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社區黨支部流動黨員管理辦法
東風社區黨支部流動黨員管理辦法
為了切實把流動黨員納入社區黨支部實施有效管理,充分發揮流動黨員在社區建設中的先鋒模范作用,根據區委和街道黨工委關于加強流動黨員管理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社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流動黨員管理的基本原則
黨員無論流動到哪里,都應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履行黨員義務,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二、社區流動黨員的范圍
社區流動黨員指居住在社區無主管單位的國有、集體企業和新經濟組織中的黨員,檔案人事關系在人才交流中心,工作單位不固定或正在待業、擇業人員中的黨員
三、外出黨員管理辦法
1、凡要求流動,符合人才流動政策的黨員,應予以支持,按規定登記發放《流動黨員活動證》。
2、通過適當方式與黨員保持聯系,了解黨員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況,及時向外出黨員通報黨組織的重要情況。
3、黨員返回后,認真查驗《流動黨員活動證》內記載的有關內容,詳細了解黨員外出期間的表現。
4、對外出后不按規定將《流動黨員活動證》交外出所在地黨組織、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組織生活或不繳納黨費、不做黨所分配工作的黨員,按黨章有關規定處理。
四、外來黨員管理辦法
1、社區黨支部迎接和流動人口管理、常住人口登記、檢查暫住證等工作,摸清轄區流動黨員基本情況,本著對黨員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管理教育工作。
2、對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外來黨員,驗證后及時接收并將其編入黨支部、黨小組,同時報街道黨工委備案,不得借各種理由拒絕接受。
3、社區黨支部應為流動黨員提供學習和活動場所,指派黨員與流動黨員定點聯系,靈活安排流動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其他黨內活動,收繳黨費,并分配他們作適當工作。
4、認真填寫《流動黨員活動證》有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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