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公司辦事處監控管理制度
電池有限公司辦事處監控管理制度
ee公司[2010]―09號
為了加強辦事處的安全保衛,維護辦事處的財產安全以及減少和預防各類安全事件的發生,對公司的電子監控設備管理特作如下規定:
一、總經辦負責監控工作的領導、管理、檢查和考核。
二、辦事處工作人員愛護和管理好監控的各項設備和設施,進一步確保辦事處監控的正常運行。
三、辦事處負責人應密切注意監控設備的運行情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監控。未按該制度執行的,嚴格按公司相關規定考核辦事處200元/次。
四、辦事處工作人員應確保監控攝像頭設備的完好,發現損壞應及時通報總經辦進行維修,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五、該制度從2023年01月26日起開始運行。
ee電池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