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設備缺陷管理制度范例
1.設備缺陷管理制度要求全面掌握設備的良好狀態,以便及時發現設備缺陷,并盡快補缺。保證設備經常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是確保供電系統安全運行的重要環節,也是妥善安排設備檢修、校驗和試驗工作的重要依據。
2.一類缺陷是緊急缺陷,凡可能發生人身傷亡、大面積停電、主要設備損壞,或造成有嚴重影響的停電事故的缺陷稱為一類缺陷,這種缺陷性質嚴重,情況緊急,必須立即處理。
3.二類缺陷是重要缺陷,這類缺陷設備尚可運行,但情況嚴重,已經影響設備出力,不能滿足系統正常運行的需要,短期內有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威脅安全運行。
4.三類缺陷是一般缺陷,對安全運行影響較小且發展較慢,可以列入計劃進行處理。
5.發現一類缺陷應立即消除,并向本單位主管領導調度匯報,二類缺陷應及時安排計劃消除,三類缺陷可結合定期檢修有計劃消除。
6.配電室值班人員應將發現的設備缺陷填寫在設備缺陷記錄本內。
第2篇 10kv變配電室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設備健康狀況,及時發現設備缺陷,認真分析設備缺陷產生原因,積極摸索設備運行規律,是妥善安排設備檢修、校驗和測試工作的主要依據。
1 、設備缺陷是指:設備本體磨損老化、自然老化或由于安裝不當、外力影響等使設備運行發生不安全狀態。
2 、按照設備缺陷性質和危害程度分為以下三類:
( l )危急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處理,否則會隨時發生人身傷害和設備損壞及停電事故,
( 2 )嚴重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尚可,雖能繼續運行,但短期內會發生事故,威脅安全運行。
( 3 )一般缺陷:性質一般,情況輕微,對安全運行影響不大,能堅持較長期限運行。
3 、值班人員發現設備缺陷的處理和匯報。
( l )值班人員發現設備危急缺陷應立即報告上級領導,采取措施處理。對可能影響電力網安全的缺陷應同時報告電力部門,在未處理前值班人員應加強監視或采取臨時措施。
( 2 )值班人員發現嚴重設備缺陷,除做記錄外,應及時報告上級領導部門安排計劃處理。
( 3 )值班人員發現一般缺陷,不論其是否影響安全,均應積極處理,如有困難,除做記錄外,可列入檢修計劃處理,并按月向電氣負責人匯報。
4 、危急和嚴重設備缺陷未處理前應加強監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缺陷擴大或發展成事故。
5 、任何設備缺陷均應記錄在缺陷記錄薄內,對于在操作、檢修、試驗等工作中發現的缺陷而未處理的均應登記,缺陷消除后應在缺陷記錄內填寫清楚處理日期和結果。
第3篇 生產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 總則
1.1 為了加強設備缺陷管理,提高設備健康水平,保證設備的安全、穩定、經濟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風電場。
2.生產設備缺陷定義
2.1生產設備缺陷是指風電場生產設備發生的對安全、經濟、穩定運行有直接影響的各種異常情況。
2.2本制度所指設備包括:
風力發電機組、110kv系統及設備、35kv系統及設備、10kv供電系統、380v供電系統、接入系統設備、消防報警系統、消防水系統、站內監視系統、變電站生產區域內建(構)筑物等。
3. 設備缺陷的分類
3.1一類缺陷:
在發現缺陷后24小時內,可以消除的缺陷;
3.2二類缺陷:
在發現缺陷后24小時內,無法消除的缺陷。
4.設備缺陷的匯報與記錄
4.1風電場發現、消除設備缺陷后,應在《缺陷管理臺帳》內登記;
4.2登記為二類的缺陷,應經安全生產部同意;
4.3二類缺陷的信息通過oa系統呈報總工程師及安全生產部。
5.設備缺陷的處理
5.1 風電場發生任何威脅人身、設備安全的缺陷應立即布置安全防護措施,并由安全生產部負責檢查;
5.2 設備缺陷由風電場自行組織及時處理(特殊天氣情況除外);
5.3 對于風電場無法自行處理且需要對外聯系的缺陷應及時匯報安全生產部,安全生產部協助處理。
6 缺陷轉類
風電場在消缺過程中發現無法自行組織處理時,可提出轉類申請,經安全生產部審核后,由一類缺陷轉為二類缺陷。
7. 缺陷管理職責
7.1安全生產部職責:
7.1.1對風電場缺陷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考核;
7.1.2 協助對二類缺陷進行處理,負責安全措施、消缺方案的審查;
7.1.3 定期對缺陷發生情況進行分析,并根據分析結論改進管理流程,或列入檢修、技改計劃;
7.2風電場職責
7.2.1 負責對設備進行巡回檢查,發現缺陷,組織消缺工作;
7.2.2 對未能及時消除的缺陷制定并實施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7.2.3 每月對缺陷進行統計分析,制定改進措施并組織實施。
8. 缺陷管理的獎懲考核
8.1 風電場對及時發現運行設備缺陷、重大缺陷以及積極消缺的情況提出獎勵申請,由安全生產部審核后,報分管領導批準;
8.2 安全生產部對發現缺陷不及時、消缺不及時等情況提出考核意見,經分管領導批準后執行。
9.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試行,最終解釋權歸安全生產部
第4篇 供電設施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供電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為了掌握正在運行的線路、設備存在的問題,以便按輕、重、緩、急消除缺陷,提高線路和設備的健康水平,保障線路設備的安全運行,并對缺陷進行全面分析,總結其變化規律,為大修、更新改造線路、設備提供依據。
設備缺陷根據其嚴重程度分為一般缺陷、重大缺陷、緊急缺陷三種。
建立設備缺陷記錄簿,在巡視中發現的缺陷應及時記錄在設備缺陷記錄簿上,寫明缺陷情況,提出處理意見。重大及以上缺陷立即向領導匯報,并根據缺陷嚴重程度進行處理。
緊急缺陷應在24小時內消除,重大缺陷視其嚴重程度在1個月內安排處理,一般缺陷可列入季度或年度大修計劃進行處理或日常維修工作中消除。
處理缺陷時,要嚴格執行有關規程規范,嚴禁違章作業。
第5篇 330kv運行班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缺陷管理的目的是: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通過對送電線路設備巡視和檢查,及時發現設備缺陷,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患于未然,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
第二條缺陷管理的任務是:認真貫徹執行國電公司西北網公司甘肅省公司及白銀供電局頒發的《架空送電線路運行規程》和上級有關規程制度,對設備運行狀態作出正確的判斷,堅持“應修必修,修必修好”和“鞏固一類設備,提高二類設備,消滅三類設備”的原則,防止設備在運行中發生故障和異常。
第三條缺陷管理是運行工作的基礎,它對設備安全運行和資金投向(電力事業的經濟建設)有很大的現實意義。
第四條本制度根據上級頒發的有關規程制度和我班線路運行經驗制訂適用于我站所有運行的線路缺陷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本制度中缺陷的定義及分類嚴格按照甘肅省公司頒發的《架空送電線路運行規程》中的缺陷定義及分類;本制度是上級相關制度根據本站實際情況的細化和補充。
第二章缺陷管理
第六條缺陷管理要做到一準確二及時三對口,即:缺陷判斷準確;缺陷發現和消除(檢修)要及時;記錄內容,現場狀態和消除缺陷三者要相符。
第七條缺陷管理程序:
1、 巡線人員或線路的測試人員于當日工作結束后立即認真填寫巡視任務單,將填好的巡視任務單交于該線路專責人。
2、 線路專責人根據巡視任務單或工區生技組反饋的其它班組對自己專責線路的測試工作任務單,判斷缺陷類別,填寫缺陷報表,報表一式三份于發現缺陷次日經班長、安全員審核簽字后交于站內技術資料員。
3、 資料員收到所有線路報表,上報工區生技組線路運行專責審核簽字后,一份留生技組,一份裝訂后保存站內資料室,一份返回線路專責人保存。線路專責人根據報表內容將缺陷填寫上相應記錄。
4、 對上報缺陷站長、專責人督促生技組及時安排消除,對已消除缺陷的任務單由線路專責人收集,并根據任務單上缺陷消除情況對相應缺陷記錄進行銷帳。銷帳后將任務單交于技術資料員。
5、 技術資料員根據任務單對站內缺陷報表上相應缺陷進行銷帳;每月底對缺陷發現、消除情況匯總上報生技組。
6、 對于緊急、重大缺陷,發現人于發現后應立即匯報站長或生技組,之后執行以上程序,同時緊急、重大缺陷還應由技術資料員填寫于緊急、重大缺陷記錄上,以備查尋。
第八條缺陷管理站內人員應嚴格按照本站《運行人員崗位職責》,《全班各崗位安全責任》《五大員職責》《設備專責分工及專責管理制度》等相關部分履行自己的職責。
第九條站內結合設備運行分析,積極開展缺陷分析活動,每月一次,缺陷分析的主要內容為:
1、分析缺陷產生的原因。
2、總結、交流發現和判斷缺陷經驗。
3、提出降低設備“發病”率和提高設備升級的計劃和措施。
4、總結設備運行規律。
第十條缺陷登記、統計和上報
1、缺陷按一桿一卡登記,流水記錄。
2、巡視中能夠處理的缺陷不作為缺陷登記,僅作為工作量統計,但應有原始記錄。
3、設備運行中的異常情況不作缺陷記錄,但設備專責人應作好原始記錄。
4、設備專責人須有缺陷記錄和設備異常的原始記錄;站內須有缺陷記錄;
5、 缺陷登記按面向大號側:左、中、右、上、中下、大號側、小號側進行記錄。
6、 所有缺陷記錄必須由專責組內人員專人專寫,保證記錄的清析、正確、整齊。
第十一條缺陷統計方法:
1、缺陷應以部件或相(基)為單元統計,一個單元內同類缺陷多于一件時,仍按一件缺陷統計。
2、導線、絕緣子、引流按相統計,避雷線按左、右相統計。
3、拉線按套統計。
4、接地裝置(仿桿塔、拉線基礎)按基統計。
5、 其它按部件或處統計。
第6篇 配電室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設備健康狀況,及時發現設備缺陷,認真分析設備缺陷產生的原因,積極摸索設備運行規律,是妥善安排設備檢修、校驗和測試工作的重要依據。
一、 設備缺陷是指:設備本體磨損,劣化、自然老化,或由于裝置不當,外力影響等使設備運行發生不安全情況。
二、按照缺陷性質可分為以下二類:
1、緊急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處理,否則會發生 人身傷亡和設備損壞及停電事故。
2、一般缺陷,性質一般,情況輕微,對安全運行影響不大。
三、 發現缺陷的處理與匯報
1、緊急缺陷從發現后24小時內處理完畢,如無法停電處理的應采取緊急措施(轉移負荷或限制負荷)并立即通知電氣負責人或向上級領導匯報。
四、 緊急和重要缺陷未處理好前,應加強監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發展成事故。
五、 任何缺陷均應記錄在缺陷記錄簿內,對于在操作、檢修、試驗等工作中發現的缺陷而未處理的均應登記。
第7篇 某學校變電所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學校變電所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在額定條件下運行或備用的設備上發生了影響安全的異常現象或達不到一類設備條件的問題,均叫做設備缺陷。
重在缺陷:設備缺陷嚴重威脅設備安全運行或人身安全,不及時處理,可能造成事故者;
一般缺陷:設備缺陷不及時處理,尚能保持安全運行者。
2.發現設備重大缺陷,當班值班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消除或采取可靠措施。當班不能消除的缺陷,應由所長組織力量予以消除。所以無力消除的缺陷,應及時向上一級領導匯報,上級領導應指定專人及時消除,并由值班人員監督執行。
3.發現設備一般缺陷,可列入正常維修計劃進行處理。
4.設備缺陷無論消除與否均應由值班員記入設備缺陷記錄簿、并向上一級領導匯報。
5.值班人員在運行中應加強設備缺陷的監視,在交班時應詳細進行交待。
6.變電所所長應經常查閱設備缺陷記錄薄,了解設備缺陷內容和處理情況,對未消除者應盡快安排處理。
7.消除重大設備缺陷遇有困難時,應及時同當地電業部門聯系,請求支助,以避免造成更大損失。
第8篇 華能風電場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時發現設備缺陷,盡快根除隱患,確保設備在良好狀態下運行。要求生產系統各級人員積極主動地采取措施,認真執行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第二章 設備缺陷等級的劃分
第二條 處于運行或備用的生產設備,如:發電、變電、供電設備、防雷裝置、通信設備、配電裝置構架及房屋建筑,均屬設備缺陷管理范圍。
第三條 凡出現影響安全、經濟或文明生產的異常情況,統稱為設備缺陷。按發、供電設備影響安全生產的程度將設備缺陷劃分為五類。
第一類:設備出現重大缺陷。有可能發生人身死亡、全廠對外停止供電、主設備損壞或造成有政治影響的事故等,此類缺陷性質嚴重、情況危急,必須立即停止運行,進行處理。
第二類:設備雖有缺陷,但尚可繼續運行或已影響設備出力,但必須在6小時以內停止運行。
第三類:一般設備缺陷。設備存在輕微異常,暫不危及安全運行,可延至6小時以后,但必須在72小時之內停運,可列入計劃進行處理的缺陷。
第四類:設備缺陷較輕微,可延至72小時以后停運,但必須在下次計劃停運以前進行處理的缺陷。
第五類:設備帶缺陷運行可超過計劃停運期限的缺陷。
第三章設備缺陷處理原則
第四條 運行值班人員發現設備缺陷立即報告值班長,并做好相關記錄。針對缺陷及系統運行情況做好事故預想,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設備健康狀況惡化造成事故擴大。
第五條 要求小缺陷隨時處理,重大缺陷連續處理。如:電網電壓大幅波動,風機全部跳閘或風機本身故障跳閘須到就地人為恢復時,應立即進行處理。
第六條 發生第一類設備缺陷時,可根據當時設備及系統情況迅速處理,并報告值長、風電場場長、公司主管領導;當發生第二類設備缺陷時,應及時報告值長和風電場場長,值長迅速組織人員采取有效防護措施,嚴防事故擴大(涉及電網缺陷要及時向調度匯報)。
第七條 在缺陷處理時,特別是安全措施復雜或有較高危險性的作業,必須經過安全生產部或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第八條 暫不能消除的重大設備缺陷,由安全生產部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對技術復雜、難以滿足安全條件的措施要報公司主管領導批準。
第九條 進行缺陷處理作業時,必須認真審查工作票中的各項工作內容、安全措施以及危險點、危險源的控制方案,并符合有關規程和規定。
第十條 對設備缺陷進行處理時,必須全部辦理工作票,嚴禁任何時候、任何人進行無票作業。需要進行電氣操作時,還應填寫操作票。
第十一條 運行人員在進行設備消缺驗收時,必須認真檢查驗收。驗收的主要內容是:
工作現場已清掃整理干凈,工作人員已撤離工作現場;
設備具備啟運條件;
安全防護裝置符合規程要求;
檢修交代記錄齊全,其內容包括:已處理的問題、存在的問題,設備改造和試驗結果。
第十二條 設備缺陷處理結束后,按規定辦理工作票結束手續,值班人員做好設備檢修后的驗收工作,并由檢修人員填寫好設備檢修記錄,在設備缺陷通知單上注明缺陷消除時間及驗收人等,在交接班日記中記錄缺陷處理情況。運行人員在檢查驗收中發現存在嚴重問題,有權拒絕辦理終結和竣工手續。
第四章設備缺陷統計記錄
第十三條 設備缺陷通知單內容包括設備名稱和編號、缺陷主要情況、缺陷歸屬分類、發現人姓名和日期、通知檢修人員姓名和時間、處理結果等。
第十四條 值班人員發現設備缺陷后,要認真填寫設備缺陷通知單,值長根據設備缺陷通知單通知維護人員進行缺陷處理。各風電場要對設備缺陷建立臺帳,進行統計。
第十五條 設備缺陷記錄應保存完好定點存放,嚴禁任何人亂寫、亂畫,防止丟失,在進行交接班時作為一項交接內容進行交接。
第十六條 每月5日前將上月缺陷按照固定格式統計一次存檔,同時上報缺陷月分析報告。
第五章設備缺陷的考核
第十七條 值班人員及時發現一般缺陷時,認真填寫缺陷通知單。
第十八條 及時發現重要設備缺陷時,避免事故擴大或設備損壞,并認真填寫設備缺陷通知單,可向公司申請獎勵,經安全生產部審核、批準后給予獎勵。
第十九條 及時發現重大設備缺陷,避免主要設備損壞或未釀成重大事故,由安全生產部審核、確認,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給予通報嘉獎。
第二十條 不認真填寫設備缺陷通知單(設備缺陷通知單填寫時出現錯誤),一次對責任人給予50元罰款。
第二十一條 未能及時發現設備缺陷,一次對責任人給予100元罰款;如造成設備損壞,要根據所造成的后果對當事人和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第二十二條 設備巡檢到位,及時發現影響設備安全運行的重大缺陷,給公司避免重大損失的,給巡檢人一次性獎勵100~1000元。
第六章附 則
第二十三條 設備缺陷單由各風電場負責統計,每月5日前將統計結果報安全生產部,批準后實施考核。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9篇 設備缺陷管理制度范本
一、一般規定
1、站領導、檢修技術人員、檢修班長是具體抓好設備管理負責人。
2、凡是設備在運行備用中出現缺陷,運行人員有責任采取必要的運行措施,防止缺陷擴大,出現故障要通知有關人員及時消除。
3、各運行、檢修班應將發現的設備缺陷及時記錄,以利于查閱和作出處理。
4、設備缺陷消除后,消除者應在記錄簿上交代清楚。
5、記錄簿應保持整潔,并存檔,以備查考。
二、缺陷分級管理權限
1、運行任務
(1)巡視檢查及時發現設備缺陷,并作好記錄和報告有關人員。
(2)及時消除屬于運行維護工作范圍的設備缺陷,應及時采取必要運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擴大,并向有關人員匯報。
(3)凡本班有權調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應通知檢修人員及早消除。
(4)參加設備缺陷消除后的驗收。
2、檢修班任務
(1)負責從運行、試驗、檢驗方面及時了解所管轄設備的缺陷并作出記錄。
(2)了解運行情況,查閱記錄簿,及時發現和主動消除設備缺陷,做到小缺陷不過班,大缺陷不過天。
(3)在運行中無法消除缺陷,應記入本班的記錄簿內,在大小修或臨時予以消除。
3、站領導的任務
(1)領導督促各班認真搞好設備缺陷的消除工作,負責質量驗收的組織工作。
(2)定期巡視設備,掌握設備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4)擬定消除重大設備缺陷的技術組織、措施,結合小修計劃使其實現。
第10篇 熱工設備缺陷和事故管理制度
1 目的
規范設備缺陷管理工作,提高熱工設備消缺質量,努力實現熱工設備零缺陷運行,保障蕪湖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生產設備的安全經濟運行。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蕪湖發電有限責任公司熱工設備缺陷管理。本制度所指的設備缺陷指設備出現了性能、零部件或能耗偏離原設計標準或規定要求的狀態。
3 規定和程序
3.1規定
3.1.1設備缺陷管理堅持“及時發現、及時響應、及時消除”的原則。
3.1.2檢修專責人須認真執行設備管理制度,提高設備巡回檢查質量。及時在erp系統查閱設備缺陷通知單。設備缺陷消除工作須做到及時、正確、安全、優質。
3.2程序
3.2.1缺陷分類:
3.2.1.1 零類缺陷:即緊急缺陷,指危急主要設備安全運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時消除或采取應急措施,在短時間內將造成停機、停爐、甚至全廠停電或威脅人身安全的缺陷。
3.2.1.2 一類缺陷:指威脅安全生產或設備安全經濟運行,影響機組正常出力或按正常參數運行,屬于技術難度較大,不能在短時間內消除,必須通過技術改造、更換重要部件或更新設備,通過機組大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
3.2.1.3 二類缺陷:指無備用設備,暫不影響機組運行,但對機組或設備安全經濟性有一定的損害,且需對系統進行隔離或需停機停爐后才能消除的缺陷。
3.2.1.4 三類缺陷:指熱工設備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一般性質的缺陷,在機組運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時不影響機組出力或負荷曲線,屬于可隨時消除的缺陷。
3.2.1.5 四類缺陷:即非生產設備缺陷,主要指主輔設備及其系統以外,對機組、設備的安全經濟穩定運行不會構成直接影響的建、構筑物等非生產設施的缺陷,包括:建、構筑物(門窗,給排水、屋頂、地面等)、設備標牌、保溫油漆等缺陷。
3.2.2消缺時間限定
3.2.2.1 零類缺陷原則上在發現后6小時內或批準停役后開工,且須進行連續不間斷處理至合格。
3.2.2.2 一類缺陷原則上在發現后12小時內或批準停役后開工,且須進行連續不間斷處理至合格。
3.2.2.3 二類缺陷原則上在發現后24小時內或批準停役后開工,及時進行處理至合格。
3.2.2.4 三類缺陷不涉及停機的原則上不超過24小時安排處理至合格;需停機才能處理的缺陷,應在機組第一次停役時安排處理至合格。
3.2.2.5 四類缺陷如不涉及生產設備,應按照流程盡快處理,原則上不超過72小時,對涉及生產設備的缺陷,參照三類缺陷執行。
3.2.2.6 以上消缺時間計算公式為:缺陷的創建時間-消缺工單完成時間。消缺時間超過24小時的缺陷將根據具體環節的時間進行考核,具體如下:白天時間段缺陷,每個缺陷環節響應時間超過2小時的,考核責任部門;夜班時間段缺陷,響應時間從白天工作時間算,往后推兩小時,考核責任部門。
3.2.3缺陷發現
部門有關人員在日常設備巡回檢查中發現設備缺陷并核實無誤后,須及時在erp中辦理工單、工作票進行消缺。
3.2.4缺陷的確認、設備停運及缺陷處理
3.2.4.1各班組在收到缺陷確認通知時,應認真、仔細的查看缺陷內容,杜絕隨意退回、作廢缺陷;經現場確認不是設備缺陷的缺陷單應選擇“作廢”;缺陷描述不清楚或責任部門錯誤的缺陷應選擇退回。在退回、作廢設備缺陷時必須填寫原因,運行人員接班后要及時查看上班被“退回”的缺陷,并及時更改,重新提交。檢修人員與運行人員對缺陷責任部門有爭議的,由生產技術部專業專工進行仲裁。
3.2.4.2各班組在缺陷確認后,要及時創建消缺工單,原則上現場任何消缺工作都必須有消缺工單和工作票;重大、緊急缺陷、夜間消缺視情況可先行消缺,后補工單。
3.2.4.3消缺工作涉及到運行設備的,應在創建消缺工單時進行停復役工作的申請,只有在停復役申請批復后才可進行后續消缺工作。
3.2.4.4對不能明顯判斷為設備缺陷時,應該確認后開工單、工作票進行缺陷的確認;對缺陷確認產生推諉的,由生技部專工進行仲裁,根據仲裁結果進行考核。
3.2.4.5凡不具備處理條件的二、三、四類設備缺陷,部門須組織檢修力量做好安全、技術措施、落實備品備件,在erp系統中注明暫時不能消除的原因。
3.2.4.8缺陷處理時間延長,匯報當值值長,由當值值長申請相關領導批準。
3.2.5設備缺陷消除驗收和投運
3.2.5.1三、四類缺陷一般可由運行人員組織驗收。
3.2.5.2消缺工單的工作票終結后,聯系運行人員要及時對消缺工單進行驗收,驗收后,工單負責人要及時將工單完成。對運行部門驗收與檢修部門消缺產生分歧的,由生技部專業專工進行仲裁,根據仲裁結果將缺陷閉環并進行考核。
3.2.5.4涉及到設備停復役的消缺工作,在消缺工作結束后,消缺工單負責人應在erp系統中填寫竣工信息,將停復役申請單閉環。
3.2.6設備缺陷分析和統計
3.2.6.1熱工專職是設備缺陷分析和統計的責任人。根據缺陷情況和缺陷消除率提出考核意見。對重復發生的缺陷,部門應組織專題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有針對性的對策并組織落實,對相關責任班組提出考核意見。
3.2.6.2設備缺陷統計以月為單位,每月第一天的 0:00 作為上月設備缺陷統計截止時間。
a)對于已經在規定時限內消缺完畢,但由于非設備原因無法完成試運行的缺陷,在試運行合格后,不統計為消缺不及時,若試運行不合格則統計為消缺不及時。
b)屬于跨月試運行不合格的缺陷,在下個月進行統計,在分析上報時注明。
c)因缺少備品備件無法在規定時間處理完成的缺陷,經部門同意,報生產技術部認可,重新確定消缺完成時間。
3.2.7 因設備備件問題無法及時消除的缺陷,由班組提出計劃外備件申請,檢修部同意,報生產技術部主任審核,由生產副總經理批準后送物資供應部進行緊急采購。備件到貨后立即領取,安排缺陷處理。
4職責
檢修部熱工專職是設備缺陷管理的責任人,負責組織缺陷的分析、統計和缺陷處理的考核。負責組織協調各班組間配合消缺。
5 考核與
5.1 記錄
5.2.3 對班組檢查考核下列內容:
考核內容 | 扣分(款)標準 |
1、月末缺陷積存數 | 有存積缺陷項目,考核責任班組20元/條 |
2、消缺不及時,影響設備運行 | 正常工作日不及時處理,月度考核班組100元/條;非工作時段,消缺人員無特殊情況15分鐘不能到達現場,考核班組100元/次;值班人員無故不及時處理,交接班必須對未處理缺陷進行說明,否則考核值班人員每人50元/次。 |
3、同一設備缺陷當月重復發生 | 檢修質量不過關,導致缺陷重復發生的,考核班組100元/條。 |
4、缺陷未作處理登錄為“已消缺” | 正常工作日考核班組100元/條,值班考核值班人員每人50元/次。 |
5、可處理的缺陷列入“待處理” | 無原因列入“待處理”的參照第2條按消缺不及時處理。 |
6、已安排并有條件消除的缺陷未執行 | 參照第2條按消缺不及時處理。 |
7、待處理缺陷無整改計劃 | 待處理缺陷的責任班組未及時制定整改計劃,考核責任班組100元/條 |
8、工作中無扯皮、推諉、拖延、怠工等現象 | 缺陷單所填設備的責任班組如不經現場核查就推卸責任,考核責任班組100元/條,其他考核責任班組200元/條 |
9、按規程與作業指導書程序執行 圖紙資料齊全,及時更新 | 現場作業不攜帶作業指導書,考核工作負責人50元/次。執行不規范如漏填、填錯、無簽字、執行漏項、跳項等考核工作負責人20元/次。 圖紙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更新,考核責任班組100元/次,班組技術員50/次 |
10、備品修理有計劃、有實績,備品臺帳清楚,保管得當 | 備品采購計劃由班組按照檢修計劃及備品庫存綜合考慮后上報并跟蹤。未及時跟蹤影響消缺考核班組100元/次。 |
11、定期巡回檢查制度執行嚴格,且有記錄。檢查路線規范,無遺漏 | 巡回檢查超周期、巡回檢查不到位,應該發現的隱患未發現,考核班組100/次,不巡回檢查,虛造記錄200元/次。 |
12、有維護試驗周期表,定期試驗執行嚴格 | 無特殊原因超周期,考核責任班組100元/次; 檢驗報告管理不善,考核責任班組100元/次,班組技術員50/次。 |
13、檢修厲行節約,用工合理,無返工浪費 | 考核責任班組100元/次 |
14、設備臺帳、記錄簿按廠部規定設置,種類齊全,記錄完整、工整、及時、準確。 | 每次檢查不合格,考核責任班組100元/次。 |
15、班組上報有關工作材料不及時、落實工作安排不力 | 考核責任班組200元/次。 |
檢修人員發現重大設備缺陷,避免重要設備損壞及機組非計劃停機 | 視情況給予獎勵 |
設備缺陷在正常情況下不能處理,由檢修人員采取特殊技術手段給予處理8,避免機組非計劃停機 | 視情況給予獎勵 |
第11篇 設備缺陷登記管理制度
1設備缺陷分類
⑴緊急缺陷:指嚴重程度已使設備不能連續安全運行,隨時可能導致事故發生。此類缺陷必須盡快消除(安排臨時或事故搶修)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臨時處理。
⑵重大缺陷:指缺陷比較重大,但設備仍可維持短期運行。此類缺陷應在短期內消除,消除前應對該設備進行嚴密監視。
⑶一般缺陷:指缺陷范圍較小,對近期安全經濟運行影響不大,較容易解決,列入日常檢修計劃進行處理。
2管理程序
⑴凡運行人員發現的缺陷,及時設法消除,消除后,記錄在設備缺陷記錄本上。
⑵凡運行人員發現的,若無法消除時立即上報,同時記錄在設備缺陷登記本上。
⑶在消除缺陷時如需進行生產調整,及時向車間、公司生產調度匯報。
⑷記錄中應注明缺陷的設備名稱、部位寫清楚,并寫明時間,班次和發現人。
⑸運行人員應定期巡檢,了解設備狀況,主動消除缺陷。檢查出的缺陷上,并將查出的缺陷記入《設備缺陷登記本》。
⑹缺陷消除后,應記錄消除時間、檢查驗收人,在缺陷登記本上詳細記錄。
⑺設備缺陷處理原則:基本做到小缺陷不過班,大缺陷不過天。
⑻消除缺陷時,運行人員要主動與檢修人員配合,創造條件,嚴禁扯皮。
⑼缺陷消除后,應由班長和有關運行人員進行檢查和驗收(包括衛生情況),認可后,班長在檢修工作票上簽字。簽字后如再發現有遺留問題,由運行人員負責。
⑽在運行中能夠及時發現并處理而未能得到處理的設備缺陷造成了嚴重后果,或發現缺陷后沒有及時匯報、記錄,要追究責任,嚴肅考核。
第12篇 遠動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主站端設備管理
1.1、系統主站端設備配置為分布式雙前置機、雙后臺機、雙調度工作站。由于設備失電或網絡中斷導致雙前置機(雙后臺機)均退出運行的,應為一類缺陷,立即組織檢查處理,連續停機1小時的為異常,超過2小時為障礙。
1.2、由于設備故障等原因導致調度模擬盤不能正確顯示實時信息,應盡快進行檢查處理,從接到調度員通知起連續12小時不能恢復的為異常,超過24小時的為障礙。
1.3、正常情況下,不允許將調度工作站退出系統。當遠動人員確實需要在工作站上工作時,須征得調度班長或當班調度正值的同意,而且要始終保證一臺工作站的正常工作。由于設備故障或未經領導批準,人為原因導致兩臺工作站同時退出系統運行的,應作為一類缺陷,立即檢查處理,并至少恢復一臺工作站正常運行。雙工作站退出系統連續時間超過2小時為異常,超過4小時的為障礙。
1.4、電源故障,導致計算機系統無備用電源保障,應盡快組織處理,超過48小時沒有恢復的為異常,超過96小時的為障礙。
2.場站端設備管理
2.1、在一、二次設備定期檢修、校驗時,檢修人員應通知遠動班,配合完成遙信、遙控等聯調工作。遙測系統數據更改應及時反饋到遠動班,確保現場信息準確地傳送到調度端。當遠動調試、通道均正常時,只是由于一次設備缺陷或二次設備不正確,導致遙信遙控誤動拒動,應由調度室聯系檢修工區盡快處理。
2.2、在一、二次設備通道均正常的情況下,發現遙信,遙控誤動、拒動現象,遠動人員應及時查找原因,立即處理。超過8小時沒有排除的為異常,超過12小時的為障礙。
2.3、遠動人員應嚴格執行變送器定期校驗制度,遙測的總準確度不低于1.5級。在測量回路正常情況下,由于變送器故障原因,沒有及時校驗、更換,導致遙測量不正確影響正常調度的,超過8小時為異常,超過12小時為障礙。
3.通道設備管理
3.1、要保證實時信息的可靠傳輸,遠動人員應定期測試通道的數據傳輸特性,發現問題及時通知通訊人員檢查、處理。
3.2、通訊人員在檢查、測試運動通道部分設備時,應及時通知遠動班。在遠動設備均為正常的情況下,只是由于通道異常導致主站與廠站端設備的聯系中斷,應由通訊人員及時修復,并參照有關通訊專業設備缺陷管理辦法進行考核。
4、建立調度自動系統缺陷管理記錄薄,發現缺陷應進行登記,缺陷處理完畢應進行注銷,并有負責人簽字。
5、考核要求:
本標準的考核作為遠動維護人員月度考核的一項內容,納入月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