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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考試題(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4-03 08:40:02 查看人數:79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考試題

      第1篇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考試題

      一、選擇題

      1.公路工程安全管理不包括(d)安全管理

      a 路基

      b 水上

      c 爆破

      d 綠化

      2.橋梁工程的安全管理不包括(b)

      a 基樁工程的安全管理

      b 路面工程的安全管理

      c 墩臺工程的安全管理

      d 塔身工程的安全管理

      3.土方工程的安全管理屬于(d)范疇

      a 橋梁工程的安全管理

      b 路面工程的安全管理

      c 隧道工程的安全管理

      d 路基工程的安全管理

      4.路基工程的各方面安全管理都包含了(abc)

      a 人

      b 機械

      c 環境

      d 資金

      e 合同

      5.某人在18m高空作業,其高空作業等級為(d)

      a 特級

      b 1級

      c 2級

      d 3級

      6.遇到(b)級以上大風、大浪等惡劣天氣,應停止水上作業

      a 五

      b 六

      c 七

      d 八

      7.在開挖土方過程中,開挖深度超過(a)時,其邊緣上面作業同樣視為高處作業

      a 2m

      b 3m

      c 4m

      d 5m

      8.在墜落可能的部位,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的位置,安全帶應(d)

      a 低掛高用

      b低掛低用

      c高掛高用

      d高掛低用

      9.使用輪胎式或履帶式吊車在船上進行打樁、起重作業時,必須先進行(a)

      a 穩定計算

      b試運行

      c天氣監測

      d機械檢查

      10.工地的小型油庫應遠離生活區(d)以外,并設圍欄

      a 20m

      b30m

      c40m

      d50m

      11.對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a),同時(a) 同時(a)

      a 設計、施工、投產

      b新建、改建、擴建

      c改造、設計、建成

      d設計、改造、施工

      12.爆破深度超過(b)m時,爆破作業必須使用電力起爆

      a 5

      b10

      c15

      d20

      1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施工單位在采用()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a 新技術

      b新工藝

      c新設備

      d新材料

      e 新工具

      14.我國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包括(abcd)

      a 企業負責

      b行業管理

      c國家監督

      d群眾監督

      e 個人檢查

      15.特種作業人員須經(a)合格取得操作許可證者,方可上崗。

      a 專業技術培訓考試

      b領導考評

      c文化考試

      d相關部門考試

      二、[案例2b323025]

      1.背景

      項目部認為開挖深度小,所以對基坑頂周圍未做任何處理。為了方便開挖出的土方原處回填,項目部在開挖的溝槽坑邊緣lm以內進行堆土。施工中出現土質不穩現象,并有少量地下水涌出。為了趕工期,現場技術人員要求大家戴好安全帽,繼續開挖作業。當天晚上,地下水大量涌出,造成邊坡跨塌,將已開挖出的50m的溝槽部分填埋,并將2名看守工地的工人埋在土體下,經過多方努力,第二天早上才將兩工人救出,在送往醫院的途中死亡。

      2.問題

      (1)根據背景材料,分析該改造丁程的土方開挖是否屬于高處作業說明理由。

      (2)分析背景中施工單位的錯誤做法,并予以改正。

      (3)背景:l,的質量事故屬于哪一類對于該質量事故,施工單位提交的書面報告應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3.分析與答案

      (1)是屬于高處作業。因為開挖深度超過2m時,特別是在街道、居民區、行車道附近開挖土方時,不論深度大小都應視為高處作業。

      (2)1)末按照高處作業的要求設置安全設施。正確的做法:在溝槽周圍設置警告標志和高度不低于1.2m的雙道防護欄,夜間還要設紅色警示燈。

      2)開挖出的土方堆放位置不正確。正確的做法:在開挖的溝槽坑邊沿lm以內不許堆土或堆放物料。

      3)開挖中遇地下水涌出未做處理。正確的做法:先排水,后開挖。

      4)施工中遇土質不穩,有發生坍塌危險時,仍然繼續施工。正確的做法:暫停施工,撤出人員和機具。

      (3)屬于三級重大質量事故。

      書面報告應該包括:

      1)工程項目名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造成工程損傷狀況、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

      第2篇 高速公路工程建設安全管理措施研究

      公路建設事業是關系著我國經濟發展的重要事業,自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國就積極大力發展公路建設,至2008年為止,我國的高速公路的里程為6萬km,在世界高速公路里程排名第二,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不斷推進,現代化進程不斷發展,我國高速公路建設不僅為經濟的全面騰飛做出了舉世矚目的貢獻,而且在改變人們生活水平,加強國內交通運輸,工業產業化布局等多方面都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我國高速公路建設事業發揮作用的同時,高速公路建設中安全管理的問題也日漸在工程管理中至關重要。由于高速公路建設自身的范圍廣的特點,在工程施工中需要人員數量過大,因此其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時有發生,社會對工程施工的安全也更加關注。

      一、現階段我國告訴公路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1、施工隊伍安全管理水平較低、人員綜合素質差

      由于我國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管理起步較建筑業晚,從規范性的管理上也要落后于建筑業,再加上公路工程最初的建設項目多以道路為主,涉及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類別相對較少,使得長期以來在工程現場形成了重生產、輕安全的情況。加上安全管理人員對各類安全技術標準和規范也不了解,這也直接導致了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檢查起不到有效作用,使得安全事故隱患不能立即消除或制止,最終導致了安全事故的發生。

      2、施工項目在機構設置上比較薄弱。

      隨著國家相關法規的出臺,許多項目已經設置了安全管理部門。但是也存在個別現象,由于受傳統觀念的影響,為了追求資金投入的最小值,從組織機構人員配備上忽視安全生產,沒有按要求設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或是沒有為安全管理人員開展工作提供必須的資金保證和人力物力支持,使得安全管理部門起不到應有的作用,其存在的意義僅僅是為了應付上級主管部門,從而項目內部的安全教育工作很難執行,根本起不到安全管理的作用。

      3、施工隊伍安全管理的意識匱乏

      專職安全員的設置是對工地現場安全管理的一種保證。一些工程項目安全員多是臨時上崗,既不具備上崗證,也缺乏必要的安全專業技能知識,所憑借的僅僅是以往的現場施工管理經驗。無法做到及時發現、匯報和排除安全隱患。施工企業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缺乏系統性培養的考慮,忽視上崗培訓的重要性。企業對外聘民工更是招之即來,來之即用,無從談起持證上崗和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培訓。

      二、高速公路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的重點內容

      高速公路工程建設作為直接關系著我國經濟發展與人們生活水平的基礎性設施建設,在整個施工的程序及工程管理內容上都是十分重要的。整個施工程序不僅要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標準和當地交通部門的項目要求,而且還要在內容上符合國家的發展戰略,不僅要遵循可持續發展及以人為本的價值觀,而且要從有助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角度來規劃施工的相關內容,高度重視安全管理。

      1、工程建設要遵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依法辦理相關法律手續,對施工中使用的危險性物品及措施要確保符合國家相關安全規定,而且要明確各崗位及部門之間的安全配合與責任分工,做到安全問題,人人有責。

      2、對工程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在專業技術上要進行培訓

      加強建筑安全工作培訓,確保參與工程建設人員在技術上和安全觀念上都有一個明確的認識和技術上的保障,做到安全管理,安全施工。

      3、對工程中重點環節的施工的安全問題要重點管理

      例如隧道、橋梁施工和高坡施工等危險系數比較大的施工,工程施工部門應對其指定具體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并需要對其進行嚴密的審查和認真落實。

      4、建立完善的緊急救援體系和獎懲制度

      不僅要有完善的救援方案和相應的救援器械,而且要定期組織施工人員進行救援演練,加強施工人員的應急救援技能掌握,確保在施工中出現緊急事故的時候,能迅速做出救援,降低事故危害程度,方式事故擴大化,將損失降到最小。另外,對安全問題管理較好的組織部門要進行適當的獎勵,形成有效地獎懲體制,按時考評。

      三、當前公路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對策

      隨著我國高速公路安全管理體系的不斷完善,相關的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的有效管理模式和方法也在不斷形成。最好依法監督、安全管理,在當前社會經濟突飛猛進發展的背景下,具有更加重要的作用。

      落實參建各方安全責任,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監管體系

      在當前公路工程安全管理中,要貫徹落實參建各方的安全責任問題,完善工程安全監管的體系。從建設單位開始,包括項目業主、監理等生產經營活動中必須對工程安全負責,參建各方要建立完善的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做到安全和生產,兩手抓,兩手硬,積極貫徹,“安全第一,防治為主”的總方針,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按要求對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有效管理,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監管體系。

      第3篇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高速公路第*合同段的施工安全管理,確保施工安全,結合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凡從事本工程施工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細則。

      第三條:質量安全科具體負責施工安全的管理和監督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安全隱患及事故有權向質量安全科建議和投訴。

      第四條:施工安全目標:無重大傷亡和質量事故,重傷率不超過0.3%、輕傷率不超過3%。

      第五條:施工安全管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施工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第二章 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

      第六條:**項目部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組長,項目總工程師、項目副經理為副組長,分管工程的副經理、副總工及各科室科長、協作單位主管為組員的施工安全委員會,并設三個施工安全小組,由分管工程的副經理、副總工擔任小組長。各協作單位設不少于兩人的專職安全員。

      第七條:組長安全崗位職責:

      1、對全體官兵及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2、貫徹執行國家和業主、部隊與監理發布的施工安全規定、規程以及施工規范。

      3、正確處理安全與施工、安全與質量、安全與進度、安全與效益的關系,確保施工安全。

      4、支持安全員的工作。每月組織一次施工安全大檢查,針對主要安全問題,主持安全事故分析會,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妥善解決。

      第八條:副組長安全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業主、部隊與監理發布的規定、規程、安全措施,并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檢查落實情況,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2、協助項目經理召開安全事故分析會,提出安全技術處理方案。

      3、主持項目安全計劃工作。主持重要項目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支持安全員的工作,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第九條:項目部安全員職責:

      1、參與項目部召開的安全事故分析會,提出安全技術處理方案。

      2、對施工隊安全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隨時檢查施工隊的安全制度、措施執行情況,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予以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3、制定施工安全措施,統計安全事故,定期向項目部安全委員會匯報。

      第十條:施工隊安全員崗位職責:

      1、貫徹執行項目部的各項安全規定及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2、對操作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予以制止,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3、負責安全用品的發放和保管,隨時檢查安全用品的穿戴情況。

      4、發生安全事故后,應及時向項目部安全員匯報。

      第三章施工安全措施

      第一節 施工準備安全措施

      第十一條:施工現場應具備防洪、防爆、防污染的安全設施,必要時應設立安全標志。

      第十二條:在通車道路上測量時,必須有專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

      第十三條:在接近高壓線操作時,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其安全距離為:10kv以下不得小于1m,20-35kv不得小于1.5m,44kv不得小于2m。

      第十四條:構件預制廠、攪拌站,由技術人員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經項目總工程師審核,項目經理批準后實施。并有自備電源,以免因電網停電造成工程損失和出現事故。自備電源和電網之間要連鎖保護。

      第十五條: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在工作中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將機械設備交給無本機種操作證的人員操作。

      第二節 路基施工安全措施

      第十六條:砍伐樹木應按預定方向傾倒,要在樹木下部倒樹方向砍一剁口,其深度為樹干直徑的1/4,然后再從剁口上邊緣的對面開鋸,最后應留2-3cm安全距離,砍伐樹木時應設立警戒。

      第十七條:拆除結構物前,應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先將與拆除物有連通的電線、水、管道等切斷,并在四周危險區域內圍設安全護欄,拆除工序應自上而下,先外后里,嚴禁數層同時作業。

      第十八條:開挖土方的操作人員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橫向間距不小于2m,縱向間距不小于3m,在靠近建筑物、電桿及各種地下管線附近挖土時,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九條:挖掘機作業安全。作業時,應保持水平位置,鏟斗工作沒結束時,不準旋轉大臂和走車。進行裝車作業時,鏟斗應盡量接近車箱,但不得碰撞汽車的任何部位;汽車未停穩,司機未離開駕駛室時,不準裝車;鏟車裝車升降時不能過猛。挖掘機司機離開駕駛室時鏟斗應放落在地面上。

      第二十條:推土機作業安全。在斜坡上推土時,先推土填平工作場地;坡道行駛時,要低檔前進,并不得換檔,也不準空檔滑行;橫向行駛坡度不得超過10度。溝槽邊沿作業時,刀片不能超出溝槽邊沿,并且要有專人指揮。在電桿附近推土時,電桿周圍保留一定的距離,保證電桿的穩定。兩臺以上推土機在同一現場作業時,前后距離不得小于8m,左右距離不得小于1.5m。工作結束時,將機械停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放下刀片,鎖好門窗。

      第二十一條:平地機作業安全。平地機行駛前方不得有堅實障礙物和人員行走或站立。轉彎或調頭時用最低速度,下坡時不得用空擋滑行;行駛時必須將刮刀片升到最高位置,并將其斜放,兩端不得超出后輪外側,作業后停放于平坦安全的地方,并拉上制動器。

      第二十二條:裝載、鏟運機作業安全。作業時禁止任何人上下機械或傳遞物件,行駛時用低速檔,并不得進行鏟斗升降和翻轉動作,嚴禁用鏟斗載人。兩臺以上機械在同一場地作業時,應保持不小于5m的作業距離。上下坡道時應低速行駛,中途不得換檔,行駛坡度不得大于6度。在坡道上不得進行維修保養作業,不得進行轉彎、倒車和停車,車在坡上熄火時,將鏟斗落地,制動牢靠后,再啟動行走。

      第二十三條:壓路機作業安全。作業時,需人工清除碾子上的粘物時,清理人員要站在兩旁;禁止正面跟進,壓路機工作時速不得大于5km/h。兩臺以上壓路機在同一場地作業時,前后間距不得小于5m,左右不得小于1.5m。坡道上下不得縱隊行駛。作業中不得對其進行擦試維修。作業后應將壓路機停放在平坦堅實的地方,不得停放在土路邊緣及斜坡上或防礙交通的地方。

      第二十四條:自卸汽車作業安全。作業時,必須按規定噸位裝載,不得超載、超高,駕駛室內不得超額坐人,翻斗內嚴禁載人。裝土時拉緊手閘,裝載均勻,不得偏載。卸料起斗時,停卸地點必須平整堅實,并應有專人指揮,應檢視上空有無電線,防止掛斷。卸料后及時將大廂放下后方可行走,通行時縱坡不超過20%,橫坡不得超過6%。行駛速度低于30km/h。

      第三節 路基石方爆破作業安全措施

      第二十五條:爆破器材應嚴格管理,必須實施實銷實報,剩余的爆破材料必須當日退庫,嚴禁私自收藏,亂丟亂放。更不得用爆炸物品炸魚、炸獸。發現爆破器材丟失、被盜要立即報告,等待調查處理。

      第二十六條:作業人員在保管、加工、運輸爆破器材過程中,嚴禁穿化纖衣服。使用電雷管時,作業人員應關閉手提電話及其他通信設備。

      第二十七條:爆破器材應由專人領取,炸藥與雷管嚴禁由一人同時搬運。電雷管嚴禁與帶電物品一起攜帶運送。爆破器材運送,應避開人員密集地段,并直接送往工地,中途不得停留,并不得隨地存放或帶入宿舍。

      第二十八條:超過5m的深孔不得使用導火索起爆。

      第二十九條:裝炮工作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裝藥前應對炮眼進行驗收和清理;對剛打成的炮眼應待其冷卻后裝藥,濕炮眼應擦干后才能裝藥;

      (2)嚴禁煙火和明火照明;無關人員應撤離現場;

      (3)裝藥時用木質炮棍裝藥,嚴禁使用金屬器皿裝藥;深孔裝藥出現堵塞時,在未裝入雷管、起爆藥前,可采用銅和木制長桿處理;

      (4)裝好的炸藥包和硝化甘油類炸藥,嚴禁投擲或沖擊;

      (5)不得采用無填塞爆破(擴壺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塊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搗固直接接觸藥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沖擊起爆藥包,也不得在深孔裝入起爆藥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填塞炮眼時不得破壞起爆線路。

      第三十條:爆破工作必須有專人指揮。確定的危險區邊界有明顯的標志,警戒區四周必須派設警戒人員。警戒區內的人、畜必須撤離,施工機具應妥善安置。預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號有明確的規定。

      第三十一條:導火索起爆應采用一次點火法點火,其長度保證點完導火索后人員能撤至安全地點,但不得短于1.2m。不得在同次爆破中使用不同燃速的導火索。

      露天爆破,一人連續點火的導火索根數不得超過10根,嚴禁使用明火點燃,嚴禁腳踩和擠壓已點燃的導火索。

      多人同時點炮時,每人點炮數應大致相等。必須先點燃信號管,信號管響后無論導火索點完與否,人員必須立即撤離。

      信號管的長度不得超過該次被點導火索中最短導火索長度的1/3。

      第三十二條:爆破時,應點清爆炸數與裝炮數量是否相符。確認炮響完并過30min后,方準爆破人員進入爆破作業點。

      第三十三條:電力起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在同一爆破網路上必須使用同廠、同型號的電雷管,其電阻值差不得超過規定值(控制在±0.2ω以內);

      (2)爆破網路主線應絕緣良好,并設中間開關,與其它電源線路應分開敷設;

      (3)必須嚴格檢查主線、區域線、端線、電源開關和插座等的斷通與絕緣情況,在聯入網絡前各自的兩端應短路。

      (4)爆破網路的聯接必須在全部炮孔裝填完畢,無關人員全部撤至安全地點后進行;聯接由工作面向起爆站依次進行,兩線的接點應錯開10cm,接點必須牢固,絕緣良好;

      (5)用動力或照明電源起爆時,起爆開關必須放在上鎖的專用起爆箱內,起爆開關箱和起爆器的鑰匙在整個爆破作業時間里,必須由爆破工作的負責人嚴加保管,不得交給他人;

      (6)裝好炸藥包后,必須撤除工作面的一切電源;雷雨季節應采用非電起爆法。

      第三十四條: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須確認已經解除警戒,作業面上的懸巖危石也經檢查處理后,清理石方人員方準進入現場。

      第三十五條:撬動巖石必須由上而下逐層撬(打)落,嚴禁上下雙重作業,不得將下面撬空使其上部自然坍落。撬棍的高度不宜超過人的肩膀,不得將棍端緊抵腹部,也不得把撬棍放在肩上施力。

      第三十六條:抬運石塊的鐵鏈或繩索應理順并拴牢,抬運時應同起同落,步調一致。

      第四節橋涵施工安全措施

      第三十七條:橋涵施工前,應對現場、機具設備進行安全防護,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第三十八條:跨318國道立交橋、人行天橋施工時,應采用滿膛式支架封閉并布設安全網,并與施工協作隊簽訂安全協議。

      第三十九條:開挖基坑時,如對臨近建筑物、臨時設施、地下管線有影響時,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基坑開挖視土質情況放坡,挖掘機等機械在坑頂進行挖基時,機身距坑邊的安全距離不小于1.0m,基坑外1.0m范圍內不準堆放材料和機具,基坑周圍松動的土石塊隨時清除干凈,防止墜落傷人。

      第四十條:人工挖孔時,對孔壁的穩定及吊具設備等,必須經常檢查。孔頂出土機設自動鎮定裝置并有專人管理,設置高出地面的圍欄,孔口不得堆積土渣及機具,作業人員的出入,應設常備的梯子,夜間作業懸掛示警紅燈,挖孔暫停時,孔口設置罩蓋及標志。孔內挖土人員的頭頂部設置護蓋,取土吊車升降時,挖土人員在護蓋下面工作。挖孔人員下孔作業時,先用鼓風機將孔內空氣排出更換,二氧化碳含量超過0.3%時,采取通風設施。經常檢查孔內的氣體情況。人工挖孔深度超過10m時,采用機械通風。

      第四十一條:墩臺施工前必須搭好腳手架及作業平臺,并在平臺外側設欄桿,作業人員配備保險繩、安全帽和安全用具。作業人員在上下墩臺時,應走專用通道,禁止沿腳手架爬行。吊車升降應設專人指揮,落斗前,下部的作業人員必須躲開,不得身倚欄桿推動吊斗,嚴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腳手架。

      第四十二條:構件預制廠的安全防護。操作開動振搗器的人員要配戴安全防護用品,配電箱的接線應使用電纜線。巡查和輔助人員工作時,必須穿戴合格的勞保用品。作業中如發現故障需要檢修時,必須切斷電源,開關加鎖,在有人監護的情況下進行。道路出入口、易燃易爆物品、重要安全裝置處要懸掛安全警告標志和完好的消防器材。澆筑梁板混凝土時,作業人員應在工作平臺上,平臺臨邊要設護欄防護。

      第四十三條:張拉預應力鋼絞線前應檢查張拉設備、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的要求,其張拉作業平臺、拉升機支架要搭設牢固;平臺四周加設護欄。壓力表按規定周期進行檢查,油泵操作人員要戴防護眼鏡。張拉時千斤頂的對面及后面嚴禁站人,作業人員應站在千斤頂的兩側。

      第四十四條:起重機作業安全。起重機作業時,工作場地應平整、堅實,并有排水措施;起重回轉半徑范圍內不得有障礙物。夜間作業要有充足的照明設備。起重機操作人員和信號指揮人員必須密切配合,指揮人員必須熟悉所指揮的起重機械的性能,被吊物的實際重量;操作人員必須執行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起重作業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員停留或通過;無論何種情況,嚴禁用起重設備吊運人員。吊掛位置點要選在適當處或在標明的位置上,鋼絲繩與被吊物的夾角應大于45度。使用的鋼絲繩必須有制造廠的質量合格證,鋼絲繩的規格、直徑、強度,必須符合該型起重機的要求;卷筒上的鋼絲繩應連接牢固,排列整齊,放出鋼絲繩時,卷筒上必須保留三圈以上;鋼絲繩不得打環、打結、彎折和有接頭。

      第四十五條:攪拌站作業安全。攪拌站應按設計要求,安裝在具有足夠承載力、堅固、穩定的基座上。操作處應設作業平臺及防護欄桿;攪拌站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絕緣良好。機械設備外露的轉動部分,應設防護裝置。攪拌站的機械設備安裝完畢后,要檢查離合器、制動器、升降器是否靈活可靠,軌道滑輪是否良好,鋼絲繩有無斷裂或損壞等,并經試轉,全部機械達到正常后,方可作業。

      第四十六條:平板拖車作業安全。平板拖車運輸,時速宜控制在5km/h以內,簡支梁的運輸,除在橫向加斜撐防傾覆外,平板車上的擱置點必須設有轉盤。平板拖車運輸構件時,除一名駕駛員主駕外,必須指派一名助手,協助瞭望,及時反映安全情況和處理安全事宜。平板拖車上不得坐人。重車下坡應緩慢行駛,同時避免緊急剎車。駛至轉彎或險要地段時,應降低車速,同時注意兩側行人和障礙。裝卸車應選擇平坦、堅實的路面為裝卸地點。裝卸車時,機車、平板車均應剎閘。

      第四十七條:架橋機安裝構件時,應符合下列規定:

      (1)架橋機組拼(或定型產品)、懸臂牽引中的平衡穩定及機具配備等,均應按設計要求進行;

      (2)架橋機就位后,為保持前后支點的穩定,應用方木支墊。前后支點處,還應用纜風繩封固于墩頂兩側;

      (3)構件在架橋機上縱、橫向移動時,應平緩進行,卷揚機操作人員應按指揮信號協同動作;

      (4)全幅寬架橋機吊裝的邊梁就位前,墩頂作業人員應暫時避開;

      (5)橫移不能一次到位的構件,操作人員應將滑道板、落梁架等準備好,待構件落入后,再進入作業點進行構件頂推(或牽引)橫移等項工作。

      第五節防護、排水施工安全措施

      第四十八條:砌石工程必須自下而上砌筑,抹面、勾縫作業必須先上后下。

      第四十九條:構筑物砌筑時,每天砌筑高度不宜大于1.8m,相鄰兩段砌筑高差不宜大于1.2m,砌筑作業面應水平增長,保證砌體的整體強度。

      第五十條:砌體高度超過1.5m時,應搭設作業平臺,高度超過2.0m時,應搭設垂直運輸設施和腳手架,架上作業時,架下不準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時下面有人。

      第五十一條:石料裝卸運輸過程中,防止超載和遺灑,搬運時要量力而行,防止砸傷;正在砌筑的擋墻上,石料堆放不能超過2層,距擋墻邊1.0m范圍內不準堆放石料。片石改小,不得在腳手架上進行。

      第五十二條:砂漿輸送泵作業

      (1)輸送管道各接頭應連接牢固,并設有牢固的支撐,盡量減少管道長度和彎管數量,管道上不得加壓或懸掛重物;

      (2)作業前應空運轉,在確認旋轉方向正確、電路開關、傳動保護裝置及料斗濾網齊全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

      (3)運轉正常后,方可向泵內注入砂漿;砂漿泵須連續運轉,短時間不用砂漿時,應打開回漿閥使砂漿在泵內循環運行;如停機時間較長時,應每隔3-5min泵送一次,使灰漿在管道和泵體內流動,以防凝結、阻塞;

      (4)工作中隨時注意壓力表指針是否正常,檢查球閥、閥座和擠壓管有無異常,如發現漏漿應停機修復后方可繼續作業;

      (5)因故障停機時,應打開泄漿閥使壓力下降,然后再排除故障;砂漿泵壓力未降到零時,不得拆卸空氣室、壓力安全閥和管道。

      第五十三條:砂漿噴射機作業

      (1)噴射機應保持內部清潔,輸送泵和噴射機人員應密切聯系,協調配合;

      (2)在噴嘴前5m范圍內不得站人;工作停歇時,噴嘴不得朝向有人的方向;

      (3)輸料軟管如發生堵塞,可用木棍輕輕敲打外壁,如無效時可在關閉砂漿后拆卸膠管,用壓縮空氣吹通;

      (4)轉換作業面時,輸料軟管不得隨地拖拉和彎折。

      第五章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第五十四條:保證在遂道出口進洞處設置24小時值班室,所有進入隧道工地的人員,必須按規定配帶安全防護用品,遵章守紀,聽從指揮。

      第五十五條:人工開挖土質隧道時,操作人員必須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離。

      第五十六條:站在碴堆上作業時,應注意碴堆的穩定,防止滑塌傷人。

      第五十七條:嚴禁在殘眼中繼續鉆眼。

      第五十八條:裝藥與鉆孔不宜平行作業。

      第五十九條:為防止點炮時發生照明中斷,爆破工應隨身攜帶手電筒。嚴禁用明火照明。

      第六十條:各類進洞車輛必須處于完好狀態,制動有效,嚴禁人料混載。

      第六十一條:進出隧道的人員應走人行道,不得與機械或車輛搶道,嚴禁扒車、追車或強行搭車。

      第六十二條:人工裝碴時,應將車輛停穩并制動。漏斗裝碴時,應有聯絡信號,裝滿時發出停漏信號,并及時蓋好漏碴口。接碴時,漏斗口下不得有人通過。人工卸碴,應將車輛停穩制動,嚴禁站在斗車內扒碴。

      第六十三條:機械裝碴時,坑道斷面應能滿足裝載機械的安全運轉,裝碴機上的電纜或高壓膠管應有專人收放,裝碴機操作時其回轉范圍內不得有人通過。

      第六十四條:無軌運輸應遵守下列規定:

      (1)洞內運輸的車速不得超過:人力車5km/h ;機動車在施工作業地段單車10km/h,有牽引車及會車時5km/h;機動車在非作業地段單車20km/h,有牽引車時15km/h,會車時10km/h;

      (2)車輛行駛中嚴禁超車;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狹窄地段應設置“緩行”標志,必要時設專人指揮交通;

      (4)凡停放在接近車輛運行界限處的施工設備與機械,應在其外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組成顯示界限,以防運輸車輛碰撞;

      (5)在洞內倒車與轉向時,必須開燈鳴號或有專人指揮;

      (6)洞外卸碴場地段應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碴邊緣內0.8m處設置擋木。

      (7)路面應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設專人養護;

      (8)洞內車輛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時,應關閉遠光燈,改用近光或小燈光。

      第六十五條:不得將支撐立柱置于廢碴或活動的石頭上。軟弱圍巖地段的立柱應加設墊板或墊梁,并加木楔塞緊。

      第六十六條:噴錨支護時,危石應清除,腳手架應牢固可靠,噴射手應配戴防護用品;機械各部應完好正常,壓力應保護在0.2mpa左右;注漿管噴嘴嚴禁對人放置。

      第六十七條:當發現測量數據有不正常變化或突變,洞內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許位移值,洞內或地面出現裂縫以及噴層出現異常裂縫時,均應視為危險信號,必須立即通知作業人員撤離現場,待制定處理措施后才能繼續施工。

      第六十八條:襯砌使用的腳手架、工作平臺、跳板、梯子等應安裝牢固,不得有露頭的釘子和突出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側應有足夠的凈空,以保證車輛、行人的安全通過。

      第六十九條:腳手架及工作平臺上的鋪板,應釘鋪結實。木板之端頭,必須搭于支點上。高于2m的工作平臺上應設置不低于1m的欄桿。跳板應設防滑條。

      第七十條:安裝、拆除模板、拱架時,工作地段應有專人監護。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

      第七十一條:拆除灌筑混凝土模板內支撐時,應隨拆隨灌。

      當巖層破碎、壓力過大地段的支撐不能拆除時,拱圈部分應用預制混凝土柱代替木桿予以拆換。

      第七十二條:用石料砌筑邊墻時,應間歇進行。當砌筑高度至2-3m時,應停止4小時后方能繼續砌筑。若墻后超挖過大,回填層應逐層用干(漿)砌料填塞,以免坍塌。

      第七十三條:壓漿機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并試運轉,管路聯接要完好,壓力要正常,操縱壓漿噴嘴人員應配戴護目眼鏡及膠皮手套。噴漿嘴應用支架支撐牢固,壓漿時掌握噴嘴的人員必須注意噴嘴的脫落,并設法躲避;拔取時必須在撤除壓力后進行;檢修和清洗時,應在停止運轉、切斷電路、關閉風門后,方準進行。

      第七十四條:采用模板臺車進行全斷面襯砌后,臺車距開挖面的距離不得小于260m,臺車下的凈空應能保證運輸車輛的順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時,必須兩側對稱進行。臺車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臺應滿鋪底板,并設安全欄桿。拆除混凝土輸送軟管時,必須停止混凝土泵的運轉。

      第七十五條:嚴禁在洞內熬制瀝青。

      第七十六條:隧道施工時的通風,應設專人管理。應保證每人每分鐘供給新鮮空氣1.5-3m3。

      第七十七條:無論通風機運轉與否,嚴禁人員在風管的進出口附近停留,通風機停止運轉時任何人員不得靠近通風軟管行走和在軟管旁停留,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通風管或管口上。

      第七十八條:施工時宜采用濕式鑿巖機鉆孔,用水炮泥進行水封爆破以及濕噴混凝土噴射等有利于減少粉塵濃度的施工工藝。

      第七十九條:在鑿巖和裝碴工作面上應做好下列防塵工作:

      (1)放炮前后應進行噴霧與灑水;

      (2)出碴前應用水淋透渣堆和噴濕巖壁;

      (3)在吹入式的出風口,宜放置噴霧器。

      第八十條:防塵用水的固體質含量不應超過50mg/l,大腸桿菌不得超過3個/l。水池應保持清潔,并有沉淀或過濾設施。

      第八十一條:隧道內的用電線路和照明設備必須設專人負責檢修管理,檢修電路與照明設備時應切斷電源。

      第八十二條:在潮濕及漏水隧道中的電燈應使用防水燈口。

      第八十三條:抽水設備宜采用電力機械,不得在隧道內使用內燃抽水機。抽水機械應有一定的備用臺數。

      第八十四條:如發現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時,應立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點。

      第八十五條:各洞、井口施工區,洞內機電硐室、料庫、皮帶運輸機等處均應設置有效而數量足夠的消防器材,并設明顯的標志,定期檢查、補充和更換,不得挪做他用。

      第八十六條:洞口20m范圍內的雜草必須消除。火源應距洞口至少30m以外。庫房20m范圍內嚴禁煙火。洞內嚴禁明火作業與取暖。

      第八十七條:洞內及各硐室不得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和其它易燃物品。清洗風動工具應在專用硐室內,并設置外開的防火門。

      第八十八條:瓦斯防治主要是消除瓦斯超限和積存,斷絕一切可能引燃瓦斯爆炸的火源。

      第八十九條:隧道內嚴禁使用油燈、電石燈、汽燈等有火焰的燈火照明。任何人員進入隧道必須接受檢查,嚴禁將火柴、打火機及其他可自燃的物品帶入洞內。

      第九十條:嚴禁用火花起爆和裸露爆破。

      第九十一條:短隧道放炮時,所有人員必須撤出隧道洞外;長隧道單線應撤出300m以外,雙車道上半斷面開挖撤至400m以外,雙車道全斷面開挖應撤至500m以外。

      第九十二條:瓦斯隧道中的機具,如電瓶車、通風機、電話機、起爆器等,必須采用防爆型。

      第九十三條:洞內裝設及檢修各種電氣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電纜互接或分路時必須在洞外進行錫焊和絕緣包扎并熱補。嚴禁在洞內電纜上臨時接裝電燈或其他設備。電纜在洞內接頭時,應在特制的防爆接線盒內或有防爆接線盒的電氣設備內進行連接。

      第九十四條:有瓦斯的隧道,每個洞口必須設專職瓦斯檢查員。一般情況下每小時檢測一次,并將結果記入記錄薄。檢測瓦斯的檢定器應每季度校對一次。

      第九十五條:通風必須采用吹入式。通風主機應有一臺備用機,并應有兩路電源供電。通風機停止時,洞內全體人員必須撤至洞外。

      第九十六條:隧道施工時必須配備必要的急救和搶救的設備和人員。施工人員必須具有防止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識。

      第六章 懲 罰

      第九十七條:安全檢查評比每月組織一次,每發現一處(次)安全隱患扣1分,發生一般責任事故,一次扣10分,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不含亡人事故),一次扣20分,發生亡人事故,安全評比得分為0分。

      第九十八條:施工隊安全評比分為95分以下者,要進行停工整頓,并妥善處理好事故善后工作,經項目部研究同意后,方可開工,嚴重時,項目部有權予以清退。若發現重大安全責任,施工隊除承擔業主所罰款項外,另翻倍處罰。

      第七章 附 則

      第九十九條:本規定由****項目部質量安全科負責解釋。

      第一百條:本辦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實行,工程項目完工,缺陷責任期滿后自行廢止。

      相關文件:jtj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

      第4篇 公路工程及水運工程雨季汛期的安全生產管理

      一、排查工作組織

      本次排查工作分自查自糾、設區市復查、省級抽查三個階段。

      (一)自查自糾階段。自查自糾工作由項目業主負責組織。各公路水運工程項目業主應立即制定排查工作方案,按施工單位自查、監理單位核查、項目業主組織全線檢查的方式,對項目施工現場、人員住所、材料堆放場所等進行全面排查,并在5月20日前將自查自糾報告報送各設區市交通、港口主管部門。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應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期限,確保整改到位。

      (二)設區市復查階段。5月下旬,設區市交通、港口主管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組織對管轄區內公路水運項目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復查,并及時通報復查情況。對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未整改到位的,應督促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應責令停工整頓,直至安全隱患整改完成。

      (三)省級抽查階段。5月底,省高指、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質監局應結合日常督查工作,對各地安全隱患排查情況組織重點抽查。對排查工作不到位、整治工作不力的項目和地區應要求限期整改;對存在較多安全隱患的項目,應進行全省通報批評,并掛牌督辦,切實消除各項安全隱患。

      二、排查工作重點

      各項目在排查過程中,應圍繞汛期特點,結合項目實際,對易發生安全隱患的關鍵部位進行重點排查。本次排查重點為沿線兩側邊坡及其后側山坡坡體、隧道進出口位置、人員住所與作業場所周邊的地質穩定、攔排水設施設置情況,高填深挖路基邊坡穩定、橋梁基礎工程防護措施、水運工程大型土石方施工等。根據排查情況,各項目應詳細記錄安全隱患位置、范圍和受威脅情況,逐個落實防范措施,確保落實到位。

      三、排查工作內容

      排查過程中,應重點檢查各安全隱患點是否已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嚴防出現因汛期引發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

      (一)駐地建設。項目部、監理駐地、工地試驗室、拌和站、預制場、工棚等選址是否安全可靠,避開泥石流區、滑坡體、洪水位以下等危險區域。

      (二)路基工程。高填深挖路段上、下邊坡是否穩定;高陡邊坡是否及時防護,排水系統是否完善;棄土場四周是否修筑必要的擋墻及排水溝,棄方邊坡是否按水保方案進行綠化;不良地質路段是否按規定開展定時巡查、定期觀測,防護工作是否及時跟進;施工便道排水系統是否完善,上、下邊坡是否穩定,有無沖刷、開裂跡象。

      (三)橋梁工程。基坑邊坡坡度是否滿足設計要求,基坑頂面防排水設施是否完善,基坑頂面周邊是否堆放棄土、建筑材料、施工機械等雜物,加大基頂壓力;水中樁基礎、墩柱施工作業,是否加強監測監控;模板支架基礎周圍是否設置排水及加固措施,防止基礎泡水;施工便橋墩臺上游是否設置防止水流沖刷、撞擊設施,橋面高度是否高于近年最高洪水位。

      (四)隧道工程。洞口施工是否按規定砌筑洞頂截、排水溝,并進行洞頂地表加固;是否按規定進行洞頂地表沉降監測,沉降是否穩定;洞內排水設施是否完善,洞內排水溝與路基排水系統是否連接順暢,不沖刷路基坡面、橋涵錐體護坡等。

      (五)水運工程大型土石方施工。土體開挖及填筑作業是否按汛期(雨季)施工作業安全技術措施要求進行施工。

      (六)施工用電。配電箱是否設置可靠防雨設施,暴雨等險情來臨之前,除照明、排水和搶險用電外,其他電源應全部切斷。

      四、排查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汛期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落實“一崗雙責”制度,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管生產管安全”、屬地管理原則,把汛期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本次隱患排查的組織領導,研究分析并查找汛期安全生產管理的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實,切實防止汛期引發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

      (二)加強監測預警。近期我省仍有較強降水,各單位應增強與國土資源、氣象、水利等部門的溝通聯系,密切關注雨情、汛情變化,加強項目沿線滑坡等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及時發布預警信息。遇惡劣氣候,應立即停止危險區域施工作業并及時疏散人員,撤離機械設備,將災害損失降低到最小范圍。

      (三)加強值班值守。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值班值守制度,明確帶班領導、值班人員職責規定,并嚴格執行突發事件報告制度,暢通信息報送渠道,確保迅速、準確向地方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報送汛期有關信息。

      五、雨季施工措施

      (一)雨季施工準備

      雨季施工前認真組織有關人員分析雨季施工生產計劃,所需材料要在雨季施工前準備好。

      項目夜間均設專職的值班人員,保證晝夜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記錄,同時要設置天氣預報員,負責收聽和發布天氣情況。

      應做好施工人員的雨季施工培訓工作,組織相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施工現場的準備工作,包括施工材料、臨時設施、臨電、機械設備、外架防護等項工作。

      檢查施工現場排水設施,疏通各種排水渠道,清理雨水排水口,保證雨天排水通暢。

      現場道路兩旁設排水溝,保證不滑、不陷、不積水。清理現場障礙物,保持現場道路暢通,道路兩旁一定范圍內不要堆放物品,且高度不宜超過 1.5m,保證視野開闊,道路暢通。

      腳手架搭設時,腳手架立桿底腳必須設置墊木或砼墊塊,并加設掃地桿,同時保證排水良好,避免積水浸泡。所有通道、斜梯均應釘防滑條。

      雨季所需材料、設備和其它用品,如水泵、抽水軟管、草袋、塑料布、苫布等由技術部門提出計劃,材料部門提前準備,水泵等設備應提前檢修。

      雨季前對現場配電箱、閘箱、電纜臨時支架等仔細檢查,需加固的及時加固,缺 蓋、罩、門的及時補齊,確保用電安全。

      (二)雨季施工需采取的主要措施

      (1)原材料的儲存和堆放

      1)砂、石料一定要有足夠的儲備,以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場地四周要有排水出路,防止淤泥摻入。

      2)磚,鋼材等材料應在底部用木枋墊起,上部用防雨材料覆蓋。

      (2)技術準備:雨期到來之前,組織有關人員按照方案要求進行技術交底,提出雨期計劃,為施工提供技術準備。

      (3)現場準備:雨季施工前,整理施工現場,檢查場內外的排水設備完好,以保證暴雨后能在較短的時間排除積水。

      1)鋼筋工程:鋼筋堆放地應整實,并高于現場地面,用墊木將鋼筋架起200mm,避免因雨水浸泡而銹蝕,加工好的成品,半成品雨天覆蓋,防止銹蝕,大風暴雨天氣,施工層上鋼筋工程應停止作業,防止雷電傷人。

      2)認真進行現場準備,技術準備和材料準備,保證各項工作滿足雨期施工要求。

      3)用電的機械設備按相應規定做好接地或接零保護裝置,并經常檢查和測試有效性及靈敏性。

      4)砂、石材料堆放時周圍加以圍護,防止被雨水沖散。

      5)各專業工長在雨季施工前應結合本工程雨期施工特點,編制技術交底,再作業前向技術員交代清楚。

      6)嚴格執行規范和工藝標準要求,作好工種自檢、工序交接檢,作好雨期施工中的中間檢查,保證施工各項工作的保證能力達到要求。

      掌握雨季施工的特點,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作好職責分工,合理安排工程項目,組織進行安全教育。認真組織安全檢查,確保工程流水作業的步序總體推進,盡量減少對工程進度的影響。

      第5篇 某公路工程人工挖孔樁安全管理步驟

      公路工程人工挖孔樁安全管理步驟

      人工挖孔樁在橋梁施工中屬于高度危險的工種,它存在著較多的無可預知性。那么,如何對人工挖孔樁施工進行安全管理。這是每個施工管理者必須認真面對的課題。針對我部以往人工挖孔樁基施工,現在對管理過程做個階段性的小結。項目部的安全管理步驟總體做到以下五個到位:

      (一)開工前準備工作到位:

      (1)研究本工程地質勘查報告,并掌握第一手資料

      (2)編制人工挖孔樁施工方案

      (3)有預知性地制定安全防護措施

      (4)其它部門通力合作,如機電設備,材料等。

      (二)新工人進場時,三級安全教育到位:

      (1)由項目經理主持,對新進場工人進行對本工種具有針對性的三級安全教育,讓每個工人掌握本工種的操作規程及安全注意事項,使工人明確'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的基本原則。

      (2)發安全知識測試考卷進行考核,確認安全教育效果,另外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特別培訓,要求全部持證上崗。

      (三)班前安全技術交底到位:

      (1)除了班組自行組織的班前安全活動外,負責該工種的工長(施工員)還用書面形式對班組進行具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

      (2)項目專職安全員總結教育和交底內容,再次詳細講解給班組的每個組員,要求做到人人會操作,人人都必須遵守安全紀律、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項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四)施工過程中的監督、檢查、再教育、考核工作到位:

      (1)在施工過程中,安全員、工長起到監督作用,發現那里出現事故苗子,及時組織人員消除,并強調杜絕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2)在施工期間,除要求施工班組例行每天的班前自檢外(主要檢查漏電保護器是否失靈,搖架架體與繩索、保險鉤、制動開關是否破損或失控,潛水泵電機和電纜是否正常或破皮、斷裂等)。安全員還進行不定期復查并仔細觀察井下作業情況,工長對作業小組的每米進深情況作好原始記錄,發現事故隱患立即勒令班組進行定人、定期限、定措施整改,并落實其整改內容。

      (3)對有些在施工過程中,安全意識淡化的工人進行再教育。

      (4)在施工過程中對作業小組進行每天一考核,并實施獎罰制度,主要考核內容為:(1)預防高處墜落(2)預防物體打擊(3)潛水泵抽水安全用電(4)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繩、保險鉤的正確使用(8)施工機具的檢查驗收情況等。

      (五)班后總結和改進工作到位:

      (1)通過每周的項目部安全例會對整體所做工作進行總結,吸取經驗,明確責任目標,將事故隱患消除于無形。

      (2)對工作中的不足之處進行改進,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補救,加大預防力度。

      (3)集思廣益,接納各方面具有建設性的建議,并采取實際行動。綜上所述,我部所有人員全力以赴,制定安全適用安全管理方案及安全防護措施,對樁基安全事故堅決控制在0。

      第6篇 公路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公路工程建設屬高危行業,正在修建新的公路、高速公路遍布全國,安全生產事故屢見不鮮,究其主要原因無非是沒有投入足夠的資源(資金、設備與人力)用于減少事故。在資金成為撓頭事后,我們只有通過一系列施工規程和安全預防措施,促進建立一個安全的施工環境,減少由于施工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達到降低施工區域安全事故的目的。

      首先是工程開工前期工作不容忽視。施工單位必須詳細核對設計文件,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切合實際地制定出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措施要求針對性強,防止一般性口號化的條文,編制人員必須深入現場,制定出切實可行,以預防為主的安全技術方案。應該明白: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施工單位應按國家規定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機構并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企業的安技員應保持穩定,不宜輕易調動換崗;施工所用的各種機具設備和勞保用品,要進行定期檢查和隨時抽檢,以免失靈或失效,確保其處于完好狀態,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注重經常性開展安全生產教育,使全體參建人員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識。

      其次是抓好施工前各項的工作。施工前應做好施工現場的總平面圖,平面布置圖經確定后,就要按圖布置臨時設施,不得隨意更改,臨時設施布置應有利于生產,方便職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備文明生活,文明施工的條件。施工現場必須設置安全標志,施工現場內的溝、坑、水塘等應設安全護攔。場地狹小,行人和運輸繁忙的路段應設有專人指揮交通。在注重施工測量安全和施工場內道路安全的同時,施工現場用電絕不能掉以輕心,施工現場內架設的電線應絕緣良好,符合電業部門的安全規定,各種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在維修檢查時,原則上必須停電作業,必須帶電作業時,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專人監護。大型橋梁施工預制現場,應有備用電源,以免因電網停電造成事故,自備電源和電網之間,要有聯鎖保護。

      再次是注意特殊季節和工序的現場管理工作。一是雨季施工,在做好防洪排澇工作的同時,施工人員要提前做好安全撤離的準備工作,長時間在雨季中作業的工程,應根據條件搭設防雨棚。二是高溫季節施工,應按勞動保護規定做好防暑降溫措施,有條件的宜搭設涼棚,供應冷飲,準備防暑藥品等。三是夜間施工,現場必須有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設備,施工場地臨近道路時應設圍擋,并設置警告及指路標志。四是特殊工序作業,大型吊裝工程,應在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制定安全措施,起重工要掌握作業的安全要求,鋼絲繩必須具備可靠的安全系數。五是高處作業,懸空高處作業必須設有牢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從事高空作業人員要定期或隨時體檢,發現有不宜登高的疾病,不得從事高處作業,嚴禁酒后登高作業。六是施工機械運行與管理,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在每次上路前必須確保機械設備安全性能完好,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與施工條件,服從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的調度指揮,遵守現場施工安全規則。

      總之,公路工程施工現場安全只有在投入足夠的安全經費、突出以人為本的理念、注重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通過行之有效的各種科學技術手段和相應的預防措施,方能將安全生產事故降低到最低點。

      第7篇 公路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及措施

      公路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生產管理是一項綜合性管理,是施工管理的主要組成部分。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實現安全生產,更好的提高我標段經濟效益,共同至力于公司發展,為此,安全措施必須進一步規范管理。 工程建設的關鍵:“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安全第一”與“質量第一”是并存的,安全是為了質量服務,質量亦需以安全做保證,安全也是質量的特點之一,抓住質量與安全這兩個環節,工程施工就能順利進行,就能獲得良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自覺地重視安全生產,樹立良好市場信譽和公司對外形象。

      一、施工中的安全技術措施

      (一)安全組織和管理

      1.安全生產責任制

      項目經理對本標段工程項目安全負責。在其領導下,工程技術人員、班組長、操作工人,逐級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度。管理人員堅持安全生產“五到位”原則,即:健全機構到位、批閱文件到位、深入現場到位、檢查到位、處理問題到位;并實施“四全”管理制度,即: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

      2.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了確保各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順利實施,由項目經理領導各工區的安全工作。加強對起重機械、電器、配電設施懸臂施工掛籃等的安全檢查,消除一切安全隱患,施工現場設安全標志,危險作業區要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嚴禁煙火”等標志,夜間設紅燈示警。工地布置符合防洪、防火、防雷擊等有關安全規則及環衛要求。火工民爆、倉庫、油庫的設置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制度:制定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投入必須的安全設施,為參加施工人員、機械設備、車輛以及進入現場的其他人員創造一個安全可靠的施工環境。施工技術難點工序、新技術、新工藝和高空、起重作業,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有專人組織實施。做好安全用電工作。工地的電力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統一架設及管理,閘箱、開關應防雨且安全牢固,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鎖”,做到經常維修,保持良好狀態。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動設施及電力線路不得使用。非專業電工嚴禁隨意接線,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堅持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各項目處每星期一次,工班一日一次。檢查時領導帶隊,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將處理意見填入檢查記錄表中。重大問題,要簽發安全隱患通知書,采取相應對策,限期整改落實,并進行復查。

      (二)公路施工的安全生產教育

      1.公路工程發生事故的誘因分析

      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及管理上的缺陷,是誘發事故的主要成因,因此安全教育既要從提高安全生產意識,也要從增強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方面著手。考慮到目前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的現狀,安全生產教育應在施工企業內部和施工工程項目上同時抓,同時管。前者的重點是抓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教育;后者是抓行為、技術、管理措施的應用和自我與群體保護能力的提高。應特別注重民工教育。現在許多公路工程施工企業的一線施工人員大部分是民工,這些人如果不經過正規培訓,往往事故會增多。本著誰使用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加強對民工的教育。實行安全培訓考核上崗制,建立健全民工安全培訓檔案制度。

      2.公路施工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1)各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2)操作現場安全規章制度;(3)特殊工種的安全知識及自我保護意識;(4)新工藝、新技術實施中特定的安全技術規定;(5)特定環境中的安全注意事項;(6)工人改變工種時新工種的安全技術培訓;(7)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要求;(8)事故發生后的安全再教育。在公路工程施工項目管理的安全生產教育中,應以項目經理為主,實行多樣化的安全教育形式。如對新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培訓;對經常性的教育采用“安全活動日”、“安全交流會”、“事故現場會”等方式進行。一般安全知識教育包括項目施工流程、特點,誘發安全事故的人、物、環境等因素分析。專業安全知識教育是指公路施工各專業工種必須具備的專業安全知識教育,對于從事特種作業的如特種機械操作人員,還需進行專門的訓練及獲得專業操作上崗證。

      (三)公路施工的安全設施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項目常見的安全設施有:腳手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操作平臺、防護欄桿、臨時用電防護等。

      1.腳手架是橋梁、公路護坡、隧道施工中必不可少的臨時設施。對腳手架的基本要求是:①堅固穩定。②裝拆簡便和能多次周轉使用。③其寬度應滿足施工作業人員操作、材料堆置和運輸的要求。使用的腳手架及搭設方案須經設計計算,并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搭設。腳手架的設計不但要滿足使用的要求,而且首先要考慮安全問題。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如防護欄、擋腳板、安全網、通道扶梯、斜道防滑、多層立體作業的防護,懸吊架的安全銷和雨季防電、避雷設施等。

      2.對安全帽的要求是:① 安全帽須經有關部門檢查合格后方能使用。②正確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帶。③ 不準使用缺襯、缺帶及破損的安全帽。

      3.對安全帶的要求是:① 安全帶須經有關部門檢查合格后方能使用。②安全帶使用兩年后,必須按規定抽檢一次,對抽檢不合格的必須更換安全繩后才能使用。③ 安全帶應儲存在干燥、通風的倉庫內,不準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堿或尖銳的堅硬物體。④ 安全帶上的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換新繩時要注意加繩套。

      4.對安全網的要求:① 網繩不破損并生根牢固、繃緊、圈牢,拼接嚴密,網綱支桿用鋼管為宜。② 網寬不小于2.6m,里口離墻不得大于15cm,外高內低,每隔3m設立支撐,角度為45°。③ 立網隨施工層提升,網高出施工層1m以上。網下口與墻生根牢靠,離墻不大于15cm,網之間拼接嚴密,空隙不大于10cm。橋梁、隧道、護坡地面的周圍均應設置防護欄桿,并隨工程結構的進度而立掛安全網封閉。

      5.施工用電安全保證措施

      (1)支線架設

      a、配電箱的電纜線應有套管,電線進出不混亂,量電箱上進線加設滴水彎。

      b、支線絕緣好,無老化、破損和漏電。

      c、支線應沿墻或電桿架空鋪設,并用絕緣膠固定。

      d、過道電線可采用硬質護套并作標志。

      e、室外支線應用橡皮線架空,接頭不受拉力并進行絕緣處理,架設凈空滿足相應要求,施工現場架線規劃進行,滿足走線清楚,接線方便,節約用線,使用安全。

      (2)現場照明

      a、現場一般均采用220v電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和手持照明燈具應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電壓。

      b、照明導線應有絕緣膠固定。嚴禁使用花線或塑料膠質線。導線不得隨地拖拉或綁在鋼管腳手支架上。

      c、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單相回路內的照明開關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d、室外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內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架空線

      a、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或腳手架上。

      b、架空線應裝設橫擔和絕緣膠,其規格、線間距離、檔距等應符合架空線路要求,其電板線離地2.5m以上并加設絕緣膠。

      c、架空線一般應離地4m以上,機動車道為6m以上。

      (四)公路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

      1.土方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① 土方工程施工前,應詳細分析與核查各項技術資料(如實測地形圖、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勘察資料、原有地下管道、電纜和地下構筑物資料及土石方工程施工圖等),進行現場調查并根據現有施工條件,制訂合理的土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如需邊坡支護則應根據相應規范進行設計。② 挖土深度超過1.5m時,應根據土質情況按規定放坡或加設支撐。開挖深度超過2m時,必須在基坑(槽)邊沿設立兩道防護欄,人員上下要有專用爬梯,夜間加設紅色燈標志。③ 開挖的基坑(槽)應與臨近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離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時影響臨近建筑物的穩定。如不能滿足要求,必須采取有效技術措施,并報上級安全技術部門審批后方可施工,在施工中要進行沉降和位移觀測。④ 挖基坑時,施工人員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機械挖土時,挖掘機間距應在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的危險作業。⑤ 挖土時,如發現邊坡有裂縫或有土粒連續滾落時,施工人員應立即撤離施工現場,并應及時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問題。⑥ 必須在雨季進行基坑施工時,應在距基坑邊一定距離(如1m)處挖排水溝或筑擋水提,防止雨水灌入基坑。坑底四周設置集水坑和引水溝,并將積水及時排出。當基坑開挖處于地下水位以下時,應采取適當的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⑦爆炸安全管理措施:

      a、爆破工作要根據批準的設計文件或簡明的炮眼布置說明書,以及有關技術規定進行。每個爆破工點指定人員負責炮位選擇,進行藥量計算和安全警戒工作。

      b、從事爆破工作的人員必須受過爆破技術培訓,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規則。本工程項目嚴禁使用新爆破人員擔任爆破工作。

      c、爆破器材的采購、運輸、保管、發放必須符合國家《爆破安全規程》規定的要求。建立臺帳,嚴格審批制度,防止多領少用,私藏余料,杜絕流失和被盜。

      d、進行爆破作業要嚴格控制用藥量,禁止無證人員參加爆破作業,并按規定的警戒距離、時間,設置安全警戒人員。爆破在施工前要制定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指導全過程施工作業。

      f、爆破安全管理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破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標準(gb13349-92),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特采用如下安全管理措施:建立爆破安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與布置實施各項爆破工作。建立各種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組織檢查實施,做到安全制度化。定期召開安全評議會,抓事故苗頭,杜絕事故發生。建立爆破器材庫管崗位責任制: 負責指定倉庫建立完善管理細則:督促檢查爆破的器材保管員(發放員)的工作;及時上報質量可疑及過期的爆破器材;督促檢查庫區安全情況、消防設施和防雷裝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爆破器材保管員負責驗收、發放、統計和保管爆破器材,對無爆破作業資質的人員予以拒絕;爆破器材庫選點遠離居民點,炸藥與雷管分開存放,并設危險標志,非有關人員勿進;警戒與信號;爆破工作開始前,確定危險區的邊界設置明顯標志。爆破前,同時發出音響和視覺信號,使危險區的人員都能聽到和看到。第一次信號--預告信號,第二次信號--起爆信號,第三次信號--解除警戒信號。裝藥時無關人員全部撤離至炸區范圍以外。使用木質棍裝藥,裝藥后保證堵塞質量。對大型爆破作業,施爆前兩天,安全領導小組組織召開安全防護工作會議,請有關單位參加,并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爆破后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并進行安全評估。⑧ 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擾動,基坑挖好后要盡量減少暴露時間,及時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進行下一道工序,要預留15~30cm厚覆蓋土層,待基礎施工時再挖去。

      2.路基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

      ① 在使用場拌設備拌和時,一定要按穩定混凝土拌和設備的操作規程作業。拌和場設位適中,車輛裝運、出入有序,有專人指揮調度。② 混合料的配合比、含水量達到設計標準,混合料的粒徑要符合穩定土拌和攤鋪設備的拌和、攤鋪要求。③ 在路基攤鋪作業時,要嚴格按照攤鋪機的操作規程作業。在自卸車與攤鋪機配合卸料時,要有專人指揮,以免自卸車與攤鋪機發生碰撞。④ 按照攤鋪機的要求配置不同能力的碾壓設備,確保壓實度達到設計標準。⑤ 攤鋪機攤鋪作業時,應與路基邊溝或路緣石至少留100mm的間距,以確保攤鋪機的安全距離。⑥ 壓路機作業時,在嚴格按施工技術規范碾壓,并注意與攤鋪機的安全距離,避免發生碰撞。⑦ 在邊施工邊通車的路段作業時,施工路段兩端應設置專業保通人員,并做到24小時值班。⑧ 攤鋪路段具有防雨雪的裝備。⑨ 夜間施工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五)高空、運輸、機械操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起重機械必須符合gb6067-85《起重機械安全規程》的規定,安全限位裝置必須安全有效,操限吊裝設備應制訂切實可行的吊裝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吊裝安全。

      起重機嚴禁超載吊裝,滿載工作時,左右回轉范圍不得超過90°,禁止橫吊,以免傾翻。

      機械操作人員嚴格遵守安全規范,按程序操作,文明駕駛,禮貌行車。

      嚴禁機械帶病運轉、超負荷作業,夜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并符合jbj80-9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按照gb3608-83《高處作業分級標準》實行三級管理:2-5m為一級管理,由專業工長負責;5-15m為二級管理,由施工負責人負責;處長對該工程的高處作業 安全技術負責。安全防護措施應由負責人組織驗收,因工作把必須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可靠措施;操作人員高空作業時,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具和用品。

      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立桿間距、桿件聯系、剪力撐安設要按規定執行,立桿底設墊塊,在適當位置按照安全操作要求設置安全網和攔桿擋板,并經有關技術人員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腳手架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員,并按照后支先拆、從上到下的原則進行;

      雨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從事高處作業。強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設施逐一進行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六)施工中的其他注意事項

      (1)爆破施工時,控制爆破規模及爆破方向,防止對周圍的民房破壞,以及危及不地居民的生命安全。

      (2)支架的搭設應對基礎進行處理,處理后的承載力能夠滿足支架受力要求,并隨時對支架進行觀測,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3)掛籃的安裝、行走、使用、拆除必須按照制定的掛籃操作規程進行實施,隨時對掛籃的節點、構件、焊縫進行安全檢查。

      (4)箱梁的懸臂澆筑對稱進行,偏載大小應不大于設計規定要求。

      (5)機械使用、用電等遵守相應安全操作規范進行。

      (七)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1)工程開工前參加本工程的全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學習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殊途同歸=規定。

      (2)制定分項更詳細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由主管工程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進行技術交底和講解,并結合本項目各階段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重點進行教育和宣傳。

      (3)各項目處每周組織一次安全講課活動;作業班組每天班前進行安全操作講話。

      (4)對特殊工種,如:爆破工、起重工、電工、電焊工、各種機械操作司機等進行培訓,持證上崗。

      二、夏冬季節安全管理

      由于夏冬季節天氣對作業人員產生嚴重影響,因此必須進行一些特殊的管理措施,夏季施工必須做好防洪、防泥石流、防雷電的準備工作,備用物資、防護措施、防護人員等工作,建立、建全防汛搶險機構圖及事故處理應急預案。且必須做到時時檢查,有備無患。冬季施工必須做好防雪、防凍工作。時時檢查防凍手套,安全帽、安全帶等是否配戴好。

      第8篇 公路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管理措施

      各施工項目經理部:

      為加強公路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施工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嚴格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結合公路工程施工具體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措施,請各施工單位參照執行。

      1、 各施工單位從事交通建設活動,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降低安全生產條件。

      2、 各施工單位的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吊裝起重工、電工、焊工等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3、 各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施工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施工人員,不得上崗作業。要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實施。

      4、 各施工單位應根據所管工程項目的特點,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對安全生產行為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生產無漏洞。

      5、 各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安全保障體系和安全管理責任制,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6、 各施工單位不得采用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下屬或分包施工人員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材料、產品、安全防護工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等。

      7、 各施工單位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8、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管理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發現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的,應當立即制止。

      9、 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出入或沿線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機拌合場,臨時用電設施,隧道洞口,基坑沿邊,橋梁邊沿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10、 各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換,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做好現場防護。

      11、 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12、 新進人員和作業人員進入新的施工現場或者轉入新的崗位前,施工單位應對其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13、 一旦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不得遲報、漏報、瞞報。

      灤平縣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站

      第9篇 高速公路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切合實際的安全管理方案和行之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完善安全生產內業資料管理,開展安全標準工地建設和安全生產檢查活動。

      1、安全教育管理措施

      ⑴加強安全教育工作,開工前組織廣大干部職工認真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特殊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⑵深化安全教育,強化安全意識,堅持安全員持證上崗,施工生產中時刻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⑶教育職工在施工現場養成按規定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的良好習慣,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人員隨時檢查防護用品穿戴情況,未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禁止上崗。

      ⑷推行安全標準化工地建設,抓好現場管理,搞好文明施工。

      ⑸認真實施標準化作業,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嚴肅勞動紀律。

      ⑹施工各班組間,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將本班組工作情況及有關安全問題,向接班人詳細交待,并記載于交接班記錄薄內,雙方簽字認可。工地負責人、領工員要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

      ⑺執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認真填報各種安全統計報表,分析安全動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⑻按照本工程特點,組織指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案。對各類事故,均要嚴格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即: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責任者和群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出今后防范措施不放過。同時事故發生后要及時按規定上報。

      2、認真做好安全交底和檢查落實

      工程開工前,工程項目負責人應向參加施工的各類人員認真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使大家明白工程施工特點及各時期安全施工的要求,這是貫徹施工安全措施的關鍵。施工過程中,現場管理人員應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對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工序、工種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懂得各自崗位職責和安全操作方法,這是貫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補充和完善過程。工序、工種安全技術交底要結合《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施工的規范標準進行,避免口號式、無針對性的交底。并認真履行交底簽字手續,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員的責任心。

      同時要經常檢查安全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糾正違章,使措施方案始終得到貫徹執行,達到既定的施工安全目標。

      3、火工品的使用與管理安全措施

      ⑴嚴格爆破器材的管理,庫房內和施工現場設足夠的消防設備,庫房管理人員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庫房設置要符合要求并取得當地公安部門同意;爆破器材儲存于干燥的倉庫內,溫度保持在18~30℃,不同性質的炸藥分開;雷管和炸藥分庫儲存,運到工地的炸藥若當天未使用完,必須如數交回,不得在工地留存過夜。火工品使用、運輸過程中必須有公安人員負責押運。

      ⑵在進行爆破作業之前,要取得當地公安部門的批準,并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監理同意后實施。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向公安局申請購買、運輸、儲存及使用爆炸物品的許可證,定期或不定期地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檢查。

      ⑶加強火工品的管理。爆破物資由爆破工程師提前2~3天上報用料計劃。建立火工品領用、發放登記制度,將雷管編號落實到每一個爆破作業人員,有關管理信息按照公安部的統一標準及時報送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備案。

      ⑷爆破工要持證上崗,裝藥過程中不能抽煙,放炮前要對炮眼連線進行逐孔檢查,點炮前要由專職安全員檢查其他人員及所有機械設備是否撤至安全地帶。對啞炮要嚴格按《爆破作業規程》進行處理。

      ⑸爆破作業現場設專職技術人員現場指導,裝好炸藥的炮孔必須適當地加以覆蓋和保護。在潮濕條件下作業,采用乳化、水膠等防水炸藥。

      4、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⑴加強對機動車司機的培訓和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⑵堅持酒后不駕駛,疲勞不駕駛,不超載,不超速。嚴格定期對機械設備進行檢修保養,不得帶故障上路行駛。

      ⑶嚴禁無證駕駛機動車輛上路行駛。

      ⑷在施工場地出入口設置規范、醒目的交通標志,夜間開啟洞外燈光示警標志。

      ⑸洞內設專人指揮運輸。

      5、設備、防火、防汛、用電安全管理措施

      ⑴施工機具、車輛和設備有專人管理和操作,做到'三定'(定人、定機、定崗位),'三好'(管好、用好、維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四懂'(懂管理、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車輛、設備按有關規定進行保養,確保其性能處于完好狀態,符合安全技術要求,滿足施工需要。

      ⑵各類房屋、庫棚、料場等的消防安全距離符合公安部門的規定,室內不得堆放易燃品;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危險品的距離不少于10m,與爆破物品距離不少于30m,乙炔發生器與氧氣瓶的距離不少于2m;嚴禁在木材加工場、料庫等處吸煙;現場的易燃雜物,隨時清除,嚴禁在有火種的場所附近堆放。

      ⑶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做好防火工作,現場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消防砂箱、水池等完好有效消防設施和器材,安全標牌齊全且符合規定,油料庫、材料庫、電氣設備、機械設備作為防火重點,實行定人定責、定期檢查,嚴防火災發生。現場防火消防器材由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組成業余消防隊,定期培訓,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熟悉并掌握消防設備性能和使用方法。

      ⑷現場安全員要定期檢查防火設施及現場辦公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⑸雨季成立防汛小組,設專人值班,加強與氣象部門的聯系,制定防洪預案,提前做好防洪防汛工作,備足防汛材料,避免人員及財產損失。

      ⑹做好現場管理及安全用電工作,隧道內高溫潮濕,施工作業面使用36v安全電壓照明。動力線采用架空電纜線,不得使用花線。電氣設備要有可靠的保護接地。電工、電焊工為特殊工種,必須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現場用電必須有專職電工負責,嚴禁非專業人員操作、維修電氣設備,嚴禁私自接線。

      ⑺洞內電力設施定期檢查,專人負責洞內用電設施引接、維修和更換,確保洞內施工照明和用電設備的正常運轉。

      ⑻洞內變壓器安裝在已開挖的洞室內,洞室上門上鎖,專人管理,變壓器洞室內要干燥,變壓器距洞室內壁及門要大于30cm以上。

      ⑼為了保護工程、保障施工人員和群眾的安全,洞外在必要的地點和時間內,設置照明和防護、警告信號和看守人員。

      6、安全獎懲具體措施

      ⑴項目經理部與各專業隊簽訂安全包保責任狀,每季度檢查一次安全生產管理情況,半年綜合考核評定。

      ⑵獎勵:實現安全生產目標,即考核期內未發生因工死亡事故,無交通責任死亡事故,重傷率控制在0.3‰以下的施工隊將進行獎勵。

      ⑶處罰:發生重傷二人以上事故,將進行處罰。對因玩忽職守、失職等造成重大傷亡事故的,從重加倍處罰;觸犯法律的,追究當事人的法事責任。

      第10篇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落實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開創安全生產齊抓共管的新局面,避免發生安全事故,加強安全管理,規范安全、生產行為,保障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預防事故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項目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第三條 建立和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與生產從組織領導上統一起來,增強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使安全管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專管成線,群管成網,責任明確,協調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落到實處。

      第四條 按“優質、安全、廉政”的目標建設關巍公路,要“以質量為核心,以投資為控制,以進度為保障”,強化環保意識,嚴格按國家要求搞好環保工作。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五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

      1.項目負責人及其它主要負責人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1)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

      (2)制定安全生產工作規劃和各部門的安全責任制等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的保障體系;

      (3)分析研究解決的保障體系;

      (4)組織審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貫徹實施;

      (5)組織安全檢查;

      (6)對員工進行安全和遵章守紀及勞動保護法制教育;

      (7)督促員工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8)總結與推廣安全先進經驗;

      (9)參與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并督促實施。

      2、項目總工程師對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技術工作負領導責任

      (1)在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2)負責提出改善勞動條件的項目和實施措施、并付諸實現;

      (3)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4)編制審查的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及時解決施工的安全技術問題;

      (5)參加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技術鑒定意見和改進措施。

      3.工地負責人對承包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

      (1)在施工生產全過程中,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特點,提出有針對性地安全管理要求,嚴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標和安全生產獎懲辦法。

      (2)認真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管理的各項措施,嚴格執行安全技術審批制度、施工項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設施、設備交接驗收使用制度。

      (3)領導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定期研究分析承包項目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產問題,并加以落實解決;

      (4)發生事故,保護好現場,及時上報,并認真吸取教訓。

      第三章 各工序的安全管理規定

      第六條 路基施工安全管理規定

      一、施工現場

      1.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學徒工、實習生、代培人員和民工)要熟知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操作。

      2.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機司機、打樁司機和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發給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3.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腳,在沒有防護設施的情況下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有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距地面2m以上作業要有防護欄桿、擋板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4.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動,要經工地負責人同意。

      5.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

      6.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人員;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桿,危險地區,要懸掛“危險”或“禁止通行”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7.工地行使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于3%,鐵軌終點應有車檔,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應經常檢查邊壁土質穩固情況,發現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坑邊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系。

      二、機電設備

      1.機械操作要束緊袖扣,女工發辮要挽入帽內。

      2.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3.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后方準使用。

      4.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具必須按規定接地接零,并設置單一開關,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5.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行和超負荷作業。發現不正常情況應停機檢查,不得在運行中修理。

      6.電氣、儀表和設備試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運行,運轉時不準清洗和修理,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行程范圍內。

      7.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停電,不能停電時,應有限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下面工作,通過架空輸電線路應將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輸電線路范圍內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于下表規定:

      輸電線路電壓1kv以下1-20kv35-110kv150-220kv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m)2.5327

      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v、在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v。

      8.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表;并避免爆曬、碰撞,氧氣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氣、液化石油氣,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

      9.x光和r射線探傷作業區,非操作人員,不準進入。

      10.從事腐蝕、粉塵、放射性和有毒作業,要有防護措施,并進行定期檢查。

      三、季節施工

      1.暴雨臺風前后,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漏電等現象,應及時修理加固,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高層建筑、煙、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校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設施。

      四、施工準備

      1.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要詳細校對設計文件,根據施工地段地形、地質水文、氣象等資料,在編制施工組織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

      2.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熟知并遵守工種和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從事電氣、起重、建筑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車輛及機械駕駛、爆破、瓦斯檢測等特殊工種人員,應經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施工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制定相應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4.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并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赤足者禁止進入施工現場。

      5.重要的安全生產設施必須執行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使用。

      6.施工所使用的各種機具設備、勞動保護用品,應定期進行專人檢查和必要的檢驗。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7.施工現場要設置必須的消防設備,施工人員熟知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8.施工現場選擇要有利于生產、生活,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災的要求,具備文明生產、文明施工的條件。

      9.施工現場臨時設施應選在水文、地質良好的地段。各種運輸道路,生產、生活、房屋,易燃、易爆倉庫,材料堆放及動力、通訊路線和其它臨時工程,按照有關安全規定合理的平面布置圖。

      10.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標志牌,并不得擅自拆除。

      11.生產、生活房屋要按防火要求保持必須的安全凈距,一般情況活動板房為7m,鐵皮房為5m,臨時爐房、發電房、變電室、鐵工房、廚房等與其它房屋之間凈距不小于15m。

      12.易燃易爆倉庫、發電機房、變電所,應采用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嚴禁用易燃材料修建。工地臨時小型油庫遠離生活區50m以外。

      13.在林區進行施工測量時,要遵守護林防火規定,嚴禁煙火。

      14.在高壓線附近工作時,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15.在陡坡及危險地段測量時應系好安全帶,穿軟底輕便鞋;在2m以上墩臺測量作業,應按高處作業要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人員墜落。

      16.清場、砍樹要組織身體結實,有一定經驗的人員承擔,要明確分工,不準上下同時作業,不準兩人或多人砍一棵樹,不準跨在樹桿上斷樹筒,高邊坡清場作業應使用安全繩、安全帶。

      五、石方開挖安全規定

      1.開工之前先清除邊破上3至5m內的樹木、雜草、浮石,修好施工便道,打通機械進場道路;高邊坡地段要設防護欄,清除地表浮石。

      2.操作人員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人工與機械不準同時上下作業,人機配合施工應交錯進行。

      3.自上而下放坡進行,禁止挖“神仙土”,撬“神仙石”。施工按設計邊坡經一次做好標準。

      4.高坡邊坡地段施工,施工人員要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繩,嚴禁上下雙重作業。

      5.坡面上操作人員要及時清除松動的土石,坡下棄土及滾石范圍內的道路應設警告標志,作業時禁止通行。

      6.施工中發現山體滑動、崩塌跡象危及安全時,應暫停施工,撤除人員機具。

      7.機械在危險地段作業時,必須設警告標志,設專人站在操作人員能看清楚的位置指揮。

      8.機械在邊坡溝作業時,應與邊緣保持必須的安全距離,使車輪壓在堅實的地面上。

      9.配合機械作業地清底、平地修坡等輔助工作,應與機械交替作業。機上機下密切協作,但必須在機械停止運轉后,輔助人員方可進入。

      六、挖掘機作業安全規定

      1.發動機起動后,鏟斗內、臂桿、履帶和機棚嚴禁站人。

      2.工作位置必須平坦穩固。工作前履行帶應制動,輪胎式挖掘機應頂穩支腿,車身方向與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時過行鏟不應過深,提斗不得過猛。

      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夾石塊的土方,應清除較大的石塊或雜物。土體挖成懸空狀態不能自然塌落時,須用人工處理,嚴禁用鏟斗將懸空砸下。

      4.對吊桿頂端的滑輪和鋼絲繩進行保養、檢修拆換時,應將鏟斗和吊桿放落地面,再進行維修

      5.嚴禁鏟斗從運土車駕駛室越過,向運土車卸土時,應降低鏟斗高度,防止偏載或砸壞車廂。鏟斗運行范圍內嚴禁站人。

      七、推土機作業安全規定

      1.推土機下坡時,其坡度不得大于30度,在橫坡作業,其橫坡高度不得小于10度,下坡宜采用后退下行,嚴禁空檔滑行,必要時可放下刀片作輔助制動。

      2.在陡坡高坡作業必須派專人指揮,嚴禁鏟刀超出邊坡邊緣。送土終了應換成倒車檔后再提鏟倒車。

      3.在垂坡直邊坡的溝槽深度,對大型推土機不得超過2m,對小型推土機不得超過1.5m,推土機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機身的孤石或大土塊。

      4.多機在同一工作面作業時,前后兩機相距不少于8m,左右相距應大于1.5m,兩臺或兩臺以上推土時,兩推土機刀片之間應保持20㎝至30㎝間距,并以相同速度直線行駛;后退分先后,防止相互撞碰。

      5.推土機摘卸刀處時,必須考慮掛裝方便,摘刀片時,輔助人員應同司機密切配合,抽穿鋼繩時應戴帆布手套,禁止用眼挨近繩孔窺視。

      八、裝載機作業安全規定

      1.起走前應將鏟斗提升到離地面0.5m左右;作業時應使用低速檔;用高速檔行駛時,不得進行升降或翻鏟斗;嚴禁用鏟斗載入或作吊機。

      2.行駛道路應平坦,不得在傾斜超過規定的場地上作業,運距不宜過大。鏟斗載送運時,鏟斗應保持低位。

      3.在松散不平地上作業,可將鏟臂置于浮動位置,使鏟斗平穩地推進。推進阻力過大時,可稍提升鏟臂,裝料時鏟斗應從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鏟斗單邊受力。

      4.向運輸車卸土應緩慢,鏟斗高度適中,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車廂。

      5.應經常注意機件運轉聲響,發現有響聲應立即停車排除故障,當發動機不能運轉需要牽引時,應使各轉向油缸能自由動作。

      九、壓路機作業安全規定

      1.先看清壓路機前后左右無障礙和人員后才能啟動。

      2.變換壓路機前進后退方向應待滾輪停止后進行,嚴禁利用換向離合器作制動用。

      3.壓路機靠近路堤邊緣作業時,應根據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離,碾壓傍山道路時,必須由里側向外側碾壓。上坡時變速應在制動后進行,下坡嚴禁脫檔滑行。

      4.兩臺以上壓路機同時作業,其前后間距不得小于30㎝;在坡道上縱隊行駛時,其間距不得小于20㎝。

      5.振動壓路機還應遵守如下規定:

      ①超振和傍振必須在壓路機行走進行;在堅硬里面上行走,嚴禁振動碾壓。

      ②碾壓松軟路基,就先在振動情況下碾壓1至2遍,然后再進行振動碾壓。

      ③換向離合器、起振離合器和制動器的調整,必須在離合器脫開后進行;不得在急轉彎時,用快速檔;嚴禁在尚未起振情況下調節振動頻率。

      第八條 石料開采作業安全規定

      1.開辟石料場本著有利于安全管理,石料質量好,有利于運輸等條件選定,料場選定后,要從安全生產組織施工。首先清理好場地,修整各種運輸便道,找好爆破工作掩體,施工人員避讓位置。

      防止失去重心跌落。

      4.人工修鑿毛石,應與他們距離3m以外,避免石塊或鐵鉆飛起傷人,使錘應注意前后左右,檢查錘把是否牢靠。

      5.軋石機應安裝防護罩,喂石料入斗應使其自由落下,禁止用手腳推入,注意石料尺寸規格,軋石箱被石塊卡住時,必須使用特制的鐵鉤鉤出石料,禁止手取。

      6.石料堆放規矩有序,不影響交通和施工。毛石、塊石堆放高度不超過1m。

      7.料場運輸便道寬度,直道不少于3.5m,彎道不少于4.5m,最小半徑不小于12m,縱坡不超過10%,便橋承載能力不小于12噸;手推車便道、單行不小于0.8m,雙行不小于1.6m,縱坡不大于3%。

      第九條 施工現場用電安全規定

      1.施工單位電工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非電工人員不得獨立從事電工作業,禁止在施工現場和駐地私拉亂接生產生活用電。

      2.現場施工用高低壓設備及線路應按施工及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程安裝和架設。場內架設電線絕緣良好,臨時線路必須用絕緣物支持,嚴禁將電線纏繞在鋼、樹木、腳手架上。

      3.電工在接近高壓線操作時,其安全距離為:10kv下不得小于0.7m,20-35kv不得小于12m,44kv不得小于1.2m,否則必須停電方可操作,在高壓線附近施工作業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采取必須的隔離、屏蔽措施。

      4.施工現場用電,各種電器設備專用開關,室外使用的開關,插座應外加防水箱并加鎖,在操作處加設絕緣墊層。

      5.在三相四線制中性接點接地供電系統中,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接零保護;在非三相四線制供電系統中,電氣設備外殼接地保護,其接地電阻應大于4歐,并不得在同一供電系統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各種電氣設備的檢查維修,一般應停電作業,如必須帶電作業時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專人監護。

      7.工地安裝現場變壓器必須符合電業部門的要求,并有專人管理,施工用電要盡量保持三相平衡。非電工人員嚴禁接近帶電設備。

      8.施工現場變配電設備處,必須有滅火器材和高壓安全用具,非電工人員嚴禁接近帶電設備。

      9.使用高溫燈具要防止失火,其與易燃物的距離不得小于1m,一般電燈泡距易燃物不得小于50cm。

      10.移動式電氣機具設備應用橡膠電纜供電,并經常注意理順;跨越道路時,應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設置有效的防漏保護器。

      11.電氣設備檢修應在切斷電源,設好防護后進行,并在開關處設置警告標志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做送電試驗,必須認真檢查,并與有關聯系后方可進行。

      12.大型橋梁施工現場隧道和預制場地,應配自備電源,以免因電網停電之間,造成工程損失或發生事故。自備電源和電網,要有連鎖保護。

      第十條 路面工程施工安全規定

      一、水泥穩定層拌和場安全規定

      1.拌和場的石料、砂礫、水泥要分別堆放整齊,要方便進料的裝機作業。非工作人員禁止進入現場。

      2.拌和場要統一指揮,有統一指揮信息。作到作業人員人人明白,共同遵守。

      3.拌和場操作臺視線一定要開闊,可以觀察到整個拌和場地作業情況,操作人員要集中精力,忠于職守,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

      4.作業人員一律穿工作服,配戴好防護用品,長發不得外露,禁止戴頭巾、紗巾,要檢查機器各部位防護設施是否完好,在無異常情況下按順序開機。

      5.機器運轉運行中嚴禁將手伸入皮帶的拖輪中,有故障或發現異物要切斷電源,停機檢查。

      6.禁止翻越運行中的皮帶,禁止非作業人員接近旋轉裝置,設備運行部位、傳動部門應加防護罩。

      7.收工停機之前,應使設備內的原料除盡。

      二、瀝青操作人員安全規定

      1.瀝青操作人員應進行體檢,患結膜炎、皮炎病及對瀝青過敏反應者,不宜從事瀝青作業。操作人員應配備工作服及防護用品。

      2.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瀝青晴天作業時必須防火、防爆、防燙傷、防中毒。

      3.瀝青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及消防砂,定期檢查其性能良好。

      4.嚴禁熬油時跨油鍋、油灶,應增設安全防護網。

      5.接放熱瀝青時,必須按操作規程作業,防止油罐燙傷操作人員。

      三、瀝青混合料拌合設備安全規定

      1.瀝青混合料拌合站的各種機電設備,在運轉前均須由機工、電工、電腦操作人員作詳細檢查,確認正常完好后才能合閘運轉。

      2.燃燒系統一次點火未成時,必須等待未燃氣體排凈后再進行二次點。

      3.機組運行中,各部門,各工種都要立即報告機長,并及時排除故障。

      4.運轉中嚴禁人員靠近各種運轉機構,傳動部份要加防護罩。

      5.人員需進入攪拌鼓工作時,鼓外需設專人監護。

      四、路面攤鋪安全規定

      1.進行瀝青混合料攤鋪的人員要穿反毛皮鞋,配戴口罩和防護眼鏡。

      2.攤鋪料場地自卸車進料時要專人指揮,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施工場地。

      3.壓路機在開動或倒退前,機駕人員應先察看前后左右,看準人員或障礙物。

      4.壓路機在高填方或傍山段碾壓路基,路基應按設計寬度超寬0.3-0.5m。

      5.嚴禁在壓路機未熄火,下無支墊三角木的情況下,進行機下檢修。

      第十一條 橋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一、一般安全規定

      1.高橋、大跨、深水、結構復雜的大型橋梁施工,應對施工安全生產進行專項調查研究,并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施,單項工程(包括輔助工程、臨時工程)開工之前,應根據交通部《公路施工安全規程》制定出安全操作細則,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施工人員應熟知并遵守本工種各項規程,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使用勞動安全保護用品,嚴防高處墜落、異物打擊、觸電、淹溺或其它各類機械的、人為的傷害事故。

      3.施工前應對施工現場、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等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4.橋下通車、行人等立體施工區域,應布設安全網;在通航江河上的橋梁施工,應與當地港航監督部門聯系,制定有關通航、作業安全事宜。

      二、施工準備安全規定及土石開挖見第十條四、五條。

      三、明挖基礎施工安全規定

      1.抗壁四周應清除3m范圍,并不得堆放材料機具等,應根據不同地質情況,確定抗壁坡度。

      2.在水中挖基,應備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設施,基坑需機械抽水、排水,須備足夠的排水設備。

      3.坑深2m以上,坑內人員須戴好安全帽,經常檢查坑有無異常情況。

      4.經常檢查機具、索具、掛鉤等是否完好牢固。

      5.人工運輸腳手板應牢固,單人挑道板不少于60cm,雙人抬運不少于1.2m。

      四、人工挖孔樁安全規定

      1.人工挖孔樁,宜在無水或水少的密實土層或巖層中施工,挖孔應根據孔壁密實度及滲水情況,采取孔壁支護及排水、降水措施,嚴防坍孔。

      2.對孔壁的穩定性及吊具設備等,應經常檢查,孔頂出土機具配專業管理,設置高出地面的圍欄,孔內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頭頂設置檔板作掩蔽,入孔須使用專用鋼筋梯。

      3.挖孔暫停時間,孔口應設置在罩蓋及標志;夜間應設置示警工燈。

      4.人工挖孔深度超過10m時,應采用機誡通風,挖孔最深不宜超過15m。

      5.挖孔樁內巖石爆破時,應采用淺眼爆破法,使用毫秒微差爆破,嚴格控制藥量。

      6.經常檢查孔內氣體情況,二氧化碳含量超0.3%時應采取通風措施,空氣污染超過三級標準濃度值時,如沒有安全生產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業。

      五、鉆孔灌注樁施工安全規定

      1.鉆孔機誡就位后,應對鉆機及配套設備進行全面檢查鉆機安全設置必須平穩、牢固,鉆架應設纜風繩。

      2.沖擊鉆孔,選用的鉆錐、卷揚機和鋼絲繩等,應配置適當,鋼絲繩與鉆錐用繩卡固接時,繩卡數量應與鋼絲繩直徑匹配。

      3.沖擊過程中,應在起重機鋼繩上打一深度標記,以便把握鋼絲繩松馳適度。

      4.使用鉆架吊時,應經常檢查架子、天梁、滑車、鋼絲繩情況是否良好;經常檢查沖擊器的磨損情況,錐腳已經磨損應及時焊補。

      5.檢查機械時,應在孔口搭設臨時腳手板,謹防墜落孔內。

      6.器械落入孔內時,應使用鉤繩等工具打撈,在沒有可靠的防坍塌和淹溺措施的情況下,嚴禁人員進入孔內作業。

      第十二條 高處作業安全規定

      1.從事高空作業要定期體檢,經醫生診斷、凡患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以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的,不得從事高空作業。嚴禁酒后登高作業。

      2.高空作業著裝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

      3.高空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內,上下傳遞物體禁止拋擲。

      4.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進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樁作業。

      5.梯子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cm為宜,使用時上端要扎牢,下端應采取防滑措施,單面梯與地面夾角以60°-70°為宜,禁止二人同時在梯上作業,如需接長使用,應綁扎牢固,人字梯底腳應拉牢,在通道使用梯子,應有人監護或設置圍欄。

      6.沒有安全防護措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撐、衍條、挑架的挑梁和半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或作業,高空作業與地面聯系,應設通訊裝置,并專人負責。

      7.乘人的外用電梯、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除指派的專業人員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繩索和隨同運料的吊籠吊裝物上下。

      8.運送人員和物件的升降電梯、吊籠,應設置可靠的安全卡,限位開關等安全裝置,嚴禁乘坐運遂物卡子卡下滑部位,防止鋼繩受力滑動傷人。

      9.高處作業人員與地面聯系,應配有通訊設備或有專人負責。

      第十三條 纜索吊裝施工安全規定

      1.吊裝前應作嚴密的準備工作,對地龍、索塔、纜車、滑車、動力、機具等設施進行全面驗收檢查,是否符合高處作業等要求。

      2.對立統一指導聯系,并組織參加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施工難度、危險性較大的作業項目要組織專門培訓。

      3.準備工作就緒之后,要組織吊裝人員技術交底,并進行試運轉和超載荷試吊。

      4.牽引卷揚啟動要緩慢,進行速度要平穩;構件在吊運時,起升卷揚機要協調配合,避免產生過大的彈跳。構件就位時,作業人員要等構件穩定后再進行操作。

      5.構件不能垂直就位,需旁側主索吊具協助余拉時,指揮信號要明確,各級卷揚機要協調動作。

      6.起重和牽引卷揚機不得同時開動;雙筒卷機除沖孔之外,禁止放空檔;牽引上禁止懸掛重物。

      7.重物起吊之后,吊點下方及運行線路下方禁止人員站立或通行。

      8.在受力鋼絲繩三角區內禁止人員站立或通行。

      9.用于吊運材料、工具及構件的纜繩跑車,不得運送人員。

      10.登高操作人員應攜帶工具袋,不得將安全帶掛在主索、扣索、纜風繩等上面。

      第十四條 導梁(桁梁)安裝安全規定

      1.構件安裝之前,應制定安裝方案,建立統一指揮系統。施工難度、危險性大的作業項目組織培訓。

      2.導梁組裝時,各節點應聯結牢固,導梁受力部位的鋼桁架須經過質量檢驗,不得使用受損件。

      3.導梁通過的導輪支座必須牢固可靠,導梁接近導輪時,應采取漸近的方法進入導輪,導梁的推進到位后,用千斤頂頂升,將導梁置于穩定的土垛上。

      4.導梁上的軌道應平行街頭距鋪設,使用不同規格的鋼軌時,其街頭外應妥善處理,不得錯臺。

      5.導梁橫向聯結須穩固牢靠,導梁就位后要進行校直校正。

      6.構件在預制場面地起重裝車后,牽引至導梁時進行速度不得大于5米/分鐘,到達安裝位置后,平車行走輪應用木楔楔緊。

      7.構件就位起吊后,應加設支撐、墊本,以保持構件平衡穩定,各崗位作業人員要集中精力,聽從指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十五條 架橋機安裝構件安全規定

      1.架橋機組拼(或定型產品),懸臂牽引中平衡穩定及機具配備等,均應按設計要求進行。

      2.架橋機就位后,為保持前后支點的穩定,應用方木支墊。關后兩支點處,還應用纜風繩封固于墩頂兩側。

      3.構件在架橋機上縱、橫向移動時,應平穩進行,卷揚機操作人員應按指揮信號協調動作。

      4.全幅寬架橋機吊裝邊梁就位前,墩頂作業人員應暫時避開。

      5.橫移不能一次就位的構件,操作人員應將滑道板、落梁架等準備好,等構件落入后,再進入作業點進行構件牽引(或頂推)、橫移等項工作。

      第十六條 門架超重輸安全規定

      1.門架安裝完成后,應設計要求組織檢查驗收,移動式門架除進行靜載試驗外,還應等載道上往返運行一次,檢查龍門架在移動中的變形,以及軌距、軌道平整度等情況。

      2.門架頂橫軌道兩端,應設置制動枕木。

      3.門架中心距離與重物兩吊點應相互一致,以免門架偏心受力造成事故。

      4.門架就位后應放其前后牽此索,用木楔楔緊平車輪子,以免門架受力滑動;門架頂平車就位按規定捆好構件,重物高度應起到可能遇到障礙的0.5m以上。

      5.取掉平車掩木開始牽引,操作中應注意平緩穩定,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搖擺,行進速度控制在5米/分鐘以內,防止重物慣性擺動。

      6.開動和停止電動國機,應緩慢平穩地操作控制器;需作向后移動時,必須等機、物完全停穩后方可操作。

      7.門架拆除后,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

      第十七條 千斤頂操作安全規定

      1.工作前應準備好所使用的工具,千斤頂、搖手、水平尺、垂球、保險木、抓釘等。

      2.千斤頂底盤基礎應平整堅實,頂升重物必須在重心位置,墊木選擇性能、尺寸相同的相干木。

      3.頂升t梁、箱梁等大噸位構件,必須在梁兩側加設支穩、撐牢。用多臺千斤頂升一重物時,動作應同步、均衡。

      4.千斤頂的升降應隨時加設或抽出保險墊木,構件底面與保險墊木的距離宜控制在5cm之內。

      5.千斤頂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得超過絲桿或齒輪全長的75%。

      第十八條 預制件運輸安全規定

      1.軌道平車運輸,軌道路基要有足夠的寬度、強度、平整度。軌道鋪設平直、圓順,軌距應在允許誤差值內:軌道半徑不得小于25cm,縱坡不宜大于2%,軌道其他道路交叉,須按規定設交叉口。

      2.軌道平車運輸大型構件時,平時的轉向、托盤(或裝盤)、支撐制動器等應進行檢查。

      3.大型預制件運輸應設專人指揮,并經常檢查構件平車上的穩定狀況及軌道平車有無變形。

      4.構件運輸時速度要緩慢,下坡時必須以溜繩控制速度,并用人拖拉止輪本跟隨前進。當縱坡較大時,必須有相應的安全措施,方可運輸。

      5.大型預制平板拖車運輸,時速控制在5公里/小時內。筒支梁運輸除在橫向加斜撐防傾覆外,平板上的擱置點必須序曲有轉盤。

      6.拖車運輸構件時。除駕駛員外,還應派人監視安全情況,平板拖車上禁止乘人,運行中應緩行,避免急剎車。

      7.裝卸地點路面平坦堅實,裝卸時機車均應殺闡。

      第十九條 混凝土澆筑安全規定

      1.人工推車上料時,手推車不得撒把,運輸斜道上應有防滑設備。

      2.機械上料時,在鏟斗移動范圍內不得站人,鏟斗下方嚴禁人員停留或通過。

      3.作業結束后,應將料斗放下,落入斗坑或平臺上。

      4.澆注預制混凝土時,應搭設作業平臺和斜道,不得站在模板上作業。

      5.電動震搗器使電纜線,電源開關設置于干燥處,多臺震搗器同時作業應設置集中開關箱,由專人看管,操作人員要配戴安全防護用品。

      6.攪拌機清洗應停機,料土起落在45°-90°時,人員不得站在斗鼓中間清洗,以防身體碰到操縱桿造成事故。攪拌機啟動前必須確定無人在斗鼓內。

      7.運輸混凝土的四輪翻斗車宜緩慢行駛,以防發生傾斜顛覆事故。

      8.懸空索道,輸送混凝土應按運輸安全操作進行。

      第二十條 泵送混凝土安全規定

      1.混凝土泵應設置在作業棚內,安裝平?牢固,在安裝完畢前不得移動布料桿,作業前檢查輸送泵電氣設備是否正常、靈敏、可靠。

      2.泵送前檢查管路、管節、管卡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損、裂縫、變形和密封不嚴的管件。

      3.管路布設要平順,高處、轉角處應架設牢固,防止串動、移動。

      4.泵送中要設專人經常檢查管路,遇有變形、破裂時,應及時更新,防止崩裂。

      5.混凝土泵在運轉中發生故障,應立即停機檢查,不得帶病作業。

      6.操作人員須熟悉并遵守泵車的操作規程和安全規定。

      7.拆卸管路接頭前,應把管內剩余壓力排凈,防止管內存有壓力而引起事故。

      8.作業結束,采用空氣清洗管道時,操作人員不得靠近管道端部。

      第二十一條 模板安裝及拆除安全規定

      1.在基坑或圍堰內模板時,應先檢查基坑無跡象,圍堰是否堅固,確認無誤方可操作。

      2.基坑內吊運材料和工具時,應設溜槽或繩索系放,不得拋擲。機械吊送應設專人指揮,模板要捆綁牢靠,基坑內操作人員避開吊運材料。

      3.人工搬支較大模板時,應設專人指揮,使用的繩索要有足夠強度,綁扎牢固。支立模板時,應先固定底部再進行支立,以防滑動或傾覆。

      4.用機械吊運模板時,吊點下方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1m時,作業人員可靠近操作。

      5.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方可操作,當一塊或幾塊模板獨立較大模板時,應設臨時支撐,下方須頂牢。整體模板合攏后,應及時用桿斜撐固定牢靠,模板支撐不得接觸腳手架。

      6.高處作業應將工具裝在工具袋內,傳遞工具不得拋擲,不得將工具放在平臺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帶上。

      7.使用斧錘應顧及四周安全,防止傷及他人。斧頭刃口處應配刃口皮套。

      8.拆除模板時應制定安全措施,按順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動或懸掛的模板,嚴禁硬砸或用機械大面積拉到。

      9.拆除模板禁止雙層作業。3m以上模板在拆除時,應用繩索拉住或用起吊設備緩慢送下。

      第二十二條 預應力張拉安全規定

      1.預應力鋼絲束張拉施工前,檢查張拉設備、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要求。壓力表應按規定周期進行檢定。

      2.錨環及錨塞使用前須經檢驗,合格方可使用。

      3.高壓油泵與千斤頂之間的連接點,各接口必須完好無損。油泵操作人員應戴護目鏡。

      4.油泵開動時,進、回速度與壓力表指針升降,應平穩、均勻一致。安全閥要保持靈敏可靠。

      5.張拉前操作人員確定聯絡信號,張拉兩端相距較遠時,宜使用對講機。

      6.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張拉作業區。

      7.在已拼裝或現澆箱梁上進行張拉作業,其張拉作業平臺、拉伸機架要搭設牢固,平臺四周加設護欄。

      8.張拉千斤頂的對面及后面嚴禁站人,作業人員應站在千斤頂兩側。

      9.張拉操作中若出現油表震動劇烈、漏油、電機聲異常,斷絲、清絲異常現象,應立即停機檢查。

      10.張拉鋼絲束完畢退銷時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人工拆卸銷子時,不得強擊。

      11.張拉完畢后,對張拉施錨兩端應妥善保護,不得壓重物,管道灌漿前,梁端應設圍護和擋板,嚴禁撞擊錨具、鋼絲及鋼筋。

      12.先張法張拉前對臺座、橫梁進行檢查,張拉中及未澆混凝土之前,周圍不得站人或進行其他作業。澆注混凝土時,振搗器不得撞擊鋼絲束。

      第二十三條 支架施工安全規定

      1.支架所用樁木、萬能桿件等應詳細檢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節疤的圓木及銹蝕、扭曲嚴重的桿件和鋼管等。

      2.地基承載力必須符合設計標準,否則應采取加固措施,使其達到設計要求。土質地基雨季須有防水措施。

      3.支立排架要按設計要求施工,應有足夠的承載力和穩固性。并要與支保樁聯結牢固,防止不均勻沉降,失穩和變形。

      4.支立排架時應專人指揮,支立排架以豎立為宜,排架豎立后用臨時支撐,再豎立第二排。兩排架間的水平和剪刀撐用螺栓擰緊,形成整體。

      5.用吊機豎立排架時,應用溜繩控制排架起吊的擺動。

      6.支立排架時,不得與便橋或腳手架相連,防止支架失穩。

      7.排架大面積拆卸時應邊拆邊撐木,保持平?穩定。嚴禁將全部水平和斜撐拆除,再放立柱。

      第二十四條 鋼筋制作安全規定

      1.鋼筋施工現場場地應滿足作業需要,機械設備的安裝要牢固、穩定,作業前應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

      2.鋼筋調直拉場地應設防護擋板,作業時非作業人員不得進入現場。

      3.鋼筋施工切斷機作業時,應先進行試運轉,運轉正常后,方能進行切斷作業。切長料時由專人把扶,切短料時要用鉗子或套管夾牢。不得因鋼筋半徑小而集中束切割。

      4.人工捶擊切斷鋼筋時,鋼筋直徑不宜超過20mm,使捶人員和把扶鋼筋、剪切鋼筋人員身位要錯開并防止斷下的短鋼筋頭彈出傷人。

      5.綁扎鋼筋高過1.5m,應有固定臨時支架進行穩定,并設綁腳手架,不得攀登和站在鋼筋骨架上。

      6.場地綁扎t梁鋼筋,應先設置穩妥分層支架,兩面同時進行綁扎,防止受力不均造成事故。

      第二十五條 焊接作業安全規定

      1.電焊:

      (1)電焊機應安放在干燥、通風良好的地點,周圍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電焊機應設置單獨的開關箱,作業時應穿戴防護用品,施焊完畢,拉閘上鎖。遇雷雨天氣,應停止露天作業。

      (3)在潮濕地點工作,電焊機應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員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操作。

      (4)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工。焊接帶電設備時必須先切斷電源。

      (5)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須清洗干凈,打開所有孔口,保持空氣流通。

      (6)在密閉的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必須開設進風口。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36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容器殼體隔離開。施焊過程中每隔半小時外出休息10-15分鐘。

      (7)接線、地線不得與鋼絲繩,各種金屬管道、金屬構件等接觸,不得用這些物件代替地線。

      (8)更換場地移動焊機時,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現場,清除焊渣。

      (9)在高空焊接時,必須系好安全帶,焊接周圍應積壓消防設備。

      (10)焊接模板中的鋼筋、鋼板時,施焊部位下面應墊石棉板或木板。

      2.氣焊

      (1)乙炔發生器應采用定型產品,必須備有靈敏可靠的防火安全裝置。

      (2)乙炔發生器應置于干燥、通風處。乙炔發生與氧氣瓶不得同放一處,周圍嚴禁放易燃易爆物品,嚴禁用明火檢查是否漏氣,氧氣、電石應隨用隨領,下班后送回專用庫房。

      (3)氧氣瓶、乙炔發生器受熱不得高于35℃,防止火花和鋒利物件接觸膠管,氣焊的點火時應按“先開乙炔,先關乙炔”的順序作業,點火的焊槍不得隨意亂放。

      (4)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表面,嚴禁沾污優質油脂。氧氣瓶應設有防震膠圈,并旋緊安全帽,免碰撞、劇烈震動和烈日暴曬。

      (5)乙炔發生器應每天換水。嚴禁在浮筒上放置物件,不得用手在浮筒施加壓和搖動,添加電石時,嚴禁明火照明。

      (6)乙炔發生器不得放在電線下方,焊接場地距離明火不得少于10m。

      (7)乙炔氣管在用后需清除管內積水。膠管回火裝置結凍時,應用熱水溶化,不得用明火烘烤。

      (8)電石應在干燥的地方,移動或搬動應打開桶蓋輕移輕放。開桶時頭部要避開,不得用金屬工具敲擊桶蓋。

      (9)放焊時,場地應通風良好,施焊完畢將氧氣閥門關好,擰緊安定罩。乙炔筒提出頭,頭部應避開浮筒上升方向,提出后應掛放,不得扣放在地上。

      第二十六條 防止觸電傷害的十項基本安全操作要求

      根據安全用電“裝得安全、拆得徹底、用得正確、修得及時”的基本要求,為防止觸電傷害的操作要求有:

      1.非電工嚴禁拆接電氣線路、插座、電氣設備、電燈等。

      2.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要檢查線路、插頭、插座、漏電保護裝置是否完好。

      3.電氣線路或機具發生故障時,應找電工處理,非電工不得自行修理或排除故障。

      4.使用振搗器等手持動電動機械或其他電動機械從事濕作業時,要由電工接好電源,安裝上漏電保護器,操作者必須穿戴好絕緣鞋絕緣手套后再進行作業。

      5.搬遷或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6.搬運鋼筋、鋼管及其他金屬物時,嚴禁觸碰電線。

      7.嚴禁在電線上掛曬物料。

      8.嚴禁使用照明器烘烤、取暖,禁止擅自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加熱器。

      9.在架空輸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停止輸電,不得停電時,應有隔離措施,要保持安全距離,防止觸碰。

      10.電線必須架空,不得在地面、施工樓面亂拖,若必須通過地面、樓面時應有過路保護,物料、車、人不準壓踏碾磨電線。

      第四章 汽車、機械駕駛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條 汽車、機械駕駛人員的安全操作規程應按交通部公路管理司的《公路筑養路機械操作規程》的規定認真執行。

      第二十八條 機動車輛及駕駛人員的管理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職工持有汽車駕駛證或機械操作證的專業汽車、機械駕駛員。

      第二十九條 項目部、分公司需要專職汽車駕駛人員,應報計劃給公司,由公司統一調配、統一培訓。四輪翻斗車駕駛人員原則上應使用本公司職工培訓人員,確因工作需要外聘駕駛人員的,應嚴格審查。

      第三十條 應按規定認真做好汽車、機械的定崗、定員工作。駕駛人員及其所駕車輛機械一經確定后,非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應保特長期相對穩定,使駕駛人員對所駕車輛、機械的技術狀況有較好的把握,以確保安全生產。

      第三十一條 嚴禁無證駕車、駕機;嚴禁超載帶人,和自卸車、施工機械載人;未經領導工作安排,嚴禁將所駕車輛、機械交他人駕駛。

      第三十二條 駕駛人員對所駕車輛和機械要勤檢查、勤保養,保持車輛、機械處于完好狀態,禁止“帶病”作業。

      第三十三條 應堅持做好例保工作,車輛制動器、喇叭、轉向系統、燈光等影響安全的部件如作用不良不準出車。嚴禁翻斗車、自卸車車廂乘人,嚴禁人貨混凝裝,車輛載貨應不超載、超高、超寬,捆扎應牢固可靠、應防止車內物體失穩跌落傷人。乘坐車輛應坐在安全處,頭、手、身不得露出車廂外,要避免車輛啟動制動時跌落。

      第三十四條 車輛進出施工現場,在場內掉頭、倒車,在狹窄場地行駛應有專人指揮。現場行車進場要減速,并做到“四慢”,即:道路情況不明要慢、線路不良要慢、起步、會車、停車要慢、在狹路、橋梁彎路、坡路、叉道、行人擁擠地點及出入大門時要慢。

      第三十五條 在臨近機動車道的作業區和腳手架等設施,以及道路中的路障應加設安全色標、安全標志和防護措施,并要確保夜間充足的照明。裝卸車作業時,若車輛停在坡道上,應在車輪兩側用楔形木塊加以固定。

      第三十六條 人員在場內機動車道應避免右側行走,并做到不平排結對有礙交通;避讓車輛時,應不避讓于兩車交會之中,不站于旁有堆物無法退讓的死角;機動車輛不得牽引無制動裝置的車輛,牽引物體時物體上不得有人,人不得進入正在牽引物與車之間,坡道上牽引時,車和被牽引物下方不得有人作業和停留。

      第11篇 公路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公路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生產管理是一項綜合性管理,是施工管理的主要組成部分。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實現安全生產,更好的提高我標段經濟效益,共同至力于公司發展,為此,安全措施必須進一步規范管理。 工程建設的關鍵:“生產必須安全,安全為了生產”,“安全第一”與“質量第一”是并存的,安全是為了質量服務,質量亦需以安全做保證,安全也是質量的特點之一,抓住質量與安全這兩個環節,工程施工就能順利進行,就能獲得良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自覺地重視安全生產,樹立良好市場信譽和公司對外形象。

      一、施工中的安全技術措施

      (一)安全組織和管理

      1.安全生產責任制

      項目經理對本標段工程項目安全負責。在其領導下,工程技術人員、班組長、操作工人,逐級建立安全管理責任制度。管理人員堅持安全生產“五到位”原則,即:健全機構到位、批閱文件到位、深入現場到位、檢查到位、處理問題到位;并實施“四全”管理制度,即: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

      2.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為了確保各項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順利實施,由項目經理領導各工區的安全工作。加強對起重機械、電器、配電設施懸臂施工掛籃等的安全檢查,消除一切安全隱患,施工現場設安全標志,危險作業區要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嚴禁煙火”等標志,夜間設紅燈示警。工地布置符合防洪、防火、防雷擊等有關安全規則及環衛要求。火工民爆、倉庫、油庫的設置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制度:制定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投入必須的安全設施,為參加施工人員、機械設備、車輛以及進入現場的其他人員創造一個安全可靠的施工環境。施工技術難點工序、新技術、新工藝和高空、起重作業,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并有專人組織實施。做好安全用電工作。工地的電力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統一架設及管理,閘箱、開關應防雨且安全牢固,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鎖”,做到經常維修,保持良好狀態。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動設施及電力線路不得使用。非專業電工嚴禁隨意接線,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堅持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各項目處每星期一次,工班一日一次。檢查時領導帶隊,組織有關人員參加,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將處理意見填入檢查記錄表中。重大問題,要簽發安全隱患通知書,采取相應對策,限期整改落實,并進行復查。

      (二)公路施工的安全生產教育

      1.公路工程發生事故的誘因分析

      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及管理上的缺陷,是誘發事故的主要成因,因此安全教育既要從提高安全生產意識,也要從增強安全生產技術知識方面著手。考慮到目前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的現狀,安全生產教育應在施工企業內部和施工工程項目上同時抓,同時管。前者的重點是抓安全意識、安全知識教育;后者是抓行為、技術、管理措施的應用和自我與群體保護能力的提高。應特別注重民工教育。現在許多公路工程施工企業的一線施工人員大部分是民工,這些人如果不經過正規培訓,往往事故會增多。本著誰使用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加強對民工的教育。實行安全培訓考核上崗制,建立健全民工安全培訓檔案制度。

      2.公路施工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1)各崗位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2)操作現場安全規章制度;(3)特殊工種的安全知識及自我保護意識;(4)新工藝、新技術實施中特定的安全技術規定;(5)特定環境中的安全注意事項;(6)工人改變工種時新工種的安全技術培訓;(7)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要求;(8)事故發生后的安全再教育。在公路工程施工項目管理的安全生產教育中,應以項目經理為主,實行多樣化的安全教育形式。如對新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培訓;對經常性的教育采用“安全活動日”、“安全交流會”、“事故現場會”等方式進行。一般安全知識教育包括項目施工流程、特點,誘發安全事故的人、物、環境等因素分析。專業安全知識教育是指公路施工各專業工種必須具備的專業安全知識教育,對于從事特種作業的如特種機械操作人員,還需進行專門的訓練及獲得專業操作上崗證。

      (三)公路施工的安全設施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項目常見的安全設施有:腳手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操作平臺、防護欄桿、臨時用電防護等。

      1.腳手架是橋梁、公路護坡、隧道施工中必不可少的臨時設施。對腳手架的基本要求是:①堅固穩定。②裝拆簡便和能多次周轉使用。③其寬度應滿足施工作業人員操作、材料堆置和運輸的要求。使用的腳手架及搭設方案須經設計計算,并經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搭設。腳手架的設計不但要滿足使用的要求,而且首先要考慮安全問題。設置可靠的安全防護措施,如防護欄、擋腳板、安全網、通道扶梯、斜道防滑、多層立體作業的防護,懸吊架的安全銷和雨季防電、避雷設施等。

      2.對安全帽的要求是:① 安全帽須經有關部門檢查合格后方能使用。②正確使用安全帽并扣好帽帶。③ 不準使用缺襯、缺帶及破損的安全帽。

      3.對安全帶的要求是:① 安全帶須經有關部門檢查合格后方能使用。②安全帶使用兩年后,必須按規定抽檢一次,對抽檢不合格的必須更換安全繩后才能使用。③ 安全帶應儲存在干燥、通風的倉庫內,不準接觸高溫、明火、強酸堿或尖銳的堅硬物體。④ 安全帶上的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換新繩時要注意加繩套。

      4.對安全網的要求:① 網繩不破損并生根牢固、繃緊、圈牢,拼接嚴密,網綱支桿用鋼管為宜。② 網寬不小于2.6m,里口離墻不得大于15cm,外高內低,每隔3m設立支撐,角度為45°。③ 立網隨施工層提升,網高出施工層1m以上。網下口與墻生根牢靠,離墻不大于15cm,網之間拼接嚴密,空隙不大于10cm。橋梁、隧道、護坡地面的周圍均應設置防護欄桿,并隨工程結構的進度而立掛安全網封閉。

      5.施工用電安全保證措施

      (1)支線架設

      a、配電箱的電纜線應有套管,電線進出不混亂,量電箱上進線加設滴水彎。

      b、支線絕緣好,無老化、破損和漏電。

      c、支線應沿墻或電桿架空鋪設,并用絕緣膠固定。

      d、過道電線可采用硬質護套并作標志。

      e、室外支線應用橡皮線架空,接頭不受拉力并進行絕緣處理,架設凈空滿足相應要求,施工現場架線規劃進行,滿足走線清楚,接線方便,節約用線,使用安全。

      (2)現場照明

      a、現場一般均采用220v電壓照明。危險、潮濕場所和手持照明燈具應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電壓。

      b、照明導線應有絕緣膠固定。嚴禁使用花線或塑料膠質線。導線不得隨地拖拉或綁在鋼管腳手支架上。

      c、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或接零。單相回路內的照明開關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d、室外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內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3)架空線

      a、架空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或腳手架上。

      b、架空線應裝設橫擔和絕緣膠,其規格、線間距離、檔距等應符合架空線路要求,其電板線離地2.5m以上并加設絕緣膠。

      c、架空線一般應離地4m以上,機動車道為6m以上。

      (四)公路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

      1.土方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① 土方工程施工前,應詳細分析與核查各項技術資料(如實測地形圖、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勘察資料、原有地下管道、電纜和地下構筑物資料及土石方工程施工圖等),進行現場調查并根據現有施工條件,制訂合理的土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如需邊坡支護則應根據相應規范進行設計。② 挖土深度超過1.5m時,應根據土質情況按規定放坡或加設支撐。開挖深度超過2m時,必須在基坑(槽)邊沿設立兩道防護欄,人員上下要有專用爬梯,夜間加設紅色燈標志。③ 開挖的基坑(槽)應與臨近建筑物保持一定的距離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時影響臨近建筑物的穩定。如不能滿足要求,必須采取有效技術措施,并報上級安全技術部門審批后方可施工,在施工中要進行沉降和位移觀測。④ 挖基坑時,施工人員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機械挖土時,挖掘機間距應在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層進行,嚴禁先挖坡腳的危險作業。⑤ 挖土時,如發現邊坡有裂縫或有土粒連續滾落時,施工人員應立即撤離施工現場,并應及時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問題。⑥ 必須在雨季進行基坑施工時,應在距基坑邊一定距離(如1m)處挖排水溝或筑擋水提,防止雨水灌入基坑。坑底四周設置集水坑和引水溝,并將積水及時排出。當基坑開挖處于地下水位以下時,應采取適當的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⑦爆炸安全管理措施:

      a、爆破工作要根據批準的設計文件或簡明的炮眼布置說明書,以及有關技術規定進行。每個爆破工點指定人員負責炮位選擇,進行藥量計算和安全警戒工作。

      b、從事爆破工作的人員必須受過爆破技術培訓,熟悉爆破器材性能操作方法和安全規則。本工程項目嚴禁使用新爆破人員擔任爆破工作。

      c、爆破器材的采購、運輸、保管、發放必須符合國家《爆破安全規程》規定的要求。建立臺帳,嚴格審批制度,防止多領少用,私藏余料,杜絕流失和被盜。

      d、進行爆破作業要嚴格控制用藥量,禁止無證人員參加爆破作業,并按規定的警戒距離、時間,設置安全警戒人員。爆破在施工前要制定專項施工組織設計,指導全過程施工作業。

      f、爆破安全管理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破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標準(gb13349-92),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特采用如下安全管理措施:建立爆破安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與布置實施各項爆破工作。建立各種行之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組織檢查實施,做到安全制度化。定期召開安全評議會,抓事故苗頭,杜絕事故發生。建立爆破器材庫管崗位責任制: 負責指定倉庫建立完善管理細則:督促檢查爆破的器材保管員(發放員)的工作;及時上報質量可疑及過期的爆破器材;督促檢查庫區安全情況、消防設施和防雷裝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爆破器材保管員負責驗收、發放、統計和保管爆破器材,對無爆破作業資質的人員予以拒絕;爆破器材庫選點遠離居民點,炸藥與雷管分開存放,并設危險標志,非有關人員勿進;警戒與信號;爆破工作開始前,確定危險區的邊界設置明顯標志。爆破前,同時發出音響和視覺信號,使危險區的人員都能聽到和看到。第一次信號--預告信號,第二次信號--起爆信號,第三次信號--解除警戒信號。裝藥時無關人員全部撤離至炸區范圍以外。使用木質棍裝藥,裝藥后保證堵塞質量。對大型爆破作業,施爆前兩天,安全領導小組組織召開安全防護工作會議,請有關單位參加,并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爆破后組織人員進行安全檢查并進行安全評估。⑧ 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擾動,基坑挖好后要盡量減少暴露時間,及時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進行下一道工序,要預留15~30cm厚覆蓋土層,待基礎施工時再挖去。

      2.路基施工的安全技術措施

      ① 在使用場拌設備拌和時,一定要按穩定混凝土拌和設備的操作規程作業。拌和場設位適中,車輛裝運、出入有序,有專人指揮調度。② 混合料的配合比、含水量達到設計標準,混合料的粒徑要符合穩定土拌和攤鋪設備的拌和、攤鋪要求。③ 在路基攤鋪作業時,要嚴格按照攤鋪機的操作規程作業。在自卸車與攤鋪機配合卸料時,要有專人指揮,以免自卸車與攤鋪機發生碰撞。④ 按照攤鋪機的要求配置不同能力的碾壓設備,確保壓實度達到設計標準。⑤ 攤鋪機攤鋪作業時,應與路基邊溝或路緣石至少留100mm的間距,以確保攤鋪機的安全距離。⑥ 壓路機作業時,在嚴格按施工技術規范碾壓,并注意與攤鋪機的安全距離,避免發生碰撞。⑦ 在邊施工邊通車的路段作業時,施工路段兩端應設置專業保通人員,并做到24小時值班。⑧ 攤鋪路段具有防雨雪的裝備。⑨ 夜間施工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五)高空、運輸、機械操作的安全管理措施

      起重機械必須符合gb6067-85《起重機械安全規程》的規定,安全限位裝置必須安全有效,操限吊裝設備應制訂切實可行的吊裝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吊裝安全。

      起重機嚴禁超載吊裝,滿載工作時,左右回轉范圍不得超過90°,禁止橫吊,以免傾翻。

      機械操作人員嚴格遵守安全規范,按程序操作,文明駕駛,禮貌行車。

      嚴禁機械帶病運轉、超負荷作業,夜間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

      高處作業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并符合jbj80-9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按照gb3608-83《高處作業分級標準》實行三級管理:2-5m為一級管理,由專業工長負責;5-15m為二級管理,由施工負責人負責;處長對該工程的高處作業 安全技術負責。安全防護措施應由負責人組織驗收,因工作把必須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可靠措施;操作人員高空作業時,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防護用具和用品。

      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立桿間距、桿件聯系、剪力撐安設要按規定執行,立桿底設墊塊,在適當位置按照安全操作要求設置安全網和攔桿擋板,并經有關技術人員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腳手架拆除時,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員,并按照后支先拆、從上到下的原則進行;

      雨天進行高處作業時,必須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強風、濃霧等惡劣氣候不得從事高處作業。強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設施逐一進行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

      (六)施工中的其他注意事項

      (1)爆破施工時,控制爆破規模及爆破方向,防止對周圍的民房破壞,以及危及不地居民的生命安全。

      (2)支架的搭設應對基礎進行處理,處理后的承載力能夠滿足支架受力要求,并隨時對支架進行觀測,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3)掛籃的安裝、行走、使用、拆除必須按照制定的掛籃操作規程進行實施,隨時對掛籃的節點、構件、焊縫進行安全檢查。

      (4)箱梁的懸臂澆筑對稱進行,偏載大小應不大于設計規定要求。

      (5)機械使用、用電等遵守相應安全操作規范進行。

      (七)民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1)工程開工前參加本工程的全員進行安全教育,組織學習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殊途同歸=規定。

      (2)制定分項更詳細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由主管工程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員進行技術交底和講解,并結合本項目各階段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重點進行教育和宣傳。

      (3)各項目處每周組織一次安全講課活動;作業班組每天班前進行安全操作講話。

      (4)對特殊工種,如:爆破工、起重工、電工、電焊工、各種機械操作司機等進行培訓,持證上崗。

      二、夏冬季節安全管理

      由于夏冬季節天氣對作業人員產生嚴重影響,因此必須進行一些特殊的管理措施,夏季施工必須做好防洪、防泥石流、防雷電的準備工作,備用物資、防護措施、防護人員等工作,建立、建全防汛搶險機構圖及事故處理應急預案。且必須做到時時檢查,有備無患。冬季施工必須做好防雪、防凍工作。時時檢查防凍手套,安全帽、安全帶等是否配戴好。

      第12篇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方法及應用研究

      現階段,我國正處于公路發展的飛速時期,我國高速公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并沒有跟上發展的節奏,安全事故屢有發生,形勢嚴峻。本人對存在于我國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中的問題做了具體的分析及研究,吸收國外發達國家的相關經驗,有助于提升我國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的水平,降低出現安全事故的頻率,這對于促進我國高速公路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的意義十分關鍵。

      一、公路施工安全管理現狀

      目前,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交通運輸業得到大力的發展,公路發展可謂是發展的關鍵,公路的高速發展直接影響到交通運輸的發展。由于公路工程特殊的施工環境和作業技術,以及安全生產的空間、平面延展特性等特點,都給施工安全帶來困難,這就導致公路施工事故的頻繁發生,從而對社會經濟的發展造成不良影響

      1.1公路工程安全施工特點

      公路工程特殊的施工環境和作業技術,以及安全生產的空間、平面延展特性決定了其生產安全事故具特點,事故類型分散。事故統計分析表明,坍塌、高處墜落、車輛傷害、觸電以及物體打擊的五大事故危害著公路工程建設安全生產,且在所有事故中所占的比例高達81%。公路工程傷亡事故的主要特點包括:

      (1)事故集中發生。對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相關的工程類型進行分析后得知,該事故多發于隧道、路基及橋梁的施工中,在所有事故中占的比例分別為19%、47%和29%,其造成的死亡人數在死亡總人數中所占的比例分別為25%、27%、44%。

      (2)事故后果非常嚴重。公路工程建設有著很大的工程規模和復雜的自然環境條件,工程建設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都是不可估量的。

      (3)安全事故的多發性。據統計,工程建設安全事故具有多發性,一般觸電、坍塌及高處墜落等事故頻發,根據上述發現可總結出安全事故一般都具備其內在的規律性,針對引發事故的根源,采取合理、有效的預防措施。

      1.2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1)沒有對安全事故引起足夠的重視。當前,企業實行的管理模式多為自主經營,多半施工主體都追求直接的經濟利潤,而忽視了施工安全的管理,造成了安全管理“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局面。

      (2)安全資金投入不足。如:安全防護有待加強,尤其是無法確保高危施工作業區的安全舉措的順利實施,如高空、水上、深基坑、高邊坡下、隧道開挖道坑內等區域。

      (3)現場施工人員安全素質低。多數施工人員均為來自農村的勞務工,對施工安全常識知之甚少。就算適時開展了三級安全教育培訓,施工人員的安全施工的素質仍無法達到要求。

      (4)安全管理制度缺失。項目部制定的安全保證體系、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安全施工方案等,一般是為應付檢查拼湊而成的,制定的安全管理方案脫離了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缺少實用性,不能貫徹落實。項目部沒有專職安全員,安全管理上的工作沒有專人負責,一部分管理人員還兼任安全員的職位,還有一部分安全管理人員不具備過硬的素質,無法將安全管理及監督落到實處。

      二、提高公路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對策措施

      2.1公路施工組織管理改善措施

      (1)建立并完善公路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安全生產責任制。所有管理制度均以責任制為核心,即使管理制度再完備,如果缺少了責任制就只能變成一紙空文。所以,建立健全的公路施工安全責任制非常必要。

      (2)明確各級安全管理人員的責任。明確施工企業的主體責任,尤其應明確第一責任人(如項目負責人及企業負責人)的責任。應該制定安全生產責任考核評價辦法,建立健全具備交通特征的安全生產防控體系。各地區編制該地區交通建設安全生產控制指標時,應根據國家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安全生產控制指標進行。

      (3)安全生產責任制應該使各級安全管理人員都能明確其職責。從所有施工班組專業安全員中選派專職安全員,從事平日的安全事宜。對施工現場應該徹底檢查,發現并解決潛在的安全隱患,糾正并處罰工地上不穿戴工作服及安全帽的、不系安全帶就進行高空作業等的違紀行為,并負責拆除、爆破、土方和混凝土施工時的設備及人員的安全防護。兼職安全員的也必須負起責任,應將分部工程各環節的督促及安全檢查工作落到實處,使安全隱患消除于萌芽狀態。

      2.2提高公路施工從業人員的安全素質

      只有對安全管理人員開展繼續教育和成人教育,才能使低重心的學歷組成情況發生改變,但若要使安全管理人員的職稱結構發生改變,增加中級和高級職稱人員的數量,安全管理工作就不應該讓無專業水平的技術人員來負責。一部分職稱和學歷都比較低,且已從事安全管理工作的安全管理人員,對其進行專業知識的培訓,使其具備過硬的公路安全技術知識及專業知識,且整體水平得以提升。此外,使工人素質得以提升的措施首先就是對農民工開展更多的安全教育及職業技術培訓,使其具備過硬的安全操作技能及安全生產意識。也應該根據具體的工種開展相應的專業技術培訓。

      2.3加大對安全施工設備的投入

      (1)對高速公路施工設備要嚴格進行現場管理,認真貫徹落實設備維護保養制度,操作者應嚴格貫徹機械保養制度,確保機械在工作時不出問題。跟蹤檢查有較高的利用率,且故障多發和易損壞的設施,使事后修理轉變為預防性修理。

      (2)提高安全設施和防護管理企業應在施工現場的平面布置,有潛在危害的場所的相關設施應設立安全警示標志。一定要根據要求

      正確使用機械安全設施。必須牢固裝卡用于機械設備的加工零件、刀具和工夾具等,確保其不松動。

      2.4施工作業環境改善

      (1)預防生產性粉塵及噪聲危害。第一,若要搞好防塵工作,關鍵在于加強組織領導。一些施工段和施工期需要的粉塵作業較多,應確立粉塵監測制度,配備相關測塵人員,測塵工作應在醫務人員的監督下進行,且要定時定點的進行,并對技術措施的效果及勞動條件的改善情況做出評定。第二,運用有力的技術措施,使作業環境粉塵濃度降至最低。如進行濕式作業,該措施既避免了粉塵飛揚,也經濟可行,其適用于所有濕式生產的作業,如凈化進風、濕式鑿巖及沖刷巷道等。若要控制噪聲應先從工程控制著手,盡量選用振動及噪聲都較低的設備。

      (2)防暑降溫的主要措施。夏季應避免或減少高溫條件下的作業,可以運用延長午休時間、小換班及增加工作休息次數等措施解決高溫作業的問題。在通風陰涼處設置休息地點,同時應配備洗澡設備、風扇及清涼飲料等。可以將空調安裝于休息室內,或通過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來防暑降溫。

      (3)根據復雜的地質狀況搞好施工組織設計。對施工段先后順序的安排應科學可行。施工前做好準備,比如施工開始前對設計文件應仔細審閱,掌握所有地段的地質狀況,做好關鍵地段的勘察工作,并對設計資料認真核查,將發現的錯誤向業主匯報并及時處理。

      (4)倉貯及材料堆放應該和安全規定相符。按照以下要求在施工現場堆放材料:一定要根據總平面圖要求的位置堆放施工現場的材料、工具及構件;一定要根據構件及材料的品種及規格進行現場堆放。

      三、結語

      公路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是由具體的控制因素構成,只有在各因素統一和諧的運作下,才能相互作用,共同推動整個安全管理體系的良好運轉。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的高低直接決定著中的各因素的積極性和相互之間的協調,決定著安全體系的運轉,決定著項目工程的安全狀況。通過加強施工人員安全方面的綜合管理和綜合教育,加快建立安全機制,不斷更新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完善施工安全保證保障系統,建設好施工安全管理體制,確實形成全體成員、全部過程、各個角度的施工安全管理,才能達到施工安全的最佳效果。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考試題(十二篇)

      一、選擇題1.公路工程安全管理不包括(d)安全管理a 路基b 水上c 爆破d 綠化2.橋梁工程的安全管理不包括(b)a 基樁工程的安全管理b 路面工程的安全管理c 墩臺工程的安全管理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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