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塔吊、施工電梯拆裝作業規程
一、起重司機作業規程
1.吊車使用前,應檢查吊臂、吊鉤、鋼絲繩、操縱與傳動機構、液壓系統等各部位狀態,確認完好后才準
使用。
2.司機應根據吊車擺放位置的地質情況,墊好吊車各伸縮支腿,防止吊車傾翻,同時禁止超載作業。
3.起重司機必須聽從指揮人員指揮,當指揮信號不明時,司機應發出'重復'信號詢問,明確意圖后,方可開
車。
4.司機必須熟練掌握國家標準規定的各種指揮信號,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
5.司機在開車前必須鳴鈴示警,必要時,在吊運過程中也要鳴鈴,通知吊物威脅到的地面人員撤離。
6.指揮人員所發出信號不符合國家標準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吊運過程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
止'信號都應服從。
7.要注意吊裝現場有足夠的照明的暢通的吊運通道,并與架空線路保持規定距離。
8.吊運作業中不準扳動支撐腳操作柄,如要調整,須先將吊物放下。
9.吊車在最大負荷情況下,左右旋轉角度不能超過45度,一般情況不準橫吊,以防翻車。
10.不得在起重特性曲線規定的范圍之外變幅?;剞D時動作應緩慢,防止重物搖擺造成翻車。
11.起吊重物要先作試吊,即離地10cm處試驗制動器是否可靠,支撐腳是否牢靠。
12.有下列任意情況之一均不準吊:
①捆綁不牢不穩;
②工作物上站人或吊物下站人;
③超載、質量不明、斜拉重物;
④信號不明或無統一指揮;
⑤易燃易爆物品;
⑥工作場所不安全,可能危及電線、建筑物等。
二、起重工作業規程
1.起重作業前,按照設備構件的重量和起吊要求合理選擇各種起重機具和索具,
要保證使用的工具索具完好無損。安全可靠。
2.按照現場環境情況和機械構件的特點,制定相應捆綁吊裝辦法和必要的防護
措施。
3.要熟悉各類土壤的承載力,提出地基加固措施,防止起重機械沉陷倒塌。
4.要熟悉使用吊車的技術參數,在吊裝過程中,根據起吊物的重量,確定起吊
時扒桿長度和回轉半徑,排除各種高空障礙。
5.在吊裝運輸中,要遵守以下注意事項:
①要合理選擇各種異型構件的吊點位置,以確保平穩起吊重物;
②吊物下或吊物上站人不準吊,無信號工在場指揮不準吊;
③超載物體不準吊,指揮信號不清、光線不明不準吊;
④吊索、附件捆綁不牢或有棱角切口的物件未加保護襯墊不準吊;
⑤裝車后各物體的著力點應用枕木墊牢,重心位置用繩索捆綁好之后方可起
步。
塔吊司機操作規程
1. 使用前,應檢查各金屬結構部件和外觀情況完好,空載運轉時聲音正常,重載試驗制動可靠,各安全限位
和保護裝置齊全完好,動作靈敏可靠,方可作業。
2. 操作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步操作,嚴禁越擋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操作手柄歸零,待電機停
止轉動后再換向操作,力求平穩,嚴禁急開急停。
3. 設備在運行中,如發現機械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進行運行。
4. 嚴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嚴禁以行程開關代替停車操作,嚴禁違章作業和擅離工作崗位或把機器
交給他人駕駛。
5. 裝運重物時,應先離開地面一定距離,檢查制動可靠后方可繼續進行。
6. 堅持'十'不吊。
作業完畢,應斷電鎖箱,搞好機械的'十字'作業工作。
第2篇 塔吊施工電梯拆裝作業規程
一、起重司機作業規程
1.吊車使用前,應檢查吊臂、吊鉤、鋼絲繩、操縱與傳動機構、液壓系統等各部位狀態,確認完好后才準
使用。
2.司機應根據吊車擺放位置的地質情況,墊好吊車各伸縮支腿,防止吊車傾翻,同時禁止超載作業。
3.起重司機必須聽從指揮人員指揮,當指揮信號不明時,司機應發出'重復'信號詢問,明確意圖后,方可開
車。
4.司機必須熟練掌握國家標準規定的各種指揮信號,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
5.司機在開車前必須鳴鈴示警,必要時,在吊運過程中也要鳴鈴,通知吊物威脅到的地面人員撤離。
6.指揮人員所發出信號不符合國家標準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吊運過程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
止'信號都應服從。
7.要注意吊裝現場有足夠的照明的暢通的吊運通道,并與架空線路保持規定距離。
8.吊運作業中不準扳動支撐腳操作柄,如要調整,須先將吊物放下。
9.吊車在最大負荷情況下,左右旋轉角度不能超過45度,一般情況不準橫吊,以防翻車。
10.不得在起重特性曲線規定的范圍之外變幅。回轉時動作應緩慢,防止重物搖擺造成翻車。
11.起吊重物要先作試吊,即離地10cm處試驗制動器是否可靠,支撐腳是否牢靠。
12.有下列任意情況之一均不準吊:
①捆綁不牢不穩;
②工作物上站人或吊物下站人;
③超載、質量不明、斜拉重物;
④信號不明或無統一指揮;
⑤易燃易爆物品;
⑥工作場所不安全,可能危及電線、建筑物等。
二、起重工作業規程
1.起重作業前,按照設備構件的重量和起吊要求合理選擇各種起重機具和索具,
要保證使用的工具索具完好無損。安全可靠。
2.按照現場環境情況和機械構件的特點,制定相應捆綁吊裝辦法和必要的防護
措施。
3.要熟悉各類土壤的承載力,提出地基加固措施,防止起重機械沉陷倒塌。
4.要熟悉使用吊車的技術參數,在吊裝過程中,根據起吊物的重量,確定起吊
時扒桿長度和回轉半徑,排除各種高空障礙。
5.在吊裝運輸中,要遵守以下注意事項:
①要合理選擇各種異型構件的吊點位置,以確保平穩起吊重物;
②吊物下或吊物上站人不準吊,無信號工在場指揮不準吊;
③超載物體不準吊,指揮信號不清、光線不明不準吊;
④吊索、附件捆綁不牢或有棱角切口的物件未加保護襯墊不準吊;
⑤裝車后各物體的著力點應用枕木墊牢,重心位置用繩索捆綁好之后方可起
步。
塔吊司機操作規程
1. 使用前,應檢查各金屬結構部件和外觀情況完好,空載運轉時聲音正常,重載試驗制動可靠,各安全限位
和保護裝置齊全完好,動作靈敏可靠,方可作業。
2. 操作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步操作,嚴禁越擋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操作手柄歸零,待電機停
止轉動后再換向操作,力求平穩,嚴禁急開急停。
3. 設備在運行中,如發現機械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進行運行。
4. 嚴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嚴禁以行程開關代替停車操作,嚴禁違章作業和擅離工作崗位或把機器
交給他人駕駛。
5. 裝運重物時,應先離開地面一定距離,檢查制動可靠后方可繼續進行。
6. 堅持'十'不吊。
作業完畢,應斷電鎖箱,搞好機械的'十字'作業工作。
第3篇 塔吊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一、塔機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搭機的基本原理和操作性能,并了解一定的起重常識,具有塔吊的專業操作證,才能上崗操作。
二、嚴禁斜拉斜拽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結在地面的重物和不明重量的重物。
三、重物的吊掛必須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1、嚴禁用吊鉤直接吊掛重物,必須使用吊、索具。
2、起吊短碎物料時,必須裝在強度足夠的網、袋、箱中,嚴禁直接捆綁起吊;起吊細長物料時,嚴禁單點吊運,必須捆綁兩處,并且用兩個吊點吊運,在整個吊運過程中必須使物料處于水平狀態。
3、在整個吊運過程中,嚴禁吊運懸掛不穩的重物,當重物擺動、旋轉時,必須采取措施保持重物的穩定后,才能繼續進行吊運;嚴禁在起吊重物下懸掛任何重物。
四、作業中必須嚴格遵守以下操作規程:
1、起吊時,必須先將重物吊起0.5m左右停住,確定制動、物料綁扎和吊具無問題后,方可繼續吊運。
2、嚴禁急開急停、越檔操作、猛起猛落,操作必須平穩、可靠。
3、當吊鉤滑輪組接近起重臂5m旱,應低速起升,嚴防頂撞起重臂;當下降距就位點約1m時,必須采取慢速就位,嚴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鉤和重物;平移起吊重物時,重物高與其所跨越的障礙物的高度不得小于1m。
4、嚴禁在作業中對傳動部分、運動部分及其區域內進行維修、保養、調整等工作。
5、作業中,臨時停歇或停電時,必須將重物卸下、升起吊鉤,將各操作手柄置于“零位”,切斷總電源;當起吊重物無法升、降時,應與有關人員研究,采取適當措施。
五、操作人員必須保持工作精力、高度的責任感和安全意識:
1、作業中不得離開駕駛室,駕駛室嚴禁放置易燃物和妨礙操作的物品;禁止在塔吊上亂放工具、零件和雜物,嚴禁從塔吊上向下拋扔任何物品;嚴禁酒后作業。
2、起升、下降重物時,重物下方禁止有人通行或停留;夜間操作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3、操作人員必須在規定的通道內上、下塔吊,并且不得持握任何物件;禁止無關人員上下塔吊。
4、操作人員必須按照塔吊的維護保養規程對機上設備和繩、索具進行日常檢查、保養、維修和更換。
六、作業中遇到下列情況必須停止作業:
1、惡劣氣候:雷雨、大霧、6級以上的大風等。
2、超載時、出現漏電現象、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時。
3、鋼絲繩磨損嚴重、纏繞不齊、出槽、變形受損,滑輪或滑輪組磨損、破壞嚴重時。
4、各傳動機構出現異?,F象和異響時、金屬結構部分發生變形時。
5、發生其他妨礙作業及影響安全的故障。
第4篇 塔吊起重機安全作業操作規程
(1)起重機的路基和軌道鋪設,必須嚴格按原廠規定,路基兩旁應有較好的排水措施;軌距偏差不超過名義值的0.1%,兩軌道間每隔6m應設置水平拉桿,在縱橫方向上鋼軌頂面的傾斜度不大于0.1%;軌道接頭必須錯開,鋼軌接頭間隙在3~6mm,接頭應大于行走輪半徑。軌道防雷接地應可靠,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姆。
(2)安裝完畢,在無荷載的情況下,塔身的垂直偏差不得超過0.3%,壓重配重應符合原廠規定。
(3)多臺起重機在同一作業面工作時,兩機之間操作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5m。
(4)起重機各傳動機構應工作正常,制動器應靈敏可靠,夾軌器應完好。鋼絲繩應符合起重機設計標準,長度滿足使用要求,纏繞在卷筒上應排列整齊,起升機構鋼絲繩,當吊鉤處于最低位置時,卷筒上應至少保留三圈鋼絲繩。
(5)起重機控制室內各種指示燈、電流表、電壓表齊全完好。機上應設信號裝置,如電鈴、喇叭等,高度在45m以上時,應增設高空指示燈、風速儀、幅度指示及重量指示裝置。
(6)起重機必須安裝行走、變幅、吊鉤高度、力矩限制器。配備升降駕駛室的起重機,應安裝駕駛室上下高度限位及斷繩保險裝置。各種裝置應保證靈敏可靠。
(7)附著式起重機各附著裝置的間距和附墻距離應按原廠規定設置。并對建筑物進行必要的結構復算。
(8)作業完畢,起重機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臂桿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放松回轉制動器。吊鉤小車及平衡桿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放松回轉制動器,吊鉤升到離臂桿頂端2~3m處,鎖緊夾軌器,使起重機與軌道固定。如遇8級以上大風時,塔身上部應拉四根纜風繩與地錨固定。
第5篇 塔吊起重機頂升拆卸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頂升前必須組成作業班組,確定合格人員擔任指揮,技術主管,操縱司機,電盤監管電工,液壓系統監管,緊固件操作工,安全員。非操作人員不得在套架操作臺上。操作人員必須裝備、工具齊全,配予工具袋。必須先行向所有作業人員詳細敘述作業方案,使各人明確職責,了解全過程。
2、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的動力、泄漏情況、油位;調整好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間隙,放松電纜,檢查有關爬爪、新加標準節、原有緊固銷件狀況。根據技術資料要求,確定作業方案。
3、頂升前,將回轉部分制動住,項升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頂升配重及其位置,使長臂和平衡配重在液壓頂起起作用下處于平衡狀態。 4、頂升作業,只準一人指揮,操作室中只準專人操作。從拆除第一個緊固銷或緊固螺栓起,即宣進入不穩定狀況,必須完成全過程方許停止。如作業中遇到障礙和困難,必須立即重新安裝原先所拆除的緊固件,然后改變次序,先行排除困難點,方可繼續頂升作業。
5、風力到四級以上,不得進行頂升拆卸作業,為風力突然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并重新加固塔身套架。頂升超出自由度時,應加裝附墻桿后才可頂升作業。
6、項升時液壓系統使用最大壓力為160kg/cm2,,在最大壓力下持續工作不準超過3分鐘。
7、項升完畢后,各個連接銷,螺栓必須安裝完備。項升橫梁應離開爬爪,回到原放位置,切斷頂升液壓機構電源。
第6篇 塔吊起重機頂升、拆卸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頂升前必須組成作業班組,確定合格人員擔任指揮,技術主管,操縱司機,電盤監管電工,液壓系統監管,緊固件操作工,安全員。非操作人員不得在套架操作臺上。操作人員必須裝備、工具齊全,配予工具袋。必須先行向所有作業人員詳細敘述作業方案,使各人明確職責,了解全過程。
2、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的動力、泄漏情況、油位;調整好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間隙,放松電纜,檢查有關爬爪、新加標準節、原有緊固銷件狀況。根據技術資料要求,確定作業方案。
3、頂升前,將回轉部分制動住,項升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頂升配重及其位置,使長臂和平衡配重在液壓頂起起作用下處于平衡狀態。 4、頂升作業,只準一人指揮,操作室中只準專人操作。從拆除第一個緊固銷或緊固螺栓起,即宣進入不穩定狀況,必須完成全過程方許停止。如作業中遇到障礙和困難,必須立即重新安裝原先所拆除的緊固件,然后改變次序,先行排除困難點,方可繼續頂升作業。
5、風力到四級以上,不得進行頂升拆卸作業,為風力突然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并重新加固塔身套架。頂升超出自由度時,應加裝附墻桿后才可頂升作業。
6、項升時液壓系統使用最大壓力為160kg/cm2,,在最大壓力下持續工作不準超過3分鐘。
7、項升完畢后,各個連接銷,螺栓必須安裝完備。項升橫梁應離開爬爪,回到原放位置,切斷頂升液壓機構電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