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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建筑公司出納崗位工作職責 第2篇建筑公司出納員崗位職責
第1篇 建筑公司出納崗位工作職責
職責一:建筑公司出納崗位職責
1.在上級的領導下,負責項目部現金收支工作。
2.按照現金管理制度,認真做好現金和各種票據的收付、保管工作。
3.嚴格把好現金支付關。經上級主管審批,責任會計蓋章后的合法憑證,才可辦理付款手續,并要加蓋'現金付訖'戳記。
4.收付現金必須迅速、準確,在交款人面前點清,如有異議應及時解決,保持適當的庫存現金限額,超額的庫存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
5.每日及時登記現金日記賬,并要結出個額,現金的賬面額要同實際庫存現金相符,對于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要確保安全、完整無缺。如有短缺,要負責賠償,出納人員保管的印章要嚴格管理,按照規定用途使用,但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印章,不能全部交由出納一人保管。
6.督促各業務部收款后,按時上交款項。收款完畢,認真核對繳款憑證,并清理現金,及時將當天銷售收人送交銀行。
7.每日收人現金,必須切實執行'長繳短補'的規定,不得以長補短,發現長款或短款,必須及時如實向領導匯報。
8.每日盤點庫存現金,做到賬款相符,收人的現金、票據必須與賬單核對相符并按不同幣種、票證分別填寫營業日報表,交稽核處審核簽收。
9.要切實執行外匯管理制度,不準套取外匯也不得私自兌換外幣。
10.備用周轉金必須天天核對,不得以白條抵庫,一切現金收人,不準坐支,未經財務經理批準,不得將現金收人借給任何部門或個人,更不能任意挪用現金。
11.嚴格保存現金支票,專設登記簿登記。認真辦理領用注銷手續,不得將空白現金支票交給外單位及個人簽發,對于填寫錯誤或作廢的支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與存根一并保存。
12.編制和發放公司員工工資、獎金,辦理工資結算,編制現金記賬憑證。
13.現金日記賬要做好日清月結。每月應與會計對賬一次,做到賬款相符。
14.對違反財經紀律和不符合公司及項目部財務制度的單據有權拒付。
15.嚴格執行國家及公司規定的資金管理制度,負責各方面應收賬款的回籠工作。
16.要按財務制度規定,經常清理現金借款的報賬和欠賬,并要定期核對備用金。
17.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上班時不擅離職守,不做與本崗位無關的任何事項。
職責二:建筑公司出納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管理制度。
2、保管庫存現金、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據,并對其安全和完整負責。
3、負責辦理現金的結算業務辦理時,應按照核定的庫存限額和現金支付范圍內使用現金,如有違反,負激勵100元。
4、復核或授權審核收付款原始憑證,及時向相關會計崗位傳遞會計憑證(傳遞時間不能超過三天);遲報一天負激勵l0一50元。
5、根據收付款會計憑證序時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曰進行日結和賬實核對,做到日清月結。發現問題及時核對,查明原因,違者負激勵50元。
6、監督和維護財經紀律,依照規定阻止違法和違規的行為,合理利用資金,保證資金和財產的安全。
職責三:建筑公司出納崗位職責
1、管理庫存現金。按照銀行的規定和公司領導的要求提取備用金,根據原始憑證,記好現金日記賬。書寫整潔、數字準確、日清月結。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不坐支,不挪用,不得用白條抵頂庫存現金,保持現金實存與現金帳面一致。
2、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款項收付;所有的開支必須經過單位領導審核方可辦理。根據原始憑證,記好銀行存款日記賬。及時與銀行對帳。
3、管理支票及電匯單。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在支票上應注明收款單位,支票上的收款單位與收到的發票的開具單位必須相同、用途名稱、簽發的日期,支票金額大小寫相符。過期沒用的支票及時收回注銷,必須加蓋“作廢”的印章,與存根一起保存,支票遺失要辦理銀行掛失手續。不準出借賬號。對于空白支票和收據必須嚴格管理,專設登記薄登記,認真執行領用、注銷手續。
4、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防范措施,嚴格執行安全制度,認真管好現金、各種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據及其他證卷。 要保守保險箱密碼的秘密,保管好鑰匙,不得任意轉交他人。
5、報銷。根據公司的報銷制度,認真審查各種報銷或支出的原始憑證,對違反國家規定或有誤差的,要拒絕辦理報銷手續。原始發票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單位、填制單位公章、填制日期、接受單位名稱、業務內容、數量、單位、金額、經辦人簽章、大小寫相符方可報銷。 6、根據規定和協議,作好應收款工作,定期向主管領導匯報收款情況。
7、原始單據的整理與交接,保證原始單據的準確與完整按時與會計進行資料交接,包括銀行回單,銀行對賬單,報銷發票,支票進賬單,支票頭等
8、社保。按照公司人員的變動情況在每月規定日期前調整當月公司購買社保的人數。準確 繳納社保。
9、保密原則。對于公司的經營情況,現金及銀行賬款余額要做好保密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1、嚴格遵守、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財會制度,作好出納工作。
職責四:建筑公司出納崗位職責
1.出納員負責現金、支票、發票的保管工作,要做到收有記錄,支有簽字。
2.現金業務要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和商場制定的現金管理制度所要求的辦理。對現金收、支的原始憑證認真稽核,不符合規定的有權拒付。
3.現金要日清月結,按日逐筆記錄現金日記帳,并按日核對庫存現金,做到記錄及時、準確、無誤。
4.支票的簽發要嚴格執行銀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得簽逾期支票、空頭支票。對簽發的支票必須填寫用途、限額,除特殊情況需填寫收款人。應定期監督支票的收回情況。
5.辦理其它銀行業務要核對發票金額是否正確、準確,并經領導批準后簽發,不得隨意辦理匯款。
6.收付現金雙方必須當面點清,防止發生差錯。
7.對庫存現金要嚴格按限額留用,不得肆意超出限額。妥善保管現金、支票、發票,不得丟失。
8.杜絕白條抵庫,發現問題及時匯報領導。
9.按期與銀行對帳,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隨時處理未達帳項。
10.對領導交與的其他事務按規定辦理。
職責五:建筑公司出納崗位職責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二、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制度,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三、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四、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并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五、定期主動受會計對庫存、銀行對賬單的檢查。
六、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對手續不全的原始憑證,不予以報銷。
七、負責公司一切現金收支,與銀行結算業務,做到現金與庫存日清月結,字跡清晰,數字準確。
第2篇 建筑公司出納員崗位職責
建筑工程公司出納員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及企業管理制度。
2、保管庫存現金、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據,并對其安全和完整負責。
3、負責辦理現金的結算業務辦理時,應按照核定的庫存限額和現金支付范圍內使用現金,如有違反,負激勵100元。
4、復核或授權審核收付款原始憑證,及時向相關會計崗位傳遞會計憑證(傳遞時間不能超過三天);遲報一天負激勵l0一50元。
5、根據收付款會計憑證序時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每曰進行日結和賬實核對,做到日清月結。發現問題及時核對,查明原因,違者負激勵50元。
6、監督和維護財經紀律,依照規定阻止違法和違規的行為,合理利用資金,保證資金和財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