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地下工程預防監控管理措施
分部/分項/工序/部位/活動
基礎/地下工程施工
潛在事故危險
地下管線損壞、周圍建筑物/構筑物沉降位移倒塌、地下水位嚴重下降、地面塌陷
目標
避免地下管線損壞、周圍建筑物/構筑物沉降位移倒塌、地下水位嚴重下降、地面塌陷等事故的發生
主要管理方案及技術措施
1、施工前認真研究地質和水文資料、鄰近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的質量和分布情況,會同建設、勘察、通訊、電力、市政等相關單位對附近已有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等進行檢查和鑒定,對可能受施工影響的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及管線改移施工要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執行《鐵路路基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302-2009 、《鐵路橋涵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303-2009 ,并制定基礎/地下工程開挖支護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后,組織實施,并在整個施工期間,加強監測其沉降、位移、開裂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會同建設、設計等單位協商采取防護措施進行處理;
2、在可能影響地下管線施工前,要在地面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在沒有探明地下設施位置走向前,要由專人現場監護作業,嚴禁大型土方施工機械盲目作業。
3、做好施工防水和截、排水,排水不得破壞相鄰建(構)筑物的地基,防止因透水、水浸引發土方坍塌、滑坡和塌方;
4、降水施工要定期進行沉降和水位觀測,并設置可靠的截水設施,在降水結束后,將井孔用砂礫或粘土填實,或按設計進行回填;
5、施工要嚴格執行設計要求及施工規范,并根據地質情況,優化施工方案,加強支護,減少對土體或圍巖的撓動,拆除基坑臨時支撐時應按基坑回填順序自下而上逐層拆除,隨拆隨填,防止鄰建(構)筑物產生破壞;
6、進行安全檢查、監測,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
實施單位
各架子隊、各施工班組
監控部門
安質部、工程部
起止時間
施工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