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化工廠三劑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催化劑、溶助劑、添加劑(以下簡稱“三劑”)管理工作,依據公司生產需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屬各單位和“三劑”供應商。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 公司生產運行處是全公司工藝用“三劑”主管部門。公司機動設備處是全公司水處理用劑及設備潤滑油添加劑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審核“三劑”消耗預算指標,審批“三劑”使用計劃,確認“三劑”技術協議,逐月控制“三劑”消耗,組織建立“三劑”技術規范,組織進行“三劑”工業應用評審,組織開展“三劑”優化應用等項工作。公司財務處負責“三劑”費用管理。公司電子商務部負責采購“三劑”、平衡庫存及價格控制。公司項目主管部門負責項目用劑管理。公司直屬企業負責“三劑”進廠質量控制和“三劑”工業應用管理。
第四條 在生產裝置(含空分、儲運、油品、管網等)投用的“三劑”劃歸工藝用劑類;在各種水處理系統投用的劃歸水處理用劑類;在設備潤滑油中投用的(如節能抗磨劑等)劃歸設備潤滑油添加劑類。
第五條 在公司主管部門和企業管理部門,分別設置“三劑”管理人員,負責“三劑”具體工作。公司有關部門及直屬單位,應依據本辦法制定管理細則,建立管理體系和管理檔案。
第三章 管理程序
第六條 預算報批
預算內指標確定,用劑企業依據公司年度排產計劃、裝置基礎設計、裝置檢修、實際需要、當期公司財務核銷價格等,編制提出本企業《“三劑”消耗預算指標申請》,報請公司“三劑”主管部門審核、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查、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后“三劑”單耗、更換、攤銷指標即被確定。(其中偏離設計、器外再生、新增品種指標的核定,先由用劑企業提出《申請報告》,內容包括申請理由、技術對比、效益評估、用戶咨詢、供方調查等,報請公司主管部門審核、公司“三劑”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列入企業《“三劑”消耗預算指標申請》中)。
預算內指標調整,企業擬增加常規用劑預算指標時,需提出壓縮預算內其它用劑指標調整申請,報請公司“三劑”主管部門審批、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確認后實施。
預算外指標報批,企業擬增加使用預算外“三劑”時,需提出預算外申請,報請公司“三劑”主管部門審查、公司“三劑”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公司預算管理辦公室審查,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總會計師)、主任(總經理)審批后才可實施。
第七條 計劃報批
常規用劑使用計劃報批,企業按預算內、外“三劑”消耗指標,在每季度第一個月10號前(進口劑用前6個月),向公司“三劑”主管部門提出下一季度本廠“三劑”使用《申請計劃》(格式見附件1),經公司“三劑”主管部門審核并轉換編制成《公司“三劑”使用計劃審批單》(格式見附件2),報請公司“三劑”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移交公司電子商務部采購。同時移交企業進行erp預留。
非正常用劑類(如,新品種劑、新貨源劑、一年及以上長壽命固定床劑、一次置換超百萬元間歇加入劑及委托器外再生催化劑等)計劃報批,先由用劑企業提交使用《申請報告》,報請公司“三劑”主管部門審查通過后,再由供應商提交使用《推薦報告》和《資質材料》報請公司“三劑”主管部門審查。審查通過后,企業提報使用《申請計劃》和《技術協議》。計劃轉換編制、報批、并隨《技術協議》移交電子商務采購、移交企業進行erp預留程序同上。
《申請報告》內容包括申請理由、申請用量、供方選擇、所屬預算、價格對比、用戶咨詢、適用分析、質量控制、風險及應對措施、污染及防治方法等。
《推薦報告》內容包括推薦理由(含產品用途、性能指標、質量指標、同比優點、適用分析等)、應用原理、應用案例、操作指南、注意事項、目前生產及經營情況等。
《資質材料》除符合公司市場準入管理辦法規定外,還應具備下列專業資質材料,即《企業標準》或外商產品質量文件;《用戶報告》;《安全技術說明書》和涉危“三劑”《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航鑒委發布的軍用油用劑許可應用《認證目錄》等。
《申請計劃》格式內容,同附件1。
《技術協議》內容包括應(試)用目的、應用單元、控制單耗/裝填總量、工藝條件、原料雜質限制、質量控制指標、性能保證指標、雙方責任、風險承擔、損失賠償、協議有效期限等。《技術協議》是為降低“三劑”工業應用風險,由供需雙方提出的特別要求,是“三劑”《采購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技術協議》由用劑企業“三劑”主管部門“三劑”管理人員組織編制,經企業“三劑”主管部門部長、主管廠長及供應商審核后,報公司“三劑”主管部門審查。《技術協議》由企業“三劑”主管廠長與供應商代表簽訂后經公司“三劑”主管部門處長在首頁確認簽字并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后生效。
企業進行二階段新品種劑、新貨源劑試用前,應隨二次《申請計劃》同時提報首批劑試用《總結報告》。再次試用、總結達標后,納入常規用劑管理。
項目用劑使用計劃報批,企業裝置改、擴建(或科研)等項目投資用劑,由企業項目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計劃,報請公司項目主管部門審核、公司項目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直接移交公司電子商務部采購。企業項目管理部門根據項目進展情況需要向企業“三劑”管理部門移交時,應移交下列資料-工藝基礎設計(主要含設計單耗或年用量等部分內容)、項目驗收報告、用劑使用總結報告、供方資質材料等。企業“三劑”管理部門接收后,先申請消耗費用預算指標。在提報使用《申請計劃》(格式見附件1)時,同時提報費用預算指標公司批件及項目移交資料。公司“三劑”主管部門審核后,按常規用劑計劃審批程序轉換、報批、及移交采購。
“三劑”(月)消耗計劃報批,企業依據公司計劃主管部門提出的《(月)排產計劃》及公司《“三劑”消耗預算(內、外)指標》,分解編制、提報《三劑(月)消耗計劃》,經公司“三劑”主管部門審核后移交公司計劃主管部門納入生產計劃。
第八條 采購管理
公司電子商務部依據《“三劑”使用計劃審批單》采購“三劑”和平?庫存。
公司電子商務部平衡“三劑”庫存的期限,是企業用前一周且已通過進廠質量檢測驗收合格。
第九條 質量控制
企業編制涵蓋范圍、技術要求、用途、保管注意事項等內容的《“三劑”技術規范》,并于每兩年修訂一次。企業按《“三劑”技術規范》或《技術協議》進行“三劑”進廠質量檢驗和驗收。《“三劑”技術規范》通過公司“三劑”主管部門移交公司電子商務部,作為采購工藝用“三劑”依據之一。公司電子商務部采購水處理用劑時,應查驗供方必須具有《石油石化用化學劑產品質量認可證書》。
公司電子商務部采購工藝“三劑”的質量,應符合《公司“三劑”使用計劃審批單》中的各項要求。且包裝完好、數量無缺損、標識(即貨品名稱、制造廠名、制造日期、凈重等)清晰。公司電子商務部負責向企業提供“三劑”供方出廠質檢報告、評價報告、進口商檢報告等質量單據。
企業憑本企業《“三劑”進廠質量檢驗驗收合格單》或《“三劑”進廠質量讓步接收評審單》投用“三劑”。
“三劑”進廠質量檢測及驗收程序-公司電子商務部以每購進一批“三劑”為單位,向企業“三劑”主管部門提供待檢“三劑”的檢驗通知單1份、加蓋保管員紅色印章的‘供方質量單據’復印件兩份。企業“三劑”主管部門接到“三劑”委托檢驗通知單后,安排本企業質檢部門采樣、自行檢測或外委檢測。采樣時,企業質檢人員同時檢查包裝及標識情況。檢測結束后,質檢部門將“三劑”的質量檢驗(或驗證)數據及包裝、標識檢查結果一并填入進廠質量檢驗單據,并與《“三劑”技術規范》或《技術協議》確定的質量控制項目指標一一對照后,在進廠質量檢測數據單上注明“三劑”進廠質量‘檢驗合格’或‘不合格’的質量判定字樣,質檢人員確認簽字并加蓋質檢部門公章后報企業“三劑”管理部門。企業“三劑”管理部門“三劑”管理人員在《“三劑”進廠質量單據》上注明“同意驗收”字樣并確認簽名。公司電子商務部在企業采樣72 小時(外委檢測的可適當延時)后,向企業主管部門索取“三劑”進廠質量驗收單據兩份,其中一份由保管員在發貨時移交企業領料人員,另一份存檔。必要時,公司電子商務部提供采樣用車。
第十條 使用管理
企業應嚴格按審定后的《操作規程/投用方案/試用方案》正確使用“三劑”,杜絕違規操作。企業應隨時對投用“三劑”的質量、性能、數量、方法等進行監控和檢查。企業應在使用現場開展“三劑”危害識別及評價工作。企業應按公司排產調整計劃和生產實際情況,及時增加或終止“三劑”使用《申請計劃》。
企業改變“三劑”原設計使用配方、工藝條件、注入點、注入量(含停加)等,應通過本企業“三劑”主管廠長審批。企業應嚴密關注裝置計劃(或意外)開、停車時對固定床劑的危害,以及開、停車時停加“三劑”(如阻聚劑等)對裝置造成的不良影響,并適時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企業卸出的催化裂化催化劑,可作為平衡劑再次利用。卸出平衡劑由企業負責包裝并委托公司電子商務部臨時保管(最大保管量400噸)。
企業應在試用新品種劑、新貨源劑前對照《技術協議》等編制《試用方案(包括風險預測及應對措施)》,并在試用結束的一個月內,組織對照技術協議中的使用性能保證指標編制并提交《試用總結報告》。企業應在每次更換投用長壽命固定床劑初期的三個月內組織標定,并對照協議指標編制及提交初期《標定報告》。使用期限結束時,企業編制并提交長壽命固定床劑(含一次置換超百萬元劑)的總體應用《總結報告》。
企業應逐月對“三劑”的應用情況進行總結,并于每月2號早8點前向公司“三劑”主管部門提交電子版《“三劑”使用情況月報》。內容包括使用“三劑”基本情況,進廠質量合格率分析、重要用劑使用性能達標分析、單耗對標分析、累計費用同比分析、試用情況、固定床劑更換情況、優化應用情況、問題及記事等。
企業應建立“三劑”日常管理、消耗指標、使用計劃、供方資質(專業要求部分)、質量檢驗、使用規程、消耗記錄、應用評審、使用月報、廢劑確認、新劑試用、固劑更換、項目用劑接收資料等管理檔案。
公司有關部門及企業累計“三劑”出入庫量、消耗量的時間界限統一確定為上月25號早8點至當月25號早8點,期間的量記為當月發生量。企業“三劑”主管部門應在每月25日早8點,組織車間盤點當月“三劑”廠內庫存并記好《盤點記錄》,核查《領料臺帳》、確認當月實際領料與當月領料出票的一致性。企業于每月27號早8點前,編制并提交當月“三劑”領用《消耗清單》(格式見附件3),報公司“三劑”主管部門確認后,企業在月末倒數第二天內進行erp投料,公司財務處同時進行費用核銷。項目用劑費用,在項目專項資金中列支。
消耗量提報原則,連續加入劑(或一次消耗完畢間歇加入劑)當月消耗量=上月庫存量+本月實領量-本月庫存量。固定床劑(或可循環使用的液體置換劑)當月消耗量=月分攤量=更換(或置換)總量/預期壽命(月)。分攤量從更換(或置換)投用當月起逐月提報。
公司“三劑”主管部門按公司相關規定,組織企業對在用“三劑”進行年度工業應用評審(暨供應商考核)工作,并將評審結果作為下一年度增刪“三劑”供貨來源依據之一。必要時,公司“三劑”主管部門依據技術可靠、經濟合理、符合實用的選擇原則,采用對“三劑”供貨來源的生產能力、質保體系控制狀態、主要用戶應用情況等進行實地調查和委托測試評價等方式,組織篩選和確認各企業使用“三劑”品種、牌號及供貨來源。
公司“三劑”主管部門組織企業采取有效措施,開展降低主要“三劑”單耗、延長固定床劑使用壽命、采用增效劑、擇優選型、國產化、廢舊利用等“三劑”優化應用工作。
第十一條 廢劑處理
凡列入《公司“三劑”使用計劃審批單》內的所有用劑,企業用后需要報廢時,由原用劑企業提出報廢申請。無價的報請公司“三劑”主管部門審批后,企業上報部門移交本企業質量安全環保部處理。有價的報請公司“三劑”主管部門審批、公司“三劑”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企業移交公司電子商務部妥善保管和及時處理。
第四章 檢查考核
第十二條 公司“三劑”主管部門,不定期組織進行全公司“三劑”管理工作檢查。并依據年度消耗預算指標逐月對企業的“三劑”累計單耗、累計攤銷量進行考核,同時列入企業業績指標月考核之中。
第十三條 公司對由人為因素增加用劑品種、耗量(含降低固定床劑使用壽命)、提高采購價格等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行為,依據公司相關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第十四條 公司對提高“三劑”進廠質量實際檢驗率;降低采購價格;降低主要“三劑”單耗、延長固定床劑使用壽命、采用增效劑、擇優選型、國產化、廢舊利用等“三劑”優化應用成績顯著者,予以嘉獎。
第2篇 化工廠三劑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催化劑、溶助劑、添加劑(以下簡稱“三劑”)管理工作,依據公司生產需要,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屬各單位和“三劑”供應商。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三條? 公司生產運行處是全公司工藝用“三劑”主管部門。公司機動設備處是全公司水處理用劑及設備潤滑油添加劑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審核“三劑”消耗預算指標,審批“三劑”使用計劃,確認“三劑”技術協議,逐月控制“三劑”消耗,組織建立“三劑”技術規范,組織進行“三劑”工業應用評審,組織開展“三劑”優化應用等項工作。公司財務處負責“三劑”費用管理。公司電子商務部負責采購“三劑”、平衡庫存及價格控制。公司項目主管部門負責項目用劑管理。公司直屬企業負責“三劑”進廠質量控制和“三劑”工業應用管理。
第四條? 在生產裝置(含空分、儲運、油品、管網等)投用的“三劑”劃歸工藝用劑類;在各種水處理系統投用的劃歸水處理用劑類;在設備潤滑油中投用的(如節能抗磨劑等)劃歸設備潤滑油添加劑類。
第五條? 在公司主管部門和企業管理部門,分別設置“三劑”管理人員,負責“三劑”具體工作。公司有關部門及直屬單位,應依據本辦法制定管理細則,建立管理體系和管理檔案。
第三章? 管理程序
第六條 預算報批
預算內指標確定,用劑企業依據公司年度排產計劃、裝置基礎設計、裝置檢修、實際需要、當期公司財務核銷價格等,編制提出本企業《“三劑”消耗預算指標申請》,報請公司“三劑”主管部門審核、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審查、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后“三劑”單耗、更換、攤銷指標即被確定。(其中偏離設計、器外再生、新增品種指標的核定,先由用劑企業提出《申請報告》,內容包括申請理由、技術對比、效益評估、用戶咨詢、供方調查等,報請公司主管部門審核、公司“三劑”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列入企業《“三劑”消耗預算指標申請》中)。
預算內指標調整,企業擬增加常規用劑預算指標時,需提出壓縮預算內其它用劑指標調整申請,報請公司“三劑”主管部門審批、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確認后實施。
預算外指標報批,企業擬增加使用預算外“三劑”時,需提出預算外申請,報請公司“三劑”主管部門審查、公司“三劑”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公司預算管理辦公室審查,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總會計師)、主任(總經理)審批后才可實施。
第七條 計劃報批
常規用劑使用計劃報批,企業按預算內、外“三劑”消耗指標,在每季度第一個月10號前(進口劑用前6個月),向公司“三劑”主管部門提出下一季度本廠“三劑”使用《申請計劃》(格式見附件1),經公司“三劑”主管部門審核并轉換編制成《公司“三劑”使用計劃審批單》(格式見附件2),報請公司“三劑”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移交公司電子商務部采購。同時移交企業進行erp預留。
非正常用劑類(如,新品種劑、新貨源劑、一年及以上長壽命固定床劑、一次置換超百萬元間歇加入劑及委托器外再生催化劑等)計劃報批,先由用劑企業提交使用《申請報告》,報請公司“三劑”主管部門審查通過后,再由供應商提交使用《推薦報告》和《資質材料》報請公司“三劑”主管部門審查。審查通過后,企業提報使用《申請計劃》和《技術協議》。計劃轉換編制、報批、并隨《技術協議》移交電子商務采購、移交企業進行erp預留程序同上。
《申請報告》內容包括申請理由、申請用量、供方選擇、所屬預算、價格對比、用戶咨詢、適用分析、質量控制、風險及應對措施、污染及防治方法等。
《推薦報告》內容包括推薦理由(含產品用途、性能指標、質量指標、同比優點、適用分析等)、應用原理、應用案例、操作指南、注意事項、目前生產及經營情況等。
《資質材料》除符合公司市場準入管理辦法規定外,還應具備下列專業資質材料,即《企業標準》或外商產品質量文件;《用戶報告》;《安全技術說明書》和涉危“三劑”《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航鑒委發布的軍用油用劑許可應用《認證目錄》等。
《申請計劃》格式內容,同附件1。
《技術協議》內容包括應(試)用目的、應用單元、控制單耗/裝填總量、工藝條件、原料雜質限制、質量控制指標、性能保證指標、雙方責任、風險承擔、損失賠償、協議有效期限等。《技術協議》是為降低“三劑”工業應用風險,由供需雙方提出的特別要求,是“三劑”《采購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技術協議》由用劑企業“三劑”主管部門“三劑”管理人員組織編制,經企業“三劑”主管部門部長、主管廠長及供應商審核后,報公司“三劑”主管部門審查。《技術協議》由企業“三劑”主管廠長與供應商代表簽訂后經公司“三劑”主管部門處長在首頁確認簽字并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后生效。
企業進行二階段新品種劑、新貨源劑試用前,應隨二次《申請計劃》同時提報首批劑試用《總結報告》。再次試用、總結達標后,納入常規用劑管理。
項目用劑使用計劃報批,企業裝置改、擴建(或科研)等項目投資用劑,由企業項目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計劃,報請公司項目主管部門審核、公司項目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直接移交公司電子商務部采購。企業項目管理部門根據項目進展情況需要向企業“三劑”管理部門移交時,應移交下列資料-工藝基礎設計(主要含設計單耗或年用量等部分內容)、項目驗收報告、用劑使用總結報告、供方資質材料等。企業“三劑”管理部門接收后,先申請消耗費用預算指標。在提報使用《申請計劃》(格式見附件1)時,同時提報費用預算指標公司批件及項目移交資料。公司“三劑”主管部門審核后,按常規用劑計劃審批程序轉換、報批、及移交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