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文明施工監督管理措施
工程項目文明施工監督管理
1、總工程師室、工程處和辦公室負責文明施工監督檢查,對各項目部文明施工狀況進行評價。
2、項目經理負責施工現場設施建立,封閉管理和現場防火的管理。每月組織兩次文明施工自檢并作好《檢查記錄》。
3、項目工程師負責現場辦公室布置、保潔,施工現場標牌和社區服務管理。
4、后勤管理員負責生活區、辦公區衛生,施工道路維護,治安綜合管理和保健急救管理。
5、倉管員負責倉庫及施工場地外堆放材料區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現場排水渠維修,負責倉庫標牌管理。
6、施工員負責責任區內施工場所、材料堆放點的整理、整頓、清掃、清潔,負責施工狀態標識。
7、機修組長負責機修房及施工機械使用,存放點整頓、整理、清掃、清潔,施工線路維護,負責周轉材料的整理和維護。
8、全體員工負責保持工作生活區域內個人衛生和工完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