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補貼資金發放管理辦法
為了深化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經鄉黨政辦公會議研究決定:首先把糧食補貼資金發放管理做為切入點,確保糧食補貼惠農政策落到實處,防范擠占、截留、挪用、套取補貼資金等現象發生,特制定本辦法:
一、糧食補貼資金發放的基本原則
1、據實補貼的原則。堅持誰種糧就補貼誰,種多少就補多少。
2、按程序發放的原則。堅持做實做細直補工作的每一個環節,使糧食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兌現到種糧農民手中。
3、鄉村組干部共同負責的原則。
4、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二、糧食補貼面積的摸底與申報
1、村民小組長到農戶收集糧食種植面積,各農戶簽字認可,造冊登記,組長在表冊上簽字后上報村委會。
2、村委會根據組里上報的面積表冊,匯總統計,在村組進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時間7天。
3、公示完后,村委會對各組上報的面積抽取50%農戶進行核查,確認無誤后,表冊由村支部書記、村會計、駐村干部簽字認可后上報鄉農業站。
4、農業站對村委會上報的數據、表格進行審核,有重點地每村抽取2至5個組,每組抽取10至15個農戶,由鄉政府統一組織干部進行逐村實地核查,根據核查結果,按比例核減村委會糧食種植面積。
5、鄉農業站將各村上報的面積冊統一復印后,交各村進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時間7天,要求公示到組,鄉政府派人對公示內容進行拍照確認。
6、最后,表冊由農業站長、財政所長、分管農業負責人、鄉長簽字后上報縣農業局審核。
三、糧食補貼資金的發放
1、鄉財政所對上報表冊進行信息糾錯,對農戶姓名、身份證號碼、銀行賬號等信息進行認真對照,及時更改到位,避免出現誤差。
2、通過“一折通”打卡發放。按質按量打卡,確保直補資金足額及時發放到位。
四、糧食補貼資金管理發放責任
1、因工作原因,導致糧食補貼資金延緩發放,造成較大影響的,由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對責任人警示談話并責令其限期改正。
2、因工作責任心不強,導致補貼面積不實、數據不真,引起群眾不滿的,除責令表冊重新返工外,給予全鄉通報批評。
3、凡擠占、截留、挪用、套取糧食補貼資金的單位和個人,除依法追回已經撥付的補貼資金外,當年的農業農村工作一票否決,鄉黨委、鄉紀委還將從嚴查處,對相關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4、凡在糧食補貼資金管理發放中,出現重大問題,引起群眾*、集訪的,高靠一等從嚴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