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1) 加油站應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自檢自查為主,上級主管監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安全工作。
a. 加油站每周組織一次安全檢查。
b. 當班安全員應對作業現場監督,發現違章行為和不安全因素,有權制止和向上級反映。
c. 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節日要對加油站進行安全檢查。
(2) 檢查主要內容包括: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作業現場安全管理、設備技術狀況、滅火作戰預案以及隱患整改情況等。
(3) 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加油站能解決的,應限期抓緊整改;加油站無力解決的,應書面向上級報告,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 建立安全檢查臺帳,將每次檢查結果登記在冊,臺帳保存期限為一年。
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 三級安全教育
對生產崗位所有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廠(公司)級、車間(加油站)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56學時。其中公司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加油站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班組級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于8學時。
(2) 特殊作業安全教育
凡從事電氣、鍋爐、焊接、車輛駕駛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由企業有關部門與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專業性安全技術教育,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方可上崗工作。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當地安全監察部門的規定,每年(或規定)參加培訓和復審,成績記入個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新產品的投產前,各主管部門要組織編制新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專門教育。有關人員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作業證后,方可上崗操作。
(3) 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須開展以班組為單位的安全活動,班組安全活動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學時。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動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學時。安全活動時間不得挪作它用。
(4) 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
進站施工人員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應與施工隊簽訂安全合同,明確雙方責任,落實安全措施,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防火教育。
(5) 在安全教育中,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主導思想。按照有關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消防法等的規定,結合事故教訓,針對各崗位的不同(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識的培訓。
三、安全獎懲制度
(1) 考核方法:加油站領導負責對加油站進行考核,實行日常督察與年終考核相結合。
(2) 考核內容
a. 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指成品油銷售總量、人均成品油銷售量;加油量、人均加油量;利潤總額、人均利潤額;噸油費用額的完成情況。
b. 服務質量及承諾兌現情況。指加油站員工的素質和服務表現以及服務承諾兌現情況,顧客表揚或投訴(顧客來電、來信、來訪)情況等。
c. 設備運轉狀況。指設備是否保持正常運轉,無障礙發生,無漏油,無失準或因設備問題而中斷加油等情況。
d. 安全保障狀況。指不發生爆炸、火災、觸電以及由于加油站的責任,使顧客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物損失等責任事故。
e. 現場管理狀況。主要指現場員工的儀表儀容、服務態度和站容站貌等情況。
f. 凡在日常工作中及時發現隱患問題,并上報領導及時整改排除隱患,避免事故發生者,以及在加油站發生危險狀況積極進行搶險的人員將進行表彰并給予獎勵。
(3) 考核標準及獎懲辦法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4) 獎勵標準為:根據具體情況對有關人員或先進個人獎勵人民幣500元至2000元。
懲罰標準為:根據具體情況對有關人員或責任者處罰人民幣1000元至3000元。
四、 消防管理制度
1、 組織機構設置及任務
(1) 指揮:
由站長指揮,站長不在時由帶班長指揮。
任務:負責火場指揮、布置滅火方案、采取及時有效的救火搶險行動。負責協調現場人員、車輛、物資的統一安排并及時向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匯報情況。
(2) 滅火組:
全班人員按崗位班組組成幾個滅火組,當班長任組長。
任務:火災初起時,及時、果斷、正確地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撲救,冷卻并及時疏散油料。
③通訊聯絡組:
由發現火情人、當日值班人員等擔任。
任務:發現火警立即撥打119,切斷電源,報告上級主管并疏散閑人。
④搶救:
有價票據及貴重物品,協助滅火、搶救傷員。
2、 加油站應當遵循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建立健全消防組織,完善消防設施,落實消防責任制。
3、 加油站應當根據本單位消防工作實際,制訂消防預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消防演練。消防預案主要包括下列內容:責任區與責任人;消防人員組成、分工與任務;報警與聯絡方式;滅火器具與消防設備;滅火及搶救的方法、程序和措施;駐地消防力量的應急動員方式及聯絡方法。
4、 加油站應當合理配置和正確使用滅火器具,每月檢查保養,做到壓力合格,外殼整潔,鋼瓶字跡清晰,油漆無脫落,無銹蝕,無損傷,附件完整無損,鉛封無破壞,在壓力表顯示接近紅色區域時,必須立即更換藥劑(如為泡沫滅火器,需每年更換)。滅火器具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室外存放避免日曬雨淋,其配置場所、數量、規格應當符合規定要求。
5、 加油站發生火災,應當根據消防預案,結合火災發生的位置、周邊環境、交通道路、消防力量等情況,按照先控制、后滅火,先救人,后救物的要求,統一組織實施滅火工作。
6、 加油站必須張掛警示標志,如禁打手機、熄火加油、嚴禁煙火等。并按每臺加油機配置一個干粉滅火器,每座加油島配置不低于2個干粉滅火器;每兩臺加油機配置一個泡沫滅火器。罐區配置兩個35kg干粉滅火車,消防沙2m3,滅火毯5塊。避雷裝置一套。
7、 建立消防檔案,用以記錄滅火器材的數量、置換、警示標志的置換,員工演練的日期、人數、姓名等,以及安全部門和消防部門的檢查記錄等。
五、 事故報告處理制度
1、 發生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將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單位;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事故報告單位等報告有關部門及領導,緊急情況要報警。傷亡、中毒事故,應保護現場并迅速組織搶救員工及財產。重大火災、爆炸、跑油事故應組成現場指揮部,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2、 由于跑油、火災、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級以上事故,應迅速報告油站所在地消防勞動部門及有關部門。
3、 事故調查和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未受到處理不放過;員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
4、 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事故的,按責任輕重對油站負責人和事故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 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故意破壞現場或無玷當理由拒絕接受以及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給予有關負責人經濟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
6、 事故發生后,必須進行調查。一般事故由加油站負責人進行調查,并將結果上報有關安全部門及消防部門。對重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負責人要積極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門、消防局等部門進行調查,直至調查結束。
7、 建立事故報告處理檔案,登記有關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單位;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故發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事故報告單位等,以及最終處理結果的內容。
六、 勞動保護用品發放制度
1、 要求上崗員工佩戴工作卡、著裝統一。
2、 根據季節,發放夏裝、春秋裝及冬裝。
3、 發放帽子、手套及清潔用毛巾。
4、 每位員工應愛護使用勞保防護用品。
5、 如有丟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6、 根據加油站工作的特點及有關規定,所發放的勞保用品必須選用防靜電質地的布料或材料。
七、 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 組織機構設置及任務
(1) 指揮:
由站長指揮,站長不在時由班長指揮。
任務:負責火場指揮、布置滅火方案、采取及時有效的救火搶險行動。負責協調現場人員、車輛、物資的統一安排并及時向上級領導或有關部門匯報情況。
(2) 滅火組:
全班人員按崗位班組組成幾個滅火組,當班長任組長。
任務:火災初起時,及時、果斷、正確地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撲救,冷卻并及時疏散油料。
③通訊聯絡組:
由發現火情人、當日值班人員等擔任。
任務:發現火警立即撥打119,切斷電源,報告上級主管并疏散閑人。
④搶救:
有價票據及貴重物品,協助滅火、搶救傷員。
2、 滅火組織指揮系統
(1) 指揮系統分布圖
(2) 消防分工:(見最后一頁附件“消防義務小組”):
① 重點部位分工:
油罐區:
加油區:全體當班加油員
財務室:
② 報警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電話:120 999
3、 各重點部位事故預測及撲救方法:
(1) 加油區
起火原因:
加油機靜電接地不良,加油槍與油機之間靜電導線折斷或接觸不良;在加油場地穿脫化纖服裝;違章用塑料桶加油而產生靜電火花;穿帶釘的皮鞋在場地走動或在場地鐵器撞碰產生火花,違章在場地吸煙、用火,車輛起動或不熄火加油等而引燃油蒸汽。
撲救方法:
停止作業。立即用就近滅火器對著火處噴射,或逐個點射,也可用石棉被或沙對地面著火點進行覆蓋。并報119火警。
在撲救時要注意疏散車輛,切斷電源。
(2) 卸油區
起火原因:
卸油時未接靜電導線或靜電導線接觸不良產生靜電火花引燃油氣,卸油時跑油遇活;卸油時起動或修理車輛。
撲救方法:
立即關閉卸油閥,將車輛駛(拖)離現場,就地拿起滅火器對著火點進行噴射,也可用石棉被將卸油口封閉。如在油車注油口燃燒,可用石棉被(或濕棉被)將罐口封閉,使其窒息而自滅。如火勢猛烈無法控制,不能關閉卸油閥,灌車又不能駛(拖)離現場,可用沙土將流出來的油品圍堵起業,控制燃燒范圍。并向119報警臺報警。
(3) 油灌區:
起火原因:
雷擊,卸油時未接靜電裝置或靜電導線接觸不良產生靜電火花,卸油區發生火警及外來火源引燃油罐區油蒸汽所致。
撲救方法:
集中所有人員及滅火器,在指揮員統一指揮下,向著火點猛烈噴射。如在通氣管端或量油孔子燃燒,可用石棉被或濕棉被覆蓋,使期窒息。在撲救過程中要注意如下幾點:①撲救時要站在上風(或側風)位置進行撲救。②冷卻鄰罐。③如火勢猛烈,無法撲救,要想盡辦法盡量控制火勢,等待消防隊來一起撲救。
(4) 配電房
起火原因:
違章使用電器,長時間超負荷動作,電壓過高,電流大,線路短路等引起導線起火,避雷裝置失效或不良,遭雷擊而引起火警。
撲救方法:
用滅火器進行噴射或點射,撲救時要注意在未切斷電源的情況下,不可使用泡沫滅火器撲救電氣火災。
(5) 注意事項
① 指揮員在發生火警時,要冷靜、果斷。
② 滅火人員的動作要做到:快、穩、準服從指揮。
③ 現場操作人員必須要迅速利用站內的滅火器材,將火災消滅在初起階段,防止火勢擴大蔓延,同時其他人員在站長的統一指揮下,做好撲救、報警、疏散車輛、轉移重要物品、迎接外援等工作。
八、 動火管理制度
1、 加油站內嚴禁煙火。
2、 上崗人員不準隨身攜帶火柴、打火機、香煙等物品。
3、 因設備檢修等情況必須動用明火時,要書面報告公司,獲得批準后,采取可靠安全的防護措施后方可施工。
4、 用煤氣灶燒水做飯的加油站,要有專人對煤氣灶進行管理。
5、 用鍋爐取暖,一定要按照有關規定安裝,要有專人負責檢查管理。
6、 未經批準,不得自行變更用火位置和擴大用火范圍。
7、 油站應從嚴控制危險區域內使用明火、電加溫器、電鉆、砂輪、風鎬、鋼鋸等非防爆電器,以及進行其他可能產生火花的用火作業。
8、 加油站根據用火場所、部位的危險程度,分為一級用火、二級用火、三級用火。在油罐罐體、加油機、油(氣)管道等儲輸油設備上的直接用火,為一級用火。在桶裝附油庫房、裝卸油作業區、加油區、閥組井、管溝等危險場所實施用火作業,為二級用火。在儲油區、作業區和加油站站區內除一級、二級用火范圍以外的用火,為三級用火。
9、 加油站用火作業前,應當根據作業內容確定用火級別,向有關部門提出用火申請,說明用火理由、種類、地點、時間、項目、工作量、施工人員以及防火防護安全措施,填寫《加油站用火作業審批表》。
10、用火作業應當報批,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加油站內用火。
11、油站用火作業應當按照下列程序和要求組織實施:
a. 用火作業期間,站領導必須親自組織,并指定現場用火安全監督員,屬于一、二級用火的,請求有關專家赴現場指導用火作業;
b. 各類作業人員應當嚴守崗位,各司其職,嚴格按照用火作業方案和操作規程實施和監督用火作業,及時掌握用火安全情況,發現異常,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發生事故;
c. 收發、測量和加注油料期間,禁止用火;
d. 在輸油管道、油罐等設備上用火時,必須預先切斷油源,并采取騰空、清洗和通風等安全措施,待達到用火條件后方可用火;
e. 爆炸危險場所可燃氣體濃度高于爆炸下限40%時,不得用火;
f. 作業現場必須備足滅火器具;
g. 施工結束,檢查余火,清理用火現場,確認無隱患后方可撤離。
九、 用電管理制度
1、 加油站油罐區和加油場地所用的照明燈只可選用防護型和防爆型兩種。
2、 加油站內一律不準拉臨時線,安裝照明線應按照電器安裝有關規定進行,不得違章安裝。
3、 加油站禁止使用電熱爐、電飯煲、電熨斗等電器。
4、 如需要使用電取暖設施器具時,必須上報公司獲得同意,并有專人負責管理。
5、 電氣設備停電后未斷開時,應視為有電,不得觸及設備的有電部分,以防突然送電。
6、 對電器設備進行日常維護時,不得帶電操作,不得使用濕物品或可產生靜電物品及金屬物品對設備進行維護等工作。對電器設備進行電路部分的維修人員必須持證操作。
十、 加油站儲油罐區管理制度
1、 必須配置接靜電裝置。
2、 罐口蓋必須用絕緣物品制作。
3、 油罐區嚴禁煙火。
4、 培植2m3消防沙、干粉滅火車兩臺。
5、 罐區必須上鎖,并由專人保管鑰匙。
6、 罐區內不得堆放雜物。
7、 接卸油品時必須按“接卸油規定”執行。
8、 如在儲油罐區及附近用電、用火或機械作業時,必須向有關部門報告,在得到批準后,指派專人進行安全監督,并在現場配置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滅火車、滅火毯等消防器材。
十一、加油站進出車輛、人員管理制度
1、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交通法規,進一點加強本站內部的交通安全管理,保證安全,減少交通違章和交通事故。根據北京市《交通安全責任制暫行規定》、《道路交通管理規定》、《機動車和機動車駕駛員管理辦法》嚴格管理。
2、 加油站所屬人員都要自覺遵章守紀,接受交通安全方面的宣傳教育,遵守本站的交通安全制度,維護交通秩序,爭做首都文明機動車駕駛員和文明市民。
3、 油站內成立交通安全監督小組,對進出油站的車輛及人員進行安全登記,同時負責油站內交通安全的日常工作,并進行組織、實施、檢查和監督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4、 加強加油站內的非機動車和行人的交通管理,做到自行車安全閘有效,行人走便道,自覺遵守交通信號和標志,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5、 要求進出站車輛限速5公里/小時,熄火加油,司機及車內人員嚴禁吸煙及接打手機等,任何車輛不得在站區內進行維修(車輛發生故障或溢油要推離現場),油罐車進站必須戴防火帽,卸油時要將加油機關閉方可卸油。
十二、裝卸油安全管理制度
1、 油罐車進入作業現場后,應熄滅發動機,油罐車停靠位置應滿足裝卸要求。駕駛員應協助有關人員按貨單核實油品品種、牌號、數量,檢查設備完好狀況。
2、 罐裝前,油罐車接好靜電接地線,鶴管要插入距離罐底不大于20cm,裝油高度必須符合規定要求,不得超裝,高溫季節要留有一定的空容量,以防在運送過程中溢油。裝油完畢后,必須穩油后才能提升鶴管,然后撤除靜電接地線。
3、 卸油前,核對罐車與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號是否一致,拉好靜電接地線,各項準備工作檢查無誤后,并應行穩油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4.5m/s以內,能自流卸油的不泵送卸油。卸油時,駕駛員不得遠離車輛,卸油完畢,排空余油,關閉閥門,撤除靜電接地線,收整設備,并辦妥交接手續。
4、 雷雨期間宜暫停進行油品的裝卸作業。在裝卸過程中,嚴禁擦洗罐車物品、按喇叭、修車等,對器具要輕拿輕放,夜間照明須使用防爆燈具。
5、 適時清洗油罐沉積物,裝運不同油品應按規定進行清洗,清洗油罐時必須按清罐安全要求,以防發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6、 卸油后,填寫有關的入庫單據,要做到送油單、入庫單、所接油品及油樣保持一致,并留存油樣(一般情況下保留一周)。卸油后,經10-15分鐘穩油方可進行該油品的加油工作。
十三、設備管理制度
1、 防爆管理
(1) 加油站應當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劃分爆炸危險場所,建立防爆電氣設備檢查、保養、檢修制度,并在儲存區、卸油區、加油區、桶裝油料庫房明顯位置,設置“爆炸危險場所”標志牌。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接線、專業性檢修必須由經過防爆技術培訓檔案(設備安裝、試車、運行、檢修、防爆降級、報廢),統一分類編號,實行專人管理。
(2) 固定電氣設備必須安裝穩固,移動防爆燈等電氣設備必須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損傷。
(3) 加油站應當每月檢查保養防爆電器設備,并符合下列要求:
a. 防爆電氣設備整潔,部件齊全緊固,無松動、無損傷、無機械變形,場所清潔、無雜物和易燃物品;
b. 電纜進線裝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線孔封閉符合要求(密封鋼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 設備保護、聯鎖、檢測、報警、接地等裝置齊全完整;
d. 防爆燈具的防爆結構、保護罩保持完整;
e. 接地端子接觸良好,無松動、無折斷、無腐蝕,鎧裝電纜的外繞鋼帶無斷裂。
(4) 加油站每兩年對防爆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專業檢修,檢修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a. 維護后者更換防爆燈具燈泡(管)、熔斷器和本安型設備的電源電池;
b. 清除設備灰塵、污垢和其他雜物,并對銹蝕處進行防腐處理;
c. 更換或者修理易損零部件和緊固件;
d. 測試電機、電器和線路的絕緣電阻值,檢查接地線并測試電阻值;
e. 補充或者更換設備潤滑部位的潤滑脂(油);
f. 檢查設備進出線口,更換損傷變形或者老化變質的密封圈;
g. 更換不合格電機軸承;
h. 檢查隔爆面,測量并調整隔爆間隙值;
i. 更換不合格的電纜和配線鋼管;
j. 更換已失靈或者報廢的開關、按鈕等防爆器件。
專業維護檢查必須由防爆電氣專職維護人員進行,難度較大的檢修項目,可以請有關單位、生產企業或者有資質的維修單位檢修。
(5) 加油站檢查檢修防爆電氣設備應當注意下列事項:
a. 日常檢查中嚴禁打開設備的密封盒、接線盒、進線裝置、隔離密封盒和觀察窗等;
b. 在爆炸危險場所,禁止帶電檢修電氣設備、線路、拆裝防爆燈具和更換防爆燈泡、燈管;
c. 應及時在斷電處懸掛警告牌;
d. 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非防爆測試儀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須采取通風措施,使可燃氣體濃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 禁止用水沖洗防爆電氣設備;
f. 檢修現場的電源電纜線頭應當進行防爆處理;
g. 檢修帶有電容、電感、油氣探測頭等儲能元件的防爆設備,必須按照規定放盡能量后方可作業;
h. 檢修過程中不得損傷防爆設備的隔爆面;
i. 緊固螺栓不得任意調換或者缺少;
j. 細記錄檢修項目、內容、測試結果、零部件更換、缺陷處理等情況,并歸檔保存。
2、 防雷防靜電管理
(1) 加油站的下列設施設備應當設置防靜電接地:
a. 金屬油罐及其通氣管;
b. 加油站工藝設備;
c. 輸油管道及閥門;
前款所列設施設備設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靜電接地。
(2) 加油站設施設備的防靜電接地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 防靜電接地、防感應雷接地和電氣設備接地可以共同設置,防靜電接地裝置單獨設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0歐姆,防靜電接地與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防靜電接地與電氣設備保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b. 設施設備和車輛的防靜電接地,不得使用鏈條類導體連線;
c. 防靜電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線和電氣工作零線;
d. 防靜電接地的測量點位置不宜設在爆炸危險區域內;
e. 設備、管道的法蘭連接螺栓少于5根的,應當設置防靜電跨接連線;
f. 檢修設備、管道可能導致防靜電接地系統斷路時,應當預先設置臨時性接地,檢修完畢后及時恢復。
(3) 加油站移動設備的防靜電接地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 在爆炸危險場所作業的運油車輛,應當設置接地端板,作業前接好防靜電接地,作業后待罐裝油料達到規定的靜置時間,方可拆除靜電接地線;
b. 移動設備的防靜電接地線必須連接在作業場所的專用防靜電接地點上,并不得采用纏繞等不可靠的連接方法;
c. 移動設備的防靜電接地連線應當采用銅芯軟絞線,橫截面積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 裝卸油料的輸油軟管,應當使用耐油導靜電軟管,作業時軟管兩端的導靜電鋼(銅)絲必須與設備可靠連接并接地。
(4) 裝卸易燃油品必須采取下列防靜電措施:
a. 管口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0.2米;
b. 收油作業中,嚴禁人工檢尺、測溫和采樣,或者將其他物體插入油罐內;
c. 罐內不得存有任何未接地的漂浮物;
d. 汽車油罐車裝卸油應當符合移動設備防靜電接地的規定。
嚴禁使用無內部緩沖檔板的油罐運送油料。
(5) 向油桶、便攜式容器灌裝易燃油品的防靜電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 必須使用導靜電的裝油容器;
b. 桶體、加油槍(嘴)計量設備必須靜電接地;
c. 200升油桶的灌裝時間不得少于1分鐘。
(6) 人工檢測罐內油面高度、油品溫度和油品采樣的防靜電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a. 測量人員必須按照規定著裝并消除人體靜電;
b. 測溫盒和采樣器的繩索必須導靜電,繩索末端與罐體應當可靠接地;
c. 鋼卷檢尺、測溫盒繩、采樣器繩進入油罐必須緊貼護板,輕落輕提。
嚴禁使用化纖布擦拭檢尺、測溫盒和采樣器。
(7)清洗設備、器具的防靜電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a.嚴禁用汽油、苯等易燃品清洗設備、器具和地坪;
b.嚴禁用壓縮空氣清掃儲存易燃油品油罐;
c.嚴禁使用化纖、塑料、絲綢等容易產生靜電的制品擦拭物體及設備;
d.嚴禁在一個油罐內同時采用人工和機械設備兩種清洗方法作業;
e.清洗易燃油品儲罐時,作業人員必須按照規定著裝并消除人體靜電。
(8)爆炸危險場所人員著裝和導靜電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進入爆炸危險場所,應當穿著防靜電服、棉布工作服和防靜電鞋,不得穿著兩件以上易產生靜電的內衣和尼龍、腈綸襪子;
b.進入爆炸危險場所必須預先觸摸人體消靜電裝置;
c.嚴禁在爆炸危險場所穿衣、脫衣、拍打服裝以及梳頭、打鬧。
爆炸危險場所的地坪不得涂刷絕緣油漆,或者鋪設非導靜電的橡膠板、塑料板和地毯等。
(9)加油站防雷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儲油罐應當設置房雷接地裝置,防雷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防雷接地與電氣設備保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b. 建筑物、構筑物應當根據需要安裝獨立的避雷針或者避雷帶;
c.進入變(配)電室的高壓電路應當安裝與設備耐壓水平想適應的過電壓(電涌)保護器;
d.信息系統配電線路的首、末端與電子器件連接時,應當裝設與電子器件耐壓水平相適應的過電壓(電涌)保護器;
e.信息系統應當采用鎧裝電纜或者鋼管配線,電纜金屬外皮的兩端或者保護鋼管的兩端均應當接地。
(10)加油站每年春、秋季應當對防靜電防雷接地裝置進行維護保養,確保防靜電防雷裝置符合下列要求:
a.接閃器完好,無熔化,無折斷,避雷器瓷套無裂縫、碰傷;
b.明裝導體完好,無銹蝕、機械損傷和折斷,銹蝕截面不得減少30%;
c.引下線距地2米至0.3米無破壞;
d.接地測試斷接點接觸良好;
e.防雷裝置保護范圍無縮小;
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符合規定值,埋設周圍情況良好。
十四、加油站作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 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領導,每班作業要指定安全防火負責人和兼職現場安全檢查員,負責監督本站現場的安全。
2、 建立安全消防組織,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組織學習安全知識,進行防火、滅火的訓練,持證上崗。
3、 加強對明火的管理,站內嚴禁煙火,嚴禁在站內從事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如:檢修車輛、敲擊鐵器、焊接等。
4、 做好防靜電工作,站內人員必須穿防靜電工作服、防靜電鞋。
5、 站內各種設施應按規定加裝地線和防靜電裝置,嚴禁用塑料容器加裝和存放汽油。
6、 全員要每日對站內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發生事故應迅速匯報。
7、 站內嚴禁吸煙、打手機,加油時機動車應熄火。
8、 站內及油站周圍100米內無易燃、易爆物品。
9、 向油罐內入油時,必須有專人監護,罐車接地線再放油。
10、滅火器材由專人管理、維修、失效立即更換,保持靈敏有效,不準作它用。
十五、危險化學品經營手續環節交接責任管理制度
1、 本單位為獨立核算經營單位。
2、 購入油品時,向有經營資質的批發單位支付支票,對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及提貨單。
3、 憑提貨單去油庫提取油品,使用專用特種運輸車輛將油品提回本站。
4、 接、卸油品及辦理入庫手續、登記庫存等見第三章第二條、第三條及有關的財務制度。
十六、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1、 本單位經營范圍為零售汽油、柴油、潤滑油,為重大危險源經營單位。
2、 本單位所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均是按照重大危險源單位所制定的。
3、 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見本章第六條。
4、 重大危險源檔案管理制度:見本章第十二條第6項,第三章第二條、第五條。
5、 應急預案及緊急情況下應采取的措施:見本章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
第2篇 zj高速服務區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加油站工作人員要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杜絕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 建立健全安全組織。每班作業都要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責任人,負責督促檢查加油站現場安全管理措施,經常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加強消防技能訓練,做到防消結合;
第三條 落實安全責任制,加油站須與服務區簽訂安全防火責任狀,同時應將安全防火責任落實到每一位員工;
第四條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每班需認真進行交接班臺賬(含安全防火內容)的登記工作,重大事情應在交接班時交代清楚;
第五條 認真做好安全防火臺賬的記錄工作;
第六條 制訂和落實有關安全措施:
(1) 加油站要設有明顯進出口處,并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嚴禁煙火”、“閑人莫入”等防火安全警示牌和安全警戒線。嚴格做到:
① 嚴禁閑雜人員隨意出入加油站,站區內嚴禁上、下客;
② 站區內嚴禁煙火,嚴禁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他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加油區域或油罐區;
③ 嚴禁穿帶有鐵掌或鐵釘的鞋子進入加油站;
④ 所有機動車輛均須熄火加油;
⑤ 進站加油的車輛,必須聽從加油工和管理人員的指揮;
⑥ 嚴禁載有危險品的車輛進站加油;
⑦ 禁止在站區內使用手機。
(2) 站內嚴禁存放其他危險品。
(3) 嚴禁向汽車化油器或塑料桶內注汽油。
(4) 開啟大桶蓋和槽車蓋時,應使用銅搬手或碰撞時不會發生火花的合金搬手。
(5) 高強閃電和雷擊頻繁時,應停止加油和油槽車卸油。
(6) 夏季高溫季節,站區地面應采取灑水降溫等措施。
(7) 加強明火管理:
① 加油站內禁止使用明火;
② 因設備檢修等情況必須動用明火時,要書面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作業;
③ 加油站油罐區禁止使用明火;
④ 加油站員工不論當班與否,在站區一律實行禁煙制度,當班職工上崗不得將打火機等火種帶進站內。
(8) 安全用電規定:
① 加油機使用、維修必須符合有關電氣安全規定;
② 嚴禁任何一級電壓的架空線路跨越加油站上空。
(9) 防靜電規定:
① 加油站內的所有靜電接地裝置的電阻值和接地裝置要符合規定,定期檢查,并保證其完好有效;
② 站內卸油、加油時要按規定控制流速;
③ 加油站工作人員應著防靜電服裝,嚴禁使用化纖棉紗。
(10) 消防滅火:
① 加油站應根據有關規定和本站實際制訂滅火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a、建立領導和指揮系統;
b、標清加油站的地理位置,油罐數量、容積、加油機位置、管線走向及其他油品的存放地點和數量;
c、注明滅火操作人員的配備和分工,警衛力量的配備和布置;
d、標明站內建筑的結構形式、耐火等級、面積、高度,內部設施及之間距離;
e、弄清各部位滅火所需要的防火器材、數量,現有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品名、數量;
f、熟悉滅火搶救物資的操作程序、時間要求和應急補充措施。保證對外通信聯絡、外部支援力量的部署、指揮等;
② 消防器材的配置及管理:
a、根據現有加油設備,服務區按消防部門規定已足額配置各類型號的滅火機,其中包括手提式干粉滅火器16個,推車式干粉滅火器2個,石棉滅火毯20塊,砂箱2個,消防鍬4把;
b、消防器材的分布要以油罐、加油區為主,擺放整齊,位置合理,道路暢通,取用方便;
③ 消防器材要定人管理,建立配置臺賬及位置圖,按時檢查,定期養護、換藥,保證完好有效。站內工作人員都要熟悉掌握各種消防器材的正確使用方法和基本消防常識。
④ 做好應急措施的落實工作:
a、加油站發生火警,當班人員不得驚慌失措,臨陣脫逃;
b、迅速撥打報警電話和值班電話,及時疏散站內各種車輛和非本站工作人員;
c、根據火情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d、采取有力措施滅火,保護油罐;
e、及時切斷所有加油站內部電源。
(11) 安全檢查:
① 加油站站長除加強日常例行檢查外,每周要對加油站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立即整改,現場安全員要督促本站職工認真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發現違章作業的行為,應立即制止;
② 加油站的主管部門每月和易發事故季節要定期對加油站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要分門別類,落實責任,限期整改。
(12) 加油站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地、實事求是地向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情況。對發生的事故,要按照服務區規章制度進行嚴肅處理。
(13) 加油站防火守則:
① 認真貫徹執行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② 努力學習防火安全知識,掌握防火技能,做到“三懂三會”:三懂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本崗位火災預防措施,懂本崗位火災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之火;
③ 嚴格遵守崗位責任制度,進入禁火部位,嚴禁吸煙,嚴禁把火種帶入加油站。
(14) 加油站安全組織:
① 加油站根據安全工作的需要,應設立防火安全員參與服務區義務消防隊、保安隊三個安全組織;
② 站長為加油站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當班員工為加油站安全的直接責任人,負責加油站或本班次的各項安全管理,及時做好各類預防工作;
③ 班組每日自查一次,站每周抽查、檢查不少于一次,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和服務區的要求,對存在隱患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④ 組織職工參加義務消防演練,義務消防隊員熟悉各種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一旦發生火警,能及時按預定的滅火作戰方案組織撲救;
⑤ 當班員工要及時發現和制止員工或顧客的違章違紀行為;
⑥ 由于加油站晝夜營業,值班人員不多,當班員工必須熟悉服務區值班電話,以便及時聯系報警;
⑦ 制定一套預防突發事件的預案,采取各種有效防范措施,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遇有突發事件,要迅速報警,并按有關要求采取相應措施,預防事件的發展;
⑧ 服務區保安每天定時對加油站進行安全巡查,封道時,加油站作為現場管理的第一場所,應確保加油站的安全。
第3篇 加油站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 嚴禁煙火,嚴禁堆放易燃物。
2. 嚴禁工作人員穿帶釘子的鞋和易產生靜電的服裝上崗。
3. 嚴禁使用汽油擦洗衣服和器具,嚴禁使用化纖拖把和抹布。
4. 嚴禁給未熄火的車輛加油,嚴禁加油槍碰撞車輛排煙口。
5. 嚴禁在站內修車。
6. 嚴禁往塑料桶內直接灌裝汽油。
7. 嚴禁在加油現場和油罐區使用通訊工具。
8. 嚴禁在強雷電時進行加油和卸油作業。
9. 嚴禁在加油站進行未辦理動火手續的動火施工。
10. 嚴禁隨意挪動消防器材。
防中毒管理制度
1、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維修,保持完好。
2、生產、使用危險物品的企業,應根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和自動報警等措施。
3、輸送有毒有害物料,應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要認真做好防塵、防毒工作,采取綜合措施,消除塵毒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5、對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過程,應采用密閉的設備和隔離操作,以無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藝,實行機械化、自動化、連續化。
6、對散發出的有害物質,應加強通排風,并采取回收利用、凈化處理等措施。未經處理不得隨意排放。
7、有粉塵或毒物的作業場所要及時清理,保持整潔。
8、應成立救護站,并配備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組織訓練合格的救護隊員晝夜值班。
9、有腐蝕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膚吸收毒物的車間(崗位),除配備足夠適用的防護用具和急救藥品外,還應設有洗眼、噴淋或清
水池等沖洗設施。
防泄漏制度
由于設備設施問題而引起的油罐油品泄漏事故,它將可能造成更為嚴重后果的二次事故,使企業和社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因此,必須對油罐油品泄漏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要有充分的認識,對防油罐油品泄漏工作的重要性應予高度重視。為了做好預防油罐油品泄漏造成事故,減少事故損失和避免事故擴大化,特制定制度。
1、領班應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每天按液位計認真核對油水總高、水高,每五天人工計量一次,并認真做好計量記錄,分析不正常損溢情況。
2、每次計量必須認真測量油水總高、水高,并將每次測量的數據與前次測量的數據進行對比,當出現大盈大虧時應進行復測;當水高發生短少或明顯增多時,應加強對油罐監控每20分鐘測量一次水高,并及時報告站長。
3、當出現油罐油品泄漏時,應及時向站長匯報并同時關閉相對應油品加油機停止營業。
4、站長應迅速組織加油站員工對加油站四周低洼處進行反復巡查,有無油品外流;若有外流油品應組織人員堵截回收防止外流油品擴散,并劃出安全區域做好安全警戒,配備好消防器材;同時對油罐繼續墊水(墊水應從卸油孔灌入并保持低流速),保持一定的水高;
5、及時將油罐漏油情況向加油站管理經理、公司營銷管理組、安全營運組匯報,并迅速與實華運輸公司取得聯系,將距離加油站最近車輛調到加油站,做好油品的轉移工作;
6、當油罐車到站進行盤油作業時,加油站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備好消防器材,油罐車接地可靠,防止噴濺灌裝,罐車裝油孔應用石棉毯蓋實;
7、用手搖泵或其他工具清干凈油罐底油。
8、對管線泄漏,立即停止該品種對外營業,根據泄漏情況,決定是否臨時全站停業,并報告相關部門,查找泄漏部位和原因,進行搶修。
9、對油罐車泄漏,臨時人工堵漏,及時通知運輸部門,派車轉移油品。
10、對盤出的油品進行計量,核實損耗。
第4篇 加油站加油區儲油罐區安全監控制度
一、每日定期檢查防雷接地導線和防靜電接地導線是否完好、有否破損,每日上班工作前,檢查靜電報警器是否完好。
二、每日檢查汽車用阻火器數量是否足夠,是否合格有效。
三、每日檢查輸油管路是否有滲漏現象。
四、每日巡檢油罐區人孔、操作井、通氣管及阻火器等,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
五、每班定期巡查加油區,嚴禁將火種帶入加油區,嚴禁在加油區吸煙、打手機。
六、如遇到雷雨惡劣天氣,應立即暫停油罐區卸油。并檢查儲油罐是否因地下水或雨水作用而有上浮的可能,如有危險情況,立即采取應急排水抽水措施,并立即暫停營業,待處理險情后,確保安全時,才重新營業。
七、在秋冬干燥季節,每日要定時在加油區及儲油罐區噴灑自來水,及時導走各種因素產生的靜電,防止靜電火花產生事故。
八、每班檢查加油站員工是否按要求穿著工作服。
九、每日必須填寫安全檢查情況記錄表,記錄表應長期保存。
第5篇 加油站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1)危險作業時,對有關的人員進行安全方面教育,明確工作要求、任務。
(2)危險作業必須2人或多人進行,并有專門安全監護人員,負責進行作業現場的安全監護管理。
(3)在危險作業開始前,作業人員要認真做好作業前的準備和檢查工作,準備工作包括:作業前的培訓,熟悉作業標準,掌握安全要點和異常情況的對策等,工具設備,服裝護具的準備,作業前的檢查:自檢,領導檢查和安全技術人員檢查,檢查合格后才能開始作業。
(4)作業中使用的設備與工具應嚴格按施工設計要求配備,并嚴格進行檢查,發現異常的,停止作業,并采取措施,方可作業。
(5)作業人員必須按規范配戴安全帽,高處作業必須戴好保險帶保護用品。
(6)嚴禁高處向下拋物。
(7)修機械設備或電氣設備時,必須斷電源并掛上“檢修中,禁止合閘”的工作警示牌。
(8)危險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規定的要求,嚴禁違反操作規程,導致事故的發生。
第6篇 加油站安全例會制度
為規范加油站的安全例會工作,切實開展好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加油站內各類安全例會管理。
2、職責
2.1、站長負責安全小組會議的組織和開展,并對安全活動的落實進行監督;
2.2、專職安全員負責組織和開展安全活動;
3、主要內容
3.1、安全小組會議
3.1.1、安全小組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如遇緊急情況可隨時召開;加油站安全小組的成員必須參加;
3.1.2、總結本月的安全情況,安全隱患的處理、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等;
3.1.3、學習國家、省、市等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法律法規等;
3.1.4、研究分析其它的安全管理工作。
3.2、安全活動
3.2.1、安全活動每周召開一次,由專職安全員組織本站的從業人員參加;
3.2.2、總結本周加油站內的安全工作情況;
3.2.3、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以及本站的安全管理制度;
3.2.4、對事故案例進行分析,舉一反三,查找隱患。
4、檢查與記錄
4.1、站長應對安全小組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責成專人整改,并對整改結果進行檢查驗證;并在安全小組會議上及時總結;
4.2、專職安全員應做好安全活動記錄,在員工中間積極開展自查,并將自查情況形成記錄在下一次的安全活動上加以討論。
第7篇 加油站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產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或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都難以排除的隱患。
三、發現一般事故隱患,油站應立即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認真加以落實。同時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建立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治理臺帳,按月上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月報表。對短時間內難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應采取防范、監控措施,確保過渡期內的安全。
四、油站確定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填寫重大事故隱患快報表,上報上級區域及分局安全監督管理部,并對重大事故隱患組織評估。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五、經排查確定的重大事故隱患,由油站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六、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七、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及時向油站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施工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分局安全部門報告。
八、因治理隱患而停工的施工部位,在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應向安全管理部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有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作業。
九、油站應建立并落實從第一責任人到各級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十、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使用資金制度,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專款專用。
十一、油站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組織核算員、油站主管和加油員排查本油站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十二、油站每季、每年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季度、年度統計分析報告,統計分析表由油站負責人簽字。
十三、油站所屬員工應積極支持配合,安全環保部和有關部門的對事故隱患的監督檢查,不得拒絕和阻撓。
十四、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十五、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每月25日組織對油站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檢查;加強對重點施工部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
十六、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納入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范圍,并把落實情況作為年季月的重要考核指標。對重大事故隱患不上報或隱瞞不報,不采取措施積極整改的責任人,將進行制度處罰。
第8篇 加油站裝卸油安全管理制度
1、油罐車進入作業現場后,應熄滅發動機,油罐車停靠位置應滿足裝卸要求。駕駛員應協助有關人員按貨單核實油品品種、牌號、數量,檢查設備完好狀況。
2、罐裝前,油罐車接好靜電接地線,鶴管要插入距離罐底不大于20cm,裝油高度必須符合規定要求,不得超裝,高溫季節要留有一定的空容量,以防在運送過程中溢油。裝油完畢后,必須穩油后才能提升鶴管,然后撤除靜電接地線。
3、卸油前,核對罐車與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號是否一致,拉好靜電接地線,各項準備工作檢查無誤后,并應行穩油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4.5m/s以內,能自流卸油的不泵送卸油。卸油時,駕駛員不得遠離車輛,卸油完畢,排空余油,關閉閥門,撤除靜電接地線,收整設備,并辦妥交接手續。
4、雷雨期間宜暫停進行油品的裝卸作業。在裝卸過程中,嚴禁擦洗罐車物品、按喇叭、修車等,對器具要輕拿輕放,夜間照明須使用防爆燈具。
5、適時清洗油罐沉積物,裝運不同油品應按規定進行清洗,清洗油罐時必須按清罐安全要求,以防發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6、卸油后,填寫有關的入庫單據,要做到送油單、入庫單、所接油品及油樣保持一致,并留存油樣(一般情況下保留一周)。卸油后,經10-15分鐘穩油方可進行該油品的加油工作。
第9篇 汽車加油站的安全管理探討——各項安全管理制度5
加油站屬甲類火災危險性性場所,其安全基礎管理應該按照石油化工廠的安全管理模式進行。
1 建立健全加油站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站長、會計、油槽車司機、加油工等的安全責任制,并制定相應的考核細則。
2 制定嚴格的卸油、加油操作規程,組織員工經常學習并掌握好基本技能。
3 認真開展“三級”安全教育,特殊工種如加油工、油槽車司機等還需按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經培訓合格取得相應的操作許可證方能上崗。針對加油站的特點,定期開展班級安全活動并不定期對員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
4 安全、消防器材與設施管理:
(1)消防設施、器材要定人管理、定點放置、定期檢驗、維修或更換,確保完好有效。
(2)定期對加油站的防雷防靜電設施進行檢測。
(3)每日檢查油罐的進油管、導氣管、液位計、阻火器是否完好。
(4)加油站內制作“嚴禁煙火”、“禁止在作業區內使用手機、bp機”等警示標志。
(5)定期檢查漬罐周圍的下水管、電纜溝、水溝、水池等,察看是否有漏油現象。
5 制定完善的防火預案,并經常組織員工進行演練,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處理緊急事故的能力。
6 制定油罐跑油冒罐的處理措施:
(1)立即關閉油罐出口閥;
(2)迅速切斷總電源,停止加油,關上各車輛油箱蓋;
(3)嚴禁過往車輛進站,指派專人保護現場;
(4)將滅火器拿到油罐現場,防止火災發生;
(5)抽出油罐內剩余的油品,防止事故擴大。
7 不定期地按照《加油站防火巡查表》開展安全檢查。
羅會斌(武漢石油化工廠,湖北)
第10篇 加油站安全檢維修管理制度
一、檢維修時機和頻次
根據生產設施的安全狀況和使用情況確定檢維修的時間,通常情況下每月檢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
二、檢維修前的準備
(1)凡檢維修的單位,無論是計劃性和非計劃性的檢修,均應嚴格執行化工企業廠區安全作業規程。編制出檢維修方案,檢維修安全措施,簽訂檢維修責任書,報請公司審批。
(2)編制檢修計劃應做到項目齊全、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要建立檢維修專職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是本單位檢維修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負總責,專職負責人負具體責任,各檢修項目負責人是本項目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檢維修項目的安全負總責,專兼職安全員負責本項目的安全具體責任。凡具有二人以上的檢維修任務,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3)設備檢維修作業前應辦理《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
(4)檢維修項目負責人應按檢維修方案的要求,組織檢維修人員到檢維修現場,交待清楚檢維修項目、任務、檢維修方案,并落實檢維修安全措施。
(5)設備的清洗、置換、交出,由設備所在單位負責。設備清洗置換后應有分析報告。檢維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設備技術人員、工藝技術人員檢查并確認設備、工藝處理符合檢修安全要求。
(6)對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物質設備的置換和分析檢驗,由設備技術人員和化驗人員共同負責進行。
(7)清洗、置換的設備要視具體情況選定,對易燃易爆介質的必須采取惰性氣體、蒸汽和水進行清洗置換。
(8)清冼置換的設備必須進行分析實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置換標準的可靠性和分析實驗的準確性,并將分析檢驗結果記錄存檔。
(9)清洗置換動火標準,按防火、防爆有關規定執行。
三、檢維修前的安全教育
(1)檢維修前,必須對參加檢維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內容:
①檢維修作業必須遵守的有關檢修安全規章制度。
②風險管理要求,檢維修作業現場和檢維修過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及對策。
③檢維修作業過程中個人防護用具和用品的正確佩帶和使用。
④檢維修作業項目、任務。
四、檢維修前的安全檢查和措施
(1)應對檢維修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起重機械、起重設備、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扳手、管鉗、錘子等各種工器具進行安全檢查,并填寫檢查登記表,做到機具齊全、安全可靠。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應采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切斷檢維修設備上的電器電源,并經啟動復查確認無電后,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的安全標志并加鎖。
(3)對檢維修作業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安全設施、通信設施、照明設施等經專人檢查,確保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應對檢維修現場的爬梯、欄桿、平臺、鐵箅子、蓋板等進行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5)對檢維修所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具,應配有漏電保護器。
(6)對有腐蝕性介質的檢維修場所應備有沖洗用水源。
(7)對檢維修現場的坑、井、洼、溝、陡坡等應填平或鋪設與地面平齊的蓋板,也可設置圍欄和警告標志,并設夜間警示紅燈。
(8)應將檢維修現場的易燃易爆物品、障礙物、油污、積水、廢棄物等影響檢修安全的雜物清理干凈。
(9)應檢查清理檢維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無阻。
(10)需夜間檢維修的作業場所,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檢維修易燃易爆介質的設施時,照明裝置必須為防爆型。
五、檢維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1)參加檢維修作業的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檢維修作業人員應遵守有關安全技術規程和規定。
(3)電氣設備檢維修作業應遵守電氣安全工作規定。
(4)對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管道的檢維修,必須切斷物料和氣體(包括惰性氣體)出入口閥門,并由設備所屬車間加設盲板,設專人負責。
(5)在生產和儲存化學危險品的場所進行設備檢維修時,檢維修項目負責人應與當班班長聯系。如生產出現異常情況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檢維修人員的人身安全時,生產當班班長應立即通知檢維修人員停止作業,迅速撤離作業場所。待上述情況排除完畢,確認安全后,檢維修項目負責人方可通知檢維修人員重新進入作業現場。
(6)嚴禁涂改、轉借《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范圍或轉移作業地點。
(7)對《設備檢修安全作業證》審批手續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六、檢維修結束后的安全要求
(1)檢維修項目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檢查檢維修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設備內。
(2)因檢維修需要而拆除的蓋板、箅子板、扶手、欄桿、防護罩等安全設施應恢復正常。
(3)檢維修所用的工器具應搬走,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應及時拆除。
(4)設備、屋頂、地面上的雜物、垃圾等應清理干凈。
(5)檢維修單位應會同設備所在單位和有關單位、部門對設備進行試壓、試漏、調校安全閥、儀表和連鎖裝置,并做好記錄。
七、設備的交接
(1)對檢維修后的設備,驗收合格后,辦理移交手續,方可投入使用。
(2)設備交接驗收由設備技術人員、工藝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檢維修項目負責人參加。設備驗收必須按預定的檢維修標準進行,達不到標準的不準交接。
(3)做好驗收記錄,一式二份,存檔。
第11篇 加油站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 防爆管理
(1) 加油站應當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劃分爆炸危險場所,建立防爆電氣設備檢查、保養、檢修制度,并在儲存區、卸油區、加油區、桶裝油料庫房明顯位置,設置“爆炸危險場所”標志牌。防爆電氣設備的安裝、接線、專業性檢修必須由經過防爆技術培訓檔案(設備安裝、試車、運行、檢修、防爆降級、報廢),統一分類編號,實行專人管理。
(2) 固定電氣設備必須安裝穩固,移動防爆燈等電氣設備必須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損傷。
(3) 加油站應當每月檢查保養防爆電器設備,并符合下列要求:
a. 防爆電氣設備整潔,部件齊全緊固,無松動、無損傷、無機械變形,場所清潔、無雜物和易燃物品;
b. 電纜進線裝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線孔封閉符合要求(密封鋼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 設備保護、聯鎖、檢測、報警、接地等裝置齊全完整;
d. 防爆燈具的防爆結構、保護罩保持完整;
e. 接地端子接觸良好,無松動、無折斷、無腐蝕,鎧裝電纜的外繞鋼帶無斷裂。
(4) 加油站每兩年對防爆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專業檢修,檢修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a. 維護后者更換防爆燈具燈泡(管)、熔斷器和本安型設備的電源電池;
b. 清除設備灰塵、污垢和其他雜物,并對銹蝕處進行防腐處理;
c. 更換或者修理易損零部件和緊固件;
d. 測試電機、電器和線路的絕緣電阻值,檢查接地線并測試電阻值;
e. 補充或者更換設備潤滑部位的潤滑脂(油);
f. 檢查設備進出線口,更換損傷變形或者老化變質的密封圈;
g. 更換不合格電機軸承;
h. 檢查隔爆面,測量并調整隔爆間隙值;
i. 更換不合格的電纜和配線鋼管;
j. 更換已失靈或者報廢的開關、按鈕等防爆器件。
專業維護檢查必須由防爆電氣專職維護人員進行,難度較大的檢修項目,可以請有關單位、生產企業或者有資質的維修單位檢修。
(5) 加油站檢查檢修防爆電氣設備應當注意下列事項:
a. 日常檢查中嚴禁打開設備的密封盒、接線盒、進線裝置、隔離密封盒和觀察窗等;
b. 在爆炸危險場所,禁止帶電檢修電氣設備、線路、拆裝防爆燈具和更換防爆燈泡、燈管;
c. 應及時在斷電處懸掛警告牌;
d. 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非防爆測試儀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須采取通風措施,使可燃氣體濃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e. 禁止用水沖洗防爆電氣設備;
f. 檢修現場的電源電纜線頭應當進行防爆處理;
g. 檢修帶有電容、電感、油氣探測頭等儲能元件的防爆設備,必須按照規定放盡能量后方可作業;
h. 檢修過程中不得損傷防爆設備的隔爆面;
i. 緊固螺栓不得任意調換或者缺少;
j. 細記錄檢修項目、內容、測試結果、零部件更換、缺陷處理等情況,并歸檔保存。
2、 防雷防靜電管理
(1) 加油站的下列設施設備應當設置防靜電接地:
a. 金屬油罐及其通氣管;
b. 加油站工藝設備;
c. 輸油管道及閥門;
前款所列設施設備設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靜電接地。
(2) 加油站設施設備的防靜電接地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 防靜電接地、防感應雷接地和電氣設備接地可以共同設置,防靜電接地裝置單獨設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0歐姆,防靜電接地與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防靜電接地與電氣設備保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b. 設施設備和車輛的防靜電接地,不得使用鏈條類導體連線;
c. 防靜電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線和電氣工作零線;
d. 防靜電接地的測量點位置不宜設在爆炸危險區域內;
e. 設備、管道的法蘭連接螺栓少于5根的,應當設置防靜電跨接連線;
f. 檢修設備、管道可能導致防靜電接地系統斷路時,應當預先設置臨時性接地,檢修完畢后及時恢復。
(3) 加油站移動設備的防靜電接地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 在爆炸危險場所作業的運油車輛,應當設置接地端板,作業前接好防靜電接地,作業后待罐裝油料達到規定的靜置時間,方可拆除靜電接地線;
b. 移動設備的防靜電接地線必須連接在作業場所的專用防靜電接地點上,并不得采用纏繞等不可靠的連接方法;
c. 移動設備的防靜電接地連線應當采用銅芯軟絞線,橫截面積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 裝卸油料的輸油軟管,應當使用耐油導靜電軟管,作業時軟管兩端的導靜電鋼(銅)絲必須與設備可靠連接并接地。
(4) 裝卸易燃油品必須采取下列防靜電措施:
a. 管口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0.2米;
b. 收油作業中,嚴禁人工檢尺、測溫和采樣,或者將其他物體插入油罐內;
c. 罐內不得存有任何未接地的漂浮物;
d. 汽車油罐車裝卸油應當符合移動設備防靜電接地的規定。
嚴禁使用無內部緩沖檔板的油罐運送油料。
(5) 向油桶、便攜式容器灌裝易燃油品的防靜電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 必須使用導靜電的裝油容器;
b. 桶體、加油槍(嘴)計量設備必須靜電接地;
c. 200升油桶的灌裝時間不得少于1分鐘。
(6) 人工檢測罐內油面高度、油品溫度和油品采樣的防靜電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a. 測量人員必須按照規定著裝并消除人體靜電;
b. 測溫盒和采樣器的繩索必須導靜電,繩索末端與罐體應當可靠接地;
c. 鋼卷檢尺、測溫盒繩、采樣器繩進入油罐必須緊貼護板,輕落輕提。
嚴禁使用化纖布擦拭檢尺、測溫盒和采樣器。
(7)清洗設備、器具的防靜電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a.嚴禁用汽油、苯等易燃品清洗設備、器具和地坪;
b.嚴禁用壓縮空氣清掃儲存易燃油品油罐;
c.嚴禁使用化纖、塑料、絲綢等容易產生靜電的制品擦拭物體及設備;
d.嚴禁在一個油罐內同時采用人工和機械設備兩種清洗方法作業;
e.清洗易燃油品儲罐時,作業人員必須按照規定著裝并消除人體靜電。
(8)爆炸危險場所人員著裝和導靜電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進入爆炸危險場所,應當穿著防靜電服、棉布工作服和防靜電鞋,不得穿著兩件以上易產生靜電的內衣和尼龍、腈綸襪子;
b.進入爆炸危險場所必須預先觸摸人體消靜電裝置;
c.嚴禁在爆炸危險場所穿衣、脫衣、拍打服裝以及梳頭、打鬧。
爆炸危險場所的地坪不得涂刷絕緣油漆,或者鋪設非導靜電的橡膠板、塑料板和地毯等。
(9)加油站防雷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a.儲油罐應當設置房雷接地裝置,防雷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防雷接地與電氣設備保護接地共用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b. 建筑物、構筑物應當根據需要安裝獨立的避雷針或者避雷帶;
c.進入變(配)電室的高壓電路應當安裝與設備耐壓水平想適應的過電壓(電涌)保護器;
d.信息系統配電線路的首、末端與電子器件連接時,應當裝設與電子器件耐壓水平相適應的過電壓(電涌)保護器;
e.信息系統應當采用鎧裝電纜或者鋼管配線,電纜金屬外皮的兩端或者保護鋼管的兩端均應當接地。
(10)加油站每年春、秋季應當對防靜電防雷接地裝置進行維護保養,確保防靜電防雷裝置符合下列要求:
a.接閃器完好,無熔化,無折斷,避雷器瓷套無裂縫、碰傷;
b.明裝導體完好,無銹蝕、機械損傷和折斷,銹蝕截面不得減少30%;
c.引下線距地2米至0.3米無破壞;
d.接地測試斷接點接觸良好;
e.防雷裝置保護范圍無縮小;
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符合規定值,埋設周圍情況良好。
第12篇 加油站安全檢查制度
一般規定
(1)認真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自檢自查為主,站內檢查與主管公司監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分級落實安全工作。
(2)本加油站安全檢查,包括設備、計量、質量管理的相關內容。
(3)在按本標準檢查時,除應符合本制度外,尚應符合中油集團乃至國家現行的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日檢查
(1)班(組)長及崗位人員負責日檢查,并填寫交接班、值班記錄。
(2)場地及道路為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其主要檢查內容由安全員或站長負責,檢查的內容是:
a是否清潔整齊,無垃圾污物。
b工具、設備、器材堆放是否整齊,無阻礙或拌人危險。
c排水隔油井中有無油花。
d滅火器是否正常擺放,數量是否短少。
e照明燈具有無損壞。
(3)罐區及管線。檢查由計量員或庫管人員負責。其檢查的內容是:
a罐操作井中的附件是否密閉、正常。
b管線檢查井有無油味。
c接地線路有無損壞。
(4)加油機。檢查由加油員負責。其檢查的內容有:
a吸油管有無不正常的空氣吸入現象。
b加油機連接管處有無滲漏。
c加油機視油器、膠管、加油槍部件有無滲漏油。
(5)、安全制度及操作規程、紀律。檢查由班(組)長、安全員或站長負責。其檢查的內容是:
a各作業人員有無違章違紀現象。
b進站車輛有無違反安全須知的現象。
(6)商品管理。檢查由站長負責。其檢查的內容有:
a計量、收款、付油、記帳員是否進行每日(每班)的核對,有無出現差錯。
b各作業場所停業后,是否關閉門窗。
(7)日檢查中所發現問題應向站長匯報,并在值班記錄上填寫清楚。
周檢查
(1)檢查人員。由站長組織班(組)長、安全員或有關技術人員共同進行。
(2)主要檢查內容。周檢查在日檢查的基礎上,對各部位的情況進行較細致的檢查。同時應增加對各作業崗位操作記錄的檢查。其主要內容,除包括日檢查的全部內容外,還有:
a隔油井是否能起到隔油作用;
b隔油井的內壁有無裂縫或損傷;
c各建筑物的門窗是否完好,門瑣及窗子能否關嚴;
d各建筑物的屋頂是否漏雨,墻壁等有無明顯裂紋;
e卸下加油機蓋,檢查內部各部件有無滲油;
f檢查油罐操作井中的量油孔附件是否完好;開關是否正常;
g卸油管上的閥門,在作業時是否關閉;
h卸油口的快速接頭有無損傷;
i抽查幾具滅火器,看其外觀銹蝕的是否嚴重,其重量減輕有無超過去時1/10;
j電器及線路有無明顯損壞等;
k檢查各崗位的作業(或值班)記錄,看是否進行了“日檢查”。
(3)周檢查結果的處理
a檢查結果應向主管科室進行匯報。并研究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分類排隊。
b對能夠自行解決的問題,要責成專人負責限期解決,對自身無能力解決的問題,要向主管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檢查結果應存入加油站安全(放火)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