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宣傳培訓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有效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活動,提升各級人員安全素質和能力,避免和減少人身傷害及職業危害事故發生,結合相關法規、華潤燃氣控股要求和岳陽華潤有限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室。
二、總體要求
第三條 公司各部室必須實施全員安全生產培訓。
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實行分級分類管理。公司負責所在層級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并監督檢查所在層級各部門教育培訓工作的開展。根據公司各級人員的崗位風險和任職需求,安全生產培訓對象分為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其他人員等四類人群。
第五條 公司各部室每年應根據安全生產形勢,并結合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明確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重點,合理制定各類人群的培訓計劃和教育方案,包括培訓時間、內容、形式、費用、機構以及參加人員等。
第六條 應當將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并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批后實施。保證公司安全培訓工作所需資金。
三、組織實施
第七條 依據分類實施、突出重點的原則,認真落實培訓計劃和教育方案,確保各類人員達到所從事工作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知識水平,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崗位任職資質、培訓學時等方面的要求。
第八條 對主要負責人,重點培訓與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安全生產知識以及國家、地方、行業有關的基本法律法規等內容。
第九條 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重點培訓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有關管理標準、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事故案例等,以提高其安全知識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九條 對普通作業人員,重點培訓企業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作業行為和操作規程,并確認其能力符合崗位要求。對特種作業人員,主要培訓與其崗位操作相關的新知識和新技能。
第十條 對其他人員,重點培訓安全文化理念、有關安全規定、與其崗位相關的應急處置知識和技能等,引導其安全態度和安全行為。應對來訪人員進行有關安全規定、可能接觸到的危害及應急知識教育與告知。對發生事故后的有關責任人和應受到教育者,應以事故案例進行教育。
第十一條 應將相關方作業人員和臨時聘用人員納入公司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并以制度的形式予以明確,對其進行入場前的安全教育培訓,確認其資質和能力符合作業要求后,方可允許上崗作業。
第十二條 所有新入職員工必須經過安全培訓且考核合格,才能上崗工作。公司新入職員工在上崗前應經過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設施投入使用前,應對有關操作崗位員工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操作崗位員工轉崗、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部門級、班組級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三條 應將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領證工作作為公司安全培訓工作重點,確保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全部持證上崗。公司應按照國家法規要求,嚴格落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崗位準入制。
第十四條 應重視內部安全培訓師的培養,健全完善本單位內部安全培訓師選聘和繼續教育機制,積極構建素質較高、專業結構合理的專兼職安全培訓師隊伍,不斷提高本企業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質量。
四、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對象和內容
第十五條 對公司總經理、分管安全技術領導的教育培訓
1、基本要求
公司總經理、分管安全技術領導必須參加安全資格培訓,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并應每年參加公司組織的生產業務培訓。
2、業務培訓的主要內容
a)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
b)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知識、方法。
c)重大事故防范、應急救援措施及調查處理方法,重大危險源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原則。
d)消防法的有關內容及消防器材的使用,火災逃生的方法和注意事項。
e)公司各類應急預案的培訓。
f)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g)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h)華潤燃氣集團編制的各項安全管理指引。
3、培訓時間
公司總經理、分管安全技術領導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安全生產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第十六條 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
1、基本要求
a)公司負責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必須進行安全資格培訓,經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后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b) 公司負責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每年應進行安全生產業務培訓。
1)業務培訓的主要內容
a)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燃氣行業的規章、規程、規范和標準。
b)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勞動衛生知識和安全文化知識。
c)工傷保險的政策、法律、法規。
d)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方法。
e)事故現場勘驗技術以及應急處理措施。
f)重大危險源管理與應急救援預案編制。
g)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h)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i)華潤燃氣集團編制的各項安全管理指引。
2)培訓時間
公司負責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8學時;每年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第十七條 對公司其他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
1、公司其他從業人員
公司其他從業人員(簡稱“從業人員”)是指除了公司總經理、分管安全技術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外,在公司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包括其他負責人、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以及臨時聘用的人員。
1)對公司其他從業人員培訓的主要內容
a)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燃氣行業的規章、規程、規范和標準。
b)事故應急預案。
c)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d)崗位職責、安全操作規程、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e)華潤燃氣集團編制的各項安全管理指引。
2)培訓時間
每年對公司其他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a)對新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
1)對新從業人員應進行公司、部門、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a)對新入公司員工在分配到部門或工作崗位之前,由公司安全部門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的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公司安全生產狀況,公司內不安全點的介紹,一般的安全技術知識等。一般可采取講課、參觀廠區等方法。
b)部門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新員工分配到部門后,再由部門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部門的生產概括、工藝流程、機械設備的分布及性能、材料的特性;部門安全生產情況,以及安全生產的好、壞典型事例;部門的勞動規則和應該重視的安全問題,部門內危險地區、有毒有害作業的惰況和安全事項;有針對性地提出新入公司人員當前應特別注意的一些問題。部門級教育的方法主要采取參觀講解、現埸觀摩等形式。
c)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內容主要是:教育內容包括本班組、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工作性質、職責范圍和安全規章制度;各種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作用、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崗位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工作點的塵、毒源、危險機件、危險區的控制方法;講解事故教訓、發生事故的緊急救災措施和安全撤退路線等。
三級教育考試合格后,公司應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
2)培訓時間
非操作崗位的新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操作崗位的新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
第十八條 其他安全教育培訓
1)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時,應進行相應的部門及班組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2)公司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對從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以上所有針對從業人員的培訓,必須組織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后的從業人員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九條 特種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
1)特種作業是指在勞動過程中容易發生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業。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2)特種作業的范圍包括:電工作業,金屬焊接、切割作業,起重機械作業,登高架設作業,壓力容器作業,危險物品作業。
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前,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和操作技能的教育培訓,增強其安全生產意識,獲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4)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者,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的,經知識更新教育后,每4年復審1次。未按期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自行失效。
5)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發證由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負責。
公司鼓勵公司員工參加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
五、培訓方式
第二十條 可采取內部自主培訓與委托外部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具備安全培訓條件的單位,應當以自主培訓為主;對公司內不具備安全培訓能力與資質的培訓類型,應當委托外部具有相應能力與資質的安全培訓機構對相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
第二十一條 培訓方式應立足于崗位實際需要,以適應各類人群個性化需求,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主要培訓方式包括會議、專題講座、研討、實際操作、典型事故案例、經驗交流等。鼓勵和提倡各類人員考取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
第二十二條 積極推動網絡安全培訓工作,根據崗位安全培訓需求,研制網絡培訓課程體系,逐步實現在線學習、互動交流、培訓管理一體化,擴大各類人員的培訓選擇權。
第二十三條 應通過安全生產知識競賽、演講比賽、張貼宣傳畫、內部網站、簡報、宣傳欄等多種形式,積極開展全員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各類人群的安全意識,培養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圍。
六、評估改進和檔案管理
第二十四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安全技術部應對每一次安全培訓進行評估,了解受訓員工感受,分析培訓效果。應定期(不超過一年)評估本單位整體安全培訓效果,并結合公司的業務發展和組織機構的變化,及時改進完善有關制度、培訓需求、培訓計劃和培訓方式等。
第二十五條 安全培訓評估應包括受訓者反映、學習效果、行為的改變、績效影響等主要內容,評估的一般方法有問卷調查法、比較評估法、個案分析法、定性定量分析法和集體討論法等,評估的參數和指標應同安全生產管理活動緊密相關。
第二十六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安全技術部應做好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實施分級管理,安全培訓檔案內容應包括:培訓計劃、實施記錄、考核記錄、效果評估情況、重要崗位人員證件信息等。
第二十七條 應建立健全員工安全培訓檔案,詳細、準確記錄培訓考核情況,確保檔案具有可追溯性。
第二十八條 推廣應用信息化技術,實現培訓檔案信息化管理,不斷提高培訓檔案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七、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中所指人員的含義?!爸饕撠熑恕笔侵笇旧a經營負全面責任,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分管本單位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以及未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作業人員”是指本單位與相關方的普通作業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其他人員”是指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作業人員以外的所有人員,包括其他負責人、其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臨時聘用人員以及外來人員等。
第2篇 車輛安全宣傳培訓教育制度
1、 車輛車輛安全宣傳工作要利用黑板報、墻報、通訊(短信平臺)、橫幅標語、廣播、錄像等宣傳工具常抓不懈,長期堅持。主要采取的方式有:
(1) 常年宣傳。即根據一年四季的不同天氣、氣候情況、不同交通特點、可能出現的傾向性問題,結合本單位實際有的放矢地進行。
(2) 重點宣傳。在全國性的“車輛安全生產月”及省、市的“車輛安全宣傳周”、“百日車輛安全競賽”等活動中,或在重要節假日中,結合實際進行重點宣傳。
⑶ 突擊宣傳。主要是針對一個時期來交通車輛安全方面的突出問題,配合突發性整頓、管理開展宣傳、教育。
2、 崗前培訓教育
(1) 對駕駛人員進行有關車輛安全知識培訓,掌握貨物運輸的車輛安全知識,并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2) 崗前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
a、國家有關車輛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國家與行業標準,貨物運輸車輛安全規章制度;
b、勞動車輛安全衛生的法律、法規,勞動車輛安全衛生技術和勞動車輛安全衛生基本知識;
c、勞動防護和職業病預防基本知識;
d、個人防護用品、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e、職業道德教育;
f、本公司運輸生產特點,公司規章制度以及車輛安全注意事項;
g、事故案例及預防措施,應急設施與設備操作使用的基本知識;
h、崗位生產任務、特點、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車輛安全技術規程等。
i、進入施工作業場所、道路的安全注意、防范、自我保護知識;
3、 日常培訓教育
(1) 加強對車輛安全管理人員、業務人員、駕駛員的日常教育培訓,全面提高車輛人員的業務水平。
(2) 日常培訓教育實行專門培訓、集中培訓和業余教育相結合的方式。
⑶ 日常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更進一步深入理解:崗前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
第3篇 龍城社區消防宣傳培訓制度創消防安全示范社區制度
雅苑社區創消防安全示范社區制度:消防宣傳培訓制度
1、定期組織社區工作人員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識。
2、定期向社區居民家庭發放消防宣傳資料,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滅火、應急逃生等常識。
3、每月組織社區居民參加一次消防安全教育,開展滅火和逃生救援演練,提高居民的消防素質。
4、依托社區警務室每季度對社區內個體工商戶和公共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人進行實地滅火演練和消防安全常識培訓,熟悉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5、每半年組織社區居民參觀一次消防站開放活動,增強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
6、教育督促社區內中小學、幼兒園開展多種形式的消防安全常識教育活動。
7、消防培訓應填寫《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并存檔。
第4篇 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培訓制度
1、制訂實施年度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計劃和年度培訓方案,組織開展宣傳和培訓活動,建立培訓檔案。
2、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宣傳,在農產品生產基地、交通要道、集鎮和農民集中場所,制作懸掛宣傳標牌,張貼宣傳標語。
3、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檢測人員應當按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參加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4、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每年組織對村監督員、組協管員和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培訓40課時以上。
5、組織村監督員、組協管員和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參加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舉辦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