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公司廣告宣傳管理辦法2
地產公司廣告宣傳管理規定(二)
為規范廣告管理,提高廣告水平,塑造公司良好企業形象,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本規定所稱廣告是指公司通過電視、電臺、報刊、戶外廣告媒體、宣傳品、展會、intel網等媒體發布的企業形象廣告、營銷類廣告。
二、營銷部是企業對外廣告宣傳的執行部門,其職責為:
1、編制公司年度廣告計劃,包括企業形象宣傳與項目的宣傳。
2、負責公司整體vis手冊的制定和完善。
3、負責策劃宣傳樣本、電視宣傳片、戶外廣告、平面設計、展臺設計等重要宣傳資料。
4、建立與媒體公共關系。
5、負責策劃大型對外宣傳推廣活動。
三、發布廣告必須依照公司vis手冊的統一標準,規范使用標識。
四、廣告費支出應在公司年度廣告預算之內,上報公司董事會批準后方可使用,廣告費應在預定范圍內支出,如超出限定必須提前報告公司。
五、本規定由營銷部負責解釋。
六、本規定自通過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