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項目部安全管理安全達標計劃
一、目標:
1.安全目標: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保證項目達標,匯總表得分值達到85分及其以上,杜絕死亡、杜絕重傷事故,輕傷頻率控制在1‰以下,創“安全達標工地”。
2.文明目標:
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的文明施工檢查評分表逐項檢查,保證項目得分40分以上且基本達到各項要求,總分達到85分以上,減少施工噪音和環境污染,創“省級文明工地”。
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 項目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⑴ 對所管轄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結合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標準和規章制度。
⑵ 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交底與實施,實行單位工程經濟承包,要有安全指標要求和獎罰措施。
⑶ 負責組織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針對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經常組織開展活動,并有活動記錄資料。
⑷ 發生事故后,組織調查分析,及時上報,并制定防范措施,組織實施文明生產和安全達標,加強對職工(民工)的安全教育。
⑸ 負責組織對現場的主要臨建設施、腳手架、卷揚機、施工電梯及重要設備的安全技術檢查鑒定與驗收工作。
2. 項目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⑴ 協助項目經理貫徹執行國家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企業有關規章制度。
⑵ 協助項目經理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安全達標等競賽評比活動,貫徹落實安全措施和計劃。
⑶ 做好日常安全檢查工作。對查出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下達至有關人員,并督促實施。遇有嚴重險情,有權越級上報。
⑷ 配合組織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⑸ 參與對現場臨建設施、腳手架、塔吊等起重設備、卷揚機、物料提升機及施工設備、線路的檢查驗收工作以及安全防護設施裝置的鑒定、推廣工作。
⑹ 監督檢查安全設施與勞動保護用品的正確使用與管理。
⑺ 建立與健全工作檔案資料。參加傷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及保健津貼的審查工作。
3. 施工員(工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⑴ 對所管的施工生產現場的安全生產負有直接責任。
⑵ 向班組布置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進行全面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并督促檢查執行。
⑶ 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組織開展工地安全達標無事故競賽等安全活動。
⑷ 堅持每天進行安全檢查,督促班組搞好安全活動,及時處理解決現場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隱患,及時制止處理違章作業行為,加強對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教育。
⑸ 發生事故后要保護好現場,及時上報,查清事故原因,采取改進措施。
⑹ 組織參與對施工生產區域的臨建設施、腳手架、卷揚機、物料提升機、施工電梯及施工用機電設備線路的檢查驗收工作,簽字后存檔。
⑺ 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基層管理資料和活動記錄。
三、 安全作業紀律及防盜措施
1. 安全作業紀律
(1) 施工期間,嚴禁外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2) 進入工地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嚴禁違章作業。進入工地的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
(3) 高處、臨邊作業必須牢固系好安全帶。
(4) 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在現場內不準赤膊、赤腳或穿拖鞋、高跟鞋。 嚴禁酒后上崗工作。
(5)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方可上崗操作,無證人員禁止從事特種作業。
(6) 不準從高處拋扔垃圾和建筑材料。
(7) 拆除的周轉材料,有專門堆放位置,并有標識。
(8) 各種安全標志或標識牌,不準隨意拆除或更換位置。
(9) 不準在施工現場嬉耍、打鬧或亂動設備。
(10) 嚴禁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禁止在危險禁區通行。
(11)不準在施工現場往下或往上拋擲材料、工具等物件。
(12) 施工現場一切安全設施、裝置及安全標志,禁止隨意拆除或移動。
2. 防盜措施
(1) 設安全保衛部門專管現場保衛工作。
(2) 制定現場保衛管理制度、值班制度。
(3) 建立夜班巡邏制度,防止周轉材料丟失。
四、安全防護設計與管理
工程進入主體施工后,需要及時對工程施工平面、施工通道及人員活動的場所進行安全防護,本工程采用水平、垂直兩面交叉配合防護體系。
平面防護包括安全通道,安全防護棚、懸挑平網防護、洞口防
護、工作面防護等內容。施工安全通道,寬度為5m,彩鋼管搭設鋪雙層竹笆,在醒目處,要懸掛各種安全標志牌及安全管理制度。立面防護包括:立網防護、臨邊防護等內容。
安全防護所用的材料以鋼管(用作防護欄桿時用黑、黃油漆刷警示標志)、安全網、安全帶、攔風繩、竹笆、鋼筋等工地常用材料為主,根據不同部位選擇采用,原則是加大安全投入,確保安全生產。
第2篇 工程項目部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工程項目部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為了確保工程能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得到有效的控制,使項目部在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達到預定目標,特作如下規定:
一、施工人員:工程開工前報該項目施工人員名單及管理人員名單,公司人員檢查時要對口參加;
二、臨時設施:工程開工前報該項目現場施工平面布置圖,做到合理安排、直轄市統一,施工平面要標明圍墻、職工宿舍、辦公、食堂、材料、機械、水、電、道路等具體位置;
三、機械:工程開工前報該項目使用機械情況一覽表,根據工程大小選用不同的垂直運輸機械。
四、公司人員到工地檢查所簽收的問題整改或建議單均由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簽字,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未經領導同意擅自離開工地,檢查有三次擅自離開罰款1000元,擅自離開注冊地一次罰款1000元;
五、安全、質量定期不定期組織檢查,按相應的條例進行獎罰;
六、工程施工中各分部分項驗收時間必須提前報分公司、分公司安排檢查,檢查合格經簽字同意后進行下道工序施工(質量管理有關規定),有一次不通知罰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1000元。
七、簽訂質量目標承包合同,簽訂工程質量管理合同。
八、工程竣工驗收,上交完整的竣工資料一份(竣工驗收證明,工程施工許可證要原件),竣工圖一份。
地鐵土建工程合同段項目經理部
第3篇 項目部設備管理員安全職責
工程項目部設備管理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2、建立項目部機械設備臺帳,編制大型機械設備大修計劃。
3、參加大型機械設備拆裝方案,拆裝單位資料審查。
4、了解大型機械設備狀況,確保大型機械設備完好率。
5、做好機械操作人員的培訓、遵章操作等工作。
6、參加機械設備驗收,及時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消除重大隱患,監控大型機械設備拆裝。
第4篇 工程項目部管理人員安全責任5
工程項目部管理人員安全責任(五)
1、項目部經理職責
(1)代表公司對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執行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文件的規定。結合工程項目特點、工程施工和現場情況,組織制定本工程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管理制度、技術措施和方案,并監督工程施工現場人員實施;
(3)根據工程項目特點確定項目部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機構和人員,并明確各責任人員的職責和考核指標,并積極支持、指導項目部安全管理人員的工作;
(4)組織并實施對工程施工現場人員進行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管理的教育、培訓工作;
(5)組織落實《施工組織方案》中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管理制度、措施和方案。組織并監督項目部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管理的技術交底制度和設備、設施驗收制度的實施;
(6)領導并組織工程施工現場定期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組織制定措施,及時解決。對公司或雇主、監理和總包方提出的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管理方面的問題,要定時、定人、定措施予以糾正解決,并上報公司工程管理部。
(7)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人員工作,及時上報,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認真落實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訓。
2、項目部技術負責人職責
(1)協助項目部經理工作,并對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執行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文件的規定。結合工程項目特點、工程施工和現場情況,主持本工程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管理制度、措施和方案的技術交底;
(3)參與或組織編制和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方案》,確保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管理制度、技術措施和方案的可行性、針對性,并對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和防范措施;
(4)主持職業健康安全防護和環境保護設施、設備的驗收,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意見,并嚴格控制不符合標準的設施、設備投入使用;
(5)協助項目部經理做好對工程施工現場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管理教育、培訓工作。
3、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職責
(1)代表項目部經理對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直接管理責任;
(2)配合項目部經理做好項目部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對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發現隱患立即指出,并監督糾正,重大隱患要書面報告公司;
(3)參與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技術措施和方案的制定和技術交底,并對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依照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的規定,有權制止工程施工中的違章行為,有權下令先行停止工程施工作業,有權報告項目部經理,并有權越級上報;
(5)對項目部工程施工機具、設備及職業健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實施直接管理;
(6)對項目部的特殊工種人員實施直接管理;
(7)對項目部兼職安全員負有支持、指導工作的責任;
(8)每周主持召開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會議。
4、各專業工長職責
(1)在項目部經理領導下,對工程施工的安裝質量、安全作業、環境保護進行全面管理;
(2)協助項目部經理做好施工現場環境因素、健康安全危險源的辨識、制定本專業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控制措施;
(3)認真執行《施工組織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措施和方案。針對工程施工內容,向施工人員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交底;
(4)做好工程施工現場各工種、各專業之間的協調工作,做到不違章指揮;
(5)組織工程施工現場的自檢、自查,對發現的問題立即進行糾正、整改,并隨時排除隱患;
(6)負責工程施工現場應急事件的臨場處置,并及時報告項目部經理。
5、質檢員、材料員、資料員、各班組兼職安全員職責
(1)熟悉設計圖紙、技術要求和《施工組織方案》的要求,監督施工人員按《施工組織方案》、設計圖紙、技術要求進行施工作業;
(2)針對工程施工的特殊部位、關鍵環節提出質量控制工藝要求;
(3)參加設備、材料采購的評審,保證材質符合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要求;
(4)正確使用、保養項目部的檢驗、試驗儀器、儀表,定期檢定。發現檢驗、試驗儀器、儀表失準時,應標識隔離,并撤出施工現場;
(5)按照雇主和監理要求,做好材料、設備質量的檢驗、報驗,并滿足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的要求;
(6)按照工程施工順序,做好各環節的質量檢驗工作;
(7)對工程施工現場的不合格、不符合進行控制,并進行復檢、復驗;
(8)負責項目部施工設備、機具的管理、檢查工作;。
(9)嚴格執行《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dbj01-51-2003),負責項目部有關文件和記錄的管理;
(10)負責項目部工程項目管理資料、施工過程資料、技術指導資料、檢驗、報驗資料、施工設備、機具維護保養資料及各類工程項目的洽商、紀要、備忘錄等資料的登記、傳遞(報驗資料)、保管工作;
(11)負責施工圖紙的保管工作;
(12)依據《建筑工程資料管理規程》中相關要求及公司《檔案管理規定》的要求,負責工程竣工資料的整理、裝冊工作;
(13)配合項目部專職安全員、質檢員對材料、設備進行入場檢驗,對型號、規格、數量、質量及相關資料進行檢查驗證;
(14)對材料、設備分類存放。電氣類:應防潮、防塵;金屬類:應防銹;易燃易爆類:應單獨儲存;
(15)對材料、設備收、發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有缺陷設備、材料進行標識、隔離,并協助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采購人員、工長辦理設備、材料退、換貨手續;
(16)配合項目部專職安全員做好庫房、料場的安全防護及職業健康安全防護和環境保護設施、設備的保管工作,并配置滅火器材;
(17)建立材料、設備收、發帳目,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收、發、退手續齊備等。
6、施工人員職責
(1)嚴格執行《施工
組織方案》,認真貫徹落實本工程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技術措施和方案;
(2)熟悉工程施工現場情況和作業面情況;
(3)熟練掌握施工設備、機具和職業健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的正確使用;
(4)熟悉《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持有效證件上崗;
(5)自覺參加并認真接受職業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管理教育、培訓,提高自我防范和保護意識;
(6)做好自檢、自查,杜絕違章作業,并有權拒絕執行違章指揮;
第5篇 xxx項目部環境、安全目標、指標、管理職責分解
一、安全管理目標:
(1)年負傷事率:3‰以下;
(2)杜絕重傷、死亡、火災、設備、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3)達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合格以上標準;
(4)社會、業主、員工、相關方的重大投訴為零;
(5)工地具體安全管理目標;
創優達標:
1、通過安保體系認證
2、xx市文明工地。
二、完成目標職責分解
項目經理——施工現場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掌握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活動動向。
項目副經理——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工作,檢查、檢驗及時處理事故隱患。
項目工程師(技術負責人)——負責編制安保體系支持文件何及專項的施工組織方案。制定其相應的糾正與預防措施。
項目施工員——負責落實鋼腳手架、基坑支護、模板體系等施工專項技術方案的實施及安全技術交底。
安全員——對所屬施工項目安全資料全面負責收集、整理、建檔。負責施工現場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檢查、檢驗、監督、復查事故隱患處理。負責對新入場的勞務人員及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工作。
班組長——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要求,組織搞好安全活動日,開好班前會,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項,并對使用的機具、設備、防護用品和作業環境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時立即解決或向上級主管報告。做好班組自檢工作。不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對上級的違章指揮應提出意見,并有權拒絕執行。嚴格制止班組成員的違章作業,認真接受安全人員的檢查監督。環境、安全指標分解
班組名稱 | 重傷 | 死亡 | 千人負傷率 | 重大環境污染 | 安全培訓率 | 分項工程技術交底 | 持證上崗率 |
項目部機關 | |||||||
凝土組 | |||||||
瓦 工 組 | |||||||
架子工組 | |||||||
木 工 組 | |||||||
鋼筋工組 | |||||||
機 械 組 | |||||||
電管焊工組 |
年 月 日
第6篇 高速公路項目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工程安全生產費用支付與使用管理,建立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改善施工作業條件,減少施工傷亡事故發生,切實保障施工人員人身安全,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部2007年第1號令)等法律法規,以及本項目招標文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全生產費用是指施工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建筑施工安全標準,購置施工安全防護用具,落實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應急預案演練等所需的所有費用,以及因業主及監理工程師為保證工程安全生產要求整改的措施而產生的所有相關費用。
第三條 本項目安全生產費用為單列的安全生產費用,是確保安全生產擬投入的最低費用;施工單位根據工程實際,必要時適當增加安全生產費用的投入,保證工程施工安全。施工單位須建立健全內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職責及權限,嚴禁挪作他用。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第四條 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規定范圍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及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督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密切相關的費用支出。
第五條 在本辦法規定的使用范圍內,應當將安全費用優先用于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第六條 利用安全生產費用形成的資產,應當納入相關資產進行管理。
第七條 為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等高危作業的人員辦理的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或個人意外傷害保險,所需保險費用直接列入成本(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為職工提供的職業病防治、工傷保險,醫療保險所需費用,不在安全費用中列支。
第八條 安全生產專項費用實行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擠占。
第九條 依據現行的標準規范定期對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評價。對于評價結果不合格的,應立即整改。
第十條 發現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清除隱患。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費用的支付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費用支付的前提條件是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健全,貫徹落實到位,防護措施有效。
第十二條 安全生產費用施行按實簽證支付。
第十三條 施工過程中要按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配備和投入安全保護設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避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四條 與監理單位共同研究,結合危險源清單,列出安全生產費用計劃工程量清單,作為安全生產費用支付的基本依據。
第十五條 報批開工報告時,可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安全生產費用預付憑證和安全費用支付計劃,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并確認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已經到位后報請業主予以支付。
第四章 安全生產費用的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財務部、安全質量部對工程安全費用的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 安全生產費用列支須專項記賬,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條 財務部門須認真核對用于安全生產投入的發票和實物等。
第十九條 監理單位及時簽署安全生產費用支付證書。
第二十條 安全生產費用的會計處理,應當符合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 工程交、竣工驗收,業主、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和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作出評價。
第二十二條 用于安全生產的物資設施,要建立入庫、出庫臺賬,做到賬物相符,入庫、出庫、使用記錄臺賬一一對應,保證安全生產物資、設施真正用于安全生產,確保工程安全施工。
第7篇 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方案措施
一、安全生產管理原則:
(1)安全生產是關系到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全體施工人員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落實安全責任制,認真貫徹執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管、群眾監督”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嚴格按jgj59-2011標準組織施工生產,嚴格遵循文明施工管理有關規定,加強安全施工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規程和責任制,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保證施工期間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2)安全管理目標與安全保證體系:
1)安全管理目標:無重大傷亡事故,無等級火警事故,無重大機械事故。
2)安全保證體系:建立由項目經理負責,并由專職安全員和各工種的工長及班組長兼職安全員組成的安全和生產管理體系。
3)安全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施工全過程的安全檢查,安全布置、安全監督和安全獎勵,全體管理人員牢固樹立起“抓安全生產一刻不忘,管理安全理直氣壯”的觀念,做到施工現場出現隱患立即整改,發現違章立即制止,確保達到項目安全目標。
二、安全管理部門的職責:
1、貫徹執行本方案及有關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法規。
2、做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總結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經常深入基層,指導下級安全技術人員的工作,掌握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4、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負責對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實施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5、對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運行過程中,出現不符合要素的要求、施工中出現的隱患,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對上述措施進行復查。
6、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7、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報告領導處理。
三、各項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生產技術管理措施: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組織設施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臨時用電、支模、腳手架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進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應急預案、安全交底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防止一般化。
(2)工地現場道路、上下水及管道、電氣線路、材料堆放、臨時和附屬設施的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衛生、防火要求,并要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3)各種機電設備和安全裝置和起重設備和限位裝置,都要齊全有效;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
(4)腳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網,搭設完必須經工長驗收合格,方能使用,使用期間要指定專人維修保養,發現有變形、傾斜、搖晃等情況要及時加固。
(5)施工現場、坑、井、溝和各種孔洞,要指定專人設置圍欄或蓋板和安全標志,夜間要設紅燈示警;各種防護設施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移動和拆除。各施工階段必須做到工完場清,切實做到文明施工。
(6)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認真做到班前活動,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違章作業,完善安全交接班手續;兩種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施工工長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關班組長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交底;班組每天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并形成記錄。
(7)加強施工現場的管理,各施工階段必須做到工完場清,切實做到文明施工。
(8)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認真填寫檢查記錄,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應及時采取三定措施進行處理。
(9)混凝土攪拌、木工車間等作業場所等,都要采取措施,使環境保護達到標準。
(10)加強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溫;冬季要防寒防凍;雨季和臺風到來之前,應對臨時設施和電氣設備進行檢修,交做好防臺工作。
2、安全生產教育管理措施:
(1)每周定期一次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使各級領導和廣大職工群眾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懂得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科學知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令和規章制度。
(2)項目部要建立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考核制度,要把《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和考核、評定工人技術水平的重要依據,考核成績要記入職工技術檔案。
(3)新工人(包括合同工、臨時工、學徒工)學生必須進行入場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安全技術知識、設備性能、操作規程、安全制度和嚴禁事項,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操作崗位。
(4)電工、焊工、架子工、機械操作工,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核合格發證后,方準獨立操作。
(5)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施工和調換工作崗位時,要對操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操作和新崗位的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操作。
(6)班組長必須每天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否則不得進行施工。
3、安全生產檢查措施:
(1)項目部除應經常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外,還要組織定期檢查。公司每季度、工程處每月組織檢查一次,檢查要發動是有員工,要有領導干部、技術干部和工人參加,邊檢查,邊整改。
(2)每次檢查要有重點,有標準,有評比、記分,列入本項目部績效考核內容。
(3)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銷項制度,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時間完成。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四、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方案措施
1、一般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前,應逐級做好安全技術交底,檢查安全防護措施,并對所使用的現場腳手架材料、機械設備和電氣設施等進行檢查,確認其符合要求后方能使用。
(2)施工立體交叉作業時,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操作。如必須上下同時進行工作時,應設專用的防護棚或隔離措施。
(3)在人行道和人員進出口通道等處,應用鋼管和竹笆片搭設雙層安全防護棚,兩層間隔以0.5m為宜,并懸掛明顯標志,必要時應派專人監護。
(4)高處作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應隨時清掃干凈,廢料與余料應集中堆放,并及時清除,不得隨意亂放或向下丟棄。
(5)遇有臺風暴雨后,對安全設施與現場設施逐一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時,立即采取措施。
(6)施工機械安全:塔吊、砼輸送泵、電焊機械等施工機械使用極為頻繁,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防止發生事故。
(7)模板、腳手架體系的安全,模板支撐必須經計算,其強度、剛度穩定性都必須符合要求,腳手架雖然高度并不高,但也要注意嚴格按施工方案確定的間距、步距搭設,還要重視與建筑物的拉結,并且必須隨腳手架的升高而隨時拉結。
(8)主體結構施工階段工人勞動強度相對較大,工種繁多,各工種作業將穿插進行,為此工地后勤管理部門負責做好施工人員生活方面的保障工作,避免因勞累過度而發生工傷事故。
(9)由技術負責人及時向有關專業工長、班組負責人交底,同時傳達至各有關施工操作人員。
(10)基礎施工階段應注意事項:
①施工場地均為砼硬場地,布置排水暗溝,排水通暢,并確保地面積水及雨水不侵蝕基坑。進出口、洞口周邊及基坑周邊,設安全防護欄桿,欄桿構造應符合臨邊洞口作業安全要求。
②挖土須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規定的程序進行,防止損壞樁身。
③擬建筑物范圍內不堆土或雜物不得隨便堆放。
④做好各級安全交底工作。
⑤裝飾施工階段應注意事項:
ɑ安排流水施工必須科學合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不安全因素的多工種交叉作業應盡量避免。
b立體交叉作業時,上下層操作人員之間必須有安全隔離或防護設施。至少應做到不同時在一垂直面上有上下兩人同時作業。
c室內的腳手架,登高工具是安全工作的重點。室內腳手架不能因為臨時作業或高度不高而馬虎,搭設必須符合規范要求。登高工具的使用必須防止傾倒等事故。
d預埋洞、孔、樓梯邊、陽臺邊等必須做好防護工作,防止發生墜落事故。
e外墻施工過程中應對外掛吊籃等設備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安裝時應嚴格按有關操作規程作業,遇大風時不得施工,施工中應安排專人進行安全監護,并隨時掌握操作面的工作狀況。
2、高處作業勞動保護措施
(1)從事高處作業的職工,必須經過專門安全技術教育和體檢檢查,合格才能上崗,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痼病、 暈癥等不適宜高處作業的人(特別對酒后施工人員堅決不得上崗),禁止從事高處作業。
(2)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按照作業性質和等級,按規定配備個人防護用品,并正確使用。
(3)現場施工人員集中處,應在操作層的適當位置設置便桶。
3、腳手架安全措施
(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按現行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上崗人員定期檢查,合格者方可持證上崗。老弱病殘者禁止進入工地形成從事作業。
(2)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帶,穿防滑鞋。
(3)腳手架的構配件質量與搭設質量,應按規范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作業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不得將模板支架、泵送砼和砂漿的輸送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懸掛起重設備。
(5)當有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雪天氣時應停止腳手架搭設與拆除作業。雨、雪后上架作業應有防滑措施,并應掃除積雪。
(6)腳手架應按規定要求進行檢查與維護,安全網應按有關規定布置。
(7)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拆除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連墻桿。
(8)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并必須開動火證。
(9)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現行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
(10)搭拆腳手架時,地面應設圍欄和警戒標志,并派專人看守,嚴禁非操作人員入內。
4、垂直運輸和聯絡措施
(1)各種垂直運輸接料平臺,必須搭設牢固。在接料平臺的兩側,除設防護欄桿外,還必須加扎安全立網或竹笆。平臺口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2)起吊重物時應綁扎牢固、安放平穩,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標有綁扎位置或記號的物件,應按標明的位置綁扎起吊。
(3)起重吊運作業時,應設警戒線,非吊運人員不得入內,吊臂和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嚴禁非載人起重機載乘人員。
(4)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
(5)采用對講機進行上下聯絡,必須由指揮人員專用,不得他人隨意亂用。遇有緊急情況時,指揮人員必須立即向工地負責人報告,由工地負責人統一指揮,并采取應急措施。
(6)現場塔吊在施工前應制訂專項作業規程。
5、洞口臨邊防護措施
(1)嚴禁非操作人員任意拆除或變更安全防護設施。若施工中必須拆除時,須經工地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拆除或變更。施工完畢,應立即恢復,不得留有后患。
(2)預留洞口的安全防護:
1)邊長或直徑為20~50cm的洞口,可用鋼筋砼板或固定蓋板防護。
2)50~150mm的預留洞口,可在澆搗砼前用板內鋼筋貫穿洞徑,不剪斷網筋,構成防護網,網格以15mm為宜。
3)150mm以上的洞口,四周應設防護欄桿兩道,護桿高度分別為40mm和100mm,洞口下張設安全網。
(3)樓梯口防護:
1)凡樓梯均必須設置安全防護欄桿,并根據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張設安全網。
2)欄桿的材料,可選用鋼管或質量合格的毛竹搭設,當樓梯跑邊空間距離較大時,應張設安全網或設兩道防護欄桿,其高度為40mm和90mm。
6、施工機械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機械安全防護一般規定:
1)各種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與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方準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2)各種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懂得所操作機械的性能、安全裝置。熟悉安全操作規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維護保養。
3)工作時,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集中思想、服從指揮、謹慎操作,不得擅離職守或將機械隨意交給他人操作。
4)交付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必須性能良好,防護裝置齊全,生產及安全所需備品配套,并經設備部門和現場負責人認可,方能使用。
5)起重機行駛與停置時,必須與溝渠、基坑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6)機械設備進入作業點,單位工程負責人應向操作人員進行作業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詳細交底。
(2)塔吊起重機安全操作要求:
1)本工程共安裝有二臺塔吊。
2)塔吊基礎必須嚴格按計算確定施工,,基礎旁應有較好的排水措施;塔吊應有較好的接地措施,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姆。
3)安裝完畢,在無荷載的情況下,塔身的垂直偏差不得超過0.3%,壓重配重應符合原廠規定。
4)起重機各轉動機構應工作正常,制動器應靈敏可靠,夾軌器應完好。鋼絲繩應符合起重機設計標準,長度滿足使用要求,纏繞在卷筒上應排列整齊,起升機構鋼絲繩,當吊鉤處于最定位置時,卷筒上應至少保留三圈鋼絲繩。
5)起重機控制室內各種指揮燈、電流表、電壓表齊全完好。機上應設信號裝置,如電鈴、喇叭等裝置。
6)起重機必須安裝小車行走、變幅、吊鉤高度、力矩限制器。配備升降駕駛室的起重機,應安裝駕駛室上下高度限位及斷繩保險裝置。各種裝置應保證靈敏可靠。
7)作業完畢,臂桿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放松回轉制動器。吊鉤小車及平衡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放松回轉制動器,吊鉤升到離臂桿頂端2~3m處。如遇8級以上大風時,塔身上部應拉四根攬風繩與建筑物固定。
(3)、挖掘機安全操作要求
1)施工前應做好地質、水文和地下設施的調查和勘察工作,并熟悉施工方案。開挖作業應從上至下分層進行,禁止超越該機規定的作業高度。挖掘機帶到工作面邊緣,最少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離。挖掘機停置或下班后應離開工作面,斗子須落地放置。
2)挖掘過程中,抓斗距圍護體或立柱至少30cm以上,避免撞擊。
3)進出口料處專人指揮,避免發生事故,挖機回轉范圍工作面范圍內不得站人或人工作業,尤其是土方施工配合人員。
4)做好挖掘機安全作業交底工作。
(4)、砼振搗器使用安全要求
(1)作業前,檢查電源線路應無破損漏電,漏電保護裝置應靈活可靠,機具各部位連接應緊固,旋轉方向正確。
(2)振搗器不得放在初凝的砼、樓板、腳手加、干硬的表面上進行試震。如檢修或作業間斷時,應切斷電源。
(3)插入式振搗器軟軸的彎曲半徑不得小于50cm,并不得多于兩個彎,操作時振搗棒應自然垂直地插入砼,不得用力應插、斜推或使用鋼筋夾住棒頭,也不得全部插入砼中。
(4)振搗器應保持清潔,不得有砼粘結在電動機的外殼上妨礙散熱。發現溫度過高時,應停歇降溫后方可使用。
(5)作業轉移時,電動機的電源線應保持有足夠的長度和松度,嚴禁用電源線拖拉振搗器。
(6)電源線路要懸空移動,應注意避免電源線與地面和鋼筋相摩擦及車輛的碾壓。經常檢查電源線的完好情況,發現破損應立即進行處理。
(7)用繩拉平板振搗器時,拉繩應干燥絕緣,移動或轉向不得用腳踢電動機。
(8)振搗器與平板應保持緊固,電源線必須固定在平板上,電器開關應裝在手巴上。
(9)在一個構件上同時使用幾臺附著式振搗器工作時,所有振搗器的頻率必須相同。
(10)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膠鞋和絕緣手套。
(11)作業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好清潔、保養工作。振搗器要放在干燥處,并有防雨措施。
7、豎向鋼筋電渣壓力焊接操作安全要求
(1)電渣壓力焊接使用的焊機設備外殼應接零或接地,露天放置的應有防雨遮蓋。
(2)焊接電纜必須有完整的絕緣,絕緣性能不良的電纜禁止使用。
(3)在潮濕的地方作業時,應用干燥的木板或橡膠片等絕緣物作墊板。
(4)焊工作業,應穿戴焊工專用手套、絕緣鞋、手套及絕緣斜應保持干燥。
(5)在大、中天時嚴禁進行焊接作業。在細雨天時,焊接施工現場要有可靠的遮蔽防護措施,焊接設備要遮蔽好,電線要保證絕緣良好,焊藥必須保持干燥。
(6)在高溫天氣施工時,焊接施工現場要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7)用于電渣焊作業的工作臺、腳手架,應牢固、可靠、安全適用。
8、電焊設備的使用安全
(1)焊接設備上的電機、電器、空壓機等要有完整的防護外殼一二次執著線柱處應有保護罩。
(2)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有防雨、防潮、防曬的機棚,并備有消防用品。焊工必須持有效操作證方可作業。
(3)焊接;氣割時必須開動火證,配監護人,及隨帶滅火器,焊接和配合人員必須采取防止觸電、高處墜落和火災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4)高空焊接和切割時,必須掛好安全帶,焊件周圍和下方應采取防火措施并有專人監護。
(5)接地線及手把線均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帶有熱源的物品上,接地線不得接在管道、機床設備和建筑物金屬構架或軋道上,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6)雨天不得漏天焊接,在潮濕地帶作業,操作人員應站在鋪有絕緣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絕緣鞋。
(7)長期停用的電焊機,使用時,須檢查絕緣電阻不低于0。5歐姆,接線部分不得有腐蝕和受潮現象。
(8)焊鉗應與手把線連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夾持焊鉗。清楚涵渣時,面部應避開被清的焊縫。
(9)焊接人員須經常檢查電焊機的溫升,如超過a級60°c、b級80°c,必須停止運轉并降溫。
(10)施焊現場的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氧氣瓶、乙炔發生器、木材等易燃物。
(11)作業后,清理場地,滅絕火種,切斷電源,鎖好電閘箱,消除焊料余熱后,方可離開現場。
9、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措施
(1)、建立健全電氣安裝管理制度和各級崗位責任制,應加強施工現場的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管理。技術部門和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現場值班與維修電工應負責管轄各自職責范圍內電氣設備及線路正常運行。
(2)對施工用電進行專項用電設計。編制的設計方案,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使用,安裝完畢后,應由工程施工和動力設備部門驗收簽字。并送安全部門備案,方可投入使用。
(3)用電設計方案基本內容如下:
1)主要電氣設備的名稱、型號、功率和平面布置;
2)確定電源進線,變(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的位置及線路走向;
3)進行總用電負荷計算;
4)繪制相應地現場用電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5)選擇變壓器、導線載面以及控制、保護器件的規格;
6)制定現場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
7)臨時用電工程中,線路與設備安裝、維修,必須由持證電工完成;
電工等級應同工程技術要求相適應;
8)對于施工現場的電氣設施必須達到以下要求。
9)凡是能接觸或接近帶電體的地方,均應采取可靠絕緣與屏護等措施或保證安全距離;
10)各類導線的選型,應嚴格保證規定的安全載流量,安裝、敷設應保證安全;
11)所有電氣設備的工作性能和絕緣強度應處于完好狀態,且在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的保護范圍內;
12)所有電氣設備應有過載和短路保護,對于垂直運輸機械還應有上、下限位,零位啟動等安全連鎖裝置;
13)起重機械的照明回路應接在起重機總電源開關的外側,并單獨防護,在總開關切斷電源時,照明不應斷電;
14)現場重要或危險部位,應有醒目的電氣安全標志。
(4)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以下電氣安全制度:
1)各內電氣設備,設施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電氣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3)電氣設備、線路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制度;
4)各類電氣事故的預防及處理辦法;
5)考核及獎懲規定。
10、防火安全措施
(1)將消防工作納入施工管理計劃。工地負責人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的同時,應進行防火教育。定期開展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整改。焊工必須持有效上崗證件方可操作。
(2)嚴禁在建筑腳手架上吸煙或堆放易燃物品。
(3)屋面、墻面和雨篷鋼結構焊接施工時,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遵守“十不燒”制度,并派專人了望,焊接設備應集中在設備平臺上,不得到處亂放,電源線路不得亂拉亂接。
(4)在腳手架上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氧氣瓶和乙炔發生器應放置在建筑物內,不得放在走道或腳手架上。同時,應先將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采用非燃燒材料的隔板遮蓋,焊接完成后,及時清理滅絕火種,沒有防火措施不得在腳手架上焊接或切割作業。
(5)在走道處及每一樓層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滅火器材,每隔兩層設消防水栓。
(6)現場不設生活區,以最大程度的減少現場防火工作壓力。生活區設在距現場一定距離的地方,單獨布置消防系統,并制定防火制度。
第8篇 項目部安全管理組織機構與職責
㈠項目部:
1.識別項目的安全影響因素;明確項目各重大因素的控制目標與指標;
2.制定項目安全工作計劃;制定并實施安全控制的措施與管理方案;
3.負責零星物資采購;對進場物資和分包隊伍實施管理;
4.負責安全用品、用具,及環保用品用具的配備;
5.參與應急演練,成立項目應急組織;
6.對現場材料、水、電消耗情況予以統計;
7.建立本項目安全不符合臺帳并予以評審;
8.開展本項目安全的日常監測與檢查,統計項目消耗量指標與環境和安全控制指標;
9.收集本項目安全信息并予以反饋;
10.對確定應采取糾正措施的不符合實施改進。
㈡通用職責:
1.確定本項目的安全危害;
2.確定項目的培訓需求;
3.針對項目的不符合實施糾正與糾正措施。
第9篇 項目部各級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職責
㈠、項目經理職責:
⒈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規章制度,組織建立、健全和完善本項目的各項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組織保證體系,對本項目職業健康安全負全面領導責任,是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的第一責任者。
⒉審批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并貫徹實施。
⒊定期聽取職業健康安全情況匯報;研究解決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問題。
⒋督促各級領導干部和各部門、項目部的職工做好本職范圍內的職業健康安全工作。
⒌組織、主持工傷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督促落實防范措施。
㈡、分管生產的副經理對本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主要職責:
⒈貫徹實施勞動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和本項目各項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⒉領導和支持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部門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監督檢查工作;督促、檢查本項目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及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費用使用計劃執行情況。
⒊領導職業健康安全檢查工作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活動。
⒋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保護工作。
⒍主持工傷事故、重大未逐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督促實施。
㈢、項目總工程師的職責:
⒈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規范為準,結合本項目技術狀況,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對本項目勞動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技術工作負總的技術責任。
⒉領導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確定工程建設項目中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
⒊領導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攻關活動,負責提出改善勞動條件的研究項目和實施措施,在研究、攻關過程中嚴格審查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和保證職業健康安全的操作工藝要求。
⒋對職工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及時解決施工中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問題。
⒌參加重傷及以上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㈣、安全總監的職責:
⒈在生產中,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勞動保護、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所管的工程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⒉督導組織落實職業健康安全技術管理的各項措施,嚴格執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和設施、設備驗收使用的有關規定。
⒊督導、組織對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和職業健康安全操作規程的培訓,教育工人遵章守紀,不違章作業。
⒋督導相關部門定期組織職業健康安全體檢,定期組織研究分析工程項目施工中存在的職業健康安全問題(危險源),提出改進措施,并組織實施。
⒌職業病病例立即上報,并組織本項目職業健康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對事故進行調查,提出病例事故處理報告,總結事故經驗教訓。
(五)、技術負責人的職責:
⒈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規范,結合本項目技術狀況,制訂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對本項目勞動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技術工作負總的責任。
⒉依據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專項職業健康安全防范技術措施。
⒊配合項目安全員對本項目職工進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及時解決施工中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問題。
(六)、施工員的職責:
⒈認真學習職業健康安全的基本知識,嚴格執行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對所管轄單位工程(工種)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負直接責任。
⒉認真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職業健康安全防范技術措施,依照安全員下發的針對生產人物特點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并隨時檢查實施情況。
⒊隨時檢查作業現場內的各項防護設施、設備的完好使用情況,隨時消除不安全因素,不違章指揮。
⒋配合項目安全員組織工人學習職業健康安全操作規程,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活動,督促、檢查工人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⒌發現有疑似職業病癥狀的情況應及時上報安置部門及安全總監。
(七)、專職安全員的職責:
⒈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規范標準,做好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廣先進經驗。對本項目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負檢查、監督的責任。
⒉負責編制下發職業健康安全防范技術交底,指導施工員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掌握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情況,調查研究生產中的不安全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⒊負責組織職業健康安全的定期體檢。
⒋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⒌組織本項目新工人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工作。
⒍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遇有險情有權暫停生產,并報告領導處理。
7、主責職業病病例統計、分析和報告,參加職業病事故的處理,管理資料的整理。
(八)、班組長的職責:
⒈認真執行和模范遵守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職業健康安全操作規程,根據本班組工人的技術、體力、思想等情況合理安排工作,領導本班組職業健康安全作業。
⒉認真執行職業健康安全交底,組織班組職業健康安全活動,開好班前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會;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⒊經常組織本班組工人認真學習職業健康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組人員遵章守紀和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⒋經常檢查本班組作業現場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采取臨時控制措施,并及時上報。
⒌對新工人(包括調換工種的工人)進行崗位職業健康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健康安全知識教育,新工人未經考核合格不得上崗。
⒍支持、接受專職安全員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提出的改進措施要及時組織貫徹落實。
⒎領導并支持班組安全員開展日常工作,及時采納安全員的正確意見,發動全班組職工共同搞好職業健康安全生產。
⒏發生工傷事故、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積極配合本工種工傷及其他事故的調查處理。
(九)、生產工人的職責:
⒈認真學習和掌握本工種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有關方面的職業健康安全知識,嚴格執行職業健康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
⒉積極參加各項職業健康安全活動,認真執行職業健康安全交底,聽從施工人員、職業健康安全人員的指導,不違章冒險作業。
⒊愛護和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職業健康安全設施。
⒋搞好生產設備的維護保養,保持作業現場的清潔衛生。
⒌對不安全作業要積極提出意見,對違章指令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職業健康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⒍發生工傷事故,未遂事故要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積極配合工傷及其他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10篇 項目部機械管理員 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負責機械設備進場的檢驗工作,凡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設備不允許進入施工現場,更不允許使用,大型機械設備如塔吊等在使用前要填寫驗收單。
二、負責進場機械設備的管理工作,凡進場的機械設備,要有固定地點存放,有防雨措施,并建立和管理機電設備安全檔案。
三、負責機械設備日常的維修和保養工作,凡新進機械設備或自造機具設備,在使用前負責解決存在的問題,并逐步予以完善。
四、對所有的機械設備要進行定期檢查,以確保安全高效地運行。
五、負責監督各種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實施情況。
第11篇 分公司經理、項目部經理安全管理責任制
1、項目部經理是本工程的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與建設單位訂立工程安全合同與安全申報工作。認真執行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加強施工現場規章制度,貫徹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經常深入施工現場,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爭創施工現場標準化合格工地和文明了地。關心職工生活,搞好衛生和文明施工。
2、組織職工學習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堅持安排生產工作的同時,必須同時布置安全生產工作,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并記錄入冊,檢查督促安全生產工作,杜絕違章指揮,不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
3、堅決貫徹'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組織班組、職工開展安全競賽活動,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對違章作業進行堅決阻止,對阻止不聽者,有權責令停工并執行制度加以處理,根據工地實際,完善制訂工地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勞動紀律,并貫徹實施。
4、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井架、電器、機械等在搭設前做好交底工作,搭設完畢后做好驗收工作和驗收手續,驗收合格后,掛上合格牌,方準投入使用,按規定做好例檢工作和完善施工設備、保險設施的添置維修工作,督促安全員做好安全資料。
5、接受上級管理部門督促檢查,并負責整改。發生工傷事故,立即組織搶救并迅速上報,保護現場,并參加事故調查工作和落實整改措施。
第12篇 工程項目部夏季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各項目部要履行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對施工現場的臨時設施及圍墻、基坑、垂直起重機械設備、腳手架、承重支模架、施工臨時用電等重點部位和環節的檢查和監控,杜絕重大事故發生。同時,高溫季節的施工應提倡人性化管理,更加關愛從業人員的健康安全。
(一)深化建筑 <>施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繼續按照國家建設部建質電(2007)36號《關于開展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的通知》和省建工局蘇建管質(2007)51號《關于開展全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專項行動的通知》、蘇建管質(2007)61號《關于切實做好夏季高溫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文件要求,做好專項整治工作,開展垂直起重機械設備和承重支模架的專項整治工作。
(二)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各項目部,要特別加強對施工現場電工的工作責任心教育和建立考核制度,嚴格執行《施工現場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 》要求,嚴禁電工自身違章作業。要以職工宿舍、臨時用房、設備配電及臨時照明線等為檢查重點,加大檢查力度,對存在的問題,必須落實到專人負責整改。
(三)加強施工現場防火安全。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完善制度,落實安全責任,嚴格動火審批制度。焊割作業前要事先清理現場周圍可燃物,防止金屬熔融、火花四濺引起燃燒事故。對油漆、氧氣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規定分類存放到危險物品倉庫,并與火源及生活區、辦公區保持安全距離,還應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并按規定配齊配好消防器材。
(四)加強施工現場防毒安全工作。各項目部應制訂預防各種氣體中毒的安全保證措施,宿舍內嚴禁放置煤氣瓶。對有挖孔樁等可能發生氣體中毒事故的施工項目,應配置防毒面具和必要的通風設備,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監護。
(五)加強夏季防暑降溫及衛生管理工作。盛夏期間各項目部特別要加強勞動保護工作,積極采取措施降溫、消暑,不斷改善職工的工作、生活、學習環境,確保作業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項目部應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嚴格控制加班加點,氣溫達到35度以上時,中午11點至下午3點不得在陽光直射下工作,氣溫達到38度及以上時,原則上要停工,確需施工的,應采取切實有效的防暑降溫措施,配備急救藥品,并安排管理人員跟班作業。高溫作業場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風、隔熱、降溫措施,盡量減少高空和深基坑作業,對年老、身體素質差、不適應高溫作業的人員要及時調換崗位。各施工現場要充分做好職工的防暑降溫工作,配備足夠的飲用水,做好含鹽清涼飲料的供應,為職工準備一定的綠豆湯、冰水等,向職工發放清涼油、人丹、風油精等預防中暑的藥品,并嚴格按照《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04)要求,改善勞動條件,職工宿舍要做到清涼、通風,有條件的應當配備空調,保證施工人員有良好的休息環境。要切實做好衛生防疫工作,對生活垃圾和污水要及時清運和排除,防止蚊蠅孳生。同時加大食堂和食品衛生管理力度,食堂必須具備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食品的采購、洗滌、烹制要執行有關食品衛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