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區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院區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證交通安全暢通,規范院區車輛登記、出入、行駛、停放等管理,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的車輛包括公務用車、學生班車、私家車輛和外來車輛。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院區交通管理。
第四條 各院區應根據實際情況,明確交通安全責任部門,設置道路交通導向圖,負責疏導院區進出車輛。
第五條 各院區應制定院區車輛交通安全管控方案,明確公務用車、學生班車、私家車輛和外來車輛行駛路線和??康攸c,劃定車位線。
第六條 各院區應根據院區道路交通狀況設置減速帶、監控等裝置,統一規范車速,保持道路標線和上行、下行箭頭標志等交通標線清晰、完好。
第七條 各院區應至少每季度開展一次院區交通安全專項檢查,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存檔備查。
第八條 各院區應至少每半年開展一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員工和院區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識。
第九條 各院區應為常駐院區的公務用車和私家車輛進行登記,根據院區實際進行統一管理。
第十條 各院區應對出租車等進入院區的外部車輛進行嚴格管控,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進入院區。
第十一條 各院區應對院區內行駛及停放的車輛進行巡檢,及時制止在院區道路上進行試車、練車等違章行為;對超速行駛、鳴笛、亂停亂放、堵塞通道、碾壓草坪等違章行為及時進行處置。
第十二條 各院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置門禁系統,建立相關管理制度,加強對門禁系統及操作人員的管理,確保門禁系統安全運行。
第十三條 除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警車等應急搶險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院區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撥打“122”交通事故電話報警,發生人員傷亡撥打“120”急救電話,發生糾紛撥打“110”報警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