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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式起重機操作規程固定式(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1-08 07:28:02 查看人數:57

      塔式起重機操作規程固定式

      第1篇 塔式起重機操作規程固定式

      固定式塔式起重機操作應該注意以下要點:

      1、起重機的安裝、頂升、拆卸必須按照原廠規定進行,并制訂安全作業措施,由專業隊(組)在隊(組)長負責統一指導下進行,并要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

      2、起重機安裝后,在無載荷情況下,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偏差值不得超過3/1000。

      3、起重機專用的臨時配電箱,宜設置在塔吊附近,電源開關應合乎規定要求。電纜卷筒必須運轉靈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纜。

      4、起重機必須安裝變幅、吊鉤高度等限位器和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裝置,并保證靈敏可靠。

      5、起重機的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牌。

      6、起重機作業前重點檢查:

      (1)起重機結構的外觀情況,各傳動機構應正常;

      (2)起重機各齒輪箱、液壓油箱位應符合標準;

      (3)起重機主要部位連接螺栓應無松動;

      (4)起重機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定;

      (5)起重機供電電纜應無破損。

      7、起重機在中波無線電廠廣播發射天線附近施工時,凡與起重機接觸的作業人員,均應穿戴絕緣手套和絕緣鞋。

      8、檢查電源電壓應達到380v,其變動范圍不得超過±20v,送電前啟動控制開關應在零位。接通電源,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后方可上機。

      9、起重機空載運轉,檢查回轉、起重、變幅等機構的制動器、安全限位、防護裝置等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

      10、操縱各控制器時應依次逐級操作,嚴禁越檔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待電動機停止轉動后,再轉向另一方向。操作時力求平穩,嚴禁急開急停。

      11、吊鉤提升接近臂桿頂部,小車行至端點或起重機行走接近軌道端部時,應減速緩行至停止位置。吊鉤距臂桿頂部不得小于是1m。

      12、起重機提升重量物后,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用微動機構或使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13、起重機提升的重物平移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

      14、裝有機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機,在每次變幅后,必須根據回轉半徑和該半徑時的允許載荷,對超載荷限位裝置的噸位指示盤進行調整。

      15、將每個控制開關撥至零位,依次斷開各路開關,關閉操作室門窗,下機后切斷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

      16、鎖緊夾軌器,使起重機與軌道固定,如遇八級大風時,應另拉纜風繩與地錨或建筑物固定。

      17、任何人員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時,必須佩帶安全帶。

      第2篇 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3

      1. 20遇有下列情況時,應暫停吊裝作業:

      (1) 遇有惡劣氣候如大雨、大雪、大霧和施工作業面有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強風影響安全施工時。

      (2) 起重機發生漏電現象。

      (3) 鋼絲繩嚴重磨損,達到報廢標準(見鋼絲繩報廢標準見)。

      (4) 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或顯示不準確。

      2. 21司機必須經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時嚴禁手攜工具物品。

      2. 22嚴禁由塔機上向下拋擲任何物品或便溺。

      2. 23冬季在塔機操作室取暖時,應采取防觸電和火災的措施。

      2. 24凡有電梯的塔式起重機,必須遵守電梯的使用說明書中的規定,嚴禁超載和違反操作程序。

      2. 25多機作業時,應避免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在回轉半徑內重疊作業。特殊情況,需要重疊作業時,必須保證臂桿的垂直安全距離和起吊物料時相互之間的安全距離,并有可靠安全技術措施經主管技術領導批準后方可施工。

      2. 26動臂式起重機在重物吊離地面后起重、回轉、行走三種動作可以同時進行,但變幅只能單獨進行,嚴禁帶載變幅。允許帶載變幅的起重機,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不得變幅。

      2. 27起升卷揚不安裝在旋轉部分的起重機,在起重作業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回轉。

      2. 28裝有機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機,在多次變幅后,必須根據回轉半徑和該半徑的額定負荷,對超負荷限位裝置的噸位指示盤進行調整。

      2. 29彎軌路基必須符合規定,起重機拐彎時應在外軌面上撒上沙子,內軌軌面及兩翼涂上潤滑脂。配重箱應轉至拐彎外輪的方向。嚴禁在彎道上進行吊裝作業或吊重物轉彎。

      第3篇 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起重機的司機、拆裝、司索、指揮人員。必須經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嚴禁司機、拆裝、司索、指揮人員酒后作業。

      2、起重司機

      2.1 患有色盲,矯正視力低于1.0,聽覺障礙、心臟病、貧血、美尼爾癥、眩暈、突發性昏厥、斷指等妨礙起重作業的其他疾病者。不得上崗操作。

      2.2 司機應掌握的理論知識

      (1)、機械基礎知識及簡單的機械制圖知識

      (2)、起重機的構造及工作原理;

      (3)、電氣知識

      (4)、操作和使用起重機所必須的力學知識;

      (5)、液壓傳動的基礎知識

      (6)、物體重量目測;

      (7)、吊具、索具的種類,選擇使用方法,報廢標準及吊重的捆扎方法;

      (8)、指揮信號。

      2.3 司機應掌握的實際操作內容

      (1)、對所使用的起重機的操作安裝、拆除、頂升、附著及錨股;

      (2)、對所使用的起重機的一般電氣故障的判斷和排除;

      (3)、對所使用的起重機的機械傳動故障的判斷和排除;

      (4)、一般的日常維修技術;

      2.4 操作起重機,必須經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證,方可操作,嚴禁無證操作。

      2.5 在作業中司機、指揮及司索人員要密切配合,嚴格按指揮信號操作,司機和指揮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1)、起重吊裝中堅決執行'十不吊'

      a、信號不清不準吊;

      b、吊物下有人不準吊;

      c、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d、埋在地下物不準吊;

      e、斜拉斜掛不準吊;

      f、散物捆扎不牢不準吊;

      g、零散物無容器閉準吊;

      h、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規定不準吊;

      i. 遇有大雨、大雪、大霧河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不準調。

      2.6在作業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指揮人員,只有一個發出信號時,方可操作,凡是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指揮人員同時發出信號時,不得操作,在作業的全過程中,必須有指揮人員指揮才能操作,嚴禁無指揮操作業,更不允許不服從指揮信號,擅自操作。

      3、拆裝工人

      3.1拆裝工人必須具有的理論知識;

      3.2拆裝工人的實際工作能力;

      (1)、指揮用其他起重機對塔式起重機的拆卸、安裝作業;

      (2)、選擇吊索具;

      (3)、鋼絲繩的卡固、編插及用壓板等方法固定鋼絲繩;

      (4)、大部件在運輸車輛上的裝卸。

      3.3每個拆裝工人在每次拆裝作業中,必須了解自己從事的項目、部位、內容及要求,對所拆裝的部件必須做到;

      (1)、準確的了解其重量;

      (2)、吊點位置;

      (3)、選擇合適的吊掛位置;

      (4)、正確的選擇吊聚合索具。

      3.4各拆裝工人必須在指定的專門指揮人員的指揮下作業,其他人員不得發出指揮信號。

      3.5拆裝工進入工作現場時必須戴安全帽,登高作業還必須系安全帶。

      3.6作業前,拆裝工人必須對所使用的鋼絲繩、卡環、吊鉤等各種吊聚合索具按有關規定做認真檢查,合格者方準時用,不準超載使用。

      4、指揮人員

      4.1指揮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并持有主管部門頒發的指揮證的人員擔任。

      4.2指揮人員必須了解所指揮作業的起重機性能和每項作業的內容要求,作業時檢查所用的鋼絲繩和吊鉤,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4.3指揮人員要監督本職所轄范圍的作業人員戴安全帽、安全帶,有不符安全規定時,指揮人員不得指揮作業。

      4.4指揮人員在作業中必須位于司機聽力或視力所及的明顯處,不允許進入司機的盲區和隔音區指揮,所采用的信號必須清晰可辨,隨時都可傳出指揮信號。

      5、起重機的使用

      5.1使用前的準備

      5.1.1在進入工地施工前,使用起重機的部門必須相起重機管理部門及司機提供起重機工作場地及軌道基礎鋪設的方案,主要作業對象及內容,最大起吊重物和放置部位等施工任務交底書。

      5.1.2對于需要起重機爬升,附著錨固的施工工程以及起重機易裝難拆的工地,在使用前必須制定出符合有關安全規定的拆除方案。

      6、軌道的鋪設

      6.1軌道的鋪設必須符合使用說明書重的有關規定,接地必須牢固可靠,其接地電阻不大于4ω。

      6.2 軌道的鋪設長度與夯實的基礎長度相一致,嚴禁在半徑夯實的部分延伸鋪設軌道。

      6.3碎石基礎的碎石粒經應為20~40mm,含土量不大于20

      第4篇 塔式起重機內爬升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1.起重機內爬升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內爬升作業應在白天進行。風力在五級及以上時,應停止作業;

      2)內爬升時,應加強機上與機下之間的聯系以及上部樓層與下部樓層之間的聯系,遇有故障及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繼續爬升;

      3)內爬升過程中,嚴禁進行起重機的起升、回轉、變幅等各項動作;

      4)起重機爬升到指定樓層后,應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承梁或支腿,通過內爬升框架固定在樓板上,并應頂緊導向裝置或用楔塊塞緊;

      5)內爬升塔式起重機的固定間隔不宜小于3個樓層;

      6)對固定內爬升框架的樓層樓板,在樓板下面應增設支柱做臨時加固。擱置起重機底座支承梁的樓層下方兩層樓板,也應設置支柱做臨時加固;

      7)每次內爬升完畢后,樓板上遺留下來的開孔,應立即采用鋼筋混凝土封閉;

      8)起重機完成內爬升作業后,應檢查內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承梁的緊固以及樓板臨時支撐的穩固等,確認可靠后,方可進行吊裝作業。

      2.每月或連續大雨后,應及時對軌道基礎進行全面檢查,檢查內容包括:軌距偏差,鋼軌頂面的傾斜度,軌道基礎的彈性沉陷,鋼軌的不直度及軌道的通過性能等。對混凝土基礎,應檢查其是否有不均勻的沉降。

      3.應保持起重機上所有安全裝置靈敏有效,如發現失靈的安全裝置,應及時修復或更換。所有安全裝置調整后,應加封(火漆或鉛封)固定,嚴禁擅自調整。

      4.配電箱應設置在軌道中部,電源電路中應裝設錯相及斷相保護裝置及緊急斷電開關,電纜卷筒應靈活有效,不得拖纜。

      5.起重機在無線電臺、電視臺或其他強電磁波發射天線附近施工時,與吊鉤接觸的作業人員,應戴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并應在吊鉤上掛接臨時放電裝置。

      6.當同一施工地點有兩臺以上起重機時,應保持兩機間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離不得小于2m。

      第5篇 塔式起重機具體操作規程

      1.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軌道基礎平直無沉陷,魚尾板聯接螺栓及道釘無松動,并應清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器并向上固定好。

      2.起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屬結構和工作機構的外觀情況正常;

      2)各安全裝置和各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3)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符合規定;

      4)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

      5)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滑輪穿繞符合規定;

      6)供電電纜無破損。

      3.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當接通電源時,應采用試電筆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后,方可上機。

      4.作業前,應進行空載運轉,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及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器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

      5.起吊重物時,重物和吊具的總重量不得超過起重機相應幅度下規定的起重量。

      6.應根據起吊重物和現場情況,選擇適當的工作速度,操縱各控制器時應從停止點(零點)開始,依次逐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擋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電動機停轉后再轉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變換運轉方向、突然變速或制動。

      7.在吊鉤提升、起重小車或行走大車運行到限位裝置前,均應減速緩行到停止位置,并應與限位裝置保持一定距離(吊鉤不得小于1m,行走輪不得小于2m)。嚴禁采用限位裝置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

      8.動臂式起重機的起升、回轉、行走可同時進行,變幅應單獨進行。每次變幅后應對變幅部位進行檢查。允許帶載變幅的,當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嚴禁變幅。

      9.提升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采用慢就位機構或利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10.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動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

      11.對于無中央集電環及起升機構不安裝在回轉部分的起重機,在作業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回轉。

      12.裝有上、下兩套操縱系統的起重機,不得上、下同時使用。

      13.作業中,當停電或電壓下降時,應立即將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斷電源。如吊鉤上掛有重物,應稍松稍緊反復使用制動器,使重物緩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帶。

      14.采用渦流制動調速系統的起重機,不得長時間使用低速擋或慢就位速度作業。

      15.作業中如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鎖緊夾軌器,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松開,起重臂應能隨風轉動。對輕型俯仰變幅起重機,應將起重臂落下并與塔身結構鎖緊在一起。

      16.作業中,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縱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

      17.起重機載人專用電梯嚴禁超員,其斷繩保護裝置必須可靠。當起重機作業時,嚴禁開動電梯。電梯停用時,應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長時間懸在空中。

      18.作業完畢后,起重機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松開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置于非工作狀態,吊鉤宜升到離起重臂頂端2~3m處。

      19.停機時,應將每個控制器撥回零位,依次斷開各開關,關閉操縱室門窗,下機后,應鎖緊夾軌器,使起重機與軌道固定,斷開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

      20.檢修人員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21.在寒冷季節,對停用起重機的電動機、電器柜、變阻器箱、制動器等,應嚴密遮蓋。

      22.動臂式和尚未附著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機,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牌。

      第6篇 塔式起重機拆裝:安全操作規程技術交底

      1、起重機的拆裝必須由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拆裝資質證書的專業隊進行,并應有技術和安全人員在場監護。

      2、起重機拆裝前,應按照出廠有關規定,編制拆裝作業方法、質量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后,作為拆裝作業技術方案,并向全體作業人員交底。

      3、拆裝作業前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⑴路基和軌道鋪設或混凝土基礎應符合技術要求;

      ⑵對所拆裝起重機的各機構、各部位、結構焊縫、重要部位螺栓、銷軸、卷揚機構和鋼絲繩、吊鉤、吊具以及電氣設備、線路等進行檢查,使隱患排除于拆裝作業之前;

      ⑶對自升塔式起重機頂升液壓系統的液壓缸和油管、頂升套架結構、導向輪、頂升撐腳(爬爪)等進行檢查,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

      ⑷對采用旋轉塔身法所用的主副地錨架、起落塔身卷揚鋼絲繩以及起升機構制動系統等進行檢查,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

      ⑸對拆裝人員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帶、安全帽等進行檢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換;

      ⑹檢查拆裝作業中配備的起重機、運輸汽車等輔助機械應狀況良好,技術性能應保證拆裝作業的需要;

      ⑺拆裝現場電源電壓、運輸道路、作業場地等應具備拆裝作業條件;

      ⑻安全監督崗的設置及安全技術措施的貫徹落實已達到要求。

      4、起重機的拆裝作業應在白天進行。當遇大風、濃霧和雨雪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作業。

      5、指揮人員應熟悉拆裝作業方案,遵守拆裝工藝和操作規程,使用明確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所有參與拆裝作業的人員,都應聽從指揮,如發現指揮信號不清或有錯誤時,應停止作業,待聯系清楚后再進行。

      6、拆裝人員在進入工作現場時,應穿戴安全保護用品,高處作業時應系好安全帶,熟悉并認真執行拆裝工藝和操作規程,當發現異常情況或疑難問題時,應及時向技術負責人反映,不得自行其是,應防止處理不當而造成事故。

      7、在拆裝上回轉、小車變幅的起重臂時,應根據出廠說明書的拆裝要求進行,并應保持起重機的平衡。

      8、采用高強度螺栓連接的結構,應使用原廠制造的連接螺栓,自制螺栓應有質量合格的試驗證明,否則不得使用。連接螺栓時,應采用扭矩扳手或專用扳手,并應按裝配技術要求擰緊。

      9、在拆裝作業過程中,當遇天氣劇變、突然停電、機械故障等意外情況,短時間不能繼續作業時,必須使已拆裝的部位達到穩定狀態并固定牢靠,經檢查確認無隱患后,方可停止作業。

      10、安裝起重機時,必須將大車行走緩沖止擋器和限位開關碰塊安裝牢固可靠,并應將各部位的欄桿、平臺、扶桿、護圈等安全防護裝置裝齊。

      11、在拆除因損壞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用正常方法拆卸的起重機時,必須按照技術部門批準的安全拆卸方案進行。

      12、起重機安裝過程中,必須分階段進行技術檢驗。整機安裝完畢后,應進行整機技術檢驗和調整,各機構動作應正確、平穩、無異響,制動可靠,各安全裝置應靈敏有效;在無載荷情況下,塔身和基礎平面的垂直度允許偏差為4/1000,經分階段及整機檢驗合格后,應填寫檢驗記錄,經技術負責人審查簽證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7篇 自升式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附著式或固定式塔式起重機基礎及其附著的建筑物抗拉的混凝土強度和配筋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2、吊運構件時,平衡重按規定的重量移至規定的位置后才能起吊。

      3、專用電梯禁止超員乘人,當臂桿回轉或起重作業時嚴禁升動電梯,用完后必須降到地面最近位置,不準長時間停在空中。

      4、頂升前必須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做好電纜卷筒的緊固工作。

      5、在頂升過程中,必須有專人指揮,看管電源、操縱液壓系統和緊固螺栓,非工作人員禁止登上頂升架平臺,更不準擅自按動開關或其它電器設備,禁止在夜間進行頂升工作。四級風以上的不準進行頂升工作。

      6、頂升過程中,應把回轉部分剎住,嚴禁回轉塔帽,頂升時,發現故障,必須立即停車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頂升。

      7、頂升后必須檢查各連接螺栓,是否已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標準節是否吻合良好,左右操縱桿是否回到中間位置,液壓頂升機構電源是否切斷。

      第8篇 塔式起重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作業前,應將軌鉗提起,清除軌道上障礙物,擰好夾板螺絲。

      2、作業時,應將駕駛室窗子打開,注意指揮信號。冬季駕駛室內取暖,應有防火、防觸電措施。

      3、多機作業,應注意保持各機操作距離。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4、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停車。沒有限位開關的吊鉤,其上止點距離臂桿頂端必須大于1米。

      5、作業完畢后,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部,臂桿不應過高,應順向風源,卡緊軌鉗,切斷電源。

      6、自升塔式起重機還應遵守下列規定:

      1)吊運物件時,平衡重必須移動至規定位置。

      2)專用電梯每次限乘3人,當臂桿回轉或起重作業時嚴禁開動電梯。

      3)在頂升中,必須有專人指揮、看管電源,操縱液壓系統和堅固螺栓。頂升時必須放松電纜,放松長度應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固定好電纜卷筒。

      4)頂升時,應把起重小車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將旋轉部分剎住,嚴禁塔帽旋轉。

      7、履帶塔式起重機應遵守下列規定:

      1)地面必須平坦、堅實,操作前左右履帶板應全部伸出。

      2)豎立塔身應緩慢,履帶前面要加鐵楔墊實。當塔身豎到90度時,防后傾裝置應松動,塔身不得與防后傾裝置相碰。

      3)嚴禁有負荷時行走,空車行走時塔身應稍向前傾,行駛中不得轉彎及旋轉上體。

      4)作業結束后,應將塔身放下,并將旋轉機構鎖住。

      第9篇 某某公司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0超重機的指揮人員及操作人員必須經過體檢、培訓并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擔任指揮及操作。嚴禁指揮人員及操作人員酒后作業!

      2.0操作人員在進行起重機回轉、變幅、行走和吊鉤升降等動作前,應鳴聲示意。

      3.0司機不得在操作安全裝置失效、缺少或不準確的起重機作業。司機在操作時必須集中精力,當安全裝置顯示或報警時,必須按使用說明書中的有關規定操作。

      4.0作業中遇有下列情況應停止作業:

      4.1惡劣氣候,如:大雨、大雪、大霧,超過允許工作風力等影響安全作業;

      4.2超重機出現漏電現象;

      4.3鋼絲繩磨損嚴重、連接不牢固、扭曲、斷股、打結或出槽;

      4.4安全保護裝置失效;

      4.5各種傳動機構出現異常現象和有異響;

      4.6金屬結構部份發生變形;

      5.0起重機作業時,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

      6.0起重機必須按規定的起重性能作業,不得超過載荷和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結在地面上重物。現場澆注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后方可起吊。

      7.0起重物時應綁扎平穩、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扎牢固后,方可起吊。

      8.0超重機在不同重物第一次起吊或接近滿載荷或雨雪天氣作業時,應先經過試吊,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

      9.0重物提升和隆落速度要均勻。嚴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左右回轉動作要平穩,當回轉末停穩前不得作反向動作。

      10.0起重機不得靠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

      11.0每班作業重點檢查:

      11.1機械結構的外觀情況,各傳動機構應正常;

      11.2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應符合標準;

      11.3主要部位連接螺栓應無松動;

      11.4鋼絲繩磨損情況及穿繞滑輪應符合規定;

      11.5供電電纜應無破損。

      12.0提升重物平移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

      13.0作業中臨時停電時,必須將重物卸下,升起吊鉤。將各操作手柄(鈕)置于“零位”,并將總電源切斷。

      14.0起重機在作業中,嚴禁對傳動部份、運動部分以及運動所及區域做維修、保養、調整等工作。

      15.0司機必須在規定的通道內上、下起重機時,不得握持任何物件。

      16.0禁止在起重機各個部位亂放工具、零件或雜物,嚴禁從起重機上向下拋扔物品。

      17.0司機必須專心操作,作業中不得離開司機室;起重機運轉時,司機不得離開操作位置。

      18.0作業后,臂桿應轉到順風方向,并放松回轉制動器,絕對禁止限制起重臂隨風轉動,小車應移到規定的位置。將每個控制開關拔至零位,切斷電源總開關。夜間打開高空指示燈。

      19.0如遇八級大風時,應另拉纜風繩與地錨或建筑物固定。

      20.0凡是在底架以上無欄桿的各個部位做檢查、維修、保養、加油等工作時必須系安全帶。

      21.0起重機司機每天必須停機對機械認真地做一次例行保養,按使用說明書規定的部位、周期和潤滑。并填寫日常檢查表、工作日志及交接班記錄。

      第10篇 塔式起重機附著錨固安全操作規程

      1.起重機附著的建筑物,其錨固點的受力強度應滿足起重機設計要求。附著桿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間距離和附著距離等,應按出廠使用說明書規定執行。有變動時,應另行設計。

      2.裝設附著框和附著桿件,應采用經緯儀測量塔身垂直度,并應采用附著桿進行調整,在最高錨固點以下垂直度允許偏差為2/1000。

      3.在附著框架和附著支座布設時,附著桿傾斜角度不得超過100。

      4.附著框架宜設置在塔身標準節連接處,緊固塔身。塔架對角處在無斜撐時應加固。

      5.塔身頂升接高到規定高度錨固間距時,應及時增設與建筑物的錨固裝置。塔身高出錨固裝置的自由端高度,應符合出廠規定。

      6.起重機作業過程中,應經常檢查錨固裝置,發現松動或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作業,故障未排除,不得繼續作業。

      7.拆卸起重時,應隨著降落塔身的進程拆卸相應的錨固裝置。嚴禁在落塔之前先拆錨固裝置。

      8.遇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時,嚴禁安裝或拆卸錨固裝置。

      9.錨固裝置的安裝、拆卸、檢查和調整,均應有專人負責,工作時應系安全帶和佩戴安全帽,并應遵守高處作業有關安全操作的規定。

      10.軌道式起重機作附著式使用時,應提高軌道基礎的承載能力和切斷行走機構的電源,并應設置阻擋行走輪移動的支座。

      第11篇 塔式起重機操作規程安全技術交底

      施工單位

      四川尚高建設有限公司

      建設單位

      中國人民解放軍63820部隊

      分項工程名稱

      作業部位

      交底部門

      交底人

      施工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接受交底班組或員工簽名:

      交底內容:

      1、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行規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行。

      2、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軌道基礎平直無沉陷,魚尾板連接螺栓及釘無松動,并應清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器并向上固定好。

      3、起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屬結構和工作機構的外觀情況正常;

      2)各安全裝置和各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3)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符合規定;

      4)主要部件連接螺栓無松動;

      5)鋼絲繩磨損情況及滑輪穿繞符合規定;

      6)供電電纜無破損;

      4、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當接通電源時,應采用試電筆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后,方可上機。

      5、作業前,應進行空載運轉,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及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器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后方可作業。

      6、起吊重物時,重物和吊具的總重量不得超過起重機相應幅度下規定的起重量。

      7、應根據起吊重物和現場情況,選擇適當的工作速度,操縱各控制器時從停止點(零點)開始,依次逐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擋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受柄扳到零零位,待電動機停轉后再轉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變換運轉方向、突然變速或制動。

      8、在吊鉤提升、起重小車或行走大車運行到限位裝置前,均應減速緩行到停止位置,并應與限位裝置保持一定距離(吊鉤不得小于1m,行走輪不得小于2m)。嚴禁采用限位裝置作為停止運轉的控制開關。

      9、動臂式起重機的起升、回轉、行走可同時進行,變幅應單獨進行。每次變幅后應對變幅部位進行檢查,允許帶載變幅的,當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嚴禁變幅。

      10、提升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采用慢就位機構或利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11、提升重物伴水平移動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

      12、對于無中央集電環及起升機構不安裝在回轉部分的起重機,在作業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回轉。

      13、裝有上、下兩套操作系統的起重機,不得上、下同時使用。

      14、作業中,當停電或電壓下降時,應立即將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斷電源。如吊鉤上掛有重物,應稍松稍緊反復使用制動器,使重物緩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帶。

      15、采用渦流制動調節系統的起重機,不得長時間使用低速檔或慢就位速度作業。

      16、作業中如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鎖緊夾軌器,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松開,起重臂應隨風轉動。對輕型俯仰變幅起重機,應將起重臂落下并與塔身結構鎖緊在一起。

      17、作業中,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縱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

      18、起重機載人專用電梯嚴禁超員,其斷繩保護裝置必須可靠。當起重機作業時,嚴禁開動電梯。電梯停用時,應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長時間

      補充作業指導內容:

      第12篇 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5

      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五)

      一、軌道路基必須經過平整壓實,基礎經處理后,土壤的承載能力要達到8~10噸/m2.對妨礙起重機工作的障礙物,如高壓線,照明線等應拆移.

      二、鋼軌中心距允許偏差不得超過±3毫米;縱橫向的水平度,不得超過1/1000;鋼軌接頭間隙4~6毫米.

      三、司機在進入操作室前,應將軌鉗提起,用扦銷固定,清除軌道上障礙物.

      四、檢查電源電壓,不得超過或低于額定電壓的5%.

      五、作業前空車運轉并檢查下列各項:

      1、各控制器的轉動裝置是否正常;

      2、制動器閘瓦松緊程度,制動是否正常;

      3、傳動部分潤滑油量是否充足,聲音是否正常;

      4、走行部分及塔身各主要聯結部位是否牢靠;

      5、負荷限制器的額定最大起重量的位置是否變動;

      6、鋼絲繩的磨損情況.

      六、用手搖絞車調整變幅的,須根據吊重量需要,事先調整起重臂幅度,禁止吊重時調整.

      七、多機作業,應注意保持各機操作距離.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小于3米.

      八、起吊作業時,控制器嚴禁越檔操縱.不論哪一部分傳動裝置在運動中變換方向時,必須將控制器扳回零位,待轉動停止后開始逆向運轉.絕對禁止直接變換運轉方向.

      九、起重,旋轉和行走,可以同時操縱兩種動作,不得三種動作同時進行.

      十、當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開關時應提前減速停車.并在軌道兩端二米處設置檔車裝置,以防止起重機出軌.

      十一、吊鉤應裝限位開關.對沒有限位開關的吊鉤,其上升高度距離起重臂頭部必須大于一米.

      十二、吊起的重物嚴禁自由落下.落下重物時應用斷續制動,使重物緩慢下降,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十三、冬季作業時,需將駕駛室窗子打開,注意指揮信號.駕駛室內取暖,應有防火,防觸電措施.

      十四、若保護裝置動作造成斷電時,必須先把控制器轉至零位,再按閉合按鈕開關,接通總電源,并要分析斷電原因,查明情況處理完后方可進行操作.

      十五、作業完畢后,起重機應停放在軌道中部,吊鉤上升到距起重臂頭部2~3米處,起重臂應轉至平行于軌道的方向,卡緊軌鉗,各控制器轉至零位,切斷電源.

      十六、在大風情況下(達10級以上),除夾軌鉗夾住軌道外,還須將起重臂放下(幅度大于15米)轉至順風向,吊鉤升至頂部,并必須拉好避風纜繩.

      十七、塔式起重機還必須遵守一般安全技術規程.

      十八、自升式塔式起重機應遵守下列規定:

      1、附著式或固定式塔式起重機基礎及其附著的建筑物抗拉的混凝土強度和配筋必須滿足設計要求.

      2、吊運構件時,平衡重按規定的重量移至規定的位置后才能起吊.

      3、專用電梯禁止超員乘人,當臂桿回轉或起重作業時嚴禁升動電梯,用完后必須降到地面最近位置,不準長時間停在空中.

      4、頂升前必須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做好電纜卷筒的緊固工作.

      5、在頂升過程中,必須有專人指揮,看管電源,操縱液壓系統和緊固螺栓,非工作人員禁止登上頂升架平臺,更不準擅自按動開關或其它電器設備,禁止在夜間進行頂升工作.四級風以上的不準進行頂升工作.

      6、頂升過程中,應把回轉部分剎住,嚴禁回轉塔帽,頂升時,發現故障,必須立即停車檢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頂升.

      7、頂升后必須檢查各連接螺栓,是否已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標準節是否吻合良好,左右操縱桿是否回到中間位置,液壓頂升機構電源是否切斷.

      塔式起重機操作規程固定式(十二篇)

      固定式塔式起重機操作應該注意以下要點:1、起重機的安裝、頂升、拆卸必須按照原廠規定進行,并制訂安全作業措施,由專業隊(組)在隊(組)長負責統一指導下進行,并要有技術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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