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衛生院醫療廢物管理制度集
鄉衛生院醫療廢物管理制度集
醫療廢物分類收集制度
①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感染性廢物和損傷性廢物分別用有警示標識的黃色包裝物或容器物盛裝封閉,病理性廢物必須防腐處理后用黃色包裝物盛裝封閉。
②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病理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③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④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性廢物,必須首先在微生物實驗室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
⑤隔離的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產塵的醫療廢物必須使用雙層包裝物,并及時封閉。其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排泄物,根據消毒要求進行嚴格消毒后才能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⑥放入包裝物或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⑦盛裝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容器的3/4時,必須進行緊實嚴密的封口。
⑧必須使用有警示標識的包裝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或增加一層包裝。
⑨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儲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或生活垃圾。
⑩使用后的一次性輸液器、輸血器(袋)、注射器應將針頭剪掉,針頭按損傷性廢物收集,一次性輸液器、輸血器(袋)、注射器按感染性廢物收集。
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制度
①感染性醫療廢物、損傷性醫療廢物、病理性醫療廢物等需要焚燒的醫療廢物必須交迎園醫院由市廢物處理部門集中處置。
②廢棄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藥品及相關的廢物管理,必須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⑧化學性廢物中批量的廢化學試劑、廢消毒劑應交嘉定區環保局指定的廢物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置。
④過期、淘汰、變質或者被污染的廢棄的藥品如細胞毒藥物,必須由科主任批準,交嘉定區廢物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置。
⑤放射性廢物必須按有關規定專人負責處理并有記錄。
⑥隔離的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產生的傳染性的嘔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嚴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⑦禁止任何科室及其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違者扣5000元的超勞補貼。因科室管理不當造成醫療廢物流失扣2000元的超勞補貼。
醫療廢物事故報告制度
①一旦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時,其工作人員特別是負責醫療廢物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工作人員有責任和義務立即向感染管理科報告,感染管理科在48小時內向區衛生局、環保局、醫院應急事故小組報告。調查處理結束后,必須將調查處理結果向市衛生局、環保局、醫院應急事故小組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及其簡要經過;(2)泄露、散落醫療廢物的類別和數量、受污染的原因及醫療廢物產生的科室:(3)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潛在影響;(4)已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和處理結果。
②發生醫療廢物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并采取相應措施。
⑧當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人員傷亡或健康損害,需要對致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2小時內向區政府、衛生局報告,并采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
④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被醫療廢物污染或損傷時,在采取緊急處理措施的同時立即向感染管理科報告。
醫療廢物交接制度
①醫療廢物運送人員應當對收集的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保存三年以上。
②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在接收醫療廢物時,應外觀檢查醫療廢物的包裝與標識,并盛裝于周轉箱內或桶內,不得打開包裝袋取出醫療廢物。對包裝破損、包裝外表污染時應當重新包裝。對拒不按規定對醫療廢物進行包裝的,運送人員應當立即向感染管理人員報告。
③實行危險廢物轉移登記本,嘉定區衛生局指定的迎園醫院的醫療廢物管理人員和我院醫療廢物管理人員交接時共同填寫,保存時間為五年。
④建立填報醫療廢物產生的年報表,并于每年一月份向環保局報送上一年度產生的醫療廢物年報表。
醫療廢物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制度
①在收集轉運醫療廢物當中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溢出、散落時,轉運人員立即向醫院急救事故小組報告,必要時和區應急聯動中心聯系,以取得他們的支持。感染管理人員要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②確定流失、泄漏、擴散的醫療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程度。
③感染管理人員盡快組織有關人員對發生醫療廢物泄漏擴散的現場進行處理。
④對被醫療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要盡量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及現場其他人員和環境的影響
⑤轉運人員對泄漏、溢出、散落的醫療廢物迅速進行收集、清理和消毒處理。對于液體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處理。并對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無害化處理,必要時封鎖污染區,以防擴大污染。
⑥清理人員在進行清理時必須穿防護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護用品,清理工作結束后,用具和防護用品均須進行消毒處理。
⑦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員的身體(皮膚)不慎受到傷害,應及時采取處理措施,更換防護用品,受污染皮膚部位用0.25%過氧乙酸擦拭3分鐘后洗澡,必要時接受醫護技術的救治。
⑧清潔人員必須對污染的現場地面用0.1―0.2%的含氯消毒液進行噴灑、擦地消毒和清潔處理,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區域向污染最嚴重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⑨感染管理科必須向院應急事故小組,衛生局、環保局報告事故發生情況,事故處理完畢后,要寫出書面報告交給院應急事故小組、衛生局、環保局。報告的內容包括:(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及其簡要經過,(2)泄露散落醫療廢物的類別和數量、受污染的原因及醫療廢物產生科室,(3)醫療廢物泄露、散露已造成的危害和潛在影響,(4)已采取的應急處理措施和處理結果。
⑩工作人員在工作中萬一被醫療廢物污染或刺傷時,立即向感染管理科報告,根據不同的處理方法進行相應的處理措施
,必要時接受醫護技術救治,進行體格檢查,防治傳染疾病。
醫療廢物衛生安全防護制度
①認真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機構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項工作要求及安全防護知識。
②嚴格按照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執行。
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醫療廢物的人員要有嚴格的防護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
③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每次運送或貯存結束后立即進行手清洗和消毒。
④要掌握在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處置過程中預防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的措施及發生后的處理措施。
⑤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處禁止吸煙及飲食,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⑥每日對運送車輛及設施進行清洗消毒,對暫時貯存處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⑦在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醫療廢物過程中,要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的發生。要掌握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⑧定期對從事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必要時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防止其受到健康損害。
⑨感染管理科經常對衛生安全防護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等工作。
醫療廢物相關消毒制度
①嚴格執行醫院消毒隔離制度。
②暫時儲存室及區域每周用0.1-0.2%的含氯消毒劑對墻壁、地面或物體表面噴灑或拖地消毒,每周一次。
⑧防護用品在每天工作結束后要用0.25%的含氯消毒劑浸泡消毒。
④醫療廢物轉移出去后對其區域及用品用0.1%的含氯消毒劑進行擦拭拖地消毒。
⑤醫療廢物轉運推車及容器每日用0.1%的含氯消毒劑噴灑擦洗消毒。
⑥對醫療廢物包裝物表面被污染時要立即采用0.2%的含氯消毒劑噴灑消毒
⑦每次收集或轉運醫療廢物后立即進行手清洗和消毒,并洗澡。手消毒用0.5%碘伏消毒液或75%的酒精擦拭1―3分鐘。
⑧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在交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前必須就地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用0.2%的含氯消毒劑浸泡30分鐘。
⑨對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的排泄物用0.2%的含氯消毒劑或漂白粉消毒,靜置一小時后排人污水處理系統。
⑩一旦發生醫療廢物溢出、散落時,立即進行收集、消毒處理。
醫療廢物暫時儲存制度
①我院建立的暫時儲存室在1樓后東邊的一小平房。
②袋裝的醫療廢物必須裝入暫時儲存室內的集裝箱內,不得露天存放。
③醫療廢物暫時儲存時間不得超過三天。
④儲存室要有嚴密的封閉措施,有工人專人管理,不準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⑤有防鼠、防蚊蠅、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⑥室內集裝箱必須防滲漏和防雨水沖刷。
⑦集裝箱避免陽光直射。
⑧室外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室內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⑨病理性廢物暫時儲存時,要由病理科進行防腐處理。
⑩室內要每日進行清潔和消毒,可用0.2%過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劑噴霧、擦拭。
醫療廢物轉運制度
①醫院安排總務科專人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并按照類別分別置于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密閉的容器內。
②轉運人員收集醫療廢物時要與廢物產生地點負責人進行廢物交接登記并簽名,登記的內容有:醫療廢物產生地點、日期、廢物類別及需要說明的事項。登記材料存檔三年。
③轉運人員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至內部指定的暫時儲存地點。
④轉運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儲存地點。
⑤轉運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必須防止造成醫療廢物盛裝容器破損或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一律實施袋裝封閉運送。
⑥本單位內部一般采取每天運送,運送時避免穿越醫療區、人員活動區、食品加工區等。
⑦內部運送路線:
一樓急診治療室、口腔科、檢驗科→1樓后門→醫療廢物暫時儲存點;
二樓治療室、婦科、手術室→樓梯通道→1樓后門→醫療廢物暫時儲存點。
運送時間:14:30~15:00
⑧醫療廢物轉交出后,應當對暫時儲存地點、容器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處理。
⑨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后,及時對運送工具進行清潔消毒。
第2篇 衛生院醫療廢物管理人員相關人員培訓制度
鄉衛生院醫療廢物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培訓制度
一、培訓目的:
通過培訓提高全體醫護員工對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的認識,加強環保意識和自身防護意識,從而有效地預防和控制醫療廢物對人體健康和環境所產生的危害,進一步保障人類健康。
二、培訓對象:
1.醫療廢物管理的專(兼)職人員;
2.全院各科室醫、護、藥、技、工勤等全體人員;
三、主要培訓內容:
1.醫療廢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國家相關法規及醫療廢物管理規定;
3.醫療廢物管理專(兼)職人員職責與責任;
4.醫療廢物分類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醫療廢物內部運收工作程序;
6.醫療廢物轉交手續及登記制度;
7.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過程中工作人員職業衛生安全自身防護措施;
8.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稅、擴散時報告處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緊急處理措施。
四、培訓方式:
1.下發有關國家法規及醫療廢物管理規定和本院醫療廢物管理實施辦法和相關制度,供全院醫護員工自學或部門負責人組織學習。
2.分期、分批、分層次、分別采用多種形式對各級各類人員進行強化培訓與考核。
3.結合實際工作對有關人員進行醫療廢物管理工作程序邏輯和操作方法的指導和演示。
1.不得露天存放醫療廢物,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天。
2.禁止在醫療廢物暫時貯存地點“吸煙”、“飲食”等。
3.嚴格辦理醫療廢物轉交手續,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4.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對暫時貯存地點、設施及時進行消毒和清潔處理。
5.每天做好個人衛生處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6.禁止轉讓、買賣醫療廢物,一經發現將依法處理。
7.每月將醫療廢物按科室分類匯總統計表,報送監控部門備案。
**鄉衛生院
第3篇 衛生院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后勤保障制度
(1)加強全員醫療廢物管理的教育和培訓,捉高其管理的意識,人人參與管理,落實到位,責任到人。
(2)嚴格醫療廢物的分類管理。醫療廢物分為感染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上述廢物必須分類,不得混合放置
——感染性廢物:包括被病人的血液、體液、排瀉物污染的棉球棉簽、紗布、注射器、輸液皮條等一次性醫療物品、廢棄的被服、被隔離收治的傳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菌種、廢棄的醫學標本血液、血清等。
管理辦法:病區、門診、檢驗科、產房、手術室等科室所使用后的棉球、棉簽、紗布,注射器、輸液皮條等感染性醫療垃圾、傳染病區病人的生活垃圾全部放入專用的黃色塑料袋存放。
——損傷性廢物:包括廢棄的醫用針頭、縫合針、解剖、手術、備皮刀、玻璃試管、安瓿等。管理辦法:病區、門診、檢驗科、產房、手術室將廢棄的醫用針頭、縫合針、解剖、手術、備皮刀放入專用的利器盒中。
——藥物性廢物:包括過期、淘汰、變質或者被污染的廢棄的藥品。管理辦法:藥劑科、病區、門診等科室如有上述藥物性廢物一律用黃色塑料袋存放。 醫務人員、行政辦公室、醫院食堂的生活垃圾一律用黑色垃圾袋存放。
(3)各科室在存放醫療廢物前,仔細檢查塑料袋有無破損、滲漏,存放的醫療廢物只能達到塑料袋的3/4后必須進行封口,放人塑料袋內的所有醫療廢物不得再取出。
(4)科室、病區必須按照醫院規定的時間和道路運送醫療廢物、垃圾至醫院指定的暫存點。
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通訊、車輛、醫療設備、藥品和防護物資的需求計劃和分配計劃的制定,溝通與屬地突發事件工作指揮部物資保障組的聯系渠道,保證醫療應急救援一線工作的需要。
(2)、掌握本醫療機構應急處置工作的醫療設備、常用藥品、防護物資的基本情況,了解相關的供求狀況,多渠道組織資源。
(3)、對部分采購困難的藥品,制定采購預案,疏通供應渠道,確保藥品的供應。
(4)、對緊急需求的物資、藥品、設備提出調配的方案,并負責落實。
第4篇 衛生院醫療廢物暫存處管理制度
鄉村衛生院醫療廢物暫存處管理制度
一、認真執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二、暫存處有醒目的醫療廢物警示標志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三、有專職或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
四、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醫療廢物應分別存放在容具內,不得混裝,存放設施工具上應有明確的標示。
五、暫存處封閉設施完善,無鼠、蚊蠅、蟑螂。工作人員隨時關好大門,防止無關人員進出。
六、對各科室交來的醫療廢物應進行分類稱量并登記。交接雙方簽字。
七、醫療廢物轉交出去后,及時對暫存點、存放設施進行清潔消毒,并作好登記。
八、定期檢查暫存處醫療廢物存放容具,對破損的應及時更換。
九、醫療廢物集中上交醫療廢物處理中心時,要嚴格交接手續,在轉送聯上簽字,并對留存聯保存三年備查。
十、暫存處工作人員要作好自我防護措施,防止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一旦發生,應立即處理,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
十一、嚴防醫療廢物流失、泄漏,一旦發生,應按照應急方案進行處理。
第5篇 衛生院醫療廢物處置管理制度
鄉村衛生院醫療廢物處置管理制度
一、醫療廢物的分類
1、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
2、醫療廢物分為: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化學性廢物。
二、醫療廢物包裝要求
損傷性醫療廢物放入利器盒,其他類別醫療廢物放入黃色包裝袋;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產生的醫療廢物使用雙層包裝袋,并及時密封;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的包裝袋或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
三、醫療廢物收集要求
1、放入包裝袋或容器內的醫療廢物不得取出。
2、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閉方式使包裝物或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3、包裝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污染時,應當對被污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增加一層包裝。
4、批量的含汞的體溫計、血壓計等醫療器具報廢時應當交由專門機構處置。
5、醫療廢物中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保存液等高危險廢物,應當首先在產生地點進行壓力蒸汽滅菌或化學消毒處理,然后按感染性廢物收集處理,并設立專門登記本、有專人負責。
6、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和中文標識,中文標識的內容應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生產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7、五類醫療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簽上注明。
8、暫時貯存病理性廢物,應當具備低溫貯存或者防腐條件。
9、醫院污物的分類收集:黑色袋裝生活垃圾,黃色袋裝醫療廢物,紅色袋裝放射垃圾。
四、醫療廢物登記要求
1、科室必須建立醫療廢物交接登記制度,與廢物處置工作人員進行交接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廢物處置工作人員與醫院醫療廢物暫存點進行交接登記,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3、醫療廢物暫存點建立醫療廢物登記制度,登記內容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數量、交接時間、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
五、醫療廢物轉運要求
1、運送人員每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至醫療廢物暫存處。
2、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簽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醫院垃圾暫存處。
3、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使用垃圾收集箱以防止造成包裝物或者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泄漏和擴散,并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4、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于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每日運送工作結束后,應當對運送工具進行清潔和消毒。
5、醫療廢物暫存處管理要求
(1)建立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醫療廢物暫時貯存的時間不得超過2日。
(2)暫時貯存病理性廢物,應當具備低溫貯存或者防腐條件。
(3)醫療廢物暫存處將醫療廢物交由取得市環保局許可的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康衛公司)處置,依照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填寫和保存轉移聯單。
六、醫療廢物暫時貯存設施、設備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人員活動區和生活垃圾存放場所,方便醫療廢物運送人員及運送工具、車輛的出入;有嚴密的封閉措施,設專(兼)職人員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員接觸醫療廢物;有防鼠、防蚊蠅、防蟑螂的安全措施;防止滲漏和雨水沖刷;易于清潔和消毒;避免陽光直射;設有明顯的醫療廢物警示標識和“禁止吸煙、飲食”的警示標識。
七、個人防護要求
1、運送醫療廢物的工作人員在收集、處理醫療廢物時要求穿隔離衣、戴帽子、口罩,穿長袖手套,穿膠鞋。
2、保潔公司對公司所屬員工進行健康檢查,并對有關人員進行免疫接種。
八、人員培訓
1、醫院感染管理科及病區必須對新進保潔人員進行相關知識培訓。
2、醫療廢物相關工作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達到以下要求:
(1)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機構制定的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項工作要求;
(2)掌握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醫療廢物分類中的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安全防護等知識;
(4)在醫療廢物分類收集、運送、暫時貯存及處置過程中預防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的措施及發生后的處理措施;
(5)掌握發生醫療廢物流失、泄漏、擴散和意外事故情況時的緊急處理措施。
九、其他注意事項
1、禁止醫療衛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保潔人員轉讓、買賣醫療廢物。
2、禁止在非收集、非暫時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禁止將醫療廢物混入其它廢物和生活垃圾。
3、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生被醫療廢物刺傷、擦傷等傷害時,應當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并及時向所在科室、保潔公司、防保科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