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臨建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現場臨建設施應按照施工總平面布置圖進行合理布置。
2、臨建設施的設置應符合相關標準規定,體現企業文化內涵。
3、現場作業區、生活區、辦公區應分開設置,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4、現場圍檔采用硬質材料,做到穩固、美觀。
5、現場搭設輕鋼結構的活動用房應符合《江蘇省建筑施工現場裝配式輕鋼結構活動板房技術規程》,并組織驗收。
6、食堂應遠離廁所、垃圾點等污染源,做到通風、衛生、地面排水良好。
7、臨建設施嚴禁采用水泥預制板式活動房屋,禁止使用石棉瓦。
8、宣傳欄、報欄等設施做到穩固、美觀、防雨。
9、配電房應符合施工臨時用電規范要求。
10、安全檢查時也對臨建設施的安全使用狀況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處理。
11、補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