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車輛安全宣傳和培訓教育制度
1、車輛車輛安全宣傳工作要利用黑板報、墻報、通訊(短信平臺)、橫幅標語、廣播、錄像等宣傳工具常抓不懈,長期堅持。主要采取的方式有:
(1)常年宣傳。即根據一年四季的不同天氣、氣候情況、不同交通特點、可能出現的傾向性問題,結合本單位實際有的放矢地進行。
(2)重點宣傳。在全國性的“車輛安全生產月”及省、市的“車輛安全宣傳周”、“百日車輛安全競賽”等活動中,或在重要節假日中,結合實際進行重點宣傳。
(3)突擊宣傳。主要是針對一個時期來交通車輛安全方面的突出問題,配合突發性整頓、管理開展宣傳、教育。
2、崗前培訓教育
(1)對駕駛人員進行有關車輛安全知識培訓,掌握貨物運輸的車輛安全知識,并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2)崗前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
a、國家有關車輛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國家與行業標準,貨物運輸車輛安全規章制度;
b、勞動車輛安全衛生的法律、法規,勞動車輛安全衛生技術和勞動車輛安全衛生基本知識;
c、勞動防護和職業病預防基本知識;
d、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e、職業道德教育;
f、本公司運輸生產特點,公司規章制度以及車輛安全注意事項;
g、事故案例及預防措施,應急設施與設備操作使用的基本知識;
h、崗位生產任務、特點、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車輛安全技術規程等。
i、進入施工作業場所、道路的安全注意、防范、自我保護知識;
3、日常培訓教育
(1)加強對車輛安全管理人員、業務人員、駕駛員的日常教育培訓,全面提高車輛人員的業務水平。
(2)日常培訓教育實行專門培訓、集中培訓和業余教育相結合的方式。
(3)日常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更進一步深入理解:崗前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
第2篇 起重車輛安全運行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1、 有起重車輛的企業,應當建立和健全關于起重車輛的維修保養、定期檢驗、安全規程和交接班等制度,并教育有關人員認真執行。保養
2、 企業應當對本企業的起重車輛進行登記,詳細記載每臺起重機的規格、性能等有關技術資料,以及歷次技術檢驗、大修理、改變起重機的重要性能和重大事故的情況,以備查考。
3、 機動起重機一般應由專職的司機駕駛,并且指定一定的人員負責掛鉤和指揮工作。起重機司機和負責掛鉤指揮人員,必須視覺、聽覺正常,經過專門訓練,并經企業安全技術部門考試合格發給合格證后,方準獨立操作。
4、 禁止起重機械超負荷運行。
5、 起重機吊運重物時一般應走吊運通道,禁止從人頭上越過,禁止在吊運的重物上站人,禁止吊掛著的重物加工。不許吊著重物在空中長時時停留,在特殊發問下,如需暫停留時,應禁止一切人員在重物下面站立或通過。起重機吊著重物時,司機和指揮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6、 起重機司機、掛鉤工人和維修人員,應當經常檢查各自負責的設備和吊具,以保證安全運行,在進行檢修、工人加油和清潔等工作時,起重機應當停止運行,如系電動起重機應當切斷電源,起重機停止工作后,司機應當將起重機安全穩妥地停放在規定的地方,方可離開。
第3篇 風電場項目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根據xxx風電場及《水電x局機電安裝分局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加強xxx風電場項目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落實交通安全管理職責,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障項目部的生產經營正常穩定和生命財產的安全,結合xxx風電場工程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綜合治理車輛交通安全。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履行車輛交通安全職責,經常進行車輛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駕駛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強化內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
3、項目部要將車輛交通安全管理納入安全生產總體工作,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考核,組織落實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制;組織開展對項目部員工和的交通安全教育。
4、項目部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車輛交通安全責任制的實施,主管安全生產的副職主管車輛交通安全的具體工作,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項目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時受水電x局安全管理部的領導和管理,對項目部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負責車輛的統一保險、交通事故處理;負責監督項目部落實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和工作措施,牽頭組織開展車輛交通安全專項檢查和對本區域內事故多發部位、多發點段的整治。
6、項目部車輛實物形態的管理受項目部設備物資部的領導和管理,負責對機動車輛實物形態的管理。建立健全機動車輛管理體系和編制施工車輛安全操作規程;負責組織編制機動車輛的大、中修計劃,并督促落實;監督、指導機動車輛使用,搞好機動車輛日常保養、維修,定期組織技術檢驗和性能試驗,保證技術性能滿足安全運行指標;負責對從事機動車輛操作、維修人員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進行監督管理,并配合有關部門對相關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核及取證工作;嚴格執行機動車輛改造、更新、報廢制度;參加車輛交通安全專項安全檢查和監督整改落實;參加車輛交通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7、項目部駕駛員上崗資格的認定,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并負責審查、建檔和監督管理;負責對擬錄用的車輛駕駛人員進行崗位能力資格審查,并定期對機動車駕駛員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資質配置情況進行檢查,定期組織身體健康檢查和技術培訓、考核,不適宜人員應及時調崗。
8、項目部安全部門負責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職責,負責制定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車輛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教育職工自覺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規,遵章守紀和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保證項目部的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順利進行,落實車輛維修、保養和檢測制度;對車輛和駕駛人員應定人、定員、定崗,非生產需要和領導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車輛;合理安排駕駛員出車頻率,防止疲勞駕駛。
9、專職駕駛員必須經分局人力資源部和項目部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后,方可駕車。駕駛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執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堅持車輛保養制度,愛護車輛,保持良好車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安全操作規程,樹立良好的駕駛作風,文明駕駛,安全行車,做到行車“三勤三檢”;嚴禁私自開車,嚴禁違法酒后駕車,嚴禁駕駛與準駕不符的車輛,嚴禁無證開車,嚴禁將車輛交于無關人員駕駛。
10、在場內臨時修建的施工道路上,應設置明顯危險標志及必要的安全設施,以保障車輛行駛的安全性可靠性。
11、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應當對車輛的完好狀態進行管理,建立車輛狀態管理臺帳,做到專人負責。車輛使用單位應當加強對車輛運行過程中的狀態進行檢查,做到專項檢查與定期檢查結合,及時消除隱患,及時解決和修理車輛存在的問題,確保車輛始終保持在完好技術狀態,嚴禁車輛帶故障、帶缺陷運行,建立檢查、維修、保養制度,并做好檢查、維修、保養記錄。
12、嚴格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車輛性能規定,合理安排正確使用車輛。
13、項目部的施工人員上下班的交通車輛,應使用客車,并保證車輛完好狀態,做到每班檢查,定期專項檢查,在一時無法解決客車的情況下,采用平板貨車臨時替代客車,要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并經報安全技術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嚴禁超載、超速運行,嚴禁在無專項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運行,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14、租用車輛的安全管理:項目部在需要租用車輛時,應打報告到分局設備物資部審批,同意后方可租用車輛。租用、出租雙方必須簽訂租車合同,合同中要明確雙方的安全職責,合同報分局設備物資部一份存檔,報分局工程質量安全管理部備案。
第4篇 車輛安全技術工作制度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基本指導方針,加強安全值班和健全臺帳是安全管理的一項基礎工作,是發現隱患、處置事故的強有力手段,是降低事故損失的重要措施,也是了解情況、解決問題的一項工作,結合我公司實際,為認真貫徹國務院設備管理條例和交通部13號令以及四川省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實施細則,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保證安全生產,特指定本制度。
一、 車輛的購置
車輛的選型要根據市場的需要,便于維修,車型盡可能統一的原則,接受新車要按原廠使用說明書進行驗收,清點附件和隨車工具,對于新型車輛,投入營運前要組織技術人員駕修人員進行認真的學習,掌握車輛技術性能和使用要求,對于因未組織學習而造成亂套的責任者,要追究領導和經辦人的責任,并嚴肅處理。
二、 車輛的改裝、改造
為適應汽車運輸市場變化的需要,改變車輛形式用途稱為改裝,若為改善車輛技術性能或延長壽命,經過設計、改裝、改造者必須符合技術上可靠,經濟上合理的原則,并通過國家和當地部門上報備案,然后必須在國家和地方認定的廠方進行改裝、改造,否則公司一律不予以認定,并追究有關領導和業務人員責任。
三、 車輛的維修保養和檢驗
公司的所有車輛一律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強制維護,視情節修理的保修制度,并按《四川省汽車技術等級評定辦法》技術等級。汽車保養分為走合維護、日常維護、二級維護、大修維護不得超期。日常維護由駕駛員每日按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三檢制作業內容進行。二級維護每三個月進行一次大修每三年進行一次 ,維護和大修及總成部件,修理廠必須按型維修工藝卡片的業務范圍嚴格執行。車輛二級維護和大修必須經過檢驗部門的嚴格檢驗和路試后投入經營。建立例行保養(維修)制度,防止機械事故的發生。公司安全管理人員,要對所有參加營運的出租車進行日常行車安全檢查,并認真填寫車況檢查表。實行駕、檢人員簽字制度,車輛安全技術不達要求或裝載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得投入營運。
四、 車輛的下線和更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建設部相關部令及文件要求,凡達到車管部門規定使用年限的車輛,凡經長期使用,主部件和大總成嚴重損蝕,耗油嚴重的三類車輛,凡因意外事故,如翻車、碰車、燒毀等原因造成無法修復和無修復價值的車輛,均可向公司申請下線及更新車輛。
車輛下線更新后,要求舊車車籍必須轉出公司。
第5篇 客運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本公司車輛安全的管理,落實車輛安全責任制,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 相關人員安全責任
一、公司所有車輛由公司統一管理、調度、其安全由相關人員負責。
二、所有駕駛員應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思想。
三、所有駕駛員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服從交警指揮,文明駕駛,禮貌行車,嚴格執行行車規則。
四、禁止駕駛員超員、超速、酒后駕駛、疲勞駕駛、帶病駕駛。
五、司乘人員應按照規定合法停車,使用完車輛后,應關好車窗,鎖好車門,并在離開前再次檢查確認。
六、司乘人員在使用車輛前,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的現象,應立即報告,隱瞞不報而引發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七、車輛司乘人員對車輛應進行定期的檢查和保養,按期檢查車輛性能,如機油、防凍液、剎車油等,避免一切可能事故的發生。
八、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者是疏于保養造成的車輛的損壞和故障,所需維修的費用,視情節由駕駛員承擔一部分。
第三條 車輛安全檢查制度
一、所有車輛實行專人駕駛保管、安檢室負責監督檢查的制度,嚴禁未經公司批準私自將車輛交由非專職司機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由無駕駛證的人員駕駛。
二、為了保證車輛的安全行駛,司乘人員應堅持對車輛進行出車前、行駛中、返回后的檢查。
三、嚴禁病車、故障車勉強上路行駛。
四、駕駛員出車前檢查,主要檢查油水電系統是否暢通,有無跑漏,檢查安全設施設備是否齊全,檢查制動機件是否靈敏。
五、駕駛員行駛中檢查,長途行駛應檢查發動機和零配件情況,及時排除故障。
六、駕駛員收車后檢查,主要檢查車輛的完好狀況,以便及時進行保養和維修。保持最好的安全保險系數,是車輛安全行駛的保證。
七、下列四種情況不能出車。
1、油、水、電系統有故障時
2、制動設備性能不良時
3、安全設備不全時
4、駕駛員身體不適或者服用嗜睡藥物時
第6篇 產品運輸車輛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圍
本規定對運輸產品車輛衛生安全及其控制的管理要求作出明確規定,適用于承擔本公司產品裝運、交付車輛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
2. 職責
本規定由質檢部歸口管理,相關部門配合執行。
3. 產品運輸車輛衛生安全管理
3.1 衛生安全組織管理
3.1.1 公司成立車輛衛生安全管理小組。設組長一名,副組長兩名和相關成員,其中明確一人為專職車輛衛生安全監督員,對車輛衛生安全實施專項管理;
3.1.2 公司成品交付運輸車輛以冷藏車為主,條件許可時,經車輛衛生安全管理小組組長批準方可用廂式貨車;
3.1.3 成品交付運輸車輛原則上由各營銷區域經理聯系,區域經理有困難的,由營銷服務部協調車輛,其車輛必須符合衛生安全要求;
3.1.4 對于進入廠區裝載成品或者承裝包裝盒、原料等運輸車輛進行卸貨的,必須由衛生安全管理小組相關人員檢查其衛生狀況:
1) 凡檢查發現裝過化學品、危險品的車輛,對食品存在潛在危害的(如有不良氣味、易污染食品包裝等物質)一律不許裝車或卸貨;
2) 對有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一切車輛,嚴禁放其駛入廠區,更不得在廠區內進行沖洗或消毒;
3.1.5 衛生安全管理小組對車輛衛生安全負有直接責任,對于進入廠區裝貨或卸貨的一切車輛,必須經衛生安全監督員簽字確認符合衛生安全條件后方可實施。
3.2. 成品承運車輛衛生安全要求
3.2.1 運輸車輛應達到無異味,無污染物危害,混裝物品無倒塌的危險。
3.2.2 冷藏車的制冷效果須良好,經消毒后按規定堆放高度裝車;廂式貨車須采取保溫措施(塑料布、棉被等),且干凈整潔、無異味,經消毒后按規定高度裝車;
3.2.3 運輸車輛未裝過化學品、危險品等對食品存在潛在危害的情況(如有不良氣味、易污染食品包裝等物);
3.2.4 運輸車輛車廂內、外表面潔凈、無污染、無破漏;
3.2.5 駕駛員及其運營作業證件齊全并對應相符且有效,車輛設施等狀態完好
3.3 成品承運車輛進出廠程序
3.3.1 承運車輛衛生安全狀況申報
1)凡承接本公司成品裝運任務的車輛,在進廠前駕駛員應向本公司申報車輛衛生安全狀況;
2)填寫《成品承運車輛衛生安全確認表》,出示相關證件,接受門衛核對審查;
3.3.2 門衛對承運車輛衛生安全狀況檢查
1) 審查《成品承運車輛衛生安全確認表》內容是否填寫完整、清晰、明確;核查證件與車輛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2) 現場檢查車輛衛生安全條件是否符合要求;
3) 在《成品承運車輛衛生安全確認表》中填寫確認意見:若符合,則同意車輛進入,并將該確認表傳遞給倉庫保管員;若不符合,則謝絕其車輛進入;
3.3.3 保管員對承運車輛衛生安全狀況檢查
1) 查車輛制冷系統設施狀態、制冷效果;
2) 查車輛保溫措施是否滿足要求,保溫物品是否干凈無異味;
3) 在《成品承運車輛衛生安全確認表》中填寫確認意見:若符合,則準備
開啟庫門;若不符合,則將不符合情況向衛生安全監督員報告裁定;
3.3.4 裝卸隊長對承運車輛衛生安全狀況檢查
1) 查車廂內有無化學品及其遺棄、遺跡、異味,確認有無潛在危害;
2) 查車輛載重噸位與卸貨單是否匹配;
3) 查車輛設施完好狀態,無漏,無損傷,其衛生安全行駛條件是否滿足要求;
4)在《成品承運車輛衛生安全確認表》中填寫確認意見:若符合,則同意啟動搬裝;若不符合,則將不符合情況向衛生安全監督員報告裁定;
3.3.5 衛生安全監督員確認
1) 若門衛、倉庫、裝卸隊對車輛衛生安全檢查符合,則對貨載車的衛生安全進行全面核查鑒定,并確認所裝物品有無倒塌危險等。若完全符合,則在《成品承運車輛衛生安全確認表》中簽署符合性意見;
2) 若發現車輛衛生安全條件或狀態有欠缺,或門衛、倉庫、裝卸隊在檢查中發現有不符合的情況,質檢部應協助衛生安全監督員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評議,并記錄現場評議的結論意見;
3) 衛生安全監督員將車輛衛生安全狀況告知營銷部或國際貿易部,協調辦理承運手續;
4)門衛憑簽署符合性意見的《成品承運車輛衛生安全確認表》及營銷部等出具的相關證件放行車輛出廠。
4. 記錄管理
4.1 承運車輛、公司門衛、倉庫、裝卸隊等負責人,對《成品承運車輛衛生安全確認表》的填寫,應按ycd/c*002-2008《記錄控制程序》中“5.2條 記錄的填寫”要求執行,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4.2 記錄填寫人、評議人均應在確認表的對應欄內簽名,并注明日期;
4.3 記錄表格由門衛保管分發,填寫后的記錄仍由門衛收集,按月裝訂成冊,送
交成品運輸車輛衛生安全監督員收存備查,并按《記錄控制程序》規定執行管理。
5. 本作業文件所涉及的表格
5.1 成品承運車輛衛生安全確認表
6. 本作業文件所形成的記錄
6.1 車輛衛生安全狀況申報記錄;
6.2 車輛衛生安全狀況檢查記錄;
第7篇 二小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灘八二小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家長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根據上級文件會議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我校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機制。學校在上級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學生接送車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監督等相關部門指導下開展工作。學校派專人具體負責、維護交通安全環境,落實有關工作。
2、實行報批制度。堅決要求家長自行接送學生,特殊情況下,凡用于我校學生接送的車輛,經審核必須由交通運管部門及教育部門和學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時、定范圍、定核載人員的原則,方可接送我校學生。
3、駕駛員執證上崗制度。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具有三年以上的駕齡,必須持有與準駕車型相符的駕駛證和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近三年發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負主要責任或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駕駛員不得從事學生接送駕駛活動。學校要和駕駛員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明確其職責。
4、學校學期初要與接送學生車輛車主簽定安全責任書,車輛運行要做到“五定”(定線、定車、定人、定時、定點),確保不超載。學校和家長、學生每學年簽訂《交通安全協議書》,家長不得雇用無牌無證、三輪車輛、農用車輛及報廢車輛接送學生。
5、建立車輛檔案,做到“一車一檔”。車輛要按照規定進行定期維護保養。
6、實行年檢制度。學生接送車除由公安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外,還須按交通部門要求進行一年一次的綜合安全性能檢測。
7、定期檢查制度。學生接送車必須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門每學期的安全檢查,重點查處報廢車、“病車”、“黑車”、超載車等。
8、強制保險制度。學生接送車必須強制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
第8篇 x縣客運站車輛安全例檢制度
縣客運站車輛安全例檢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交通部《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汽車運輸業車輛技術管理規定》,及有關客運車輛安全例檢工作的文件精神,扎實做好客運站參營車輛的安全例檢工作,確保運營車輛安全、有序、準點發班,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運營客車都必須參加安全例檢,并提前三十分鐘將車輛各有效證件及安全例檢合格證交客運科報班。
二、客運站車輛安全例檢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敬業愛崗,認真填寫車輛檢驗記錄,做到內容準確,字跡清晰。嚴禁對不合格車輛發放檢驗合格證(卡)。
三、安全檢測人員應該按照有關規定和標準,對車輛的轉向、傳動、制動、燈光等涉及安全行車的裝置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應修復重檢后,方可發給檢驗合格證。
四、對未參加安全例檢的運營車輛,安全檢測人員應及時通知客運科不予配客、發班。
五、月底安全檢測人員應及時將本月運營車輛進站檢驗卡和車輛例檢登記表匯總,并報辦公室存檔。
第9篇 接送學生車輛安全制度
為了加強家長接送學生車輛的管理,根據上級文件會議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我校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
1、完善管理機制。學校在上級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學生接送車管理工作,在公安、教育、交通、安全監督等相關部門指導下開展工作。學校派專人具體負責、維護交通安全環境,落實有關工作。
2、實行報批制度。凡用于我校學生接送的車輛,經審核必須由交通運管部門及教育部門和學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時、定范圍、定核載人員的原則,方可接送我校學生。
3、駕駛員執證上崗制度。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具有三年以上的駕齡,必須持有與準駕車型相符的駕駛證和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近三年發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負主要責任或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駕駛員不得從事學生接送駕駛活動。學校要和駕駛員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明確其職責。
4、學校學期初要與接送學生車輛車主簽定安全責任書,車輛運行要做到“五定”(定線、定車、定人、定時、定點),確保不超載。學校和家長、學生每學年簽訂《交通安全協議書》,家長不得雇用無牌無證、三輪車輛、農用車輛及報廢車輛接送學生。
5、建立車輛檔案,做到“一車一檔”。車輛要按照規定進行定期維護保養。
6、實行年檢制度。學生接送車除由公安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外,還須按交通部門要求進行一年一次的綜合安全性能檢測。
7、定期檢查制度。學生接送車必須接受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門每學期的安全檢查,重點查處報廢車、“病車”、“黑車”、超載車等。
8、強制保險制度。學生接送車必須強制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
第10篇 駕駛員、車輛及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二、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盒班組應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三、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四、駕駛員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后方可作業。舉升設備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設備。
五、對車輛運載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六、發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第11篇 施工現場車輛交通安全制度
一、 凡在項目部施工現場服務的車輛都要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項目部內部的交通管理辦法。做到車況良好、車容整潔、三證齊全、自覺服從項目部調度員指揮,嚴格按照現場交通標志和現場道路實際安全行駛。凡各施工單位及項目部各部門自備車輛,必須持有項目部辦公室統一發放的內部車輛通行證,憑證出入。凡在各施工現場的臨時外雇勞務車輛,入場前必須事先到當地交管部門辦理營運手續,然后到項目部辦公室辦理車輛出入臨時通行證。非施工車輛進入施工現場,應在門衛登記,留存有效證件,征得門衛同意后,憑項目部內部臨時通行證,方可進入,離開施工現場時換回原證件。
二、現場所有車輛都要按現場限速標志限速行駛,時速控制在5公里/小時以內,做到禮讓三先,安全行駛。
三、 嚴禁非施工服務車輛駛入現場施工作業區,按項目部規定、定點停放。嚴禁自行車、摩托車駛入現場施工作業區,按現場規定定點存放。嚴禁人貨混載,違章拉人,超載超速。嚴禁酒后駕車,無證駕車,開英雄車、開帶“病”車。
四、 違反上述任何規定,項目部物資裝備科和質量安全科的人員有權當場制止,未造成后果者,對當事人批評教育,并罰款400元。對造成后果的,依照地主交通管理辦法,嚴肅處理。
五、 所有現場施工服務車輛必須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項目部內部的土方車、機動翻斗車、裝載機、罐車、泵車等大型施工車輛,沒有單位領導批示,一律不許駛出施工現場大門。各種車輛出門、必須靠右行駛,主動停車,接受質量安科和物資裝備科檢查。
六、 凡拉運物資出門的車輛,必須持有項目部辦公室統一印發的物資出門證經門衛審查,印鑒齊全、物證相符方可出門。凡無正式出門證或物證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許拉運出門,門衛有權扣留,扣物后補證無效。
第12篇 cng加氣站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一、認真學習交通法則及道路安全管理條例。
二、站上的車輛主要用于工作,嚴禁非工作用車。
三、車輛必須按規定進行保險。
四、不得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五、車輛各部件必須安全可靠。
六、駕駛員必須經過站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七、駕駛員必須做到出車前、回站后安全檢查工作。
八、嚴禁酒后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