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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架橋隊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范本(2篇范文)

      發布時間:2023-06-20 20:00:19 查看人數:93

      架橋隊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范本

      第1篇 架橋隊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范本

      一、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鐵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鐵建設179號)、《關于鐵路建設項目施工和建立考核的指導意見》(鐵建設【2008】247號)、《鐵路建設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鐵建設【2009】112號)、《關于推進鐵路建設標準化管理實施意見》(鐵建設【2009】154號)、《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滬昆湘安質【2010】21號)等標準規程規章制度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適應于架梁隊工作范疇。

      二、安全目標:

      1.杜絕因工重大傷亡事故;

      2.職工因工重傷率控制在5‰以內;

      3.不發生重大設備和交通事故及萬元以上的施工安全事故。

      4.以確保既有線行車安全為重點,不發生一般行車性及以上責任事故。

      三、安全方針:

      架橋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針。

      四、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建立安全崗位職責

      建立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編制了架橋隊經理、副經理、安全員及各職能部門等的安全崗位職責。

      2、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為保證架梁施工任務順利的進行,架橋隊專門成立了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2.1:架橋隊安全領導小組及職責

      2.1.1架橋隊安全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劉樹堂

      副組長:姜緒昌、喬三軍、李志發

      成員:李華、白輝兵、李廣菊、高凱、劉慶光、楊峰

      2.1.2架橋隊安全領導小組職責分工

      ①、架橋隊安全領導小組由架橋隊經理擔任其職責:對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特點提出有針對性的安全管理要求,嚴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標和安全生產獎懲辦法;認真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管理的各項措施,嚴格執行安全技術審批制度、施工安全交底制度和設施、設備交接驗收使用制度;領導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解決;發生事故保護好現場,及時總結,接受教訓。

      ②、副組長由架橋隊副經理、架橋隊書記擔任其職責:進行項目安全管理,布置安全措施,落實安全處理方案和獎懲措施。架橋隊經理不在位時,架橋隊副經理代行其安全管理職責。技術主管從工程技術上對安全管理進行把關,提出主導性意見,并組織技術室對相關的重大安全專項方案進行攻關。

      ③、架橋隊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由架橋隊各部室負責人及架橋隊隊長、副隊長、安全長擔任其職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重大事故隱患的查處和整改。強化對重點部位、關鍵工序、重要目標的安全監控;研究制定計劃和措施,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狀況,及時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④、架梁隊專職安全員高凱,其職責:對架梁隊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是: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按照工區施工計劃安排和安全控制要求,合理組織施工,嚴格施工過程安全控制,正確處理安全與工期、安全效益的關系,不違章指揮、盲目亂干,文明施工,確保施工生產安全。在施工中檢查督促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制度措施:

      ①、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強化施工安全管理,以措施保障施工安全。

      ②、在局指揮部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架橋隊成立安全領導小組設專職安全長,班組設兼職安全員。

      ③、加強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開展安全競賽活動,進行安全檢查評比,激發全員安全生產的自覺性。

      ④、每一座橋開始架梁前,都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工班長帶領工人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⑤、抓好現場管理,嚴格按制定的安全規則和要求進行施工。

      ⑥、要求操作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無安全帽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施工現場設工地衛生所,出現緊急情況,應做好現場急救和保護工作。

      2、安全管理保證體系:

      建立架橋隊、班組安全組織體系,進行系統管理。

      詳見附圖2安全保證體系框圖。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設備的檢查分為日常檢查和強制檢查、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

      ①、日常檢查

      日常檢查的目的:每個班前通過對整機各個系統的檢查,確認各系統的狀況是否完好,是否按維修保養手冊進行了全面的維修保養,以保證設備在完好狀態進行工作。

      日常檢查參加人員:指揮人員、操作司機、電工。

      日常檢查的范圍:檢查總共分為八大系統和裝置,分別為動力系統、傳動裝置、走行系統、制動裝置、電氣系統、控制系統、過濾裝置、外部結構。每個系統和裝置又分別分為若干檢查部位。

      檢查要求及工作程序:每班在設備使用前,檢查人員按日檢查記錄表各自分工逐項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如實做好記錄,并將存在的問題匯報給隊長,隊長安排相應維修人員進行維修,所有問題全部解決后方可使用,并如實填寫維修保養記錄。如遇重要問題,隊長要及時給架橋隊副經理匯報。

      ②、強制檢查

      強制檢查的目的:對于關鍵部位,通過強制檢查,確認是否處于安全狀態,以保證設備的安全。

      強制檢查參加部門和人員:地方技術監督部門、指揮人員、操作司機。

      強制檢查的范圍:設備安裝調試后的檢驗、吊桿、鋼絲繩、螺栓。

      檢查要求及工作程序和標準: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地方技術監督部門現場進行檢驗,合格后核發檢驗報告及安全合格證。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強制檢查要求如下:(超聲波磁粉探傷由地方技術監督部門進行,主卷揚機鋼絲繩指揮人員負責,主梁螺栓操作司機負責)

      ③、定期檢查

      定期檢查是指項目部組織的由相關專家組成的定期檢修(每季度一次)和架橋隊以及設備管理員每月對架梁隊的工作情況進行的檢查,目的是檢查架梁隊是否按設備管理要求進行工作以及運架一體機的工作狀態,包括日常檢查記錄、維修保養記錄、強制檢查執行情況、是否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對檢查出的問題下發整改通知,并復查落實情況形成文件資料。

      ④、不定期檢查

      不定期檢查是指上級單位、監理對設備管理情況進行的隨機檢查和項目部設備管理部門對架橋隊設備管理情況進行的隨機檢查,目的是檢查架橋隊設備管理工作,對設備管理中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實。

      4、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工程開工前,架橋隊技術負責人要就安全生產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及關鍵部位對安全人員進行書面交底,交底內容要全面、詳盡。

      (2)、安全技術交底由安全長負責。安全長必須在工人入場后開始該工種作業之前對相關班組負責人進行書面交底。班組負責人在接受交底后必須簽字(或加蓋手印)。交底時要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作有針對性的交底。

      (3)、班組負責人必須在工人入場后開始作業之前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書面交底,每個作業者在接受交底后必須簽字(加蓋手印)。交底時要結合工程和工人的實際情況,作有針對性的交底。

      (4)、安全交底要有針對性、全面性。應根據工程施工后的具體情況進行全面分析,選擇最佳施工安全措施編制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5)、安全技術交底完后,匯總到項目部安質部,由安質部負責整理歸檔。

      5、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1)、每周由架橋隊經理(或委托架橋隊副經理)主持召開全體施工管理人員、特種工作人員、各班組長會議。

      (2)、針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問題及安全隱患進行講評,消除事故隱患,組織學習安全質量法律法規,交流經驗和體會。

      (3)、講評上周安全質量情況,提出注意事項,匯報有關安全質量工作實際問題。

      (4)、每周日晚8:00各科室、班組負責人到架橋隊會議室開會。

      (5)、會議實行簽到制,嚴格考勤、記錄、無故缺席應予罰款,無特殊情況不準請假。

      (6)、各班組負責人根據例會精神傳達并落實有關具體事項。

      6、安全標志使用制度:

      安全標志是向員工警示工作場所或周圍環境的危險情況,指導員工采取合理行為的標志。《安全生產法》第28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1)、加強對員工(包括各級管理人員)使用標志的法律知識教育,強調愛護和管好標志是法律所規定的義務,并教育員工嚴格遵照標志行事。

      (2)、樹立求真務實的思想作風,拋棄形式主義和功利思想。各部門和管理層要對本單位和客觀環境認真調研,由技術室根據法律和有關標準要求,結合架梁的實際情況,進行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貼掛、統一管理。

      (3)、正確使用安全標志,使其發揮應有的作用。

      六、施工中安全防護措施:

      1、運架一體機拼裝過程中的安全措施:

      (1)、首先拼裝場地必須平整、對軟弱的地方進行加固處理,保證場地堅實以滿足施工的要求;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配戴安全帽;作業期間應佩戴防護用品;

      (3)、安裝作業人員應了解安裝方案,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統一思想,若發現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有權拒絕執行。對其他人發出的危險信號,也應注意。

      (4)、在施工前要檢查所用的索具是否有斷絲、表面銹蝕、劃痕等現象,如超過規定范圍內立即更換;鋼絲繩在捆綁和與結構的銳角接觸的地方要用膠皮或木片進行保護;

      (5)、起重機操作者及司索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吊裝前必須對起重設備各部件、極限開關、安全裝置、制動性能進行檢查,并進行空負荷運轉,確認正常后方可工作。

      (6)、作業時應設立警戒線,關鍵位置設專人看守,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吊裝區域;吊裝作業前應鳴笛示警。吊裝作業時,被吊物件旋轉半徑和吊車配重旋轉范圍內嚴禁有人員和車輛停留;吊裝施工現場,應設有專人警戒,非本工程施工人員嚴禁進入。嚴格執行十不吊,嚴禁超負荷作業,嚴禁斜吊、拉吊。起吊重物時,吊鉤重心應垂直通過重物重心,首先進行試吊。離地200mm時應停車檢查。重物回轉和提升時,速度應均勻,動作要平穩。重物下落時,必須低速輕放。禁止突然制動。吊起的重物禁止自由下落。安裝時,注意吊鉤和鋼絲繩,防止過卷背桿。吊裝過程中,指揮者的哨音要求響亮、旗語準確;在吊裝時要用2根麻繩對吊物進行溜放,避免磕碰的情況發生;設備吊裝時風力等級不得大于6級。

      (7)、在吊裝過在起吊前先試吊,檢查各部受力情況,如正常方能進行起吊。過程中任何人不得在起吊重物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停留和通過。吊裝過程中如因故中斷,則必須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不得使重物懸空過夜。

      2、運架一體機試運行期間注意的事項:

      在試運行前必須取得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合格證后方可試行。

      (1)在檢查各部位的設備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在行走時查看儀器是否準確。輪胎是否完好。液壓懸掛系統是否正常運行。

      (2)試運行前必須對各部位連接是否滿足要求、電器接線是否正確、各液壓系統是否漏油、各部位的潤滑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如存在問題必須進行維修后方可運行。

      (3)在檢查各部位連接符合要求、電器接線、各液壓系統、各部位的潤滑情況,然后試行液壓系統。觀察液位計顯示情況,向上油泵,在無負荷情況下進行運轉,空運轉5~10分鐘。轉動換向閥擰緊溢流閥,千斤頂開始啟動。

      (4)將兩起吊車后退到后支腿的附近位置,檢測導梁前端懸臂撓度,是否滿足過防帽的要求。然后將前支腿調整就位,將各部位調整至正常,做吊重試驗。運行距離在規定的范圍內,天車吊重反復進行行走2~3次。

      (5)在架梁前還應進行靜、動載試驗和試運轉,靜載試驗的荷載為額定起重量的1.25倍,動載試驗的荷載為額定起重的1.1倍。

      3、運架一體機作業安全防護措施:

      (一)、基本要求

      運架一體機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廠家進行制造、安裝、調試,并經過安檢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所有從事運架一體機操作、指揮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的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在進行操作前,應完整閱讀操作說明并嚴格遵守各項規定。

      (二)、起吊作業前檢查規定

      (1)起吊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準吊。

      (2)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不準吊。

      (3)吊重物體捆扎不牢靠不準吊。

      (4)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5)六級以上強風區不準吊。

      (6)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準吊。

      (三)、起吊作業安全措施

      (1)遵循串繩端(后起重小車)先提升,串繩端后降落的原則。

      (2)領班指揮安裝吊具吊桿。下落吊具,一般吊桿距梁面4—5cm時,調整起重小車位置和吊具橫移裝置,將吊具縱向對稱中心與梁體橫向吊孔對稱中心對中,再將吊具橫向對稱中心與吊孔縱向對稱中心對中;即使預留吊孔系中心與吊具中心重合,偏差在1cm以內,吊桿穿入梁體吊孔中;繼續下落吊具,保持吊具底面距梁面4—5cm(強制性要求),戴好橡膠墊、墊塊、凹板、螺母;將螺母旋到與吊桿端頭平齊位置,起升至鋼絲繩微拉緊狀態,再次檢查對中情況,避免因對中誤差造成的梁體起吊過程中橫向、縱向偏移擺動。

      再次強調,吊具嚴禁過渡下放,接近到位時微調,吊具不能全松,吊具下平面距梁體上平面之間的距離保持4~5cm,保證鋼絲繩有一定的張力,以防鋼絲繩跳槽、卷揚機排繩混亂。

      (3)梁體吊起時,應緩慢提升,當梁體底面距臺座10cm左右時,靜止1分鐘,全面詳細檢查架橋機是否一切正常。

      (4)起升過程中應注意觀察四臺卷揚機的同步性,并注意觀察結構和機構的變化,發現異常及時停車。

      (5)起吊后,橫移起重小車,使梁體重心位于架橋機的縱向中心線上,允許偏差為±1cm。

      (6)吊梁離地高度50cm后,方可運梁前行。

      (四)、運梁作業安全措施:

      (1)運架一體機應選擇在路面寬度大于車體寬度1倍、基本平坦的水泥、瀝青及壓實的級配碎石路面上行駛(梁場、施工便道不得設橫坡,但可設置人字坡)。運梁過程中,操作人員應高度集中精力,密切注意架橋機的運行狀況和前方道路情況,如遇障礙,應停車清除后方可繼續行進。

      (2)運架一體機在橋面上運行時,按預先劃定的標志前進。

      (3)運架一體機在彎路上行駛時應盡量走大彎,嚴禁急轉彎。

      (4)運架一體機運行速度應保持勻速,嚴禁突然加速或急剎車,嚴禁高檔位急起急停。運架一體機空載平地行駛速度應控制在8km/h以內,滿載平地行駛速度應控制在5km/h以內,曲線、坡道地段應嚴格將速度控制在3km/h以內。

      (5)在行駛過程中,運架一體機懸掛必須處于中位。

      (6)運架一體機不得長時間載重停置,運梁過程中因故不能卸載而需長時間停置,必須選擇平整堅固的場地使梁體落地,應在兩側輪胎下塞楔木,防止滑動。

      (五)、運架一體機架梁安全防護措施:

      (1)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取得上崗證后方能上崗,在進行架梁前必須閱讀操作說明嚴格遵守各項規定,熟悉運架一體機的操作、保養及日常維修。

      (3)在架梁作業中必須集中精力,嚴禁在作業中聊天、閱讀、飲食、嬉鬧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禁止串崗、擅離職守、班前嚴禁飲酒。工作中必須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安全帶,穿防滑鞋,冬季施工應采取保暖防凍措施。作業現場必須有專人指揮,指揮信號統一,多崗位人員分工必須明確。

      (4)架梁安全注意事項:

      a.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禁止在運架一體機主梁上方,禁止往下隨意拋物品。

      b.禁止對起吊程序進行修改,禁止隨意改變或調整安全設備。

      c.禁止不準照說明書任意維修設備,禁止對部件功能進行修改。

      d.禁止天氣超過規定的氣候下使用運架一體機,禁止在道路滑溜時運行運架一體機。

      e.禁止照明條件不具備、能見度低的情況下進行架梁作業。

      f.禁止用不正確的方式操作、關機和使用安全裝置。

      g.遵守現場設備和司機室上的所有安全警示。遵守所有裝配、使用、保養手冊中的指令,以便能安全有效的控制零部件和設備功能。

      h.不允許使限位開關長時間處于自動關閉狀態。

      i.設備各功能正常時才可使用架橋機。

      j.對吊具、鋼絲繩、制動裝置、限位開關等重要安全設備應有專人進行監控,定期填寫報告表。

      k. 運架一體機組裝、解體、運行、架梁、過孔、變跨都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工法規定。

      l.所有架梁作業人員均需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須系安全帶;架梁時橋下禁止行人車輛通過。

      m.架梁前,應對運架一體機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運架一體機帶“病”作業。

      n.架梁作業應由專人統一指揮,統一信號;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任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

      o.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運架一體機動作是否正常。

      p.大雨天或六級以上大風天禁止架梁作業,超過八級風應將運架一體機錨定;運架一體機必須設置避雷裝置。

      q.經常對運架一體機上機電設備、鋼絲繩、吊具、主梁節點、液壓系統、電氣系統等重要部位按規定進行保養檢查,使運架一體機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r.司機進行維護保養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標志牌或加鎖;如有未消除的故障,應通知接班司機。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司機不應進行操作:

      (1)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

      (2)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

      (3)被吊物體上有人或附置物;

      (4)橋頭路基或線路未按設計要求進行填筑或處理時;

      (5)架梁通過的橋梁不能確保安全時;

      (6)在運輸、裝卸過程中,梁表面受到損傷未整修完好時;

      (7)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等。

      (七)、架橋機縱向運行軌道兩側規定高度要求對應水平,保持平穩。連接銷子加工材質必須按設計圖紙要求進行,不得用低鋼號加工代替。

      (八)、架橋機縱向就位必須嚴格控制位置尺寸,確保預制梁安裝順利就位。

      (九)、架橋機大車行走兩自由端必須設置擋鐵。大車行走箱處配備有專用工具(楔鐵),若由于機械、電氣或誤操作引起大車行走失控時,將楔鐵塞入行走輪于軌道之間,使架橋機不能繼續滑移,以保證架橋機的移位安全。

      4、高空作業的安全措施:

      (1)在進行高處作業項目施工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高空作業安全設施必須進行嚴格的設計檢算,嚴格按設計進行安裝,并符合鐵路道有關的安全管理規定。高空作業者必須系安全帶,設置防護網等防落設施。

      (2)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要定期或隨時體檢,發現有不宜登高的病癥,不得從事高空作業。嚴禁高血壓、心腦血管病人登高作業。嚴禁酒后登高作業。高空作業人員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準備齊全,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

      (3)高空作業所用梯子不得缺檔和墊高,同一梯子不得二人同時上下。高空作業與地面聯系,應有專人負責,或配有通訊設備。

      (4)夜間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六級以上大風,為確保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應停止高空作業。

      5、用電作業安全措施:

      (1)照明電線絕緣良好,導線不得隨地拖拉或綁在腳手架上。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接零。室外照明燈具距地面不低于3m,室內距地面不低于2.4m。

      (2)使用標準電線,電箱內開關電器必須完整無損,接線正確,電箱內設置漏電保護器,選用合理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進行分級匹配。配電箱設總熔絲、分開關,動力和照明分別設置。金屬外殼電箱作接地或接零保護。開關箱與用電設備實行一機一閘。同一移動開關箱嚴禁有380v和220v兩種電壓等級。

      (3)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實行定期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

      6、災害性天氣施工安全措施:

      本項目施工可能受季風、暴雨等自然災害的影響,與當地氣象部門簽訂協議,每周一將一周的天氣情況發送給我們以便及時的了解本周的天氣情況,提前做出準備,當風力大于6級時工地應當停止施工,當遇到暴雨時工地應停止施工,并做好相應的防護措施。

      7、施工機械作業安全措施:

      (1)所有施工設備和機具使用時均必須由專職人員負責進行檢查和維修,確保狀況良好。各技術工種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方可持證上崗操作,杜絕違章作業。大型機器的保險、限位裝置、防護指示器等必須齊全可靠。

      (2)駕駛、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按規程要求進行操作,并作好作業記錄。

      (3)各類安全(包括制動)裝置的防護罩、蓋等要齊全可靠。

      (4)機械與輸電線路(垂直、水平方向)須按規定保持距離。

      (5)作業時,機械停放穩固,臂桿幅度批示器靈敏可靠。

      (6)電纜線絕緣良好,不得有接頭,不得亂拖亂拉。

      (7)各類機械配掛技術性能牌和上崗操作人員名單牌。

      (8)必須嚴格定期保養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設備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嚴禁機械設備超負荷使用、帶病運轉和在作業運轉中進行維修。

      (9)所有拼裝架設作業重點做好電氣設備的絕緣、起重吊裝作業、高空作業的安全防范。

      (10)機械設備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夜間施工現場要有良好的照明設備。

      (11)設備各功能正常時才可以使用運、架梁機,運、架梁機安全裝備有故障必須停止使用。

      (12)對吊具、鋼絲繩、制動裝置、限位開關等重要安全設備應由專人進行質量和工況監督控制,定期填寫報告表。在達不到安全要求時,必須檢修,鋼絲繩達到報廢標準必須更換。

      第2篇 架橋隊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一、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鐵路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鐵建設179號)、《關于鐵路建設項目施工和建立考核的指導意見》(鐵建設【2008】247號)、《鐵路建設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鐵建設【2009】112號)、《關于推進鐵路建設標準化管理實施意見》(鐵建設【2009】154號)、《安全生產管理辦法》(滬昆湘安質【2010】21號)等標準規程規章制度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適應于架梁隊工作范疇。

      二、安全目標:

      1.杜絕因工重大傷亡事故;

      2.職工因工重傷率控制在5‰以內;

      3.不發生重大設備和交通事故及萬元以上的施工安全事故。

      4.以確保既有線行車安全為重點,不發生一般行車性及以上責任事故。

      三、安全方針:

      架橋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針。

      四、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建立安全崗位職責

      建立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編制了架橋隊經理、副經理、安全員及各職能部門等的安全崗位職責。

      2、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為保證架梁施工任務順利的進行,架橋隊專門成立了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2.1:架橋隊安全領導小組及職責

      2.1.1架橋隊安全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劉樹堂

      副組長:姜緒昌、喬三軍、李志發

      成員:李華、白輝兵、李廣菊、高凱、劉慶光、楊峰

      2.1.2架橋隊安全領導小組職責分工

      ①、架橋隊安全領導小組由架橋隊經理擔任其職責:對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特點提出有針對性的安全管理要求,嚴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標和安全生產獎懲辦法;認真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管理的各項措施,嚴格執行安全技術審批制度、施工安全交底制度和設施、設備交接驗收使用制度;領導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存在問題落實解決;發生事故保護好現場,及時總結,接受教訓。

      ②、副組長由架橋隊副經理、架橋隊書記擔任其職責:進行項目安全管理,布置安全措施,落實安全處理方案和獎懲措施。架橋隊經理不在位時,架橋隊副經理代行其安全管理職責。技術主管從工程技術上對安全管理進行把關,提出主導性意見,并組織技術室對相關的重大安全專項方案進行攻關。

      ③、架橋隊安全領導小組成員由架橋隊各部室負責人及架橋隊隊長、副隊長、安全長擔任其職責:組織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重大事故隱患的查處和整改。強化對重點部位、關鍵工序、重要目標的安全監控;研究制定計劃和措施,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狀況,及時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④、架梁隊專職安全員高凱,其職責:對架梁隊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是: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規,按照工區施工計劃安排和安全控制要求,合理組織施工,嚴格施工過程安全控制,正確處理安全與工期、安全效益的關系,不違章指揮、盲目亂干,文明施工,確保施工生產安全。在施工中檢查督促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制度措施:

      ①、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以制度強化施工安全管理,以措施保障施工安全。

      ②、在局指揮部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架橋隊成立安全領導小組設專職安全長,班組設兼職安全員。

      ③、加強安全生產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開展安全競賽活動,進行安全檢查評比,激發全員安全生產的自覺性。

      ④、每一座橋開始架梁前,都要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要求工班長帶領工人學習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⑤、抓好現場管理,嚴格按制定的安全規則和要求進行施工。

      ⑥、要求操作人員必須配戴安全帽,無安全帽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施工現場設工地衛生所,出現緊急情況,應做好現場急救和保護工作。

      2、安全管理保證體系:

      建立架橋隊、班組安全組織體系,進行系統管理。

      詳見附圖2安全保證體系框圖。

      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設備的檢查分為日常檢查和強制檢查、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

      ①、日常檢查

      日常檢查的目的:每個班前通過對整機各個系統的檢查,確認各系統的狀況是否完好,是否按維修保養手冊進行了全面的維修保養,以保證設備在完好狀態進行工作。

      日常檢查參加人員:指揮人員、操作司機、電工。

      日常檢查的范圍:檢查總共分為八大系統和裝置,分別為動力系統、傳動裝置、走行系統、制動裝置、電氣系統、控制系統、過濾裝置、外部結構。每個系統和裝置又分別分為若干檢查部位。

      檢查要求及工作程序:每班在設備使用前,檢查人員按日檢查記錄表各自分工逐項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如實做好記錄,并將存在的問題匯報給隊長,隊長安排相應維修人員進行維修,所有問題全部解決后方可使用,并如實填寫維修保養記錄。如遇重要問題,隊長要及時給架橋隊副經理匯報。

      ②、強制檢查

      強制檢查的目的:對于關鍵部位,通過強制檢查,確認是否處于安全狀態,以保證設備的安全。

      強制檢查參加部門和人員:地方技術監督部門、指揮人員、操作司機。

      強制檢查的范圍:設備安裝調試后的檢驗、吊桿、鋼絲繩、螺栓。

      檢查要求及工作程序和標準: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地方技術監督部門現場進行檢驗,合格后核發檢驗報告及安全合格證。設備使用過程中的強制檢查要求如下:(超聲波磁粉探傷由地方技術監督部門進行,主卷揚機鋼絲繩指揮人員負責,主梁螺栓操作司機負責)

      ③、定期檢查

      定期檢查是指項目部組織的由相關專家組成的定期檢修(每季度一次)和架橋隊以及設備管理員每月對架梁隊的工作情況進行的檢查,目的是檢查架梁隊是否按設備管理要求進行工作以及運架一體機的工作狀態,包括日常檢查記錄、維修保養記錄、強制檢查執行情況、是否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對檢查出的問題下發整改通知,并復查落實情況形成文件資料。

      ④、不定期檢查

      不定期檢查是指上級單位、監理對設備管理情況進行的隨機檢查和項目部設備管理部門對架橋隊設備管理情況進行的隨機檢查,目的是檢查架橋隊設備管理工作,對設備管理中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實。

      4、 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工程開工前,架橋隊技術負責人要就安全生產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內容及關鍵部位對安全人員進行書面交底,交底內容要全面、詳盡。

      (2)、安全技術交底由安全長負責。安全長必須在工人入場后開始該工種作業之前對相關班組負責人進行書面交底。班組負責人在接受交底后必須簽字(或加蓋手印)。交底時要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作有針對性的交底。

      (3)、班組負責人必須在工人入場后開始作業之前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書面交底,每個作業者在接受交底后必須簽字(加蓋手印)。交底時要結合工程和工人的實際情況,作有針對性的交底。

      (4)、安全交底要有針對性、全面性。應根據工程施工后的具體情況進行全面分析,選擇最佳施工安全措施編制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5)、安全技術交底完后,匯總到項目部安質部,由安質部負責整理歸檔。

      5、安全生產例會制度:

      為了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1)、每周由架橋隊經理(或委托架橋隊副經理)主持召開全體施工管理人員、特種工作人員、各班組長會議。

      (2)、針對施工現場存在的問題及安全隱患進行講評,消除事故隱患,組織學習安全質量法律法規,交流經驗和體會。

      (3)、講評上周安全質量情況,提出注意事項,匯報有關安全質量工作實際問題。

      (4)、每周日晚8:00各科室、班組負責人到架橋隊會議室開會。

      (5)、會議實行簽到制,嚴格考勤、記錄、無故缺席應予罰款,無特殊情況不準請假。

      (6)、各班組負責人根據例會精神傳達并落實有關具體事項。

      6、安全標志使用制度:

      安全標志是向員工警示工作場所或周圍環境的危險情況,指導員工采取合理行為的標志。《安全生產法》第28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1)、加強對員工(包括各級管理人員)使用標志的法律知識教育,強調愛護和管好標志是法律所規定的義務,并教育員工嚴格遵照標志行事。

      (2)、樹立求真務實的思想作風,拋棄形式主義和功利思想。各部門和管理層要對本單位和客觀環境認真調研,由技術室根據法律和有關標準要求,結合架梁的實際情況,進行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貼掛、統一管理。

      (3)、正確使用安全標志,使其發揮應有的作用。

      六、施工中安全防護措施:

      1、運架一體機拼裝過程中的安全措施:

      (1)、首先拼裝場地必須平整、對軟弱的地方進行加固處理,保證場地堅實以滿足施工的要求;

      (2)、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配戴安全帽;作業期間應佩戴防護用品;

      (3)、安裝作業人員應了解安裝方案,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統一思想,若發現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有權拒絕執行。對其他人發出的危險信號,也應注意。

      (4)、在施工前要檢查所用的索具是否有斷絲、表面銹蝕、劃痕等現象,如超過規定范圍內立即更換;鋼絲繩在捆綁和與結構的銳角接觸的地方要用膠皮或木片進行保護;

      (5)、起重機操作者及司索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吊裝前必須對起重設備各部件、極限開關、安全裝置、制動性能進行檢查,并進行空負荷運轉,確認正常后方可工作。

      (6)、作業時應設立警戒線,關鍵位置設專人看守,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吊裝區域;吊裝作業前應鳴笛示警。吊裝作業時,被吊物件旋轉半徑和吊車配重旋轉范圍內嚴禁有人員和車輛停留;吊裝施工現場,應設有專人警戒,非本工程施工人員嚴禁進入。嚴格執行十不吊,嚴禁超負荷作業,嚴禁斜吊、拉吊。起吊重物時,吊鉤重心應垂直通過重物重心,首先進行試吊。離地200mm時應停車檢查。重物回轉和提升時,速度應均勻,動作要平穩。重物下落時,必須低速輕放。禁止突然制動。吊起的重物禁止自由下落。安裝時,注意吊鉤和鋼絲繩,防止過卷背桿。吊裝過程中,指揮者的哨音要求響亮、旗語準確;在吊裝時要用2根麻繩對吊物進行溜放,避免磕碰的情況發生;設備吊裝時風力等級不得大于6級。

      (7)、在吊裝過在起吊前先試吊,檢查各部受力情況,如正常方能進行起吊。過程中任何人不得在起吊重物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停留和通過。吊裝過程中如因故中斷,則必須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不得使重物懸空過夜。

      2、運架一體機試運行期間注意的事項:

      在試運行前必須取得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的合格證后方可試行。

      (1)在檢查各部位的設備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在行走時查看儀器是否準確。輪胎是否完好。液壓懸掛系統是否正常運行。

      (2)試運行前必須對各部位連接是否滿足要求、電器接線是否正確、各液壓系統是否漏油、各部位的潤滑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如存在問題必須進行維修后方可運行。

      (3)在檢查各部位連接符合要求、電器接線、各液壓系統、各部位的潤滑情況,然后試行液壓系統。觀察液位計顯示情況,向上油泵,在無負荷情況下進行運轉,空運轉5~10分鐘。轉動換向閥擰緊溢流閥,千斤頂開始啟動。

      (4)將兩起吊車后退到后支腿的附近位置,檢測導梁前端懸臂撓度,是否滿足過防帽的要求。然后將前支腿調整就位,將各部位調整至正常,做吊重試驗。運行距離在規定的范圍內,天車吊重反復進行行走2~3次。

      (5)在架梁前還應進行靜、動載試驗和試運轉,靜載試驗的荷載為額定起重量的1.25倍,動載試驗的荷載為額定起重的1.1倍。

      3、運架一體機作業安全防護措施:

      (一)、基本要求

      運架一體機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廠家進行制造、安裝、調試,并經過安檢部門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所有從事運架一體機操作、指揮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的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在進行操作前,應完整閱讀操作說明并嚴格遵守各項規定。

      (二)、起吊作業前檢查規定

      (1)起吊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準吊。

      (2)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信號不清不準吊。

      (3)吊重物體捆扎不牢靠不準吊。

      (4)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5)六級以上強風區不準吊。

      (6)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準吊。

      (三)、起吊作業安全措施

      (1)遵循串繩端(后起重小車)先提升,串繩端后降落的原則。

      (2)領班指揮安裝吊具吊桿。下落吊具,一般吊桿距梁面4—5cm時,調整起重小車位置和吊具橫移裝置,將吊具縱向對稱中心與梁體橫向吊孔對稱中心對中,再將吊具橫向對稱中心與吊孔縱向對稱中心對中;即使預留吊孔系中心與吊具中心重合,偏差在1cm以內,吊桿穿入梁體吊孔中;繼續下落吊具,保持吊具底面距梁面4—5cm(強制性要求),戴好橡膠墊、墊塊、凹板、螺母;將螺母旋到與吊桿端頭平齊位置,起升至鋼絲繩微拉緊狀態,再次檢查對中情況,避免因對中誤差造成的梁體起吊過程中橫向、縱向偏移擺動。

      再次強調,吊具嚴禁過渡下放,接近到位時微調,吊具不能全松,吊具下平面距梁體上平面之間的距離保持4~5cm,保證鋼絲繩有一定的張力,以防鋼絲繩跳槽、卷揚機排繩混亂。

      (3)梁體吊起時,應緩慢提升,當梁體底面距臺座10cm左右時,靜止1分鐘,全面詳細檢查架橋機是否一切正常。

      (4)起升過程中應注意觀察四臺卷揚機的同步性,并注意觀察結構和機構的變化,發現異常及時停車。

      (5)起吊后,橫移起重小車,使梁體重心位于架橋機的縱向中心線上,允許偏差為±1cm。

      (6)吊梁離地高度50cm后,方可運梁前行。

      (四)、運梁作業安全措施:

      (1)運架一體機應選擇在路面寬度大于車體寬度1倍、基本平坦的水泥、瀝青及壓實的級配碎石路面上行駛(梁場、施工便道不得設橫坡,但可設置人字坡)。運梁過程中,操作人員應高度集中精力,密切注意架橋機的運行狀況和前方道路情況,如遇障礙,應停車清除后方可繼續行進。

      (2)運架一體機在橋面上運行時,按預先劃定的標志前進。

      (3)運架一體機在彎路上行駛時應盡量走大彎,嚴禁急轉彎。

      (4)運架一體機運行速度應保持勻速,嚴禁突然加速或急剎車,嚴禁高檔位急起急停。運架一體機空載平地行駛速度應控制在8km/h以內,滿載平地行駛速度應控制在5km/h以內,曲線、坡道地段應嚴格將速度控制在3km/h以內。

      (5)在行駛過程中,運架一體機懸掛必須處于中位。

      (6)運架一體機不得長時間載重停置,運梁過程中因故不能卸載而需長時間停置,必須選擇平整堅固的場地使梁體落地,應在兩側輪胎下塞楔木,防止滑動。

      (五)、運架一體機架梁安全防護措施:

      (1)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培訓取得上崗證后方能上崗,在進行架梁前必須閱讀操作說明嚴格遵守各項規定,熟悉運架一體機的操作、保養及日常維修。

      (3)在架梁作業中必須集中精力,嚴禁在作業中聊天、閱讀、飲食、嬉鬧及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禁止串崗、擅離職守、班前嚴禁飲酒。工作中必須佩戴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安全帶,穿防滑鞋,冬季施工應采取保暖防凍措施。作業現場必須有專人指揮,指揮信號統一,多崗位人員分工必須明確。

      (4)架梁安全注意事項:

      a.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禁止在運架一體機主梁上方,禁止往下隨意拋物品。

      b.禁止對起吊程序進行修改,禁止隨意改變或調整安全設備。

      c.禁止不準照說明書任意維修設備,禁止對部件功能進行修改。

      d.禁止天氣超過規定的氣候下使用運架一體機,禁止在道路滑溜時運行運架一體機。

      e.禁止照明條件不具備、能見度低的情況下進行架梁作業。

      f.禁止用不正確的方式操作、關機和使用安全裝置。

      g.遵守現場設備和司機室上的所有安全警示。遵守所有裝配、使用、保養手冊中的指令,以便能安全有效的控制零部件和設備功能。

      h.不允許使限位開關長時間處于自動關閉狀態。

      i.設備各功能正常時才可使用架橋機。

      j.對吊具、鋼絲繩、制動裝置、限位開關等重要安全設備應有專人進行監控,定期填寫報告表。

      k. 運架一體機組裝、解體、運行、架梁、過孔、變跨都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工法規定。

      l.所有架梁作業人員均需戴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須系安全帶;架梁時橋下禁止行人車輛通過。

      m.架梁前,應對運架一體機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運架一體機帶“病”作業。

      n.架梁作業應由專人統一指揮,統一信號;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任何人發出,都應立即執行。

      o.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運架一體機動作是否正常。

      p.大雨天或六級以上大風天禁止架梁作業,超過八級風應將運架一體機錨定;運架一體機必須設置避雷裝置。

      q.經常對運架一體機上機電設備、鋼絲繩、吊具、主梁節點、液壓系統、電氣系統等重要部位按規定進行保養檢查,使運架一體機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r.司機進行維護保養時,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標志牌或加鎖;如有未消除的故障,應通知接班司機。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司機不應進行操作:

      (1)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

      (2)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如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

      (3)被吊物體上有人或附置物;

      (4)橋頭路基或線路未按設計要求進行填筑或處理時;

      (5)架梁通過的橋梁不能確保安全時;

      (6)在運輸、裝卸過程中,梁表面受到損傷未整修完好時;

      (7)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等。

      (七)、架橋機縱向運行軌道兩側規定高度要求對應水平,保持平穩。連接銷子加工材質必須按設計圖紙要求進行,不得用低鋼號加工代替。

      (八)、架橋機縱向就位必須嚴格控制位置尺寸,確保預制梁安裝順利就位。

      (九)、架橋機大車行走兩自由端必須設置擋鐵。大車行走箱處配備有專用工具(楔鐵),若由于機械、電氣或誤操作引起大車行走失控時,將楔鐵塞入行走輪于軌道之間,使架橋機不能繼續滑移,以保證架橋機的移位安全。

      4、高空作業的安全措施:

      (1)在進行高處作業項目施工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高空作業安全設施必須進行嚴格的設計檢算,嚴格按設計進行安裝,并符合鐵路道有關的安全管理規定。高空作業者必須系安全帶,設置防護網等防落設施。

      (2)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要定期或隨時體檢,發現有不宜登高的病癥,不得從事高空作業。嚴禁高血壓、心腦血管病人登高作業。嚴禁酒后登高作業。高空作業人員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準備齊全,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

      (3)高空作業所用梯子不得缺檔和墊高,同一梯子不得二人同時上下。高空作業與地面聯系,應有專人負責,或配有通訊設備。

      (4)夜間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六級以上大風,為確保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應停止高空作業。

      5、用電作業安全措施:

      (1)照明電線絕緣良好,導線不得隨地拖拉或綁在腳手架上。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接零。室外照明燈具距地面不低于3m,室內距地面不低于2.4m。

      (2)使用標準電線,電箱內開關電器必須完整無損,接線正確,電箱內設置漏電保護器,選用合理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進行分級匹配。配電箱設總熔絲、分開關,動力和照明分別設置。金屬外殼電箱作接地或接零保護。開關箱與用電設備實行一機一閘。同一移動開關箱嚴禁有380v和220v兩種電壓等級。

      (3)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實行定期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

      6、災害性天氣施工安全措施:

      本項目施工可能受季風、暴雨等自然災害的影響,與當地氣象部門簽訂協議,每周一將一周的天氣情況發送給我們以便及時的了解本周的天氣情況,提前做出準備,當風力大于6級時工地應當停止施工,當遇到暴雨時工地應停止施工,并做好相應的防護措施。

      7、施工機械作業安全措施:

      (1)所有施工設備和機具使用時均必須由專職人員負責進行檢查和維修,確保狀況良好。各技術工種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取得合格證,方可持證上崗操作,杜絕違章作業。大型機器的保險、限位裝置、防護指示器等必須齊全可靠。

      (2)駕駛、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按規程要求進行操作,并作好作業記錄。

      (3)各類安全(包括制動)裝置的防護罩、蓋等要齊全可靠。

      (4)機械與輸電線路(垂直、水平方向)須按規定保持距離。

      (5)作業時,機械停放穩固,臂桿幅度批示器靈敏可靠。

      (6)電纜線絕緣良好,不得有接頭,不得亂拖亂拉。

      (7)各類機械配掛技術性能牌和上崗操作人員名單牌。

      (8)必須嚴格定期保養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設備的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工作。嚴禁機械設備超負荷使用、帶病運轉和在作業運轉中進行維修。

      (9)所有拼裝架設作業重點做好電氣設備的絕緣、起重吊裝作業、高空作業的安全防范。

      (10)機械設備夜間作業必須有充足的照明,夜間施工現場要有良好的照明設備。

      (11)設備各功能正常時才可以使用運、架梁機,運、架梁機安全裝備有故障必須停止使用。

      (12)對吊具、鋼絲繩、制動裝置、限位開關等重要安全設備應由專人進行質量和工況監督控制,定期填寫報告表。在達不到安全要求時,必須檢修,鋼絲繩達到報廢標準必須更換。

      架橋隊安全生產管理辦法范本(2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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