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業風筒管理辦法
余吾煤業風筒管理辦法
為了進一步加強風筒的管理,完善管理責任制,減少材料消耗,現制定風筒管理制度如下,望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1、風筒管理職責劃分
1、各隊組現有風筒由本隊組負責管理。隊組必須建立起風筒管理臺帳,風筒的領用、報廢及臺帳管理,均由本隊組專職人員管理,每月23日將本隊的風筒使用情況報通風科備案。
2、通風隊負責舊風筒的發放和破損風筒的修補。
3、通風科負責風筒使用的審批、檢查,報廢確認與獎罰管理。
4、綜采隊使用的風筒,應根據回采進尺情況,及時進行回收,每個月25日前上交通風隊井下風筒管理庫。
5、各隊組辦理移交時,必須將風筒運至井下風筒管理庫,由通風隊驗收簽字確認后,辦理入庫手續。
2、管理規定
1、供應科要嚴把風筒進貨關,確保風筒各項指標符合相關行業質量標準,滿足井下安全生產需要。
2、井下各單位人員要愛護風筒,任何人不得在風筒上坐、臥、躺,靠或將風筒挪作它用。隊組對責任區內風筒負有監管責任。
3、通風隊及各風筒使用單位應建立起風筒管理臺帳,對風筒的使用地點、數量、型號、領用時間、回收及報廢情況等作好詳細記錄。
4、風筒出口距離工作面不得超過5米,第二趟風筒不得超過15米,出口必須帶鋼圈并固定牢固防止末節風筒左右擺動。
5、工作面形成全風壓通風后,必須經通風科批準后在15天內回收完所有風筒。
6、本隊組責任區內,風筒必須上架管理,不準在井下亂扔亂放。
7、風筒要吊掛平、直、緊、穩,拉好引線“逢環必掛”,不拐死彎,拐彎要用伸縮風筒或彎頭,在風筒拐彎處和易掛破等特殊地點必須有防護措施。風筒連接處要使用快速接頭,接口嚴密。風筒出口要有鋼圈。
8、風筒出現破口時必須及時縫補,確保工作面出口風量充足。使用單位要對風筒逐節編號管理,備用風筒要疊放整齊,并進行上架管理,距底板大于300mm。
9、風筒在井下運輸過程中要防止掛、扯、亂堆亂放現象。
10、各隊組所使用的風筒必須掛說明牌板,牌板掛在距工作面正頭不大于30米位置,靠行人一側的煤幫上,牌板上邊緣距底板不小于1.5米且不大于1.8米。每班由指定負責人,班班填寫。
11、延伸或更換風筒前跟班隊干、安全員,瓦斯員必須認真檢查工作面支護情況,迎頭臨時支護完好,防止因煤墻片幫,引起瓦斯超限。
12、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未按規定認真檢查沿途風筒漏風情況,發現接口松脫、風筒有破口、吊環脫落,沒有編號等現象,必須及時向通風調度匯報,通風調度應及時通知隊組進行處理。
3、風筒領用與發放制度
1、隊組需要更換和使用風筒應提前向通風科報計劃。
2、需要用新風筒時,隊組報計劃經通風科批準后報供應科,供應科按計劃購置供應。風筒備用量不得超過當月的計劃掘進量。
3、隊組領用舊風筒,需填報《出庫材料領用單》,經通風隊簽字,報通風科材料審批主管蓋章后,到通風隊領用。
4、風筒的移交管理制度
1、因施工隊組的變更需要進行移交工作時,應及時通知通風科人員到現場移交。辦理相關手續,通風科材料組存檔備查。
2、移交雙方必須對風筒的數量,完好程度進行統計,現場確認后填寫《風筒移交單》并簽字,上井后及時填寫臺帳并報通風科備案。
3、現場移交時,對于破損風筒,經現場確認后,接收方可以不予接收,由移交方負責回收。交通風隊修補。
5、風筒的回收管理制度
1、巷道施工完成后由本隊組負責風筒的回收。回收前應對風筒數量及完好程度進行細致檢查。
2、由施工隊組負責運至井下風筒庫房(S2105膠順)
3、風筒的回收率必須達100%。
4、若因其它原因移交其它隊組或需由其它隊組回收的,需按移交管理制度進行。
6、風筒的報廢制度
1、風筒破口無法修補的或補口過多的,風筒使用到期的可依據報廢制度進行報廢。
2、報廢的風筒,交于通風隊做風幛或用于其它通風設施。
7、風筒管理考核制度
1、通風科每月24、25日,組織各隊組進行考核。
2、各隊組的隊長為風筒管理第一負責人,對于本隊組風筒管理中所受到的處罰掛鉤10%。各隊組的風筒管理人員,負責風筒的臺賬管理,對于不按時報臺帳的給予200元處罰。
3、通風科每月組織風筒管理專項檢查,對于風筒數目與臺帳不符的,根據丟失、損壞風筒的數量價格,處罰責任隊組200%處罰。快速接頭與風筒必須配套,少一個處罰300元。回收率不達標的所少數量照價賠償。
4、各作業隊組,每發現一次風筒出口距離工作面超過5米或第二趟風筒出口距離工作面超過15米,處罰責任單位500元,單位負責人200元,跟班隊干200元。因風筒出口距離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瓦斯超限者,按《嚴格控制瓦斯超限管理規定》追究管理者相關責任。
5、工作面形成全風壓通風,經通風科批準后,必須在15天內回收完所有風筒,否則每超一天處罰責任單位500元。
6、本隊組責任區內,風筒必須上架管理,不準在井下亂扔亂放,否則發現一節處罰1000元。
7、風筒不及時掛接,違反作業規程規定時,處罰責任人300元;風筒一處拐死彎,處罰責任人200元。
8、風筒運輸過程中出現掛、扯及亂堆亂放現象時,處罰相關單位500元,單位負責人100元。
9、風筒出現破口時必須及時縫補,有一個破口或接口漏風處罰責任單位200元,單位負責人50元,跟班隊干50元;連續兩次出現的每個破口處罰責任單位500元,單位負責人100元,跟班隊干100元。
10、風筒管理牌板未執行班班填寫的,處罰責任單位100元,單位負責人50元,跟班隊干50元。
11、延伸或更換風筒時,因安全員、瓦斯員未認真檢查支護情況,從而造成煤墻片幫,引起瓦斯超限者,按相關程序追查事故,處罰按照《嚴格控制瓦斯超限管理規定》執行。
12、瓦斯檢查員、安全員未按規定認真檢查沿途風筒漏風情況的處罰50元。
13、每發現一次有人在風筒上坐、臥,躺或搭“小窩”時,處罰該責任區隊組5000元,單位負責人500元,跟班隊干500元,當事人500元,每發現一次風筒未經允許被挪作他用,處罰責任隊組1000元,隊長200元,跟班隊干200元,當事人200元。
14、由于噴漿造成風筒上附著物末及時清除,處罰相關責任隊組500元,單位負責人100元。
15、每發現一處風筒吊掛時未按“逢環必掛”、拐彎處拐死彎、異徑風筒接頭未使用過度節、未使用快速接頭、出現花接等不合理現象,處罰相關責任隊組100元,單位負責人50元,當班跟班隊干50元。
16、作業隊組未按規定吊掛風筒說明牌板者,處罰責任單位500元,單位負責人100元、跟班隊干100元。
17、每發現一次風筒出口沒有鋼圈或未經通風科允許,隨意拆開風筒改變風筒方向的,處罰相關責任單位500元,單位責任人200元,跟班隊干200元,責任人100元,造成事故者按事故追查處分。
余吾煤業年月風筒管理臺帳
表一:井下使用情況
余吾煤業風筒回收表
余吾煤業風筒移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