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術措施編制及執行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了規范施工技術措施的編制,確保措施內容得到有效地執行,特制訂本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公司所承建的施工項目的施工技術措施的編制及執行工作。
3? 引用文件
《安全施工措施編制指導書》——華北電力集團公司
4? 術語與定義(無)
5? 職責
5.1項目部負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編寫和各種甲類措施的審批及執行情況的審查。
5.2公司生產管理中心負責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其執行情況的審查。
5.3各專業公司負責措施編寫和執行。
5.4專業公司施工技術負責人負責施工技術措施的編制及措施落實情況的審查。
5.5專業公司施工項目管理人員(工長)負責施工技術措施的落實工作。
6? 具體內容
6.1項目部在新的工程項目開工前,根據工程特點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報公司生產管理中心審批。
6.2施工措施目錄的編寫
6.2.1項目部工程部結合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特點和重要性,與專業公司技術人員充分協商,編制施工技術措施目錄,并劃分出甲、乙類。
甲類:重大的、重要的、特殊的技術措施;
乙類:一般的或必要的技術措施。
6.2.2目錄編寫完成后,報項目部總工審批后下發各專業公司執行。
6.3施工措施的編制
6.3.1措施編制前,編制人員召集參與施工的負責人根據圖紙及現場施工環境,進行危險辨識和危險評價。并針對危險源、點在與安全員協商的基礎上進行控制措施的編制。
6.3.2措施編制依據為國家及地方性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施工圖,施工組織設計,設備說明書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