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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院長崗位職責教師教育
受校長委托全面領導本院的工作并向學校負責,抓好本院的大事、要事。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學校下達的各項任務。領導全院的教學、科研、研究生培養、師資建設、資料室建設、后勤保障等各項工作。
2.負責主持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師資培養、資料室建設和國內外學術交流等工作規劃的制訂。就全院的發展規模、專業設置、學生培養、教學改革、管理改革、經費使用等問題進行研究,提出意見,報學校批準后組織實施。
3.領導學院的人才培養工作。組織人員制訂并實施本科生教學計劃、研究生培養方案,檢查教學情況,保證教學質量。根據社會需要和可能,及時申報新專業。
4.領導全院的學科建設和科研工作,制訂本院的學科建設規劃,按照學院的學科發展方向,積極爭取科研任務并組織力量確保完成。積極配合學校做好申博工作。
5.負責學院教職工隊伍的建設,按高標準選拔先進和培養業務骨干,合理組織學科團隊,不斷提高教職工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6.負責學院財務的審核和報銷等工作。做到合理、嚴格、公開、節約用錢。
7.主持全院職稱評審推薦和考核工作,領導學院的實驗室建設和行政管理工作。協調和督促各分管副院長開展工作。
8.負責學院外事活動。指導全院性學術交流和對外學術交流活動,擴大本學院各學科在同行中的影響。
9.關心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發動和組織教師、班主任、年級主任做好教書育人工作。
10.完成學校下達的其他任務。
第2篇 教師教育副院長崗位職責內容
1.協助學校教師教育改革領導小組和院長做好全校教師教育改革調研、規劃等工作。
2.負責全院教師教育課程建設、實訓基地建設工作。
3.負責與教務處以及各學院協調教師教育教學與管理的相關工作。
4.負責學科競賽、刊物和教師教育網絡資源建設等工作。
5.負責教師教育基地的申報工作。
6.完成院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3篇 行政副院長崗位職責教師教育
1.協助院長做好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負責貫徹校、院兩級關于行政工作的決議和規定。
2.協助院長制定崗位職責,健全規章制度,規范管理,保證政令暢通和教學、科研各項工作正常進行。
3.協助院長抓好全院人員的業務考核、考勤、獎懲等工作。安排好全院日常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制訂行政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4.抓好學院辦公室的思想建設,不斷提高辦公室人員的政治素質與業務水平,強化服務意識,及時督促檢查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對辦公室人員的使用、晉升、獎懲等方面提出具體意見。
5.協助院長做好全院辦公場所的綜合治理、安全保衛、清潔衛生等行政管理工作。
6.協助部門工會做好教職工的福利性工作及各種集體活動工作。
7.督促和檢查全院文書檔案的建立和其他管理工作。
8.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協助院長做好經費預算和經費審核工作。
9.做好學院資料室的建設工作。
10.負責處理和完成院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4篇 行政副院長崗位職責內容教師教育
1.協助院長做好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負責貫徹校、院兩級關于行政工作的決議和規定。
2.協助院長制定崗位職責,健全規章制度,規范管理,保證政令暢通和教學、科研各項工作正常進行。
3.協助院長抓好全院人員的業務考核、考勤、獎懲等工作。安排好全院日常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制訂行政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4.抓好學院辦公室的思想建設,不斷提高辦公室人員的政治素質與業務水平,強化服務意識,及時督促檢查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對辦公室人員的使用、晉升、獎懲等方面提出具體意見。
5.協助院長做好全院辦公場所的綜合治理、安全保衛、清潔衛生等行政管理工作。
6.協助部門工會做好教職工的福利性工作及各種集體活動工作。
7.督促和檢查全院文書檔案的建立和其他管理工作。
8.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協助院長做好經費預算和經費審核工作。
9.做好學院資料室的建設工作。
10.負責處理和完成院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5篇 院長崗位職責-教師教育
受校長委托全面領導本院的工作并向學校負責,抓好本院的大事、要事。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學校下達的各項任務。領導全院的教學、科研、研究生培養、師資建設、資料室建設、后勤保障等各項工作。
2.負責主持教學、科研、學科建設、師資培養、資料室建設和國內外學術交流等工作規劃的制訂。就全院的發展規模、專業設置、學生培養、教學改革、管理改革、經費使用等問題進行研究,提出意見,報學校批準后組織實施。
3.領導學院的人才培養工作。組織人員制訂并實施本科生教學計劃、研究生培養方案,檢查教學情況,保證教學質量。根據社會需要和可能,及時申報新專業。
4.領導全院的學科建設和科研工作,制訂本院的學科建設規劃,按照學院的學科發展方向,積極爭取科研任務并組織力量確保完成。積極配合學校做好申博工作。
5.負責學院教職工隊伍的建設,按高標準選拔先進和培養業務骨干,合理組織學科團隊,不斷提高教職工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6.負責學院財務的審核和報銷等工作。做到合理、嚴格、公開、節約用錢。
7.主持全院職稱評審推薦和考核工作,領導學院的實驗室建設和行政管理工作。協調和督促各分管副院長開展工作。
8.負責學院外事活動。指導全院性學術交流和對外學術交流活動,擴大本學院各學科在同行中的影響。
9.關心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發動和組織教師、班主任、年級主任做好教書育人工作。
10.完成學校下達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