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財務部銷售管理辦法
房地產公司財務部銷售管理辦法
第一條 銷售部門的各項銷售活動,除及時結清款項外,均應簽訂銷售合同,并將簽字生效的合同副本提交財務部一份,作為發票審核和貨款結算的依據。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同時將定期將窗口表、銷售進度表以及房產局等管理部門測繪結果報財務備案。
第二條 銷售專用發票或專用收據由財務部統一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購并登記保管。
開票員領用時應辦理領用登記手續,發票、收據開完后應及時交銷,以舊換新。財務部應在一個星期內將已開發票的存根聯與入賬記錄進行核查。
嚴禁開票員私自購買發票及收據,不得打白紙條收款。
第三條 繳款 客戶交納定金、房款一律于當日存入銀行,任何人都不得坐支或挪用、借用銷售款。
開票:小定可以開具公司自制的收據,大定必須開具稅務機關專用收據。開發產品的銷售在未結清價款前不能開具正式發票,或者只能就收到的價款部份開具正式發票。收據換發票的必須將原收據收回。開票時必須填寫開票人、收款人及日期。一般不得開具紅字發票。
第四條 **公司所屬各公司的各種銷售折扣政策須報**公司批準后執行,同時將批準后的折扣政策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第五條 銷售折扣由銷售部門提出,公司主管領導簽字批準,財務部門核對無誤后入賬。
銷售折扣、折讓需要辦理退款的,客戶還必須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及收款收據。如因測繪面積與原銷售面積差異需要辦理退款的,參照上述程序辦理。
第六條 財務部門應根據銷售計劃等資料,加強與銷售部門的工作聯系,隨時掌握收款進度及應收賬款的變化情況,督促應收賬款的催收,加速貨款回籠。
第七條 銷售分析:
(一)銷售分析應分別由營銷部門和財務部門按月進行。
(二)營銷部門側重分析銷售計劃的執行情況、價格變動情況。
(三)財務部門側重分析銷售收入和銷售利潤的完成情況,并對影響銷售利潤的各種因素做出分析,提出改進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