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集團員工福利管理辦法
某商業集團員工福利管理辦法
第一條 獎金
1、工作期獎勵:
根據公司經營狀況、部門工作實情及員工工作績效考核為依據,公司將在季度或半年發放相應數額的獎金。
2、年終獎勵:
工作滿半年后,員工有權享受公司年終獎。年終獎的發放,視公司經營狀況及員工的表現而定,對工作業績突出的員工將另行嘉獎。
第二條 津貼
1、交通津貼
因需檢查、指導、匯報等工作需要,有外聯業務的領導、職員,公司將根據業務量每月補以交通補貼。
2、通訊津貼
公司按你所被聘的職位給你提供相應的通訊費用津貼。
3、節日津貼
每年中秋節、國慶、元旦以及春節,據公司效益完成情況給予此項津貼。
4、勞保福利
①在公司工作滿三個月以上的職員(協管、保潔、守夜、臨時用工除外),公司每個季度發放勞保。協管、保潔發放工作服。
②勞保采購計劃由人事行政部擬定,于每季度的最后一個月在財務部總務的配合下完成采購和發放
③員工在符合公司規定的各假種期間,有權享受勞保福利。
④員工離、退職,不享受勞保福利。
5、生日津貼
每個月公司向當月生日員工發放生日慰問金津貼
第三條 有薪假
公司正式員工,可享受除法定假期外的有薪年假。在提出休假時間申請后,公司將根據實情盡量予以滿足。
1、工作不足六個月的員工,除享受國家法定假期外,享受公司實際有薪假日總天數的30%,其余天數不計發工資。
2、工作六個月至十二個月的員工,除享受國家法定假日外,享受公司實際有薪假日總天數的60%,其余天數不計發工資。
3、工作滿十二個月的員工,除享受國家法定假日外,享受公司實際有薪假日總天數的100% 。
第四條社會保險
1、正式員工一律需參加社會保險,人事行政部將定專人根據有關保險條款規定予以辦理,投保費用由員工本人和公司按比例支付。
2、員工參加社會保險后,除依法享受的各項權利外,不得向公司要求額外的賠償或補助。
3、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的員工,可享受一定金額由公司購買的其他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