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安全管理制度
1、醫務人員必須工作嚴謹,認真負責,精力集中,堅守工作崗位。
2、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及診療規范,嚴格交接班制度。
3、為增強醫療安全意識,醫務人員須按時參加全員醫療安全培訓。嚴格貫徹執行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作到依法執業,行為規范。
4、醫務人員堅持'三基三嚴'及繼教培訓工作,將考核成績記入個人技術檔案,作為晉級職稱評定及工作能力考核依據。
5、新進醫務人員要進行嚴格的崗前質量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6、各科室根據每月進行的醫療質量考核、評價、總結,作出自查缺陷報告,提出整改措施,嚴防醫療缺陷發生。
7、各科室須建立醫療缺陷登記本,針對發生的醫療缺陷,科主任應及時向醫務部報告,認真作好調查核實工作。
8、發生缺陷后,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減輕對患者身體健康的損害,防止損害后果擴大。
9、對已發生的醫療缺陷,應組織醫療安全委員會成員及科室相關人員進行討論,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預防措施及處理意見。
10、發生醫療缺陷的科室或個人不按規定上報,有意隱瞞,一經發現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11、醫院開展醫療缺陷管理,定期統計、分析醫療缺陷,改進工作,提高醫療質量。
第2篇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護理質量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護理質量管理制度
1.成立由護理部主任、護理質量督導小組、質量檢查小組組長組成的護理質量管理小組,負責全面質量督導、檢查。
2.質量管理小組負責制定各項質量檢查標準,定期組織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
3.各病區的質量檢查小組對本病區的護理質量進行檢查,每周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給本病區護士長,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
4.全院質量檢查小組對全院的護理質量,每月檢查一次;護理部主任和護理質量督導小組,每周隨機抽查一次;檢查結果在全院護士長例會上反饋,同時將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做詳細記錄。
5.護理工作質量檢查結果作為科室進一步質量改進的參考及護士長管理考核重點。
第3篇 社區衛生中心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工作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計劃生育技術指導工作制度
1.為轄區內育齡婦女提供避孕節育技術服務,開展避孕節育知識宣傳普及。
2.開展避孕節育咨詢與指導,做好避孕節育方法的知情選擇。指導育齡人群實施有效的避孕措施。做好性生活指導,提高已婚夫婦生活質量。
3.提供避孕藥具,做好相關藥具的儲存與保管。
4.開展經常性的孕情監測服務,做好跟蹤隨訪工作。
5.開展育齡婦女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和藥具不良反應的監測。
6.做好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相關數據的登記、匯總、統計與上報。
第4篇 社區衛生中心b超室工作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b超室工作制度
1、各項超聲檢查必須由臨床醫師詳細填寫申請單,包括病史、體征及陽性的實驗室檢查資料,并說明檢查目的、要求及部位。
2、檢查前要詳細了解病情、檢查部位、目的、要求。遇有疑難問題或可疑病變難以確診時,應立即向上級醫師請示,必要時和臨床醫師共同研討或短期隨訪復查。
3、各項超聲檢查必須編號、登記。
4、檢查報告書寫規范,詳細描述超聲所見,有條件的應攝陽性聲像圖片,提出診斷意見。
5、簽發報告單時醫師簽全名,并做好查對工作,認真執行衛生部《醫療機構診斷和治療儀器應用規范》及操作規范。
6、嚴禁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
7、每臺儀器均應設立操作規程并嚴格遵守。
8、工作室內應保持清潔、整齊、干燥和良好的通風,并配有冷暖設備;嚴禁在室內吸煙、談笑、會客;工作時間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換鞋入室。
第5篇 社區衛生中心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依照《全國醫院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為規范醫療行為,提高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特制定本院《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1、死亡病例應在患者死亡一周內組織討論。
2、討論死亡病例前,負責主治的科室或經治醫師需積極作好準備,并通知本科及相關科室參加。
3、討論時,由主治科的主任或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醫師主持,負責介紹及解答有關病情、診斷、治療等方面的問題,并提出分析意見(病例由經治醫師報告),會議結束時由主持人作出總結。
4、死亡病例討論由經治醫師記錄,并將討論的綜合意見載入病歷中。
第6篇 社區衛生中心醫源性感染管理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源性感染管理制度
1.建立醫源性感染管理工作部門或設專兼職管理人員,落實崗位責任。
2.建立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和解決有關醫源性感染方面的問題。
3.制訂醫源性感染的工作規范,對重點部門、重點環節、重點流程、危險因素采取干預措施。
4.加強對抗菌藥物臨床使用和耐藥菌的監測管理。
5.對發生醫源性感染的病例,組織流行病學分析及討論,提出控制措施,防范醫源性感染的爆發、流行,并及時上報。
6.加強全員的醫源性感染相關法律法規、工作規范和標準、專業技術知識的培訓,提高控制醫源性感染的能力。
7.根據預防醫源性感染和衛生學要求,對機構的建筑設計、科室布局進行功能劃分,避免醫源性交叉感染。
第7篇 社區衛生中心執行醫囑及醫囑查對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執行醫囑及醫囑查對制度
1、醫囑分長期醫囑、臨時醫囑,護士執行醫囑必須注明執行時間并簽全名。
2、醫囑的內容應當準確、清楚,每項醫囑應當只包含一個內容,并注明下達時間,具體到分鐘。
3、醫囑不得涂改。如需更改或撤消時,應用紅筆填'取消'字樣并簽全名。不執行被涂改的醫囑。
4、一般情況下,護士不執行口頭醫囑。搶救危重病人執行口頭醫囑時,護士應復誦一遍。搶救結束后,醫生應及時補記醫囑。
5、護士每班要查對醫囑,以保證執行醫囑的準確性。凡需下一班執行的臨時醫囑,交待清楚,并在護士交班記錄上注明。
6、處理醫囑時必須經過查對后方可執行,及時查對轉抄醫囑,對有疑問的醫囑須問清后方可執行。
7、當日醫囑處理完畢后,要兩人以上進行查對,并將所有醫囑核對一次。每周大查對一次。重整醫囑后必須兩人查對簽字。
第8篇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護理文書書寫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護理文書書寫制度
1.護理文書包括:體溫單、醫囑單、護理記錄單、出入量記錄、病房交班報告、手術護理記錄單、護理病歷、護理出診記錄等。
2.護理文書除特殊規定外,一律采用鋼筆書寫。表達內容真實,文字工整、字跡清晰、語句通順、標點正確,使用規范醫學術語,及時記錄,并簽全名。
3.眉欄項目、頁數應逐項、逐頁填全,不得空項、漏項。
4.護理文書書寫出現錯字時,應用雙橫線畫在錯字上,進行修改并簽名。
5.度量衡單位一律使用國家統一擬定的名稱和標準,數字一律用阿拉伯數字書寫。
6.護理文書納入病案資料一并保存。
第9篇 社區衛生中心孕產期保健工作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孕產期保健工作制度
1、孕產期保健工作必須由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并經專業培訓合格的婦幼衛生人員負責。
2、本地戶口的孕產婦和寄居本地的流動人口孕產婦均應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
3、掌握轄區內孕產婦保健情況,提供孕產婦系統管理服務,婦女妊娠12周內建立孕產婦保健手冊,產前檢查次數≥8次,進行高危妊娠篩查、管理,實行住院分娩,產后訪視≥3次(剖宮產術后不少于2次訪視),產后42天健康檢查;做好孕婦在妊娠20-24周轉往接產醫院就診的工作。
4、通過每次產前檢查篩查高危因素,對高危孕產婦進行專冊登記,并在孕產婦保健手冊上詳細記錄高危妊娠的發生、轉歸、結局等情況;根據職責分工,對高危孕產婦及時給予治療或者轉往上級醫院就診。
5、開展形式多樣的健康宣教工作,門診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處方,普及孕產期保健、優生優育等婦幼衛生科普知識。
6、開展孕產婦死亡、出生缺陷監測工作,認真及時填寫各種臺賬、報表,做好統計、分析總結和上報工作。
第10篇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
一、依據《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規定'醫療機構應按規定報告所發現的藥品不良反應'制定我院的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
二、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納入科室質控管理。在醫院藥事會下分設'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管理小組',由藥劑科負責日常工作。
三、醫院工作人員負有報告藥品不良反應的責任和義務。
四、醫院工作人員發現藥品新的不良反應或嚴重不良反應,應及時詳細填報《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表》報藥劑科。填報'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表'時,應詳細填寫不良反應表現(有臨床檢驗數據的也應填寫),及其臨床處理措施和處理結果。
五、醫院指定藥劑科由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醫院使用藥品的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工作,發現可能與用藥有關的不良反應,應詳細記錄、調查、分析、評價、處理,并填寫《藥品不良反應報告表》,每季度集中向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報告,其中新的或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應于發現之日起15日內報告,死亡病例須及時報告。
六、醫院定期組織對所使用的藥品發生的不良反應進行分析、評價,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和防止藥品不良反應的重復發生。發現群體不良反應,立即向衛生主管部門和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報告。
七、醫院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處罰。
(一)未按要求報告藥品不良反應的;
(二)發現藥品不良反應匿而不報告;
(三)隱瞞藥品不良反應資料的。
八、本制度所列用語釋義:
(一)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現的與用藥目的無關的或意外的有害反應。
(二)新的藥品不良反應是指藥品說明書中未載明的不良反應。
(三)藥品嚴重不良反應是指因服用藥品引起以損害情形之一的反應。
1、引起死亡;
2、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3、對生命有危險并能夠導致人體永久或顯著的傷殘;
4、對器官功能產生永久損害;
5、導致住院或住院時間延長。
第11篇 社區衛生獎懲制度范本
每一個單位設立員工獎懲制度,其目的都是為了激勵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和約束員工的不當行為。以下是某社區衛生獎懲制度的范本,僅供參考。
一線工人上崗作業必須穿戴整齊的環衛工作服,否則一經發現每次扣罰3元。
在日常巡檢中,發現有浮掃的扣5元,發現有漏掃的扣罰當班工資。
每次衛生檢查評比,所保潔的路段及車輛不合格的,扣罰當月浮動工資30元。
按制度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發現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罰5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的扣罰10元。
無故不請假脫崗的,扣罰當班工資的兩倍及當月的出勤獎。
到崗不履行崗位職責的(上崗不作業或忙于揀廢品等影響路段保潔),扣罰當班工資及當月的出勤獎。
組織經常性的路段巡檢,表現好的一次獎勵30元,當月兌現。
全年出滿勤的,年底一次性發給250元出勤獎。
沒有安全作業的,沒有遵守規章制度的,參加工作不滿一年的一律不參加當年度的評優獎。
綜合平時表現(參考區督導隊平時的巡檢記錄),年終實行評優獎勵辦法,根據評優情況給予等級獎勵。
第12篇 社區衛生中心轉院制度
南調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轉院制度
為規范醫療行為,提高醫療質量,確保醫療安全,依據《醫院工作條例》有關規定,特制定我院轉院制度。
1、因限于技術和設備條件,對診治有困難確需轉往上級醫院的病員,由主管醫師提出,經科室討論同意后,主管醫師填寫轉院證明,該科主任簽字,報醫務科批準并作登記后方可轉院。
2、醫院提前與轉入醫院聯系,征得對方同意后方可轉院。
3、病員轉院應征得本人或其監護人(委托人)同意,將轉院的必要性、可能發生的風險、轉往醫院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如實告知患者或其監護人(委托人),提供病情摘要。并將醫患溝通情況如實記入病歷。
4、危重病員轉院時須由科主任派遣具有執業資格的醫護人員護送,并負責作好轉院病員診療及交接工作。轉診醫務人員應主動向接診醫務人員介紹病人基本情況、轉出醫院名稱、本人姓名及聯系方式等情況,提交病情摘要。在接診醫院的接診醫務人員未簽署接收轉院病人意見前,轉出醫院護送病人的轉診醫務人員不得視為轉院病人已移送接診醫院。病人交接情況應如實記入病歷中。
5、如估計轉院中可能加重病情,導致生命危險者,應留觀處置,待危險期過后再護運轉院。
6、未經科主任同意和醫務科批準,病員及其家屬要求轉院者,按自動出院處理。但醫院應提供病情摘要,并如實記入病歷。
7、對在上級醫院已明確診斷或經特殊治療后需轉我院的病員,我院應無條件接收。嚴禁以轉院名義推諉、遺棄病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