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農電系統作業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以人為本、關愛生命、超前防范、嚴格管理、落實責任,真正實現安全生產的可控、能控、在控,切實強化安全生產的全面、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超前管理;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各種人身傷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損失和社會影響的事故發生,確保農電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依據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農村低壓電氣安全工作規程》、《“兩票”管理執行細則》,結合農電系統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建立健全安全保障監控體系,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深入開展安全檢查活動,做到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安全生產有序可控,確保作業現場落實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措施,嚴肅勞動紀律,規范員工作業行為,有效控制習慣性違章,杜絕各類人身傷害事故和其他事故的發生,努力達到安全文明生產的目的。
第三條 本細則適用于農電系統各類小型作業現場。
第二章、小型作業的工作及范圍
第四條 小型作業系指10kv及以下日常運行維護及搶修(急修)作業,一般為2-4人的作業,工作任務單一且人數較少。
第五條 小型作業的范圍:
10kv線路及配變工作包括:
符合“安規”按口頭或電話命令執行的工作、需辦理工作票但工作任務簡單且人員少于4人的工作。如線路小修、事故應急搶修、線路倒閘操作、更換柱上開關及跌落保險、更換高低壓避雷器、投切線路無功補償裝置、投切線路調壓器、清除線路搭掛物、砍剪樹木、安裝標識牌、搭接或解列線路、配變、電纜引流線、電氣測量、帶電測量線路馳度、交跨距離、配變更換熔絲、配變小修、配變、避雷器、高壓電纜的預防性試驗、能夠保證安全距離線路上的工作等。
10kv線路及配變工作違章處罰細則:
一、線路小修、事故應急搶修工作中可不用工作票,但必須使用事故應急搶修單。發現下列行為和做法視為習慣性違章:
1、進入工作現場,不戴安全帽;
2、不使用事故應急搶修單;
3、不檢查腳扣和安全工器具;
4、無人監護下搶修工作;
5、不按規程規定驗電、裝設接地線。
有以上行為的,根據安全生產違章行為處罰細則,處以工作負責人400元、工作監護人300、違章者200元罰款。
二、倒閘操作應由兩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并認真執行唱票、復誦制。發布指令和復誦指令都應該嚴肅認真,使用規范操作術語,準確清晰。發現下列行為和做法視為違章:
1、倒閘操作中發生疑問時,監護人擅自更改操作票、跳項執行操作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