第1篇 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及技術措施
1、班組長每日召開班前安全會,交待安全注意事項,發現施工安全問題和隱患立即處理。
2、材料儲存在具有安全措施并與施工現場有相當安全距離的專用倉庫。每種材料在庫內儲存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
3、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區配備足量滅火器,設置禁火標志,在其附近嚴禁動火。
4、防腐施工開始,應設立警戒區域并拉好警戒繩、掛設告示牌,通道口設專人值班,禁止非防腐作業人員進入防腐施工區域,進入施工區域不得帶任何火源。
5、作業區配有足量滅火器材且有合格的消防水源,作業時通風有專人負責,保證軸流風機正常運轉。
6、中午停工、晚上下班前班組長必須詳細檢查現場確保安全,如不作業應封閉出入口或留人值守。
7、施工區域必須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未用完材料必須隨時清理出現場,不得留存在作業區域。
8、安全用電
(1) 電源箱放置在吸收塔外部。
(2) 照明電線用橡膠絕緣的軟電纜線。
(3) 防爆燈與電源箱之間用整條電纜線,不得有接頭或用排插連接。
(4) 電器由專人管理,定期檢查
9、任何人進入防腐施工區域施工都必須嚴格執行作業票、動火票制度,嚴禁攜帶火種進入作業區內,嚴禁在作業區內吸煙。
11、加強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加強現場管理,無關人員嚴禁進入防腐施工作業區。
12、為了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防止重大事故發生,有防火災現場處置方案。
第2篇 施工單位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施工單位治安保衛、消防安全工作,切實保障施工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治安保衛條例》,結合項目實際,制定本規定,施工單位應依據本規定進一步細化、完善,形成自己的一整套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項目部將組織相關單位及部門依照本規定隨時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條? 施工單位治安保衛工作貫徹“預防為主、確保重點、維護穩定、保障安全”的方針;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
第三條? 施工單位要成立治安保衛、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各自項目的治安保衛、消防安全工作,并對治安保衛、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并需設置值班巡邏人員和現場義務消防隊負責施工區及生活區的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 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各項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組織開展定期不定期的治安保衛、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排除隱患,確保項目順利推進。
第五條? 若發生事故案件,各施工單位要組織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提供情況,協助查破。
第二章? 各級職責
第六條? 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為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設專職安全員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其職責:
一、認真學習法律知識,掌握治安保衛、消防安全政策法規,不斷提高業務能力。
二、落實“四防”(防火、防盜、防災害、防事故)措施。協助領導制訂本項目治安保衛、消防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三、經常組織檢查各區域重點要害部位治安保衛、消防安全工作,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排查處理。
四、積極調解內部矛盾糾紛,調查處理內部的一般治安事件,預防處置突發性事件,協助公安機關偵破重大治安、刑事案件。
五、督促各級人員做好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工作,杜絕事故的發生。
六、經常組織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始終保持消防器材及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七、負責值班巡邏人員及義務消防隊等的日常管理。
第七條? 值班巡邏人員崗位職責:
一、負責維護施工單位生產生活秩序。
二、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佩戴證件,按時進入工作崗位,值班巡邏期間禁止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三、值班巡邏中堅持“保衛要害、兼顧全局”的工作原則,對重點要害部位要做到勤巡視、勤檢查、勤觀察,并及時匯報。
四、對值班巡邏中發現的可疑車輛、人員攜帶的物品要進行檢查,并進行登記。
五、值班巡邏中發現違法犯罪行為,要挺身而出,堅決制止,保護好案發現場,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
六、值班巡邏中發現火災、爆炸和不安全事故及隱患,在報告的同時要采取有力措施,盡力撲救,減少損失,保護職工人身財產安全。
七、值班巡邏中要注意工作方法,做到文明執勤。
第八條? 現場義務消防隊職責:
一、遵守和貫徹本項目的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對違反者進行勸阻。
二、了解本單位的防火措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處理、記錄并匯報。
三、經常維修、保養消防器材設備,保證完好可用,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要及建設單位的要求報請領導添置各種消防器材。
四、組織消防業務學習和技術操練,提高消防業務水平。
五、協助領導制訂本單位火災和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發生火警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滅火與搶救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六、全員做到“三懂三會”,即:懂基本消防常識,懂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七、加強“四個能力”建設,即: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第三章? 管理規定
第九條? 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專職安全員負責日常管理工作,應積極督促各區域的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管理并做好檢查評比工作。
二、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治安保衛、消防安全檢查制度,發現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規定,落實各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度。
四、施工單位要針對項目特點,經常對職工進行防火常識、防火制度、防火預案等方面的教育,并擇機進行應急演練,提高職工逃生和搶險救災技能。
五、施工單位要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確保安全。并做好檢查記錄。
六、施工單位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七、施工作業現場、倉庫等重點要害部位的滅火器材要按規定配置,定期檢查滅火器的有效狀態。重點防火部位要設立醒目的“禁止煙火”標志。防火責任落實到人。
八、施工現場要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夜間應有充足照明,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九、辦公場所及生活區防火安全疏散通道,要保持清潔、暢通,嚴禁停放車輛,堆放雜物等。
十、電器設備的安裝,電線敷設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要加強日常使用監督管理,做好定期維護與保養,確保用電安全。
十一、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距離應符合相關規定;同時執行一二三級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十二、發生火災事故后,應立即組織力量滅火。如火災嚴重,應立即撥打119火險急救電話,并講清起火單位和詳細地址、起火部位、燃燒物質和火災程度以及周邊環境等。施工單位相關管理人員應在最短時間內到達現場處理事故。施工單位應將情況及時報告建設單位項目部安全保衛組。
十三、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事故案件發生后,施工單位應做好現場保護并會同相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工作。對事故案件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第十條? 消防設施管理規定
一、消防器材要按規定放置于顯眼位置,未經領導同意,不得隨意移動、挪用消防器材(發生火災時除外)。
二、凡定位放置的消防器材,應專人負責日常管理,造成損壞或丟失的,追究其責任。嚴禁在消防設施周圍搭棚、堆物。
三、消防設施定期檢查,每半個月至少檢查一次,滅火器藥物按規定及時更換。
四、消防器材的配置要統一購置,并做好日常的維護保養。
五、專職安全員對施工現場、辦公場所的消防器材要建立消防檔案。
第十一條? 有違反上述規定,依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100-3000元。
第3篇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細則
施工安全管理細則
為了確保各施工單位人身和財產安全,避免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消防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結合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細則。以便切實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防范于未然。
一、各施工單位要配備專門負責安全的主管領導,制定并落實安全消防責任制和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保護人員疏散等安全措施。單位要定期召開安全會議,部署不同時期的安全工作重點,不定期開展安全隱患自查,及時消除各類事故安全隱患,各項目部應設有專門的值班人員,負責看護本施工場所需用的物資、器具等,施工人員要妥善保管自己的物品,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
二、對所屬施工人員必須全部登記造冊,留存身份證件以備查,工地負責人要對本工地所使用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要知根知底,做到心知肚明,防止各類突發事件發生,防止人身傷殘等安全事故發生。經常性出入公司的應辦理出入證件,無證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公司的辦公區域。
三、施工單位要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加油機、配電箱(柜)、食堂、倉庫、員工宿舍、施工現場等處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滅火器要配置在明顯便于取用的地點,注意防潮濕、防高溫,并且做到人人會使用。加油機處要設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有專人看守,油罐要全部進行掩埋,周圍要進行圍欄防護隔離,嚴禁無關人員靠近。
單位消防器材管理不善,損壞、丟失、失效過期、任意亂放挪作他用,對損壞或需要添置的消防設施,單位不能及時更換維修,完好率達不到100%的,給予單位處以200到500元的罰款。
四、施工現場和工人宿舍要留有防火間距,道路上不能有溝、壕或堆放垃圾,保持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五、加強施工用電管理。施工用電要嚴格按照規范要求使用,嚴禁私自亂拉、亂接臨時電線和亂接插座,敷設線路要穿管或者使用線槽,禁止在辦公室和宿舍使用高壓電器。
六、二級以上動用明火(火災危險的場所)要事先提出申請,說明安全措施,經安全保衛部門現場檢查確認安全后批準才能予以實施。三級動火(電氣焊、切割、噴燈等)施工隊要有防范措施,有專人負責,有滅火器材。五級風天氣不準實施動火作業,嚴禁動火時交叉作業,在進行氣割時,氧氣瓶和乙炔瓶要保持5米以上的距離,嚴禁施工人員擅自焚燒垃圾,。
七、電工、焊工、司機等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專用機器設備必須專人操作,無關人員不得私自操作,不得隨意接近設備危險部位和在設備的空隙間穿行。
八、凡登高作業,在露天距地面2.5米,室內距地面2米以上時,必須系安全帶,戴安全帽或系安全繩。梯子、跳板等設施必須牢固、完好,凡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更換或修理好。
凡五級以上大風天,一律不準在野外登高作業。凡患有癲癇病、心臟病、精神病、高血壓、低血壓、頭昏、弱視等疾病的人員,不準從事高空作業和接近機械、電器、動力設備。
九、施工所需用的車輛必須為無“三漏”車輛,并告知駕駛員遵守公司的安全交通規定,聽從保安人員的指揮。不準酒后駕車、開快車、疲勞駕駛,車輛必須自配完好的滅火器材。施工單位生活保障用車進出公司要辦理通行證,所需拉出去的物資必須開出本單位證明到安全保衛部簽字蓋章辦理出門手續。
十、進入施工現場要佩戴安全帽,嚴禁酒后上崗和帶情緒工作,更不允許發生打架斗毆、偷盜等治安案件,違者按《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當事人和施工單位給予一定數額(100-500元)的經濟處罰。
十一、各施工項目負責人為本工地第一責任人,施工人員違反本公司規章制度及國家法律法規,工地負責人都要承擔相應責任。
十二、各單位人員要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高空作業不得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嚴禁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十三、施工單位職工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十四、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與明火點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對水泥、鋼筋等建筑材料,不準堆放在消防通道上。
十五、凡在安全施工中經檢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施工單位和個人,可給予批評和經濟處罰:
1、 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2、 玩忽職守,違反安全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3、 發生事故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上報,而發生事故的
4、 發生事故后破壞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或嫁禍于人的。
5、 對批評或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的安全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6、 由于設備超過檢修期限運行,或設備有缺陷,或設備沒有防護裝置造成事故的。
7、 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發生同類事故。
第4篇 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措施
監理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建筑施工安全事關生命安全,做好這項工作是'****'落到實處的體現。當前,我國建筑業發展迅猛,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一直以來都是我們的工作重點,但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仍居高不下,隨著我國建筑業法律、法規的不斷健全,建設各方行為主體安全生產的法律責任更加明確。《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工程監理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在實施監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應當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一、加強自身建設,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項新興的系統管理科學 <>,要提高安全監督管理的能力,最重要的還是人才。監理單位自身建設尤為重要,需要一批既懂管理又懂技術的復合型管理人才,他們既是管理的行家里手,又必須熟悉土建、電氣、機械、消防等方面的法律 <>、法規、技術標準。監理單位應健全安全管理機構,通過引進人才使隊伍的專業配置合理,建立有效的培訓教育制度,通過不斷地培訓與學習,在工作中不斷探索總結 <>提高監督管理水平,來實現監理隊伍的整體業務素質的提高,為做好施工安全監督工作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項具有挑戰性的系統工作,系統中要做的工作比較多,系統的問題亦需要逐一來解決,監理單位應與時俱進,不斷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以滿足時代發展的要求。
1、健全監理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制
監理單位行政負責人應對本企業監理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全面負責。總監理工程師要對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并根據工程項目特點,確定具體安全工作監理人員,明確其工作職責。安全工作監理人員在總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從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完善監理單位安全生產內部管理制度
在健全審查核驗制度、檢查驗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礎上,完善工地例會制度及資料歸檔制度。在定期召開的工地例會上,評述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現狀以及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有關責任單位落實;指定專人負責監理內業資料的整理、分類,在監理日記、監理月報中,如實、全面記錄當天、當月發現的安全施工問題和處理措施以及安全監理的其他工作內容。
3、建立監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監理單位的總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人員需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后方可上崗,其教育培訓情況可記入個人繼續教育檔案。
二、充分發揮與建設單位的組織協調,強化建設單位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建設單位由于在整個建設過程中的重要地位,對項目施工安全好與壞起著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設單位安全費用不到位,導致企業無安全經費;還有的建設單位壓縮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長期加班疲勞作業,引發了事故。另外,現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單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監督手段.約束力不足,建設單位就利用其買方市場的優勢地位,把其應當履行的責任轉嫁到施工單位頭上,從而規避或減小了主管部門對建設單位的監督力度。監理單位代表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實施監督,認真組織協調建設單位這個責任主體在安全經費、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線資料和產品的選用等方面符合《條例》的要求,讓建設單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我們必須承擔的社會責任,調動建設單位安全管理的積極性,為施工單位進行安全生產提供有力保證,從而實現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良性循環。
三、嚴格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理工作程序
1、監理單位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要求,編制含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內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細則。
2、在施工準備階段,監理單位審查核驗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關技術文件及材料,并由項目總監在技術文件上簽署意見;審查未通過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安全專項施工方案不得實施。
3、在施工階段,監理單位應派專人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對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應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監理單位應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同時報告建設單位。隱患消除后,監理單位應檢查整改結果,簽署復查或復工意見。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以電話形式報告的,應當有通話記錄。檢查、整改、復查、報告等情況應當在監理日記、監理月報中記載。 監理單位核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關施工機械、安全設施等驗收記錄,并由項目總監在驗收記錄上簽署意見。
4、工程竣工后,監理單位應將有關安全生產的技術文件、驗收記錄、監理規劃、監理細則、監理日記、監理月報和監理會議紀要等立卷歸檔。
四、轉變思想,突出重點,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理工作落到實處
依據《條例》要求,工程監理單位應當轉變思想,突出重點,根據建設單位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對所監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
(一)抓好施工準備階段安全生產的主要監理工作
1、監理單位應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工程建設的強制性標準和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的要求,編制包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案的項目監理規劃,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范圍、目標、內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員配備計劃和職責等。
2、對中型及以上項目或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監理單位應當編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當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特點、方法和措施、控制要點和目標等,并制定對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措施的檢查方案。
3、審核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產強制性標準要求,并簽署意見。審查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
(1)施工單位編制的地下管線保護措施方案是否符合標準規范要求;
(2)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模板、起重吊裝、腳手架、拆除等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標準規范要求;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或者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標準規范要求;
(4)冬季、雨季等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實際需要;
(5)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是否合理,辦公、宿舍、食堂、道路等臨時設施設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4、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督促施工單位檢查各分包企業的安全生產制度。
5、審查施工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是否合法有效。
6、審查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具備資格,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是否滿足相關要求。
7、審核特種作業人員是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
8、審核施工單位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護措施費用使用計劃。
(二)抓好施工階段安全生產的主要監理工作
1、監督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及時制止違規施工作業。
2、每天定期巡視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
3、核查施工現場建筑施工機械和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并簽署意見。
4、檢查施工現場各種安全標志和安全網架設、臨時用電設備等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有關工程技術標準規范要求,并簽認所發生費用。
5、督促施工單位進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對施工單位自查情況進行抽查,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監理單位通過審、查、停、報等手段來促使施工單位對安全負責,達到實現安全的目的。
第5篇 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職責
1 、各施工單位應對所承包工程建設中的施工安全負總責。
2 、各施工單位的法人代表是本單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面領導責任,應全面落實全員安全施工責任制。
3 、各施工單位應認真制定年度安全施工目標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反事故措施計劃。項目開工前應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措施,并進行措施交底、簽證、督促實施。
4 、各施工單位應按規定建立和健全安全監察機構,保證三級安全監督網的監控作用。
5 、加強安全教育,定期組織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學習和考核,組織安全技術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施工作業做到持證上崗。
6、堅持安全檢查和安全例會制度。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定期組織聯合安全檢查和召開安全工作會議,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參加,根據檢查結果組織實施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7、做好安全保衛工作,禁止與施工無關人員隨便進入施工現場。
8、現場電動工器具及起重用工器具必須進行檢測、檢查確認可靠方可使用,進場的施工機械須經過檢驗無損傷缺陷,建立臺帳,并根據規定進行定期檢驗,檢驗結果要記入臺帳。
9、 施工單位每月須向建設單位工程項目部報本單位特殊工種明細表。
10、對于項目管理單位或監理下發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通知單±,施工單位必須按期認真整改封閉。
11、各施工單位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施工協議,否則不得進場施工。
12、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須有出廠合格證及檢驗合格證,設備安裝前,須到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備案,其設計、安裝圖須交工程項目部一份。特種設備未經安全主管部門驗收,不得使用。
13、施工單位必須從有資質的制造廠家購置符合安全規定的安全工器具、防護用品、用具。使用前必須經過檢驗合格,方可使用。
14、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著裝,戴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安全帶。
15、 特種工作業必須佩戴相應安全防護用品、用具。
16、施工現場消防設施齊全,消防通道暢通。安全警示標志齊全。
17、各施工單位應對所承包工程建設中的施工安全負總責。
18、加強安全教育,定期組織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學習和考核,組織安全技術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施工作業做到持證上崗。
19、堅持安全檢查和安全例會制度。
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定期組織聯合安全檢查和召開安全工作會議,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人員參加,根據檢查結果組織實施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20、各施工單位應對所承包工程建設中的施工安全負總責。
21、加強安全教育,定期組織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學習和考核,組織安全技術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施工作業做到持證上崗。
第6篇 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安全質量進度管理辦法
生產目 標
安全生產目標:一般安全事故為年10‰以下,重傷安全事故為0.3‰以下,杜絕死亡事故和重大機械設備事故
質量進度目標:按合同約定
管理
規定
一、安全管理規定:
1、若建筑施工發生一般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元以上,不滿50000元,且無人身傷亡的安全事故),扣除1000元。
2、若建筑施工發生嚴重安全事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為嚴重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事故性質惡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傷的),扣除5000元;
3、若建筑施工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為重大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3人以上),公司將根據重大安全事故的等級不同進行如下處罰:
⑴、一級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扣5萬元;
⑵、二級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扣除3萬元;
⑶、三級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傷2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扣2萬元;
⑷、四級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傷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不滿30萬元),扣除1萬元;
二、質量管理規定:詳見附件
三、進度管理規定:詳見附件
施工單位
監理單位
建設單位
簽字:
(章)
簽字:
(章)
簽字:
(章)
眾美現代城對施工單位的安全質量進度管理辦法附件
為了促進眾美現代城的項目管理,規范現場對施工單位的質量、進度管理,保證工程按質按量的完成質量和進度目標,制定本規定。
質量方面
1、工程檢驗批驗收不合格,整改經監理驗收仍不合格的,罰款 500元。經監理驗收三次仍不合格的,罰款1000元,并返工至合格。
2、進場材料、機械、構配件經監理或甲方人員驗收不合格,未在限定期限退場,罰款500元。不聽勸阻仍在本工程使用的,所使用部位全部返工,并處1000元罰款。
3、施工單位未根據監理下發的《整改通知單》,進行整改。罰款1000元,如仍未執行,監理下發《工程暫停令》進行整頓,每停工一天罰款5000元,直到整改合格。
4、現場發現的質量問題隱瞞不報,或私自處理的,處罰1000元,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應書面上報處理方案至監理、甲方及質量監督部門認可,方可處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施工單位負責,并處5000元罰款。
5、每月的質量檢查,存在的問題超過三項,每超一項罰款100元。
6、 無成品保護意識,對班組工人教育不到位,造成成品破壞的,視情節輕重處以500元。
經甲方、監理質監、安監部門檢查,獲得一至好評的獎勵500元,如能獲得政府職能部門頒發的證書或獎杯,獲市優工程獎獎勵2000元,獲省優獎勵5000元。
進度方面
1、施工單位按時上報周、月進度計劃。未按時間規定上報的每遲報一天罰款100元。
2、實際完成情況與所上報的周進度計劃不符滯后的,每滯后一天罰款100元,到月底能趕回工期(參考月計劃)的,本月所有罰款如數退還。
3、實際完成情況與所上報的月進度計劃不符滯后的,每滯后一天罰款500元,到工程進度節點(地下室節點、主體一半節點、主體驗收節點、竣工驗收節點)能趕回工期的 ,如數退還本節點的月進度款。對節點工期每延誤一天5000元。
4、工程進度控制節點實際完成情況滯后總進度計劃的,每滯后一天罰款10000元,超過20天,自20天以后20000元/天。
三、安全方面
序號
違章情況描述
處罰標準(元)
1
甲方、監理不定期組織的安全檢查評分達不到標的施工單位
500 元/次
2
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
50元/次
3
甲、乙方、監理等經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
100 元/次
4
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者進入施工現場
50 元/次
5
高空作業人員無證、不系安全帶
100 元/次
6
酒后上班操作
50 元/次
7
所有設備必須定機、定人、持證上崗,非定機人員操作
100 元/次
8
沒有標明設備標明型號、使用單位、負責人、操作人、完好性
500 元/次
9
設備清理、保養沒有切斷電源等違章作業
200 元/次
10
臨舍內電源線路不符合安全要求
50 元/次
11
電工違章操作
100 元/次
12
高空施工現場工作嬉戲、打鬧。
100 元/次
13
腳手架不按規定搭設或偷工減料
500 元/次
14
吊藍乘坐人員、人貨梯超載
100 元/次
15
施工現場、倉庫吸煙
100 元/次
16
電、氣焊違章操作
100 元/次
17
塔吊超負荷使用
200 元/次
18
未嚴格使用“安全四保”(安全帽、帶、網、漏電保護器)
50 元/次
19
未按規定做好“四口五臨邊”(樓梯、電梯、預留洞、通道口,基坑、樓層外側、陽臺外側、外挑接料平臺外側邊)
100 元/次
20
現場施工違章指揮
200 元/次
21
安排高血壓、心臟病、精神等病人上崗責任經理人
100 元/次
22
在施工現場擺攤叫賣,門衛被罰款
100 元/次
23
施工現場隱瞞事故不報相關人員
500 元/次
24
隨意拆除、破壞安全防護設施人員、處罰款外,須承擔安全事故責任
500 元/次
25
倉庫違章堆放材料
100 元/次
26
施工單位臨舍、倉庫、裝修施工現場為配置滅火設施
100 元/次
27
發生打架、斗毆事件,當事人所在單位
500—1000 元/次
28
未按照集團要求在施工現場布置統一 ci 標示,須處罰施工單位
1000 元/次
29
高空拋物
500 元/次
30
工地泥頭車遭政府相關部門處罰,公司另外處罰
500 元/次
31
現場安全隱患問題遭政府相關部門處罰,公司另外處罰
500 元/次
32
以上規定由甲方工程師、監理負責實施
第7篇 論電力項目建設施工單位安全管理
“安全的本質是生命、安全的理念是責任”,作為一名電力建設施工企業基層安全管理人員,任何正確看待安全責任是順利開展工作的關鍵。現階段施工企業都按規定設置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工程項目部也根據工程規模的大小配置安全管理機構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設置安全機構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制止習慣性違章取到很好效果,安全管理部門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提高項目安全管理水平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在日常工作中也會遇到一些安全責任不清、部門之間互相推諉的現象,更有一些項目負責人將安全工作看作是安全管理部門的事情,將安全責任全部轉嫁到安全管理部門身上,在安全檢查和安全工作總結時對安全工作隨意指責,仿佛是事不關已的樣子。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不正常的現象了?這就是我們對安全責任沒有正確定位造成的。《安全生產法》“第五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第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二)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五)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這些規定充分體現了我國安全生產“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基本原則。從《安全生產法》規定我們能清楚的看到,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但由于建設工程的特殊性,施工單位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項目經理作為施工單位法定代表人的委托責任人,對工程建設全面負責,由于工程項目部的臨時性,很多工程項目在一、兩年就會結束,這樣工程項目部管理人員組建就有很能大的偶然性了,項目部領導有優先選擇管理人員的權利,安全管理部門就會面臨著如何與項目負責人溝通的問題。特別是在電力項目建設過程中,大型工程項目建設期間會組建項目安全委員會,由參建單位的項目負責人任安全主任及副主任,安委會下設安監部門作為日常辦事機構,安監部門由參建單位的項目安全管理人員組成,安監部門也就是電力項目建設主要安全管理工作。在例行的安全會議上聽到這樣的觀點,“施工管理的是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我們安全管理的是監督體系”,這個觀點是對〈電力安規〉第四章的“安全監督”的錯誤理解。〈電力安規〉第四章、第36條規定:“國家電網公司內部實行安全監督制度。母公司對子公司、上級對下級進行安全監督。”;第37條規定:“安全監督機構及其安全監督人員行駛安全監督職能。各級安全監督機構業務上受上級安全監督機構的領導,機構的資質及人員的資格接受上級安全監督機構的審查。”。現時情況是電力建設項目安委會的主任、副主任都是工程項目建設的直接負責人,他們考慮更多的是工程進度和投資(特別是現在各個電廠都想創造電建工期最短的奇跡),日常安全工作由安監部門來負責,變成了下設的安監部門來對安委會(全面負責建設項目的安全、質量、進度、投資)實行監督,在許多工程項目的安全例會上,都會聽到安全部門對工程施工過程的安全狀態不滿意而發牢騷,但問題卻很難解決,而有些項目的安委會就變成對安全部門的批判會。
第8篇 加強兩網改造工程中外包施工單位和臨時工的安全管理
改善電網結構和電網基礎條件,以提高城鎮、農村電網供電能力,解決城鎮居民用電卡口和農村居民用電難的問題;做到安全可靠供電,提高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促進經濟發展社會進步。電力企業利用國家銀行貸款,投入大量資金對城鎮電網和農村電網(以下簡稱“兩網”)正進行大規模的改造。這次改造工程時間緊、任務重,有大量的外包施工單位和一定數量的臨時工參與改造工作。
從有關資料和事故統計資料分析,“兩網”改造工程安全形勢不容樂觀,人身傷亡事故時有發生,不僅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和給事故當事人及其家庭帶來不幸,而且對“兩網”改造工程造成損失和影響工程的順利進行。
仔細分析:人身傷亡事故的絕大部分發生在外包施工單位和臨時工。其主要原因有: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進度的關系,忽視安全的基礎地位,忽視工程的安全管理,違章指揮,盲目追求進度;資質審查和管理不嚴,施工單位資質不符合從事工程要求,或根本沒有資質;不嚴格按照合同管理,層層轉包;施工人員素質差,不具備勝任工作的安全技術素質;現場安全管理比較亂,“兩票”執行不嚴格,安全措施不全或不落實,現場監護、監督、檢查不到位,等等。
針對以上問題,就如何加強“兩網”改造工程中外包施工單位和臨時工的安全管理,提出如下建議:
1 加強對外包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
1.1 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的資質
審查資質包括:審查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及法人代表資格證書,施工簡歷和近3年的安全施工記錄;施工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是否符合工程要求;滿足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具有兩級機構的施工單位是否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是否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的是否有兼職安全員,等等。凡是資質審查不合格的,堅決不予使用。
1.2 嚴格安全生產責任制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電力安全生產職責規定》,嚴格按照“基建五制”及生產管理程序進行管理;實行委托建設單位對“兩網”改造工程總負責,建立健全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級人員安全責任,執行“三級安全目標”控制。
1.3 嚴格合同管理
委托建設單位除與承包施工單位簽訂承包合同外,還應與承包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合同”,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等,作為承包合同的附件,并認真履行。工程開工前,預留一定比例的施工管理費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
1.4 嚴格技術交底制度
在工程開工前,委托建設單位對施工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就將要開工改造工程進行全面的技術交底,施工單位在接受技術交底的基礎上,再編制完善的施工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和安全措施,經委托建設單位技術、安監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對容易發生火災、爆炸、高空墜落、機械傷害事故的危險作業,除事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外,施工單位應制定詳細的安全措施,交委托建設單位審查合格后,再實施。
1.5 嚴格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和安全活動
工程開工前,組織外包單位全體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經考試合格的人員才允許從事施工作業;通過學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了解有關檢修、試驗規程,舉辦現場技術問答等提高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堅持保證每周1小時的安全學習時間;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堅持定期召開安全分析會和安全例會。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練掌握現場觸電急救技術。
1.6 嚴格施工過程安全管理
所有施工單位、人員都應嚴肅認真地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工作票、操作票實施細則》;工作負責人、工作票簽發人須經安全監督部門考試、考核,審查合格,行文生效;所有工作嚴格按工作票制度要求,辦理工作許可手續。每日開工前堅持“三交”(交任務、交技術要求、交安全注意事項)、“三查”(查衣著、查“三寶”、查精神狀況);工作前對所有工具、安全用具進行檢查,不合格的堅決不能用;登桿作業前先檢查桿基是否牢固,登桿用具是否可靠。地處鬧市區作業時,施工現場設置安全圍欄、安全標示牌,必要時與當地交通部門聯系,采取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如設置禁止通行、限速等措施,指派專人監護看守。同桿架設的線路,能同時停電的最好同時停電,或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派專人監護;認真執行工作監護制度,工作負責人始終在現場監護,交叉作業、復雜的桿上工作,設專人監護。積極開展危險點分析與控制,交叉和同桿多回線路,組塔、立桿、撤桿、放線、緊線、撤線,復雜地段作業、大件運輸等應先進行危險點分析,找出危險點,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認真執行。
加強現場巡視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委托施工單位聯合成立安全督查組,深入各施工現場進行巡視監督檢查。充分發揮工程監理在安全上的作用,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有權對施工方案及施工措施的安全性進行監理,有權制止施工中的各種違章行為。
大力開展反違章活動,堅決杜絕無票工作、搭票工作,停電作業不驗電、不裝設接地線,放(撤)線不敷設臨時拉線,承力桿不使用加強性抱箍,在施工現場不按規定“兩穿一戴”,高空作業不使用安全帶及安全繩,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現場沒有工作負責人進行作業等違章行為和現象。實現不傷害他人、不傷害自己、不被他人傷害的三不傷害。
2 加強對臨時工的安全管理
2.1 嚴格執行審批制度
“兩網”改造工程需要聘用臨時工,必須經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安全監督部門審查同意。所聘用的臨時工必須身體健康(有縣級以上醫院的檢查證明)和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質。做到身體不合格不聘用,文化考試不合格不聘用。實行誰聘用,誰主管,誰負責。
2.2 嚴格安全技術培訓
臨時工參加“兩網”改造工程前,應進行有關電力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知識、安全規程等的教育與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或佩戴標志進入現場工作。對從事特種作業的,應持有特種工作作業證。
2.3 嚴格監護
指定有經驗的員工帶領和監護臨時工從事施工作業;禁止在沒有監護的條件下,指派臨時工單獨從事有危險的工作。
2.4 嚴格管理
對聘用的臨時工與員工一樣建立管理檔案,一樣組織參加安全學習,一樣發放勞動保護用品,一樣進行安全考核。 (王金槐)
第9篇 施工單位安全施工管理辦法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有效的預防控制事故發生,確保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根據《安全生產法》、《安全文明施工規范》、《施工現場管理問題性質認定及處罰規定》,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安全施工管理辦法。
一、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承包本商的所有施工單位。
二、組織機構:
(一)成立對施工單位建設督查工作組:
安全部經理:范
安全部副經理:潘 沈
成 員:宗 王
(二)領導組的職責:
1、組長的職責:
(1)對施工單位建設督查工作領導組組長為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對施工現場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負責組織作業總工、相關人員對在工程項目施工作業中的安全作定期、定時、或其他形式監督檢查,發現違反安全生產作業的行為立即糾正、教育幫助或處罰,嚴重時停工整頓,以會議形式使應受教育人員受到教育后才能復工。
(3)負責對個別違反安全施工作業行為事件提出處理建議。
(4)負責相關部門間工作的協調,及時向上級部門組織通報安全施工信息。
2、對施工單位建設督查工作領導組副組長的職責:
(1)施工單位建設督查工作領導組副組長為現場施工安全責任人。負責認真貫徹執行《安全規程》,監督本現場施工安全措施的執行。
(2)組織作業技術人員、相關人員(固定的或臨時確定的)在工程項目施工作業中的安全作定期、定時、不定期、或其他形式色監督檢查,發現違反安全生產作業的行為立即糾正、教育幫助或處罰,嚴重時停工整頓,并向督查工作領導組匯報。
(3)負責對個別違反安全生產作業行為的人員向對施工單位建設督查工作領導組提出處理建議。
(4)做好相關部門間的協調工作,及時向組長和上級領導組織通報安全施工信息。在施工過程中發現本《安全措施》與現場施工存在不完善、有缺陷之處應及時切實修改完善,修正為合理安全的現場施工安全作業管理措施。
3、對施工單位建設督查工作領導組成員的之職責
(1)負責項目工程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監督安全施工措施的執行。
(2)負責檢查施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施工現場要求,是否正確完備,必要時向建設督查工作領導組提出補充完善。
(3)負責施工前對施工單位作業人員進行危險點告知、交待安全注意事項和安全措施等,使每一個作業人員都清楚明白作業環境的安全概況。
(4)督促、監護施工作業人員遵守《安全作業規程》和現場施工安全措施,及時糾正不安全行為,正確使用符合標準的安全勞動防護用品。
(5)監護施工作業人員精神狀態保持良好,身體狀態是否合適此崗位安全工作。
(6)對工作中發現本現場施工安全措施不完善處,及時向施建設督查工作領導組報告,向安全工作負責人提出修改完善的建議,并督查其改正情況。
三、對施工單位建設督查管理具體內容:
(一)三期辦對所有施工單位的安全負責。負責監管外施工單位電工、焊工、司機等特種工是否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是否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監督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是否進行專用機器設備專人操作。負責監督服務公司是否對各施工單位對所屬施工人員必須全部登記造冊,留存身份證件以備查,經常性出入我廠的外施工人員是否辦理出入證件。
(二)機電工程管理科負責監督各施工單位的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塔吊、井架、腳手架、基坑防護、模板工程等管理,施工用電要嚴格按照規范要求使用,嚴禁私自亂拉、亂接臨時電線和亂接插座,敷設線路要穿管或者使用線槽,禁止在辦公室和宿舍使用高壓電器。
(三)安監站負責監督各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三寶”、“四口”及“臨邊”防護、其它安全等工作,負責監督施工單位是否配備專門負責安全的主管領導;是否定期召開安全會議,部署不同時期的安全工作重點;是否開展安全隱患自查,及時消除各類事故安全隱患;是否設有專門的值班人員,負責看護本施工場所需用的物資、器具等;是否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是否在加油機處、坑濠處設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標志和圍欄防護隔離。是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
(四)服務公司對所屬施工人員必須全部登記造冊,留存身份證件以備查,并負責監督各施工單位是否制定并落實安全消防責任制和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保護人員疏散等安全措施;是否加強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否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可燃物及建筑材料的管理,可燃物與明火點是否保持一定的距離,對水泥、鋼筋等建筑材料,是否堆放在消防通道上;加油機、配電箱(柜)、食堂、倉庫、員工宿舍、施工現場等處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滅火器是否配置在明顯便于取用的地點,是否人人會使用。施工現場和工人宿舍是否留有防火間距,道路上不能有溝、壕或堆放垃圾,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無阻。負責對施工單位生活保障用車進出我廠辦理通行證,所需拉出去的物資必須開出本單位證明到生活服務公司簽字蓋章辦理出門手續。
(五)綜合辦負責對施工單位所需用的車輛、人員進行監管。車輛必須是無“三漏”車輛,并告知駕駛員遵守本廠的安全交通規定,聽從保安人員的指揮。不準酒后駕車、開快車、疲勞駕駛,車輛必須自配完好的滅火器材。
(六)施工單位所屬區域部門負責對施工單位的日常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等進行監管。各施工人員是否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高空作業是否系安全帶,是否穿軟底鞋等,二級以上動用明火(危險區域)是否先提出申請,說明安全措施,在動火措施經逐級簽字,并由所屬區域現場安全員現場檢查確認;三級動火(電氣焊、切割、噴燈等)施工隊是否有防范措施,有專人負責,有滅火器材。五級風天氣不準實施動火作業,嚴禁動火時交叉作業,在進行氣割時,氧氣瓶和乙炔瓶要保持5米以上的距離,嚴禁施工人員擅自焚燒垃圾;進入施工現場是否佩戴安全帽,嚴禁酒后上崗和帶情緒工作,更不允許發生打架斗毆、偷盜等治安案件等,施工單位職工是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四、對施工單位處罰細則
凡在安全施工中經檢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施工單位和個人,可給予批評和經濟處罰:
(一)安全管理
1、未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制未落實的、未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未按規定設置專職安全員的每發現一處罰款1000元。
2、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和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的、未進行安全目標分解的、無責任目標考核規定的每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3、施工組織設計中無安全措施的、施工組織設計未經審批的、專業性較強的項目,未單獨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的、安全措施不全面無針對性的、安全措施未落實的每發現一處罰款1000元。
4、無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的、班前安全交底制度、交底針對性不強的、交底不全面未履行簽字手續的每發現一處罰款1000元。
5、無事故應急預案、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制度、事故調查、處理、統計、報告制度、安全事故報告和責任追究制度、安全事故處理報告制度的每發現一處罰款1000元。
6、無安全檢查制度的、安全檢查無記錄的、檢查出的事故隱患未按照“五落實”原則整改的、對隱患通知所列項目未如期完成的,每發現一處罰款500元。
7、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新入廠工人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未建立安全活動制度的、安全活動記錄不齊全的,無具體安全教育內容的,每發現一處罰款500元。
8、無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制度、特種專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制度、高空作業及安全防護管理制度、焊接及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特種無操作證上崗的每發現一人次罰款500元。
9、無安全生產投入管理制、勞動保護及職業病防治制度、安全防護和警示標志懸掛制度的每發現一人次罰款500元。
10、無現場安全標志布置總平面圖的、現場未按安全標志總平面圖設置安全標志的每發現一處罰款300元。
(二)“三寶”、“四口”及“臨邊”防護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正確戴好安全帽,每發現一人次不按規定佩戴安全帽罰款100元。
2、高處作業、臨邊作業、有可能墜落的危險場所作業,必須佩掛安全帶,安全帶要佩掛整齊、牢固、高掛低用,若發現一人次不按要求配掛安全帶的罰款300元。
3、安全網、密目網應按工程進度情況進行有效的防護,若張掛不及時,防護不嚴密,隨意拆除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4、通道口、預留洞口、樓梯口,必須按規定進行防護,若發現一處未防護或防護達不到要求的,每處罰款200元。
5、施工現場的樓梯臨邊、陽臺臨邊、樓層臨邊、屋面臨邊、斜道臨邊、基坑臨邊必須按規定進行防護,并刷紅白相間色,發現一處未防護或防護達不到要求的、罰款100元。
(三)施工用電
1、施工現場用電的安裝、設置、使用必須符合《建筑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若達不到規范要求,每發現一處罰款300元。
2、臨近高壓線距工程少于規定安全距離未防護的,每發現一處罰款300元。
3、施工用電所用的配電箱、電纜線、漏電保護器未使用準用合格產品的,每發現一次罰款300元。
4、施工用電達不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的或漏電保護器失靈未及時更換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5、現場用電接線及安裝電器作業必須由電工完成,若他人隨意亂接亂掛,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6、電線老化,破皮,亂拖亂拉,不按規定架設使用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7、配電箱無防雨措施,無門、無鎖、安裝位置不當,電箱下引出線混亂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8、照明燈未安裝漏電保護器的、潮濕場所,地下室未使用安全電壓的,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9、閘具損壞未及時更換、用其它金屬代替熔絲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四)施工機具
1、施工機械安裝后無驗收合格手續的、無護手安全裝置的、傳動部位無防護罩的、未作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的、無人操作未切斷電源的、使用平刨與圓盤鋸合用一臺電機的,每發現一處罰款300元。
2、手持電動工具無保護接零的、未穿戴絕緣防護用品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3、電焊機安裝后無驗收手續的、未作保護接零、無漏電保護器的、無二次空載降壓保護器的或防觸電裝置的、一次線長度超過規定或不穿管保護的、焊把線接頭超過3處或絕緣老化的、電源不使用自動開關的、電焊機無防雨罩的每發現一處罰款300元。
4、攪拌機離合器、制動器、鋼絲繩達不到要求的、操作手柄無保險裝置的、攪拌機無防雨棚和作業臺不安全的、料斗無保險掛鉤或掛鉤不使用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5、各種氣瓶無標準色標的、氣瓶間距小于5米的、距明火小于10米又無隔離措施的、乙炔瓶使用或存放平放的、氣瓶無防震圈和防護帽的,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6、打樁機未取得準用證和安裝后無驗收手續的、打樁機無超高限位裝置的、打樁機行走路線路線地耐力不符合說明要求的、打樁作業無作業方案的、打樁機操作違反操作規程的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五)塔吊、井架
1、塔吊、井架未制定安裝拆卸方案的、作業隊伍沒有取得資格證的,每發現一處罰款500元。
2、塔吊使用時,若發現有斜拉、超載、無人指揮,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3、塔吊司機必須經主管部門專業培訓、持證上崗,若無證人員隨意亂開,一經查實,罰款1000元。
4、塔吊“四限位、二保險”裝置必須靈敏可靠,若發現一處失靈,罰款1000元,待修復后方可使用。
5、塔吊、井架、電梯的基礎、附墻裝置,必須按規定設置,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1000元并責令其整改后方可再次使用。
6、塔吊吊物時要捆綁牢固、平衡,吊點、吊扣要符合要求,長短料分類雙繩捆綁吊運。扣件必須使用專用器具裝運,嚴禁使用編織袋吊運。起吊時要按鈴示警,若發現有一項不符合要求,罰款200元。
7、塔吊、井架、起重鋼絲繩起剌或達到報廢標準未及時更換的,罰款1000元,待更換后方可再次使用。
8、井架司機無證上崗,不定人定機亂人操作的,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9、井架超高限位、超重限位、防斷繩裝置、卷揚機卷筒防鋼絲繩滑脫裝置、吊籠安全停靠裝置失靈的,每發現一處罰款1000元,待更換后方可再次使用。
10、電梯、井架接料口、進料口未按規定進行防護、未設置安全門的,罰款300元待整改后方可再次使用。
11、井架、電梯各層接料人員、進出未及時關閉防護門的,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違章乘坐井架吊籠上下的,每發現一次罰款300元。
12、卷揚機無操作棚的、操作棚不符合要求的、防雷保護范圍以外無避雷裝置的、避雷裝置不符合要求的,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六)腳手架
1、腳手架搭設或拆除必須有施工方案、安全交底,并且有專業持證人員完成,若發現無證人員操作,每發現一次罰款300元。
2、腳手架搭設必須符合規范要求,立桿間距合理,剪刀撐設置齊全,拉結點牢固可靠,密目網封閉嚴密,安全網架設及時,若發現上述指標不符合要求的,每項罰款300元。
3、腳手架必須高于施工操作層一步架以上,作業層腳手板要滿鋪,腳手板材質應符合要求,禁止有探頭板,每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300元。
4、卸料平臺搭設要符合規范要求,禁止支撐桿與腳手架連結,每發現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300元。
5、嚴禁往上或往下拋物(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七)文明施工
1、現場圍擋不符合要求、圍擋材料不堅固、不穩定、不美觀,圍擋沒有沿工地四周連續設置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2、施工現場無進出口大門的、無門衛和無門衛制度的、進入施工現場未佩戴工作卡的門頭未設置企業標志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3、施工場地未作硬化處理的,道路不暢通的,無排水設施排水不暢通的每發現一處罰200元。
4、建筑材料、構件、料具不按總平面圖布置存放的、材料堆放不整齊的、未做到工完場清的、建筑垃圾未及時清理的、易燃易爆品未分類存放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5、在建工程兼做宿舍的、施工作業區與辦公、生活區不能明顯劃分的宿舍無消暑和蚊蟲叮咬措施的、宿舍無保暖和防煤氣中毒措施的、宿舍周圍環境不衛生、不安全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6、無消防措施、制度或無滅火器材的,滅火器材配置不合理的、每發現一處罰款500元。
7、未建立治安保衛制度的,責任未分解到人的,常發生失竊事件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8、大門口無現場標識、標牌不規范不整齊的、無安全標語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9、廁所不符合衛生要求的、無廁所隨地大小便的、食堂不符合衛生要求的、生活垃圾未及時清理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10、無保健醫療箱的,無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的、無經培訓的急救人員的、未開展衛生防病宣傳教育的,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八)基坑防護
1、基坑施工無支護方案的、施工方案針對性差不能指導施工的、基坑深度超過5米無專項支護設計的,基坑設計及方案未經審批的,每發現一處罰款1000元。
2、深度超過2米的基坑無臨邊防護措施的、臨邊及其他防護不符合要求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3、坑槽開挖設置安全邊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特殊支護的做法不符合設計方案的、支護設施已產生局部變形又未采取措施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4、基坑施工未設置有效排水措施的、深基礎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無防止臨近建筑物危險沉降措施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5、積土、料具堆放距槽邊距離小于設計規定的、機械設備施工與槽邊距離不符合要求的,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6、人員上下無專用通道的、設置通道不符合要求的,每發現一處罰款100元。
(九)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無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經審批的、未根據混凝土輸送方法制定針對性安全措施的、現澆混凝土模板支撐的支撐系統無設計計算的、支撐系統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每發現一處罰款1000元。
2、支撐模板的立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立柱底部無墊板或用轉墊高的、不按規定設置縱橫向支撐的、立柱間距不符合規定的,每發現一處罰款1000元。
3、模板上施工載荷超過規定的、模板上堆料不均勻的、大模板存放無防傾倒措施的、各種模板存放不整齊和過高不安全的,每發現一處罰款1000元。
4、模板拆除前未經拆模申請的、模板無驗收手續的、支拆模板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模板拆除前未經無混凝土強度報告的、混凝土強度未達到規定提前拆模的每發現一處罰款1000元。
(十)其它
1、模板拼裝、鋼筋綁扎要有可靠的安全立足點,嚴禁操作人員兩腳站在鋼管上作業,若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2、塔吊、井架、電梯、腳手架、大型模板拆除時要有專人監護,并在物體墜落半徑以外設安全警戒線,若違反上述規定,每發現一處罰款200元。
3、工作期間要穿戴整齊,禁止穿高跟鞋、帶釘易滑鞋登高作業,喝酒后嚴禁進入施工現場,工作時禁止打鬧,若發現有不遵守上述規定的,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4、宿舍照明線禁止亂拉亂掛,嚴禁用電爐子或木材在宿舍內烤火取暖,床鋪被褥要整齊,衛生要整潔,禁止隨地大小便,若違反上述規定之一的、罰款100元/次。
5、若因違章作業,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野蠻施工等行為發生工傷事故,除對當事人追究一定責任外,再按情節輕重對施工單位和當事人加重處罰。
6、電氣焊動火,必須按規定審批動火證,無審批手續嚴禁動火,每發現一次罰款200元/次。
五、對施工單位建設的其它規定
以上處罰按照管理權限上一級處罰下一級的原則隨時進行,對各施工單位的罰款手續由我廠安監站下發罰款通知單;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的罰款須報我廠安監站,月底由安監站匯總后報廠財務科從其工程款中扣除。
各施工單位在接到整改通知書及罰款通知單后要根據罰款事由積極進行整改,對整改不積極的單位要加重處罰。
第10篇 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規定
為加強企業內部施工隊伍安全管理,提高進廠勞動者的安全防護技能,切實做到作業中“零事故、零風險”,力爭實現年度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為“零”的總目標,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一、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具備施工資質,工程委托部門有義務通知外來施工單位,在施工前與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簽訂安全協議。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在簽訂協議前,必須按要求審核施工單位的資質材料,對不簽訂安全協議的單位,不辦理施工人員的進廠手續,對私自開工建設的施工單位罰款3000元,工程委托部門未按要求通知施工單位簽訂安全協議的罰款1000元;
二、外來施工單位,每發生一起死亡事故,除承擔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處罰外,加罰2萬元;
三、外來施工單位,每發生一起重傷事故,除承擔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處罰外,加罰5000元;
四、外來施工單位,每發生一起險肇事故,除承擔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處罰外,加罰3000元;
五、外來施工隊伍必須設立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并報公司安全處備案,未設置安全管理人員的不得再進行施工。
六、外來施工單位必須建立安全教育臺帳,對施工人員每周召開一次安全例會;必須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整改臺帳,較大安全隱患必須先制定整改方案報到公司安全處審核后方可作業進行整改;涉及到特種作業崗位的員工必須堅持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我公司特種作業人員管理的相關制度,同時施工方要建立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及臺帳。
七、外來施工人員在作業過程中需要我公司相關設備或人員時,必須上報公司相關部門,公司指派專人進行配合作業后施工方方可施工作業,嚴禁施工方人員私自作業,如亂接、亂用電器等設備或設施。
八、外來提料車輛進入現場后,司乘人員要及時撤離現場,送貨司乘人員要服從現場工作人員指揮,做好裝、卸車準備后離開生產現場,違者罰款300元。
安全處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
第11篇 委外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 明確安全監管和協調責任。外委施工單位及外協作業人員按照“項目主管科室負責、所在車間安全監管、安全科督導監察”的原則納入煉鋼廠統一協調管理,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第二條 嚴把外委施工單位準入關。外委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施工、檢維修資質,作業人員必須具備與所從事的工作相適應的特種作業資質。施工、檢修單位要保證隊伍的穩定性,搞好崗前培訓,使現場作業人員有能力勝任所從事的工作。對于達不到相關要求的單位,一律進行整頓、清理。
凡進入煉鋼廠承攬工程施工和檢維修作業的單位,必須具備以下安全生產基本條件:
1、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取得相關行業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2、必須建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3、法人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取得安全管理資格證書及相應專業資格。
4、特種作業人員、從業人員取得安全資格證書或經安全培訓考核合格。
5、依法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或安全生產責任險的證明材料。
6、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或安全標準化作業指導卡)、應急救援預案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條件。
第三條 準確界定雙方的安全職責。分廠必須與外委施工、檢修單位簽定安全管理協議,科學合理、明確界定雙方在施工、檢修作業過程中的具體安全管理職責。外委施工檢修單位是安全工作的責任主體,所在車間是監管主體,雙方應共同落實好兩個主體責任。
第四條 搞好技術交底。所在車間必須與外委施工單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共同進行現場風險辨識,編制危險有害因素清單,明確雙方協作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并由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施工或檢修現場必須雙方指派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監督檢查和協調。
第五條 搞好崗前培訓。所在車間必須將外委施工、檢修人員納入本單位的安全教育培訓范圍,定期對施工單位負責人、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進行本單位“三項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崗位操作規程)培訓,以及與施工現場緊密相關的危險源辨識、安全施工方案、具體作業安全措施等內容的專項安全教育培訓。
第六條 審查安全防護用品。施工、檢修單位必須保證進入施工現場的各類工裝器具、設施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品符合相關安全標準,滿足工作需要。
第七條 搞好溝通確認。施工和檢維修作業必須組織編制安全措施方案,并經雙方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共同確認。施工、檢修過程必須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措施。涉及臨時用電、交叉作業、煤氣作業、動火作業、高空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等危險作業的,必須嚴格遵守作業許可制度;現場作業期間,必須與施工或檢修項目主管科室、所在車間及時聯系溝通,涉及與生產交叉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三方(生產方、點檢方和檢修方)掛牌制度。
第八條 搞好工作銜接。施工單位要參加施工或檢修項目主管部門、分廠的調度會,隨時通報工作進度、搞好各項工作銜接,定期向檢修項目主管部門或安全管理部門匯報施工現場存在的隱患及問題。
第九條 搞好現場監督。所在車間要將施工、檢修現場列為本單位隱患排查的一項重要內容,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建立專門的臺帳。同時,施工、檢修單位也要建立本單位的隱患排查制度,做好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
第十條 實施獎優罰劣。主管科室應建立外委施工、檢修單位獎懲機制,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對施工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不執行安全規程制度的以及出現“三違行為”的要進行處罰和淘汰,對發生安全事故的,追究施工單位及監管人員責任。對施工單位積極主動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及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障施工、檢修項目安全順利完成的,可給予一定獎勵。
注明:本管理規定批準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施工單位安全質量考核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為了強化工程建設安全質量管理考評獎勵激勵機制,提高各參建單位和人員的質量創優意識和安全管理責任風險意識,促進南坪鐵路各參建單位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據《鐵路建設管理辦法》、《關于鐵路建設項目施工及監理考核的指導意見》、《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和合同規定,南坪鐵路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 檢查考核主要內容
2.1 考核范圍:所有參與南坪鐵路建設的施工單位
2.2考核內容: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建設工期、投資控制、環境保護、技術創新六項
2.3 考核時間:日常考核不定期進行,平時考核每季一次,在季度結束后10日內(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項目考核在工程初驗前進行。考核費計列當期驗工計價。
2.4 考核等級:甲(550分及以上)、乙(500分及以上至549分)、丙(499分以下)三級。
甲級:平時考核甲級不低于80%,且丙級不高于10%
丙級:平時考核丙級20%及以上
乙級:其它情況為乙級
第三章? 工程質量管理及檢查考核主要內容
3.1工程質量等級劃分
甲級:考核期內未發生工程質量事故,且沒有不良行為的;
乙級:考核期內未發生工程質量事故,且沒有重大不良行為的;
丙級:考核期內發生工程質量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為的;
3.2工程質量具體考核內容
1.質量管理機構健全,資質合格,進場相關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施作人員、施工機械設備、儀器配備符合要求,崗位責任制明確,質量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各項規章制定具有可操作性。
2.建立質量管理保證體系并運轉正常,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工程質量處于可控狀態。
3.創優組織機構、創優規劃、創優措施等建立、健全,規范可行。
4.保證措施落實情況。質量保證措施有效,質量檢測、檢驗、試驗方法和結果可靠。施工過程符合工程質量要求的工藝流程。各類工程特別是重點工程、隱蔽工程、重點部位和關鍵工序、原材料檢驗及構件、設備安裝的控制措施情況等。
5.工程質量要求。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質量符合施工質量驗收標準規定要求。
6.創建“優質樣板工程”實施情況及獲得獎勵情況。
7.文明施工符合以下要求:施工現場井然有序,分區明確,工地標志牌齊全,材料堆放整齊,標識清楚,場地平整,道路、排水暢通,機械設備、照明、通風狀態良好,施工組織有序。
8.工地實驗室必須具備相應資質單位明確授權,試驗設備經計量部門定期標定,試用人員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取樣及試驗工作科學、嚴謹。
9.內業資料符合以下要求:
(一)管理制度和辦法、創優規劃、創優措施等建立、健全、完善、齊全。
(二)技術交底、施工日志、放樣復測資料齊全。
(三)各種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合格證或抽樣試驗資料齊全真實,其合格率100%。
(四)工程檢查簽證、工序交接記錄、分項檢驗評定等資料齊全。
(五)嚴格執行設計變更程序。
(六)資料歸檔做到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及時編制竣工文件。
(七)棄土、棄碴的工程措施落實情況記錄齊全并與實際相符。
(八)對質量監督部門及其他單位檢查發現質量問題必須及時整改,杜絕質量事故發生。
(九)認真開展質量安全方面的各項專項整治或治理活動,并形成完整的材料。
(十)施工管理過程必須符合公司管理要求,質量管理資料完整、規范,檢查、檢驗記錄真實并具有可追溯性。
10.施工質量和系統功能完全滿足設計要求和標準,滿足開通速度要求。
11.單位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100%,分部工程驗收合格率100%,分項工程驗收合格率100%.
12.按時完成竣工資料的編制和歸檔工作。
第四章? 安全管理及檢查考核主要內容
4.1? 施工安全等級劃分
甲級:施工安全措施到位,考核期內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或鐵路交通事故,或無不良行為的;
乙級:施工安全措施基本到位,考核期內未發生人員死亡及以上生產安全、鐵路交通事故,且無重大不良行為的;
丙級:考核期內發生人員死亡及以上一般生產安全、鐵路交通事故,或有重大不良行為的。
4.2施工安全具體考核內容
1.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鐵道部、路局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法規、制度。
2.制定本單位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目標,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證體系,并確保其運轉有效;健全施工安全管理機構,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健全崗位責任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從組織、制度和措施上保證安全生產。
3. 建立起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危害工程建設和危及人員、財產安全的突發性事件的預警應急處理機制,并建立相應的組織保證體系,有針對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制定應對計劃和處理預案。
4.專職勞動安全監督人員,經過必要的安全專業知識和相關技能培訓。
5.開展全員職業勞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及安全生產崗位培訓。新工人上崗前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進行了嚴格崗位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6.各單位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投入足額專項資金,保證安全防護設施完善和個人安全防護及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到位;作好防塵、防毒治理工作;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及時為員工繳納保險費。
7.全面推行架子隊勞動組織形式,不準對個轉包或違法分包。
8.臨近既有線的施工安全及既有線行車安全管理按《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和鐵路局《沈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細化辦法》([2009]75號文件)等有關規定執行。
9.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建立健全內部機動車輛安全管理監控機制,開展經常教育活動,確保交通安全。
10.嚴格按照《鐵路施工現場治安管理規定》,采取嚴管嚴防的有效措施,強化鐵路建設施工區域及駐地的治安管理,確保施工現場及駐地安全。
11.對通信光纜、電力電纜、通信線路、供水管道等重要設施,制訂專門的管理辦法和安排專門的人員進行看守防護。
12.對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要嚴格執行公安部《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把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作為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來抓,切實強化管理,防止丟失被盜案件發生,確保萬無一失。
13.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堅持“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14.建立健全嚴格的借閱、借用、保管、回收制度,保守國家秘密,嚴防圖紙、資料丟失或被竊。
15.對在施工中的勞務人員進行嚴格用工審查和法制教育,增強其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16.定期開展施工安全檢查,全面掌握施工安全動態.對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隱患、事故苗子,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分析、查找原因、落實整改、預防措施。
17.與設備管理單位簽訂施工安全協議,全面履行約定的乙方責任。
18.事故發生后按規定程序如實上報,全力開展救援搶險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
第五章? 建設工期管理
5.1 建設工期等級劃分
甲級: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調整后的施工組織設計)實施,所有節點工期均滿足總工期要求的;
乙級:個別節點工期延后但采取適當工程措施后不影響總工期階段目標的;
丙級:因節點工期延后影響總工期階段目標的。
5.2 建設工期具體考核內容
1.嚴格履行投標承諾和合同條款,配齊配強施工管理人員,配足施工機械設備。
2.根據施工合同確定的開工日期、總工期、竣工日期和公司指導性施工組織,編制科學合理的施工組織和年度、季度、月份、周、日施工進度計劃。
3.按規定提出開工申請報告,并及時開工。
4.實施施工進度控制,由專人負責計劃的實施,按期完成。
5.工程進度周報、旬報、月報、季報、年報必須真實、準確。
6.施工進度必須服從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的要求。
7.施工進度出現偏差時應及時調整。
8.施工過程中及時優化施工組織設計。
第六章? 投資控制管理
6.1 投資控制等級劃分
甲級:認真核對施工圖,積極提出施工圖優化建議,優化施工組織,改進施工工藝,按合同據實驗工計價,節省工程投資的;
乙級:認真核對施工圖,優化施工工藝,按合同據實驗工計價,有效控制工程投資的;
丙級(凡發生以下任何一條):未嚴格按施工圖和已審的施工組織進行施工,未完成變更設計手續而擅自施工,由于施工單位管理不善造成增加投資,虛報實物工程量和投資完成。
6.2投資控制具體考核內容
1.建立完整的投資控制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投資控制管理制度,制定投資控制管理、合同管理、變更設計管理、驗工計介管理、財務管理等管理辦法,明確和落實投資控制責任。
2.施工現場與設計文件不符時,認真履行設計變更程序。
3.嚴格驗工計價管理,做到完成實物工作量與驗工數量一致。
4.投資控制得力、有效。
5.依法使用建設資金,自覺接受審計等相關部門的檢查。
第七章? 環境保護管理
7.1環境保護等級劃分
7.1.1配備專職或兼職環保管理人員;
7.1.2制定環保管理制度;
7.1.3在施工進場前開展環保宣傳教育;
7.1.4落實設計文件中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措施;
7.1.5各項環保工程和設施達到工程施工質量要求;
7.1.6制定施工期環保應急處理措施。
甲級:1-6項全面達到標準;
乙級: 4、5項達到標準的同時,其它三項達到標準;
丙級: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其它情況。
7.2考核主要內容
1.配備專職或兼職環保管理人員;
2.制定環保管理制度;
3.在施工進場前開展環保宣傳教育培訓;
4.落實設計文件中的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措施;
5.各項環保工程和設施達到工程施工質量要求;
6.制定施工期環保應急處理措施。
第八章? 技術創新管理
8.1技術創新等級劃分
甲級:積極開發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工法;
乙級:應用投標承諾的新技術、新工藝、新工法;
丙級:不積極開發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工法;不積極開發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工法。
8.2技術創新考核主要內容
1.建立健全技術創新組織,制定技術創新規劃、目標。
2.針對施工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合理立項,開展技術攻關,及時收集、整理各項技術參數,指導施工。
第九章? 考核獎勵基金的籌措和使用
9.1獎勵基金來源:公司根據鐵道部鐵建設 [2008] 247號文《關于鐵路建設項目施工及監理考核的指導意見》、沈鐵建發[2009]22號《轉發鐵道部關于建設項目施工及監理考核的指導意見》的規定,施工考核費用從各合同額中按5‰提取,作為施工考核的獎勵基金,考核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和合同總價中;按照以上考核辦法對施工單位的罰款也將作為補充的獎勵基金。
9.2獎勵基金專款專用,全額用于本辦法的獎勵;平時考核費用和項目考核費用各占50%。施工單位應把所得獎勵大部分(不低于50%)發放到有關個人,不得扣留或挪做它用;施工單位應根據有關人員的貢獻或成績大小,合理進行獎金分配,分配方案及時報公司審核批準后執行,并將分配情況報公司核準和存檔。
9.3考核費用分配比例
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建設工期:投資控制:環境保護:技術創新 ( 3:2:1.5:1.5:1:1)
9.4考核費用支付比例及形式:平時考核、項目考核內容為甲級時,按合同約定支付全額合同價款;考核內容為乙級時,按合同約定考核費用比例及額度的50%予以扣減合同價款;考核內容為丙級時,按合同約定考核費用比例及額度的100%予以扣減合同價款;日常不定期考核中,發現施工單位違反上述考核項目時,公司可以按違反合同約定以通報形式進行罰款。
9.5費用列支形式:采用施工總價和工程總承包模式,施工考核費用在總承包費用風險費中扣減。扣減的費用納入考核建設項目的招標降造費。
第十章? 附??? 則
10.1未盡事宜,在執行過程中逐步補充修改完善。
10.2本辦法由南坪鐵路有限責任公司負責解釋。
和坪鐵路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