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危險化學品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為加強公司易制毒化學品安全生產的安全管理工作,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及知識、技能,樹立員工“我懂安全、我要安全、從我做起、保證安全”的思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規定,特制定本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由車間負責組織接觸易制毒化學品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
第二條 根據員工所處崗位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保證職工每人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訓。
第三條 對內部崗位調動的人員必須進行換崗后的安全教育培訓。
第四條 對新調入的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的安全教育培訓。
第五條 公司領導、部門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分批參加安全管理職能部門組織的安全資格學習培訓。
第六條 安全教育培訓的主要內容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等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
a 正確辨識化學品安全標簽的信息及其意義;
b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所提供的內容及其意義;
c 化學品進入人體的途徑及其對人體的危害;
d 化學品安全押運程序和注意事項;
e 對化學品本身固有特性的了解;
f 緊急狀態下的應急處理措施;
g 生產工藝及生產技術參數。
2、各項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一些相關的事故案例;
3、職工安全態度教育;
4、上級相關職能管理部門下發的各種相關的文件。
第七條 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需要,采取以下幾種培訓方式:
1、職工在職或脫產培訓;
2、直接傳授培訓,安排有工作經驗的人員進行現場指導培訓等;
3、其它方法:開展讀書活動、提安全方面合理化建議等活動。
第八條 要求參加培訓的職工必須認真學習,不得無故缺席,參加上崗、換崗前培訓的員工必須通過培訓考試;
第九條 每次培訓,組織培訓人員必須做好登記、考核、備案工作,必須讓參加培訓的人員進行簽字備案;
第2篇 危險化學品安全制度
1.通 則
(1) 凡生產、使用、經營、運輸化學危險物品的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規、制度和標準,并建立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對不屬于化學危險物品管理范圍,但具有一定危險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險物品均應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加強管理。
(2) 危險物品的運輸必須嚴格執行《危險貨物運輸規則》、《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jt 3130)中的有關規定。并附上《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
(3) 危險物品的包裝容器必須牢固、嚴密,并按照國家頒發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gb 190)的規定印貼專用標志和物品名稱。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物品,要將其理化、毒理性質數據(閃點、熔點、自燃點、爆炸極限等),以及防火、防爆、滅火、安全運輸等注意事項寫在說明書上,否則不準出廠。
(4) 應指派責任心強,經培訓考核,并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管理危險物品。
2.生產和使用
(1) 公司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危險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應經化驗確認。生產備料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域,必須分隔清楚。
(2) 凡使用危險化學品,必須隨用隨領,所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
(3) 生產和使用有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及相關作業證,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方可進入作業場所作業。
(4) 作業場所應配置保護裝置和報警系統,并定期定人進行維護檢查,以確保其完好。
3.安全技術與個人防護
(1) 改革工藝技術,并采用安全的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有害物溢(逸)散。
(2) 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3) 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4) 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5) 嚴禁直接接觸有毒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6) 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7) 危險化學品儲存和生產場所,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應急解毒藥品。
4.中毒人員的搶救。
(1)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氣、氧氣、二氧化碳、氮氣等)使用時,氣瓶內應留有余壓,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他物質竄入。
(2) 盛裝腐蝕性物品的容器應認真選擇,具有氧化性酸類物品不能與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燃燒物品混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3) 易燃物品的加熱禁止使用明火,必須采用時,應采取嚴密隔絕措施。
(4) 應根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和自動報警等措施。
(5) 輸送有毒有害物料,應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6) 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摩擦、撞擊。
(7) 容易發生跑氣、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裝置,應設有能迅速停止進料,防止跑氣、跑料的安全設施,并應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撈流失危險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態擴大。
(8) 生產、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排放標準,凡能相互引起化學反應發生新危害的廢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5.儲存和養護
(1) 庫房內應設有溫度表,每天記錄一次,上午下班前和下午下班前各一次。
(2) 根據物品的性質,采取密封,通風和庫內吸潮相結合的溫度管理辦法,嚴格控制并保持庫房內的溫度≤37℃。
(3) 每天對庫房內外進行安全檢查,檢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貨架牢固程度,堆放是否合理,并做好記錄。
(4) 針對易燃液體,檢查封口是否嚴密,有無揮發和滲漏,有無變色、變質和沉淀現象。做好記錄。
(5) 檢查中發現問題,及時填寫有問題通知單通知相關部門,及時采取措施。
(6) 有效物品應在有效期間一個月前通知相關部門。
6.出入庫管理
(1) 入庫物品必須附有產品檢驗合格證,進口商品必須附有中文安全技術說明書或其它說明。
(2) 物品性狀、理化常數應符合產品標準,由品質部相關技術人員進行檢驗。
(3) 倉庫部對物品外觀、內外標志。容器包裝及襯墊進行感觀后作出驗收記錄。
(4) 驗收在庫外安全地點進行。
(5) 驗收內容包括:數量、包裝、危險標志。經核對后方可入庫,當物品性質未弄清時不得入庫。
(6) 出庫時按生產日期和批號順序先進先出。
(7) 進入危險化學品儲存區域人員、機動車輛和作業車輛,必須采取防護措施。
(8) 倉庫管理人員應針對危險化學品的危害性通知裝卸搖動人員。
(9) 在出入庫過程中,倉管員應嚴格監督執行相關規定,嚴禁摔、撞、擊、拖、拉和傾倒物品。
7.裝卸運輸
(1) 運輸危險物品方必須出示有關證明,向指定的鐵路、交通、航運等部門辦理手續。托運物品必須與托運單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運未列入國家品名表內的危險物品,應附交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技術鑒定書。
(2) 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妥。
(3) 危險物品裝卸前,應對車(船)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掃,不得留有殘渣。
(4) 裝運爆炸、劇毒、放射性、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5) 禁止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自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強氧化劑、爆炸品及用鐵桶包裝的一級易燃液體時,沒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鐵底板車及汽車掛車。
(6) 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體等危險物品。
(7) 溫度較高時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危險物品,要有防曬設施。
(8) 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運輸危險物品的行車路線,必須事先經當地公安交通部門批準,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不可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
(9) 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并懸掛“危險品”標志。
8.報廢處理
(1) 劇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倉庫部門要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管理。
(2) 鐵制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
(3) 包裝容器必須在公司指派的專人監護下銷毀。
(4) 化學危險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經當地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5) 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6)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化學危險物品廢渣等,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第3篇 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3
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3)
1 嚴格執行《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法規、制度和標準,并建立化學危險物品管理制度。對不屬于化學危險物品管理范圍,但具有一定危險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險物品均應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加強管理。
2 危險物品的運輸必須嚴格執行《危險貨物運輸規則》(鐵路運輸適用本)、(鐵運[1987]802號文公布)和《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jt 3130)中的有關規定。
3 危險物品的包裝容器必須牢固、嚴密,并按照國家頒發的《危險貨物包裝標志》(gb 190)的規定,印貼專用標志和物品名稱。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物品,要將其理化、毒理性質數據(閃點、熔點、自燃點、爆炸極限等),以及防火、防爆、滅火、安全運輸等注意事項寫在說明書上,否則不準出廠。
4 應指派責任心強,經培訓考核,并熟知危險物品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管理危險物品。
5 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危險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應經化驗確認。生產備料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域,必須分隔清楚。
6使用劇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
7安全技術措施
(1)改革工藝技術,并采用安全的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3)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8 個人防護措施
(1)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2)嚴禁直接接觸劇毒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3)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后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后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4)劇毒物品場所,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應急解毒藥品。
9 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摩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并注意標志,堆放穩妥。
10報廢處理
10.1 包裝容器必須在安全、保衛部門指派的專人監護下銷毀。
10.2 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
10.3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化學危險物品廢渣等,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第4篇 危險化學品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本公司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為易燃液體(有機溶劑、樹脂、溶劑型涂料成品、溶劑型涂料半成品等)、易燃固體(硝化棉)、有機過氧化物(白水)。
1、 倉庫必須配備具有專業知識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2、 倉庫管理人員必須配備可靠的安全防護用品。
3、 進入倉庫人員穿戴必須符合公司相關要求。
4、 禁止攜帶火種進入倉庫,嚴禁在倉庫內吸煙和使用明火。
5、 每日上班,應先開啟排氣扇對倉庫強制通風不低于30分鐘。
6、 人員進入倉庫前,應先通過倉庫門口的靜電釋放裝置釋放人體靜電。
7、 除叉車外,禁止其他機動車輛進入倉庫,進入倉庫的叉車,應采取防火措施。
8、 貨品入庫應嚴格按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執行,并進行檢查驗收,當貨品性質未確定時,不得入庫。
9、 裝卸搬運貨品時應按有關規定進行,做到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拖拉、傾動和滾動。
10、 修補、換裝、清掃、裝卸易燃易爆物料時,應使用不產生火花的工具。
11、 泄漏或滲漏的包裝容器應迅速轉移至安全區域進行處理。
12、 貨品不得直接落地存放,應存放于托盤上。
13、 庫房周圍無雜草和易燃物,庫房內應經常打掃,無漏撒物料,保持清潔衛生。
14、 倉庫內應設溫濕度計,并每日進行檢查和記錄,當溫濕度不符合要求時,應采取必要措施進行糾正。各類貨品適宜存放溫度和相對濕度按附表一執行。
15、 貨物堆垛高度不得超過3米,若存放貨品本身有具體要求的,按要求執行。
16、 堆垛貨品存放距離按附表二執行。
17、 庫管員每日應對貨品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內容主要包括:貨品堆垛牢固程度、通道是否暢通、有無泄漏或滲漏現象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匯報。
18、 庫房內禁止分、改裝,開桶、驗收和質量檢查等需在庫房外進行。
19、 各貨品的儲存應 猵 根據其性能分區、分類、分庫儲存,不得混存。禁忌物品不得同庫存放。
20、 各貨品的儲存管理,除需遵守本制度外,還應遵守相應的其他規章制度。
21、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5篇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編寫要點匯編ⅱ2
第二部分: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編寫要點
二、安全管理制度編寫要點
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三部分。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核心,是明確單位各級領導、各個部門、各類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任的制度。在編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時,應根據各部門和人員職責分工來確定具體內容,要充分體現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要“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全員、全面、全過程安全管理的完整制度體系。
對身兼數職的人員,應根據其兼職情況,承擔其相應各職位的安全生產責任。
1、決策層安全生產責任制
1.1明確決策層包括哪些人員。
1.2明確上述人員的職責范圍、所分管的工作內容及對其的資格要求。
1.3應涉及的責任制內容:
1.3.1明確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主體和工作內容的要求(包括建立、健全、執行、檢查和修訂各階段)。
1.3.2明確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責任主體和工作內容的要求(包括建立、健全、執行、檢查和修訂各階段)。
1.3.3明確體現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生產工作應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
1.3.4明確對安全生產投入的要求(必要裝備、安全組織機構、人員配置等)。
1.3.5明確對安全檢查及事故隱患處理的要求。
1.3.6明確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組織、制定、實施、完善等)。
1.3.7明確對生產安全事故處置的要求(調查、處理、上報)。
2、管理層安全生產責任制
2.1明確管理層包括哪些人員。
2.2明確上述人員的職責范圍、所分管的工作內容及資格要求。
2.3應涉及的責任制內容:
2.3.1明確對各階段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主體和工作內容的要求(包括制定、執行、檢查和修訂等階段)。
2.3.2明確對各階段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內容的要求(包括制定、執行、檢查和修訂等階段)。
2.3.3明確體現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安全生產工作應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
2.3.4明確對貫徹執行上級指示的要求。
2.3.5明確對安全檢查(檢查、落實、監督、檢查記錄等)及重大事故隱患管理的要求。
2.3.6明確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組織、制訂、落實)。
2.3.7明確對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管理的要求。
2.3.8明確對年度經營、安全、事故情況總結的要求(調查、處理、上報)。
2.3.9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3、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1明確崗位職責范圍。
3.2明確崗位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及資格要求。
3.3應涉及的責任制內容:
3.3.1明確認真學習規章制度及業務知識的要求。
3.3.2明確遵守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要求。
3.3.3明確有拒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權力。
3.3.4明確有阻止他人違章作業的權力。
3.3.5明確認真學習和提高事故預防及應急處理能力的要求。
3.3.6明確崗位安全檢查的要求。
3.3.7明確事故隱患上報的要求。
3.3.8明確本崗位設備設施保養的要求。
3.3.9明確如實做好本崗位記錄的要求。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延伸,也是各單位貫徹執行法律法規的具體體現,是保障職工人身安全健康以及財產安全的最基本的規定。各經營單位應當在本匯編的基礎上,根據各單位特點,制定具體且操作性強的規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1明確適用范圍。
1.2明確承擔主體的職責范圍。
1.3安全教育培訓管理應涉及的內容:
1.3.1明確安全教育培訓的對象【如負責人、管理人員、一般員工、新進員工、調崗作業、長病假復工(6個月以上)、外來人員、臨時工作人員等)。
1.3.2明確各類人員接受安全教育的內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規、事故教訓、安全基本技能、常識等】。
1.3.3明確培訓應達到的目的及資格要求。
1.3.4明確安全教育培訓方式(脫產學習或日常教育等)。
1.3.5明確培訓時間(三級教育、日常教育、“四新”教育等)、考核方式。
1.3.6明確哪些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如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過國家授權部門的專業培訓,取得合格證書方能從事經營活動;單位其他從業人員(采購員、保管員等)應經過專業培訓,取得合格證書方能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危險化學品運輸押運員、駕駛員、鏟叉車駕駛員等)經國家授權部門的專業培訓,取得合格證書方能上崗】。
2、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2.1明確適用范圍。
2.2明確承擔主體的職責范圍。
2.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管理應涉及的內
第6篇 藥學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為規范我院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和使用,防止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制訂我院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適用范圍:全院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所有部門,包括臨床科室及藥學部。
危險化學品定義: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
危險化學品目錄制定:院感辦參考權威機構公布的危險化學品目錄,結合我院實際使用情況制定目錄。我院危險化學品目錄應根據臨床使用實際定期進行更新與修改。具體品種目錄見附件1。另附一般化學品目錄見附件2。
危險化學品的采購驗收及儲存
5.1由藥學部危化品管理組長提出計劃,藥庫采購員負責實施采購。嚴控數量,原則上不得超過15天使用數量。危險化學品的供應商應當具備生產或銷售資質,其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
5.2危險化學品應當儲存在專用倉庫內,發放人員應認真做好驗收、發放、處置等完整記錄,相關記錄應當保存3年以上。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按照相關技術標準規定的儲存方法、儲存數量和安全距離,實行分類、分隔儲存。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混放。庫房中應保持干燥、通風、溫度適宜(不超過30℃)。應準備好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狀態。
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和管理:
6.1全院危險化學品制定統一的警示標識,包括各品種標識、區域標識(見附件3)。
6.2管理人員必須熟悉危險化學品性質,具備防火滅火知識。定期檢查,防止因變質、分解造成自然和爆炸事故。注意輕拿輕放,避免碰撞、沖擊,防止摩擦、傾倒。
6.3病區的危險化學品領取,必須指定專人負責,負責清點申領的危險化學品,包括品名、規格、數量必須與申請單一致。
6.4病區的危險化學品,實行專柜加鎖,專人管理。建立危險化學品的合適基數并做好交接記錄。
6.5對于盛裝危險化學品的廢液、容器要妥善處理,嚴禁將廢液隨意傾倒,空容器交回門診西藥房危險化學品管理組,統一回收處理。
6.6禁止將危險化學品帶出護理單元。發現丟失、被盜,應立即報告保衛科。
6.7.危險化學品管理執行分級責任制管理,科室負責人為安全管理責任人。使用科室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具體負責;職能部門包含藥學部、護理部、保衛科,對相應使用科室進行每月定期督導、監管、分析評價(質量控制),上報醫院保衛科。
培訓
對新入職人員、接觸危險化學品人員,科室要對其進行相關知識培訓,明確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對人體的傷害及出現的損傷的處理措施,保證人員的生命安全,避免造成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藥學部
2023年月日
附件1 醫院危險化學品目錄
序號
品名
危害性類別
科室
備注
1
酒精
易燃
相關臨床科室
2
過氧乙酸
腐蝕
感染科
3
過氧化氫
腐蝕
相關臨床科室
4
碘伏
有毒
相關臨床科室
5
4%甲醛溶液
有毒
手術室、相關臨床科室
6
次氯酸鈉
有毒
腎病科
7
檸檬酸
有毒
腎病科
8
戊二醛
有毒
腎病科
9
液體石蠟
有毒
相關臨床科室
10
朗索消毒片
有毒
相關臨床科室
附件2 醫院一般化學品目錄
序號
品名
危害性類別
科室
備注
11
口腔黏膜消毒液
相關臨床科室
12
白凡士林
相關臨床科室
13
呋喃西林抗(抑)菌溶液
相關臨床科室
14
抗菌洗手液(易適康)
相關臨床科室
15
手消毒凝膠ⅱ型
相關臨床科室
16
普瑞來外科洗手液(藍)
手術室
17
普瑞來外科手消毒液(白)
手術室
18
20%軟皂溶液
相關臨床科室
19
口腔黏膜消毒液
相關臨床科室
20
白凡士林
相關臨床科室
第7篇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管理制度編寫要點匯編ⅱ4
18.3.6明確發生異常情況下,應采取的應急措施。
18.3.7明確儲存經營涉及到的相關資料、記錄管理的要求。
19、危險化學品出入庫管理制度
19.1明確適用范圍(涉及貨物的出入庫管理各個環節)。
19.2明確承擔主體的職責范圍(如驗收、保管、發貨等人員的職責范圍)及資格要求。
19.3出入庫管理應涉及的內容:
19.3.1明確貨物的驗收程序、方式、地點等。
19.3.2明確出入庫應查驗的內容(品種、數量、規格、包裝、標志等)。
19.3.3明確記賬內容(包括品名、數量、經手人等)、賬物必須相符。
19.3.4明確不符合入庫規定貨物的處理原則。
19.3.5明確出庫的順序原則。
19.3.6明確對進入儲存區域的人員、車輛的要求。
19.3.7明確對儲存庫房的消防設施的要求及檢查要求。
19.3.8明確對儲存保管涉及到的相關資料、記錄管理的要求。
20、危險化學品養護管理制度
20.1明確適用范圍(自有倉庫和租賃倉庫的危險化學品的養護管理環節)。
20.2明確承擔主體的職責范圍(如從事危險化學品養護活動的自有人員、委托單位的人員的職責范圍)及資格要求。
20.3危險化學品養護管理應涉及的內容:
20.3.1明確入庫時的檢驗內容(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標志、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等)。
20.3.2明確儲存中應檢查的內容和周期。
20.3.3明確安全操作要求。
20.3.4明確對檢查結果的處理方式或方法。
20.3.5明確對養護管理相關資料、記錄管理的要求。
21、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21.1明確適用范圍。
21.2明確承擔主體的職責范圍及資格要求。
21.3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管理應涉及的內容:
21.3.1明確各類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儲存庫房的要求(耐火等級、溫度、濕度、電氣、通風、庫房周邊、衛生等)。
21.3.2明確儲存中的禁忌要求(寫明禁配物料名稱)和儲存方式。
21.3.3明確儲存中的堆垛要求。
21.3.4明確運輸要求和運輸方法。
21.3.5明確安全操作要求。
21.3.6明確對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相關資料、記錄管理的要求。涉及到爆炸品的要體現“五雙”管理要求。
22、毒害性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22.1明確適用范圍。
22.2明確承擔主體的職責范圍及資格要求。
22.3毒害性危險化學品管理應涉及的內容:
22.3.1明確各種毒害性危險化學品儲存庫房的要求(耐火等級、溫度、濕度、電氣、通風、庫房周邊、衛生等)。
22.3.2明確儲存中的禁忌要求(寫明禁配物料名稱)和儲存方式。
22.3.3明確儲存中的堆垛要求。
22.3.4明確運輸要求和運輸方法。
22.3.5明確安全操作要求。
22.3.6明確對毒害品相關資料、記錄管理的要求。
22.3.7涉及到劇毒化學品的要體現“五雙”管理要求。
23、腐蝕性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23.1明確適用范圍。
23.2明確承擔主體的職責范圍及資格要求。
23.3腐蝕性危險化學品管理應涉及的內容:
23.3.1明確各種腐蝕性危險化學品儲存庫房(棚)的要求(耐火等級、溫度、濕度、電氣、通風、庫房周邊、衛生等)或罐區設備設施要求。
23.3.2明確儲存中的禁忌要求(寫明禁配物料名稱)和儲存方式。
23.3.3明確儲存中的堆垛要求。
23.3.4明確運輸要求和運輸方法。
23.3.5明確安全操作要求。
23.3.6明確對腐蝕性危險化學品相關資料、記錄管理的要求。
24、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制度
24.1明確適用范圍(涉及到與運輸有關的人員和單位)。
24.2明確承擔主體的職責范圍(如司機、押運員等的職責范圍)及資格要求。
24.3運輸管理具體內容:
24.3.1審驗運輸合同文本或任務單、運輸單位資格;明確運輸工具、包裝物應符合的要求。
24.3.2明確對運輸單位和從業人員的告知義務及告知內容(禁忌、標志、防護、應急處理等)。
24.3.2明確運輸、裝卸作業中,應注意的問題。
24.3.3明確劇毒化學品、爆炸品(如有的話)運輸時的特殊要求和管理規定。
25、加油站儲油罐區管理制度
25.1明確適用范圍。
25.2明確承擔主體的職責范圍及資格要求。
25.3加油站儲油罐區管理應涉及的內容:
25.3.1明確對加油站儲油罐區環境的要求。
25.3.2明確對加油站儲油罐區警示標志的要求。
25.3.3明確對加油站儲油罐區消防滅火器材配置的要求。
25.3.4明確加油站儲油罐日常維護應注意的問題。
25.3.5明確在加油站儲油罐區及附近用電、用火或機械作業的安全要求。
26、加油站進出車輛、人員管理制度
26.1明確適用范圍 (包
第8篇 醫療廢物、危險化學品、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病理科廢棄標本及醫療廢物的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病理廢棄標本及醫療廢物的安全處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確保醫療安全和環境安全。
2、 使用范圍 病理科。
3、 廢棄標本的處理
(1) 處理制度:
1) 病理標本在取材后標明日期,放于標本柜內(冷藏更好)。
2) 按行業規范,報告發出2周后由專人負責處理(本科室4周)。
3) 按生物標本處理要求,廢棄標本經火化處理。
(2) 處理流程:
1) 醫師取好材后將標本放入黃色垃圾袋內并貼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標簽。
2) 將裝好標本的黃色垃圾袋放入專用盒內蓋上蓋子并貼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標簽。
3) 將裝好標本的專用組織盒放入標本儲藏室柜內。
4) 工人一般每月檢查一次標本箱,清理到期的標本。
5) 將到期廢棄標本運至后勤指定地點,與管理人員簽字交接。
6) 管理人員通知殯儀館,將廢棄標本作火化處理。
4、 醫療廢物的處理
(1) 處理制度:
1) 醫療廢物必須放入貼有醫療廢物的專用垃圾筒內。
2) 放置醫療廢物的專用垃圾筒內必須使用黃色垃圾袋。
3) 醫療廢物由病理科工人負責收集。
4) 收集后的醫療廢物由工人運送到醫院指定地點。
5) 公司派專人收取,并作焚燒處理。
(2) 處理流程:
1) 工人將裝有醫療廢物的黃色垃圾袋袋口扎緊,用封條貼住袋口。
2) 每天上午7:00與下午4:00運送到后勤指定地點(醫技樓后面)的接收人員交接,放入其提供的黃色醫療廢物運輸箱內,貼上封條,最后簽名確認。
二、病理科化學危險品保管和使用制度
1. 目的 建立規范的危險品管理制度和標準的操作程序,確保危險品使用的安全。
2. 范圍 病理科技術室。
3. 責任人 病理科技術室全體工作人員。
4. 危險品的進貨、保管、領用和使用制度
(1) 熟悉各種危險品的化學性質,遵守危險品的管理和使用條例,根據化學性質進行分類保管和使用。
(2) 病理科危險品倉庫由指定的專人(雙人雙鎖)負責保管,少量領出也需要領出者放入小型防爆(安全)柜內上鎖保管。
(3) 危險品管理員負責化學危險品的請購、接收、清點、檢驗及儲存保管。
(4) 易燃物品要定量統一購置,存放于危險品倉庫防火防爆柜內。有毒有害試劑應放于專門的安全柜內。腐蝕化學品(酸、堿)應分別儲存于放置耐腐蝕的塑料盤的安全柜內,不得存放于水槽下,防止潮解。注意不能再同一區域內存放不能共存的化學物品,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機酸應與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試劑分開儲存。劇毒物品應放入保險柜內(必須雙人雙鎖管理)。存放危險品的房間必須單獨、密封并安裝防火門。安全柜、防火柜必須有通風管道,將可能產生的氣體排出室外。
(5) 危險品存放柜和門上都應該張貼反映存放的危險品性質的標識以及危險品的名稱。
(6) 搬運體積超過500ml的濃酸試劑時,必須使用指定托盤。
(7) 配制危險品時應做好防護措施,穿隔離衣、戴防護眼鏡、口罩、帽子、手套。
(8) 配制人員需請保管人員打開防火防爆柜,取出藥品,每次必須對使用量、剩余量進行記錄并簽名。
(9) 配制人員將領出的危險品放入臨時小型防爆柜內,貼上打開日期、有效期(乙醇、二甲苯、丙酮、甲醇打開后有效期為1年,如果出現沉淀,就不能再使用)和經手人,然后上鎖。
(10) 在使用任何化學物品之前,安排好處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11) 在使用腐蝕性物品的場所設有合適的急救沐浴設施和洗眼裝置。
(12) 在配制強氧化性酸或強堿時必須使用廣口燒杯,以防止溶液產生大量熱量或氣體,待配制溶液穩定后方可放入溶液瓶中。應該在通風設備良好的操作臺上配制。
(13) 保管人員根據危險品使用剩余量進貨,嚴格控制實驗室內危險品的總量,一般存量控制在3周左右。
(14) 進貨后檢查合格證及試劑瓶的完好性,登記并分類放置危險品(放入防火防爆柜內),上鎖。
(15) 為確保購置試劑質量的穩定性,必須選擇國內知名、質量穩定的生產廠家。每個不同批次的試劑必須檢查合格證書、登記并作質量反饋。
(16) 如所使用的試劑、化學藥品含潛在的致癌物、致畸物,應該進行明確標識。科主任應告知員工,在接觸有潛在致癌物、致畸物試劑或化學藥品時應做好防護。
(17) 易燃、易爆液體配制或使用時必須遠離明火。
(18) 更換出的廢液根據廢液處理流程處理。
5. 使用化學危險品的注意事項
(1) 不允許用嘴吸取任何試劑。
(2) 在不清楚試劑間的相容性時,不要將它們混合。
(3) 在使用新試劑前,先閱讀msds或向相關負責人咨詢。
(4) 稀釋時應將酸注入水中,而不能將水注入酸中。
(5) 所有化學試劑在傾注時要緩慢,以防飛濺。
(6) 如果試劑或化學品被允許排放入下水道中,要用清水徹底沖洗管道中的殘留,避免丟棄的化學品之間發生有害的化學反應。
(7) 使用玻璃器皿前徐檢查諸如爆裂、破碎等明顯的受壓或損壞痕跡。把上述損壞的玻璃器皿丟于耐扎的利器盒內。
(8) 將玻璃器皿放到清潔區前務必測地漂洗消毒。例如毒性物質、腐蝕性物質、放射性物質或者可能是傳染性物質,必須保證它們放到清潔區以前由專門的技術人員消毒。
(9) 任何在未貼標簽的容器中發現的試劑都因該向部門主管報告,并作廢液處理。
(10) 醫療場所不準抽煙,污染區和半污染區不允許喝飲料、吃東西以及使用化妝品。
(11) 不允許使用實驗室的設備和器具來準備食物和飲料。
(12) 處理實驗室標本時不要用水接觸臉部、嘴以及眼鏡。
(13) 每次離開污染區時,或處理完標本、化學試劑、污染或毒性物質,接觸實驗室設備后都要洗手。
(14) 在接觸化學試劑時,不要將食物、口香糖以及香煙放在口袋中,毒性化學物質的蒸氣可以吸附在這些物品的表面。
(15) 不要將食物儲藏在實驗室的櫥柜或冰箱中。
(16) 在使用電話、門把手等物品時務必脫掉手套,以防止可能性的污染。
(17) 養成良好的日常工作習慣,使用完以后,所有的試劑盒儀器都要歸位。
(18) 對于在工作環境下可能遇到的不同危險品,采用不同類型的個人防護設備。個人防護設備包括:
1) 手套:用于保護手免受燒傷、割傷、化學品腐蝕、磨損、電擊傷。不同類型的危險品需要不同材料的手套,如磨損用棉質或皮質手套,化學危險品用不可滲透的手套。
2) 護目鏡和面罩:用于保護眼睛和面部免受飛濺、紫外線和毒性化學物品的傷害。
3) 防護衣:用于保護身體免受化學或者腐蝕性液體的傷害。
4) 安全鞋和靴:用于保護雙腳免受腐蝕性化學物品的傷害。
5) 其他:必須配備滅火器(滅火毯)、溢出包和噴淋、洗眼器等設備。
(19) 發生事故、緊急事件或損傷時,立刻通知各部門負責人及安全負責人,并參照相關制度進行匯報和救治。
(20) 任何操作步驟或設備、儀器發生問題,對醫療安全產生影響時都要向部門負責人匯報,并及時上報醫院質管科。
三、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在日常工作中接受和處理新鮮標本(如手術中需要做冰凍的標本、體液或穿刺細胞學標本和尸體解剖等工作)或福爾馬林固定的組織標本等工作均涉及到有關人員的防護,實驗器具、工作臺面和場所的清潔和消毒處理,以及廢棄標本、紗布、棉簽、注射器、刀片和針頭等的處理及一些傳染病的申報。根據傳染病防治法、醫院感染管理規范和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結合具體情況,制定相關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1. 成立病理科生物安全管理小組,由病理科主管醫療的主任或副主任任組長,各副主任、技術組主管和醫療秘書等。
2. 定期舉行管理小組會議,討論科室生物安全問題,監督相關規則的落實情況,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3. 定期組織科室人員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強化醫院感染和感染防護和控制意識。
4. 組織取材室、細胞技術室及手術冰凍切片室等屬污染空間,均安裝空氣消毒機,取材工作臺安裝紫外線。
5. 醫療廢物的處理,嚴格按照醫療衛生機構廢物管理辦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和醫院的有關規定進行各類廢物的標識、存放和處理,有完備的標本接收登記程序和紙質記錄,并有專人負責。常見的四種醫療廢物處理如下:
1) 病理性廢物:由醫院工人負責清運至特定地點進行焚化處理;
2) 福爾馬林等液體行化學廢物均使用專門容器儲存并標記,由具有相關廢物處理資質單位進行收集并處理;
3) 廢酒精和二甲苯經回收設備進行回收處理后的殘余固體性廢物裝袋、結扎和標記,由醫院工人收集和處理;
4) 損傷性廢物存放于損傷性廢物專用容器內,由醫院專人收集和處理;
5) 感染性廢物用有標記的專用袋盛裝、結扎和標記,當日下午有醫院工人收集,同一處理。
6) 每日取材后、制片后申請單放入消毒柜內進行臭氧消毒。
6. 傳染病疫情申報:主要是院外會診病例中經我科確診的在我國傳染病防治法中列出的必須申報的各類法定傳染病病種。
1) 甲類傳染病(2種):鼠疫、霍亂;
2) 乙類傳染病(25種):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熱、狂犬病、流行性乙腦腦炎、登革熱、炭疽、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結核、傷寒和副傷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百日咳、新生兒破傷風、猩紅熱、布魯氏菌病、淋病、梅毒、鉤端螺旋體病、血吸蟲病、瘧疾;
3) 丙類傳染病(10種):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急性出血性結膜炎、麻風病、流行性地方性斑疹傷寒、黑熱病、包蟲病、絲蟲病、感染性腹瀉(除霍亂、細菌性和阿米巴痢疾、傷寒和副傷寒以外的感染性腹瀉)。
第9篇 危險化學品經營環節安全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具備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相應崗位的資格,負責執行崗位職責,履行崗位安全責任和義務。
2、經營危險化學品的采購、保管、運輸及銷售等人員在相關工作交接方面應嚴格遵守采購合同管理。經領導批準的由采購人員與供貨單位簽訂的采購(或銷售)合同(內容含供貨單位、品名、質量、數量、用途、包裝要求、價格、運輸方式及到站等)至付款后,合同副本交倉庫管理人員、提貨單交承運單位提貨,貨到由倉貯管理人員根據合同驗收。
3、根據合同副本驗收由運輸單位送來貨物無誤后,簽收回單并開具入庫單,交采購員辦理報銷手續,記錄入庫臺帳。
4、危險化學品采購人員在與供貨單位簽訂供貨合同時,應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并交倉貯管理人員一份。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復印件由銷售人員在銷售危險化學品時送交用戶。
5、采購(銷售)人員與具有危險化學品資質的運輸企業簽訂運輸委托協議時,要求承運方出示相關的資質證明書、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證書。
6、采購人員、銷售人員、倉庫管理人員及運輸單位,均應妥善保存危險化學品的供貨合同、運輸協議,產品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安全標簽和發票、收據等相關資料。
7、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對劇毒危險化學品還應做到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對運輸和出入庫及倉庫保存期間發生的包裝破損、丟失、被盜及交通事故等情況應報區安監局及當地派出所備案。采購、銷售、倉庫管理人員、運輸人員均應及時處理事故,不得拖延、推諉。
第10篇 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石灰氮堆放庫房,必須有良好的通風和必要的避雷設備。
(2)、石灰氮存放時不得積垛過高、過密,堆垛之間以及堆垛和墻壁之間,應留出一定間距的通道及通風口。
(3)、在堆放化學危險品時,必須按其性質分區、分類隔距保管。
(4)、危險品應加強保管,嚴格出入庫制度,禁止一切機動車輛出入庫房。
(5)、倉庫區嚴禁煙火,杜絕一切可能產生火花的因素。
(6)、不準在庫房或露天堆垛附近作息、實驗、分裝,加強檢查、巡視,防止自燃爆炸。
(7)、加強危險品入庫驗收和平時的檢查制度,加強檢查巡視,防止自燃爆炸。
(8)、搬運時要輕拿、輕放,嚴禁滾動和撞擊、重壓和摩擦。
(9)、儲存庫應當根據消防條例,配備滅火設施和報警裝置。
(10)、在運輸時,禁止無關人員搭乘,嚴禁客貨混裝。
(11)、在運輸時,必須按規定確定行車時間和路線,中途不得隨意停車。
(12)、經營外銷時必須具有安全標簽和安全技術說明書。
(13)、嚴禁在雨天、潮天裝卸,同時不得在露天、潮濕、漏雨和低洼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
第11篇 南沙中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沙南中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為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嚴格做好各項管理工作和安全保衛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特制定以下條例:
1、對存有的危險化學品的各類、數量要進行認真登記,存放危險化學品的容器上要有“危險品”字樣或標記,存放專柜且專人保管。
2、危險化學品在入庫前要驗收登記,入庫后要定期檢查核對,做到雙人管理,雙人收發,雙人飲料、雙人記帳,雙鎖鎖門。
3、實驗室保持通風良好,備有廢液桶、廢液缸、廢液處理池,防止有毒蔓延、污染、擴散。
4、指導學生正確規范地操作,接觸過有毒物品的手應及時清洗。
5、實驗室內配備消防器材,嚴禁室內明火,工作人員離開實驗室時應切斷電源總開關。
6、教師領取危險品必須填寫“危險品領用記錄單”,經主管領導簽字、實驗員簽字后方能領取,剩余歸還實驗室,實驗員核銷用量,驗收簽字。
7、危險品的報廢或購進,作非教學用或外單位借用,必須經學校負責人同意,并辦好手續方可。
8、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上規定,發現其他問題要及時上報。對違反者,學校將予以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將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第12篇 化工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按照《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344號令2002年)和《常用化學危險品儲存通則》(gb15603-95),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危險物品在本公司的運輸、裝卸、儲存、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行政部。組織編制和完善危險化學品生產和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組織編制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
相關部門:采購部、采購部;負責危險物品在運輸中的安全管理
采購部;負責危險物品在裝卸、貯存中的安全管理。
生產部、各車間。負責危險物品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4 、危險化學品的范圍
本規定所稱危險化學品,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等能引起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物品。
5、 內容與要求
5.1、 按照交通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運發[1993]1382號)文件和《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jt3130-88)要求,對于危險化學品的運輸需委托已辦理危險化學品運輸許可證承載車輛辦理。
5.2 、危險物品的裝卸
5.2.1、 危險物品搬運時輕拿輕放,嚴禁野蠻裝卸。
5.2.2、 采用泵裝卸危險物品時,電器儀表照明等設備必須采用防爆設施,管道要有良好的靜電連接和接地,管道內流體的流速不準超過3米/秒,伸入貯罐的進料管道應加伸長管,從底部進料,以防靜電放電發生事故。
5.2.3、 裝卸不同物品的管道應有明顯的標識,以免混裝。
5.2.4 、危險物品的裝卸必須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裝卸工具。
5.3、 危險品的貯存和保管
5.3.1、 危險品的入庫、出庫執行《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
5.3.2、 貯存危險品的倉庫,應根據專庫分貯的原則,做到定品種、定數量、定庫房、定人員保管和分間、分類、分堆貯存,各種物品之間應留有足夠的消防通道,并且明確物品標識。嚴禁同庫貯存兩種性質相抵觸的危險物品。
5.3.3、 危險品庫應有良好的通風和必要的避雷設施,易燃易爆物品貯罐應設有防曬降溫設施,并且設備和管道有良好的靜電連接和接地,以及防止泄漏的防護圍堤等安全設施。
5.3.4、 危化品露天堆放,應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級易燃物品、遇濕燃燒物品、劇毒物品不得露天推放。
5.3.5、 危化品倉庫必須配備專人管理,管理人員應熟悉各存儲物品的危害性和泄漏緊急處理辦法,必須配備可靠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5.4、 危險物品的使用
5.4.1、 危險物品使用單位,一次領用量一般不超過三天生產所需用量,超過此用量,須經生產部批準。生產多余物料應及時退庫處理。
5.4.2、使用危險物品的單位,建筑、設備、照明、儀表等均應符合防火、防爆、防毒要求。并配備必要的消防、通風、降溫、防潮、防雷擊、防靜電等安全設施,以及防止環境污染的設施。
5.4.3、 易燃易爆品的加熱嚴禁采用明火,如必須采用電感加熱,必須采用嚴密隔絕和防止發生觸電的安全措施。
5.4.4、 產生和使用劇毒物品的場所,必須配備專用的防護用品和解毒物品。
5.4.5、 嚴禁用易燃易爆液體擦洗設備、工具和衣服,并禁止在劇毒物品場所飲食。
5.5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過程中必須編制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執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
6、 相關制度
6.1、《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
6.2、《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3、《防火、防爆及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7、 相關記錄
7.1、《危險化學品承運合同》
7.2、《物資入庫單》
7.3、《車間領料單》
7.4、《體系運行檢查記錄表》
7.5、《安全設施臺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