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7
物業消防監控室值班管理制度(七)
一、值班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監控各種設備的操作使用,做好設備運轉記錄;
二、值班人員在接到消防或監控的報警信號后,在排除誤報可能后,應立即做出反應,通知經警和電工現場察看。繼續密切關注現場情況并做出相應的反應;
三、對值班時間發生的異常悄況和設備故障情況,值班人員應認真如實的進行記錄,不得漏記或做虛假記錄;
四、認真履行每日的監控報警系統的設、撤防工作(晚上設防、早上撤防);
五、嚴禁在消防監控中心進行與工作無關的其他工作及活動;
六、嚴禁無關人員進入監控中心,嚴禁查閱錄錄像帶,如工作需要,須經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并做好登記。值班人員不得私自將錄像帶供他人查閱;
七、消防監控設施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維護,發現故障要及時修復,無法當場修復的應及時通知設備安裝公司前束處理;
八、保護消防監控中心設備、環境的清潔衛生和合理的溫濕度。嚴禁用電話進行聊天和長時間通話,保證報警電話能及時正常接通,確保通道的安全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