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消防管理程序制度
1.0 目的
加強園區消防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發生,在火災發生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使損失降低到最小。
2.0 范圍
適用于物業集團所管轄各物業公司(管理處)物業區域的消防管理。
3.0 職責
3.1 各物業公司(管理處)以負責人為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全面負責公司及所轄物業的消防安全工作,單位負責人為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
3.2 保安部經理為消防安全直接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檢查。
3.3 工程維護部負責消防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
3.4 業務總部負責對各單位消防專員進行消防安全業務指導,保安部巡邏隊與消防專員負責消防設施的日常巡查。
3.5 物業公司(管理處)各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所管轄區域的日常消防管理,以部門員工為基礎組建義務消防隊,并加強本管轄區域內的消防設施檢查和維護。
4.0 工作內容
4.1 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的組建
4.1.1 組建以總經理為組長,各部門經理為組員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并下設消防安全小組,各單位負責人為消防安全小組組長。
4.1.2 業務總部擬制《消防組織機構圖》,由物業集團負責人審批,并在公司內部宣布。
4.2 消防設施的管理
4.2.1根據消防法規和實際需求由行政管理部申請配備消防設施。
4.2.2保安部負責建立《消防設備清單》,負責日常消防設備檢查,并按《消防管理工作規范》文件要求填寫記錄。
4.2.3工程維護部每月對消防設施管理情況進行抽查,并記錄在《消防設施檢查表》上。
4.2.4工程維護部按照《消防系統維修保養規程》、《消防系統操作規程》、《消防設備運行管理規程》對消防設備操作、運行管理、維修、保養等具體工作進行有效實行。
4.2.5檢查中發現不合格項應立即整改,如問題嚴重,須上報公司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4.2.6工程維護部負責對各種消防設施下達維修保養計劃、檢查消防標識;全面質量辦公室負責對標識進行監督,行政管理部負責組織對標識進行制作。
4.2.1工程維護部負責對消防專用公章進行有效的管理與保存,并按照《消防管理規定》實施。
4.3 消防工作的檢查
4.3.1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和節假日前按公司《消防管理規定》對管轄區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并形成書面報告。
4.3.2工程維護部經理負責每月一次檢查所管區域的安全用火、用電情況,并形成報告上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
4.3.3檢查中發現不合格,立即發出《消防隱患整改通知書》,責成責任部門或責任人限期改進,事后還應進行跟蹤檢驗。
4.4 在管轄范圍內嚴禁攜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保安部執勤人員如發現存放以上物品,應立即上報相關部門處理。
4.5 消防培訓
4.5.1 各單位保安部通過辦宣傳欄,向顧客發放《住戶手冊》,不定期向業戶宣傳消防安全知識。
4.5.2 各單位保安部每季度安排義務消防隊與消防專員進行消防實操訓練。
4.5.3 由業務總部保安歸口負責人每年不少于一次對各單位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演練,保安部消防主管按照《消防培訓工作實施標準》每月不得少于一次進行消防理論培訓。
4.6 火警應急處理
4.6.1 發生火災事故時按《火警、火災應急處理程序》與《小區滅火應急規程》處理。
4.6.2 消防中心值班員發現火警信號后,立即通知附近巡邏隊員到場察看,確認火災類型和火情大小。確認屬實,迅速向上級匯報。若屬誤報,應及時將全部消防系統復位。
4.6.3 當中隊隊長接報后,立即組織搶救,并視情況向119報警。同時通知本單位負責人。
4.6.4 接到火災報警并確認發生火災后,消防中心值班人員應檢查電梯是否迫降至首層,燃氣總閘是否關閉,消防風機、消防泵等消防設備是否正常::,確保消防系統隨時進入運行狀態。
4.6.5 本單位負責人組織義務消防隊撤離易燃易爆物品,啟用滅火器材,全力撲滅初起之火。并組織為業戶撤離危險地區,做好妥善安排。
4.6.6 保安部負責人保護好現場,維持現場秩序,并及時向上級通報情況。
4.6.7 撲救完畢后,保安部安排人員協助有關部門查明原因、統計損失。
4.6.8 處理完畢后,保安部負責人將有關情況寫成材料,并報主管領導審核。
5.0 相關文件
5.1《消防管理工作規范》(wi-7.5.1-09-01)
5.2《消防管理規定》(wi-7.5.1-09-02)
5.3《消防系統運行管理規程》(wi-7.5.1-09-03)
5.4《消防系統操作規程》(wi-7.5.1-09-04)
5.5《消防系統維修保養規程》(wi-7.5.1-09-05)
5.6《消防培訓工作實施標準》(wi-7.5.1-09-06)
5.7《小區滅火應急規程》(wi-7.5.1-09-07)
5.8《火警、火災應急處理程序》(wi-7.5.1-09-08)
6.0記錄表格
6.1《消防隱患整改通知書》(qr-7.5.1-09-03)
6.2《消防設備清單》(qr-7.5.1-09-08)
6.3《消防安全責任書》(qr-7.5.1-09-12)
6.4《消防組織機構圖》(qr-7.5.1-09-13)
6.5《消防設施檢查表》(qr-7.5.1-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