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發電企業貯灰場灰壩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貯灰場灰壩的安全管理,防止貯灰場灰壩垮壩造成人身財產損失及環境污染事故,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灰壩為公司貯灰場灰壩。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二章 職責
第四條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是公司灰壩安全管理的監督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制定、修編,并對本辦法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五條生產技術部是公司灰壩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辦法的執行情況進行管理和考核。
第六條環保分公司是灰壩的維護單位,負責對灰壩進行管理和維護。
第三章 工作內容、程序及要求
第七條為了更好地維護灰壩安全,環保分公司應制定確保灰壩安全的有效措施和維護巡檢制度,落實責任。
第八條灰壩維護人員在發現灰壩出現安全隱患時,應立即報告生產技術部,制定詳細的處理方案并實施,及時消除灰壩安全隱患。
第九條一旦發現灰壩垮壩和因此造成環境污染事故時,公司應立即啟動《灰壩垮壩事故應急預案》和《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全力投入搶險救援工作。
第十條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應定期監督檢查灰壩隱患排查工作,定期委托評價機構對灰壩進行安全性評價,并監督有關單位進行整改,確保灰壩安全。
第十一條生產技術部應及時組織環保分公司進行大壩隱患排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組織整改。一旦接到地震災害信息預報,應立即根據《地震災害應急預案》發布預警,預警期間,環保分公司要安排人員實行24小時巡邏,生產技術部應組織購買搶險物資,制定因地震造成灰壩垮壩的應急措施。
第十二條為了確保灰壩安全,必須定期做好以下監測工作:
(一)壩體位移監測:在貯灰場竣工三年內,可以每月監測一次;竣工三年后,一般情況下,每季度監測一次;在汛期及發生地震等特殊情況下應加強監測。
(二)壩體沉降監測:一般情況下,每季度監測一次;在汛期及發生地震等特殊情況下應加強監測。
(三)浸潤線監測:正常情況下,每月測量一次,汛期及發 生地震等特殊情況下,應增加觀測次數。根據浸潤線監測數據, 應及時繪出壩體浸潤線。
(四)地下水位變化監測:地下水位監測應重點監測其變化 幅度及與地表水的聯系。系統動態觀測時間不少于 1 個水文年, 并每月觀測一次,雨季應增加觀測次數。
(五)蟻穴、獸洞觀測:應根據當地氣候特點,每年春季、秋季應對大壩蟻穴、獸洞等進行全面檢查。
第十三條巡檢維護
(一) 每天安排專人按巡回檢查路線和巡回檢查內容進行檢查。
(二) 巡回檢查人員每天要對運行灰格水流走向、蓄水側壩基坍塌情況詳細檢查。特別是大風雨天氣要注意風浪對壩基的淘涮情況。嚴重時要采取有效措施用草袋子進行護壩,防止事故擴大。對運行灰格蓄水側用草袋子護坡,護坡用的草袋子要高出水面1.5米以上,防止水對壩基的沖刷。
(三) 每天對壩上的除灰管路支墩、柔性接頭、管底土料進行詳細查看,發現有雨水溝、接頭滲漏要及時處理,防止灰管路漏泄沖垮壩堤。
(四) 加強雨季汛期對灰壩、斜槽的重點巡視檢查,觀察豎井、斜井周圍有無漩渦,灰壩周圍的土沿有無滲水、裂紋、管涌及塌方,發現下雨沖刷出坑洞時要及時進行回填。
(五) 當灰壩發現滲水或管涌時,立即找出漏點,用沙袋堵塞,出現管涌時,首先應從壩內找出滲水點,進行封堵,在管涌消失后,查明管涌原因進行徹底處理。
(六) 如果灰壩豎井、斜槽的水位高,應組織人員打通排水口,疏通防洪渠,盡快加大排水量。
(七) 保持灰壩前50~70米以上干灘運行。壩前淤排灰漿時,進行人工引流并及時排除積水,充分保持壩前干灘。
(八) 日常巡檢維護時必須做好詳細記錄,一旦發現異常,要立即報告生產技術部,以便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灰壩安全。日常檢查要詳細、到位,確保灰壩無缺陷、水位正常、排洪溝暢通無阻,排水設施完好。
第十四條為了確保灰壩安全, 每三年委托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貯灰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五條本辦法由公司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貯灰場灰壩安全管理制度》元電規章〔2022〕077號相應廢止。
第五章 支持性文件
1.關于印發《燃煤發電廠貯灰場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通知(電監安全〔2022〕3號)
2.***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應急管理辦法
第2篇 某發電企業貯灰場灰壩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貯灰場灰壩的安全管理,防止貯灰場灰壩垮壩造成人身財產損失及環境污染事故,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灰壩為公司貯灰場灰壩。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二章 職責
第四條 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是公司灰壩安全管理的監督部門,負責本辦法的制定、修編,并對本辦法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五條 生產技術部是公司灰壩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辦法的執行情況進行管理和考核。
第六條 環保分公司是灰壩的維護單位,負責對灰壩進行管理和維護。
第三章 工作內容、程序及要求
第七條 為了更好地維護灰壩安全,環保分公司應制定確保灰壩安全的有效措施和維護巡檢制度,落實責任。
第八條 灰壩維護人員在發現灰壩出現安全隱患時,應立即報告生產技術部,制定詳細的處理方案并實施,及時消除灰壩安全隱患。
第九條 一旦發現灰壩垮壩和因此造成環境污染事故時,公司應立即啟動《灰壩垮壩事故應急預案》和《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全力投入搶險救援工作。
第十條 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應定期監督檢查灰壩隱患排查工作,定期委托評價機構對灰壩進行安全性評價,并監督有關單位進行整改,確保灰壩安全。
第十一條 生產技術部應及時組織環保分公司進行大壩隱患排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即組織整改。一旦接到地震災害信息預報,應立即根據《地震災害應急預案》發布預警,預警期間,環保分公司要安排人員實行24小時巡邏,生產技術部應組織購買搶險物資,制定因地震造成灰壩垮壩的應急措施。
第十二條 為了確保灰壩安全,必須定期做好以下監測工作:
(一)壩體位移監測:在貯灰場竣工三年內,可以每月監測一次;竣工三年后,一般情況下,每季度監測一次;在汛期及發生地震等特殊情況下應加強監測。
(二)壩體沉降監測:一般情況下,每季度監測一次;在汛期及發生地震等特殊情況下應加強監測。
(三)浸潤線監測:正常情況下,每月測量一次,汛期及發 生地震等特殊情況下,應增加觀測次數。根據浸潤線監測數據, 應及時繪出壩體浸潤線。
(四)地下水位變化監測:地下水位監測應重點監測其變化 幅度及與地表水的聯系。系統動態觀測時間不少于 1 個水文年, 并每月觀測一次,雨季應增加觀測次數。
(五)蟻穴、獸洞觀測:應根據當地氣候特點,每年春季、秋季應對大壩蟻穴、獸洞等進行全面檢查。
第十三條 巡檢維護
(一) 每天安排專人按巡回檢查路線和巡回檢查內容進行檢查。
(二) 巡回檢查人員每天要對運行灰格水流走向、蓄水側壩基坍塌情況詳細檢查。特別是大風雨天氣要注意風浪對壩基的淘涮情況。嚴重時要采取有效措施用草袋子進行護壩,防止事故擴大。對運行灰格蓄水側用草袋子護坡,護坡用的草袋子要高出水面1.5米以上,防止水對壩基的沖刷。
(三) 每天對壩上的除灰管路支墩、柔性接頭、管底土料進行詳細查看,發現有雨水溝、接頭滲漏要及時處理,防止灰管路漏泄沖垮壩堤。
(四) 加強雨季汛期對灰壩、斜槽的重點巡視檢查,觀察豎井、斜井周圍有無漩渦,灰壩周圍的土沿有無滲水、裂紋、管涌及塌方,發現下雨沖刷出坑洞時要及時進行回填。
(五) 當灰壩發現滲水或管涌時,立即找出漏點,用沙袋堵塞,出現管涌時,首先應從壩內找出滲水點,進行封堵,在管涌消失后,查明管涌原因進行徹底處理。
(六) 如果灰壩豎井、斜槽的水位高,應組織人員打通排水口,疏通防洪渠,盡快加大排水量。
(七) 保持灰壩前50~70米以上干灘運行。壩前淤排灰漿時,進行人工引流并及時排除積水,充分保持壩前干灘。
(八) 日常巡檢維護時必須做好詳細記錄,一旦發現異常,要立即報告生產技術部,以便及時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灰壩安全。日常檢查要詳細、到位,確保灰壩無缺陷、水位正常、排洪溝暢通無阻,排水設施完好。
第十四條 為了確保灰壩安全, 每三年委托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貯灰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公司安全與環境保護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發電有限責任公司貯灰場灰壩安全管理制度》元電規章〔2013〕077號相應廢止。
第五章 支持性文件
1.關于印發《燃煤發電廠貯灰場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的通知(電監安全〔2013〕3號)
2.***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應急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