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學院后勤總公司車輛管理辦法
學院后勤總公司車輛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車輛管理,提高駕駛員的服務質量和車輛的運行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司的皮卡車、翻斗車由綜合辦公室管理,皮卡車司機出車由公司經理派出,外單位與司機聯系用車事宜的,司機需向公司經理匯報,同意后方能出車。
二、司機需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管人員的指揮檢查,按時參加安全學習及活動,確保安全行車。
三、堅守工作崗位,服從工作安排,按時完成任務,病私事需向公司經理請假。
四、端正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熱情為用戶服務,出車準時,不刁難用戶。
五、搞好車輛的維護保養,保證車況良好,發現故障及時排除,司機本人無法排除的需及時向經理報告。發生事故,根據事故性質,責任大小,按有關規定另行處理。
六、保持車輛衛生、整潔。
七、及時準確填寫和上交派車公里數和行車記錄單,做好各項登記記錄工作,應及時把當日、當月收回的校內、外的代金券及現金上交公司財務入帳。
八、司機不得私自用車(每發現一次扣除津貼50-100元),不得浪費油料,堅持勤儉節約,嚴格按單車每公里耗油量核算。皮卡車,每百公里耗油量為13公升,翻斗車,每百公里耗油量為34公升,每年年終抄報公里總數,核算車輛耗油量。如有超出的核重,超出部分所發生的費用由司機全部自付,從其獎金中扣除。
九、完成任務好,服務態度優良,沒有重大事故發生,皮卡車可從其創收利潤的總額中提成10%作為獎勵。
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