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具體措施
為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現場臨建房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特制訂關于臨建房消防管理措施如下:
一、施工現場應將辦公區、生活區、施工區分開設置。臨建房不得超過二層,會議室必須設置在一層,不得采用封閉式外走廊,同時生活區、辦公區5m之內必須設置消火栓。
二、施工現場、工作區辦公室、生活區民工宿舍、臨建房夾芯板材必須采用巖棉等不燃材料。地面應采用地板磚鋪貼,嚴禁采用木地板,若建立二層臨建房,二層地面盡可能采用壓花鋼板,若采用木板做樓面者,木板必須涂刷防火涂料。
三、臨建房屋內照明、民工生活區采用36v安全電壓,線路采用線槽式明敷設,辦公區辦公室使用220v電壓時,嚴禁使用電暖器,電熱毯、電爐等取暖設備。無論是低壓照明或辦公室220v用電、配電箱設置在室外并采取防水、防火措施,室內電線及進戶線應穿金屬管或難燃材料的塑料管,配電箱電器插座應直接固定在不然材料上。
四、民工宿舍臨建房,每個房間居住人數不能超過16人,床鋪間適當分隔,嚴禁使用通鋪,通道寬度不少于1米,民工宿舍采用低壓照明,為落實民工手機充電,各項目部可在門衛房設置集中手機充電柜。
五、為有效控制火災初期預防,民工宿舍、辦公室、倉庫設置感煙、感溫或感光報警裝置。
六、加強對施工現場明火作業,電焊、氣割、豎向焊接等施工管理,明火作業必須采取動火審批制度,工長、安全員對消防措施及周圍環境驗收合格后方可簽署動火手續,同時安排專人看火工旁站,方可明火作業。
七、各項目部加強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辦公人員下班后及時切斷空調、電腦等電器辦公設備電源,對民工做好日常三級安全教育,強化消防安全知識,提高民工的防火意識。
八、各項目部每年不少于2次消防應急演練,同時編制的消防應急預案必須報分公司安全科審批,進入冬季做好消防水管的保溫工作。
九、為有效保證各項目所采購的電源線,開關,插座,電器為合格產品預防不合格電源線電器引起的火災,各項目采購時必須報分公司電工組長驗收后方可大批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