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燒結廠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規范燒結廠職工職業安全健康教育工作,提高職工安全素質,防止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2 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燒結廠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3 管理內容和要求
3.1 執行原則
3.1.1 燒結廠職工應服從廠各級的安全教育安排,完成安全學習任務,有履行職責保障安全的義務。
3.1.2 安全科依照本規定對安全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督職責。各所在部門依照本規定對本部門范圍內的安全教育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并行使監督職責。
3.1.3 未涉及部分或國家有明文規定的安全教育按相關規定執行。
3.2 管理規定
3.2.1 生產崗位三級職工安全教育
3.2.1.1 以下人員必須進行相關部門級、車間級、班組級的三級安全教育。
3.2.1.1.1 新職工上崗前。
3.2.1.1.2 職工在公司內跨部門調動的。職工在本部門內跨作業區或班組調動的。
3.2.1.1.3 因工傷害事故,傷愈上崗復工前。
3.2.1.1.4 職工離崗三個月以上重新上崗的。
3.2.1.1.5 外單位來公司實習、代培人員。
3.2.1.2 廠級安全教育:由廠主管領導負責,安全科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
危險化學品崗位的崗前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廠級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應包括:本廠安全生產概況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天津天鋼聯合特鋼有限公司職工安全守則》、職業健康安全教育以及職工安全生產權利與義務和典型事故案例等。危險化學品崗位安全培訓應增加事故應急救援、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防范措施等內容。
3.2.1.3 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 科 )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
車間級安全教育應包括: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事故以及職業健康安全教育;《天津天鋼聯合特鋼有限公司職工安全守則》;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安全生產狀態和規章制度;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典型事故案例等項內容。
3.2.1.4 班組級安全教育由班組長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
班組級安全教育應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崗位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勞動防護用品 ( 具 ) 的性能及正確使用;典型事故案例等項內容。
3.2.1.5 職工接受三級安全教育過程中,各部門負責填寫《職工(三級)安全教育登記表》,并由安全科組織安全教育書面考試,三級安全教育合格者方可上崗。
安全部門負責保留三級安全教育登記表和考試試卷。
3.2.1.6 職工在本部門內部調整工作崗位作業:改變工種或兼崗的職工。在車間、班組兩級安全教育后,應進行相應安全知識考試,車間、班組應有記錄備查。不改變工種調整工作崗位的職工,由車間、班組進行兩級安全教育,并有記錄備查。
3.2.2 日常安全教育
3.2.2.1 班組每周由班組長負責組織一次對全體組員的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學時。班組安全活動日主要內容包括: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制度、規定,檢查安全標準化作業落實情況,查找班組作業范圍內的隱患及落實整改措施,檢查一周內本班組發生的違章行為和事故,學習公司通報的工傷事故和全國大鋼安全事故通報,共同分析應吸取的教訓,舉一反三查找事故隱患,要做好安全活動日的詳細記錄。
3.2.2.2 在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前,各部門必須組織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得少于10學時。安全教育內容包括: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特點和使用方法,使用中可能導致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方法、安全防護裝置的特點和使用方法,以及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內容和要求。
3.2.2.3 各部門在發生輕傷及以上因工傷害事故或重大人身險肇事故后,應按“四不放過”原則組織安全教育,教育情況應有詳細記錄。
3.2.2.4 各部門應結合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勞動競賽及各個階段、各個季節不同的安全工作重點,開展多種形式的經常性安全教育。
3.2.3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
3.2.3.1 凡屬國家標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細則》及《天津市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中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特種作業人員的條件。經市、區安全生產監管局指定的特種作業人員考核站培訓考核,經考核合格取得《天津市特種作業安全操作證》者方準獨立作業。
3.2.3.2 取得安全操作證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并保持相對穩定。
3.2.4 其他人員的安全教育
3.2.4.1 凡外單位人員來公司實習代培的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安全部門負責進行安全教育。各部門應按照本部門相應崗位職工的同樣要求,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等,并按規定填寫登記表,建立檔案。
3.2.4.2 各部門應對進入本部門轄區內作業的外委、外協等作業單位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應包括:作業區域的生產概況、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作業區域的危險因素、危險源點、安全防范措施、現場安全交底告知等。
3.3 管理人員安全教育
3.3.1 生產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由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安全教育。
3.3.2 車間級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教育,由安全監督處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內容包括:國家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以及公司、部門的有關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職責、安全技術、安全管理知識、典型事故案例和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內容。
3.3.3 班組長安全教育由所在安全部門組織實施,安全教育內容應包括:與崗位有關的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本部門制度、安全技術、技能,本班組生產工藝流程、設備的危險源點、危害因素,班組安全管理知識等內容。
3.4 檢查與考核
3.4.1 燒結廠安全科負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3.4.2 凡未按本規定進行安全教育的,由安全科及相關部門責令整改,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凡未按本規定進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職工傷害事故或嚴重職業危害的,由公司安全部門按事故責任予以處罰,觸犯法律的由國家司法部門處罰。
3.5安全文化建設
應采取多種形式的活動來促進企業的安全文化建設,促進安全生產工作。安全文化建設應與《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導則》(aq/t9004-2008)、《企業安全文化建設評價準則》(aq/t9005-2008)相符合
3.6 附則
3.6.1 廠主要負責人是指廠長、副廠長等。
3.6.2 生產部門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生產部門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
第2篇 燒結廠識別獲取評審更新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程序規定了燒結廠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應該遵守的、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識別、獲取、應用、更新的管理要求。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燒結廠所覆蓋的活動。
3. 職責
3.1 廠長負責批準燒結廠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清單。
3.2 綜合辦公室是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識別、獲得、更新、傳達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具體程序和方法。
3.3 機動科、生產科是環境體系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門,負責與環境體系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具體管理和實施。
3.4 安全科負責是職業健康安全體系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主管部門,負責與職業健康安全體系有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具體管理和實施.
3.5 各單位負責確認適用于本單位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建立清單,并傳達到相關崗位和有關的相關方;負責將獲取到相關法律、法規及時傳遞到相關主管部門。
4. 管理內容和要求
4.1 法律、法規的收集范圍:
a)國際公約;
b)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
c)地方法規、部門規章和標準;
d)行業標準;
e)與政府機構、顧客、社區等的協議;
f)對公眾的承諾及公司的要求。
4.2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的獲取途徑:
a) 各級政府以及主管部門;
b) 向地方主管部門聯系,得到最新版本的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和標準;
c) 根據標準發行信息去標準發行單位購買;
d) 從相關報刊、雜志、媒體中獲得;
e) 從各級政府部門的網站查詢下載;
f) 咨詢機構提供。
4.3 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的收集方式:
4.3.1各法律法規的主管部門隨時關注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信息的更新。
4.3.2每年度由法律法規主管部門詢問上級有關單位近期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的變動情況。
4.3.3法律法規主管部門不定期到標準發行單位購買、上網查詢、與咨詢機構聯系,獲得最新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
4.3.4各單位通過各種途徑獲取到相關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后,應及時傳遞到相關法規主管部門。
4.4對于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有不完全理解和疑難之處,相關法律法規主管部門負責向有關單位詢問,得到正確的解釋。
4.5對于通過以上方式收集到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的信息,相關法律法規主管部門根據公司生產活動、產品或服務的特點,識別出適用部分報送綜合辦。
4.6綜合辦公室依據各相關法律法規主管部門上報的內容,編制公司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由廠長批準后,按受控文件形式下發到各相關單位。
4.7各單位按照公司《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識別出本單位適用的部分,形成本單位《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
4.8每年二季度由綜合辦牽頭組織相關法律法規主管部門對已識別出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其它要求進行評審,適時更新公司《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由管理者代表予以審批下發。各單位按照更新后的公司《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識別出本單位適用的部分,并對本單位《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進行更新。
4.9 綜合辦根據法律、法規變更情況,及時對《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它要求清單》予以補充、更新。
4.11 各單位應將重要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崗位人員法律、法規的培訓列入培訓計劃。
第3篇 燒結廠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1. 目的
為了加強燒結廠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執行力度,提高緊急救援處理的綜合能力,強化應急響應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及企業的財產損失,規范燒結廠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減少企業的財產損失及環境破壞,降低事故的危害后果,確保在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時,能有效地開展自救、實施應急救援反應快捷的應急工作機制。根據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天津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結合燒結廠安全生產實際情況,特制定燒結廠安全生產事故管理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燒結廠所有部門發生重大安全事件,包括火災、爆炸、職業中毒、重大人員傷亡等。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
燒結廠突發性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是燒結廠突發性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領導全廠的突發性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廠長領導突發性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副廠長按照業務分工和在相關應急指揮機構中擔任職務,負責相關類別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3.2 組織機構及職責
3.2.1 應急領導小組
燒結廠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 長:玄士海
副組長:鄭學順?? 尹振亭?? 高長福
成? 員:張維偉?? 李東倉?? 陳鐵君?? 柳建民?? 段宏生
郭富順?? 李繼勇?? 沈? 利?? 張連生?? 王志良
齊東浩?? 張維偉?? 朱寶祥
3.2.2 領導小組職責
3.2.2.1 負責預案的審定,統一組織應急預案的實施。
3.2.2.2 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3.2.2.3 下達和解除應急救援預案響應命令。
3.2.2.4 組織、指揮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習工作。
3.2.2.5 項上級有關部門進行匯報,或向相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
3.2.2.6 檢查、督促事故預防措施的落實,指導各部門制定應急預案。
3.2.2.7 組織檢查落實事故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工作。
3.2.2.8 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安全科。
(外線電話:63276543、69276544內線電話6543、6544)
3.2.3 成員分工
3.2.3.1 組長:組織指揮全廠的應急救援工作。
3.2.3.2 副組長(生產副廠長):協助總指揮具體負責救援隊伍組織、實施救援行動及組織事故調查工作。
3.2.3.3 副組長(設備副廠長):協助總指揮具體負責設備搶險指揮。
3.2.3.4 副組長(廠長助理):協助總指揮負責搶救傷員,提供救災物資,協調安排受傷職工家屬的生活工作,以及后勤保障指揮工作。
3.2.3.5 安全科科長:負責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系;負責向上級匯報有關事故情況。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預案,現場指導救援共組,參與事故的調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3.2.3.6 生產科科長: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開、停機及調度指揮工作;負責事故現場的警戒并協助副總指揮進行現場救援、情況通報及事故調查處理,對事故現場及周遍環境的應急測定和環境影響的評估,提出安全和環境污染的預警及處置措施,為指揮人員決策、人員撤離和消除事故污染提供依據。
3.2.3.7 機動科科長:協助副總指揮負責設備搶險、搶修現場的指揮和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確保人員安全健康,避免事故擴大
3.2.3.8 廠辦公室:負責事故搶救現場的治安警戒,對現場交通管制,維護現場的治安秩序,保障疏散秩序,協助搶險救災,組織車輛運送搶險物資和人員,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家屬的接待、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穩定工作。
3.2.3.9技術科:負責生產工藝的協調.
3.2.3.10危險源所在車間(科室)正、副主任(科長):負責協助生產科組織設備開、停機;協助事故調查組負責組織本單位職工查找事故點,組織搶險,搶救傷員;負責現場有毒氣體的監測。
4.? 應急救援制度管理細則
4.1、對應急救援隊伍,制定訓練計劃,定期進行訓練,保存訓練計劃和記錄。
4.2、應急預案
4.2.1按規定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重點作業崗位應專門制定應急處置方案或措施。
4.2.2、根據有關規定將應急預案報當地主管部門備案,并通報有關應急協作單位。
4.2.3定期評審應急預案,并進行修改和完善;保存評審記錄,根據評審結果或實際情況的變化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修訂后以文件形式正式發布,對員工進行培訓考核。
4.3、應急設施
4.3.1按應急預案的要求,建立應急設施,配備應急裝備,儲備應急物資。
4.3.2對應急設施、裝備和物資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
4.4應急演練
按規定制定應急演練預案,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演練,并對應急演練記錄對演練的效果進行評審,提出改進措施。更具評估的意見修訂預案或應急處置措施。
4.5、事故救援
4.5.1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積極開展事故救援。
4.5.2應急救援結束后應編制應急救援報告書,全面總結分析應急救援工作。
第4篇 燒結廠施工和檢維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施工與檢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與檢修人員的,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并結合燒結廠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燒結廠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維修作業管理。
第二章? 施工組織
第三條 由企業組織施工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須加強施工組織管理,按審核批準的施工圖紙,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報主管廠長批準。
1.凡在廠區及已建工程區域內動土施工,必須報主管領導批準,弄清擬建區內的地下管網、電纜和水文地質情況。
2.所有建筑安裝工程項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中,都必須有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內容。大型吊裝、水下及深坑作業、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施工技術方案,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第四條? 每項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門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員等,在逐級布置生產任務和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未經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項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權拒絕施工。
第五條? 有兩個以上單位聯合施工時,應由建設單位和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管理現場安全工作,分包單位必須服從建設單位和總承包單位的指揮,對分包的工程項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確安全責任和要求。對不具備安全施工條件的施工單位,不得對其發包工程。
第六條? 參加施工的人員以及外來施工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本系統、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程以及施工安全注意事項的安全教育培訓,施工單位必須同時遵守生產建設單位的有關安全制度并接受監督。
第七條 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關危險作業分別按危險作業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對承包、外包給有資質的建設施工單位進行的施工項目,企業應與建設施工方簽訂安全生產合同,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同時遵守本制度,若建設施工單位的作業對企業構成影響、危及企業安全,應及時制止。
第三章? 施工現場管理
第九條? 施工現場按施工總平面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并應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臨時建設的設施及機具、材料和水、電、氣(汽)管網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業衛生的要求。
第十條? 施工現場內的坑、井、孔洞、陡坡、懸崖、高壓電氣設備、易燃易爆場所等,必須設置圍欄、蓋板、危險標志,夜間要設信號燈,必要時指定專人負責。各種防護措施、安全標志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不得移動或拆除。
第十一條? 施工現場的道路、溝渠必須保持暢通,道路寬度、轉彎半徑必須保證行車安全要求。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頻繁地點,應設臨時交通指揮和交通標志。
第十二條? 施工現場必須做好季節性防護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溫,雨季來臨之前應對排水系統、臨時設施、電氣設備和大型施工機械進行檢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搶險準備,雨季過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第十三條? 陰暗場所和夜間施工現場應有足夠的照明。臨時電氣線路架設必須符合電氣安全規程要求。
第十四條? 施工工地材料、機具、設備的堆放,必須整齊穩固。拆除的材料、腳手架、工具等要及時清除,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第十五條? 施工現場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存放,必須設專庫專人管理,并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施工現場要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并按《消防管理制度》中有關履行動火、用火手續。
第四章? 施工機械與電氣設備
第十七條? 各種機械必須專人管理,按該機械安全規程操作,定期維護檢修,保持機械設備完好。
第十八條? 各種施工機械以及電機的轉動和危險部位,都要裝設防護裝置。
第十九條? 起重機械、木工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完好。
第二十條? 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工具、線路必須配有專職電工維護管理。
1.所有電氣設備必須保證接線正確,保護接零或接地良好。
2.架設的高、低壓線路和臨時線路必須符合有關電氣、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
3.手持電動工具和移動電器用具,必須絕緣良好,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4.塔吊、龍門吊、汽車吊及鉚焊平臺等必須保持接地良好。
第五章? 拆除工程
第二十一條? 施工單位在拆除工程施工前,應對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化工裝置的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中要有安全措施,并經技安、設備等部門審查確認,主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二條? 拆除工程經批準后,工程負責人在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人員詳細交底,進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組織落實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三條?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一指揮、監督下進行。
第二十四條?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天然氣管道、水管網線、供熱管道等干線通往建筑物的支線切斷或遷移。
第二十三五條? 施工人員從事拆除工作時,應站在專門搭設的腳手架上或其它穩固的結構部位上操作。
第二十六條? 拆除區周圍應設圍欄,掛警告牌,并設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逗留。
第二十七條? 拆除工程,對危險部位應先消除危險后再拆除。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內的順序進行,嚴禁數層同時拆除。不準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位應保持穩固。
第二十八條? 拆除的物體不準由上向下拋擲,要采用吊運或順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時清理場地。
第二十九條? 在拆除石棉瓦及輕型結構屋面工程時,必須佩戴安全帶(其長度不得超過3米),鋪設跳板(或使用移動板梯),腳踏瓦釘處進行拆除。
第三十條? 拆除過程中,現場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電線路,應設置另外的配電線路。
第三十一條? 拆除建筑物的欄桿、樓梯和樓板等,應該和整體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橫梁要等待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和荷載拆掉后,方可以拆除。
第三十二條? 拆除建筑物時,樓板上不準有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樓蓋結構超載發生倒塌。
第六章? 土石方工程
第三十三條? 凡在地面上開挖建筑、構筑物基礎、設備基礎以及其它基礎和在地面上建造圍墻及橫穿公路、開挖各種管溝、電纜溝等作業都屬于動土作業。
第三十四條? 動土作業必須按規定由施工單位項主管領導請示,經批準后方能施工。
第三十五條? 動土作業施工時應按《危險作業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檢修準備
第三十六條? 重大檢修項目應在檢修前必須事先制定安全檢修計劃,明確檢修項目負責人,并報有關部門批準。
第三十七條? 檢修項目負責人必須按檢修計劃要求,親自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到現場向檢修人員交底,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第三十八條? 檢修項目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實行統一指揮、調度,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第三十九條? 根據檢修計劃的要求,生產部門要為檢修單位創造安全檢修條件,沒有辦完交接手續的檢修單位,不得任意拆卸設備、管道。
第四十條? 對檢修使用的工具、設備應進行詳細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第四十一條? 檢修轉動設備、傳動設備上的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拔掉電源熔斷器),并經兩次啟動復查證明無誤后,在電源的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標志牌或上安全鎖卡。
第四十二條? 檢修單位的項目負責人要檢查動火證、設備內作業證、高處作業證和電氣工作票的審批內容與落實情況。
第四十三條? 檢修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檢查檢修中需用防護器具、消防器材準備情況。
第八章? 檢修安全規定
第四十四條? 檢修前,檢修項目負責人應詳細檢查并確認工藝處理合格、盲板加堵準確等情況,每項作業前,按要求對現場進行檢查,經檢修分管負責人簽字后,方可作業。
第四十五條? 檢修中的危險作業(動火作業、高處作業、進入設備作業、吊裝作業、抽堵盲板作業、動土作業等)應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六條? 一切檢修應嚴格執行檢修安全技術規程,檢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進入檢修現場的所有人員(含臨時工),必須佩戴安全帽。
第四十七條? 檢修的設備、管道與生活區域內的設施、管道及運行中的設備、管道有連通時,中間必須隔絕。
第四十八條? 在生產現場檢修時,遇有易燃、易燃物料的設備,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要防止產生火花。
第四十九條? 在生產危險化學品場所檢修時,要經常與操作工聯系溝通。當生產發生故障,出現突然排放危險物或緊急停車等情況,等停止作業,迅速撤離現場。
第五十條? 各部門使用的臨時工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在生產車間現場用工時須接受車間的安全教育后,方可在可以使用臨時工的崗位作業(作業內容主要是基建、搭架、保溫或其它特殊作業)。
第五十一條? 臨時工作業時,項目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同步監護,監護人必須是責任心強,有經驗的人員擔任。
第五十條? 監護人必須堅守現場,并檢查、落實好相應的措施,當生產現場發生異常情況時,須及時通知作業人員撤離現場并作好自我保護。
第五十二條 檢修完工后,必須做到一切安全設施恢復到正常狀態。清理現場,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第五十三條 檢修后的設備,必須按規程進行試運行,合格后生產、檢修雙方辦理交接手續。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四條? 本制度由機動科負責解釋。
第五十五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5篇 某燒結廠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危險源識別、評價及監督管理制度的實施,提高對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消除事故苗頭,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燒結廠廠長負責危險源識別與風險評價的領導工作,并對確定的主要危險源審核批準。
2、安全監督科負責排查、識別所轄范圍內的危險源并實施和管理。
3、安全監督科科長負責組織危險源的識別、匯總、分析、評價和確定,各相關部門協助實施。
三、危險源辨識范圍
1、燒結廠在生產和服務活動中存在或可能發生的危險源。
2、所使用的產品或服務中存在或可能發生的危險源。
3、識別危險源應充分考慮常規、非常規兩種活動狀態和過去、現在、將來三個時態。
四、危險源辨識方法
1、危險源的識別采用現場排查法,由安全檢查人員同其他相關人員在現場進行識別、觀察。
2、風險評價采用lec評估辦法,它綜合考慮各個環節發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員暴露在這些環境的頻率以及一旦發生事故所產生后果的嚴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評分”的辦法和對比的手段,根據總的危險分值簡易評價作業環境的潛在危險性。
五、流程及原則
1、根據《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協調字[2004]56 號文及gb18218 規定,對燒結廠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險源辨識如下:
燒結廠不存在gb18218 所列重大危險源。
2、燒結廠組織有關人員對現狀進行危險源辨識、評價,列出一般危險源和主要危險源,確定監控時間和監控巡查時間。
3、燒結廠建立重主要危險源監控臺帳。各部門每天進行危險源辨識評價,并進行安全檢查,每天向安全監督科上交危險源巡查表。
4、燒結廠針對確定的主要危險源進行現場掛牌監控。
5、燒結廠成立以燒結廠廠長為組長的救援搶險隊伍,現場配備所需的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六、回顧及改進
安全監督科及各部門根據本制度組織有關人員對所轄場所的危險源進行評分評級,確定危險源并實施控制。
定期安排學習制度、安全知識,并現場詢問職工意見,改進完善本制度。
第6篇 燒結廠吊裝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吊裝作業分級、分類、作業安全要求及《吊裝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本制度適用于燒結廠生產區域內的吊裝作業。
2?? 引用標準
gb 5082 - 85?????? 起重吊裝指揮信號
hg 23014 - 1999??? 廠區高處作業安全規程
3?? 定義
吊裝作業
利用各種機具將重物吊起,并使重物發生位置變化的作業過程。
4?? 吊裝作業的分級、分類
4.1? 吊裝作業分級
吊裝作業按吊裝重物的重量分為三級:
吊裝重物的重量大于80噸時,為一級吊裝作業;
吊裝重物的重量大于等于40噸至小于等于80噸時,為二級吊裝作業;
吊裝重物的重量小于40噸時,為三級吊裝作業。
4.2? 吊裝作業分類
吊裝作業按吊裝作業級別分為三類:
一級吊裝作業為大型吊裝作業;
二級吊裝作業為中型吊裝作業;
三級吊裝作業為一般吊裝作業。
5?? 吊裝作業的安全要求
5.1?? 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殊工種作業證。吊裝重量大于10噸的物體須辦理《吊裝安全作業證》(附件)
5.2?? 吊裝重量大于等于40噸的物體和土建工程主體結構,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吊物雖不足40噸重,但形狀復雜、角度小、直徑大、精密貴重,施工條件特殊的情況下,也應編制吊裝施工方案。吊裝施工方案經施工主管部門和安全部門審查,報主管廠長批準后方可實施。
5.3?? 各種吊裝作業前,應預先在吊裝現場設置安全警戒標志并設專人現場安全監護,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5.4?? 吊裝作業中,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室外作業遇到大雪、暴雨、大霧及六級以上大風時,應停止作業。
5.5?? 吊裝現場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高處作業時必須遵守hg23014-1999的規定。
5.6?? 吊裝作業前,應對起重吊裝設備、鋼絲繩、攬風繩、鏈條、吊鉤等各種機具進行檢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不準帶病使用。
5.7?? 吊裝作業時,必須分工明確、堅守崗位,并按gb5082-85規定的聯絡信號,統一指揮。
5.8?? 嚴禁利用管道、管架、電桿、機電設備等做吊裝錨點。未經有關部門審查核算,不得將建筑物、構筑物做為錨點。
5.9?? 吊裝作業前必須對各種起重吊裝機械的運行部位、安全裝置以及吊具、索具進行詳細的安全檢查,吊裝設備的安全裝置要靈敏可靠。吊裝前必須試吊,確認無誤方可作業。
5.10?? 任何人不得隨同吊裝重物或吊裝機械升降。在特殊情況下,必須隨之升降的,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經過現場指揮人員批準。
5.11?? 吊裝作業現場如須動火,應辦理相關動火審批手續。吊裝作業現場的吊繩索、攬風繩、拖拉繩等要避免同帶電線路接觸,并保持安全距離。
5.12?? 用定型起重吊裝機械(履帶吊車、輪胎吊車、橋式吊車等)進行吊裝作業時,除遵守本標準外,還應遵守該定型機械的操作規程。
5.13?? 吊裝作業時,必須按規定負荷進行吊裝,吊具、索具經計算選擇使用,嚴禁超負荷運行。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吊裝能力時,應檢查制動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吊起。
5.14?? 懸吊重物下方嚴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5.15?? 在吊裝作業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準吊裝:
a.指揮信號不明;
b.超負荷或物體重量不明;
c.斜拉重物;
d.光線不足、看不清重物;
e.重物下站人;
f.重物埋在地下;
g.重物緊固不牢,繩打結、繩不齊;
h.棱刃物體沒有襯墊措施;
i.重物越人頭;
j.安全裝置失靈。
5.16?? 必須按《吊裝安全作業證》上填報的內容進行作業,嚴禁涂改、轉借《吊裝安全作業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部位。
5.17?? 對吊裝作業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6 《吊裝安全作業證》的管理
6.1?? 《吊裝安全作業證》由安全科負責管理。
6.2?? 部門負責人從安全科領取《吊裝安全作業證》后,要認真填寫各項內容,交施工部門負責人批準。對本標準5.2條規定的吊裝作業,必須編制吊裝方案,并將填好的《吊裝安全作業證》與吊裝方案一并報安全科負責人批準。
6.3?? 《吊裝安全作業證》批準后,項目負責人應將《吊裝安全作業證》交作業人員。作業人員應檢查《吊裝安全作業證》,確認無誤后方可作業。
第7篇 燒結廠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的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燒結廠現場安全管理工作,促進企業綜合管理水平的提高,使現場管理工作保證安全,環境整潔,設備完好,物品擺放有序,以達到標準規范的標準,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燒結廠所轄范圍內所有生產現場。
3、 管理內容及要求
3.1、新制造、新購置的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并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2、日常檢修、中修和大修設備的同時,在檢修計劃表上必須明確規定檢修安全防護裝置,車間領導及安全員對本車間設備安全裝置做到心中有數,隨時發現損壞應及時安排檢修,并做好記錄,包括:
3.2.1 各種泵類聯軸器防護罩。
3.2.2 各種傳動帶、輪處應安裝防護罩或遮攔。
3.2.3 直梯、斜梯、平面應符合有關要求,各種接梯操作臺安全防護欄桿不得低于120厘米,豎立桿間距不得大于20厘米。
3.2.4 移動式排風扇和伸手部位能接觸到的各類軸流排風扇或電扇應裝置防護網或焊接隔格離、條、護罩。
3.2.5 各種防護網、罩、欄應安裝牢固,便于檢修。
3.3、生產作業人員在使用設備前要檢查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發現防護罩有問題要及時通知相關人員進行檢修。
3.4、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或有關設備上,設置符合《安全標志及其適用導則》(gb2894)和《圖形符號 安全色和安全標志》(gb2893)規定的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色。
3.2、應在檢維修、施工、吊裝等作業現場設置警戒區域,以及廠區內的坑、溝、池、井、陡坡等區域應設置安全蓋板或防護欄等。
3.3、設備裸露的轉動或快速移動部分,應設有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罩、防護欄桿或防護擋板。
3.4、砂輪機,無齒鋸應有防止鋸屑飛濺和防止沙?;蛩閴K崩傷的的設施,在有人員通行的方向應設有防護擋板。
3.5、有鹽酸或硫酸等高腐蝕性酸液或堿液,應有防止人員灼傷的措施。
3.6、安全標識牌、職業衛生告知牌要保持整潔、完好,不得有物體阻擋。
3.10、未經有關部門同意,不得任意拆除或拆改防護裝置及安全警示標識。凡在各區域巡視中發現私自拆除或隨意損壞者,對責任者進行嚴肅批評教育,并責令部門重新裝好,對當事人進行50元經濟考核,并連帶考核車間,造成事故或險肇事故者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并參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8篇 某燒結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
1、管理方針
在安全生產上,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全員參與安全生產管理,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險、危害因素,預防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在實際工作上求實、求深、求細、求新、求嚴上下功夫,落實《燒結廠安全生產考核、獎勵辦法》,在確定全年安全生產目標的基礎上,層層分解,承包到人,形成人人參與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到人,從而保障企業安全發展。
2、廠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
年初根據安全監督處組織制定、公司安委會通過的安全生產目標,燒結廠安委會組織確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經燒結廠安委會通過,分解承包到車間、科室;車間、科室再分解到班組、崗位個人。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險、危害因素,預防各類職業健康安全事故,保障企業安全發展的良好氛圍。努力實現預防為主和持續改進的要求。
3、實施步驟
3.1、各部門根據分解的指標,結合自身特點及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能制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目標以及實施計劃。
3.2廠安全主管部門根據《燒結廠安全生產考核、獎勵辦法
》規定,對各部門安全生產目標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考核。監測和考核記錄以文本的形式保存。
3.3每半年對安全生產目標的完成效果進行評估和考核,根據評估情況對安全生產目標和指標的實施計劃及時調整、修改;評估報告及調整計劃以文件形式保存。
3.4調整后的目標與指標及實施計劃以文件形式發布生效。
4、考核
4.1燒結廠將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分解后,以安全生產承包合同書的形式下達到各部門,由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同時制定本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的獎勵與考核方案。各部門內部應與班組、個人逐級簽訂安全生產承包合同書,參照《燒結廠安全生產目標考核方案》。
4.2根據分解后的目標,按照職責大小,對全體職工實行安全生產經濟責任考核;對各部門負責人以安全生產承包的形式進行考核。
4.3各部門每季度初上報本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燒結廠每半年對各部門的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效果進行評估考核。同時根據存在的問題調整、補充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形成評估報告,并存檔。
第9篇 燒結廠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1、設備、設施設計與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產經營設備、設施應有配套的安全設備或安全警示裝置凡可產生危險、有害因素較大的場所、部位,都應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例如,設備的可動零部件是否設置有相應的安全防護裝置,凡人員易觸及的可動零部件,應盡可能封閉或隔離。對于操作人員在設備運行時可能觸及的可動零部件,必須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對于運行過程中可能超過極限位置的生產設備或零部件,應配置可靠的限位裝置。
(2)安全設備設計、制造應符合安全標準要求安全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測、維修、改造和報廢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2、安全設備、設施使用、維護、檢測的安全保障定期對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并定期檢測,保證正常運轉。維護、保養、檢測應當作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
(1)設備安裝的安全要求
設備安裝好后,應逐項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態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檢查的安全項目包括靜態和動態兩方面,靜態檢查項目在設備不運行的條件下進行,如設備表面安全性、安全防護距離等;如控制系統安全性能、可動部件安全防護性能、安全防護裝置的工作性能與可靠性、設備運行中塵毒、易燃等的產生情況等。
(2)設備使用、維護保養的安全要求
設備使用應建立設備使用保養責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實行操作證制度,以確保設備的安全正常運行。
(3)設備安全檢測的要求
安全檢測是了解設備運行狀況,預測設備運行變化趨勢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設備故障或事故發生,保證生產經營安全。
(4)設備的報廢與淘汰
建立對設備的報廢、淘汰制度,禁止使用 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與設備。
(5)建立設備安全檔案
設備的檔案管理是設備管理的基礎性工作,它為企業設備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資料、和數據,通過對檔案信息資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設備運行狀態,為設備安全檢查、檢測、故障診斷、隱患整改等提供科學的依據。
第10篇 精品資源-燒結廠消防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燒結廠消防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燒結廠消防安全管理,保障燒結廠設備正常運行、保障安全生產,提高廣大干部職工消防安全意識,及時發現并消除隱患。防止火災爆炸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市消防條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根據天津天豐鋼鐵有限公司的相關管理規定特制定此管理辦法。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燒結廠各車間、科室、施工單位、外協單位等。
3管理內容和要求
3.1有下列行為的考核當事人100元,并連帶考核責任部門安全員50元,考核責任部門當月獎金200元(外協施工單位相同)。
3.1.1在車間違禁吸煙的或發現區域地面有煙頭的。
3.1.2維修、大中修設備前后未及時清理現場,造成火情、浪費消防器材
1 / 8
第11篇 燒結廠安全生產會議工作制度
1、目的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公司各種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進一步提高燒結廠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強有力的安全生產指揮系統和安全責任管理網絡,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燒結廠各車間、科室。
3、管理職能
3.1 燒結廠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本制度的監督檢查與實施。
3.2 各部門按制度要求負責具體實施。
4、管理內容及要求
4.1 燒結廠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議
4.1.1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職責
4.1.1.1審議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以及安全生產的重要管理制度與事項。
4.1.1.2 負責研究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提出整改和改進意見。
4.1.1.3 每半年總結、分析安全生產情況,研究安全生產對策,指導安全生產。
4.1.1.4? 負責組織開展重大安全生產活動。
4.1.2各部門必須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黨政工團齊抓共管和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大力推行安全生產標準化,并自覺接受廠安全生產委員會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
4.1.3燒結廠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擴大安委會會議、突發安全事故緊急會議由主管廠長主持召開,安委會成員及部門專(兼)職安全員參加。廠安全生產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廠安監科。
4.1.4 廠安委會成員必須認真學習國家、市及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方針政策,并通過職能部門組織具體實施。應及時研究決策廠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對全廠的安全生產負責。
4.1.5 安委會應認真聽取各部門落實安全生產工作的情況匯報,審查月安全工作總結和下月工作計劃。組織安排全廠安全工作,部署職能科室及部門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監管,實現安全生產。
4.1.6 廠安委會成員有權參加相關事故分析會議,查詢有關檔案資料,并向有關人員了解情況。安委會有權審定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各項重大獎懲決定。
4.1.7 安委會成員在對各部門進行安全檢查過程中,凡發現的違章違紀行為及各類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其立即糾正和排除,要求其限期改正、制定防范措施并提出行政或經濟考核。
4.1.8 廠安全生產委員會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應每月召開一次例會,主要聽取有關職能部門及各車間前期落實或檢查安全工作的情況匯報,研究部署近期工作,并對需要廠里協調的問題做出處理結論。
4.1.9 在緊急情況下,由廠安委會辦公室或大多數委員提議,可隨時召開安委會或擴大會議,研究處理重大安全問題或通報重要安全生產事故通知。安委會會議應有正式文字記錄,會后應有會議紀要。
4.1.10 各部門應建立安全責任人管理網絡,并報廠安全管理部門備案,受廠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
4.2 燒結廠安全生產工作例會
4.2.1 燒結廠安全工作例會、事故報告分析會由廠安全管理部門主持召開,廠專、兼職安全員或相關事故部門人員參加。
4.2.2 安全工作例會應認真傳達上級主管部門新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各部門要總結上一周安全情況及需要廠里統一協調的問題。認真貫徹落實公司安全工作的最新指示和任務,對各類通報的事故案例傳達及分析等。
4.2.3 組織協調各部門根據生產實際及時制定修改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實安全檢查中的各類違章違紀及隱患問題,限期拿出具體處理意見。
4.2.4 組織各部門安全員經常深入生產一線進行互查,總結推廣好的安全生產管理先進經驗,指導各部門做好職業安全健康衛生防護工作;定期組織各類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的現場演練工作。
4.2.5 廠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實行每周例會制度,定于每周二召開。在特殊情況下,安全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召開例會,會議應有正式文字記錄,會后形成會議紀要。
4.3 班組安全會議
4.3.1 班組級安全會議由班組長或班組安全員組織召開。(部門負責人和職能人員每班組至少參加一次)
4.3.2 班組安全會議應集中學習討論燒結廠安全工作安排中的學習內容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傳達廠、車間關于安全工作的要求,學習討論事故通報及公司內外發生的事故案例,落實防范類似事故的管理措施,避免重蹈覆轍。
4.3.3 檢查討論一周以來部門(班組)安全確認制與標準化情況,現場作業環境、生產設備、以及人的不安全行為,發現查明各種危險和隱患,查找身邊危險因素并開展預知教育。
4.3.4 檢查討論一周內本班組發生的違章違紀情況、險肇及工傷事故,嚴格按照“四不放過”要求分析整改(定措施、定整改時間、定責任人)。需要上報的隱患要注明所采取的臨時防范措施。
4.3.5 班組安全會議定于每周一召開,部門負責人及職能人員視工作情況參加,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會議應有正式文字記錄。
5、檢查與考核
5.1 各級安全生產會議必須按要求定期組織召開,參加會議人員應準時到會,無故缺勤者。確有特殊情況的,應及時進行補課。
5.2 各級安全生產會議要講求實效,發言與意見內容要具體簡明扼要,會議內容要在《班組安全管理臺帳》或《工作手冊》上體現,并有逐級領導審簽。
5.3 對違反本制度的部門及責任人,參照《天津天鋼聯合特鋼有限公司燒結廠安全考核細則》進行經濟考核。
第12篇 燒結廠危險源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危險源識別、評價及監督管理制度的實施,提高對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消除事故苗頭,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燒結廠廠長負責危險源識別與風險評價的領導工作,并對確定的主要危險源審核批準。
2、安全監督科負責排查、識別所轄范圍內的危險源并實施和管理。
3、安全監督科科長負責組織危險源的識別、匯總、分析、評價和確定,各相關部門協助實施。
三、危險源辨識范圍
1、燒結廠在生產和服務活動中存在或可能發生的危險源。
2、所使用的產品或服務中存在或可能發生的危險源。
3、識別危險源應充分考慮常規、非常規兩種活動狀態和過去、現在、將來三個時態。
四、危險源辨識方法
1、危險源的識別采用現場排查法,由安全檢查人員同其他相關人員在現場進行識別、觀察。
2、風險評價采用lec評估辦法,它綜合考慮各個環節發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員暴露在這些環境的頻率以及一旦發生事故所產生后果的嚴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評分”的辦法和對比的手段,根據總的危險分值簡易評價作業環境的潛在危險性。
五、流程及原則
1、根據《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安監管協調字[2004]56 號文及gb18218 規定,對燒結廠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險源辨識如下:
燒結廠不存在gb18218 所列重大危險源。
2、燒結廠組織有關人員對現狀進行危險源辨識、評價,列出一般危險源和主要危險源,確定監控時間和監控巡查時間。
3、燒結廠建立重主要危險源監控臺帳。各部門每天進行危險源辨識評價,并進行安全檢查,每天向安全監督科上交危險源巡查表。
4、燒結廠針對確定的主要危險源進行現場掛牌監控。
5、燒結廠成立以燒結廠廠長為組長的救援搶險隊伍,現場配備所需的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
六、回顧及改進
安全監督科及各部門根據本制度組織有關人員對所轄場所的危險源進行評分評級,確定危險源并實施控制。
定期安排學習制度、安全知識,并現場詢問職工意見,改進完善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