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z工廠員工考勤獎罰制度
一個工廠,為規范各崗位員工的上班不遲到,不早退等的良好工作作風,就要在考勤方面制定出相應的獎罰制度。以下是工廠員工考勤獎罰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考勤獎罰1.遲到:上班遲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稱為遲到。遲到30分鐘以內,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遲到30分鐘以上,記曠工1次并扣當日薪資;月遲到達3次以上者(含3次),給于通報批評1次;月遲到達6次以上者(含6次),給予開除處理,公司不予任何補償。2.早退:下班早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稱為早退。早退30分鐘以內,每人每次扣薪10-30元;早退30分鐘以上,記曠工1次并扣當日薪資。月早退達三次以上者(含3次),給予通報批評一次;月早退達6次以上者(含6次),給予開除處理,公司不予任何補償。3.曠工:未經部門主管批準,無故不上班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者,事后無正當理由或是謊報、偽造證明以及以不正當手段騙取或于假期滿后未到崗的且未作說明的,均視為曠工。曠工以小時計,不足一小時按一小時計算。曠工期間不計薪資,并扣罰曠工同等時間的兩倍薪資,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年累計曠工達五日者,予以解雇處理,一律不予發放補償費。
相關假期1.事假員工因有私人事務需請事假者,應事先填寫《請假單》,事假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事假每月不得超過三天,一年內累計不得超過18天。事假期間不計薪酬。2.病假病假以小時為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按1小時計;病假超過1日者在銷假時需市級醫院(含市級以上醫院)以上證明及醫藥費用單據,無證明者以事假論處。病假一個月內累計不超過5天,一年內累計不超過30天;超過30天者,公司視其身體狀況,可考慮換崗,換崗后仍不能從事工作的,予以辭退處理。病假期間固定薪資一律折半發放。病假逾期者,可以事假抵充。
3.工傷假工傷假期間薪資按勞動保險有關規定計發幾本底資;如屬違章操作,責責任自負。工傷事故發生時,相關人員有責任立即通知行政部,以便公司作出處理,否則將有可能損失將來應得之福利。4.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區外員工可根據路程遠近,假期予以適當增加天數,但需報總經理批準;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假日及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嫁期間基本底資照發,以結婚證為準。轉正之員工方可享受以上假期。
5.喪假員工本人的(祖)父母親、配偶或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祖)父母親過世,可享受帶薪(基本底資)喪假。喪假以天為計算單位,區內員工假期最多5天(3天喪假,2天路程假),區外員工可根據路程遠近,假期予以適當增加天數,但須報總經理批準;且不得斷續請假。6.產假/護理假產假以天為計算單位,假期為90天,難產者(剖腹產)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增加15天。女性員工達到公司有關規定,且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者,方可申請。
第2篇 工廠辦公室人員工作制度3
工廠辦公室人員工作制度(三)
為了規范辦公人員日常行為,發展企業文化,提高企業形象,建設文明工廠,特制訂本制度,適用于全體辦公室工作人員。
1.文明禮貌。同事之間每天上班第一次見面要打招呼,互致問候,相敬如賓。平時公司客人來訪,應主動打招呼,微笑致意。禁止使用不文明語言,禁止對同事評頭論足、談論是非而影響團結。
2.衣著:衣著大方得體,整潔端莊。禁止穿短褲、背心、泳衣、球衣、拖鞋上班,男生不得留長發、蓄胡須、剃光頭,女生不得在上班崗位梳頭、化妝,上班時間不得帶耳機;端正佩戴廠章,統一戴在左胸前,并應保持廠章清潔、有效,不可涂改或缺相片。
3.舉止:舉止文雅,行動敏捷,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坐姿端正,上班時間不得伏在辦公桌上,走姿不得拖拉、無力、懶散,并行時不得拉拉扯扯,搭肩搭背,不得在辦公場所大聲喧嘩、尖叫;空調開放時禁止吸煙,酒后禁止進入辦公室,禁止在辦公室飲酒、用餐、吃零食(吃零食應統一集中到茶水間)。
4.講究公共衛生:每天上班時要清理清潔自己的工作位,下班時要整齊擺放好自己的辦公用品,紙屑應放入指定的紙籮,靠窗戶的人員應保持窗戶潔凈明亮,下班時或刮風下雨時應關緊窗戶。訪客走后要及時清除水杯、煙灰缸,茶水茶渣應倒入垃圾桶,不得隨地吐痰,進入廁所應保持清潔,便后應自覺沖水,洗手后要擦干才離開,禁止把報刊帶入廁所,禁止把煙頭、衛生巾等難腐化的雜物扔進便盆。
5.正確使用電話:接打電話應使用禮貌用語如“您好”、“請”、“拜托您”、“不好意思”、“謝謝”、“再見”等等,接聽電話應迅速、及時,以免鈴音干饒同事,通話時注意力要集中,不急不躁,態度誠懇,語氣平和。代同事接電話應問清楚對方的意圖、身份,做好筆錄,以便準確轉告,嚴禁未弄清對方身份和有必要的情況下透露公司領導和同事的電話、手機號碼或其它聯系方式給對方,違者視為泄露公司機密;通話時應長話短說,以免占線。禁止利用公司電話談論、聯系私事。
6.廉潔奉公,公私分明。不能占用公司資源謀取私利,禁止在公司的辦公電腦上網聊天或玩游戲,不能利用公司設備復印和傳真私人材料,一經公司監控發現,每人每次罰款10元。
7.愛護公物。愛惜辦公用品,妥善保管好各自分管的公司財物,丟失或不合理損耗應負責賠償,下班時要自覺關好電腦、照明燈、空調、門窗、窗簾等。
8.勤儉節約。自覺節省復印紙、傳真紙、筆記本、筆等辦公耗材,節約用水用電,要養成隨手關燈關水的好習慣,室溫28度以下不準開空調,空調溫度應調節到20度以上。
9.嚴守公司機密。生產運轉資料、生產單、數據報表、公司決議書等內控文件,一律不得外泄,未經公司領導批準而擅自帶離公司,被保安查獲的給予嚴懲。不得向同事打探與個人工作無關的內部經營信息,不對外人透露本公司內部管理信息,未經授權不得翻閱領導和同事的案頭資料,不得窈讀領導和同事的電腦資料。
10.接待私人來訪一律在洽談室或會議室進行,私客接訪時間不得超過20分鐘,送客后應隨即清除茶具、關好空調、照明燈、擺好座椅等。不得讓來訪客人使用公司電腦、復印機等公司財物,來訪客人必順遵守本公司一切管理規章制度,違者追究受訪者的責任。嚴禁未成年人進入辦公室或車間。
11.上班時間外出應填寫《外出申請條》,交主管簽字后,在辦公場所公示牌上填寫外出公示,到大門崗憑條出廠。外出后因事耽擱,需延遲回廠的,應打電話向主管延假,違者視同缺勤。
12.值日制度,辦公人員每天應安排輪值,值日人員中午不得離開辦公室,負責臨時接待和接聽電話等,值日人員應負責監管下班時關燈、關電腦情況。
13.看板管理:辦公人員日常工作應做好計劃、總結、備忘錄等并張掛在辦公看板上,定期在看板前向主管匯報工作,定期更新看板內容。
14.會議管理:組織會議應認真做好會前準備,通知開會時應告知議題,除非不可抗力情況下,通知后不可更改會期,參會人員均應在簽到表上簽字,遲到每次罰款10元,缺席每次罰款20元,開會期間禁止中溜,禁止接聽手機,禁止竊竊私語。會上發言提倡開誠布公,各抒已見,對事不對人,但不可談與議題無關的人和事,不可惡意指責、傷害他人,每人發言時間一般控制在5分鐘左右。主持人應嚴格控制會議氣氛,避免離題。每場會議均應有會議結論,記錄或紀要應做到準確、簡明、不護短,記錄或紀要發放后應隨即跟進直至落實到位為止。
第3篇 工廠員工宿舍制度
各大小型的工廠,都會為工廠員工提供員工宿舍,但如何管理好這些宿舍,使各員工都有一個正常的環境休息和生活呢以下是關于工廠員工宿舍管理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地學習、生活和工作,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注意見,報廠審查批準后,由保衛部門登記(或總務部門)安排住宿,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住。
二、外單位住我廠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我廠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后的住宿手續,交宿舍所管單位保衛科查驗登記,后由該單位保衛科辦理住宿人員進出廠出入憑證,否則一律不準進廠住宿。
三、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四、住宿舍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五、愛護宿舍衛生,室內、過道、樓梯間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臟物以及在墻上亂畫,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各室由室長安排每天輪流打掃室內清潔,凡不執行者,每次處以10元的罰款。
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室內電燈定為一室一燈、一插座,燈泡在100瓦以內(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并處以50-200元的罰款)。
七、廠內單身宿舍,凡室外安裝計費電表的,除不準使用電爐外,可暫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電器。
八、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賭具外,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予除名。
九、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并予除名。
十、嚴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違者處以100-500元罰款。
十一、宿舍內安有保險并封條,凡私自拆封條、拆換保險或因用電過大引起保險絲燒斷者,視為偷電論處,發現一次罰款寢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廠保衛科,否則不予處理,對于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
十三、單身宿舍
職工宿舍管理制度,關鍵詞是管理制度,職工,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按自動放棄住宿權利,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同時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后,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床位,如需逐換須經廠管理人員同意后方能更換,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并責令其改正。
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4篇 z工廠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在各工廠多名不同崗位的員工中,根據工廠的需求如何出勤,如何做好考勤管理,都要有正規的考勤管理制度。以下是詳細的工廠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第一節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管理,建立良好的生產秩序,嚴肅勞動紀律,保證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勤管理是企業管理的基礎工作,是員工晉升、獎懲等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節考勤管理
第四條本公司考勤由行政部門管理。各部門應加強勞動管理,嚴格按規章制度辦事,切實掌握員工出勤情況,健全考勤記錄。
第五條每月考勤周期為1日至月底。于每月5日前將上月的考勤記錄和各種請假憑證(醫院診斷證明等)匯總,核準后作為核發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等的依據。
第六條員工請假、休假應按程序辦理手續;因公出差必須經相關領導批準。
第七條實行上下班集中打卡相結合的制度。每一工作日分上午、中午和下午三次打卡。員工上下班必須自覺打卡。
第八條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15-17:15。加班:18:00開始
第九條員工上下班不得代替打卡,違者委托方扣除當日考勤并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代替者扣除當日考勤并給予一次嚴重書面警告。
第十如刷卡出現異常,須由部門填寫《簽卡申請》,經部門主管簽署,交行政部審核后,方視為出勤、
第十一條遲到或早退的懲處制度: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遲到超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2.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半小時(含半小時)者或1月累積早退超半小時(含半小時),按照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二條遲到、早退和曠工的懲處制度: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或下班時間未到而提前離崗,超過1-3小時(含3小時),記曠工一天;
2.不請假或雖請假但未經批準而擅離工作崗位,超過3小時不夠1天,記曠工1天;超過1天,按實際天數計算;
3.請假期滿,不辦理續假或續假未獲批準逾期不上班的;按曠工處理;
4.員工患病在醫療期間,未按規定向單位提供診斷證明或弄虛作假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無正當理由超假或捏造請假理由騙取假期的,按曠工處理;
6.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連續曠工超過3天或在1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0天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第三節請假類別、期限及相關待遇
第十三條法定有薪假日
(1)春節: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2)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3)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3)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4)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5)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6)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2、3日)。
(7)婦女節:女工放假0.5天(3月8日);
第十四條病假待遇:
1.請病假須附有鎮級公立醫院的相關證明、否則依事假論處、(病假30天/年以下不影響年終獎);
2.若因急病可用電話或便條知會部門主管,事后(三天內)要補辦相關手續并持有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三天按自離處理)、
3.末住院冶療全年病假累積不可超過30天,住院冶療全年病假不可超過三個月,且須有住院治療卡及相關證明資料交人事備案;
4.病假超過3天(含3天),必須出具醫生證明。
5.末住院冶療全年病假累積不可超過30天,住院冶療全年病假不可超過三個月,且須有住院治療卡及相關證明資料交人事備案
6.病假期間工資不予計算
第十五條事假待遇:
1.員工每年的事假累積不可超過13天、特殊情況下由經理核準生效、其間工資不予計算、超出天數將影響本年度年終獎金;
2.員工請假須經批準后才可離廠、其間不可消極怠工;
3.事假必須提前1天提出申請。
4.特殊情況下請假時,須(電話及便條等)知會本單位主管,事后(三天內)要補辦相關手續,并附相關證明,否則以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倒扣三天工資)
第5篇 g工廠宿舍員工管理制度
【工廠宿舍員工管理制度】
1、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床、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占)。
2、集體宿舍床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外出請假并按時限返回,男女生宿舍不得互串。離開本宿舍保持衣冠整齊。
3、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打架、酗酒、賭博,晚上24時后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4、自覺節約水電,愛護公物,不準在墻上亂釘、亂寫亂劃,損壞(浪費)公物按價賠償。
5、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6、所有探視員工的親屬,必須由經理批準后,方能進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
7、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8 、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由住房員工負責,實行輪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當天清掃房間衛生者,可找同房間的另一人頂替),每天的衛生值班員負責衛生清潔工作,辦公室不定期檢查、評比。
9、自覺遵守各項消防安全制度,不得私自亂拉亂接電線、插座,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熱炊具、不得吸煙、不得使用電褥子及功率超過50瓦的電器。人離熄燈,斷電源,宿舍嚴禁吸煙。
10、其他未涉及事項由主管經理負責解釋。
1.員工因工作需要且在市區內無住所可申請住宿;住宿員工均應提供體檢健康證明。
2.宿舍長負責宿舍衛生清掃工作安排,維持就寢秩序,維護各項公共設施的合理使用。
3.出現住宿員工違反本宿舍管理制度情況,宿舍長應立即制止,情節嚴重者,宿舍長應上報院長。
4.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所有公共設施(如電視機、洗衣機、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完好;發現損壞應及時告知宿舍長,情節嚴重時宿舍長應上報院長。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損壞,由員工承擔賠償責任,同時公司將酌情進行處罰。
5.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被辭退、開除等),應于離職之日起3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住宿者遷出時應將床位、物品、抽屜等清理干凈。
6.起床后棉被疊放整齊;換洗衣物應在指定位置晾曬及擺放;暫不用的衣物應收入柜內,鞋子應整齊擺放在床鋪下面。
7.房間清潔由宿舍長安排輪流打掃;廢棄物、垃圾等應放置在指定場所;室內外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違禁物品。
8. 節約用水用電,用完隨手關閉水源電源開關;使用電視機、收音機應將音量控制在適當范圍,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9. 員工外出應將宿舍水電、門窗關好,貴重物品應自行保管,避免攜入宿舍,違反規定放入宿舍丟失者,責任自負。
10.住宿員工不得在宿舍內酗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11.公司宿舍原則上不得留宿親友,特殊情況需要留宿親友須經宿舍長批準。住宿員工夜間晚上不在宿舍就寢應提前告知宿舍長。
12.住宿員工發生下列行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不服從宿舍長管理;在宿舍賭博、酗酒、斗毆;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經常破壞宿舍安寧、屢教不改等。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以上條例嚴格遵守,違者按事情輕重罰款10元——100元不等
第6篇 工廠員工培訓制度
培訓主要內容是學習規章制度,基本的崗位知識,實際地操作技能。基本的專業知識,以便較快地適應工作。以下是管理者范文網小編搜集并整理的有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1章總則
第1條為使工廠的員工培訓工作長期穩定和規范地進行,使員工培訓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適用于工廠所有培訓活動的計劃、組織、實施、監督和考評。
第2章培訓原則與方針
第3條培訓原則。
1.以一、二級培訓體系運作方式,開展全員培訓學習。
(1)一級培訓指由工廠統一組織實施的集中培訓,包括工廠根據發展需要確定的重點培訓、新員工入廠培訓、綜合培訓和外出培訓(培訓期限在七日之內)等。
(2)二級培訓指由各部門根據工廠安排或本部門員工的知識技能狀況自主組織實施的培訓。
2.強調員工參與和互動,發揮員工主動性。
3.持續進行培訓學習,不斷提升員工素質與工作業績。
4.通過員工培訓促進企業提高質量、降低成本、提升效率。
5.員工培訓因時因地制宜,注重效果。
第4條培訓方針。
以傳授培訓與自我培訓相結合及崗位技能培訓與專業知識培訓相結合為培訓的方針。
第3章培訓組織及職責
第5條人力資源部是員工培訓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培訓體系的建立、培訓制度的制定、培訓工作的監督考評、一級培訓的組織實施與二級培訓的歸口管理。
第6條各部門經理是本部門二級培訓的直接責任人,負責本部門二級培訓的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
第7條各部門兼職培訓管理員是本部門二級培訓的間接責任人,負責本部門二級培訓的具體組織與實施、過程控制、信息反饋和資料管理,并協助人力資源部對本部門人員素質狀況進行定期分析與評價。
第4章培訓內容和形式
第8條培訓內容。
1.專業知識培訓。專業知識培訓指不斷實施員工本專業和相關專業新知識的培訓,使其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識。
2.技能培訓。技能培訓指不斷實施在崗員工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能的培訓,使其在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應用與提高。
3.素質培訓。素質培訓指不斷實施工廠理念與文化、價值觀、人際關系學、心理學等方面的培訓,以建立工廠與員工的相互信任關系。
第9條培訓形式。
1.內部培訓。內部培訓指培訓地點在工廠內的培訓,包括新員工入職培訓、崗位技能培訓、轉崗培訓、各部門組織的二級培訓等。
2.外派培訓。外派培訓指培訓地點在工廠以外的培訓。
3.員工自我培訓。員工自我培訓指員工利用業余時間積極參加各種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的培訓。
第5章培訓計劃
第10條人力資源部于每年11月初向各部門發放《培訓需求調查表》,了解培訓需求。
1.各部門負責人結合工廠年度的經營目標和各部門管理現狀(如生產、成本、安全、質量、營銷和設備等問題和要求),評估并提交本部門的年度培訓需求。
2.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各部門員工的績效狀況(如離職、違紀、出勤、紀律、抱怨、投訴等情況),評估并提交本部門改進員工行為模式的培訓需求。
3.各部門負責人通過分析各個崗位的員工的工作行為與期望行為標準的差距,從而評估并提交本部門對員工的培訓需求。
第11條各部門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將員工的《培訓需求調查表》匯總,于11月底前上報人力資源部。
第12條人力資源部收集工廠下年度經營目標、本年度培訓評估信息、各部門員工培訓需求調查等相關資料,經綜合分析制訂工廠年度培訓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同意后,以工廠文件的形式下發到各部門。
第13條人力資源部每月30日前編制下發工廠月度培訓計劃,計劃內容包括工廠級培訓項目和部門二級培訓項目。
第14條納入工廠月度培訓計劃的二級培訓項目包括上崗培訓、轉崗培訓、關鍵工序培訓、特殊崗位培訓和重點項目培訓,由各部門于每月25日前提報。
第15條需臨時增加的計劃外工廠級培訓項目,由培訓需求部門填寫《專項培訓申報表》,按程序審批后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16條需更改或取消工廠級培訓計劃項目時,責任單位應填寫《培訓計劃調整申請表》,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報人力資源部。
第17條二級培訓計劃由各部門每月自主編制并執行。
第18條外出培訓按員工外培審批表規定流程審批并執行。
第6章培訓實施
第19條工廠級培訓項目由人力資源部按照工廠年度、月度培訓計劃組織實施。如果需要調整,應該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20條二級培訓項目由各部門按照工廠及本部門月度培訓計劃組織實施。
第21條培訓方式可采用講座、多媒體播放、錄音、錄像、案例研究、示范教學、研討會、現場教學、師帶徒、技術競賽、外培等多種形式開展。
第22條組織培訓時,應提前三天通知培訓師,并提出授課要求。
第23條培訓師接到授課通知后,應根據授課要求和學員情況,認真準備培訓講義。如有輔助材料,培訓師應在開課前兩天把原稿交培訓組織單位統一印刷,并確保上課時發放給學員。
第24條內部培訓期間,人力資源部和各部門兼職培訓管理員監督參訓人員的出勤情況,并以此為依據對參訓人員進行考核。
第25條培訓完成后,人力資源部安排培訓考核,包括書面考核和崗位技能考核,并為考核合格者頒發證書。
第7章培訓效果評估
第26條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工廠級培訓評估工作,以判斷培訓是否取得預期培訓效果。
1.利用《培訓效果調查表》、現場觀察、中途離開率等方面衡量參訓人員對培訓內容、教師水平與培訓組織工作的滿意程度。
2.通過筆試、撰寫心得報告、網上測試或事先制定評估指標等方式來衡量參訓人員訓后知識和技能的理解與掌握程度。
3.外出培訓通過有關證書、培訓資料搜集情況以及內部授課情況進行培訓效果考評。
第27條各部門對本部門二級培訓評估參照第26條實施。
第28條人力資源部對二級培訓的評估。
1.人力資源部對各部門的二級培訓開展情況、組織情況進行跟蹤檢查與考核,并對培訓項目進行有效性評估。
2.有效性評估的方式主要包括現場提問及現場演練、從已培訓項目中隨機抽取培訓內容及參訓者進行提問及實際操作,并及根據指標設定評估培訓項目得分等幾種。
3.培訓項目總分值在60分以上為合格,計入有效培訓課時,否則該課時無效。
4.人力資源部每季度對各部門的累計有效培訓課時進行匯總確認,年底總計各部門的有效培訓課時。
5.人力資源部每年兩次對各部門的二級培訓情況進行分析考評,提出獎懲意見,并以此作為考評各部門主管領導業績的一項重要指標。
第8章培訓紀律
第29條上課不得遲到或早退,不得無故缺課;培訓期間除培訓計劃安排的休息時間外,不得無故離開培訓地點(包括晚上)。遲到、早退(因公并持有證明者不在此限)達三次的,以曠工半天論處;超過三次以上的,以曠工一天論處。
第30條培訓期間不得隨意請假,如確因公請假,須填寫培訓學員請假條,并呈請相關主管領導核準后交至人力資源部備案,否則以曠工論處。特殊情況不能及時請假的,必須向人力資源部申明,并補辦請假手續。
第31條培訓學員上課時一律關掉手機或將手機調到振動狀態,嚴禁在課堂上接打電話,不得處理與學習無關的事情。
第32條培訓學員應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認真聽講,積極參與交互式教學和討論,積極參加培訓部門組織的各項集體活動。
第33條保持培訓場地衛生,室內禁止吸煙。
第34條禁止培訓學員在正常就餐時飲酒。
第9章附則
第35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并負責解釋。
第7篇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1、為全面建立現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體制,現以勞動簽約及有訂立本規則,凡本廠所屬員工都應該自覺遵守本規則。
2、因業務需要而延聘的特約人員,技術、管理顧問及定期簽約人員(簽約書中另有規定的除外),也應自覺遵守本規則(本規則所稱的員工是指本廠正式錄用的員工及試用期的新招進實習員工本公司)。
3、本規則如果發生異議,將提交本廠高級行政同事商討。如果還無法解決,由本廠報請主管機關解釋、處理。
風險提示: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4、合同期定為一年,每個員工均需訂合同。合同期滿要辭工的員工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廠方,如果某些職位會造成影響廠方生產的,要等廠方招到人頂替此職位時才能離廠。辭職人員工資按月領取。如每月1號發工資,而1號是休息假期,則發工資日期為下一個工作天。
第二章:廠規守則
1、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廠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安排,而各級主管人員必須認真、耐心教導其它員工
2、各員工對內須認真負責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損耗、提高產品質量、增創新產值;對外應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3、員工為事均應循級而上,不得越級呈報,但緊急或特別情況下不在此限。
4、員工非經本廠書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與本廠業務有關的職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義經營與本廠相同的經營項目,不得利用職權之便謀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員工在工用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除業務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廠電話。
6、員工未經批準不得把親友帶入工廠或宿舍。
7、員工不得攜帶槍、彈藥、刀具、攝影機、易爆及與生產或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廠或宿舍。
8、員工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攜帶公共財物出廠,私有物品攜帶出廠應向有關領導領取放行證方可攜帶出廠。
9、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崗位證進入車間。
10、上班時間嚴禁吵鬧、喧嘩、打瞌睡及閱讀與業務工作無關的書刊。
11、講衛生,不準在廠內亂扔雜物、不準隨地吐痰。嚴禁用衛生紙以外的雜紙上廁所。
12、嚴禁代人打卡或簽到。(除加通宵卡鐘打不到除外,可到辦公室簽到)
13、所有員工不準向公司借款及預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機械設備必須每天保養,如果出現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請機修工來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亂動。
15、保持廠內設施的整齊,不準擅自搬動固定的車位,桌子等廠內的一切固定設施。
16、嚴禁損壞工廠的一切財物和偷盜公司或他人的財物。
17、遵守財務制度,不得侵占和虧欠公款。
18、遵紀守法,文明用語,不惡語傷人、搬弄是非、大聲吵鬧。
19、嚴禁煙火,不準在車間內抽煙;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器和生火煮食;嚴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員之間應互相幫助,通力合作。而每個部門主管須管理好自己部門員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門。(除臨時調動安排下)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練習不屬于自己使用的機器設備,如損壞設備和造成其它后果,一切責任自負。
22、保持車臺整潔,每天開工以前必須先擦車臺、試車才能正式生產。離開工作崗位時要關機。
23、所有工序均要簽上自己的工號。不簽工號者,取消此批工序的工資。如有自行涂改,故意制造混亂,將作嚴肅處理。所有涂改均要管理人員的簽名。
第三章:雇用、調動
1、公司新進員工須經篩選或考試,并經審查核定才得雇用,應一律先經試用(一個月),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試用人員在試用期間,如因志趣不合或無法勝任工作者可按工廠規定辦理辭職。
2、訂立勞動契約時隱瞞身體健康情況、工作經歷、學歷、身份等事實者,廠方將按其情節經重做出處理。
3、未滿十六歲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標準不予雇用。
4、新進員工經核準雇用后,應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處理報到手續,并繳驗下列資料:
4-1、人事資料卡。
4-2、實習經歷證件、居民身份證的復印件。
5、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可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
5-1、侵占或虧欠款(物)者。
5-2、不法毀損公物者。
5-3、擅自越權處理事務,致工廠發生損害者。
5-4、對本工廠負責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員工(含家屬)有不法行為發生損害者。
6、因營運需要及符合原則下,調動員工工作時不得拒絕。
7、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7-1、歇業或轉讓時。
7-2、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7-3、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要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7-4、從業人員對于所擔任工作確不勝任時。
8、員工欲終止契約時,依本規定預告本工廠,并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章:工作時間及休息
1、本廠員工在辦公時間內,未經師傅允許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風險提示:企業在必要的時候安排員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工資,即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工資基數是企業與員工發生勞動糾紛時的爭議焦點,所以建議企業明確工資基數的計算標準。另外,建議企業在發放加班工資的時候最好有相關備注,做好與基本工資的區分,以明確企業確實支付員工加班費。
2、工作時間:
早上8:00到12:00;
中午13:30到17:30;
晚上18:00起至21:30(加班)。
3、遲到
3-1、上班時間開始五分鐘以內者為遲到。
3-2、上班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以后遲到者工者,領導人員有口頭警告。
3、早退
4-1、下班時間前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4-2、下班時間二十分鐘以前提早下班者。
5、請假
5-1、員工未經請假或假滯未辦理續假而擅自不到工者,第一次會有口頭語警告,再犯者會依照廠規處罰。
第五章:工資
1、本規則所稱工資,依(勞動契約)規定辦理。
2、員工工資采取先勞動后領工資,每月發放。
3、本廠員工之工資發放雙方議定,但公司有權提前或順延,但以不超過當月為準。
4、本廠員工之工資分為下列各項:
4-1、本薪或底薪(視學識、經歷、技術、能力及工作性質而定)。
4-2、津貼。
4-3、職務津貼或技術津貼(依職位或職稱分別給予)。
4-4、全勤獎:
(i)每月沒有遲到或早退,全月沒請假會發全勤獎(含公司規定加班時)。
(ii)而全年每月有全勤獎者,年底有年終獎,年終獎則按全勤獎總和。
4-5、工作獎金:如計件后超出標準會發給獎金。標準則按每車位每月生產值,若生產于$700-$1000者,將按工資10%提成,而生產值于$1000以上者,將按工資15%提成作獎勵。
第六章:請假
1、婚假:員工本人合法報準結婚者,并已在本廠服務三年以上者而請婚假,本廠會支付一周有薪假期。
2、工傷病假:經勞資部門確認因公致傷病者,其治療期間而給予傷病假,本廠會支付有薪假期,而支付有薪假期則為住院時醫療期。
3、喪假:員工依本列規定,可提出合法證明申請喪假,可得有薪工資。
4、父母、配偶之喪給予喪假三日: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喪給予喪假三日。
5、員工請假時,應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并附上有關證明文件辦理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或限時信函報告單位主管代為起請假手續。
9、凡在本廠己有懷孕員工:本廠會提供90天產假期,并按勞工法每月綜合計算薪金給予生孕員工。
10、凡在本廠已做多過一年的員工: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本廠會提供多10天假期給員工,薪金照發。
11、在加班趕貨期間,員工若須請假,必須經主管批準后方可離去,否則會按不同情況下處分。
第七章:飯堂、宿舍守則
1、講究衛生,在廠區內嚴禁亂丟垃圾、隨地吐痰、亂倒剩菜飯。不得在沖涼房大小便,節約用水用電,嚴禁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2、每位員工床鋪要保持整潔,宿舍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明火,嚴禁倒水,不得掛濕衣服,晾曬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廠區內嚴禁聚賭,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帶外人進廠留宿。
3、由廠方后勤安排好床位后,不得亂搬床位,宿舍的鐵床不得私自移動。晚上12:00準時作息,12:00后不得進出廠門,作息時間不得大聲喧嘩及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4、三樓宿舍必須2人一間房,不可1人獨占一個房間。
5、工作時間內由保安鎖好宿舍門,除工休病假人員允許進宿舍,其余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宿舍停留,離職員工辦好離廠手續后,需在當日由保安確認其物品后,搬離宿舍。
6、各員工必須注意保管個人物品,由于個人不小心而被盜竊者工廠不會負責任
7、注意安全,在廠區范圍內嚴禁坐欄桿。
8、廠區范圍內嚴禁拋垃圾及雜物到樓下。
風險提示: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第8篇 工廠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各種各樣的加工廠或生產工廠,為保證員工有一個安全,文明,整潔的休息環境,宿舍管理一定要做好。以下整理了一些工廠員工宿舍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管理職責包括:員工宿舍人員出入手續情況登記、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入住與退房相關手續
第四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公司員工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請住宿。
4.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攜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退宿: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于離職當日內到行政人事部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違者由保衛人員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并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如房間鑰匙等)移交手續,并于當日內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員監督下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公司為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員工必須嚴格服從行政人事部的統一安排,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房間、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則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對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5天(特殊情況除外)的員工,公司將收回床位,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另行安排人員入住。
第八條宿舍評出宿舍長,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員必須服從舍長的有關安排,不服從者將依規定處罰。
第九條員工不得于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罵架或有傷風化之行為。
第十條員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戶;在未受邀請或得到室員允許的情況下,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以盜竊嫌疑論處,視情節輕重處理或交公安機關。
第十一條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并裝接額定功率大于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并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十二條注意安全,放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三條員工宿舍的公用水電設施若有損壞,宿舍長必須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報告出現事故由該房室員負責。室員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四條按時作息,宿舍就寢時間以不超過晚間十時為原則;休息后不得有干擾他人寧靜之行為。上、下夜班員工應保持安靜。
第十五條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六條除有關人員查房、檢修外,任何男士不得進入女宿舍,女員工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在男宿舍逗留;員工親友來訪,男性不得進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逗留;若確需長時間逗留,須報經行政人事部批準。
第十七條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并應遵守:
17.1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7.2每個宿舍由宿舍長安排衛生值日人員并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周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墻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17.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7.4宿舍及宿舍區內一律禁止飼養家禽、家畜。
17.5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第十八條行政人事部每周對宿舍衛生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每月綜合評比一次,確定相關的獎懲制度并據以實施。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取長補短,和睦相處。
第二十條處罰規定。違反上述款項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通報、記過、開除及10元-100元罰款等處罰。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開始實行。
第9篇 工廠員工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1、為全面建立現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體制,現以勞動簽約及有訂立本規則,凡本廠所屬員工都應該自覺遵守本規章。
2、因業務需要而延聘的特約人員,技術、管理顧問及定期簽約人員(簽約書中另有規定的除外),也應自覺遵守本制度(本規章所稱的員工是指本廠正式錄用的員工及試用期的新招進實習員工本公司)。
3、本規則如果發生異議,將提交本廠高級行政同事商討。如果還無法解決,由本廠報請主管機關解釋、處理。
4、合同期定為一年,每個員工均需訂合同。合同期滿要辭工的員工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廠方,如果某些職位會造成影響廠方生產的,要等廠方招到人頂替此職位時才能離廠。辭職人員工資隨糧期領取。如每月1號發工資,而1號是休息假期,則發工資日期為下一個工作日。
第二章、廠規守則
1、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廠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安排,而各級主管人員必須認真、耐心教導其它員工。
風險提示:實踐中,發生離職員工侵犯公司商業秘密時,爭議焦點往往不是員工有沒有義務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而是該秘密是不是構成受法律保護的“商業秘密”,以及單位如何提供證據證明離職員工實施了侵權行為及侵權造成的損失。由于商業秘密侵權證據很難收集,或調查取證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導致單位對侵權行為束手無策。企業在制定規章的時候可以約定通過保密協議,據此證明商業秘密的存在、證明企業對商業秘密采取了保護措施,一旦發生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便于舉證,有利于企業借助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商業秘密,維護合法的權益。
2、各員工對內須認真負責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損耗、提高產品質量、增創新產值;對外應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3、員工為事均應循級而上,不得越級呈報,但緊急或特別情況下不在此限。
4、員工非經本廠書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與本廠業務有關的職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義經營與本廠相同的經營項目,不得利用職權之便謀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員工在工用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除業務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廠電話。
6、員工未經批準不得把親友帶入工廠或宿舍。
7、員工不得攜帶槍、彈藥、刀具、攝影機、易爆及與生產或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廠或宿舍。
8、員工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攜帶公共財物出廠,私有物品攜帶出廠應向有關領導領取通行證方可攜帶出廠。
9、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崗位證進入車間。
10、上班時間嚴禁吵鬧、喧嘩、打瞌睡及閱讀與業務工作無關的書刊。
11、講衛生,不準在廠內亂扔雜物、不準隨地吐痰。嚴禁用衛生紙以外的雜紙上廁所。
12、嚴禁代人打卡或簽到。(除加通宵,卡鐘打不到除外,可到辦公室簽到)
13、所有員工不準向公司借款及預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機械設備必須每天保養,如果出現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請機修工來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亂動。
15、保持廠內設施的整齊,不準擅自搬動固定的車位,桌子等廠內的一切固定設施。
16、嚴禁損壞工廠的一切財物和偷盜公司或他人的財物。
17、遵守財務制度,不得侵占和虧欠公款。
18、遵紀守法,文明用語,不惡語傷人、搬弄是非、大聲吵鬧。
19、嚴禁煙火,不準在車間內抽煙: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器和生火煮食;嚴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員之間應互相幫助,通力合作。而每個部門主管須管理好自己部門員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門。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練習不屬于自己使用的機器設備,如損壞設備和造成其它后果,一切責任自負。
22、保持車臺整潔,每天開工以前必須先擦車臺、試車才能正式生產。離開工作崗位時要關機。
23、所有工序均要簽上自己的工號。不簽工號者,解除勞動關系。如有自行涂改,將作嚴肅處理。所有涂改均要管理人員的簽名。
第三章、雇用、調動
風險提示:企業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企業需要承擔雙倍工資的風險;勞動合同必須具備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條款,建議企業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先咨詢專業的律師,或者查閱好相關法律問題,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1、公司新進員工須經篩選或考試,并經審查核定才得雇用,應一律先經試用一個月,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試用人員在試用期間,如因志趣不合或無法勝任工作者可按工廠規定辦理辭職。
2、訂立勞動合同時隱瞞身體健康情況、工作經歷、學歷、身份等事實者,廠方將按其情節經重做出處理。
3、未滿十六歲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標準。
4、新進員工經核準雇用后,應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處理報到手續,并繳驗下列資料:
(1)人事資料卡。
(2)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的復印件。
5、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將按民法有關規定追償。
(1)侵占或虧欠款(物)者。
(2)不法毀損公物者。
(3)擅自越權處理事務,致工廠發生損害者。
(4)對本工廠負責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員工(含家屬)有不法行為發生損害者。
6、因營運需要及符合原則下,調動員工工作時不得拒絕。
7、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經預告,終止勞動關系。
(1)歇業或轉讓時。
(2)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3)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要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4)從業人員對于所擔任工作確不勝任時。
第四章、工作時間及休息
1、本廠員工在辦公時間內,未經師傅允許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工作時間:早上8:00到12:00;中午13:30到17:30;晚上18:00起至21:30(加班)。
3、遲到
(1)上班時間開始五分鐘以內者為遲到。
(2)上班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以后遲到者,領導人員有口頭警告。
4、早退
(1)下班時間前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2)下班時間二十分鐘以前提早下班者。
5、請假
員工未經請假或假期結束未辦理續假而擅自不到工者,第一次會有口頭語警告,再犯者會依照廠規處罰。
第五章、工資
1、本規則所稱工資,依勞動合同規定辦理。
2、員工工資采取先勞動后領工資,每月發放。
3、本廠員工之工資發放雙方議定,但公司有權提前或順延,但以不超過當月為準。
4、本廠員工之工資分為下列各項:
(1)本薪或底薪(視學識、經歷、技術、能力及工作性質而定)。
(2)津貼。
(3)職務津貼或技術津貼(依職位或職稱分別給予)。
(4)全勤獎:
a、每月沒有遲到或早退,全月沒請假會發給_________全勤獎(含公司規定加班時間)。
b、而全年每月有全勤獎者,年底有年終獎,年終獎則按全勤獎總和。
(5)工作獎金:如計件后超出標準會發給獎金。
第六章、請假
1、婚假:員工本人合法報準結婚者,并已在本廠服務三年以上者而請婚假,本廠會支付一周有薪假期。
2、公傷病假:經勞資部門確認因公致傷病者,其治療期間而給予傷病假,本廠會支付有薪假期,而支付有薪假期則為住院時醫療期。
(1)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過規定十日。
(2)住院者不能超過政府規定的醫療期。
(3)超過時效者:可辦停薪留職,但經勞資部門特準者不在此限。
3、喪假:員工依本列規定,可提出合法證明申請喪假,可得有薪工資。
4、父母、配偶之喪給予喪假: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喪,給予喪假三日。
5、員工請假時,應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說明請假理由及日數并附上有關證明文件辦理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或限時信函報告單位主管代為起請假手續。
6、凡在本廠己有懷孕員工:本廠會提供90天產假期,并按勞動法每月綜合計算薪金給予生孕員工。
7、凡在本廠已做多過一年的員工: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本廠會提供多10天假期給員工,薪金照發。
8、在加班趕貨期間,員工若須請假,必須經主管批準后方可離去,否則會按不同情況下處分。
第七章、飯堂、宿舍守則
1、講究衛生,在廠區內嚴禁亂丟垃圾、隨地吐痰、亂倒剩菜飯。不得在沖涼房大小便,節約用水用電,嚴禁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2、每位員工床鋪要保持整潔,宿舍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明火,嚴禁倒水,不得掛濕衣服,晾曬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廠區內嚴禁聚賭,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帶外人進廠留宿。
3、由廠方后勤安排好床位后,不得亂搬床位,宿舍的鐵床不得私自移動。晚上12:00準時作息,12:00后不得進出廠門,作息時間不得大聲喧嘩及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4、三樓宿舍必須2人一間房,不可1人獨占一個房間。
5、工作時間內由保安鎖好宿舍門,除工休病假人員允許進宿舍,其余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宿舍停留,離職員工辦好離廠手續后,需在當日由保安確認其物品后,搬離宿舍。
6、各員工必須注意保管個人物品,由于個人不小心而被盜竊者,工廠不負責任。
7、注意安全,在廠區范圍內嚴禁坐欄桿。
8、廠區范圍內嚴禁拋垃圾及雜物到樓下。
風險提示:企業規章制度也可以成為企業用工管理的證據,是公司內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規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中,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以及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業舉證,所以企業制定和完善相關規章制度的時候,應該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證據,以免在仲裁和訴訟時候出現舉證不能的后果。
第10篇 工廠員工規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1、為全面建立現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體制,現以勞動簽約及有訂立本規則,凡本廠所屬員工都應該自覺遵守本規則。
2、因業務需要而延聘的特約人員,技術、管理顧問及定期簽約人員(簽約書中另有規定的除外),也應自覺遵守本規則(本規則所稱的員工是指本廠正式錄用的員工及試用期的新招進實習員工本公司)。
3、本規則如果發生異議,將提交本廠高級行政同事商討。如果還無法解決,由本廠報請主管機關解釋、處理。
4、合同期定為一年,每個員工均需訂合同。合同期滿要辭工的員工要提前一個月通知廠方,如果某些職位會造成影響廠方生產的,要等廠方招到人頂替此職位時才能離廠。辭職人員工資隨糧期領取。如每月1號發工資,而1號是休息假期,則發工資日期為下一個工作天。
第二章:廠規守則
1、員工應自覺遵守本廠的一切規章:制度,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安排,而各級主管人員必須認真、耐心教導其它員工
2、各員工對內須認真負責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損耗、提高產品質量、增創新產值;對外應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3、員工為事均應循級而上,不得越級呈報,但緊急或特別情況下不在此限。
4、員工非經本廠書面同意,不得在外兼任與本廠業務有關的職位,不得以自己及他人名義經營與本廠相同的經營項目,不得利用職權之便謀取自己或他人之利,不可接受回扣及其它不法收入。
5、員工在工用時間內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除業務需要外不得私用本廠電話。
6、員工未經批準不得把親友帶入工廠或宿舍。
7、員工不得攜帶槍、彈藥、刀具、攝影機、易爆及與生產或業務無關的物品進廠或宿舍。
8、員工未經批準,不得私自攜帶公共財物出廠,私有物品攜帶出廠應向有關領導領取放行證方可攜帶出廠。
9、員工上班時必須佩帶崗位證進入車間。
10、上班時間嚴禁吵鬧、喧嘩、打瞌睡及閱讀與業務工作無關的書刊。
11、講衛生,不準在廠內亂扔雜物、不準隨地吐痰。嚴禁用衛生紙以外的雜紙上廁所。
12、嚴禁代人打卡或簽到。(除加通宵卡鐘打不到除外,可到辦公室簽到)
13、所有員工不準向公司借款及預支薪金。(特殊用途不在此限)
14、機械設備必須每天保養,如果出現故障,應立即切斷電源,請機修工來修理或主管,不能私自亂動。
15、保持廠內設施的整齊,不準擅自搬動固定的車位,桌子等廠內的一切固定設施。
16、嚴禁損壞工廠的一切財物和偷盜公司或他人的財物。
17、遵守財務制度,不得侵占和虧欠公款。
18、遵紀守法,文明用語,不惡語傷人、搬弄是非、大聲吵鬧。
19、嚴禁煙火,不準在車間內抽煙: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器和生火煮食;嚴禁留客住宿。
20、管理人員之間應互相幫助,通力合作。而每個部門主管須管理好自己部門員工,不可跨越其它部門。(除臨時調動安排下)
21、不得操作使用或練習不屬于自己使用的機器設備,如損壞設備和造成其它后果,一切責任自負。
22、保持車臺整潔,每天開工以前必須先擦車臺、試車才能正式生產。離開工作崗位時要關機。
23、所有工序均要簽上自己的工號。不簽工號者,取消此批工序的工資。如有自行涂改,故意制造混亂,將作嚴肅處理。所有涂改均要管理人員的簽名。
第三章:雇用、調動
1、公司新進員工須經篩選或考試,并經審查核定才得雇用,應一律先經試用(一個月),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試用人員在試用期間,如因志趣不合或無法勝任工作者可按工廠規定辦理辭職。
2、訂立勞動契約時隱瞞身體健康情況、工作經歷、學歷、身份等事實者,廠方將按其情節經重做出處理。
3、未滿十六歲者不符合政府用工標準。
4、新進員工經核準雇用后,應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地點親自處理報到手續,并繳驗下列資料:
4-1、人事資料卡。
4-2、實習經歷證件、居民身份證的復印件。
5、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得以民法有關規定訴訟賠償。
5-1、侵占或虧欠款(物)者。
5-2、不法毀損公物者。
5-3、擅自越權處理事務,致工廠發生損害者。
5-4、對本工廠負責人、代理人及共同工作員工(含家屬)有不法行為發生損害者。
6、因營運需要及符合原則下,調動員工工作時不得拒絕。
7、本公司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得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7-1、歇業或轉讓時。
7-2、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7-3、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員要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7-4、從業人員對于所擔任工作確不勝任時。
8、員工欲終止契約時,依本規定預告本工廠,并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章:工作時間及休息
1、本廠員工在辦公時間內,未經師傅允許不可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2、工作時間:
早上8:00到12:00;
中午13:30到17:30;
晚上18:00起至21:30(加班)。
3、遲到
3-1、上班時間開始五分鐘以內者為遲到。
3-2、上班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以后遲到者工者,領導人員有口頭警告。
4、早退
4-1、下班時間前五分鐘以內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4-2、下班時間二十分鐘以前提早下班者。
5、請假
5-1、員工未經請假或假滯未辦理續假而擅自不到工者,第一次會有口頭語警告,再犯者會依照廠規處罰。
第五章:工資
1、本規則所稱工資,依(勞動契約)規定辦理。
2、員工工資采取先勞動后領工資,每月發給。
3、本廠員工之工資發放雙方議定,但公司有權提前或順延,但以不超過當月為準。
4、本廠員工之工資分為下列各項:
4-1、本薪或底薪(視學識、經歷、技術、能力及工作性質而定)。
4-2、津貼。
4-3、職務津貼或技術津貼(依職位或職稱分別給予)。
4-4、全勤獎:
(i)每月沒有遲到或早退,全月沒請假會發全勤獎(含公司規定加班時)。
(ii)而全年每月有全勤獎者,年底有年終獎,年終獎則按全勤獎總和。
4-5、工作獎金:如計件后超出標準會發給獎金。標準則按每車位每月生產值,若生產于$700-$1000者,將按工資10%提成,而生產值于$1000以上者,將按工資15%提成作獎勵。
第六章:請假
1、婚假:員工本人合法報準結婚者,并已在本廠服務三年以上者而請婚假,本廠會支付一周有薪假期。
2、公傷病假:經勞資部門確認因公致傷病者,其治療期間而給予傷病假,本廠會支付有薪假期,而支付有薪假期則為住院時醫療期。
3、未住院者全年不得超過規定十日。
4、住院者不能超過政府規定的醫療期。
5、超過時效者:可辦停薪留職,但經勞資部門特準者不在此限。
6、喪假:員工依本列規定,可提出合法證明申請喪假,可得有薪工資。
7、父母、配偶之喪給予喪假:祖父母、子女、配偶父母之喪給予喪假三日。
8、員工請假時,應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并附上有關證明文件辦理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或限時信函報告單位主管代為起請假手續。
9、凡在本廠己有懷孕員工:本廠會提供90天產假期,并按勞工法每月綜合計算薪金給予生孕員工。
10、凡在本廠已做多過一年的員工:除每年法定假10天之外,本廠會提供多10天假期給員工,薪金照發。
11、在加班趕貨期間,員工若須請假,必須經主管批準后方可離去,否則會按不同情況下處分。
第七章:飯堂、宿舍守則
1、講究衛生,在廠區內嚴禁亂丟垃圾、隨地吐痰、亂倒剩菜飯。不得在沖涼房大小便,節約用水用電,嚴禁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2、每位員工床鋪要保持整潔,宿舍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禁明火,嚴禁倒水,不得掛濕衣服,晾曬衣服要在指定地方,廠區內嚴禁聚賭,打架,不得男女同宿及帶外人進廠留宿。
3、由廠方后勤安排好床位后,不得亂搬床位,宿舍的鐵床不得私自移動。晚上12:00準時作息,12:00后不得進出廠門,作息時間不得大聲喧嘩及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4、三樓宿舍必須2人一間房,不可1人獨占一個房間。
5、工作時間內由保安鎖好宿舍門,除工休病假人員允許進宿舍,其余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宿舍停留,離職員工辦好離廠手續后,需在當日由保安確認其物品后,搬離宿舍。
6、各員工必須注意保管個人物品,由于個人不小心而被盜竊者工廠不會負責任、
7、注意安全,在廠區范圍內嚴禁坐欄桿。
8、廠區范圍內嚴禁拋垃圾及雜物到樓下。
第11篇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一)
為增強工廠員工的責任感,提高員工的積極性,避免發生安全事故,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職與選用
1、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2、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創新精神。
3、所有員工都必須簽定勞動合同,并遵守公司和國家的各項規章制度、法律法規。
4、所有新進員工,都必須經人事行政部培訓,并且在本員工管理制度上簽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后,方可上班工作。
5、新進生產線員工入職后1-7天為試工期,試用不合格辭退,無工資發放。入職后的生產線員工按目標產能制計時,第二個月計件,多勞多得。非生產線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時間依工作內容定。遇有特殊情況,或者遇時間調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廠實行指紋識別打卡制度,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寫補卡申請,部門主管簽字證明,由廠長最終簽字生效,否則作曠工處理。遇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應填寫補卡申請,在24小時內交由廠長簽字認可,過時不予受理,作曠工處理。
2)遲到,早退與曠工:
①遲到/早退:上班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做好工作前的準備,不得遲到/早退。未按時打卡上班算遲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遲到/早退的處罰:遲到/早退每1分鐘罰款1元。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③曠工:遲到或者早退30分鐘(含)以上者算曠工,30分鐘以上至4小時算曠工半天,4小時以上者算曠工一天。曠工半天,扣罰一天半工資;礦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計件員工罰款時,按公司標準工資進行扣除),連續曠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計一個月曠工五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自動離職者不發工資。
3.請假
1)請假程序:請假需本人填寫請假單,由工廠授權人員簽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文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請假,需具有職務代理人簽字。生產線員工請假簽至主管,管理人員請假簽至廠長;職員請假必須逐級簽核,不準越級請假。凡是請假人員需以簽字同意之日起執行。員工請假必須需寫請假條,經批準后才可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電話請假,特殊情況下需經主管批準,并事后補寫請假條,廠長簽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2)病假:請病假必須出具區級醫院或指定的醫院開具之《病歷單》,方可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進廠未滿一年者不可請超過三天之事假;進廠滿一年者方可請長假,但最長不得超過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請一次長假。無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過12天。
4)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
5)員工請長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員請長假需提前十天。請假最小時數為兩小時,不足兩小時者以兩小時計算,八小時為一個工作日。所有請假單必須經相關人員簽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則以曠工論處。員工請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將推遲一個月發放工資。
4.考勤獎勵:每月對按時上下班的員工實行全勤獎,每月未遲到,早退,曠工,并未請假的發放全勤獎50元。
5.加班
因生產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時,各部門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么時間加班,加班多少小時等。安排加班時,各部門需在當天下午15:30前填寫《加班申請單》,經核準后方可生效。無經核準加班其加班工時無效。如因職務及工作需要,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之加班安排。各部門必須如實記錄員工加班工時,若發現少記或多記,主管連帶處分。所有加班工時無效。
6.調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況,如停電等,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的,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的調休安排。這也是國家法律所允許的。
三、離職規定
離職規定分為四種:辭職、辭退、開除、自離。
1、辭職
1)滿試用期的所有職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辭職申請表由員工本人填寫,經拉長、部門主管、廠長簽核同意后方可生效。管理人員和文員級以上人員最終須經廠長核準同意后方可有效。主管級人員由廠長審核,總經理批準方可有效。并在離職前交接好工作,在約定日期領取工資。
2)新進員工工作未滿半個月即辭工的,扣罰全部工資;急辭工的,扣罰一個月工資。
2.辭退(解聘)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辭退處理:
1)工作散漫,屢教不改、影響生產工作秩序者。多次違反工作、廠規廠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不服從管理者。工作生產怠工,影響生產進度而不能保證客戶交期,導致公司信譽、經濟受到損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利用職務之便接受賄賂收取回扣者。散布不利于公司言論,影響和打擊報復公司人員的工作、生產積極性者。破壞公司公共設備設施和財產者。泄漏公司相關的產品、質量、技術、文件和其它相關機密者,嚴重送司法機關和處理。
3)公司歇業、轉讓、業務緊縮、虧損,不可抗力需暫停工作或生產一個月以上時。公司因生產技術變化,有必要減少員工而無適當工作可提供安置時。
4)員工經教育培訓仍不能勝任職務工作生產,也不宜改調其他工種職務時。不服從工作安排,導致生產工作無法完成或滯后者。記大過而無改正者。
5)辭退單由拉長填寫,經部門主管、廠長簽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辭退人員原則上將不再予以錄用,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公司將依法追糾賠償。
3開除
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將予以開除處理:
1)試用期被證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者。偷盜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泄露公司機密者,打架斗毆者,在宿舍內或上班時間賭博、酗酒或吸毒等。
2)開除人員之辭退單由部門主管填寫、行政部簽核后生效,公司開除人員公司將不再予以錄用。
4.自離
1)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當月累計曠工五天以上者作自離處理。尚在試用期之員工曠工一天以上,作自離處理。
2)凡自離人員扣除全部工資,導致公司遭受損失時,依法訴請司法機關追糾賠償。
四、行為準則
為了員工與工廠的安全運行,按時按質完成工作任務,員工工作期間,應了解,注意安全生產知識,遵守本廠行為準則,以做到安全生產。
1)上班期間,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長發(女員工有長頭發的,工作期間應將頭發束起。),應按要求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亂丟亂放材料機器設備等,注意工作范圍的整潔衛生等。
2)未經培訓,不得胡亂使用相應機器設備,否則發生事故時由當事人承擔主要責任。員工應愛惜工廠一切生產機械設備,正確操作機械設備,節約使用生產材料。不得故意損壞工廠設施設備,下班后及時檢查并關閉設備及電源。每發現一次違反規定者,罰款5元。
3)根據工廠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絕。
4)應堅守自己崗位,不得閑談,嬉笑,打鬧,胡亂串崗,甚至工作時間吃東西,玩手機,睡覺。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工作時間嚴禁打私人電話。禁止在廁所抽煙,每發現一次,罰款10元。
5)員工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得拉幫結派,打架斗毆等,違者立即開除并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6)員工應遵紀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竊公司及他人財物,若發現偷盜者立即開除并酌情罰款,嚴重者送公安部門處理。
7)員工對公司管理有意見的,應當面或者找廠部有關領導逐層提出申訴,任何人不得意氣用事,怠慢工作,聚眾鬧事或者做出其他違規違法行為,違者立即開除,不做工資結算。
8)上班時間不得無故離開工廠,上班時間原則上謝絕親友探訪。
9)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廠正常生產的,將提請相關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并扣罰全部工資。
本人同意并遵守以上規定,如有違反,愿意按上述規定執行。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二)
為了使員工忠于職守,促進旅游區的繁榮與發展,要求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各類制度,自覺維護平山旅游區的根本利益。
一、員工錄用制度:
根據實際業務需要,擇優錄用人才。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學歷或有一定相關專業知識身體健康、五官端正、作風正派的青年均可應聘求職。
聘任程序: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等相關證件(原件、復印件)填寫《應聘登記表》和《個人簡歷》,→面試(合格者)→崗前培訓→試工、試崗(一個月)→合格者正式錄用,簽訂合同。
公司對所有員工都本著來去自由的雙向選擇方針,在全面期內員工辭職,須提前十天寫出書面辭呈。經批準后,結清各部門手續,交回工作服,憑《手續結清證明》、原始收據到財務部領取保證金及工資。
新員工試用期間必須服從安排,不適應工作的可申請離職,試用期自動離職者,不發試用期工資。
二、考勤管理制度:
1、正常勞動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定。每月從26日至下月25日為滿月考勤時間。
2、上班從換好工作服、整理好儀容以簽到時間為準。
3、事假要提前一天申請,特殊原因也必須到崗請假,得到經理批準后才可離崗,違者按曠工論。
4、遲到:凡未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班者,無論任何理由均記遲到。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以及假滿未歸者均算曠工,一年累計曠工兩次的開除。病假:請病假需出具病假條及醫院證明、病歷,急診可立即打電話,非急診要提前請示。無醫院證明或病歷按曠工算。
5、上班時間若要外出須得到領班或經理同意。
三、福利制度:
1、員工工資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多勞多得,執行月工資。月工資根據不同部門、不同崗位、不同職務確定員工工資。
2、員工工資以現金形式按月支付。
3、根據需要,按不同工種向員工發放工作服等勞動保護用品。辭職或除名的員工對配發的工作服應上交公司,不繳回者按服裝成本費用的全部在工資中扣除。
4、為鼓勵發揚集體精神,不定期的搞各種文體活動來增強員工團隊凝聚力。
5、為員工提供比較充足的學習時間,并進行定期培訓,提高員工素質和業務水平。
四、安全制度:
1、員工必須服從領導,聽從指揮,遵守勞動紀律,不得違章作業。
2、所有員工必須注意防火、防盜、防暴、防機械事故,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同時上報領導。
3、要認真檢查設備,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顧客生命安全及公司財產安全。
4、發現形跡可疑或不法行為的人或事,要及時報告領導。
5、旅游區不得出現打架鬧事行為,若發現此不良狀況立即報告,并幫忙疏導圍觀群眾。
6、若發生緊急事故,全體員工必須服從指揮,通力合作,發揚見義勇為、奮不顧身的精神,全力保護公司財產及顧客生命財產安全。
7、員工不得打架斗毆,不允許將社會不良青年帶進工作場所及與之交往,要保護自身安全。
五、財產負責制度:
1、各部負責人,負責本部機械設備、物品等安全,對后勤部負責。如發現丟失或損壞,追究當事的責任或賠償。
2、如有設備需維修時,由各部負責人及時報告主管領導,避免影響正常工作。
六、獎懲制度:
為提高服務質量,促進企業經濟效益和企業行業競爭力,建立一支嚴格、負責、團結、奉獻的高素質員工隊伍,公司堅持獎懲分明,獎優罰劣,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獎懲原則。
獎勵:1、對保護公司財產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挺身而出的,見義勇為的員工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2、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和公司交給的各項任務,成績顯著者,在工作崗位上作出重大貢獻或對公司某崗位實現技術改革者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3、在服務中創造優異成績,如拾金不昧等,為公司贏得重大聲譽及多次受到顧客表揚者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4、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的,公司將給予獎勵現金。
懲罰、紀律處分:
1、上班不穿工作服者,一次罰5元;
2、遲到:半小時以內一次罰5元,半小時以外、一小時以內罰10元,一小時以外、兩小時以內罰20元,以此類推;
3、工作時間干私事、影響公司形象的、儀容不整的、發現一次各罰5元;
4、上班時間擅離職守、聚堆閑聊,服務差、被顧客投訴的,上班時間吸煙、酗酒、賭博的,和同事、顧客或其他人吵架、打架斗毆的,頂撞領導、不執行命令者,不服從管理、嚴重妨礙管理秩序的,一次罰50元;
5、嚴重違反各項制度,造成公司利益或形象損失的將被開除并扣工資與保證金。
七、衛生制度:
1、工作現場設施、設備、辦公桌椅等由本室員工打掃,擺放整齊,保持干凈衛生。
2、及時清理環境衛生,保持景點、道路清潔。
3、清潔員保持大廳、過道、樓梯、衛生間、門外等衛生區域的環境衛生。
4、餐廳餐具要及時刷洗消毒,客房各類物品擺放有序,人員要衣冠整潔,客房要保持清潔衛生,及時換洗床上用品。
八、交接班制度:有準確的時間觀念,每班必須提前15分鐘接收工作,整理儀容,進行接班準備。
1、收銀員:整理好帳目,清點所有現金交與財務部指定的收款人員。
2、值班值宿人員清點本區設備、物品等,作好值班記錄。
3、清潔工交班時必須保持各衛生區域干凈整潔,未留有死角。
4、保安下班前認真檢查各種設施、設備,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
工廠員工管理制度(三)
第一章總則
為增強公司員工主人翁責任感,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維護公司和員工的利益,避免發生事故,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紀律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物,團結協作,完成各項任務。
第五條凡各單位(職能部門、分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經分管副總簽字后到企管處審核、備案,報經有關領導批準下發。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全體員工須嚴格遵守班前班后簽到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須按時簽到,不得早退、遲到。
第七條請假制度
(一)員工有事須向有關領導請假。
(二)請假須寫請假條,禁止以其它方式請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須持相關證明事后補假。
(三)員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指有直接血統關系或婚姻關系的父母、夫妻、子女)喪事,準假三天,工資予以編制。
(四)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育齡婦女,休產假期為兩個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縮短產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請長假休產假。
(五)請病假三天以上者須持醫生證明,請病假三個月以上者,復工須持醫生健康證明。
(六)批假權限(停工權限同請假,請假簽字須逐級批準)
1、員工請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門主管簽字批準;
2、員工請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內者,部門經理(分公司經理)簽字批準;
3、員工請假七天至三個月(含三個月)者,由分管副總簽字批準;
4、員工請假三個月以上者,由總經理簽字批準。
第12篇 工廠員工獎罰制度范例
每一個加工廠或其它類型的工廠,為激勵員工的工作激情和約束員工的不當工作行為,都會對員工的工作制定出相應的員工獎罰制度。以下整理了工廠員工獎罰制度的范本,可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我廠職工行為,強化職工遵紀守法的自覺性,營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打造高效的團隊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全廠干部職工。
第二章職工獎勵
第三條獎勵的項目分為個人榮譽
獎、成果獎、其他獎三類。
第四條個人榮譽獎項:
(一)企業勞動模范、優秀管理者和優秀員工:年度內出色地完成本職工作或多次受到嘉獎的職工,根據廠部每年頒發的文件精神組織評選,可獲得年度勞動模范、優秀管理者或優秀員工榮譽稱號并記入個人檔案。
(二)書面嘉獎:
1、在對外服務和協調工作中,為我廠帶來良好社會聲譽引起社會良好反響的;
2、妥善處理突發事件,避免事故,或見義勇為、保護國家財產的;
3、恪盡職守,愛崗敬業,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4、工作主動性強,常提合理化建議,創造了較好的效益。
由廠長提名或單位申報,經廠長辦公會通過后,頒發書面嘉獎證書并記入個人檔案。
(三)通報表揚:生產經營活動中,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或超額完成生產經營指標或工作任務的;在行風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的。由廠人事部門負責收集并形成書面決定,在全廠范圍內公布。
第五條成果獎項:
(一)管理成果獎:創新管理思路,創新管理模式或者運用科學的管理方法,改進提升管理水平,取得明顯成效的,可參評廠部專業委員會組織的管理創新成果獎或管理應用成果獎。
(二)技術成果獎:在企業工藝設計、工程施工、線路安裝、設備維修、計算機軟件開發等方面有發明創造、技術革新、技術改進或提出合理化建議,或運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以及將研究成果論文在某某級以上雜志上公開發表或在供電行業獲得論文獎的,可參評廠部技術進步管理委員會組織的技術成果獎或技術革新合理化建議獎。
(三)qc成果獎:積極組織開展群眾性的qc活動,通過活動解決管理或技術中的實際問題,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其成果由廠部組織發表并給予獎勵。對于優秀的成果,由廠部推薦到上級發表。
第六條其他獎項:
(一)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按《關于對舉報違章用電、損壞供電設施的有功人員的獎勵辦法》執行。
(二)獲上級政府部門頒發的各種單項獎勵的人員;
(三)公司內部開展各類管理活動中的獲獎人員;
(四)在各類報刊雜志上發表與我廠生產經營有關的論文及宣傳我廠兩個文明建設成就的通訊報道、照片新聞的在崗職工。
第七條物質獎勵標準:
(一)獲得某級以上個人榮譽稱號者,獎勵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二)獲得全廠勞動模范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人民幣800元;
(三)獲得全廠優秀管理者、優秀員工榮譽稱號者,一次性獎勵300元;
(四)獲得書面嘉獎者,一次性獎勵100至300元。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或產生較好經濟效益者,經廠長辦公會研究后可按一定比例提取獎勵;
(五)成果獎及其他獎的獎勵標準及獎勵程序按照廠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三章職工處罰
第八條職工處罰是對在生產經營中違反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準則及出現了工作過失的職工,進行相應的經濟懲罰和行政處分。處罰的種類有四類:經濟懲罰、內部待崗、行政處分(1、警告2、記過3、記大過4、留用察看5、開除)、解除勞動合同。上述各類處罰可以并用。
第九條處罰范圍如下:
(一)違反勞動紀律類
1、上班遲到、早退、串崗的;
2、上班時間干私活、玩游戲、炒股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的;
3、不按規定請銷假、擅離職守、無故曠工的;
4、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酗酒滋事、聚眾賭博等擾亂工作秩序的;
5、未經許可擅自操作、使用本職權限以外的設備、儀器以及物品的;
6、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
7、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違反與廠部簽訂的各種協議的。
(二)違反職業道德準則類:
1、違反供電業務規定,以權謀私,損害我廠利益的;
2、違反我廠行風建設有關規定,服務態度惡劣,與用戶爭吵,造成不良影響,有損我廠形象的;
3、弄虛作假,欺騙組織,騙取收入和獎勵,或主管對職工錯誤給予包庇的;
4、遇到緊急情況或意外事故,有意回避逃離的;
5、不服從領導工作分配,甚至違抗命令,威脅侮辱主管人員的。
(三)工作過失類:
1、消極怠工、工作不到位,未完成工作任務的;
2、違反操作規程,或業務生疏,或玩忽職守,發生生產或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
3、工作馬虎、違反管理規定,造成企業浪費和損失的;
4、損壞生產
設備或遺失物品和資產的。
第十條經濟懲罰標準:
(一)遲到、早退一次扣30元;遲到、早退一個半小時以上,視同曠工半天;遲到、早退三小時以上視同曠工一天;曠工1天,扣發本人日工資200%;
(二)違反勞動紀律第1、2、3、4、5款者,違反一次扣30元。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按《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理;
(-
三)違反請銷假規定,越權所批準的假期無效。對請假人按曠工處理,另扣班組負責人及單位(部門)負責人每次100元;
(四)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當事人按曠工行為處理。所在班組負責人不制止、不報告的,停發其一個月績效工資;
(五)違反工作過失類第2款,按照《﹡﹡廠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執行;
(六)違反工作過失類第3、4款,損失1000元以下的,損失全額賠償;損失1000元以上的,超過1000元部分賠償5%(最高不超過1萬元);
(七)對違反職業道德準則者,每查處一次,扣發責任人50元。其中第3款中騙取的收入和獎金予以沒收。
第十一條內部待崗規定:
(一)職工消極怠工,違反崗位職責或工作不到位,連續三個月完不成工作任務的,經本單位研究同意,可給予內部待崗的處理,待崗期間停發績效工資;
(二)在單位勞動用工改革中,因雙向選擇、競聘上崗中落聘的職工,按內部待崗接受管理。
第十二條行政處分規定:
(一)行政警告:一年內連續曠工2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內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類第4、5款的;違反工作過失類,造成損失5萬元以下的;
(二)行政記過:一年內連續曠工2天以上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的;一年內受到兩次行政警告處分的;因違反職業道德準則受到有關部門效能告誡的;因工作過失,造成損失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
(三)記大過:受到記過處分后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經濟損失的;違反勞動紀律規定,請人代工的;或一年內連續曠工5天以上10天以內或累計曠工10天以上20天以內的;
(四)留用察看:記大過后一年內再受行政處分的;因工作過失造成20萬元以上經濟損失的;或一年內連續曠工10天以上15天以內或累計曠工20天以上30天以內的;
(五)開除:一年內多次受到行政處分仍不改正的;因違法被判刑的。
(六)對受行政警告處分者,停發三個月工資;對受行政記過處分者,停發四個月工資;對受記大過處分者,停發五個月工資;對受留用察看處分者,察看期間停發工資。停發工資期間按﹡﹡某最低工資標準發放生活費。
第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一)一年內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
(二)根據勞動合同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受到開除處分的;
(四)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內部退養及請長假的職工,因違反與廠部簽訂的各種協議,并根據協議規定應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十四條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的處分由任免機關或上級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第十五條一般干部職工處分的權限和程序
(一)對職工經濟處罰,由職工所在單位按廠部規定進行處理并報廠人事部門備案;
(二)給予職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由所在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并附證據報有關部門核實并征求廠工會意見后,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并監督執行;
(三)解除職工勞動合同,由廠人事部門征得廠工會同意后,經廠長辦公會議決定,由廠人事部門負責以書面形式分別通知所在單位和本人,并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四)開除職工基本程序如下:
1、開除職工時廠勞動人事部門必須認真核實其所犯錯誤事實,如實提供材料和證據;
2、處理意見和事實材料要和被處分者見面,認真聽取本人申辯。如本人拒絕時,要有詳細記錄;
3、給予職工開除處分時,處理時間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不得超過5個月時間;
4、開除職工必須經廠長提出,由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和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備案;
5、開除決定應寫明被開除原因;職工如不服,可在公布處理決定之日起15天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述;
6、形成處理決定后應在一定范圍內公布,并書面通知本人,同時抄報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并將人事檔案移交當地勞動保障部門。
第十六條如發現單位包庇隱瞞職工錯誤或從輕處理,除責令其糾正外,職工的處罰款項從所在單位工資總額中扣除;對領導干部利用職權進行打擊報復的,或對應受處分的職工進行姑息包庇的,將從嚴處理。
第十七條職工對所受處罰不服或有爭議者,可在處罰決定之日起7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廠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訴。如職工對調解答復不滿意,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上級申訴,申訴期內執行原處罰意見。
第十八條本辦法中涉及的金額、天數等,凡表述為“以上”的,均包括本數;凡表述為“以內”、“以下”的,均不包括本數。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廠人事部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廠部其他有關條例、規定和制度與本辦法相抵觸的,一律按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本辦法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有抵觸,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