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部經理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1、對所轄工程項目生產過程中的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是該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
2、全面貫徹落實工程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規范、規程和本單位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及施工全過程的情況,制定本工程項目部各種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和要求。
3、建立本部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明確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和考核辦法。堅決支持、指導本部工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工作。
4、認真負責做好開工前的準備工作:如水通、電通、道路通、場地平整等工作,確保開工后安全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
5、在施工過程中,應及時組織或協調與工程建設有關各方的工作關系,及時解決來自各方面、各種形式的問題或困難,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確保工程安全生產。
6、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措施等的審批,并監督執行。應進行定期檢查。有必要時也可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7、組織檢查施工項目部主要專職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上崗證書的原件。檢查項目監理部監理人員應持有規定的資格證、崗位證書的原件。對未持證上崗的上述人員應辭退出場。
8、組織檢查項目監理部監理人員應履行的職責和執行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及有關規定的情況,對不認真負責或屢教不改的監理人員,可進行罰款式辭退換人的方式處理。
9、組織并親自參加施工現場每周一次的工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及時真正掌握工程安全生產動態,把檢查情況當時填寫周檢表。
10、在施工過程中,應組織自己所轄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負責人,
定期(一周)主持召開工地例會,會議紀要應由工程項目部負責起草并經與會
各方代表會簽。特殊情況可召開專題會議。
11、應支持項目監理部的正常工作,并及時協調或處理施工項目部與項目監理部之間的工作關系。
12、發生事故要做好現場保護與搶救工作,并及時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
13、參與并積極配合本公司對工程安全生產的定期或不定期檢查。
14、工程安全生產的管理應與公司有關部門協調配合,信息及時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