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管理獎罰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中鐵十九局集團有限公司奈曼旗至白家灣子高速公路施工總承包第nbsg標段項目經理部安全管理行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夯實安全管理基礎,確保施工期間絕對安全,根據國家、交通運輸部、集團公司、工程公司及項目經理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中鐵十九局集團有限公司奈曼旗至白家灣子高速公路施工總承包第nbsg標段項目經理部日常安全管理范圍,本辦法是對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補充,本辦法與上述管理辦法重復部分一律按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項目經理部對各工區日常安全檢查活動依據本辦法所制定的安全管理獎罰內容及標準進行獎罰。
第四條 獎罰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有理、有據的原則。
第五條 安全管理檢查內容包括綜和管理部分、基本作業部分和專業部分等內容,專業部分包括路基、橋涵等工程,檢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jtg f90-2022、《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與施工規范對照手冊》和公路施工技術規范等其它相關安全管理規定。
第六條 安全管理檢查方式包括公路質量監督部門、業主、監理、項目經理部等在內的日常安全檢查。
第二章安全檢查獎罰內容
第七條 綜和管理部分: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規章制度及執行情況、安全教育和培訓記錄、安全會議記錄、安全檢查記錄、技術交底、安全技術交底、施工日志、檢驗批等各項安全管理臺賬。
第八條 基本作業:勞動安全衛生、施工用電、施工現場防火、材料儲運、火工品管理、施工機械、鍋爐及壓力容器、混凝土與砌體工程、起重吊裝作業、高處作業、特殊場所作業、季節性施工、臨時工程和過渡工程、靜態驗收等。
第九條 路基工程:地基處理、路堤、路塹、過渡段、特殊路基、支擋防護及防排水工程等。
第十條橋涵工程:基礎、墩臺、預應力混凝土簡支箱梁預制及運架、橋位制梁、橋梁支座安裝、涵洞、橋面系及附屬工程等。
第十一條項目實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對實現年度考核目標的工區及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按年度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或本辦法兌現獎勵。
第十二條項目部每年組織各工區開展標準化工地達標活動,年內被工程公司等上級單位或工程所在地政府部門評為標準化工地(文明工地)或類似榮譽的工區,項目部每項給予工區獎勵10000元;被集團公司評為標準化工地的每項給予項目獎勵5000元。被評為各級安全管理先進個人的,視情況給予500-5000元獎勵。
第十三條安全生產先進工區獎勵。項目每年評選安全生產先進工區。對現場施工規范、上級機關和業主檢查效果好的、無因工責任事故、無因工非責任較大及以上事故、無影響企業經營市場的安全問題、無新聞媒體曝光及其它事件的工區進行表獎,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工區”榮譽稱號,給予獲獎工區50000元獎勵。
第十四條凡在個人工作范圍以外,發現重大隱患,并及時報告和采取得力措施,從而避免了人身傷亡和設備損壞事故的有功人員,給予通報表揚并一次性獎勵500~5000元;對主動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從而避免了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給予通報表揚,并一次性獎勵200~2000元;舉報他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經核實,一次性獎勵舉報人200元;提出和理化建議并被采納應用,對有突出貢獻的個人,經項目安全領導小組認定后,一次性獎勵500~5000元。
第十五條發生因工責任傷亡事故對事故工區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罰。
(一)發生員工一次死亡1人事故,扣發工區全體人員6個月的安全生產獎金。給予工區經理、書記全項目通報批評,各罰款10000元;給予工區安全總監、總工程師全項目通報批評,各罰款5000元。
(二)發生員工一次死亡2人事故或一般重傷事故,扣發工區全體人員6個月的安全生產獎金;給予工區經理、書記全項目通報批評,各罰款20000元;給予工區安全總監、總工程師全項目通報批評,各罰款10000元。
(三)發生員工較大死亡事故或兩起一般事故,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實施細則》進行處罰。
(四)發生員工重大死亡事故或一年內發生兩起較大事故,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實施細則》進行處罰。
(五)發生員工特別重大死亡事故,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實施細則》進行處罰。
(六) 因工責任事故是指工程作業事故,建筑質量安全事故,鐵路交通安全事故、公路交通安全事故,火災安全事故,鍋爐、壓力容器和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爆炸物品安全事故,其它安全事故。
第十六條對發生員工因工非責任傷亡事故工區和事故責任者的經濟處罰。
(一)發生員工一次死亡1人事故,扣發工區全體人員2個月的安全生產獎金。給予工區經理、書記全項目通報批評,各罰款5000元;給予工區安全總監、總工程師全項目通報批評,各罰款2000元。
(二)發生員工一次死亡2人事故或一般重傷事故,扣發項目全體人員3個月的安全生產獎金。給予工區經理、書記全項目通報批評,各罰款10000元;給予項目安全總監、總工程師全項目通報批評,各罰款5000元。
(三)發生員工一次死亡3-9人的較大安全事故,扣發工區全體人員6個月的安全生產獎金。給予工區經理、書記全項目通報批評,各罰款15000元;給予項目安全總監、總工程師全項目通報批評,各罰款8000元。
(四)發生員工一次死亡10-29人重大死亡事故,扣發工區全體人員12個月的安全生產獎金。給予工區經理、書記全項目通報批評,各罰款20000元;給予工區安全總監、總工程師全項目通報批評,各罰款15000元。
(五)發生員工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別重大死亡事故,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實施細則》進行處罰。
(六) 因工非責任事故是指在施工現場發生的,定性為非責任、不可預見、自然災害和意外傷亡等,并且沒有造成投標停牌的安全事故。
第十七條發生鐵路交通事故對責任者的行政和經濟處罰
(一) 發生鐵路交通一般c類事故
給予工區經理、書記全項目通報批評,各罰款10000元;給予工區安全總監、總工程師全項目通報批評,各罰款5000元;扣發項目全體人員2個月的安全生產獎金。
(二) 發生鐵路交通一般b類事故
給予工區經理、書記全項目通報批評,各罰款15000元;給予工區安全總監、總工程師全項目通報批評,各罰款8000元;扣發工區全體人員3個月的安全生產獎金。
(三) 發生鐵路交通一般a類事故
給予工區經理、書記全項目通報批評,各罰款20000元;給予工區安全總監、總工程師全項目通報批評,各罰款10000元;扣發工區全體人員6個月的安全生產獎金。
(四) 發生鐵路交通較大事故或兩起一般亡人事故
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實施細則》進行處罰。
(五)發生鐵路交通特別重大事故
按照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實施細則》進行處罰。
第十八條對發生亡人事故未按時上報的,事后被上級主管部門追究,被國務院、地方政府相關部門通報批評或新聞媒體曝光項目的經濟處罰,按第十六條至十七條的規定加重處罰。
第十九條因安全生產問題被政府管理機關通報批評或新聞媒體曝光,對責任單位和責任者的處罰。
(一)被省部級政府機關通報批評或新聞媒體曝光,不影響經營投標的給予工區經理、書記通報批評,各罰款3000元;給予工區安全總監、總工程師通報批評,各罰款2000元;扣發工區全體人員3個月的安全生產獎金。影響經營投標的參照工程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實施細則》進行處罰。
(二)被地市級政府機關(鐵路局)通報批評或新聞媒體曝光,不影響經營投標的給予工區經理、書記通報批評,各罰款1000元;給予工區安全總監、總工程師各罰款500元;扣發工區全體人員2個月的安全生產獎金。影響經營投標的給予工區經理、書記通報批評,各罰款3000元;給予工區安全總監、總工程師通報批評,各罰款2000元;扣發工區全體人員6個月的安全生產獎金。
第二十條對發生機械設備、車輛、火災、中毒、爆炸等責任事故,雖無人員傷亡,但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時,給予工區經理、書記、安全總監、總工程師通報批評,各罰款2000元;扣發工區全體人員4個月的安全生產獎金。
第三章 安全檢查獎罰標準
第二十一條對公路質量監督部門、業主、監理等部門的安全檢查結果,以上述單位下發的檢查通報為準,按發現問題和表揚的責任單位為主體進行獎罰,獎罰標準以1萬元為起點。對項目經理部日常安全檢查結果,以獎罰通知書或檢查通報的形式對各責任單位進行獎罰處理,獎罰標準以200元為起點。
第二十二條處罰以責任單位為主體,由項目部直接扣罰,對于責任人由責任單位在內部進行處罰;獎勵由項目部直接獎勵責任單位和個人。
第二十三條項目部安全檢查處罰細則見后附表。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項目對各工區的處罰,由項目安質部和財務部組織實施。對責任單位和責任者的經濟罰款均納入安全生產獎勵基金。各工區的安全生產獎發放由項目安質部進行核定后按審批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五條因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罰除執行項目安全目標責任書規定的獎罰外,并按本細則規定的相關條款同時進行處罰。
第二十六條項目所屬各工區應依據本辦法,制定針對本工區的安全生產獎懲辦法。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一致和有遺漏時,按國家規定執行;本辦法由項目安質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依據本辦法進行的獎罰,由項目部財務部代扣代發。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2篇 大唐南京發電廠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建立企業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安全生產費用管理,保障企業安全生產資金投入,維護企業、職工以及社會公共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發[2004]2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企〔2012〕16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大唐南京發電廠屬于高危企業,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安全生產費用(以下簡稱安全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安全費用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第二章 安全費用的提取標準
第四條 安全費用依據營業額按月提取,提取比例0.2-0.5%。
第五條 企業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根據安全生產實際需要,可適當提高安全費用提取標準。
第三章 安全費用的使用
第六條 企業編制計劃書的同時編制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
安全生產費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安全技術和勞動保護措施:安全標志、安全工器具、安全設備設施、安全防護裝置、安全培訓、職業病防護和勞動保護,以及重大安全生產課題研究和預防事故采取的及安全技術措施等。如工程建設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臨邊、機械設備、高處作業防護、交叉作業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臺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支出等。
(二)反事故措施:設備重大缺陷和隱患治理、針對事故教訓采取的防范措施、落實技術標準及規范進行的設備和系統改造、提高設備安全穩定運行的技術改造等。
(三)應急管理:預案編制、應急物資、應急演練、應急救援等。
(四)安全檢測、安全評價、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險源監控整改以及安全保衛等。安全法律法規收集與識別、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與維護、安全監督檢查、安全技術技能競賽、安全文化建設與安全月活動等。
(五)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六)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七條 在本辦法規定的使用范圍內,企業應當將安全費用優先用于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以及行業主管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的支出。
第八條 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應當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擠占、挪用。年度結余資金結轉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安全監察部經過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可以對所屬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統籌使用。
企業由于產權轉讓、公司制改建等變更股權結構或者組織形式的,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繼續按照本辦法管理使用。
企業調整業務、終止經營或者依法清算,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結轉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九條 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安全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職責及權限,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
第十條 企業應當加強安全費用管理,編制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納入企業財務預算。企業年度安全費用使用計劃和上一年安全費用的提取、使用情況按照管理權限報同級財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安全費用的會計處理,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二條 提取的安全費用屬于企業自提自用資金,其他單位和部門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對其進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各主管部門依法對企業安全費用提取、使用和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 企業未按本辦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的,責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處罰。
第十五條 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未向分包單位支付必要的安全費用以及承包單位挪用安全費用的,依照相關法規、規章進行處理、處罰。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大唐南京發電廠財務部、安全生產監督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 設備檢修車間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責考核辦法
一、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西工機段勞〔2022〕71號《工務機械段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責考核辦法(試行)》文件要求,進一步規范車間安全管理,有效提高維(檢)修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完善車間干部責任落實機制和考核機制,實現管理重心下移,促進干部作風轉變,確保安全生產基本穩定、有序可控,切實把安全生產責任落到實處,結合車間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二、職責
主要職責如下:
1.車間主任負責對車間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責考核表寫實進行打分。
2.車間安全主管負責對問題的落實整改進行督查督導、深度分析,負責車間日常量化考核信息的收集、統計、匯總。
3.車間財務主管負責對考核情況進行審核,印發月考核通報,收集、存放考核表。
三、考核原則
1.突出“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2.突出“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的原則。
3.突出“安全管理過程考核與結果考核并重”的原則。
4.突出“問題在現場、原因在管理,根子在干部”的原則。
四、考核辦法
1.適用范圍:車間管理人員6名,其中管理干部5名:主任1名、書記1名、主席1名、副主任2名(副主任陳建華在路局駐勤),行政管理員1名;工程技術人員7名:安全員1名、設備主管1名、技術主管1名、財務主管1名、材料主管1名、職教管理員1名、自輪管理員1名。
2.車間生產管理干部指標
結合車間實際,車間生產管理干部崗位量化指標如下(其中納入考核問題中勞動安全問題不低于總數的25%,納入考核的b類及以上問題不低于50%):
項目 姓名 下現場天數 (天) 添乘 (次) 跟班 作業 (次) 夜查 (次) 納入考核問題(件數)
胡成(主任) 14 4 1 2 4
王內蒙(書記) 14 4 1 2 4
張振新(副主任) 14 4 1 2 3
高瑞龍(主席) 7 2 1 1 2
3.車間專業管理干部指標
車間專業管理干部制定專業管理問題庫,每月至少發現2件專業問題,并在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責考核表中填寫個人寫實。
4.考核內容及標準
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責考核分過程考核和結果考核兩大項。過程考核和結果考核基礎分均為 100 分。過程考核包括“安全職責履行、重點工作推進、加減分”三個部分(詳見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責考核表)。結果考核包括安全事故、設備故障、安全問題、段“一個車間一個科室”督查結果和上級部門專項檢查評價結果五個部分。
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責考核由車間負責人根據崗位職責、工作標準、個人自評情況及月度工作簡要寫實,按照過程考核、結果考核的原則進行打分,以分計獎。
5.月度安全管理履責考核表
每月末25日18時之前,根據車間管理干部月度安全管理履責考核表中內容,首先根據過程考核、結果考核中相關項目進行自評打分,其次根據安全職責履行、量化指標完成、發現典型問題、安全履責扣分及加分進行簡要寫實,交車間主任或書記進行點評打分,結果納入月度安全考核。
五、獎金分配辦法:
總額:車間被評為優秀的(綜合評價結果 1.8 及以上),按照人均500元獎勵;被評為良好的(綜合評價結果1.8 以下 1.7 及以上),按照人均300元獎勵;被評為合格的(綜合評價結果1.7 以下 1.6 及以上),不獎不罰;被評為失格的(綜合評價結果1.6 以下),按照人均200元考核。
個人:根據領導評定的車間個人考核得分,計算個人得分占車間干部總分的比例,用比例在車間獎金總額中換算個人獎金額(詳見附件)。
六、干部日寫實:
1.日寫實是各級干部落實安全職責的真實記錄。干部對現場檢查、夜間抽查、添乘檢查、跟班作業等檢查項目,必須堅持全方位寫實。通過日寫實及時發現、分析和研究、解決現場作業中存在的關鍵性、傾向性問題。
2.干部現場檢查必須提前掌握并擬寫檢查項目內容,即被檢查項目的作業程序和每個程序的技術標準、作業標準和所具備的作業技能等,以提高現場檢查的針對性。
3.干部寫實時要嚴格按照量化指標要求,將下現場檢查的時間、地點、項目、發現和解決的問題等逐項記載,并錄入“安全風險問題信息管理系統-干部寫實”相關欄目中。
4.干部除使用紙質考核表外,干部月度崗位履責情況一律錄入“安全風險問題信息管理系統-干部寫實-干部崗位履責”中,實行網上流轉。
七、獎懲:
1.考核結果整理統計后交財務兌現。
2.對未按照量化指標完成任務、日工作寫實弄虛作假、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等問題的干部,由車間安全員按照干部管理的有關規定提報車間嚴肅處理。
附件:1、車間主任月度安全管理履責考核表(一崗一月一表)
2、專業管理干部專業問題庫
3、獎金分配表(段定)
設備檢修車間
2023年9月9日
第4篇 安全生產檢查管理辦法
1、目的與范圍
1.1目的:為規范本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工作,使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常態化,制定本管理規定
1.2范圍:本管理規定適用于張家港沙洲電力公司各部門及在沙洲公司工作的外協單位。
2、管理職能
2.1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對安全生產檢查管理負領導責任。
2.2安監部是安全生產檢查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安全生產檢查的統籌管理。有權對安全生產檢查管理中的事項進行協調、檢查、考核、裁決,對安全生產檢查管理負直接領導責任。
2.3公司各部門、外協單位在安監部的領導下,負責本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產檢查的具體日常管理,對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檢查管理負直接管理責任。
3、組織機構與分工:
3.1安全生產檢查領導小組:
組長:李東輝 翟向陽
副組長:武國忠、季永華、胡銀雷、朱世春
成員:劉鴻斌、葛擁軍、趙世明、陳汀、劉 相、鄭國良、肖 安、陸志富
3.2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組
組長:劉鴻斌
副組長:鄭國良、肖 安、陸志富
成員:岳利平、何利華、趙世明、徐東巖、金升益、季張鋒、季先忠、王國慶、張國學、王正法、朱金才、何長根、王飛、李寶利、倪健新
3.3檢查與分工
檢查組負責人檢查成員檢查內容檢查時間
發電安全檢查組陸志富岳利平、徐東巖、金升益、季張鋒、王國慶、張國學、王正法、王 飛、李寶利發電部管轄設備、班組建設、安全活動、設備標示、兩票三制、倉庫、安全工器具、消防設施、安全設施、安全培訓、現場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文明衛生情況每月第一周周四上午9:30-11:30
設備維護安全檢查組鄭國良趙世明、季先忠、徐東巖、金升益、季張鋒、王國慶、張國學、王正法、王 飛、李寶利維護部管轄設備、班組建設、安全活動、設備標示、兩票三制、倉庫、安全工器具、消防設施、起重設施、安全設施、安全培訓、現場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文明衛生情況每月第二周周四上午9:30-11:30
燃化安全檢查組肖 安何利華、徐東巖、金升益、季張鋒、王國慶、王正法、朱金才、何長根、王 飛、李寶利、倪健新燃化部管轄設備、班組建設、安全活動、設備標示、兩票三制、倉庫、安全工器具、消防設施、安全設施、安全培訓、現場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文明衛生情況每月第三周周四上午9:30-11:30
外協單位綜合安全檢查組劉鴻斌岳利平、何利華、趙世明、季先忠、鄭國良、肖 安、陸志富、徐東巖、金升益、季張鋒、王國慶、張國學、王正法、朱金才、何長根、王 飛、李寶利、倪健新各外協單位管轄設備、班組建設、安全活動、設備標示、兩票三制、倉庫、安全工器具、消防設施、安全設施、安全培訓、現場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文明衛生情況每月第四周周四上午9:30-11:30
4 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安全生產檢查的目的和原則
4.1.1安全生產檢查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一項重要措施,是通過查找生產過程中和生產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及隱患,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正常的生產秩序及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4.1.2安全生產檢查的原則:“邊檢查、邊整改、邊考核”
4.1.3安全生產檢查分類與管理:
4.1.3.1安全生產檢查分為:
4.1.3.1.1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
4.1.3.1.2春、秋季安全大檢查。
4.1.3.1.3機組大小修安全大檢查。
4.1.3.1.4消防設施、起重設施、特種設備、電纜、防火、防汛、防污閃、防暑、防雷的專項檢查。
4.1.3.2安全生產檢查分為:班組自查、本部門自查、安監部檢查、公司大檢查.
4.1.3.3安全生產檢查管理:
4.1.3.3.1班組自查:要求班長結合本班組日常工作、班組建設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每周記錄一次備查。
4.1.3.3.2本部門自查:要求部門結合本部門月度工作及公司月度總體工作安排,對本部門各班組、各專業進行檢查,每月兩次。
4.1.3.3.3安監部檢查、公司聯合檢查:安監部每周組織安全網絡成員對公司各部門及外協單位進行安全檢查,公司大檢查由安監部牽頭,每月對全廠設備、人員、管理等方面進行全方位檢查一次。
4.2 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
4.2.1檢查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4.2.2檢查各種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包括:《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設備巡回檢查制度、設備定期試驗切換制度等。
4.2.3檢查生產現場運行設備安全技術狀況。
4.2.4檢查生產現場安全設施、安全標志完善情況。
4.2.5檢查生產現場的安全措施執行情況。
4.2.6檢查生產現場安全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4.2.7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安監部、生技部、各部門管理人員以及班組按有關規定自行組織檢查。
4.3專項安全檢查
4.3.1春、秋季安全大檢查
4.3.1.1春、秋季安全大檢查的內容以“四查三防一提高”(即:查安全思想、查規章制度、查安全管理、查隱患及薄弱環節、防人身事故、防設備重大事故、防誤操作事故;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為重點,并結合季節特點做好安全工作。
4.3.1.2“春季安全大檢查”中,做好“六防”(即:防風、防汛、防臺、防污閃、防暑、防雷)工作。
4.3.1.3“秋季安全大檢查”中“三防”(即:防火、防寒、防風、防凍)工作。
4.3.1.4在春季、秋季安全大檢查開始前一天止,公司、部門、班組要結束制定、上報、下發檢查計劃工作,根據總公司部署精神和內容制定。
4.3.1.5在春季、秋季安全大檢查開始的第一天起,公司、部門、班組要在三天內做完層層動員工作。
4.3.1.6在春季、秋季安全大檢查結束的前一周,部門、班組要做完總結、驗收工作,并且將總結上報;公司要在最后一周內組織全面驗收總結工作。
4.3.1.7“春季安全大檢查”每年的3月15日到5月31日,“秋季安全大檢查”每年的10月11日到11月30日
4.3.2機組大小修安全大檢查
4.3.2.1機組檢修前檢修區域與運行區域的檢查:檢修作業區、大型設備存放區、專用工具區、人行通道區等區域的隔離標識、安全警示、通道標示情況
4.3.2.2現場作業監督檢查:現場起重作業、高空作業、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特種作業的檢查監督
4.3.2.3作業現場的安全設施檢查:腳手架、起吊設備、安全工器具、動火設備、臨時電源、危險品存放等的檢查監督
4.3.2.4作業現場的人員作業行為檢查:
4.3.2.5作業現場的安全措施及兩票執行情況檢查:
4.3.3消防設施、起重設施、特種設備、電纜、防火、防汛、防污閃、防暑、防雷的專項檢查:
4.3.3.1防汛檢查重點:責任落實情況、有關防汛制度執行情況、生產設施防汛能力及技術措施、防汛應急以及后勤保障等;
4.3.3.2防火檢查重點: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是否存在火災隱患、消防設施完好情況以及消防應急工作是否到位等;
4.3.3.3防凍檢查重點:油、水、汽系統、灰管路、開關配電箱溫控器、電控柜防凍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管路泄漏或設備漏水、漏油、上霜等現象;
4.3.3.4防雷檢查重點:220kv變電站、各生產房屋機、生產輔助房屋設施的接地、避雷裝置測試情況,各防雷接地引下線與接地網的連接情況;
4.3.3.5防污閃檢查重點:防污閃定期工作計劃制定是否合理、是否嚴格按照計劃執行等(按照絕緣子清掃周期、涂刷長效防污涂料周期等執行)。
5 檢查與考核
5.1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發現的問題:屬本部門、班組自查發現的要及時組織整改;屬公司、安監部門發現的要下發《安全文明生產監察通知書》,外協單位下發《罰款通知書》責任部門要按期限完成整改工作。
5.2專項安全檢查發現的問題:各部門要制定問題整改計劃上報安監部,并按限期完成;暫時無法完成、需公司解決的,由安監、生技部進行協調,并報請公司批準列入月度生產計劃或大、小修中解決,不能按期完成的要提前提供書面材料,否則考核100-300元。
5.3對于安全檢查中發現嚴重威脅人身、設備安全的重大隱患者、以及對重大隱患整改有功者按公司《安全文明生產考核細則》等有關制度進行獎勵。
5.4公司檢查發現各部門、外協單位、各班組沒有嚴格按本規定4.1.3.3條安全生產檢查管理要求進行定期自查自改工作,公司將考核相應責任部門、外協單位、班組50-200元。
5.5《安全文明生產監察通知書》、《罰款通知書》和整改通報下發后,責任部門未能在限期內完成整改的每條考核50-100元。由于整改不及時造成后果的,則予以追究有關責任部門主任、班組和個人的責任。
5.6各單位、部門檢查人員應嚴格要求,不能按要求參加檢查應提前向檢查組負責人請假,否則每缺席1次考核50-100元。
張家港沙洲電力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1日
第5篇 境外公共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巴基斯坦拉合爾軌道交通橙線項目-項目五部(簡稱“項目五部”)為規范和加強項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根據鐵總-北方國際聯營體(簡稱“聯營體”)下發的《巴基斯坦拉合爾軌道交通橙線項目公共安全管理辦法》等文件的具體要求,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公共安全風險重點關注巴基斯坦的社會安全風險主要包括:
1、政治風險:指巴基斯坦的政局變化、戰爭、武裝沖突、恐怖活動、社會*、民族宗教沖突等。
2、經濟風險:指經濟危機、金融市場動蕩、主權債務危機、通貨膨脹、利率匯率變動等宏觀經濟形勢變化。
3、政策風險:指巴基斯坦政府的財政、貨幣、外匯、稅收、環保、勞工、資源政策的調整和國有化征收等。
4、自然風險:指地震、海嘯、火山、颶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及重大流行性疾病等。
5、社會治安風險:指糾紛、性騷擾、搶劫、人身攻擊、勒索、綁架或劫持、海盜、盜竊、詐騙等。
6、其他風險:巴基斯坦發生的可能對項目五部人員造成危害或形成潛在威脅的其他各類風險。 項目五部對外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依照巴基斯坦及國內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范圍為項目五部全部人員。
第四條 項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辦法:是項目五部開展公共安全風險管理工作的依據和規范性文件。
第二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劃分
第五條 項目五部設立公共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具體負責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項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的組織機構圖如下:
第六條 項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為項目五部的最高管理者,即項目五部項目經理。在最高管理者直接推動下,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應列入項目五部日常工作中,將公共安全管理目標和責任層層分解至項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機構各級人員,其完成情況將體現在對公共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年度績效考核中。
第七條 設立公共安全管理委員會,由項目五部的常務副經理擔任委員會主任,由項目五部日常事務主管領導任副主任,項目五部其他領導和主要負責人任委員。公共安全管理委員會設一名秘書。
公共安全管理委員會下設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小組。組長由項目五部日常事務主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項目五部其他主管領導擔任,組員為項目五部各主要部門領導。
公共安全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1、宣傳和落實聯營體的公共安全管理政策,與聯營體與公共安全工作相關的各主管部門保持業務聯系。
2、制訂公共安全管理規劃與建設目標,推動建立項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辦法體系。
3、整合系統內資源和力量,協調各部門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4、監督檢查項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情況,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執行。
第八條 公共安全管理委員會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小組的秘書部門為項目五部下設的機構與運營風險管理部。該部門設置專門負責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人員,負責項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作為秘書部門,機構與運營風險管理部在公共安全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具體制訂項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辦法、巴基斯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通過公共安全管理報表以及匯總項目五部的各類報表、會議紀要、總結報告、調研分析以及外部信息等多種方式,了解項目五部人員情況、巴基斯坦安全局勢及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情況等動態信息,并及時報送項目五部領導。
3、負責及時向項目五部各部門公開的共安全風險預警信息,并通過內部通報方式傳達較為敏感的公共安全風險預警信息,進行風險提示。
4、密切關注巴基斯坦的安全局勢,如發現有異常情況,負責及時對項目五部發出預警,并要求項目五部根據巴基斯坦實際情況更新和演練應急預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準備工作。
5、協助完成聯營體公共安全負責部門布置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九條 項目五部倡導全員參與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所有的部門和員工都要立足部門職能和崗位要求,努力保障項目五部的合同安全、作業安全、物流安全、信息安全、醫療衛生安全、財務安全、環境安全等。通過倡導全員參與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逐步推動建設具有項目五部特點的公共安全管理文化。
第三章 公共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條 《境外中資企業機構和人員安全指南》是項目五部采取必要公共安全管理措施的主要參考文件。項目五部根據巴基斯坦的具體安全風險,可有針對性地采取指南中推薦的各種安全管理措施,以最大程度地保護我人員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
第十一條 在人員安全管理方面,以“員工生命高于一切”作為項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的核心理念。
1、在規劃人員安全管理方案時,要根據巴基斯坦社會安全風險特點和等級,進行有針對性的設計,努力做到安保措施與風險等級相匹配,有效集成包括安全意識、信息控制、路線控制、交通工具控制、技術控制、物理控制、人力控制等在內的多種控制措施。
2、人員管理控制按照不同風險環境下采取不同的安全管理措施的原則。從低風險環境到中、高、極高風險環境下,采取的措施從遵守項目五部安全管理辦法、參加培訓、定期評估風險、控制個人信息、避免有規律活動,保持警惕并采取反監視措施等,逐步上升至配備衛星電話、參加高風險安全培訓、24小時保安巡邏、貼身護衛、投入高標準物防設備、嚴控出行范圍、控制來訪人員、停止非必要的訪問和工作等。
3、 項目五部員工要保持良好的個人安全意識,外出時保持行為低調,避免成為犯罪分子關注目標。出行要嚴格控制須知范圍,經常變化并最大化減少規律性行程。面對如搶劫、盜竊、劫持、騷亂、綁架、武裝沖突等各種突發安全威脅,員工應接受基本應對培訓,在最大限度保全自身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冷靜應對,努力降低傷亡幾率。
第十二條 在場所安全管理方面,應尋求工作需求與安全要求的最佳平衡。項目五部人員經常出入的營地、辦公場所、住所等通常具有封閉性特點,要參照如下要求制訂有針對性的場所管理方案。
1、規劃場所安全管理方案時,要注意符合巴基斯坦法律法規對各項控制措施的合規性要求,嚴格設定、劃分和管理各部分的出入權限,同時要對場所及各分區進行分層控制,確保任何一個威脅事件的攻擊過程都會受到數層控制措施的依次處置,直至威脅終結。
2、營地的選擇應在具有開闊地面的高地,營地保護措施應包含多層安全防護措施,根據具體情況設置車障、減速帶、金屬柵欄、護坡、壕溝、警戒塔、照明及避難所等。場所周邊應視具體需要設置固定崗保安、巡邏崗保安、快速反應部隊、貼身護衛、車輛護衛小組等安保力量。保安人員根據需要可配備警械、報警器、視聽設備等。如有必要,還可請求巴基斯坦當地警察、軍隊等提供更高級別保護。
3、營地應獨立設置一個主公共入口,并根據需要設置監控系統、巡邏系統、入侵系統、安全警報系統等,盡量少使用路標。在主入口處要對所有的機動車輛進行檢查,還可發放必要的通行證來控制載貨車輛外出。人員的出入控制需采用必要的證件。受訪者應對來訪者車輛和人員負責,并陪同活動。
第十三條 在應急資源保障方面,要注意儲備急救藥品、人員轉移和撤離所需的交通工具、手電、地圖、指南針,足夠至少15日使用的食物和飲用水等應急物資和資金。加大對通訊設備的投入,在各項目部營地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為在通信條件較差、環境惡劣地區的項目部營地配備海事衛星電話,隨時確保信息暢通。
第十四條 根據巴基斯坦安全形勢和項目實際情況,可以充分利用安保公司、保險公司、中介機構、國際組織等第三方資源,通過咨詢專業意見、參加保險、外包或成為sos 國際救援組織會員等方式,將巴基斯坦安全風險防范工作交由專業權威機構負責實施和保障,接受24小時不間斷的公共安全援助。
第十五條 保障項目五部人員安全,還要特別注意建設公共安全軟環境。項目五部所有人員開展工作,都要堅持守法經營、履行社會責任,在商務活動中提倡誠實守信,尊重巴基斯坦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和民族文化,通過媒體從正面積極宣傳中國公司在當地所做的貢獻,有條件的地方要爭取通過當地人管理當地人,努力增加當地人就業,努力與當地社會形成利益共同體,從而建設一個相對友好的公共安全軟環境。
第十六條 在公共安全管理日常工作中,要加強與中國駐當地使領館的聯系,接受使領館的指導和管理,還要加強與當地政府、軍隊、警察等部門的聯系溝通,拓寬公共安全信息渠道。項目五部負責人要注意做好內部維穩工作,建立員工與領導溝通的良好渠道。處理與當地人的糾紛時要注意方式方法,盡量由所在國政府、合作伙伴或企業雇用的當地保安力量解決,避免發生我方人員與當地人的直接對立。
第四章 公共安全培訓
第十七條 項目五部機構與運營風險管理部負責組織公共安全管理培訓工作,其他部門給予協助和支持。機構與運營風險管理部負責制訂公共安全培訓計劃并負責實施,主要是項目五部人員進行公共安全管理培訓。除動員項目五部內部資源外,還可邀請項目五部外部公共安全管理專家進行相關培訓。
項目五部根據需要可要求海外事業部機構與運營風險管理部協助組織在國內的集中培訓,在國外則要組織上崗前培訓、日常安全管理培訓、應急預案演練等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
第十八條 參與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培訓的對象,按照決策層、管理層、執行層、操作層和安全管理人員分別進行不同內容的培訓。
1、決策層培訓側重了解全球安全環境和項目五部所駐國家安全形勢,掌握有關公共安全的政策法規和領事保護等內容,在風險評估、防范和應急處置中發揮決策作用。
2、管理層培訓側重提升安全意識和安全績效,利用社會專業安全資源和項目五部資源來提升項目五部的適應能力,提高安全風險辨識和管理能力,分析和應對高風險環境下的安全風險并分配各項安全工作任務,鞏固和完善企業突發事件應對方法和措施。
3、執行層培訓側重對公共安全工作進行管理,熟練掌握各種控制措施和應急技巧,能夠全面負責項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辦法的執行和運行。
4、操作層培訓側重認知威脅,熟悉個人和項目五部的安全措施,知曉和了解不同層次安全風險的定義和相關要求,熟悉避開安全風險的技術等。
5、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側重于貫徹執行項目五部的公共安全管理辦法,辨識當地犯罪團體和恐怖主義威脅,認知和發現重大危險源,熟悉處置安全風險的各種技術,能夠進行檢查、控制和監控,能夠對緊急事件做出適當響應。
第十九條 公共安全培訓的形式包括出境前培訓、崗前培訓、專項培訓、室內與實操培訓等。機構與運營風險管理部根據實際需求,組織項目五部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第五章 安全審核和檢查
第二十條 機構與運營風險管理部負責具體組織項目五部的安全審核和檢查工作。項目五部應按照要求,配合針對公共安全管理的內部和外部審核工作,并根據審核結果改進和完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 機構與運營風險管理部根據政府主管部門和聯營體要求,對項目五部的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內部審核。審核內容為對公共安全管理體系的符合性、適合性和有效性開展審核,包括針對公共安全管理體系所有安全要求的完整審核,也包括針對公共安全管理體系的某個或某幾個方面進行的專項審核。
第二十二條 機構與運營風險管理部根據需要組織針對項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的外部審核。機構與運營風險管理部將選擇來自項目五部外部的第三方機構,對項目五部公共安全管理體系的符合性、適合性和有效性開展審核。
第六章 應急管理
第二十三條 項目五部設立應急領導小組,該小組是項目五部處理巴基斯坦突發事件的決策機構。主要職責是負責巴基斯坦突發事件的應急組織領導和決策指揮工作,下達應急處置指令,接受上級領導并貫徹落實上級指令,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審核應急工作的各類匯報材料等,必要時派出現場指揮部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工作小組,應急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機構與運營風險管理部。主要職責為接收傳遞巴基斯坦突發事件信息,分析情況、研判局勢并提出參考意見,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的綜合協調,跟蹤巴基斯坦事態進展,及時向各有關方面報告信息,完成應急處置的總結和文件歸檔等工作。作為應急工作小組辦公室,機構與運營風險管理部負責完成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工作小組交辦的所有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第二十四條 項目五部根據《聯營體總體應急預案》制訂項目五部應急預案和各部門的現場應急預案,形成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的完整應急預案體系。
機構與運營風險管理部負責制訂《項目五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推動所屬項目制訂現場應急預案并進行檢查。應急預案應由機構與運營風險管理部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演練、修訂和完善。
第二十五條 根據《境外中資企業機構和人員安全管理指南》,巴基斯坦突發事件分為一級突發事件(境內總部級)、二級突發事件(境外機構級)、三級突發事件(境外機構下屬項目級)。其中三級突發事件由由項目五部處理并報聯營體,二級突發事件由項目五部處理并報聯營體,一級突發事件由項目五部上報聯營體,由應急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第二十六條 出現突發事件要做好應急響應工作,主要包括啟動應急預案,向當地警方、境外機構和項目五部所在國使領館報告,推動使領館與巴基斯坦政府部門交涉并報送聯營體,聯營體根據需要派出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同時高度重視應對媒體和信息發布工作,積極引導媒體進行正面報道等。
第二十七條 項目五部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完成后,應及時進行應急后評估。應急后評估通過對事件應急過程的分析和總結,或通過日常應急演練和培訓,或結合實際情況對應急預案以及應急救援過程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對應急預案流程以及應急流程進行修訂。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項目五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內部裝修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第一條 為規范內部裝修程序,加強管理,確保施工安全,根據《消防法》、《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銀座各店內部裝修工程。
第三條 各店物業部(以下簡稱物業部)負責內部裝修工程和消防安全的監督工作。
第二章? 進場手續
第四條 內部裝修前申請部門(各商場)必須填寫《內部裝修申請表》,同時提供電氣設計圖紙、資料及裝修用材說明,填寫時應注明裝修的具體內容,按統一要求布置施工現場的封閉物及擋板。
第五條 接到《內部裝修申請表》后,物業部應立即進行專業技術審查、批復。
第六條 《內部裝修申請表》填寫完畢,由施工單位到物業部辦理手續。
第七條?辦理施工手續時,施工單位須攜帶以下資料及費用:
1、《內部裝修申請表》
2、施工人員身份證復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張;
3、施工證工本費
4、施工押金
5、滅火器租賃費(辦理動火證時交納,可自備8kg干粉滅火器2具)
6、施工人員《特種行業操作證》(如焊工證、電工證)。
第八條 進場手續辦理流程:
(1)、查驗《內部裝修申請表》;
(2)、施工單位交納施工證工本費、施工證押金、施工押金、滅火器租金等,并開具收據(財務部辦理);
(3)、查驗《特種行業操作證》,留存身份證復印件;
(4)、發放《施工須知》,并告知施工單位注意事項;
(5)、填寫《內部裝修登記表》;
(6)、通知物業部電氣科;
第九條 手續辦理完畢,施工單位憑《內部裝修申請表》與物業部進行施工規范及要求對接。
第三章 過程管理
第十條 施工過程中,申請部門應指定專人進行現場管理與協調,物業部應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過程、全方位的監督。
第十一條 施工用電屬臨時用電,由物業部指導施工單位接用臨時用電,并嚴格遵守《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
第7篇 酒店安全管理防范辦法
酒店是一個開放式的公共場所,存在著許多不安全的因素,各種安全問題也較為突出。近年來雖然很多酒店在安全管理方面進行了專項整治,但因為各類酒店的不斷擴大、經營模式的變化以及各種人為、管理因素等,酒店的安全還是存在著很多隱患,各類安全事件層出不窮。2007年9月湖南瀏陽市瀏陽酒店發生爆炸,造成9人死亡,25人受傷。2023年5月吉林通化市如家快捷酒店失火,造成10人死亡,35人受傷。2023年10月江西南昌新東方大酒店內,一7歲男孩從酒店五樓天花板的玻璃球內墜落而下,當場死亡。因此,酒店的安全管理防范顯得尤為重要。
一、提高客人安全意識
酒店安全問題的發生,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客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例如,客人疏忽大意而在酒店丟失東西或物品被盜,客人抽煙引起火災等。2023年8月10日,義烏市某酒店2022房間一名敘利亞游客臥床抽煙引起火災。當時該客人已睡著,所幸被該酒店的巡查保安發現,并立即將火撲滅,未造成進一步的損失和人員傷亡。因此,客人應該遵守酒店的規章制度,充分認識到酒店中潛在的不安全隱患。酒店員工也應提醒客人提高警惕,引導客人遵守酒店規定,并妥善保管好自己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
二、開展安全工作培訓,提高員工安全意識
保證客人生命和財產安全是酒店為客人提供優質服務的前提和根本,是酒店最大的社會效益。酒店經濟效益也是以安全為前提和保證的。因此,安全雖然不直接創造經濟效益,但是它保障經濟效益的實現。一旦失去安全保障,酒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都會付之流水。因此酒店做好安全管理,保證客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是向客人負責。同時也是向經營管理者自身負責。部分管理層因為只重視經濟效益,而忽視了酒店的安全問題。比如宴會廳物品沒地方擺放,就隨意堆放在安全通道;為追求高利益,一味的讓員工加班,而忽視部門員工的安全培訓等。因此,酒店管理層首先應高度重視安全,樹立風險意識。
酒店安全工作的關鍵,其實就是管理與培訓的問題。因此酒店管理人員既要負責檢查與發現不安全隱患,并及時糾正,也要負責安全工作的學習與培訓督導,尤其要重視對一線員工的安全培訓。這些員工往往是跟客人聯系最密切的,他們可以及時發現問題,防患于未然。在大連香格里拉大酒店,曾有一位女性客人因為厭世準備自殺。客房部員工發現客人情緒不對,仔細觀察后,馬上報告客房部經理和大堂副理,從而阻止了這場悲劇的發生。因此一線員工的安全意識對于客人和酒店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只有加強對他們的培訓,并在日常工作中不斷進行強化,他們才能真正地樹立安全意識,并自覺地應用到實際行動中。
三、成立安全管理委員會,制定應急事件處理程序
現在酒店雖然都設立了安全部,但是安全管理不是某個人或某個部門的工作,它需要酒店內每個員工的努力。因此酒店可以成立安全管理委員會,由每個部門選派一名管理人員組成,其職責是制定、完善和執行酒店的安全計劃,并負責定期對本部門的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安全管理委員會應意識到自己對酒店客人、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酒店財產的安全負有全面的責任。
應急事件是指發生在酒店中的一些突發的、重大的不安全事故或事件。從安全角度看,現代酒店中容易產生的應急事件一般有停電事故、客人違法事件以及客人傷、病、亡事故、涉外案件、恐怖襲擊等。同時還包括一些不可抗自然力產生的災害,如臺風、地震、水災、海嘯等。酒店應制定應急處理程序,做好應對的準備工作,并定期培訓。各部門應熟悉各自職責及應急程序,管理層應加強對員工的培訓。這些程序制定好了,不應是酒店的擺設,更不應是酒店應付上級檢查的工具。而應讓酒店所有員工熟悉,并要定期進行演練,真正地起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
四、采用高科技手段,加強酒店安全管理
現在酒店為了提高工作效率,保證服務質量,都應用了大量的高科技手段。高科技不僅可以使酒店服務質量提高,同時能更好地保證客人及酒店的安全。現在酒店一般都采取現代化的安全管理措施,安裝有電視監控系統,門禁系統,自動防火、防爆、防盜系統等,使酒店能夠及時發現和掌握違法犯罪分子的活動和其他侵害因素的侵襲。成功地應用先進的科技管理手段輔助酒店的安全管理,不但要求酒店日常操作模式要符合科技的要求,而且需要有相應的科學管理體系和科技人員配合,使先進的科技有效地服務于酒店的安全管理。
五、定期檢查酒店設施設備,盡量減少安全隱患
火災始終是威脅酒店的一個重大災難。現代酒店的諸多功能都集中在同一建筑內,各種電器設備種類繁多,用電負荷大,再加上有的電器電線安裝不符合要求,因而成為引起酒店火災的主要原因。據調查,在福建省福州、泉州、廈門三個地區主要酒店中,應電器設備故障而引起的火災約占酒店火災總數的54%左右。其主要原因是線路安裝不合規范、線頭裸露、電線老化、動物啃咬電線、電器設備安裝不合理、電器本身有故障等。因此,酒店應定期的檢查設施設備,做好相應記錄,避免或減少安全隱患。
第8篇 班組安全管理辦法
封皮:
********建筑市政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2005年安全生產
責
任
書
公司(蓋章):總經理(簽字):
項目經理部(蓋章):項目經理(簽字):
2005年月日
正文:
為了做好本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保障全體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促進生產,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明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責任,公司與你項目經理部訂立如下責任書。
一、2005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1、無死亡事故,無重傷事故,輕傷事故率控制在1.5‰以內。
2、施工現場達標率為100%。
二、項目經理部的責任
1、認真學習并執行現行《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北京市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其他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貫徹執行建筑安全主管部門的各項文件、政策。對照公司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本項目實際制訂落實好安全生產責任制,并上墻公布。
2、根據相關規定編制安全施工專項方案。確保安全設施投入使用。設置好施工現場的各類標牌。配備專職安全員。明確項目負責人為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3、定期、不定期的開展安全檢查標準和法規的學習。
4、對新進場的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項目級、班組級、工種教育、變換工種教育),建立三級安全教育卡,三級教育卡必須填寫齊全,并保存好與安全教育相關的資料。
5、實施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建立安全管理資料檔案,建立安全檢查制度,經常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設施、機械設備、施工用電、“三寶”、“四口”等進行檢查,并作好檢查記錄和安全整改記錄。
6、建立義務消防隊和消防制度,定期對施工現場的防火工作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和安全整改記錄。
7、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等活動和安全生產會議,并及時落實會議各項要求。
8、按規定及時準確上報生產安全事故。
9、建立工傷事故統計臺帳。
10、編制應急救援預案和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并參加公司組織的演練。
11、工程竣工后,將整理完畢的安全資料報辦公室存檔。
三、安全生產責任書的考核
1、由公司安全生產考核小組,進行考核。小組成員為: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2、考核時間:暫定為2005年5、7、9、11月份的25日、26日進行,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3、安全生產責任書考核表(見附表)
4、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共計10項,滿分為100分。
5、安全生產責任書考核得分在60分(含60分)分以上的為合格。
6、項目經理部發生死亡、重傷生產安全事故的,安全生產考核得分為0分。
四、獎懲
1、安全生產責任書考核不合格的項目經理部,將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予以處罰。
2、項目經理部發生死亡、重傷生產安全事故的,將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予以處罰,同時追究項目經理及事故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安全 生 產 責 任書考 核表
序號
項目
檢查內容
應得
分數
扣減
分數
實得
分數
1
安全目標
①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未及時上報的,扣20分
②輕傷事故率超過1.5‰的,扣10分
③施工現場不達標的,扣5分
20
2
項目責任制
①未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的,
扣15分
②安全生產責任制未上墻公布的,扣5分
15
3
安全措施
①未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的,
扣10分
②未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的,扣10分
10
4
安全檢查
①項目未制定安全檢查制度的,扣10分
②無安全檢查記錄的,扣10分
③無整改記錄的,扣10分
10
5
安全教育
①無項目級、班組級安全教育記錄的,扣10分
②無定期、不定期安全教育記錄的,扣5分
10
6
安全技術
交底
①無安全技術交底的,扣10分
②安全技術交底簽字不齊全的,扣10分
10
7
消防安全
①無消防安全制度的,扣5分
②無消防安全檢查、整改記錄的,扣5分
5
8
安全生產
活動
①未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的,扣10分
②無“安全生產月”活動計劃、總結的,扣5分
③未參加公司其它安全生產活動、會議的,扣10分
④未參加公司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的,扣10分
10
9
工傷事故
未建立工傷事故臺帳的,扣5分
5
10
安全資料
①安全資料不齊全的,扣5分
②工程竣工后未移交安全資料的,扣5
第9篇 后勤服務集團安全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范后勤服務集團(以下簡稱集團)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保障集團財產及員工的安全與人身健康,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于《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集團實際,依據《武漢大學后勤服務集團安全質量監察工作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工作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三條建立健全集團安全工作的組織網絡和監督檢查制度。
第四條集團主管領導為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集團的安全工
作全面負責;集團各單位的主管領導是本單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集團員工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集團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集團總經理擔任,
副組長由集團黨委書記和集團分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擔任,集團黨、政、工會的負責人及集團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小組成員,辦公室設在集團安全質量監察部。
第六條 集團各單位設立安全工作小組、消防隊,各班組或各部門設立安全員,履行所轄區域(部位)日常的安全管理職責。
第三章 安全工作職責
第七條 集團各單位必須認真執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安全工作原則,履行安全職責。
第八條 集團安全質量監察部在集團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在履行本部門職責的同時,履行下列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一)組織制定或修訂安全管理制度,并對集團各單位安全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二)對集團各單位落實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改意見;
(三)對集團各單位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和工作督查,組織員工開展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訓;
(四)組織調查各類安全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五)定期收取集團所屬各單位的安全檢查報告并及時通報有關信息,公布檢查、評選(比)結果,提出安全工作整改和獎、懲意見;
(六)受理集團各單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議、意見和投訴;
(七)落實集團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委托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務。
第九條 集團各單位必須履行下列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一)執行集團安全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保障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在本單位的貫徹和落實;
(二)制定、實施本單位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安全管理工作量化考核辦法和實施細則;
(三)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確定本單位各級和各崗位的安全管理責任,完善和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排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建立安全預警機制和安全工作報告制度,及時處理和上報安全工作中出現的各類問題;
(五)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六)在與承包、承租經營戶訂立的合同中,應明確各方的安全管理責任。
(七)落實集團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任務;
第十條 集團員工必須履行下列安全生產工作職責:
(一)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責;
(二)在作業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三)在作業過程中,對不能當場排除的安全隱患或出現安全問題,要及時報告。
第四章 安全防范內容
第十一條 集團的安全防范內容主要包括:防火、防盜、防毒、生產和設備安全、食品衛生安全、網絡通訊安全。
(一)防火。集團各單位要加強員工消防安全知識培訓,使全體員工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識,對重要服務場所須按消防規范配備消防器材,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消除安全隱患,制定消防突發事件處理預案,定期演練;
(二)防盜。集團各單位要加強對管理范圍內各經營服務場所、庫房貴重物資的管理與防護,財務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管理規定控制現金庫存量;
(三)生產和設備安全。集團各單位要認真落實安全作業責任制,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提高員工自我保護意識,防止意外人身傷害,對特種作業人員要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對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變壓器、電梯、儲油罐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年檢工作;
(四)食品衛生安全。集團各從事餐飲服務的單位要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嚴把進貨關,嚴禁出售不合格食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安全操作規程,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餐飲工作人員必須定期進行體檢;
(五)網絡通訊安全。集團各單位要加強對計算機和計算機網絡系統的管理,保證網絡通訊系統的保密、安全,嚴禁利用計算機和通訊系統從事危害網絡通訊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
(六)安全值班制度。集團各單位要建立值班制度,要明確相應的責任,做好值班記錄。
第十二條 飲食服務公司、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接待服務公司、商貿發展公司、供熱中心、園林與環衛服務中心等單位,在做好常規的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礎上,對安全重點部位,應當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五章 安全工作管理
第十三條 集團各單位必須將安全管理工作列入本單位工作的重要日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經營、服務制度;制定并落實各項常規和應急的防范措施,預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各類安全事故。
第十四條 集團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各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人及安全員,每年組織一次安全培訓。
第十五條 集團各單位要通過多種形式,積極開展員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營造出人人負有安全責任、人人對安全認真負責的局面。
其宣傳教育和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學習有關安全法規、安全制度和安全管理規則;
(二)了解本單位安全的薄弱環節;
(三)掌握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學習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學習防火、防盜、防毒、防人身傷害、防煤氣泄漏等基本防范知識和技能,掌握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和自救逃生的基本知識、技能;提高判斷、處理事故的能力。
第十六條 集團各單位要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對本單位內部發生的和涉及本單位的群體糾紛現象,必須第一時間內向有關領導做出反饋,不得隱瞞遲誤,以免造成矛盾激化。
第十七條 集團各單位必須加強用人管理。聘用員工要堅持“先審后用”的原則。各單位在招聘人員時,必須堅持“三證”(身份證、婚育證、務工證)齊全,不得錄用“三證”不全者,杜絕出現聘用人員的違法犯罪行為。
第六章 安全工作檢查
第十八條 集團各單位必須制定嚴格的檢查制度并逐級落實到位。
第十九條 集團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年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兩種方式,對各單位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定期檢查時間規定為:每學期結束前;國家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五·一、十·一)前。不定期檢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進行。
其檢查內容為:
(一)各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執行情況;
(二)單位假期值班安排情況;
(三)各類安全隱患的查處;
(四)消防、防盜設施和器材的齊備及有效情況和安全標識的完好情況;
(五)已被確定的各類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
(六)安全自查的記錄;
(七)安全員、消防隊員履行職責的情況;
(八)要害、重點場所(部位)的工作秩序;
(九)其它需要檢查的內容。
第二十條 集團各單位對安全重點部位,應當每周一小查,每月至少全面檢查一次,其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安全重點部位的安全員崗位職責履行情況;
(二)防盜設施是否完好,值班人員是否到位;
(三)用水、用電、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到位、齊備、有效;
(五)施工現場是否有安全防護措施和明顯標識,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到位;
(六)餐飲、食品營銷場所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食品的采購、
制作、儲運和日常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規范,防火、防盜、防投毒措施是否得當;
(七)現金、票據管理;
(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資的使用與管理;
(十)各類機械、運輸設備有無帶病運行;
(十一)各崗位人員執行規定的情況和突發事件的預案準備情況;
(十二)其它安全管理工作情況。
第二十一條 安全質量監察部對各安全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每月進行檢查。
第二十二條 集團各單位的安全員對自己所管轄的區域應當每日巡查。
第二十三條 集團各單位的各級安全檢查人員應當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并在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四條 每月28日前,集團各單位將本月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集團安全質量監察部,內容包括:本月檢查重點、每次檢查實施人、檢查內容、檢查結果、問題處理情況及責任人的處理情況。
第七章 獎懲辦法
第二十五條 集團按年度對各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綜合量化測評,測評結果納入單位的工作績效。
(一)考核、測評工作由集團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二)集團各單位自我測評工作每學期進行一次;
(三)綜合量化考核、測評的項目為:1、組織落實;2、制度健全;3、責任明確;4、制度落實;5、崗位培訓;6、持證上崗;7、問題整改;8、隱患排除;9、事故發生;10、事故處理。
第二十六條 凡制度健全、職責明確、責任到位,一年中無安全事故,經年度考核、測評為前六名的單位或班組,集團予以表彰、獎勵。
第二十七條 經年度考核、測評為前六名單位的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集團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八條 凡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安全員、消防隊員和一線職工,由各單位評定并提出表彰和獎勵的意見報集團審批。
第二十九條 獎勵方式為:集團通報表揚、表彰、物質獎勵。
第三十條 集團對各單位實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對于在安全工作中失職、瀆職、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或有關規章制度的行為,給予相應處罰。對發生安全事故,經調查確定為責任事故的,除了對事故單位的事故責任人予以追究外,還要追究事故單位主管領導人的責任。
第三十一條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追究安全管理責任人、負責人和安全員的管理責任:
(一)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責任落實不到位,防范措施不當,防范設施不到位,經檢查、督促改進不力者;
(二)上崗人員未進行安全培訓,致使當事人違章操作造成事故者;
(三)對安全隱患排除不力、不及時,導致事故發生者;
(四)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指揮不當者;
(五)因失職、瀆職從而發生盜竊、火災、人身傷害、中毒等事件,并造成了社會影響和直接經濟損失者;
(六)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者。
第三十二條 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一)當班人員擅自脫崗或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事故發生者;
(二)違反安全規定、違章操作發生事故者;
(三)發現事故未及時報告產生嚴重影響或直接經濟損失者;
(四)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者;
(五) 故意制造事端者;
(六)暴力造成人身傷害者。
第三十三條 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產生了重大的社會負面影響或造成較大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單位和個人,做出以下處理:
(一)執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
(二)對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在集團內部通報批評,同時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情節、后果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凡故意制造事端和采取暴力手段造成人身傷害者,移交學校保衛部或司法機關處理,同時依據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
第三十五條 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經教育不改或造成嚴重后果、帶來直接經濟損失者,由所在部門提出處罰意見報集團審批。
第三十六條 安全管理工作獎懲決定,須經集團討論通過后實施。
第三十七條 集團各單位應依照本辦法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制定各類安全管理工作實施辦法。集團安全質量監察部負責對本辦法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由集團安全質量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生產設施安全管理辦法
1 目的和范圍
為了對生產設施進行有效管理和控制,實現安全、穩定、長周期、滿負荷運行,確保公司財產和職工的生命安全,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所有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
2 職責
2.1設備技術部負責建立全公司生產設施管理臺賬,對生產設施從投入使用到報廢拆除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
2.2 安全環保部負責對生產設施的安全進行監督管理。
2.3 財務部負責撥付勞動防護用品及保健品的采購資金。
2.3 各單位負責教育、監督、管理職工按規范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及保健品。
3 管理流程
生產設施安全管理流程圖如下:
4 管理程序
4.1 項目建設
4.1.1 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職業衛生及消防設施符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并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4.1.2 按照建設項目安全許可有關規定,技術研發中心、生產技術部、設備管理部、安全環保部、供應部、財務部等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參與對建設項目的設立階段、設計階段、試生產階段和竣工驗收階段的規范管理。
4.1.3建設項目經理部應對建設項目的施工過程實施有效安全監督,保證施工過程處于有序管理狀態。
4.1.4 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管理應嚴格按公司《變更管理規定》執行,履行變更程序,并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4.1.5 公司各單位應積極采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
4.2 操作使用
4.2.1 各類生產設施使用前,設備管理人員要組織操作人員接受培訓,由熟悉生產設施性能的技術人員負責講解。
4.2.2 操作人員應對所使用的設備做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懂性能、懂構造、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保養、會排除故障),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操作。
4.2.3 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工作:
1. 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設備的啟動、運行、停車;
2. 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回檢查制度,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
3. 認真做好設備潤滑工作;
4.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5. 保持設備整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現象。
4.2.4 涉及生產設施的事故調查處理應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
4.2.5 實行操作者包機管理。做到各類生產設施有專人負責。
4.2.6 操作人員要準確填寫生產設施的各項運行記錄。
4.2.7 為保證生產設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單位應有專人負責對各類設施進行管理。
4.3 維護保養
第11篇 某某物業安全員內部管理辦法
某物業安全員內部管理辦法
1.安保部主管負責安全員內部管理的檢查、考核。
2.安保部班長負責本班組日常內部管理的監督和落實。
3.安全員素質基本要求
3.1身體素質要求:身體素質良好,無身體缺陷,能達到初級安全員軍事素質要求。
3.2思想素質要求:接受公司理念,愛崗敬業并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
3.3業務素質要求:符合公司安全員的標準并熟悉掌握安全管理專業知識,懂得國家有關物業管理政策和法規,具有獨立思考、明辨是非、正確處理各類事情的應變能力。
4安全員禮儀
a.服飾儀表:一律按照公司內務管理規定執行,佩帶本崗位規定制服及相關飾物、警用器材,不可擅自改變制服的穿著形式及私自增減飾物等,并保持干凈、平整,無明顯污跡、破損。
b.步行巡邏姿態:巡邏行走時應昂首挺胸,正視前方,以眼睛余光巡視四周。
c.車場崗服務禮儀:車輛進出停車場,安全員要立正面向駕駛人員,做直行手勢示意車輛通行,要求動作迅速,避免車輛在崗位處停滯過久。
d.敬禮:當值期間,遇到公司領導或當值人員換崗時(外保),須立正敬禮。
f.職業操守:高度的責任感,及時報告各類違法、違章事項,以禮待人,樂于助人,守時、服從上級安排,工作井井有條,做事可靠,不接受賄賂,
工作時間不處理私人事件。
4.2裝備管理及使用
4.2.1對講機的管理與使用
a.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將對講機借給他人使用。
b.除使用音量調節及靜噪旋鈕外,其它一律不得擰動。
c.不允許用對講機聊天說笑,講與工作無關的話題。
d.愛惜使用,保持清潔,避免雨淋或高處摔落。
e.隨身攜帶,謹防遺失。
4.2.2記事簿及簽字筆:詳實記錄安全員在當班期間所發生的事件,保持記錄清晰、完整,避免破損、雨淋甚至丟失。
4.2.3電筒:在夜間巡邏時必須佩帶,用于夜間查崗,同時保養。
4.2.4安全頭盔(帽):當天氣惡劣(如臺風、暴雨)、工作現場上方可能有物體落下等情況時,為防止頭部可能遭受傷害,應及時佩帶,以保障人身安全。
4.3內務管理
4.3.1床架擺放須整齊,做到床架之間橫平豎直成同一直線;床板、涼席、被子應擺平放好成一直線,并做到干凈整潔,棱角分明。
4.3.2床下擺放的鞋尖頂朝外,并保持整齊成一直線,床鋪下不能有任何雜物。
4.3.3牙刷、毛巾、水桶等日常用具須按規定擺放并保持整齊干凈。
4.3.4衣服及其它生活用品須存入指定的地方或柜內,休息間內不準晾掛衣物。
4.3.5休息間、起居室和衛生間,包括存放其間的任何物品都須保持整潔、無污跡;煙缸、紙簍應及時清倒,不準把剩飯剩菜等容易變質食物留在宿舍內。
4.3.6不得在宿舍內接待客人,不得高聲喧嘩和做其它影響他人休息的事情或不正當的娛樂。
4.3.7嚴禁留宿外來人員。
4.3.8嚴禁在治安區域內衣帽不整。
4.3.9其它法律、法規、治安條例禁止的行為。
4.4交接班管理
4.4.1各崗應設置《安全員交接記錄表》,詳盡記錄當班情況、交班注意事項、器械物品以及工具等相關情況,向接班人交代并簽名認可。
4.4.2接班人無論何種原因未能準時到崗或未辦理交接班手續時,當班人員不得下班離崗。
4.4.3接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崗接班,交接以下事項:
a.工作區域內各崗位人員工作安排。
b.工作區域內各崗位人員裝備、器械情況。
c.當天特別注意事項及安排處理事情的進度情況。
d.鑰匙借用、領用情況記錄。
e.物品保管情況。
4.4.4接班人員須處理或安排好交班人員未能處理完成的事項。
4.4.5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
4.記錄管理
4.5.1各記錄不得銷毀、亂畫或寫些與當值工作無關的語言,不得交給外人查看,用完后由班長交至管理處存檔。
4.5.2安全班長每天檢查一次記錄并作好檢查記錄。
4.5.3安全保衛部負責人每周對安全現場記錄及班組培訓記錄進行全面檢查,并作好檢查記錄。
4.5.4記錄每月由班長負責回收存檔。
第12篇 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定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內(以下簡稱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提高廠內機 動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保障作業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特制 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廠內機動車輛,是指限于企業廠區范圍內(含碼頭、貨 場等生產作業區域和施工現場)行駛及作業的機動車輛。
第二章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條車輛應車容整潔、車身周正。車輛的裝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附件應齊全有效。
第四條車輛的整車技術狀況、污染物排放、噪聲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及規定。
第五條全車各部位在發動機運轉及停車時應無漏油、漏水、漏電、漏氣現象。
第六條車輛的液壓系統應管路暢通,密封良好;操作桿無變形,無卡阻; 分配器元件 配合良好,安全閥動作靈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額定速度范圍內不應有爬行、停滯和明顯沖動 現象。
第七條車輛發動機應安裝牢固可靠,動力性好,運轉平穩,無異響,起動 和停機性能良好。
第八條發動機起動系、點火系、燃料系、潤滑系、冷卻系應機件齊全,性 能良好,安裝牢固,線路、管路不磨碰。
第九條車輛方向盤的最大自由轉動量從中間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
第十條車輛轉向應輕便靈活,行駛中不得輕飄、擺振、抖動、阻滯及跑偏 現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車輛直線行駛,轉向后能自動回正。
第十一條車輛的方向盤轉向力及前輪側滑量應符合的有關標準和規定。
第十二條前輪定位值應符合設計規定。
第十三條轉向機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須牢固。轉向垂臂、橫直拉 桿等轉向運 動零件不得拼湊焊接,不得有裂紋、變形。球頭與球頭座、轉向節主銷與襯套配合松緊適度 ,潤滑良好。
第十四條車輛及掛車必須設置彼此獨立的行車和駐車制動裝置,制動裝置 的各零部件應完好有效。
第十五條行車制動裝置的制動力、儲備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動完全 釋放時間等指標應符合有關標準、規定及該車整車有關技術條件。
第十六條氣壓制動系統技術指標應符合有關標準及規定,必須裝有放水裝 置和限壓裝置。
第十七條機械式制動器、拉桿拉線等機件應完好無損。
第十八條在車輛運行過程中,不應有自行制動現象;當掛車與牽引車意外 脫鉤時,掛車應能自行制動,牽引車的制動仍然有效。
第十九條車輛的制動距離、跑偏量、駐車制動性能要求等應符合有關標準 及規定。
第二十條車輛照明及指示燈具應安裝牢固、齊全有效。燈泡要有保護裝置 ,不得因車 輛震動而松脫、損壞、失效或改變光照方向。所有燈光開關應安裝牢固,開關自如,不得因 車輛振動而自行開關。
第二十一條車輛均應設置喇叭,其性能應可靠,喇叭的音量應符合有關標 準的噪聲規定。
第二十二條車輛的各種儀表應齊全且靈敏有效。
第二十三條車輛輪胎的充氣壓力應符合其技術性能要求。輪胎胎面的局部 磨損不得暴露出輪胎簾布層。
第二十四條車輛同一軸上的輪胎應為相同的型號和花紋。車輛轉向輪不得 裝用翻新的輪胎。
第二十五條車輛的鋼板彈簧不得有裂紋、斷片和缺片現象,其中心螺栓和 u形螺栓須緊固。
第二十六條減震器應工作正常。車架不得有變形、銹蝕、彎曲,螺栓、鉚 釘不得缺少或松動。前后橋不得有變形、裂紋。
第二十七條車輛的離合器應接合平穩,分離徹底,不得有異響、抖動和打 滑現象。踏板力和自由行程等應符合有關標準、規定及該車整車有關技術條件。
第二十八條變速器應無裂紋,變速換擋靈活、輕便,自鎖、互鎖可靠,變 速桿無變形。
第二十九條傳動軸萬向節應無裂紋和變形,鎖止齊全、可靠;傳動平穩, 在運轉時,不發生震抖和異響。
第三十條駕駛室的技術狀況應能保證駕駛員有正常的勞動條件。
第三十一條車輛駕駛室必須視線良好,風擋玻璃不得使用有機玻璃及普通 玻璃。必須裝設后視鏡、刮水器。
第三十二條燃油箱及燃油管路應堅固并有防護裝置,防止由于振動、沖擊 而發生損壞 及漏油現象。燃油箱與排氣管的位置應相距300mm以上或設置有效的隔熱裝置。燃油箱 應距裸露電氣接頭及電氣開關200mm以上。
第三十三條運送易燃、易爆物品的專用車,必須備有消防器材和相應的安 全措施。排氣管應安裝在車前,尾部應安裝接地鏈。車身應噴有“禁止煙火”字樣或標志。
第三十四條進入易燃易爆場所作業的車輛必須具有防爆措施。
第三十五條全掛車和半掛車中間應加裝安全防護裝置。
第三十六條各類廠內機動車輛還應符合各自特有的安全條件和要求。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條企業應加強對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保證廠內機動車輛的 安全運行。
第三十八條企業應建立健全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認真執行 。
第三十九條廠內機動車輛應逐臺建立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其內容包括:
1.車輛出廠的技術文件和產品合格證;
2.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
3.安全技術檢驗報告;
4.車輛事故記錄。
第四十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廠內機動車輛安全監督檢查。
第四十一條在用、新增及改裝的廠內機動車輛應由用車單位到所在地區勞動行政部門 辦理登記,建立車輛檔案,經勞動行政部門對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核發牌照后方可 使用。
第四十二條廠內機動車輛牌照由勞動部統一設計、監制。
第四十三條廠內機動車輛遇有過戶、改裝、報廢等情況時應及時到所在地 區勞動行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
第四十四條廠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屬特種作業人員,由地、市級以上勞動 行政部門組織考核、發證。
第四章安全技術檢驗
第四十五條企業應對廠內機動車輛進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檢查。
第四十六條勞動行政部門在企業自檢的基礎上對廠內機動車輛進行年度 檢驗。檢驗不合格的車輛由勞動行政部門限期整改,并予以復檢。
第四十七條廠內機動車輛修復、改裝后必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檢驗 ,合格后方準使用。
第四十八條受檢單位如對檢驗結果有異議,可向上一級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復議。
第四十九條從事廠內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檢驗人員,必須經省級或省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后取得檢驗員證書,方可從事檢驗工作。
第五章罰則
第五十條對違反本規定的企業,勞動行政部門可視情節輕重,并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通報、停駕、停駛、罰款的處罰。
第五十一條對在檢驗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檢驗人員,應按有關規定查處。
第六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規定由勞動行政部門負責監督實施。
第五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