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初級中學教育科學研究課題管理辦法
初級中學教育科學研究課題管理辦法
第一條 課題管理是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核心。加強教育科研課題的管理,是教育科研管理工作逐步實現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不斷提高科研水平,促使我校教育科研蓬勃發展。
第二條 本辦法的適用范圍:教育管理、班主任工作及各學科教學等方面的教育科研課題管理工作。
第三條 課題的立項原則:
1.對學校的教育改革和發展有一定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2.具有一定的學術和實踐價值,對教育和學科建設及大面積提高教育質量,深化教改有一定的促進和推動作用;
3.為學校各行政部門的重要決策提供理論依據;
4.立論根據充足,研究目標、內容具體,研究方法、步驟切實可行。
5.課題負責人和參加者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具備按計劃完成課題研究的主客觀條件。
第四條我校教育科學研究課題由學校教科室主管,立項由學校教育科學研究工作領導小組批準。
第五條 課題申報的程序:
1.我校教育科學研究課題的申報工作由校教科室負責。
2.申報校級課題必須由申報人填寫《軍屯中學教育科學研究課題申請表》一式二份,報學校待批。課題一經批準,課題申報人應承擔保證課題按要求完成的責任。
3.課題研究中,課題申報人應維護課題研究的嚴肅性,對《申請表》中課題新確定的研究目的,主要研究內容,主要研究方法不得隨意改變。如作重大改變,必須書面報告,經學校同意后方可進行。
第六條 成果鑒定的有關程序及要求:
1.課題研究工作完成后,由課題申報人向學校遞交《課題研究結題報告》并附下列材料:課題研究的主體報告(一試三份)全部研究成果,反映研究過程的主要資料(包括文字、圖表、錄音、實物等)。
2.課題研究成果的形式分:研究報告,科研論文,專著等。
3.校級課題由校教育科學研究工作領導小組鑒定。
第六條 成果評獎的有關規定:
1.課題結題后形成的成果,均可申請參加成果評獎。
2.學校教育科研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教育科研成果的評審工作。對優秀成果可推薦到區、市教育局,參加區、市教育局成果評獎,也可推薦給各雜志發表或出版社出版。
3.校級教育科研優秀成果每年評獎一次,評出一、二、三等獎,頒發獲獎證書和獎金。
第八條教育科研成果應通過報告、研討會、校刊和印發論文、專著等各種途徑宣傳、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