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
1.0 目的:
加強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消除企業的火災危害。增強企業的自防自救能力杜絕或減少重大特大火災發生,把經濟損失、人員傷亡控制在最低限度。
2.0 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3.0 內容
3.1 防火負責人職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消防責任制)
a認真貫徹、遵守國家《消防條例》技術規范、標準,將消防工作納入企業經營、管理之內。
b主持消防委員會工作,指導職能部門和車間的消防工作,定期向職工報告消防工作。
c 組織制定本企業消防規章制度,督促和檢查貫徹落實。
d組織消防宣傳教育、考核效果。
e組織消防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f消防設施建設與企業發展建設同步。
g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h發生火災時組織撲救,保護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i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報告工作,并接受監督。
3.2 安全主任(消防干部)職責
a組織實施安全規定和企業法人代表及防火安全委員會決定的消防工作。
b研究確定本車間火災危險點,制定控制措施。
c起草消防規劃、計劃規章制度、草案,提供領導審定。
d負責消防宣傳、檢查、整改等組織工作。
e負責消防器材配備、檢查、維修等組織工作。
f對違章、違法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g根據企業領導的指揮,及時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報告工作。
3.3 生產車間防火責任人職責
a建立健全本生產車間各級崗位責任制,督促落實。
b研究確定本車間火災危險點,制定控制措施。
c組織消防宣傳、檢查、整改火險等活動。
d領導本車間義務消防隊,維修消防器材。
e及時傳達上級關于消防工作的規定。并及時向上級報告工作情況。
3.4各部門防火責任制
3.4.1生產部門防火責任制。
a編制生產計劃同時編制消防建設項目,改善消防條件整改火災隱患。
b實施、檢查計劃時,同時檢查消防項目的實施、落實情況。
3.4.2工程技術部門防火責任制
a在編制工藝規劃、工藝守則、設計工藝設備時要考慮防火安全技術和措施。
b研究、開發新產品時有消防安全措施。
c在進行技術改造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時,要考慮消防要求,采取相應措施。
d對生產工藝中存在的火災隱患,應配合有關部門積極整改。
3.4.3質量管理部門防火責任制
a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修訂和審查防火安全技術規程和消防制度,并負責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b參加企業防火檢查、負責審批重點部位動火作業手續。
3.4.4設備部門防火責任制
a制定機械、電器、動力設備技術操作規程時,應包括消防安全內容。
b新設備安裝前,必須進行嚴格的消防安全檢查,管道的設計和安裝必須符合消防規定。
c對引進的重要設備,應將其有關消防安全資料報安檢、消防部門備案。
d經常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易燃易爆部位的設備要嚴格要求,不準帶病運行。
3.4.5動力能源部門防火責任制
a設計變、配電所時,要遵循有關防火規定。
b定期對用電設備、線路進行防火安全檢查,不準帶病進行。
c檢測、維修防雷設備,確保靈敏好用。
d設計、施工、維修消防供水系統,確保滅火用水的需求。
3.4.6供銷部門防火責任制
a有計劃、定量購入易燃易爆物品,并按規定分類存放,并將有關資料上報消防部門備案。
b嚴格貫徹執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規定和防火制度。
c嚴格貫徹執行《倉庫防火管理規則》的規定,做好各類物資儲運中的防火工作。
d加強對保管人員防火知識教育(持證上崗)。
3.4.7綜合辦公室防火責任制
a負責所轄下屬部門的防火安全工作。
b負責所轄下屬部門的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方面的防火工作。
c負責企業內職工生活區的消防安全工作。
3.4.8人力資源部門防火責任制
a對新入廠職工進行三級防火教育。
b對臨時工、入廠實習人員進行防火教育。
c與有關部門協商配備重點工種工人,并負責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d消防規章制度遵守情況,列入勞動紀律檢查的重點內容。
3.4.9安全部門(安全員)責任制
a組織實施上級和本企業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和消防辦法。
b收集、整理有關消防信息,掌握本企業消防工作綜合情況給領導當參考。
c起草消防工作計劃,各項消防工作進度。
d進行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險隱患。
e組織宣傳教育,負責日常消防工作。
f參加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對有關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g督促和檢查各種消防設施配備和維修工作。
h組織、指導義務消防隊工作。
第2篇 紙類生產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紙類生產企業是以植物纖維(木材、蘆葦、稻草、麥秸、竹子、亞麻、棉纖維、甘蔗渣、龍須草等)為原料,生產紙張、紙版的企業。目前,我國有各類造紙廠7000余家,生產的紙張種類達400余種。紙張在工業、農業、輕工業、信息產業等領域均得到廣泛利用。
一、紙類生產企業的火災危險性
(一)可燃物多,且原料具有可燃性、自燃性
造紙是利用機械方法或化學方法將植物中的纖維素、半纖維素分離出來,清除木質素等無用成分,再經過各種加工處理,制成紙漿,最后在造紙機上抄制成紙的過程。
造紙主要使用植物纖維原料和化工原料,這兩類原料均有可燃性和自燃性。
植物纖維原料主要有木材、稻草、麥草、蘆葦、竹子、亞麻、甘蔗渣、龍須草、棉纖維等,它們的燃點較低,起火后燃燒熱值高,容易蔓延擴大,而且容易形成飛火。
紙類生產企業經常需要貯存造紙原料,如貯存管理措施不當,極易形成火災。例如:露天堆放的稻草等在堆垛時尚未完全干燥,尤其是新割的稻草,含水量高,倘若堆放不當,通風不良,則容易發酵而產生大量的熱。由于稻草的傳熱性很差,產生的熱能便逐漸積蓄,溫度持續上升,當上升到60℃一70℃時,微生物死亡,濕稻草的氧化反應則加速,繼續產熱升溫,待升至200℃以上時,即自行起火燃燒。
除稻草外,麥秸、黃麻、亞麻、棉花、沾附了油脂的破布、含糖分的甘蔗渣等,都具有發熱自燃的性質。這類物質的自燃,與堆垛的高度、含水量、溫度等有著密切的關系。通常稻草的危險溫度是70℃,危險濕度20%,炭化點是204℃。
在生產過程中,對原料需切碎,切碎的木片、草片、葦片以及在加工過程中產生的樹皮、鋸末、木屑、葦毛、草灰、蒸渣等,表面積大,易于燃燒。
化工原料是造紙的輔助原料,分別用在制漿、造紙回收等工序,有的用量相當大。在這些化工原料中,有的本身具有自燃危險,如用來制備亞硫酸鹽蒸煮液,蒸煮植物纖維原料的硫化鐵、硫磺等,儲運不當,會引起自燃;有的本身具有燃燒爆炸危險性,如氨水、硫化鈉、松香等;有的本身沒有燃燒爆炸危險性,但如儲運不當,或遇水受潮,或與酸及其他有機物接觸,能引起其他物品燃燒或爆炸,如石灰、漂白粉、過氧化氫等。
(二)電源、火源管理不當
電氣照明線路和設備的安裝、使用不當,造成碰線,短路;焊接、切割和用噴燈燎毛等作業,未采取防火措施;用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有機溶劑清洗設備;在堆料場、車間內吸煙,亂丟煙頭等均可引起火災。
(三)生產工序中有火災隱患
造紙的工序主要有:備料、蒸煮等造紙工序。
1.備料工序的火災隱患
①備料車間內有大量的粉塵產生,當懸浮在空氣中的粉塵與空氣混合達到一定濃度時,遇到火源,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
②在原料中夾雜有小石塊、金屬物件,其隨原料進入削片機或切草機后,與刀片摩擦、撞擊,會打出火花,引燃木屑草塵。
③木屑、草塵等可燃粉塵積聚在各種機械設備的軸承或照明燈具上,往往因運轉時間較長,摩擦生熱或燈泡的烘烤而起火。
④除塵系統的鼓風機,因磨損偏心,造成葉輪與機殼摩擦起火,引燃可燃粉塵。
2.蒸煮工序的火災隱患
蒸煮、洗漿、篩選凈化、漂白等制漿工序,都是在水和潮濕的條件下進行,火災危險性不大。但漂白劑的制備中要使用氯氣等有毒氣體,遇明火易發生爆炸,因此,要注意防火防爆。
3.造紙工序的火災隱患
造紙的打漿、調料工藝基本是在帶水的濕潤情況下進行的,一般無火災危險性。但造紙中對機器要使用潤滑油,潤滑油具有易燃性,應注意其使用和保管。
紙張還需經整理、挑選、檢驗、打包等工序,方能出廠,在這些工序中因紙張及紙屑等具有易燃性,因而要注意防火。
二、紙類生產企業的消防安全措施
(一).原料堆場的防火安全措施
①原料堆場一般設置在城鎮的邊緣,并應處于企業、居民區全年風向最小頻率的上風側,消防車能夠到達的地方。場地應平坦,不積水,堆基要高出周圍自然地面30厘米。原料堆場與其他建筑物、鐵路、道路等應有防火間距。
②防止原料堆垛的自燃。原料進場之前必須檢查濕度,嚴格控制水分,要求稻草、麥秸、蘆葦的含水量不應大于20%;甘蔗渣的含水量不應大于50%,超過上述標準則不準上垛;應先用于生產,或曬干后再堆垛。
堆垛應成尖頂式,其長軸線方向應與當地常年主導風向平行。在草堆中部,順風向留出一層或兩層供散熱的通風道,定期檢查堆垛溫度。當溫度升至40---50℃時,應重點監視。對稻草堆垛,尖頂凹陷的堆垛,以及上垛已半年左右的堆垛,要特別注意測溫,發現溫度
升至60℃一70℃時,必須拆垛散熱,以防自燃。
③嚴格電氣管理。堆垛內應采用直埋式電纜配電;堆垛—上方不宜架設照明線路,照明燈桿(宜采用水泥桿)與堆垛最近水平距離應不小于燈桿高度的1.5倍;高壓線路不準通過堆場區;場內機電設備的配電導線,應采用絕緣性好、堅韌的電纜線;場內嚴禁拉臨時線路,生產必須使用時應經安技、消防部門審批,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用后應立即拆除;場內宜采用照明燈塔,并選用防塵燈、探照燈等帶有護置的安全燈具,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防火措施;嚴禁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場內電源開關、插座等,必須安裝在封閉式的配電箱內;場內的消防用電設備應按二級負荷供電。應采用單獨的供電回路,并在火災時切斷生產、生活用電時能保證消防用電。
④堆垛不得用鐵絲綁扎,以免遭受感應雷擊。堆場內嚴禁煙火。
(二).生產工序的防火安全措施
1、備料工序的防火措施
①原料進入切料機前,應把雜物清除干凈,并在設備進口處,安裝電磁報警裝置,防止鐵質雜物混入切草機。
②切草工序應設有旋風分離除塵器(室),對容易產生草塵的部位,如切草機草片出口,輸送膠帶,篩選機草片人口和出口,全部采用柜罩密閉。將大部分的草塵分離和收集起來,以免積存在機器、電動機的傳動皮帶和軸承上,因摩擦發熱而引起燃燒。每班均應清掃積存的碎草和草塵。
③各種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電氣安裝規程的規定,電動機照明設備和開關必須符合防塵防爆的要求。
④車間內嚴禁煙火。如維修設備需要進行焊、割作業時,必須經過嚴格審批,停止生產。落實防火措施,方可進行作業。
2、蒸煮工序的防火安全措施
漂白劑制備中使用有毒氣體氯氣,通氯氣應由專人操作,管道設備應該密閉。液氯鋼瓶間要敞開,并防止曝曬。氯氣有氧化作用,應與有機可燃物分開。在液氯鋼瓶間附近,應修筑一個帶有斜坡的生灰水池,當液氯鋼瓶發生泄漏,無法控制時,可以將它推人池中作緊急中和處理。
3、造紙工序的防火安全措施
①及時清掃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紙、損紙、紙毛、紙屑等可燃物,特別要注意機器底下地坑、軸承座、蒸汽管路和其他熱表面的清理工作。
②車間內嚴禁煙火。車間內如必須進行焊接、切割和用噴燈燎毛等作業,應經領導審批,落實防火措施,并有專人監護,才能進行。
③禁用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有機溶劑清洗設備。
④做好設備維修保養工作。各種軸承要調好間隙,保持潤滑系統正常,防止潤滑油滲漏,最好安裝軸溫報警裝置,防止火災發生。
⑤電氣設備、線路安裝除必須符合有關規程規定外,開關須有防護罩,日光燈必須有固定的罩殼。
第3篇 紡織生產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紡織生產企業是生產棉、毛、麻紡織品和絲綢的企業。根據生產原料的不同,可分為棉紡、毛紡、麻紡和絲織等生產類型。紡織生產的原料如棉、毛、麻、蠶絲等,纖維細小,與空氣接觸面大,容易燃燒。棉、麻等還有陰燃和自燃的特性。在生產過程中,不僅工序多,機械設備復雜,用電量大,有明火高溫作業,而且會排放出大量塵埃,在一定條件下會發生纖維粉塵爆炸,所以紡織生產企業的火災危險性較大。
下面就重點介紹棉紡織生產企業的消防安全。
棉紡織生產企業是以棉花或化學纖維為原料,運用開松、分梳、并合、牽伸、加捻、卷繞及織造,整理等加工手段,將分散的不規則的纖維加工成各類織物的企業。
一、棉紡織生產企業的火災危險性
1.生產原料具有可燃、自燃性
棉花是一種多孔隙的植物纖維,其主要成分是纖維素,含量達94:5%。這些纖維素都是碳水化合物,具有可燃的性質。由于棉花的纖維細小,又有許多孔隙,與空氣中氧的接觸表面大,孔隙內又含有空氣,因此哪怕碰上微小的火星,也能很快起火并迅速蔓延。棉花的著火溫度比木材低,木材一般在295℃左右,而棉花僅150℃左右,棉花的燃燒速度比木材快16—25倍以上。
棉花又能自燃。主要是因為它具有吸濕的特性,含有一定的水份棉花的導熱性很差,熱量散不出去,溫度便升高,引起纖維霉變酸敗,進一步分解氧化。于是,溫度愈來愈高,在積熱不散的條件下,在沒有外界火源和熱源的情況下會發生自燃,沾染油污的棉花就更容易自燃。
2.生產工藝過程中具有火災危險性
(1)沖擊摩擦產生火花。在清棉過程中,開棉和清棉使用的抓棉機、混棉機、開棉機、清棉機以及除塵等機械設備,由于轉速快、機械間隙小,如有堅硬雜物混入,或因機械零件失調、轉動部件缺乏潤滑等原因,就會摩擦發熱或產生火星,引起火災;梳棉機轉速高,隔距小,易因撞擊摩擦而起火;并條機的斷頭自停裝置失靈,造成卷羅拉、卷皮輥不能自停,棉纖維卷在皮輥或羅拉上,經高速摩擦2-3秒,就會發熱起火;織布車間機臺多,震動大,環境潮濕,常有電線外露和電源缺相現象。同時,一些設備的轉動部分、若轉動不靈活,往往導致摩擦生熱,引起火災;精紡用的錠子轉速快,一般在1500轉/分以上,易摩擦發熱。
(2)電氣火花引發火災。電氣裝置使用不當,會產生電火花而引起棉花著火;同時生產中較多地使用低壓電源,易產生電火花;紡紗過程中棉紗易繞在槽筒軸上。自動紡紗機機臺上雖然有安全電壓(一般為36伏)的導電軌道,但短路及接觸不良的電火花仍然是火災隱患。由于紡紗時操作不當,或是紡紗后未切斷電源,而被其它導電體觸及,造成短路打火,絡紗機開關觸頭與導軌鐵條間產生的火花過大,均能點燃附近因清潔不良積聚的飛花而起火。
(3)整理用的電熨斗及洗油跡的溶劑使用管理不當,往往會發生火災事故。
二、棉紡織生產企業的防火安全措施
1.清棉工序的防火技術措施
(1)清除雜質,杜絕隱患
①拆包時不得猛烈敲擊包裝用的鐵皮、鐵卡和鐵絲,以免打出火星。拆下的鐵皮等要及時清理,不得任意亂放。
②混棉時應少量、小塊混合,及時揀出原棉中的雜物。
③在進棉口輸棉簾子前,應完善金屬探測儀或磁鐵,清除鐵質雜物。
④在機械設備安裝、維修后,要嚴格清點工具,發現工具不齊,不準開車;拆下的小零件不得亂放,應放在專門的小盒子里。
⑤回花、再生棉在使用前必須經過檢查?;貤l應扯散使用,防止繞住機械軸頭導致發熱起火。
(2)機械間隙要準確,保證潤滑,防止沖擊摩擦生熱
①所有伸出部分的伸出距離和內部間隙必須準確,符合工藝規范,以免增加抓棉阻力,摩擦生熱而起火。
②所有零部件應緊固,以防松動,否則相互碰擊易產生火花。
③簾子部分除徑向隔距外,軸向位移也應嚴格控制,以防與墻板摩擦起火。
④吸棉除塵用的鼓風機,其葉片不得和機殼相碰,以免產生電火花,引起棉塵燃燒。
⑤機械的轉動部分要按時加油,保持轉動潤滑。
⑥軸承的油管要盡可能裝在明處,以便于加油,并且做到油眼清、油管通,使需油的部位都得到潤滑。為了防止油眼被堵塞因缺油摩擦而發熱,宜采用滾動油承和含油軸承、
(3)電氣設備必須安全可靠,防止產生電火花
①電氣路線和設備要符合防潮和防震要求;配電箱等應安裝在不易碰撞的地方,并應有防護裝置。
②電動機宜采用封閉式,進線必須有牢固的安全套管,皮帶的松緊要適中。
③電氣線路和設備應經常維修,及時清除積聚的飛花。伸縮輸棉管上裝設的電線,因長期皺折,絕緣層容易損壞,應經常檢查,發現損壞要及時更換。
(4)清除飛花,防止大量堆積
①應定期清除在車間和回風地道內的飛花和廢花,濾塵室容易起火應與車間隔離,發現火情時,必須立刻關掉風機,并到濾塵室檢查火情,及時撲滅。
②操作時,必須勤巡回,細觀察,排除軸承、打手、軸頭上卷繞的花絮、棉紗、棉條等。發現火苗應停止喂棉,繼續輸出,徹底予以撲滅,滅火后要檢查棉花內部有無陰燃現象,以免復燃。
③拆包間的原棉存放量,應在不影響生產的前提下盡量減少,并做到“先進先用”,防止原棉存放過久霉爛變質,發熱自燃。
④機動車輛進入拆包間時,必須安裝火星熄滅器。
⑤原棉和花卷不要靠近電動機、變壓器和電氣開關,以防被電氣火星引燃。
2.梳棉工序的防火技術措施
(1)必須保持刺輥與給棉板、除塵刀、錫林、大(小)漏底及錫林與蓋板、前后鐵板、道夫的距離。要防止松動移位,以免碰撞產生火花,引起火災。
(2)包針布前磨鐵胎時不應太重,同時,應裝隔離罩,防止火星飛出。
(3)磨針前應先清除針布的飛花,磨針不應太重,以免產生火星引燃飛花。
(4)采用斬刀剝棉的機臺,斬刀油應定期加油,防止滑動軸承缺油,摩擦發熱。
(5)金屬針布的碰焊、電烙和電焊接必須有專人操作和負責監督。
(6)操作時,應防止斷頭造成道夫返花與錫林卡住而摩擦起火。
清掃擦車要徹底,尤其是設備上的飛花應清掃干凈。
3.并條工序的防火技術措施
(1)并條機必須防止斷頭自停裝置的電線短路,自停裝置的吸鐵線應定期檢查、更換,防止鐵芯卡住或落下,造成吸鐵圈發熱起火。
(2)操作人員應加強巡回,發現自停裝置失靈,要及時處理,或安裝報警裝置,以防止羅拉繞花衣而導致摩擦發熱起火。
4.精防工序的防火技術措施
(1)細紗機軸承的安裝和加油可參照“清棉”工序。錠子為高速旋轉的部件,必須定期加油。
(2)錠帶斷裂后應立即更換,以免纏繞滾筒發熱起火。如已纏繞在滾筒上,應關車,等錠子停止旋轉后才能更換。
(3)滾筒脫焊時會爆裂,應經常檢修。
(4)落紗機導電扁鐵應經常除銹,電刷與導電扁鐵的接觸也應經常檢查,防止接觸不良,產生火花。電刷前后應裝小毛刷,以清除槽板上的飛花。擦皮輥電針在使用導電扁鐵時,應防止因接觸不良而冒火花。
(5)自動理管機運轉時,須防止筒管軋進入機內,導致摩擦起火。
(6)自動小電動機應經常檢查接線,謹防因清潔工作不當而使電線脫落或接頭外露,造成短路起火。
(7)細紗輔助部門使用的涂料和溶劑,必須由專人負責保管,存放在危險品倉庫。
5.漿紗工序的防火技術措施
(1)漿紗的附加劑中有強酸和強堿,要加強保管,現場存放不超天的用量,車間應保持良好的通風。
(2)烘筒式漿紗機的安全閥上嚴禁放置任何重物,以免加重負荷,造成安全閥失效。
(3)漿紗烘筒的構造、裝置和運轉,應符合鍋爐的有關規定和要求,保證安全可靠。
6.織布工序的防火技術措施
(1)織布車間的電氣線路的絕緣性能要好,電氣設備應注意維修保養。
(2)踏綜桿轉子(鑄鐵件)如果回轉不靈活,容易摩擦起火,應改用尼龍轉子。
(3)中心軸踏盤托架軸承、彎軸軸承和中心軸軸承等高速運轉部件,應保持轉動靈活,中心對準;運轉時不能缺油,以防摩擦發熱,點燃飛花。
(4)加強清潔工作,及時清除車肚飛花。
7.整理工序的防火技術措施
(1)驗布機、刷布機、折布機和打包機應保持運轉靈活修,軸承不能缺油。
(2)電熨斗應安裝指示燈和恒溫裝置。使用時應放在不導熱不燃燒的基座上,下班時應切斷電源,由專人收藏保管,鎖在不燃材料制成的箱子里,并嚴格執行個人、小組和車間三級檢查制度。
(3)清洗油跡的溶劑,如香蕉水、汽油,要少量領用,容器應加蓋,下班后應有專人負責鎖在專用箱子里。
8.濾塵設施和濾塵室的防火對策
濾塵設施和濾塵室內常有大量飛絮、棉塵,火災和爆炸危險性較大。
(1)濾塵室盡可能是單獨建筑,如與車間毗連,應有隔離設施。
(2)濾塵設施風道風口附近不可存在雜質,要做到鐵釘、螺帽等不準落地,嚴防被吸人風道,撞擊產生火花。吸到風道內有金屬撞擊聲,應立即認真進行檢查。
(3)濾塵設施和濾塵室內飛絮、塵埃必須及時清掃,不可大量堆積。發生火警時,必須立即關掉風機,并到濾塵室檢查火情。
第4篇 天然氣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一、 總則
(一) 本制度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二) 本制度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工作人員生命安全、公司財產及生產設備,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 本企業的消防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有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二、 防火安全的組織與機構
(四) 公司及各部門均實行防護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本公司防火責任人由經理擔任,部門、配氣站、安裝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部長、站長和班組長擔任。
(五) 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屬實,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門設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六) 各部門均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防在萬一發生火災及專業消防隊來到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勢蔓延或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的作用。
三、 消防安全職責
(七) 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八) 公司防火責任人和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分別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九) 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1、 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 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 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
4、 協助調查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十)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
1、 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
2、 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 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整改火險與事故隱患;
4、 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十一) 各部門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部門的防火安全措施。
(十二) 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四、 防火安全措施
(十三)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十四) 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結合崗位職責,做好防火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十五) 禁止在有火災隱患的場所使用明火,若特殊情況需要明火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公司相關的明火作業管理規定,遵守作業規程,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保證措施后方可動工。
(十六) 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定期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相應滅火應預案,并定期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十七) 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要按照公司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對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嚴格按章妥善管理。
五、 獎勵與懲罰
(十八) 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查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個人,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 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條件,促進了安全生產;
2、 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了安全;
3、 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的發生的;
4、 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的;
5、 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的。
(十九) 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拒不執行的部門或個人,應視情節給予處分和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處罰。
(二十) 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一)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
(二十二)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第5篇 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制
1.0 目的:
加強企業消防安全管理。消除企業的火災危害。增強企業的自防自救能力杜絕或減少重大特大火災發生,把經濟損失、人員傷亡控制在最低限度。
2.0 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3.0 內容
3.1 防火負責人職責:(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消防責任制)
a認真貫徹、遵守國家《消防條例》技術規范、標準,將消防工作納入企業經營、管理之內。
b主持消防委員會工作,指導職能部門和車間的消防工作,定期向職工報告消防工作。
c 組織制定本企業消防規章制度,督促和檢查貫徹落實。
d組織消防宣傳教育、考核效果。
e組織消防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
f消防設施建設與企業發展建設同步。
g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h發生火災時組織撲救,保護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i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報告工作,并接受監督。
3.2 安全主任(消防干部)職責
a組織實施安全規定和企業法人代表及防火安全委員會決定的消防工作。
b研究確定本車間火災危險點,制定控制措施。
c起草消防規劃、計劃規章制度、草案,提供領導審定。
d負責消防宣傳、檢查、整改等組織工作。
e負責消防器材配備、檢查、維修等組織工作。
f對違章、違法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g根據企業領導的指揮,及時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報告工作。
3.3 生產車間防火責任人職責
a建立健全本生產車間各級崗位責任制,督促落實。
b研究確定本車間火災危險點,制定控制措施。
c組織消防宣傳、檢查、整改火險等活動。
d領導本車間義務消防隊,維修消防器材。
e及時傳達上級關于消防工作的規定。并及時向上級報告工作情況。
3.4各部門防火責任制
3.4.1生產部門防火責任制。
a編制生產計劃同時編制消防建設項目,改善消防條件整改火災隱患。
b實施、檢查計劃時,同時檢查消防項目的實施、落實情況。
3.4.2工程技術部門防火責任制
a在編制工藝規劃、工藝守則、設計工藝設備時要考慮防火安全技術和措施。
b研究、開發新產品時有消防安全措施。
c在進行技術改造采用新工藝、新材料時,要考慮消防要求,采取相應措施。
d對生產工藝中存在的火災隱患,應配合有關部門積極整改。
3.4.3質量管理部門防火責任制
a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修訂和審查防火安全技術規程和消防制度,并負責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b參加企業防火檢查、負責審批重點部位動火作業手續。
3.4.4設備部門防火責任制
a制定機械、電器、動力設備技術操作規程時,應包括消防安全內容。
b新設備安裝前,必須進行嚴格的消防安全檢查,管道的設計和安裝必須符合消防規定。
c對引進的重要設備,應將其有關消防安全資料報安檢、消防部門備案。
d經常檢查設備的運轉情況,易燃易爆部位的設備要嚴格要求,不準帶病運行。
3.4.5動力能源部門防火責任制
a設計變、配電所時,要遵循有關防火規定。
b定期對用電設備、線路進行防火安全檢查,不準帶病進行。
c檢測、維修防雷設備,確保靈敏好用。
d設計、施工、維修消防供水系統,確保滅火用水的需求。
3.4.6供銷部門防火責任制
a有計劃、定量購入易燃易爆物品,并按規定分類存放,并將有關資料上報消防部門備案。
b嚴格貫徹執行易燃易爆化學物品規定和防火制度。
c嚴格貫徹執行《倉庫防火管理規則》的規定,做好各類物資儲運中的防火工作。
d加強對保管人員防火知識教育(持證上崗)。
3.4.7綜合辦公室防火責任制
a負責所轄下屬部門的防火安全工作。
b負責所轄下屬部門的用火、用電、用油、用氣等方面的防火工作。
c負責企業內職工生活區的消防安全工作。
3.4.8人力資源部門防火責任制
a對新入廠職工進行三級防火教育。
b對臨時工、入廠實習人員進行防火教育。
c與有關部門協商配備重點工種工人,并負責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d消防規章制度遵守情況,列入勞動紀律檢查的重點內容。
3.4.9安全部門(安全員)責任制
a組織實施上級和本企業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和消防辦法。
b收集、整理有關消防信息,掌握本企業消防工作綜合情況給領導當參考。
c起草消防工作計劃,各項消防工作進度。
d進行防火檢查、督促、整改火險隱患。
e組織宣傳教育,負責日常消防工作。
f參加火災事故調查工作,對有關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g督促和檢查各種消防設施配備和維修工作。
h組織、指導義務消防隊工作。
第6篇 內貿系統批發、零售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內貿系統(含商業、物資、糧食、供銷社,下同)批發、零售企業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結合內貿系統批發、零售企業的特點,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內貿系統消防安全工作實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和群眾監督”的管理體制。批發、零售企業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同時,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監督、檢查。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全國商業、物資、糧食部門和供銷社所屬的批發、零售商店(場)、交易市場(中心)。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批發、零售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對所屬企業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企業的法人代表是安全第一責任者,要切實負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為便于工作,應由一名副職分管消防安全工作。企業的各部門應設防火負責人,崗位設消防安全員。推行安全目標管理,實行逐級和崗位防火責任制。企業解決不了的重大隱患,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同時要加強防范。上級主管部門對反映的問題,應認真研究,切實加以解決。對企業本身和主管部門能解決的重大隱患而不解決導致火災事故發生造成嚴重損失的,要追究領導責任。
第五條? 大中型批發、零售企業均要建立安全防火委員會,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工作。500人以上的單位要配備專職防火干部,500人以下的可配備兼職防火干部。不足500人,但危險因素較大的單位,是否配備專職防火干部,由本單位自定。防火干部的變動應征得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報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
第六條? 企業必須建立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專職和義務消防組織,明確分工,實行責任區安全防火責任制,定期開展活動和演練。
第七條? 企業要建立周安全日制度,規定時間進行安全教育和三防技能訓練。開展安全普查,整改重大隱患。
第八條? 實行承包、租賃和引廠進店的企業要與承包、租賃和引廠進店的單位簽訂防火安全協議。協議中既要明確消防安全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又要明確安全措施、監督檢查和獎懲等內容。必須遵守本規定和有關消防安全法規,并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第九條? 企業防火負責人職責:
(一)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和有關規定,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各項防火安全制度,劃分防火責任區域,指定區域防火負責人,抓好防火安全責任制和落實各項安全制度;
(三)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業務技術知識培訓,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和滅火技能;事故隱患;
(三)熟練掌握本單位裝備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報警程序;
(四)發現火情,立即撲救,并及時報警。
第三章? 火源管理
第十二條? 嚴禁在柜臺、交易、堆貨場所、倉庫、禁煙區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第十三條? 經營化學品、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商品的商店(場),嚴禁安裝火爐和使用明火。使用電器必須符合防爆要求。經營一般商品的商店(場)內確需安裝火爐或使用明火時,必須經防火負責人批準,指定專人管理,落實防火措施,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火、電爐實行專人管理,周圍一米范圍內不得堆放可燃物,爐門前應設灰檔,熾熱灰燼必需用水燒滅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點,不準用汽油等易燃液體引火,不準靠近火爐烘烤衣物;
(二)火爐煙筒安裝要嚴密,并與商品、柜臺、貨架、電線及可燃屋檐、門窗、頂棚等保持一定距離,或用阻燃材料隔開;
(三)確需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需指定專人監護、清除周圍十米范圍內的可燃物,備足消防器材并采取防止火花飛濺的保護措施,作業結束后要認真檢查現場,防止留下火種;
(四)使用蠟燭、油燈照明時,要放置在安全地點,做到人離火滅。
第十四條? 批發、零售企業的倉庫和交易市場的堆貨區,應按國內貿易部發布的《內貿系統倉庫消防安全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五條? 使用鍋爐、爐灶、火炕、火墻、液化氣等,需經單位防火負責人同意,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建筑設計規范和安全規定,并指定專人管理。
第十六條? 設有辦公室、休息室、業務洽談室的批發、零售企業要加強對煙頭、煙灰、火柴桿的管理,堅持做到“吸煙三不落地”。要加強對電器設備的控制使用,做到人離電斷。
第十七條? 大中型批發、零售企業的電工房、木工房、廣告室和服裝、食品加工車間、修理部等,要根據其特點制定相適應的消防安全制度,明確防火負責人,落實防火安全措施。
第7篇 私營紡織企業消防安全現狀及管理對策
近幾年來,全國消防部隊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力度之大,專項消防監督抽查工作接連不斷;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迅猛發展,促進了經濟增長,活躍了市場經濟。筆者到基層工作期間發現,私營紡織企業消防安全管理令人擔憂,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必將會影響經濟的快速發展,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筆者根據在基層工作的經驗,淺談私營紡織企業消防安全現狀及管理對策,供同行參考。
一、私營紡織企業消防安全基本現狀
(一)“先天不足”,隱患多。筆者在開展消防監督抽查時發現,一些私營紡織企業的廠房、庫房大部分是自家的住宅改建而成,磚木結構,耐火等級低、防火間距不足、消防車道不暢、無市政消防水源等“先天性”火災隱患。由于當地政府在某種程度上出現“招商熱”,忽視了消防安全,更談不上履行消防審批程序,出現失控漏管現象。
(二)生產設備老,重效益。一些私營紡織企業使用的機器設備多數是大型紡織企業淘汰下來的陳舊落后的設備,安全性能系數低,沒有經過安全檢修仍在運行使用,故障多。同時,私營業主不能正確處理好發展與消防安全的關系,一味追求眼前利益,在購置消防器材和配置消防設施上不愿投資,誤認為是“聾子的耳朵—擺設”,造成其消防器材和設施嚴重短缺,很難滿足初期火災自救的需要。
(三)管理松散,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雖然一些生產車間或辦公場所墻上懸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業主并沒有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防火巡查,沒有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再加上“一把手”整天忙于談生意、跑業務,走南闖北,整天不在家”,因此,在消防安全管理上空擋行駛,即使有了制度也是形同虛設。
(四)廠房安全條件差,布局不合理。不少私營紡織企業使用的廠房沒有統一規劃,布局混亂,生產用廠房與倉庫之間沒有防火墻相隔,一旦發生火災容易火燒連營,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
(五)用火用電設備多,負荷大。筆者在檢查中發現私營紡織企業用電設備的保險盒內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或用電話線路代替照明線路的現象十分突出,用電設備長時間運轉,即使用電設備負荷大“保險死”難以斷開,極易造成電器線路短路引發火災事故。甚至在紡織車間內用爐火取暖,自欺欺人。
(六)道路窄,消防車道不暢。早在200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各項工作任務,在各級政府的重視下,雖然實現了“村村通公路、家家通電話”的目標,由于這些企業大部分置于郊區,在道路狹窄寬度不足3米的情況下,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車輛很難順利通行,耽誤了撲救火災的最佳時機,延誤了戰機,形成小火釀成大災。
二、私營紡織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對策
(一)統一規劃,嚴把消防審批關。作為消防監督部門要積極主動地與政府規劃等有關部門溝通,有條件的可以由政府牽頭,統一規劃,劃分范圍,興建廠房集中經營生產。同時,嚴把消防審批關,從源頭抓起,對于新建的私營紡織企業的建筑工程,必須按照《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消防法》等國家有關的消防法律法規的要求,認真履行審批手續。
(二)減少火災蔓延的因素,嚴把裝飾材料使用關。對現有的老廠房(庫房),要盡可能利用不燃材料進行改造,鋼架結構廠房應采取噴涂防火涂料的措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凡是使用可燃塑料布作為隔熱功能使用的要強行拆除,防止發生火災后蔓延迅速并產生大量有毒氣體,造成群死群傷亡人火災事故。
(三)開展消防宣傳進“企業”活動,提高紡織員工初期火災的自救能力。作為消防監督部門,要集中地點、集中時間大力開展消防宣傳進“企業”活動,指導企業業主和紡織員工會撲救初期火災、會使用滅火器、會報告火警、能組織人員疏散,從而提高火災的自救能力。
(四)加強用火用電的管理,嚴禁使用明火作業。從私營紡織企業發生的火災原因來看,因用火用電、設備線路老化短路引起火災事故的起數明顯上升;所以,管理好火源、電源或對老化的電器線路及時進行更換是私營紡織企業避免火災發生的關鍵。嚴格動火審批手續,因局部施工需要動火時,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必須共同采取措施,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和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
(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責任到人。作為企業業主要采取與各車間、班組等崗位簽訂《年度消防安全責任書》,制定措施,賞罰分明,使消防工作有人管、有人問,時時刻刻提高警惕,責任到人。
(六)加大監管和處罰力度,嚴把人情關。在私營紡織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上,消防部門要勤檢查、常督促,發現隱患限期整改,對于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改的單位或個人,堅決實行“三停”,加大處罰力度,對于因處罰前來說情的人員要一視同仁,以“罰”促管,教育他人,決不手軟。
私營紡織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關系到廣大私營企業主的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是確保當地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消防部門要積極采取強有力措施,文明執法、和諧執法,切實為私營紡織企業營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第8篇 通信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防火組織制度
第一條 建立由主管領導負責、相關部門領導參加的防火安全委員會,具體負責防火安全工作的組織規劃,協調本單位內部的防火工作,制定各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防火措施。
第二條 保衛部門是防火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保衛部門和未設保衛機構的單位,應配備或指定專(兼)職防火安全工作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監督防火安全責任制落實。
2、針對本企業的特點對員工進行防火宣傳教育,組織和指導義務消防隊員培訓和演練。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提出火災隱患整改建議,并督促整改。
4、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中的消防工程設計審核、設備(防火材料)選型及驗收。
5、負責消防設施管理,定期組織檢測、維護,適時進行設備報廢更新。
6、確定重點防火部位,建立健全消防檔案,制定滅火預案。
7、協助領導組織火災撲救,配合公安消防機關追查火因,處理火災事故。
8、做好其他有關防火管理工作。
第三條 各單位必須建立群眾性的義務消防組織,明確職責和任務,定期進行防火知識、滅火知識、疏散自救知識培訓和滅火演練。
第四條 根據不同部位,不同崗位的情況,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五條 針對通信火災發生的規律和特點,在員工中開展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定期進行防火知識教育和滅火技術訓練,開展群眾性的防火安全競賽活動。
第六條 員工必須掌握所在崗位的防火安全情況、崗位防火制度,熟悉消防設施的位置和功能,會報警,會疏散,會自救,會撲救初起火災。
第七條 對新員工做好崗前防火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
第二章 通信建筑的防火要求
第八條 通信樓應按防火規范和《郵電建筑防火設計標準》的要求設置防火區域分分隔。
第九條 通信機房與行政辦公用房,電話會議室不宜設在同一樓內;特殊情況確需設在同一樓內的應分層設置,不能分層設置的要有防火區域分隔;現有機房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隨機房改造逐步解決。
第十條 樓內電纜井和管道井應在每層樓板處用相當于樓板耐火極限的非燃燒體作防火分隔,井壁檢修門應采用丙級防火門。
第十一條 電纜井、管道井與與房間、走道等相連通的孔洞、地槽;已裝電纜的,其空隙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封隔;近期不使用的應用非燃燒材料封閉。
第十二條 中央空調通風管道穿越機房隔墻、樓板時,與垂直總風管交接的水平管道上應設防火閥門,通風管道的保溫應使用非燃燒材料。廢棄的空調管道應予拆除。
第十三條 通信機房禁止裝飾性裝修。不設吊頂,工藝上沒有特殊要求的不設活動地板,不得使用木地板、木墻裙、塑料壁紙、可燃窗簾等材料。機房內原有裝修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應拆除,一時難以拆除的,要定期進行阻燃處理,提高耐火等級,并隨機房改造逐步拆除。
第十四條 通信樓內設有營業室、會議室、行政辦公用房的,裝修應符合通信樓的耐火等級要求。
第三章 通信樓共用線路、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要求
第十五條 電氣設備、供電線路應由專職電工按照規范安裝。
第十六條 通信機房所有電源線應采用銅線,接頭處應安裝封閉接線盒。電力線不得在鐵釘上固定或用金屬絲捆扎。
第十七條 通信樓設計供電容量與用電量相適應,電力線截面積應與負載相符,不準超負荷運行。
第十八條 通信機房內禁止亂拉臨時電源線,必須使用臨時線,并采用雙護套線。禁止臨時線長期使用。
第十九條 電源線、信號線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調通風管道。
第二十條 電源線與信號線應分別敷設,如必須必須共同敷設時,電源線應穿金屬管或采用鎧裝線。
第二十一條 配電箱內不得堆放易燃、可燃雜物,閘刀必須使用額定保險絲,嚴禁使用銅、鐵、鋁絲代替。
第二十二條 開關、插座和照明器不得靠近可燃物,必要時應采取隔熱、散熱等保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 通信機房嚴禁使用齒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第二十四條 白熾燈、鎮流器等不應直接設置在可燃裝修材料或可燃構件上,白熾燈、距周圍可燃物應大于0.5米。
第二十五條 通信機房內嚴禁使用電爐(石英爐)等電熱器具,如必須使用要經主管部門批準,設專人負責,有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條 非閥控密封電池室及貯配室應采用防爆型燈具,不應設插座及開關,排風機應直接接入電源,開關一律設在室外。電池室內禁止明火和吸煙。
第二十七條 通信機房、高低壓配電室嚴禁堆放可燃材料。禁止攜帶食物進入通信機房和配電室,避免引入老鼠咬壞電纜。采取預防小動物進入的措施,防止造成電氣短路。
第二十八條 油機房與儲油間應分別設置,儲油量不得大于8小時用油量。
第二十九條 動力配電架要干凈整潔,無蜘蛛網塵土。電纜溝內線纜整齊無積水雜物,蓋板必須阻燃且不得擠壓電纜。
第三十條 應對長期通風的ups不間斷電源的發熱情況進行監視,防止長期連續工作發熱而引發火災。
第三十一條 通信樞紐大樓直擊雷防護應符合國家標準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的各項要求,應確保接閃裝置和引下線、避雷帶、接地連線裝置等電氣接觸良好。各連接點應做防腐保護處理,每年雷雨季節之前應對其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第三十二條 通信大樓的接地方式。應按部標ydj26—89的要求,采用通信設備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包括屏蔽接地和建筑防雷接地)共同合用一組接地體的聯合接地方式。
第三十三條 通信機房防強電侵入的保安防護裝置等定期測試與維護,保安裝置受到損壞的,動作遲緩不起作用的要及時更換。
第四章 消防設施、配置、維護
第三十四條 通信樓必須按防火規范和《郵電建筑防火設計標準》安裝火災自動報警、固定滅火裝置及相關的聯動設備。設有火災自動報警裝置和固定滅火等裝置的,宜設消防控制室。設區域火災自動報警器的,控制器應安裝在有人值班的地方。
第三十五條 縣級以上的通信建筑應在下列部位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一)通信電機室、電纜進線室;
(二)配電室、油機發電機室、空調機室;
(三)樓梯間及其前室、樓內主要走道、電梯機房;
(四)值班室、倉庫、休息室、會議室、營業室、辦公用房。
第三十六條 通信建筑中,下列機房應設固定式氣體滅火系統:
(一)國際電信局、大區中心、省中心和一萬路以上的地區中心的長途通迅機房、控制室和信令轉接室。
(二)二萬線以上的市話匯接局和六萬門以上的市話端局程控交換機房、包括控制室和信令轉接點室。
第三十七條 高層通信建筑內除按規定安裝固定式氣體滅火系統外,還應符合《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 可燃氣體易侵入的電纜進線間和使用可燃氣體的房間應安裝可燃氣體報警器,有條件的可將可燃氣體報警器納入火災報警控制系統。
第三十九條 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必須24小時有人值班,負責系統的管理操作和維護,值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設區域火災自動報警的應明確值班管理人員責任,并進行必要的培訓。
第四十條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的主要職責和任務。
(一)負責對各種消防控制設備的監視和運用,不得擅離職守,做好消防設施運行、報警、故障、維護監控記錄,并將有關資料存檔。
(二)熟悉本系統所采用消防設施基本原理、功能、熟練掌握操作技術,協助技術人員進行維修、維護、不得擅自拆卸,挪用或停用,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三)發生火災要進行確認,及時、準確啟動有關消防設備,正確有效地組織撲救及人員疏散,給領導決策當好參謀,并應直撥119向消防隊報警,各得遲報或不報,消防隊到場后,要如實報告情況,協助公安消防人員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調查火災原因。
(四)對消防控制室設備及通訊器材等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定期做好各系統功能實驗,以確保消防設施各系統運行狀況良好。做好交接班工作,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系統運行登記表和控制器日檢登記表。
(五)宣傳貫徹消防法規,遵守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完成各項技術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積極參加消防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
第四十條 根據消防法規設置消防給水,室內、外消火栓,消防泵要保持完好,定期維護保養和進行出水實驗,消火栓周圍處必須保持清潔,不得遮擋、埋壓、圍占。
第四十一條 根據《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相關標準合理送配滅火器,通信樓內除安裝固定滅火裝置的區域外,每層配備適量25-50kg推車滅火器。
第四十二條 滅火器應布放位置明顯,便于取用,并設有指示標志。應定期檢查、維護、更換,不得超過使用期限。
第四十三條 加強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消防設施維護是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建立健全消防設施檢查維護保養制度,制定維護計劃,定期維護。嚴格按照《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等消防法規,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消防設施檢查、測試及維護,填寫季(年)檢查登記表。
第四十四條 消防設施要專人負責維護管理,發生故障及時修復。建立健全維護檔案。
第五章 消防管理
第四十五條 多個通信企業合用通信樞紐大樓的,原則上按照產權歸屬確定防火安全管理責任。產權屬我公司的應與其他租憑單位簽定防火安全協議;產權不屬我公司的在做好使用范圍內防火安全管理的同時,應服從產權單位的統一管理;多個通信企業共同擁有產權的,可由幾家單位協商成立防火安全管理委員會,共同承擔通信樞紐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十六條 通信機房內嚴禁吸煙。
第四十七條 通信機房內不準堆放易燃可燃物品,不得作為倉庫堆料,必須放在機房的資料和少量備件應使用鐵皮柜保存。
第四十八條 要保持各部位消防通道暢通,不得在通道堆積雜物和易燃物品。
第四十九條 通信樓內嚴格禁止設置營業性舞廳、卡拉ok等文化娛樂場所及商店、飯店。禁止將房屋出租給非通信部門,改變其使用性質。
第五十條 不準在通信機房內進行設備清洗,不準使用汽油等燃液體擦試地板;必須使用汽油等少量易燃液體擦試設備接點時應不帶電的情況下進行,如必須帶電操作要有可靠的防火措施,剩余汽油等少量易燃液體不得在機房內保存。
第五十一條 通信樓內施工時,必須嚴格防火安全管理,實施審批制度,建設部門要與施工部門簽定防火安全協議書,并報保衛部備案。
第五十二條 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保衛部門必須接受當地公安消防機關、上級主管部門和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對提出的火災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認真進行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做好記錄,制定整改計劃,適時整改。
第六章 無人值守機房的安全管理
第五十三條 無人值守機房應安裝火災自動報警裝置,有條件的應采用早期火災自動報警?;馂淖詣訄缶目刂破鲬惭b在有人值班的地方,也可將報警信號并入環境監控網,實行二級監視。明確值班人員的責任,制定火災報警應急處置方案,報警后及時到現場處理,不得延誤。
第五十四條 無人值守機房內要切斷非生產電源,控制終端經濟要盡量遠離機架,非檢查測試時要關閉測試電源,確有困難的應關閉顯示器電源。
第五十五條 建立健全無人職守機房的巡視檢查制度,運行維護和保衛部門要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第七章 火災撲救
第五十六條 要認真制定通信機房滅火預案,定期進行演練,確保發生火災時,能夠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避免遇火慌亂,貽誤戰機。
第五十七條 通信機房失火、煙霧濃、毒氣大,為及時撲救火災和人員疏散,通信樞紐樓應配置2-3具空氣呼吸器,通信機房應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毒面具。
第五十八條 公司全體員工都有維護防火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和參加滅火的義務,發現火災時應立即報警,并組織進行撲救。當公安消防隊趕到時,要主動介紹情況,積極配合滅火工作。
第五十九條 火災撲滅后要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關查清火災原因。
第六十條 火災發生后要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即: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有關責任者未處理不放過。
第六十一條 發生火災后要立即做好恢復通信的準備,火災情況應及時向上級公司報告,重大以上火災24小時內向集團公司報告,不得隱瞞。
第六十二條 對認真執行防火規定,重視消防安全工作,防火措施得力,預防工作扎實有效的單位和個人,;對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對在撲救火災中,為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公司將給予獎勵。
第六十三條 對不重視消防安全工作,不認真履行消防職責,違反規則,造成重大火險事火災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責任人、發生事故的單位以通報批評,行政處罰和經濟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人刑事責任。
第9篇 股份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1 總則
1.1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江蘇省消防條例》,切實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減少和防止火災發生,保證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2 公司設立由主要領導和各分廠、部門領導參加的防火安全委員會;由董事長任主任,主管領導、保衛部門負責人為副主任,辦公室設在保衛部門。
1.3 公司消防工作,實行三級責任制,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責任人應對本部門內的消防安全負責,分廠、部門設立防火領導安全小組和義務消防組織。
1.4 公司各分廠、部門的義務消防隊,在公司防火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消防活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1.5 做好班日檢查,分廠、部門周檢查、全公司月檢查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分廠、部門對查出來的消防安全隱患,都要認真對待,及時組織整改。
1.6 組織群眾性的防火演練和“119”等消防宣傳教育活動,以提高廣大員工的消防實戰技能和消防意識。
1.7 根據獎懲辦法,及時獎勵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部門和個人,懲處違反消防制度(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
2 各級領導職責
2.1 公司防火委員會職責
2.1.1 貫徹執行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規定,根據本公司情況部署,檢查消防安全工作。
2.1.2 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2.1.3 組織有關部門對全公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并督促、整改消防安全隱患,參與公司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審核。
2.1.4 向上級消防管理部門匯報工作。
2.1.5 確定消防安全方面的重大獎懲。
2.2 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2.2.1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2.2.2 將消防工作與本公司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2.2.3 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批準消防安全制度的施行。
2.2.4 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時處理和督促落實消防安全隱患整改。
2.2.5 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2.2.6 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并制定符合本部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2.3 分管領導消防安全職責
2.3.1 在董事長的領導下,分管全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規章制度及上級指示和決定。
2.3.2 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對查出和發現的火險隱患等不安全因素,責令有關部門限期整改,對重大的火險隱患,必須及時進行研究,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并親自督促和掌握整改情況。
2.3.3 利用本公司的各種宣傳工具,用多種形式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以提高廣大員工的消防意識。
2.3.4 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做到有章可循,責任到人。
2.3.5 按有關規定設立義務消防隊,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保證安全通道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2.3.6 建立防火檔案,確定消防重點部位,設置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2.3.7 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定期舉行消防運動會,使全公司員工熟知本公司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搞好消防演練。
2.4 分廠、部門領導消防安全職責。
2.4.1 貫徹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負責本分廠、部門的消防工作。
2.4.2 對本分廠、部門的職工進行防火教育,維護保養轄區內消防設施,保證道路暢通。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部位,應控制存放數量。禁火部位不得擅自動火。
2.4.3 組織本分廠、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整頓不安全因素或火險隱患。
2.4.4 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活動,不斷提高防火、滅火技能。
2.4.5 定期向防火委員會匯報工作,凡發生火災事故,應協助人武保衛部門、安全生產部門調查,做到“四不放過”。
2.4.6 負責本分廠、部門的消防器材的保養,不準用于非消防工作上,滅火機藥水不足或用完時及時報人武保衛部門。
2.5 分廠、部門安全員消防安全職責。
2.5.1 協助分廠、部門領導做好本分廠、部門的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2.5.2 組織本分廠、部門職工學習與貫徹各項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精神,督促各班組做好防火工作。
2.5.3 經常向班組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對新進分廠、部門的職工,要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注意事項教育后,方可上崗操作。
2.5.4 維護保養本分廠、部門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保證疏散通道的暢通。
2.5.5 每天對本分廠、部門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對查出的火險隱患,及時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應向人武保衛部門匯報。
2.5.6 在本分廠、部門禁火區內需動火作業時,按有關規定,辦好手續后,方可進行動火作業,并派專人在現場進行監護。
2.6 班組長消防安全職責
2.6.1 負責本班組的防火安全工作,認真貫徹有關防火安全措施。
2.6.2 在組織安排生產作業時,負責向職工具體交待防火注意事項和安全操作規程。
2.6.3 檢查本班組轄區內的危險作業場所,做好相應的預防措施,確保生產安全。
2.6.4 經常向班組職工進行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在上班前、上班后、節假日前后,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匯報。
2.6.5 協助人武保衛部門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發生火災時要及時組織撲救,保護現場,協助上級機關調查火災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質和責任。
2.7 消防管理部門消防安全職責。
2.7.1 在公司防火安全委員會及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負責全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和消防器材管理工作,定期向公司防火安全委員會匯報防火工作情況,并提出消防工作的實施計劃。
2.7.2 每年對各分廠、部門的義務消防隊員進一次調整、充實,并定期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業務指導。
2.7.3 對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進行防火安全知識教育。
2.7.4 對重點禁火部位和禁火區的動火工作實施審批和監護,會同生產安全部門審批火爐、電爐的使用。
2.7.5 經常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對查出的火險隱患及時填寫整改通知單,并對整改的情況負責復查驗收。
2.7.6 發現重大火險隱患及時向公司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督促有關部門采取臨時緊急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2.7.7 公司發生火災時,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撲救,做好善后處理工作,保護現場,調查情況,分析原因,明確責任。
2.7.8 對防火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個人、班組、分廠、部門提出表揚和獎勵意見。對違反防火安全制度,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按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2.8 專職防火員消防安全職責。
2.8.1 在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
2.8.2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江蘇省消防條例》和各項防火規定。
2.8.3 鉆研消防業務知識,積極開展防火宣傳,在群眾中普及消防知識。
2.8.4 對電源、火源和化學危險物品,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2.8.5 管理義務消防隊伍,指導業務訓練和滅火演練,提高撲救能力。
2.8.6 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重大隱患及時上報。
2.8.7 做好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及換藥的更新工作。
2.8.8 做好建筑審核,確保新建改建擴建、裝璜項目符合防火要求。
2.8.9 發生火警、火災及時上報,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做到“四不放過”。
2.8.10 做好消防工作的檔案管理工作。
2.9 員工消防守則
2.9.1 切實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嚴格遵守各項防火規章制度。
2.9.2 各級防火責任人要經常組織、發動、依靠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檢查,杜絕火險隱患。
2.9.3 全體員工對消防工作要做到三懂(懂本崗位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會使用消防器材、會處理突發事故、會報警)、三能(能自覺遵守消防規章制度、能及時發現火情、能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之火)。要人人愛護消防器材,未經同意不得擅自動用。
2.9.4 分廠、部門區域內主要干道應保持暢通,消火栓、消防器材周圍不得堆物和作業。
2.9.5 重點要害部位和重點防火部位,要嚴格遵守保衛和出入制度。
2.9.6 發生火災要勇敢機智迅速撲救,報警電話:公司內部火警電話:2219,市內火警電話119。
3 辦公室消防安全制度
3.1 辦公室內不準使用火爐、電爐和其它電加熱器取暖,特殊情況須經人武保衛部門審批。
3.2 不得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辦公室。
3.3 辦公室內不準燃燒紙屑等物品。
3.4 吸煙應到指定地點,煙頭丟入煙缸內,嚴禁亂丟。
3.5 下班前或無人時應切斷電源,檢查火種,消除隱患,確保萬無一失。
4 建筑防火安全審批制度
4.1 新建、改建、擴建的施工項目,均要符合國家的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4.2 新建、改建、擴建的項目施工之前,須將施工平面設計方案報人武保衛部門及上級消防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4.3 施工項目竣工后,須經有關部門和人武保衛部門及上級消防部門檢查驗收后方可使用。
4.4 各分廠、部門一律不準任意搭設簡易建筑,必要時應報工程部門批準,經人武保衛部檢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4.5 建筑施工時,不得隨意拆除消防設施,壓蓋消火栓和動用消防器材。
5 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規定
5.1 施工現場燒焊時,要嚴格遵守焊工規定,高空焊接必須設專人保護。焊割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檢查現場,確保萬無一失。
5.2 在熬煉瀝青時,周圍不準堆放任何可燃物,使用的爐灶設專人看管,火滅人走。
5.3 在消火栓附近,不得堆放建筑材料,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5.4 施工結束時,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切斷電源,確保安全。
6 化學危險品的防火管理規定
6.1危險物品采購人員和保管人員應認真學習化學物品理化知識,掌握各類化學危險物品的性能和特點。
6.2非工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危險物品、易燃易爆的庫房。
6.3領料人員必須指定專人負責,經過安全培訓。
6.4庫房周圍嚴禁煙火和明火作業,確要動火需到保衛部門辦理動火審批,并有專人監護。
6.5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性質相抵觸的,應分類儲存,不得混裝、混放,嚴禁敲擊、滾動、暴曬、雨淋。
6.6儲存危險品的庫房應通風良好、防潮,電器線路符合防爆要求。
6.7嚴禁電瓶車入庫裝載清洗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
6.8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儲存、使用地點,必須配有充足的消防器材,并且有明顯的禁令標志。庫房夏季應適時用冷水噴淋。
6.9清洗汽油使用的分廠、部門,其庫房限放2天用量,禁止用于擦洗機械設備。做好廢汽油的回收工作,做到定人定點專管。
7 防火安全巡查制度
7.1 每月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員會組織對全公司的各分廠、部門和重點要害部位進行檢查。每周由人武保衛部門、生產安全部門組織對全公司進行防火安全檢查。每天由人武保衛部門對全公司進行防火安全巡查,并做好記錄。
7.2 各分廠、部門的安全員每天對本部門要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時上報人武保衛部門,并做好記錄。
7.3 人武保衛部門巡查內容為:
a.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b.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c.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d. 消防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e. 有無火災不安全因素。
8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8.1 凡新進公司的員工(包括農合工、臨時工等)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消防教育。
8.2 一級(廠級)安全消防教育的內容:
a. 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消防法令、法規和規定;b. 公司的性質、生產特點及本公司安全生產消防的規章制度;c. 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和防火、防爆常識等;d. 公司的安全規定和進公司內的安全注意事項;e. 典型事故及其教訓。
8.3 二級(分廠部門)安全消防教育的內容:
a. 本分廠、部門概況,生產及工作特點,注意事項;b.公司安全生產制度及安技操作規程;c. 安全設施、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d. 以往事故及其教訓。
8.4 三級(班組)安全消防教育的內容:
a. 本崗位的生產流程及工作特點和注意事項;b. 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c. 本崗位設備、工具的性能和消防器材、安全設施的使用方法;d. 本崗位事故教訓及危險因素、預防措施、應急處理的方法;e. 同時要做到“三懂三會”。
8.5 凡新進公司的員工都要進行安全消防考試,合格后逐級填寫在三級安全消防教育卡片,方可上崗操作。
9 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
9.1 制定各重點部位的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方案。
9.2 成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救護組。
9.3 發生火警火災事故后,采取一報警,二控制,三撲滅的原則。
9.4 發生火警火災后,采用正確滅火戰術和必要的輔助措施。
9.5 及時疏散現場人員,避免傷亡事故的發生。
9.6 每個員工在發現火警或意外突發險情時,應及時報警,任何人不得阻止。報警時盡量講清地點、單位、著火物質等情況。
9.7 火災撲救完成后,失火現場的清理工作須得到上級防火安全部門的同意后方可進行。
10 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10.1 經常檢查公司內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10.2 對損壞的消防設施及時更換。
10.3 消防栓每年進行兩次放水并添加黃油。
10.4 各分廠、部門配置的消防器材指派專人負責。
10.5 教育員工愛護消防器材、做到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
10.6 對發現漏氣或已空的滅火機及時更換。
10.7 未經人武保衛部門同意,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特殊情況除外。
11 隱患整改制度
11.1 對公司內存在的火險隱患及時整改。
11.2 對不能立即整改的火險隱患,及時上報人武保衛部門,并落實好防范措施。
11.3 火險隱患整改結束后,應由人武保衛部門對其整改的結果進行復查,復查合格后方可在火險隱患通知書上簽字歸案。
11.4 已到整改期限而沒有整改結束的火險隱患,分廠、部門應及時說明情況,上報人武保衛部門。
11.5 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險隱患,公司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出火險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11.6 涉及城市規劃而公司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公司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12 建立消防安全檔案制度
建立公司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管理情況檔案,其內容主要有:
12.1 消防部位基本概況和重點部位的情況。
12.2 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12.3 消防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
12.4 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配備情況。
12.5 各分廠、部門的防火領導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員的組織情況。
12.6 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12.7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預案。
12.8 火險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防火檢查、巡查記錄。防雷、防靜電等記錄材料。
12.9 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12.10 火災情況記錄。
12.11 消防安全的獎懲記錄。
13 消防安全獎懲制度
13.1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不論集體或個人,經群眾評議,領導審查批準,給予表揚或獎勵:
13.1.1 模范遵守防火制度,經常向職工群眾進行防火宣傳教育,成績顯著者。
13.1.2 發動職工以身作則,帶頭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成績顯著者。
13.1.3 積極學習消防知識,認真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成績顯著者。
13.1.4 及時發現火險隱患,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發生火災,有一定貢獻者。
13.1.5 在撲救火災中表現突出,奮不顧身搶救國家財產,有一定貢獻者。
13.2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給予教育、批評、行政警告、記過、解除合同等處分,情節嚴重后果惡劣的應追究刑事責任。
13.2.1 一貫違反防火制度,不聽勸阻者。
13.2.2 因麻痹大意,玩忽職守,違反防火制度而造成火災事故者。
13.2.3 已發現火險隱患,不積極采取有效措施,而造成火災或重大火災事故,有一定損失者。
13.2.4 非火災,擅自挪用或損壞消防器材者。
13.2.5 造成火災事故,隱瞞事故不報者。
13.2.6 擅自堵塞消防通道,對撲救火災帶來影響,造成一定損失者。
13.3 消防安全評比工作要結合年、月度的專項考核,及時表揚、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第10篇 燃氣企業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摘要:本文結合當前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對目前燃氣企業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分析,并就如何進一步加強燃氣企業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的對策,進行探討。
關鍵詞:燃氣企業 消防管理 存在問題 管理對策
燃氣企業經營的燃氣產品,具有易燃易爆的屬性。一旦發生火災會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人員傷亡,給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命財產帶來不良影響和損失。近年來燃氣火災爆炸事故也時有發生,因此燃氣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已刻不容緩。筆者結合工作實踐,就如何進一步加強燃氣企業消防安全管理談一些思考。
1、燃氣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1.1消防設施管理問題突出。消防安全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新技術不斷推廣應用,技術含量越來越高,應用也越來越廣。但消防技術在不斷應用中,許多企業的管理跟不上,特別是一些企業的值班人員對消防設施性能不熟悉、不了解,不懂得如何操作。
1.2企業員工流動性大,不熟悉單位內部消防設器材、設施使用,由于企業本身的經營狀況,單位內部員工流動性很大,從而出現了單位部分員工對基本的消防器材使用都不熟悉,部分員工甚至跟本不會識別和使用。這給企業內部安全管理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1.3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實,火災隱患不能得到及時排除。根據公安部61號令規定了企業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但是在實際當中,很多單位就沒有明顯的安全責任劃分,導致相關責任人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責任制,對單位內部消防器材、設施使用和運行狀況不熟悉,一些消防器材、設施的缺少必要的檢查和維護導致其不能正常運行的現象也很常見。
1.4企業效益差,消防投入逐漸減少。近年來,由于部分企業負擔加重,效益差,有的企業處于虧損狀態,消防投入隨之減少。此外,由于認識理念上的偏差,導致企業重效益、輕安全,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麻痹大意,于是出現了'三合一'等嚴重的火災隱患,隨時威脅著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1.5企業消防保衛干部被精簡或事業心不強。有的單位將消防工作與其它工作混在一起,歸屬混亂,職責不清,消防保衛干部待遇下降,等同于企業的一般工人;有的由于精簡人員,消防保衛干部面臨著嚴峻的競爭環境,因此,他們的積極性受到影響;有的現在雖然享受一定的待遇,但也往往一人身兼數職,消防工作難以正常開展。
2、燃氣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存在問題的整改對策
2.1要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明確各自責任。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實,對于存在的一些火災隱患就得不到及時的發現和糾正,可想而知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后果是不堪設想的。所以對嚴格按照公安部61號令規定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層層落實安全責任,使單位安全管理落實到個人,達到各個部門分工合作,各盡其責,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2.2加大投入,加強安全培訓力度。針對一些單位人員流動性大,單位臨時性員工較多的問題,單位要充分利用有利機會對這部分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單位在招收季節性人員之前就可以組織短期的安全培訓班,對一些基本消防器材、設施如滅火器以及消火栓的使用加以培訓,培訓合格后才允許其進行促銷活動。
2.3維護保養好消防設施,做到“四個到位”,即“設施、裝備、培訓、管理”四個到位。在消防設施方面,重點單位要嚴格按消防機構的審核意見施工,安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火栓系統,并應通過消防審核和驗收。在消防裝備方面,應按規范要求配備滅火器材和逃生器具,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須暢通無阻,并應按規范要求安裝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在培訓方面,單位要采取抓住重點,兼顧一般的做法,凡是重點崗位、重點工種、重要部門的負責人一定要先取得消防培訓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同時邀請消防機構的人員對全體員工進行消防培訓,熟悉消防器材使用的知識、逃生方法、疏散滅火技能。
2.4嚴格落實隱患整改“三不放過”原則。即“隱患不發現不放過、隱患不整改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要制定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對不能及時發現隱患或隱情不報者追究責任,并予以罰款。隱患整改制訂“火災隱患整改情況表”,記錄火災隱患檢查人員、部位、內容、處理情況,明確隱患整改期限和責任人,并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簽字。對存在重大隱患的或不能及時整改的,形成專題報告,提出具體的方案,并落實防患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燃氣企業應轉變消防監督管理理念,全面提高消防監督管理水平
嚴格執法是做好重點單位燃氣企業消防監督管理工作的關鍵,企業消防監督人員必須把服務意識的理念融入到消防監督檢查工作中,要改變過去工作的方式、方法,以熱情服務來改善對重點消防崗位監督管理的效果。對重大危險源、關鍵崗位等做好管控,并把具體的監管單位與監管責任落實到具體的人。消防監督人員要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建立消防安全重點監督檢查視頻資料檔案,消防監督人員在檢查單位時不能僅停留在看匯報材料上,要把被監督單位確實存在的隱患挖出來,指出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消防設施上的缺陷,使被管理者在事實面前心服口服,提高隱患整改率,并在檢查中既能發現一般問題,又能洞察深層次問題,既講究工作方法,又不失原則,既樹立了監管形象,又保障了單位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做好消防工作非一日之功,做好燃氣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只有堅持不懈,始終把握住消防安全單位這個責任主體,建立長效機制,落實各項制度,抓好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的有效運行,自覺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同時充分調動企業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才能構筑良好的消防安全屏障。
第11篇 淺談小型船舶修造企業消防安全管理現狀與對策
一、小型船舶修造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的現狀。
目前小型船舶修造企業多為私營企業和股份制企業,除國有大型造船企業外,消防安全管理較為規范,這類小型船舶修造企業在消防安全管理上存在問題較多,火災隱患突出,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企業管理層消防安全意識不強,管理者多為其他行業轉行過來的,在管理上重生產,輕安全,沒有按國家規范建立企業的安全管理機制,企業在條件不許可、機制未完善的情況下急切上馬,把經濟效益擺在第一位,造成消防安全管理上的空檔,消防管理不到位。
2、各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建全,這些小型船舶修造企業的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沒有建立企業各個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和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章制度,使消防安全工作無法落到實處,在企業中安全工作無章可循,直接影響企業安全工作的落實。
3、企業建筑和消防設施未經消防審核驗收投入使用,目前這類小型船舶修造企業的建筑、船塢、平臺、車間、倉庫及廠區內的消防設施在建設中未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更談不上驗收,在企業中先天性留下火災隱患。
4、電氣設施隱患突出。企業在建設時未經設計,自行安裝電器線路和設施,選用不合格的電器產品,在防爆地方未按規范要求安裝防爆設施,在企業工作時,隨意拉接臨時電線,留下隱患突出。
5、氣源設施不規范。這類企業在修造船中有大量的鋼材切割,在生產中需要大量的氧氣、乙炔氣,一些企業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自行裝置簡易設施進行溶解乙炔氣,用自制安裝的管道將乙炔氣輸送到作業點,并自行進行乙炔沖裝。若稍有不慎,極易造成火災、爆炸事故。
6、消防水源不足。這類小船舶修造企業多為沿海岸線而建,沒有消防水源的設施,雖在發生火災時能就地吸取海水在能撲救火災中發揮作用,但受潮汐影響,每天都有12小時以上時間無法取吸潮水。
7、員工安全素質低,流動性大。企業工作呈季節性,業務不飽和,企業為節約成本只招一些管理人員、技術骨干為固定工,其他人員隨企業的業務工作開展情況,而隨時增減。新到企業的員工都是臨時的,多則干了一、二個月,少則幾天,臨時員工沒有受過安全教育和消防培訓,沒有落實持證上崗,在工作中隨意操作極意造成安全隱患。
二、加強船舶修造企業消防安全管理的對策。
1、加強企業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的消防安全教育,通過培訓、宣傳等形式,提高企業的責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意識,要求他們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對企業進行管理,建立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為企業的安全工作奠定基礎。
2、依據《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在企業中建立健全各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崗位人員的消防安全職責,及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并在企業中實施,規范企業員工在安全工作中的行為規范,做到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在企業初建時,消防監督人員應提前介入,督促企業在選址、建設中應按《消防法》和《建筑設計規范》要求,應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并嚴格按照《建筑防火設計規范》的要求進行設計、施工。在峻工后須經消防機構驗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杜絕企業在選址和建設中留下火災隱患。
4、企業在建設和安裝時應經過有資質的設計部門對企業中的電氣路線進行設計,應購買合格的電氣設備和產品。在企業易燃易爆的場所,電氣設備應按要求安裝防爆設施。經常使用的臨時加工修造場所,應安裝固定的配電箱柜,以減少接拉臨時電線的概率,確保用電過程的安全。
5、企業要設立專門的化學危險品倉庫,分別儲存氧氣、乙炔氣、油漆等化學危險品,嚴禁自行簡易安裝乙炔溶解設施和制氧設施,嚴禁使用簡易自己安裝的管道輸送乙炔氣到工作點。在修理船舶使用氧氣、乙炔氣時,應按規定要求,使兩種氣體保持一定距離,禁止自行進行乙炔沖灌行為,在調劑和噴漆時要嚴格控制火源,以防燃燒爆炸事故發生。
6、此類企業雖沿江海而建,但隨著海水潮汐作用和枯水期,將發生消防水源不足的問題,在建立企業時應優先故慮到消防水源,應建造大容量的消防高位水池或水塔,以保證應急時消防用水,也可在修船平臺、船塢附近建設儲水池,以保證消防用水。
7、加強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企業在每項開業作業前應對員工開展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和企業操作規程的學習,使員工的安全意識得到提高,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能有效的杜絕火災事故的發生,對電氣焊等工種,持證上崗,同時企業管理人員到進行跟班、督促、檢查、防范與未然。
8、企業中應建立健全各級消防安全組織,建立企業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應根據企業的特點,每年組織一至二次火災撲救演練,提高企業的自防自救能力。
第12篇 物業企業消防安全管理人防火責任書
物業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防火責任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東莞市**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相關規定,為確保**步行街不發生火險和消防火險隱患,特制定此防火安全責任書,并確定閣下 ***先生為物業公司 消防安全管理人 級防火責任人,至閣下離職或調離本工作崗位時自行終止,具體職責如下:
1.擬定年度消防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3.在員工中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及演練;
4.協助一級防火責任人做好其他消防管理工作。
責任人簽署: 東莞市德信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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