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中控室上墻制度:弱電系統維護管理規定制度
1、弱電系統指通訊廣播系統(背景音樂系統)共有電視天線系統(包括有線網絡定位、衛星電視系統或有線電視系統)、火災報警及保安監視監控系統、對講門防盜系統(門禁系統)和車場(庫)道閘系統等。
2、保安員對弱電系統中安保系統(包括火災報警及保安監視監控系統、對講門防盜系統和車場(庫)道閘系統)負有運行、監視責任;維修員對弱電系統除安保系統運行外負有運行、監視和維護責任,均應嚴格執行有關規章制度。
3、相關操作人員必須了解弱電系統設備的作用,了解系統的運行方式,掌握設備的性能和維護方法,正確處理事故和異常運行情況。
4、維修保養工作應指定維修單位或專人進行,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拆開系統的機箱。
5、系統的機械裝置要定期潤滑,及時更換因老化原因失去功能的零件,定期檢查各樓層、井道內的各種線路和分線箱箱門及箱體外觀情況,箱內外線路有無缺損和故障隱患;對消防控制中心集控柜進行清掃除塵,檢查線端子有無電線松脫,導線編號是否完整清晰;煙感器、溫感器因受環境污染應及時清潔。
6、相關人員巡視檢查中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的正常運作。
7、由外包維修單位進行的保養,維修保養情況必須形成記錄,并由社區服務中心保存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