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中心衛生院醫院管理制度大全
崇信縣木林中心衛生院醫院管理制度
一、崗位制度
二、醫師值班交接班制度
三、院總值班制度
四、消毒隔離制度
五、處方制度
六、查對制度
七、請示報告制度
八、請銷假制度
九、財務會簽制度
十、會計、出納崗位制度
十一、車輛管理制度
十二、差率費報銷制度
十三、三重一大制度
請示報告制度
凡遇到下列情況,必須及時逐級向有關部門及院領導請示報告:
1、意外災害急救,接收大批創傷、中毒或傳染病人及必須動員全院力量搶救的危重傷病員等。
2、凡為傷病員施行重要臟器切除或移植、截肢等重大手術,首次開展重要的新業務、新技術等。
3、門診部或病房發現國家規定管理的傳染病。
4、發生醫療事故、醫療糾紛或嚴重醫療、護理差錯,貴重醫療器材損壞或被盜、貴重或劇、毒、麻藥品丟失、成批藥品變質、失效等。
5、收治外籍病員或收治涉及法律問題、公安部門正在審查的病員。
6、收治有自殺傾向的傷病員。
7、與社會上發生沖突時。
8、需要重大的經濟開支時。
醫師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在非辦公時間及假、節日均設值班人員,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履行職責,保證診療工作不間斷地進行。
(二)每日下班前,值班醫師接受各級醫師交班的醫療工作,交接班時應巡視病室,了解危重病員情況,做好床前交接班。
(三)各科室醫師在下班前應將危重病員的病情和處理事項記入交班簿并交班。值班醫生對危重病員,所采取的檢查、治療措施,應做好病程記錄并扼要記入交班本。
(四)值班醫師負責各項臨時性醫療工作和病員病情變化時的臨時處理,對急診入院患者及時進行檢查、填寫病歷并給予必要的醫療處置。
(五)值班醫生遇有疑難問題應逐級請示上級醫師處理。
(六)值班醫師不得擅自離崗,護理人員要求診視病人時,必須立即前往。
(七)值班醫生在晨會上報告病員情況,危重病員須在床旁交班。
(八)每日早晨上班利用半小時時間召開由值班護士進行護理日夜交接班等。
院總值班制度
(一)院總值班由院領導和職能科室相關人員參加,負責處理非辦公時間內的醫療、行政和臨時事宜。及時傳達上級指示處理緊急事宜。
(二)負責檢杳科室值班人員在位情況,對重要部門,科室要到場檢查,了解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三)值班人員遇有不能解決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院領導請示報告,根據領導意見負責組織處理。
(四)總值班人員,按時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堅守崗位、盡職盡責、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五)值班領導根據需要有權組織人員,集中力量解決臨時發生問題,有權調動醫院機動車輛。
(六)值班時間:每天正常上班時間以外的時間,均由總值班負責。
(七)每天交班前,清掃值班室內衛生認真做好室內物品交接。
消毒隔離制度
(一)醫護人員以及其他工作人員必須高度重視消毒隔離制度,嚴格執行無菌操作規程,以防止院內交叉感染。
(二)各科室均要有嚴格的消毒隔離制度,并應遵照執行,科主任與護士長做好檢查、監督工作。
(三)門診或普通病房發現法定傳染病人或可疑病人應立即上報,并要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妥善處理。
(四)傳染病人用過的敷料,器械均應按規定處理。排泄物、嘔吐物必須經過凈化消毒,傳染病人用過的衣物、被服應消毒后再清洗,醫院污水須經過消毒處理后才能排放。
(五)醫務人員進行各種操作、診療、處置前后均應流水洗手,各部門必要時備有0.2%的84消毒液浸泡手,每天由護士負責更換消毒液。
(六)全院各科室污物,廢物要用容器袋裝好,分類進行統一處理,不準亂堆亂放。
(七)全院醫務人員上班時應必須穿戴工作衣、帽,著裝整潔,無菌操作時應戴口罩并嚴格遵守無菌操作規程。
(八)院感染專職人員應定期組織檢查消毒隔離工作,深入科室進行監控監測,做好檢查記錄。
處方制度
(一)處方權限
1、在職各級醫師的處方權,需經各科主任提出,并填寫表格,報醫務科,醫務科對其資格確認后登記、備案,由院長批準,通知藥劑科,有處方權醫師應將本人之簽字留樣于藥劑科。
2、處方必須由醫師本人書寫,嚴禁先簽好空白處方由他人臨時填寫藥名、數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醫師在處方上簽字,各級醫師不得為自己及其親屬開方取藥。
3、麻醉藥品處方應由主治醫師以上醫師或經院領導批準授于麻醉藥品處方權的醫師簽署方為有效,急救時值班醫師可按病情需要使用麻醉藥品注射劑,用后由具有麻醉藥品處方權的醫師補簽處方。
4、藥劑師有權監督醫師合理用藥,對不合格的處方、亂開方、濫用藥者,藥房有權拒絕發藥,藥劑師不得擅自修改處方內容。
(二)處方書寫
1、處方原則上用中文(必要時可用拉丁文),要求字跡清楚、項自書寫完整,藥名、劑型、劑量、單位、用法書寫正確,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時,醫師應在處方修改處簽字,處方年齡項應按實足“歲”或“月”填寫。
2、藥品名稱、劑量、單位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為準,如因醫療需要,劑量超過藥典規定時,醫師須在劑量旁重加簽字,方可調配。
3、藥品用法應寫明沖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靜脈注射,以及每次劑量和每日用藥次數,外用藥品應寫明用法及用藥部位。
4、每張處方僅限1人,嚴禁以甲病人名字給乙病人開方取藥。
5、西藥處方每一藥品須另起一行,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與普通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不得同開一張處方。
(三)處方保管
1、每日處方按普通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分別裝訂,并加封面,集中妥善保存。
2、普通藥處方保存期1年,精神藥品處方和醫療用毒性藥品處方保存2年,麻醉藥品處方保存期3年,到期由藥劑科報請院領導批準后銷毀。
查對制度
查對制度是保證醫療安全,防止事故差錯一項重要制度。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本崗位查對制度。
(一)臨床科室
1、醫生在開處方,醫囑或進行診療時,必須仔細查對病員姓名、性別、年齡、床號、住院號(門診號)。
2、執行醫囑時,要進行“三查七對”:擺藥后查;服藥、注射、處置前查;服藥、注射、處置后查。對床號、姓名、藥名、劑量、濃度、時間、用法。觀察病情變化和處置后反應。
3、清點藥品時和使用藥品前,要檢查質量、標簽、失效期和批號,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給藥前,注意詢問有無過敏史,使用毒、麻、限劇藥品或精神藥品要經過反復核對,靜脈給藥要檢查有無變質,瓶口有無松動、裂縫;給每種藥時,要注意配伍禁忌。
5、值班護士查對醫囑時不準聊天,不打電話,不準閑人進屋,整理醫囑時,必須認真核對,做到準確無誤。
6、除緊急情況外不得使用口頭醫囑,執行口頭醫囑時,必須仔細核對,執行后必須及時補寫醫囑。
(二)藥房
1、配方時,查對處方的內容,藥品劑量、配注禁忌。
2、發藥時,查對藥名、規格、劑量、用法與處方內容是否相符;查對標簽(藥袋)與處方內容是否相符;查對藥品有無變質、是否超過有效期;查對姓名、年齡;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項。
(三)檢驗科
1、采取標本時,查對科別、床號、姓名、性別、檢驗目的。
2、收集標本時,查對科別、姓名、性別、聯號,標本數量和質量。
3、檢驗時,查對試劑、檢驗項目。
4、檢驗后,查對目的、結果。
5、發報告時,查對科別、姓名、檢查項目及結果。
(四)理療科及針灸室
1、各種治療時,查對科別、姓名、部位、種類、劑量、時間、皮膚。
2、低頻治療時,查對極性、電流量、次數。
3、高頻治療時,檢查體表,體內有無金屬異物。
4、針炙治療前,檢查針的數量和質量,取針時,檢查針數和有無斷針。
(五)特殊檢查室(心電圖、腦電圖、超聲波)
1、檢查時,查對科別、床號、姓名、性別、檢查目的及部位。
2、診斷時,查對姓名、編號、臨床診斷、檢查結果。
3、發報告時查對科別、病房。
第2篇 職業學院餐飲中心衛生管理制度-6
職業學院餐飲中心衛生管理制度6
一、廚房衛生管理制度
(一)非餐廳工作人員未經管理人員允許不得進入廚房。
(二)廚房應與廁所等不潔處有效隔離,廚房內不應有廁所,而且廚房的門窗均不得面對廁所。
(三)廚房應有良好的供水系統與排水系統,以保證原料洗滌及方便廚房沖洗。
(四)地面、天花板、墻壁門窗應堅固美觀,所有孔隙應予填實密封,并保持整潔,以免蟑螂、老鼠隱身躲藏或出入。
(五)應裝置抽油煙機,抽油煙機的油垢要定時清理,排出的污油,應適當處理,切勿直接噴泄干擾鄰居。
(六)工作廚臺、廚柜下內側及廚房死角應特別注意清掃,以防止食物遺留腐爛。
(七)食物應在工作臺上料理操作,并將生、熟食品分開處理。刀、砧板及抹布等必須保持干凈。
(八)要注意保持食物新鮮,食物存放應生、熟分開。放入冰箱內的食物取用處理要迅速,以免反復解凍而影響新鮮度。
(九)應備置有蓋的泔水桶,泔水桶周圍應保持清潔,殘羹剩飯應及時處理。
(十)員工工作時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工作時避免讓手接觸或沾染食物,要用夾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十一)不得在食物、食器的附近抽煙,不面對食物、食器咳嗽、吐痰、打噴嚏。
(十二)工作人員不留長指甲,工作前、便后應徹底洗手,保持一雙清潔的手。
(十三)廚房每天至少應清潔一次,清潔完畢,清掃用具應集中處置。
(十四)不得在廚房內躺臥或住宿,不準隨意懸掛衣服及放置鞋屐,或亂放雜物。
二、餐廳衛生制度
(一)不隨地吐痰。
(二)餐桌上用后的餐具應馬上收回清潔,餐桌應及時清擦干凈。勿將制服當抹布,保持制服整潔。
(三)用餐后的殘渣應立即收拾,用容器盛裝收進洗滌處處理,不可直接掃到地上。
(四)勿置任何東西在干凈的餐具上,以免造成污損,溢出的食物、飲料應馬上清理,不用手觸摸任何食物。
(五)餐廳內須保持清潔干凈。
(六)餐具應洗滌干凈并按要求消毒。
(七)生病時立即請醫師醫治。
三、環境衛生制度
(一)墻壁、天花板、門窗衛生由專人定期清擦。
(二)下水道應保持暢通。
(三)衛生間每天應清潔干凈。
(四)垃圾應及時清運,三餐開餐前應清運干凈,以杜絕蒼蠅、蚊子、蟑螂、老鼠等。
(五)單獨存放清潔的用具和藥品。
(六)餐廳范圍內的周邊衛生要經常清掃,保持干凈。
四、個人衛生制度
(一)每天起床后漱口、刷牙、洗臉(整齊儀容)。
(二)每天至少沐浴一次(避免汗臭)。
(三)每天工作前或飯前洗手一次,并注意手指甲的衛生。
(四)工作服要經常更換,并力求保持整潔。
(五)頭發梳洗干凈,女性工作時應附戴發網。
(六)工作時不穿拖鞋與木屐。
(七)不用濃味的香水及發油。
(八)男性不留胡須及長發。
(九)打噴嚏時應用手帕遮住,并離開工作地方洗手一遍。
(十)工作時不用手挖鼻孔、牙縫以及耳朵。
(十一)上廁所后,必須用香皂洗手、并擦拭干凈。
五、食品衛生制度
(一)廚房工作人員有責任和義務做出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各類菜點,保證就餐者的健康和安全。
(二)購進的原料,在進行質量檢驗的同時,首先要對其衛生狀況進行檢查,確保進入廚房的原料新鮮衛生,并在有效保質期以內。
(三)廚房在對原料進行加工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生產規程、食品原料保藏制度和衛生制度的規定或要求進行,準確把握菜點的成熟度,保證各類食品符合殺菌標準及其他質量要求。
(四)品嘗各菜點要用勺、筷,不得用手拿取,冷菜制作必須嚴格按冷菜制作衛生要求進行。
(五)用于銷售的菜點成品,必須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服務于師生,要防止不潔物品與熟食接觸,防止生熟交叉污染,確保師生食用的菜點營養衛生。
(六)用剩的各類原料和食品要隨時進行相應的保藏,保證再生產及銷售的衛生和安全。
(七)器皿、器具如不慎掉落地上,應先清潔后再使用,工作時不準吸煙、飲食,非必要時不可交談。
六、餐具、設備衛生管理制度
(一)所有設備、餐具都應洗滌干凈,經消毒處理后方可使用。
(二)加工食物原料用的設備、廚具,由于它們直接與生料接觸,消毒應更加嚴格。
(三)餐廳內的冷藏設備的清潔衛生工作應由專人負責。
(四)消毒設備要有專人定期進行清潔。
(五)烹調設備和工具要注意及時清理油垢和殘渣。
七、配餐間(售菜間)衛生管制度:
(一)門窗、墻壁、天花板、配餐臺、售飯窗口要保持干凈清潔,無灰塵、無油污。地面干凈,無垃圾、無四害蹤跡。
(二)傳送口未使用時必須關閉。
(三)出售、制作食品的鍋、碗、瓢、盆、刀具經嚴格消毒后,方能進入配餐間;配餐間內不得存放生活用品、生食物及半成品;
(四)工作人員應在二次更衣室內穿戴整潔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進入配餐間;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配菜間。
(五)出售菜品前應檢查色、香、味、形是否正常,菜品中是否混有異物。如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六)配餐間每日使用后應對臺面,地面進行清理,空氣用紫外線照射30分鐘消毒。每餐收市后,要對配餐間內的環境設施,配售餐用具進行清潔衛生、消毒密閉保存。
八、衛生檢查制度
(一)員工必須保持個人衛生,衣著整潔。上班首先自我檢查,餐廳經理對所屬員工進行復查,凡不符合要求者,應及時予以糾正。
(二)對工作崗位、食品、食具、環境衛生及其它衛生場所,每天由上級對下級進行逐級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三)每次檢查都應有記錄,結果予以公布,成績與員工獎懲掛鉤。
(四)員工應積極配合,認真接受定期健康檢查,被檢查認為不適合從事飲食服務工作的,應自覺服從調離決定。
九、食物中毒緊急報告、應急制度
(一)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逐級上報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上級主管部門。按教育
部、衛生部有關文件精神規定;1―30人中毒,應在6小時內報同級衛生部門和教育部門;30-100人中毒應在6個小時內報上級衛生部門和教育部門;100人以上或死亡一人的,6小時內應上報衛生部、教育部。并應就近向醫療機構求助和報告情況。
(二)報告時應講清如下內容:時間,地點,可能中毒的人數,可能引起中毒的食品,中毒病人的癥狀等。
(三)中心主任和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接到中毒事故報告后,應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并采取急救措施,一面組織搶救,一面控制事態擴大,具體措施如下:
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并向上級、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聯系、協助衛生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并積極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第3篇 餐飲服務中心食堂食品衛生檔案管理制度
餐飲服務中心食堂食品衛生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保障就餐者利益,促進食品衛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餐廳組建衛生管理小組,由餐廳經理親自負責食品衛生檔案管理工作。
(二)食品衛生檔案要符合法規要求,必須做到以下工作的檔案登記:衛生知識培訓和體檢情況登記、涉餐飲采購索證情況登記、餐具洗消記錄、菜肴留樣記錄、隔夜飯菜處理等各類臺賬記錄
(三)各項記錄留樣要屬實,符合要求。
(四)中心不定期檢查檔案管理情況,對檔案管理不善,制度落實不力的進行處罰。
(五)各餐廳于學期結束后需把本餐廳食品衛生檔案整理后上報中心綜合辦存檔,留存期為一年。
轉發.分享
第4篇 社區衛生中心首診測血壓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首診測血壓制度
1.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站實行首診測血壓制度。
2.門診及隨訪時應備有立式水銀血壓計和首診測血壓登記本。
3.接診醫生對35歲首診病人應給予測量血壓,并將測得的血壓記錄在病歷及隨訪記錄中。
4.凡測得收縮壓≥140mmhg或者舒張壓≥90mmhg者,應將其姓名,性別,年齡,地址,電話,高血壓史等內容記錄到首診測量血壓登記本,并囑其隨訪登記。
5.每月底以前將首診測量血壓登記匯總上報信息資料室。
6.各中心應對首診測量血壓登記數據分析處理,至少每半年分析一次,以指導社區預防工作。
7.各中心應根據首診測量血壓登記數據分析進行工作指導,對診斷為高血壓者的,應將其納入本社區慢性病綜合防治管理體系,根據《社區高血壓,糖尿病病例管理手冊》要求,實施動態管理。
8.配合首診測血壓制度的實行,積極開展高血壓專科門診及社區高血壓健康促進干預。
第5篇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1、醫務人員必須工作嚴謹,認真負責,精力集中,堅守工作崗位。
2、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及診療規范,嚴格交接班制度。
3、為增強醫療安全意識,醫務人員須按時參加全員醫療安全培訓。嚴格貫徹執行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作到依法執業,行為規范。
4、醫務人員堅持'三基三嚴'及繼教培訓工作,將考核成績記入個人技術檔案,作為晉級職稱評定及工作能力考核依據。
5、新進醫務人員要進行嚴格的崗前質量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6、各科室根據每月進行的醫療質量考核、評價、總結,作出自查缺陷報告,提出整改措施,嚴防醫療缺陷發生。
7、各科室須建立醫療缺陷登記本,針對發生的醫療缺陷,科主任應及時向醫務部報告,認真作好調查核實工作。
8、發生缺陷后,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減輕對患者身體健康的損害,防止損害后果擴大。
9、對已發生的醫療缺陷,應組織醫療安全委員會成員及科室相關人員進行討論,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預防措施及處理意見。
10、發生醫療缺陷的科室或個人不按規定上報,有意隱瞞,一經發現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11、醫院開展醫療缺陷管理,定期統計、分析醫療缺陷,改進工作,提高醫療質量。
第6篇 社區衛生中心避孕藥具發放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避孕藥具發放管理制度
1、藥具發放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了解藥具的性能,懂得使用方法,掌握避孕藥具知識和科普知識;
2、藥具發放應方便群眾,減少浪費,發放率達100%;
3、藥具發放中,針對育齡群眾使用避孕藥具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逐步建立一定的個案,積累第一手資料;
4、定期組織宣傳培訓,向藥具服務對象宣傳藥具使用方法及副作用處理等科學知識,提高有效率達96%以上;
5、認真做好隨訪,隨訪率達100%,并及時填寫藥具隨訪卡;
6、按時上報使用情況,庫存保持可用一個月的藥具周轉量,要有藥具專用箱,確保放置安全、有效,嚴防潮解、霉變;
7、按時參加上級召開的各種會議,反饋信息,交流經驗,接受培訓,提高業務和管理水平。
第7篇 社區衛生中心護理部工作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護理部工作制度
1、在院長的領導下,負責全院護理工作的組織和管理。
2、負責組織制定護理工作計劃和護理工作制度,嚴格護理技術操作規程和無菌技術,促進全院護理質量的提高。
3、做好經常性的醫療差錯和事故的防范工作,保證醫療護理工作的安全,對護理差錯或事故及時調查了解,認真進行討論并提出處理意見,報院科學技術委員會。
4、負責組織護理人員的業務技術培訓,定期進行考核,加強護理技術管理,開展護理工作的科研和技術革新,不斷提高護理技術水平。
5、督促科室護士長,搞好病房管理,達到環境整潔、安靜、舒適安全、工作有序的要求,對病人進行住院指導和生活管理,搞好基礎護理,合理控制陪護,積極創造條件,使病房設置規范化。
6、定期對各科(病房)常備藥品、器械物品的領取及無菌消毒隔離等情況進行檢查。
第8篇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圍產兒死亡報告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圍產兒死亡報告制度
1、圍產兒死亡是指妊娠滿28周(或出生體重≥1000克)至出生后7天的胎兒及新生兒死亡,包括死胎、死產、新生兒死亡,但不包括計劃外引產。
2、發生圍產兒死亡的醫院負責填寫《圍產兒死亡原因調查表》,于每月5日前報所在轄市(區)婦幼保健所。
3、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圍產兒,由所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填寫《圍產兒死亡原因調查表》,于每月5日前報轄市(區)婦幼保健所。
4、以上年10月1日-當年9月30日為一個統計年度,每年10月15日補漏的上年死亡數放到下一年度統計。
5、參加相關的工作例會和培訓;負責對基層婦幼保健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
6、加強圍產兒死亡補漏和質控工作的管理,圍產兒死亡需經過醫院、轄市(區)級圍產保健協作組評審,質控和死亡評審做到有記錄可查。
第9篇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職業病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職業病管理制度
1.定期收集職業衛生基礎資料,掌握本轄區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分布與監測,職業健康檢查及職業病發病、急性職業中毒事故的發生等相關工作的基本情況和動態變化。
2.采取多種形式開展職業衛生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職業病危害和防護知識咨詢、教育和培訓,提高勞動者的自我健康保護意識。
3.發現職業病人或疑似職業病人時,應及時報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并告知勞動者本人及用人單位。
4.建立轄區職業衛生檔案目錄,統一編號,實施計算機管理;定期檢查核對檔案的內容,記錄變動情況。
5.督促用人單位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并定期對檔案進行檢查指導。
第10篇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保護醫務人員職業安全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保護醫務人員職業安全制度
一、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循標準預防的原則,特別是門(急)診醫務人員在接診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時應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醫務人員應嚴格遵守醫院感染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和臨床診療技術操作規范。
二、放置醫療廢物的容器應符合環保總局發布的《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
三、醫務人員一旦發生銳器刺傷嚴格按銳器刺傷處理程序進行處理。發生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嚴格執行醫務人員艾滋病病毒職業暴露防護工作指導原則。
四、醫務人員一旦發生職業暴露及時報告院感科,院感科報告主管院長,艾滋病職業暴露情況醫院還應每半年進行匯總并上報縣疾控中心。
五、醫務人員發生職業暴露后,醫院應承擔相應的救治責任,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1、血液病毒抗體檢測
2、治療
3、隨訪
4、建檔
第11篇 中心小學食堂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制度
中心小學食堂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制度
學校食堂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制度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必須了解食品衛生知識,學校必須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確保學校食堂的食品衛生。為此,特制定學校食堂從業人員衛生知識培訓制度。
一、食堂從業人員應堅持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相關衛生知識,增強衛生意識和安全法律意識。
二、學校每學期對食堂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培訓二次,做到時間落實,人員落實,培訓內容落實。
三、食堂從業人員必須積極認真參加培訓,認真作好學習記錄。
四、每次培訓之后,組織食堂從業人員進行一次培訓衛生知識考核,凡不及格者,進行補考。如補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學校應收集好培訓資料,作好培訓記錄,將考試試卷收集好,整理存檔備案。
第12篇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孕產婦死亡報告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孕產婦死亡報告制度
1、了解轄區內婦女健康狀況,掌握孕產婦死亡情況,分析死亡原因,制訂有效的干預措施。
2、監測對象為轄區內(不管其戶口所在地)死亡的孕產婦。孕產婦死亡是指從妊娠期開始至產后42天內死亡者,包括妊娠各期和不同部位,凡與妊娠有關或因妊娠病情加重及治療上的原因造成的死亡。
3、發生孕產婦死亡的醫院負責填寫孕產婦死亡病歷報告,并報所在轄市(區)婦幼保健所。轄市(區)婦幼保健所接到孕產婦死亡病歷報告后,匯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婦保人員進行入戶調查、到醫院核實,將資料匯總后報婦幼保健院。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孕產婦,由所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填報孕產婦死亡病歷報告。
4、凡發生孕產婦死亡的單位,應在24小時內以電話或書面材料形式報所在轄市(區)婦幼保健所;在一周內將孕產婦死亡病歷報告上報轄縣婦幼保健所。
5、通過查戶籍檔案、生命統計、疾控中心死亡報告單等方式,核對15-49歲育齡婦女死亡名單,填報育齡婦女死亡調查表,并報縣婦幼保健所;從育齡婦女死亡名單中篩查孕產婦死亡名單,與上報的孕產婦死亡報告卡核對,避免漏報。
6、參加相關的工作例會和培訓;負責對基層婦保醫生進行孕產婦死亡監測的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
7、加強孕產婦死亡補漏、質控工作的管理,孕婦產婦死亡病例要經過醫院、轄市(區)級圍產保健協作組、市級圍產保健協作組三級評審,質控和死亡評審做到有記錄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