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小區管理處費用催繳辦法
小區(管理處)費用催繳辦法
1.0每月5日前,財務人員將費用繳交通知單交給管理處,客戶服務部將費用通知單送發至業戶。
2.0財務人員每月25日列出未繳、欠繳費用的業戶名單交給管理處,由客戶服務部發出《費用催繳單》,并請業戶或租用公司財務人員在簽收欄內簽名。
3.0業戶收到《費用催繳單》后仍愈期不繳納費用,由客戶服務部上門催收或由主任親自上門催收,因特殊原因偶而拖欠費用的,客戶服務部主管應做好記錄向主任匯報,經主任同意后可拖延1個月,對于無特殊原因,經常拖欠費用,或者拖欠2個月的業戶,由財務人員統計名單,由客戶服務部再次發出《費用催繳通知單》。
4.0對限期內仍不交費的業戶,經主任批準后,客戶服務部主管通知業戶管理處將停止提供有關服務。限期不交費用的租戶,由客戶服務部主管通知該房業主。
5.0連續十個月不交費用的業戶,由管理處主任上報公司通過法律手段解決。
第2篇 物業小區車輛管理規定辦法
物業小區車輛管理制度【1】
管理處負責業主(住房)的車輛管理,小區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處經理負責協調指導停車場(庫)的管理工作,車管安防員負責車輛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體管理。
1.對進入停車場車輛的管理規定
①進入停車場的車輛須具備一切有效證件,包括行駛證或待辦理證明、保險單等,車輛號牌應與行駛證相符,待辦車輛應與待辦證明相符。
②進入停車場的司機,須按進出場各種程序辦理停車手續,并按指定的車位停放。
③車輛停放后,司機須配合安防員做好車輛的檢查記錄,并鎖好車門窗,帶走貴重物品,安防員沒有幫司機保管物品的義務。
④進場車輛嚴禁在場內加油、修車、試剎車,禁止任何人在場內學習駕駛車輛。
⑤進場車輛和司機要保持場內清潔,禁止在場內亂丟垃圾與棄置廢雜物,禁止在場內吸煙。⑥進場司機必須遵守安全防火規定,嚴禁載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
⑦禁止超過停車場限高規定的車輛、集裝箱車以及漏油、漏水車輛進入停車場。
⑧進場車輛如不服從安防員指揮,造成本身車輛受損時,后果自負。
2.小區(大廈)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
②車輛不準在小區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
③小區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后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車輛后,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⑤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
⑥機動車輛在小區內禁止鳴號。
⑦不準在小區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
⑧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
⑨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或保管站。
⑩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3.停車場(庫)管理規定
①停車場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
②停車場(庫)內按消防要求設置消防栓,配備滅火器,定期檢查,由車庫崗負責管理使用。
③在停車場(庫)和小區車行道路須做好行車線、停車位(分固定和臨時)、禁停、轉彎、減速、消防通道等標識,并在主要車行道轉彎處安裝凸面鏡。
④在停車場(庫)出入口處設置垃圾桶(箱),在小區必要位置設路障和防護欄。
⑤機動車進場(庫)時應服從安防員指揮,遵守停車場(庫)管理規定,履行機動車進出車場(庫)有關手續,按規定繳納保管費。
⑥集裝箱車、2.5t以上的貨車(搬家車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車、拖拉機、工程車,以及運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車輛不準進入小區。
⑦不損壞停車場(庫)消防、通信、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⑧保持場(庫)內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時,車主應立即處理。
⑨禁止在停車場(庫)內洗車(固定洗車臺除外)、修車、試車、練車。
住宅小區車輛管理辦法【2】
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小區機動車的停放與行駛,維護小區環境,保障小區內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管理暫行規定>和<浦東新區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收費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由金橋灣清水苑小區(以下簡稱:小區)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委托小區物業公司組織實施。
物業公司對車輛的管理是履行<物業管理合同>,小區內所有車輛使用人應接受物業公司車輛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車管員)的行駛管理與停放引導。
第三條小區車位實行有償使用,車輛使用人在小區泊車應交納停車費。小區車輛管理制度。停車費收入歸小區全體業主共有。物業公司應有專人進行停車費管理,公開賬目,并定期結算與公示收支情況。根據維修基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停車費收入在扣除車輛管理成本和業主大會授權使用的費用后的結余部分納入小區維修基金賬戶,每年一次分攤到業主賬戶。欠繳或侵占停車費是損害全體業主利益的行為。
第四條將小區業主共有的停車位供車輛使用人停車的行為關系,不含有對車輛保管的義務與責任。提供良好的停車條件,營造有序的活動場所是小區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標。
車輛進出管理
第五條小區安裝停車場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實行車輛智能化管理。小區車輛管理制度。所有車輛進出小區必須持清水苑小區車輛ic卡(以下簡稱:ic卡)刷卡通行。車輛在通過大門道閘時必須一車一桿逐一進出,不得尾隨前車沖卡。
第六條ic卡分為月卡、充值卡和臨時卡三種。實行一車一卡制。ic卡不得轉讓或一卡多車。車卡不一致的車輛不準進出小區。
第七條月卡僅限小區居民及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申辦車位登記手續時領取,在有效期內使用。
第八條實行來訪車輛登記制度。來訪車輛應登記后領取臨時卡,刷卡進入。駛離時在小區出口處驗卡后交卡付費。小區居民和單位也可以選擇使用充值卡,以免每次現金繳費驗卡和進入登記的麻煩。固定車位車主不得使用充值卡。來訪車輛當天再次進出小區憑繳費收據免繳費。
第九條前來小區執行公務的警車等車輛后出入小區可免繳費。
第十條領取月卡和充值卡需繳押金20元,無卡或ic卡遺失、超期和損壞的車輛無法進出小區,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ic卡遺失、損壞應支付損失費30元。
第十一條非小區居民接送幼兒園入托幼兒的車輛不能進入小區。各類大中型車輛,裝載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車輛不經允許禁止進入小區。
第十二條小區車位滿位,車管員應及時告示并拒絕其他外來車輛進入小區。
車輛行駛管理
第十三條小區主干道實行單向行駛。長島路北大門為進口,只進不出;臺兒莊路西大門為出口,只出不進。司機必須依照交通標識的指示路線行駛,不得逆向而行。
第十四條為了保持小區的安寧,小區內車輛不準鳴喇叭;晚間行車禁止使用遠光燈;小區道路上不得試剎車、練習駕車、修理或清洗車輛等。
第十五條進出小區內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
車輛停放管理
第十六條車位的設置。停車位分為固定車位與臨時車位二種,統一編號。固定車位標有車牌號,供小區居民和單位工作人員停車。臨時車位無車牌號標志,主要供外來車輛停車。
第十七條車輛的停放。小區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車位或臨時停車位內。未經車管員同意,來訪車輛不得占用固定車位。車位內不得停放自行車、電動車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條車位的申請。無欠費記錄的車輛使有人,小區居民可持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等到物業公司辦理固定車位申請登記手續;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工作證或單位證明、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辦理固定車位申請登記手續。
按登記先后順序,先到先得原則安排車位。每套住宅居民只能擁有一個固定車位。對確需第二個固定車位的居民戶,經批準后可以申請登記,按第二個固定車位的停車費標準繳費。但無車位居民應優先考慮。
第十九條車位的登記。車位申請確認后,車位使用人應及時辦理登記手續:簽訂車輛停放協議,繳費,領取停車證(置于車輛擋風玻璃右側內)與ic卡。手續辦理不完備不能領取停車證與ic卡,也不得使用固定車位。
第二十條車位的變更。變更固定車位使用人僅限本戶居住人,經物業公司同意后并按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一條車位的退還。車位為全體業主的共有資源,業主產權轉讓、租賃戶更變等,應及時到管理處辦理退還手續,不得擅自轉讓車位。一旦發現,將收回原使用車位并取消雙方車位申請資格。車位退還后如再次申請須另行申請登記。
第3篇 小區物業管理辦法-4
小區物業管理辦法(4)
為進一步提高小區居住戶的生活質量和提升小區的形象,為使小區達到規范管理,根據《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提高農民集中居住質量的意見》和《成都市房產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民集中區物業管理的通知》精神,按照《黃龍溪鎮人民政府關于**村小區物業管理的實施方案》制定**村小區物業管理辦法。
一、設立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在黨支部村委會的指導下召開業主會議產生,物業管理委員會組成人員5―17人,其中監事會人員3―5人,物業管理委員會負責小區的日常管理和矛盾糾紛調解工作。
二、物業管理的資金來源;1、小區居住戶每年每平方米房屋交一元,2、村級公共服務資金
三、物業管理資金的使用范圍;1、小區衛生保潔員的工資2、小區公共實施的維修維護3、小區物業管理人員的工資。
四、小區管理;
第一條、物業管理委員會統一招聘小區保潔人員,并組織保潔人員全天對小區進行保潔,保潔人員負責所在區域的環境衛生,并有權制止破壞小區環境衛生的人和事。
第二條、小區內各單位、居住戶和外來人員必須做好門前屋后的環境衛生,做到房上不亂掛,房后不亂放,房前不亂貼,雜物堆放整齊,不堆放農作物秸稈,門窗、玻璃清潔干凈,做好門前三包(包衛生、包綠化、包秩序),保持小區環境衛生優美整潔。
第三條、凡居住在小區的農戶、單位和外來暫住人員,必須將垃圾分類袋裝后按照指定的地點投放,由保潔人員統一清運,做到垃圾不亂扔和散倒垃圾,禁止直接把垃圾和食物殘渣倒入雨水和污水管道。
第四條、禁止在小區內飼養家禽家畜和散養犬只,禁止無證養狗,做到養狗辦證,犬只拴養。
第五條、小區住戶要自覺遵守文明公約,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食品包裝袋和其他廢棄物,不亂倒糞便污水,自覺愛護小區環境衛生。
第六條、小區內公共廁所由物業管理委員會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和保潔,廁所內外墻面保持干凈無亂張亂貼,無亂涂亂畫,廁所地面要隨時干凈,便池內無積糞,達到廁所基本無臭味、無蠅蚊。
第七條、小區住戶和外來人員的車輛一律停放在自家門口或指定的停車場,任何車輛不得占用小區道路停放,影響小區道路交通,在小區道路上行駛的車輛應盡量減速慢行。
第八條、小區住戶禁止在房前屋后私自搭建,和改變房屋的外風貌,遵守小區物業管理的規定。
第九條、在小區內從事餐飲、洗車等服務行業的人員禁止占道經營。
第十條、小區居住戶和外來暫住人員,應當愛護小區綠化,不得攀折花枝樹木,不踐踏草坪。
第十一條、小區內流轉給居住戶的土地,居住戶要有序合理種植,不種有秸稈的農作物,不亂扔菜葉和雜草,施用農家肥要及時回土覆蓋,避免影響小區環境,影響他人生活。
第十二條、小區居住戶和外來暫住人員和單位要愛護小區公共設施,不得損壞公共設施。
五、小區安全管理
第一條、小區居住戶、外來暫住人員和單位遵守用氣、用電協議,按照用電、用氣安全須知規范操作,不得私拉亂接電線,不亂接天然氣管。
第二條、小區居住戶、外來暫住人員和單位不得在小區內焚燒廢棄物和農作物秸稈,遵守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
第三條、車輛慢速通行,遇到行人和非機動車應當避讓禁止機動車輛長時間鳴號。
第四條、小區居住戶、外來暫住人員和單位,要關好自己的門,看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財,護好自己的樓,并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避免財產受損。
六、小區治安管理
第一條、物業管理人員必須全面掌握小區的情況和外圍情況,搞好管理工作,發現違反小區管理規定、影響小區正常運轉的人和事,必須立即加以制止,并妥善作出處理,保持小區良好的管理秩序,如果發現大的問題,在作出妥善處理的同時,必須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應請公安機關協助處理。同時及時向村委會匯報。
第二條、物業管理委員會應組織村綜治服務隊對小區進行定時或不定時的巡查,做到安全巡檢檢查與小區設備、設施、防火、防盜相結合進行巡檢,夜間和節假日應增加次數加強巡檢,在巡檢中發現可凝的人和事,必須做到追蹤盤查,巡查必須做到認真、仔細、全面,并做好巡檢記錄。
第三條、小區內禁止任何人士毆斗,物業管理人員和綜治服務隊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予以制止控制事態,立即打報警電話,請公安機關協助處理。
第四條、小區內禁止任何人士吸毒、販毒,小區居住人員應自覺遠離毒品并有責任、有義務向公安機關提供信息,并及時報案。
七、小區的群宴管理
第一條、凡是要辦宴的小區住戶必須服從物業管理人員的管理,到指定的地點辦宴。
第二條、聘請的流動廚師必須是在鎮人民政府作了登記的人員,廚師和幫廚人員要有健康證。
八、小區物業管理區域禁止下列行為
1、違法搭建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2、擅自占用、損壞共用設施、設備及附屬設施
3、損壞房屋結構或者從事其它影響房屋使用安全的行為
4、損壞公共綠化
5、任意棄置垃圾
6、違法小區管理規定飼養家禽家畜和散養犬只
7、在小區內亂涂寫、亂刻畫、亂張貼
8、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
9、違反規定亂停放車輛
10、在房前屋后亂打井,影響房屋使用安全
11、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和物業管理規定德爾行為
物業管理委員會對有以上行為人員,應當勸阻、制止,對勸阻、制止無效或者行為人拒不改正的,應及時報告相關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理。
九、小區管理監督組
第一條、小區管理監督組負責對物業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條、對小區住戶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第三條、對小區管理委員會物業資金的使用、公示進行監督
第四條、對上級下達的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
第五條、組織小區居住戶、單位對物業管理委員會年度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民主評議,評議的結果納入物業管理人員、衛生保潔人的工資考核。
**村村民委員會
2023年3月30日
第4篇 四季花城小區檔案管理辦法
花城小區檔案管理辦法
1建筑物檔案的管理:
⑴物業檔案:是在工程建設及管理、服務過程中形成的應當歸檔保存的有關圖紙、圖表、文字、照片、影像、錄音等文件材料的總稱。它是工程的重要資產;是歷史的原始的真實記錄;是物業管理服務的重要依據。建立物業檔案,是物業管理單位實現物業規范化和現代化管理的手段,是提高綜合管理能力的基礎。物業管理中檔案管理具體管理內容涉及建筑物檔案、業主及住用戶檔案、管理工作檔案、社區志史檔案、財務會計檔案等。
⑵建立檔案管理制度:按照社會檔案行政管理的要求和質量管理體系文件標準,建立規范的檔案管理制度。檔案的管理制度是檔案管理工作的準則和依據,物業檔案管理制度主要有:對機構部門管理人員職責的規定;對管理工作程序的規定;對檔案相關責任部門的規定;對檔案材料的移交、分類、著錄、保管利用、鑒定的制度和標準;對違反制度的處罰規定等。
⑶確定檔案的內容
①建筑物原始檔案:建筑物原始檔案是指物業管理單位在接管物業管理時,從發展商手中接收的在工程建設施工過程中形成的工程檔案,主要指竣工驗收資料、房屋單體竣工圖,具體內容請見下表:
序號資料名稱移交單位移交人接收單位接收人資料編號
一產權資料
1項目批準文件
2用地批準文件
3建筑執照
二技術資料
1竣工圖--總平面圖
2建筑圖--建筑圖
3結構圖--結構圖
4附屬工程及隱蔽管的全套圖紙
5地質勘察報告
6工程預決算分項單
7圖紙會審記錄
8工程設計變更通知及技術核定單(包括質量事故處理記錄)
9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10沉降觀察記錄及沉降觀察點布置圖
三竣工驗收證明書
1太倉市基建工程竣工驗收書
2太倉市建筑消防驗收合格證
3電話工程竣工驗收證書
4鋼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質量保證書
5新材料、構配件的鑒定合格證書
6水、電、衛生器具等設備及衛生潔具的檢驗合格證書
7砂漿、混凝土試塊試壓報告
8供水、供暖管道的試壓報告
9如需物業公司臨時代管的設備,開發商還需提供:水泵、配電柜變壓器、住戶對講系統、有線電視系統等設備的訂購合同、驗收證書、產品證書、產品說明書、竣工圖紙等
四房屋使用資料
1房屋產權資料
各用戶業主名單、地址、電話清單
建筑面積計算書
五供電、供水系統如需物業公司臨時代管的,竣工驗收后加辦以下協議及證書(太倉市各部門頒發的常規證書)
1供用電協議書
2用電許可證
3委托銀行代收電費合同書
4變壓器報停申請表
5用水申請審批表
6月供水計劃報告單
②建筑物維護、改造檔案:建筑物維護、改造檔案是物業管理單位在物業管理工作中對所管物業建筑本體(或稱物業公共設施及公共部分)進行維護、改造的有關資料:
a)維護改造申請表及批準文件
b)維護改造工程施工許可證
c)維護改造方案
d)維護改造工程合同
e)維護改造工程預算書及批準文件
f)維護改造工程施工技術文件(按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g)維護改造工程驗收證明書
h)維護改造工程結算(核算)表
i)各設備及工程使用維護說明書
j)各設備及工程使用許可證(政府規定需要申辦的應全部具有)
k)維護改造工程施工設計圖及竣工圖
③用戶裝修、改造工程檔案: 用戶裝修改造檔案是指住戶對自己擁有產權或經業主授權的房屋進行裝修、改造工程所產生的文件和圖紙材料,一般內容如下。
a)裝修、改造申請表及審查意見
b)裝修設計圖
c)裝修、改造過程中的管理、監理資料
d)完工后的驗收意見
④檔案的產生收集、接收和移交:檔案的收集、接收、整理和移交是檔案管理工作的基礎。物業管理檔案員應從項目接管開始便收集應歸檔的各類文件資料并進行驗收、整理、組織移交等工作,確保檔案材料完整、真實、規范和及時歸檔。檔案的收集、接收工作應嚴格按照歸檔內容的規定進行,對于缺項少件要有明確的記錄,并提出追繳和補制的要求。對所收集、接收的檔案要嚴格核實材料的真實性,原始性;對于檔案中規定為復印件的材料接受時應嚴格與原始材料核對,核實后的材料應有明確的注明。根據檔案材料來源渠道眾多的情況,按以下的職責分工負責收集、接收:
(a)工程技術主管負責收集、接收竣工驗收資料、房屋的單體竣工圖等項目建筑物的原始資料;
(b)安保主管負責收集用戶資料、裝修管理資料、投訴及回訪記錄等;
(c)辦公文員負責收集文書檔案資料及社區志史活動檔案;
(d)其他檔案資料和維修、巡視、運行及服務活動記錄分別由各職能單位負責收集。
收集來的上述檔案資料應及時送交檔案室(根據不同情況制定各種資料送交的時間,但每周應確定一天為各部門與檔案室移交檔案的時間)。對于收集、接收上來的檔案,檔案室應進行驗定、簽收并進行整理、分類、編目及著錄。其用紙(或載體)、用墨、記錄書寫的字體和符號均應符合國家及太倉市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規定和標準。
(4)業主與住用戶檔案的管理
①建立檔案管理制度:按照社會檔案行政管理的要求和質量體系文件標準,建立規范的檔案管理制度。檔案的管理制度是檔案管理工作的準則和依據,主要有:對檔案管理機構和責任部門的規定,對機構部門管理人員職責的規定;對管理工作程序的規定;對檔案相關責任部門的規定;對檔案材料的移交、分類、著錄、保管利用、鑒定的制度和標準;對違反制度的處罰規定等。
②業主及住用戶檔案的內容:業主及住用戶檔案是指物業管理單位為了正常的管理工作需要,收集掌握的有關各業主及住用戶的文件材料和信息,主要包括:
(a)業主登記表
(b)業主身份證、暫住證(復印件)
(c)業主家庭成員登記表
(d)買房合同及公證書(復印件
)
(e)房屋使用、管理、維修公約
(f)業主物業產權證明書(復印件)
(g)租賃合同及公證書(復印件)
(h)租住人員登記表
(i)業主物業面積查丈書(復印件)
(j)其他需要業主及住用戶提供的材料
③檔案的電腦化管理
a信息采集:
類型信息輸入
基本信息業主登記事項(姓名、年齡、職業、同戶人、身份證號、通訊號、聯系地址等)
業主各種證件圖形掃描
業主變更登記
產權信息產權登記事項
產權證書圖形掃描
產權變更事項
合約信息合約內容摘要
產權證書圖形掃描
合約執行情況記錄
b信息錄入
第5篇 花城物業小區停車場收費管理辦法
花城小區停車場收費管理辦法
1.目的:
規范停車場的管理,明確停車場收費管理規定,有效監督停車場收費。
2.范圍
適用于**花城服務中心
3.職責:
3.1安全主管負責停車場票據、收費監督管理;
3.2安全督察負責停車場發票、停車費領取交納、收費管理
3.3安全班長負責停車現場實際操作管理;
3.4服務中心出納負責票據管理;
3.5收費崗安全員負責停車費收取、必開發票管理。
4.方法和控制過程:
4.1安全督察負責到服務中心出納處按編號領取、交納停車場發票,并對數量進行登記、注銷;
4.2停車場發票要有連續編號,安全班長每日領取發票按回繳費用數量簽領,節假日由安全主管負責領取一定數量發票備用,收費安全崗位存放的發票不超過5本;
4.3停車場收費崗人民幣存底數量150元整,作為收費備用金;
4.4停車場收費崗每用完一本發票,收費崗安全員須向安全班班長上繳,由安全班班長連同發票存根上繳到出納處,由出納員核對并登記票據和存根,當事人簽名認可;
4.5收費崗安全員收取停車場服務費必須遵循收取費用開出發票的原則,收費不開出發票屬貪污行為并受嚴厲處理;
4.6收費崗安全員值班期內不得帶個人私款,如有帶款須在值班前上繳班長代保管;
4.7停車場按照政府停車場收費管理規定進行收取服務費用,因特殊原因未收車輛停放服務費應在《未收費車輛登記表》上作詳細記錄,并請車主或上級簽名確認;
4.8執行公務的警車、軍車給予方便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
4.8收取車輛停放服務費時對不愿收取發票的車主,應明示公司的規定,請車主自行處理或當車主面銷毀,嚴禁收費不給發票的行為,一經查處按貪污票款嚴肅處理;
4.9收費崗要嚴格按照崗位操作程序進行收費開票,注意使用禮貌用語,收票'請'字當頭,給票'謝'字不離口。
第6篇 x小區車輛停放管理辦法
為了本小區的寧靜與安全、規范小區內的車輛停放為廣大業主提供高效和安全的服務、保持車輛停放有序、交通順暢、避免丟失事故的發生、根據小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物業公司負責小區內交通管制和機動車輛及單車(人力車)的停放工作,所有車主在物業管理區內均要按照規定在有關場地、路線、時間行駛和停放并繳納相應的停車費,車場管理只要具備敬業精神和高度的責任心、紀委觀念、盡職盡責,做好巡視記錄和交接班記錄,嚴禁擅自離崗、文明執勤、認真檢查、熱情服務、及時指揮車輛停放、維持場內秩序;
(二)機動車輛停放場地將采取24小時值班并做好記錄嚴格按消防規定配備清防設備和器材;
(三)停放場地保持清潔衛生,無關車輛及個人不準隨意進入不得在車場內擺點、會客、喝酒、睡覺和喧嘩、吵鬧和長時間聊天,禁止裝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停放;
(四)車輛進入停放場,必須服從車管員的指揮和安排、片得車管員同意方可進入、車輛進出要注意前后左右車輛的距離,不得對其它車輛的進出和其它車位的使用造成陰礙,車管員應認真檢查車型,車牌號和車輛有無上鎖或外部破損等異常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車主并作好登記;
(五)能有停放場院的固定車位存放的機動車輛都必須向物業公司提供保險公司證明(如:全車盜、搶險),無過失責任險等和行駛證,等有關證件(交復印件),填寫車位租用登記表,否則一切責任由車主承擔;
(六)固定車位的機動車輛必須在指定的專用車位停放臨時車輛按車管員指定位置停放,車主要帶走車上所放置的物品,并鎖好車鎖、車門和車窗、否則責任自負;
(七)車主要愛護小區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迅等一切車用公共設備,不慎損壞時需按價賠償,若造成嚴重事故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車主要嚴格按照物業公司規定的行政停放費標準,按時交費,憑統一規定的收費票據發放出入卡,憑卡過出,否則車輛不予進入停車區、位停放,超過一個月欠繳費停放者將取消原固定車位、臨時車輛由車管理員指引停放位置,發放臨時卡,并根據停車時間規定收費;
(九)若車主不慎丟失出入卡,應立急通知車管員,車主應提供有關資料經核實后繳收成本費,由物管公司補發出入卡;
(十)若車輛在停放區被損壞者,原則由損壞雙方協商解決,嚴重者可向險險公司索賠,當班車管員與物業公司共同協助調查處理;
(十一)能有停放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如有亂擺亂停者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一主自行承擔。
收費表
月份 車型 臨時(/次/平米/小時) 長期(/月)
第7篇 小區保安對講機使用管理辦法16
小區保安對講機使用管理辦法(十六)
1.對講機及其配套的電池、充電器等,統一由公司指定人購置,造冊并做好發放記錄和運行狀態記錄。
2.對講機是使用人執行任務的工具,使用人必須保管好,不得遺失和損壞。發生丟失或損壞,責任人照價賠償。
3.對講機只供使用人執勤時使用,嚴禁轉借他人,嚴禁個人攜帶外出。
4.對講機按嚴格地規定頻率正確操作,嚴禁使用者私自亂拆及私自亂調頻率。
5.對講機的使用應嚴格按照產品使用方法進行使用。禁止與其他物體撞擊,禁止提天線吊拿對講機,人為損壞的,責令照價賠償。
6.做好對講機的清潔保養工作,每天必須清潔外面一次,保安部可不定期抽查。
7.保安員交接班時,必須做好對講機的交接驗收工作,并做好記錄。以便追蹤通訊器材的運行狀態并及時發現問題,追究責任。如某班交接驗收工作不負責任,通訊器材發生遺失或損壞,則直接追究該班交接人的責任。
8.當對講機電池電量用完后,使用對講機人員負責及時充電,充電人員必須熟悉電池和充電器基本性能,按器材說明書的使用方法使用。
9.對講機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保安部,由保安部負責修理。任何人員不得自行修理,如有違者,追究由此造成的所有責任。
10.執勤過程中,在特殊情況下造成對講機的損壞要及時報告保安部,保安部調查做出處理,逾期三天者,責任自負。
11.對講機應用應嚴格控制,確保報警信息渠道的暢通。
12.日常不得在對講機里閑聊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旦查實嚴肅處理。
第8篇 某小區信息發布管理辦法
小區信息發布管理辦法
1.小區內需要向業主公布的信息包括:
1.1業主公約;
1.2裝修管理規定等與業主有關的制度;
1.3本公司直接收取的各項費用的收費標準,包括:物業管理費、水費、停車場收費、有償服務收費等標準及相關依據文件;
1.4與居民生活相關的信息,包括:停水、停電、電梯檢修、消防演習等通知;
1.5小區組織的號召業主參加的社區文化活動;
1.6相關設施的安全管理規定,如《進入游泳池須知》、《游樂場須知》等;
1.7可能會影響業主生活的相關活動如:鄰里的房屋二次裝修等;
1.8法律規定應向業主公開的相關信息,如小區的財務報表等;
1.9公司的服務承諾、監督電話、投訴電話、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的咨詢、投訴電話等;
1.10小區發生的重大事件的相關信息;
1.11其他規定應向業主公開的信息。
2.公布要求
2.1所有應向業主公開的信息,只能以服務中心、財務部、物業公司的名義,不得以其他名義向外公開任何信息。
2.1.1有關收費標準、收費項目的文件應以財務部名義對外發布。
2.1.2有關公司的相關規定可以物業公司的名義對外發布。
2.1.3其他文件以服務中心的名義對外公開。
2.1.4所有對外公開的文件,都必須有文件發布單位(按上述2.1.1-2.1.3要求)、發布日期等相關信息,并注明咨詢電話,以方便解答業主提出的問題,不得發布無文件發布單位、發布日期的文件。
2.1.5可行時,文件應提前進行發布,如停水、停電、社區文化活動、消防演習等,以方便業主進行相關事項準備。
2.1.6文件的發布地點應考慮到文件的適用范圍,適用全體業主的,應在小區宣傳欄、廣場顯著位置公布,適用于部分業主的,如某棟電梯的檢修、停水、停電等,可在適用范圍內進行公布。
2.1.7對重要的信息,在公布的同時,應配合以小區廣播的通知,以引起業主注意。
2.1.8對有廢止日期的文件,應在文件廢止后即時收回,如停水、停電通知、社區文化活動通知等,對需長期生效的,可采取如下靈活的手段:
2.1.8.1公布一個月左右,半年或一年后再公布一個月左右、如此循環。
2.1.8.2在某一范圍長期適用的,可做成不銹鋼宣傳板,如《停車場收費標準》、《進入游泳池須知》等。
2.1.8.3不常用的,如《裝修管理規定》、《有償維修收費標準》等可做成相框掛在服務中心前臺墻壁,以供業主查閱。
2.1.8.4以上發布文件更新后,需重新進行公布,仍在公示的文件必須及時進行更新,并向業主做好解釋工作。
2.1.8.5在公布期間,文件損壞,影響美觀或原文整體性的,由原發布單位重新制作、發布。
3.公布程序
3.1需公布的文件,由責任部門擬稿,并對文件進行檢查,確認,確保文件語句通順,易懂,不會產生爭議。
3.2交相關部門進行確認,以確保信息準確無誤。
3.3一般性的通知(包括:第1條中的4、5、7項等)由物業經理簽字確認。
3.4其他重要文件按以下程序進行:
3.4.1與收費有關的,交財務部審核。
3.4.2交行政人事部法律顧問審核,確保文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無違規操作。
3.4.3交物業中心總監批準。
3.5由相關單位打印成文或找相關單位制作成相關形式,如海報、宣傳欄、不銹鋼牌等,并由制作單位對制作版內容與批準文件的一致性進行檢查,確保與原文件內容一致,版面美觀大方得體。
3.6按第2項要求進行發布。
3.7所有發布文件應交一份文件至客服組、對口單位,以方便查詢、咨詢。
4.業主委員會發布的信息不用遵照此規定。
第9篇 嘉豪小區裝修管理辦法
嘉園小區裝修管理辦法
為保障房屋的結構安全和外觀統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精神,對物業裝修擬采取以下管理方法。
裝修管理程序
1、業主(住戶)裝修住宅,必須提前三天向管理處申報,填寫'住宅裝修申請表',如實填報裝修項目、范圍、標準、時間,并提供施工圖和施工隊伍名稱,戶主和施工隊負責人應同時在申請表上簽字蓋章,經管理處審批,并與工程隊簽訂《治安責任書》后方可施工。
2、工程較大的的裝修工程,應由專業隊伍進行施工。
3、交繳裝修管理押金。
4、工程完工后,經管理處驗收,無違章或滲、漏、堵、損壞等情況,可退回全部押金;若有上述問題,從押金中扣除賠償費用或罰款,多退少補;完工半年內,如發現上述問題,仍由裝修戶負責。
裝修范圍
1、允許對樓地面、內墻面、天棚面進行表面裝修,地面裝修材料厚度不得超過10毫米。
2、外門窗不得隨意改動、窗戶只充許在內則安裝防盜網,但防盜網,防盜條須按管理處規定的規格、材料安裝。
3、進戶門的防盜金屬門安裝時,必須與原來防盜門一樣,不得改變原有門框的設計,不得妨礙樓梯通行和消防,不得在進戶門外加設神臺等不雅之物。
4、允許改換廚房的灶臺、洗滌池和衛生間的便器、臉盆、浴缸等,但不得改變廚房、衛生間的結構和使用功能。
5、業主(住戶)安裝空調,應到管理處申報,并按指定的位置、材料安裝,并必須安裝牢固
6、不允許破壞室內預埋管線。
裝修施工管理
1、裝修施工期限:住宅裝修一般不得超過30天,若確實要延期,要辦理延期手續。否則,按未經允許擅自裝修者進行處罰。
2、裝修垃圾應袋裝化,統一清運,按管理處指定的位置和時間進行堆放、清運。
3、裝修施工用電,應提前七天向管理處申報,說明用電工具的品種、負荷、使用時間、操作人員。
裝修有下列行為之一,視作違章:
1、在房內安裝動力設備。
2、改變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墻和屋面防水隔熱層、上下管網、電路等或將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3、鑿出樓面、屋面面層。
4、改變原有外門窗的規格及外墻面裝飾,妨礙樓梯通行和消防的。
5、用其他超重材料進行裝修(屋面使用涂料、膠貼紙、馬賽克、瓷磚等厚度超過10毫米)。
6、使用易燃材料或可燃性材料,未經消防機關批準進行防火處理的。
7、裝修垃圾隨意堆放。
8、超過規定時間影響他人休息。
9、因裝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損壞他人物品等。
10、破壞室內預埋管線。
違章裝修處罰:
1、責令停工。
2、責令恢復原狀。
3、扣留或沒收提供施工工具。
4、賠償經濟損失。
5、根據省、市有關規定處以處以其他處罰。
第10篇 住宅小區公共環境管理獎懲辦法
住宅小區公共環境管理及獎懲辦法
為了進一步加強小區的公共環境管理,提高員工視覺管理能力,強化責任、服務意識,分片包干,責任到人。做到管理規范化,服務創一流,為業主營造安全、文明、整潔的居住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管理范圍及責任劃分
1、樓宇內墻壁,電梯間,樓梯間樓層過道;公共設施
設備(如:公共照明,消防設施等);樓宇內及門前公共衛生、樓宇安全等由本樓宇保安、電梯工、保潔員及管理員。
2、小區道路、樓宇外墻,小區公共安全,公共環境衛生分別由當日巡邏保安、環境保潔員負責;
二、檢查內容
1、樓宇內、外墻壁公共部分(電梯間、樓梯間、公共過道)干凈,無亂張貼、亂掛、亂印電話廣告等;
2、小區道路暢通,車輛停放有序(指定位置),無亂停、亂放、亂堆現象;
3、公共環境衛生干凈整潔,地面無痰跡、煙頭、紙屑雜物等;
三、處罰標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按工作職責和責任劃分,主要責任的領導負連帶責任,其余人員負次要責任進行處罰(負主要責任和連帶責任者扣現金100-20元,次要責任者扣50-10元)。
1、樓宇內墻壁、公共部分,亂寫、亂掛、亂畫,亂印電話廣告等未被發現制止的,樓宇保安負主要責任,保安隊長、樓宇分隊長負連帶責任;電梯工、保潔員負次要責任。
2、樓宇內公共部分,地面煙頭,紙屑,亂堆、亂放雜物未及時制止清除打掃的,保潔員負主要責任,管理部主管、樓宇管理員負連帶責任,電梯工,保安負次要責任。
3、樓宇內發現可疑人員未及時報告盤問及發生治安案件的,樓宇保安負主要責任,保安隊長、樓宇分隊長負連帶責任,電梯工、保潔員負次要責任。
4、樓宇外墻亂貼廣告、亂擺攤設點等,小區道路堵塞,車輛亂停亂放,公共區域亂堆亂放的,巡邏保安及城管負主要責任,保安隊長、巡邏分隊長及城管主管負連帶責任,環衛保潔員負次要責任。
5、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狀況差,煙頭、紙屑、雜物等未及時清除的環衛保潔員負主要責任,管理部主管負連帶責任,巡邏保安負次要責任。
6、工程維修人員凡對公共區域的設施設備維修完畢后,未做到工完場清,維修工負主要責任,工程維修部主管、維修組長負連帶責任。
四、獎勵
工作認真負責,團結協作精神強,對共同負責樓宇的安全、公共衛生,小區道路,公共區域做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員及相關負責人上報公司,給予獎勵。
五、各級管理人員、維修人員也應盡職盡責,凡發現上述違規事例不予制止或未報告者,將處罰人民幣200-20元。
六、本規定從公布之日起由管理處負責組織實施。
第11篇 小區管理處辦公區域管理辦法
四季花城管理處管理制度--辦公區域管理辦法
1.目的為規范辦公室(含裝修、會所辦公室)管理、維持嚴肅、整潔、有序的辦公環境。
2. 范圍適用于四季花城管理處。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 辦公區域的環境衛生,必須在早上08:30以前清潔完畢,門口的地毯每天必須在晚上下班后進行沖洗,早上按照規定的位置放置。
3.2 工作人員必須按時上班,如臨時請假要在上班前1小時向部門經理請假,并同時知會同事。
3.3 工作時間應按公司規定統一著裝,正確配帶工號牌;服裝、儀容須整潔、得體,符合公司bi要求。
3.4 辦公臺上除電話、水杯、工號牌、電腦外,不允許擺放其它與工作無關的物品,玻璃板下只能放置工作電話聯系表。
3.5 離開辦公位時,須立即將椅子歸位,無辦公桌人員的水杯須放在指定區域。
3.6 外出時,須在'信息公告欄'上寫明外出地點、事因、聯系方式。
3.7 不準在辦公室內大聲喧嘩、聊天,行走要輕,接待來訪客人須到業務接洽處,以免影響他人辦公。
3.8 上班時間不允許看報紙、雜志及與工作無關書籍;午休或下班時間不得趴在辦公區域的辦公桌上睡覺,如需休息可到會議室。
3.9 接聽電話須在三聲內,并采用正確的電話禮儀;嚴禁在辦公室內打私人電話,違者將被及時考核;打私人電話時需離開辦公區域;打一切電話都要小聲、須言簡意賅(時間不超過三分鐘),以免影響他人辦公。
3.1 0非業務需要不得撥打聲訊電話,一經發現,追究當事人或部門負責人責任。為節約成本,管理處內部通話非緊急情況都采用內線或對講機。已參加'集群網'的人員,雙方撥打電話時要使用手機。
3.1 1進入辦公區域需將手機調至震動檔。
3.1 2所有從管理處到控制中心的人員,除物業公司的員工外,其他任何人員(地產、其他設備廠家人員)不得從管理處辦公室到控制中心。
3.1 3需要使用辦公設備的人員須知會設備責任人,經設備責任人同意方可使用。
3.1 4辦公室人員應愛惜辦公設備,復印機、打印機由專人維護,其他人不得隨意拆裝、維修。
3.1 5辦公室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廢紙等雜物應丟到垃圾筒。
3.1 6吸煙應到指定'吸煙區'。嚴禁在辦公室吸煙、用餐和吃零食。
3.1 7最后一位離開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應巡查一遍辦公室,關掉設備電源,關好門窗,熄滅燈火。并且,要到控制中心拿鑰匙將管理處的門從外用鐵鏈鎖鎖上,鑰匙放于控制中心,并在工作信息記錄本上登記離去的時間。
四、 檢查考核
4.1 管理處行政后勤主管每周不定時負責對管理處辦公環境進行檢查考核,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進行部門內通報。連續兩次出現相同事項的將扣除薪金50元。
第12篇 小區車輛管理辦法草案
住宅小區車輛管理辦法(草案)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小區機動車的停放與行駛,維護小區環境,保障小區內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管理暫行規定》和《浦東新區住宅物業管理區域機動車停放收費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小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由金橋灣清水苑小區(以下簡稱:小區)業主大會討論通過,委托小區物業公司組織實施。
物業公司對車輛的管理是履行《物業管理合同》,小區內所有車輛使用人應接受物業公司車輛管理人員(以下簡稱:車管員)的行駛管理與停放引導。
第三條 小區車位實行有償使用,車輛使用人在小區泊車應交納停車費。停車費收入歸小區全體業主共有。物業公司應有專人進行停車費管理,公開賬目,并定期結算與公示收支情況。根據維修基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停車費收入在扣除車輛管理成本和業主大會授權使用的費用后的結余部分納入小區維修基金賬戶,每年一次分攤到業主賬戶。欠繳或侵占停車費是損害全體業主利益的行為。
第四條 將小區業主共有的停車位供車輛使用人停車的行為關系,不含有對車輛保管的義務與責任。提供良好的停車條件,營造有序的活動場所是小區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標。
車輛進出管理
第五條 小區安裝停車場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實行車輛智能化管理。所有車輛進出小區必須持清水苑小區車輛ic卡(以下簡稱:ic卡)刷卡通行。車輛在通過大門道閘時必須一車一桿逐一進出,不得尾隨前車沖卡。
第六條 ic卡分為月卡、充值卡和臨時卡三種。實行一車一卡制。ic卡不得轉讓或一卡多車。車卡不一致的車輛不準進出小區。
第七條 月卡僅限小區居民及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申辦車位登記手續時領取,在有效期內使用。
第八條 實行來訪車輛登記制度。來訪車輛應登記后領取臨時卡,刷卡進入。駛離時在小區出口處驗卡后交卡付費。小區居民和單位也可以選擇使用充值卡,以免每次現金繳費驗卡和進入登記的麻煩。固定車位車主不得使用充值卡。來訪車輛當天再次進出小區憑繳費收據免繳費。
第九條 前來小區執行公務的警車等車輛后出入小區可免繳費。
第十條 領取月卡和充值卡需繳押金20元, 無卡或ic卡遺失、超期和損壞的車輛無法進出小區,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ic卡遺失、損壞應支付損失費30元。
第十一條 非小區居民接送幼兒園入托幼兒的車輛不能進入小區。各類大中型車輛,裝載有毒、易爆易燃等物品的車輛不經允許禁止進入小區。
第十二條 小區車位滿位,車管員應及時告示并拒絕其他外來車輛進入小區。
車輛行駛管理
第十三條 小區主干道實行單向行駛。長島路北大門為進口,只進不出;臺兒莊路西大門為出口,只出不進。司機必須依照交通標識的指示路線行駛,不得逆向而行。
第十四條 為了保持小區的安寧,小區內車輛不準鳴喇叭;晚間行車禁止使用遠光燈;小區道路上不得試剎車、練習駕車、修理或清洗車輛等。
第十五條 進出小區內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5公里。
車輛停放管理
第十六條 車位的設置。停車位分為固定車位與臨時車位二種,統一編號。固定車位標有車牌號,供小區居民和單位工作人員停車。臨時車位無車牌號標志,主要供外來車輛停車。
第十七條 車輛的停放。小區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固定車位或臨時停車位內。未經車管員同意,來訪車輛不得占用固定車位。車位內不得停放自行車、電動車或堆放其他物品。
第十八條 車位的申請。無欠費記錄的車輛使有人,小區居民可持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等到物業公司辦理固定車位申請登記手續;小區內單位工作人員持工作證或單位證明、車輛行駛證或購車發票辦理固定車位申請登記手續。
按登記先后順序,先到先得原則安排車位。每套住宅居民只能擁有一個固定車位。對確需第二個固定車位的居民戶,經批準后可以申請登記,按第二個固定車位的停車費標準繳費。但無車位居民應優先考慮。
第十九條 車位的登記。車位申請確認后,車位使用人應及時辦理登記手續:簽訂車輛停放協議,繳費,領取停車證(置于車輛擋風玻璃右側內)與ic卡。手續辦理不完備不能領取停車證與ic卡,也不得使用固定車位。
第二十條 車位的變更。變更固定車位使用人僅限本戶居住人,經物業公司同意后并按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第二十一條 車位的退還。車位為全體業主的共有資源,業主產權轉讓、租賃戶更變等,應及時到管理處辦理退還手續,不得擅自轉讓車位。一旦發現,將收回原使用車位并取消雙方車位申請資格。車位退還后如再次申請須另行申請登記。
停車收費管理
第二十二條 停車費標準
車輛類別
固定車位
臨時車位
備注
小轎車
年付100元/月
半年付105元/月
季付110元/月
4元/天
1.每套住宅第二個固定車位按收費標準120%收費。
2.臨時停車一小時內免費,超過次日零時收費拾元。
3.其它車輛收費標準另定。
面包車
(七座以上)
年付130元/月
半年付135元/月
季付140元/月年
5元/天
輕型卡車
年付160元/月
半年付165元/月
季付170元/月年
6元/天
第二十三條 逾期未繳費友情提醒,無故逾期七天以上禁止車輛進入小區,逾期十五天以上收回車位另行安排。
笫二十四條 物業公司應加強管理,改善服務,規范收費。收費后應向繳費人出具繳費憑證。繳費人應妥善保存繳費憑證備查。堅決杜絕侵占停車費和權錢交易等行為。
違規處理管理
第二十五條 小區車輛管理以疏導為主,處罰為輔;由物業公司管理為主,居委會和業委會積極支持,居民和車輛使用人主動配合,各方齊抓共管,必顯成效。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者,報請公安部門處理:在小區內強行逆向行駛的;故意將車輛停放在小區大門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車輛在小區內行駛途中或停車時發生意外,造成人員受傷、車輛或其他財物損壞且協商無果的;故意損壞或盜竊他人車輛及財物的;車輛使用人不服從門崗勸阻和解釋,企圖強行闖入小區的。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者,收回停車證和ic卡,停止使用固定車位或禁止車輛來訪:經查確系偽造或仿冒、出售或轉借停車證與ic卡的;不服從車管員與保安勸阻而多次違規停車或行駛的。
第二十八條 因停車或行駛不當,造成小區公共設施、草坪和道路損壞的,按實賠償。
第二十九條 對在小區內超速行駛、鳴喇叭、使用遠光燈、練習駕車等行為,車管員應及時予以制止。制止無效時,應將違規車輛的車牌號及違規情節報告物業公司管理處備案,并對該車輛使用人進行公開警示或限制該車輛進入小區。
第三十條 物業公司應監督檢查工作人員執行本辦法的情況,對管理不力,放任自流,擅自放入不該進入小區的車輛、放行應收費的車輛,弄虛作假、侵占停車費與權錢交易等行為,將依照該公司相關規章制度予以警告、罰款直至辭退處理。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屬清水苑小區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提交小區2023年第二次業主大會審議通過后,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第13篇 時代小區物業管理辦法
時代廣場(小區)物業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時代廣場物業管理,保證住宅小區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創造清潔、優美、舒適、安寧的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zz物業公司負責管理**時代廣場的物業工作,包括制訂、撤消、修改小區內的各項管理制度。
第三條 管理原則
1、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2、依法管理、遵守契約
3、依靠業戶、齊抓共管
4、以區養區、取用于民
第四條**時代廣場的公用配套設施,實行有償使用,住戶有合理使用權利和維護的義務。
第二章住宅小區的使用與維護
第五條業主按設計要求正常使用房屋和區內公配套設施,有責任保護房屋完整和使用的安全。
第六條 業主需對房屋內進行裝時,應按開發部門的要求進行施工。
第七條 業主對房屋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不準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外貌。
2、不準隨便改變窗戶或陽臺形狀及色調和外墻的色調。
3、不準私自改變房屋內的供熱、供水、排水。
4、不準私自安裝暖氣管線,增加或拆除暖氣片。
5、不準在供熱設備上安裝放水裝置或擅自啟閉損壞控制閥門。
6、不得損壞樓梯間公共部分設施。
7、不準在樓房屋面上堆放物品,架設天線從事有損屋面防水保溫的任何活動。
8、不準利用房屋從事危害他人合法權益和其他非法活動。
第八條房屋的維修
1、住房室內的電表、便器、門鎖、洗手盆、水嘴、燈頭、閉火、插頭座屬于業主自已的物品應正常使用,如有損壞由業主自已更換。室外部分屬自然損壞的一切設施由物業公司負責。屬人為造成的損壞由個人負責并追究其造成的一切損失。
2、毗連的房屋維修時,業主應積極支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礙維修工作。
第九條 凡需維修的房屋,責任者須及時進行維修,不得借故拖延或抵制。
第十條 小區內所有配套設施,不得隨意動遷拆改,如人為造成損壞,應由損壞者修復或賠償。
第十一條 業主有保護和美化住宅小區環境的權利與義務,禁止有損壞環境的行為
第十二條 為保護和美化住宅小區的環境業主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擅自搭建各種違章建筑。
2、末經批準不得擅自接水、接電
3、不準損壞電器設備、小區公共設施。
4、不準從樓上往樓下拋雜物。
5、不準在公用樓間、走廊、屋面、庭院堆放雜物
6、不準有影響市容觀瞻的亂搭、亂貼、亂畫、亂掛等現象和行為。
7、不準隨地吐痰、亂棄煙頭、紙屑、果皮瓶罐、亂倒垃圾。
8、晚10時至次日6時前小區內禁止播放大功率音響,大聲喧嘩吵鬧,鳴放鞭炮。
第十三條 住戶有責任配合治安人員做好治安保衛工作,保證小區秩序的安定。
第十四條 允許進入小區的機動車輛在小車區內須按指定的道路行駛場所停放。
第三章管理經費
第十五條為保證住宅小區管理和維修工作正常進行,物業公司遵循以區養區,取用與民的原則,每月收取物業費待定。
第十六條物業費服務項目
1、清潔衛生管理。包括小區內庭院、道路以及樓宇內公共樓道在內的公共部位的衛生清潔,生活垃圾清運及經常性的保潔。專職保潔人員負責公共區域的清潔,請廣大住戶自覺遵守社會公德,確保小區環境整潔,住戶應將室內日常垃圾用袋裝好、密封,每日早7:00――8:00放置在門前,由保潔員按時收集。
2、保安管理。設專職保安人員堅持24小時的巡邏值班,維持小區的公共秩序。實行人防、技防相結合。發現可疑跡象或發生突發事件時,應立即通知物業管理辦公室。
3、共用部位日常維修養護。屋面、梁板、柱、基礎、樓道、樓道內外門窗等。
4、水電設施管理。對配電設備、設施進行日常管理維修。
5、排污設施管理。清疏和維修排水管道、化糞池。
6、根據需要增設的其他服務項目。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七條 zz物業公司對違反本規定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輕重,依照有關規定處罰或移送公安部門究責任。
1、違反第七條,第十二條的任何一項的
2、無故拖延交納各項費用,干涉管理人員正常工作抵制正常房屋維修的。
3、人為造成公共配套設施損壞的
第五章 zz物業管理公司和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 zz物業管理公司的宗旨是依法管理,熱情服務,管理人員必須依法辦事,嚴格管理,謙潔奉公。
第十九條管理人員必須熱愛本職工作,忠于職守,努力學習,掌握管理技能,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十條zz物業管理公司和管理人員如有不履行職責或有違法行為,業主有權向上級主管機關投訴。
第14篇 小區保安對講機使用管理辦法
小區保安對講機使用管理辦法(十六)
1.對講機及其配套的電池、充電器等,統一由公司指定人購置,造冊并做好發放記錄和運行狀態記錄。
2. 對講機是使用人執行任務的工具,使用人必須保管好,不得遺失和損壞。發生丟失或損壞,責任人照價賠償。
3.對講機只供使用人執勤時使用,嚴禁轉借他人,嚴禁個人攜帶外出。
4. 對講機按嚴格地規定頻率正確操作,嚴禁使用者私自亂拆及私自亂調頻率。
5. 對講機的使用應嚴格按照產品使用方法進行使用。禁止與其他物體撞擊,禁止提天線吊拿對講機,人為損壞的,責令照價賠償。
6. 做好對講機的清潔保養工作,每天必須清潔外面一次,保安部可不定期抽查。
7. 保安員交接班時,必須做好對講機的交接驗收工作,并做好記錄。以便追蹤通訊器材的運行狀態并及時發現問題,追究責任。如某班交接驗收工作不負責任,通訊器材發生遺失或損壞,則直接追究該班交接人的責任。
8. 當對講機電池電量用完后,使用對講機人員負責及時充電,充電人員必須熟悉電池和充電器基本性能,按器材說明書的使用方法使用。
9. 對講機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保安部,由保安部負責修理。任何人員不得自行修理,如有違者,追究由此造成的所有責任。
10. 執勤過程中,在特殊情況下造成對講機的損壞要及時報告保安部,保安部調查做出處理,逾期三天者,責任自負。
11.對講機應用應嚴格控制,確保報警信息渠道的暢通。
12. 日常不得在對講機里閑聊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旦查實嚴肅處理。
第15篇 小區業主委員會印章使用管理辦法-6
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印章使用管理辦法6
根據zz清水苑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為明確公章使用辦法,完善工作規范,現對業主大會印章、業主大會財務專用章及業主委員會印章的保管和使用作如下規定:
一、印章的保管:
1、印章由業主委員會執行秘書妥善保管,平日隨用隨鎖,確保印章安全。
2、使用印章必須符合《zz清水苑業主大會議事規則》、《zz清水苑小區管理規約》、《zz清水苑小區維修資金管理規約》的有關規章制度。
3、所有用印須經執行秘書(專職干事)在印章使用登記本上登記,并留存文件原件存檔,以便備查。絕對禁止在空白紙上加蓋公章。
4、印章的使用程序
使用公章者必須在公章使用登記本上登記時認真填寫《公章使用表》,由業委會主任(副主任)核對無誤并簽字批準后才能蓋章。緊急情況必須使用公章必需與業委會主任(副主任)電話聯系,向其說明情況,得到業委會主任(副主任)的口頭答復后可以使用公章,但事后要負責提醒業委會主任(副主任)在一周完成補簽工作。業委會主任(副主任)必須親自核實情況,確認屬實后方可在《公章使用表》上進行補簽。
二、印章的使用范圍:
1、業主大會印章的使用
《zz清水苑業主大會議事規則》、《zz清水苑小區管理規約》、《zz清水苑小區維修資金管理規約》、選聘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方案、專項維修維修資金使用和續籌方案及其他業主大會決議,必須經業主大會通過,經正、付主任簽字后用章。
2業主大會財務專用章的使用
物業維修、更新和改造要動用專項維修資金或者公共收益的收入,必須符合《zz清水苑小區維修資金管理規約》、《zz清水苑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經正、付主任簽字后辦理用印手續,才能使用財務專用章。
3、業主委員會印章的使用
業主委員會印章除業主委員會會議通知、友情提示和業主委員會授權主任審核金額范圍內的日常維修費用結算以外需使用印章的,應當由業主委員會會議決定。
四、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應該每月核對印章使用登記本登記情況,確保印章使用登記本與印章實際使用情況相符。
五、凡違章使用公章,造成經濟損失或嚴重不良影響的,由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本規定由業主委員會負責解釋。
七、本制度經zz清水苑第四屆業主委員會會議于2023年1月14日通過后生效,并公告全體業主,接受業主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