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產工作信息上報制度
安全生產工作信息上報制度
為進一步促進我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針對性、及時性和工作效能,切實解決監管工作中的情況不掌握、監管不及時、重點不明確、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全面等問題,根據我局工作分工,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信息有關內容
1、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計劃(包括周、月計劃、階段、年度計劃)、措施及工作職責分工。
2、職責內監管工作具體落實情況。
3、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情況報告(包括周、月計劃、階段、年度)。
4、分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5、重要工作情況(包括重點檢查、督查,會議,工作部署,事故隱患查處,事故調查處理等)。
6、領導交辦事項的具體落實情況。
二、工作信息上報程序
信息上報一般應按照逐級上報的程序進行,緊急情況或特殊情況下可以越級直接上報。
1、科室人員向科室負責人報告工作信息。
2、科室負責人向主管局長報告工作信息。
3、主管局長向局長報告工作信息。
4、辦公室負責對工作信息定期匯總。
三、工作信息上報方法及要求
1、除正在進行中的一般性工作信息或臨時性工作信息可以口頭上報外,其它均應當采取書面形式上報。
2、上報情況要及時。注重時限性,對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計劃、措施、工作職責分工和職責內監管工作落實情況,應按照局領導要求,及時上報;對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情況及分管領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按照周、月、階段、年度時間要求,進行匯總上報;對重要工作情況,必須要隨時上報;對領導交辦事項的具體落實情況,要按領導要求搞好上報。
3、上報情況要真實。上報情況中說明或反映的內容一定要符合實際,必須是上報人確實了解或親自掌握的;尤其上報重要情況、重大問題,必須經過上報人調查、核實,真實有據。杜絕使用聽說、可能、或許、好象、差不多等詞語。
4、上報情況要全面。應按照各種上報的具體要求將工作或問題概況、時間、過程、進度、分析、結果或結論等一一詳細說明,涉及數字或能夠用數字的盡可能用數字說明,必要時應舉出典型事例進行說明。
5、因上報不及時或不真實、不完整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由上報人負責。
第2篇 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制度
為進一步深化“安全生產”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切實做好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不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推進經濟社會和諧協調發展,特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一、進一步提高對做好當前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領導,落實安全責任
深刻認識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科學發展觀,扎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主要負責同志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研究部署當前安全生產工作。分管負責同志要親自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情況,組織力量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逐項排查,針對薄弱環節制訂嚴密的防范措施,認真落實整改到位,堅決杜絕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
二、全面落實安全生產工作措施,抓好事故防范工作,消除安全生產隱患
廣泛深入地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技術素質和事故防范能力,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全面強化安全生產管理。
(一)切實加強用電安全和單位消防管理。定期組織對單位內的電線線路進行全面檢查,發現線路老化等問題要立即著手整改。要對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15號)的要求,重點對消防通道、滅火器功能狀態和消火栓功能狀態進行檢查,排除安全生產隱患,對消防通道一時難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確專人負責發生事故時的疏散工作,對重點物品酒精、氧氣瓶要落實專人進行管理,嚴格執行各項管理規定,對任何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和個人都要嚴肅處理,不得姑息。
(二)切實加強麻醉品、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針對衛生系統的特點,重點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強化管理,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和廢棄處置等環節制定嚴密的管理措施,加強監管,落實管理責任,每日對麻醉品、有毒試劑特別是劇毒試的使用情況加強自查,確保不發生被盜、散落等情況。
(三)切實加強對人員出行及救護車輛出勤的安全管理。加強對出行人員的安全教育,大力宣傳《交通安全法》,重點對救護車輛駕駛人員進行監管,嚴防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對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技術性能和狀態進行檢查,防止帶病出車,對救護車隨車攜帶的氧氣瓶認真進行檢測,確保隨車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四)確實加強對高壓鍋的安全管理。專人負責定期對高壓鍋進行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高壓鍋的供電線路及自動減壓設備情況,發現老化立即更換。高壓消毒有專人負責,消毒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
(五)切實加強醫療衛生質量管理。按照“醫療衛生質量管理年”要求,不斷提高依法執業水平,規范衛技人員執業行為,嚴格執行十二項核心制度,加強醫患溝通,持續提高醫療質量和衛生服務水平,確保人民群眾就醫安全。
(六)切實加強對食品市場和餐飲行業的監管。衛生監督所要認真履行衛生監督職能,嚴格對食品衛生市場進行監管,重點督查各食品加工和經營單位的《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的持有情況,要嚴格做好食品加工和經營企業衛生指標的檢測工作,堅決杜絕群體性食物中毒和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的發生。
(七)切實加強夏季傳染病的防治工作。根據夏季高發傳染病的特點,調整疾病控制的重點,針對夏季疾病譜的特點,加強對各級防保人員的知識培訓和考核,嚴格落實各類人員的工作職責,分區包干,確保不發生疾病流行。
第3篇 安全生產例行工作報告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的監督和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全局安全生產例行工作信息的通暢,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局各分公司、項目經理部
第二章 安全生產例行工作
第三條:局屬各單位、項目經理部必須設置專(兼)職安全員,安全生產例行工作在專(兼)職安全員監督下執行,具體為:
(一)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安全措施和設施到位;
(二)施工前安全技術交底會,施工結束后安全技術總結會;
(三)施工現場安全例行檢查;
(四)安全生產巡視檢查;
(五)安全生產責任制有效落實;
(六)安全生產例會;
(七)安全學習、培訓及安全宣傳;
(八)安全生產分析會;
(九)上級部門安全生產檢查;
(十)對安全隱患和安全薄弱環節進行整改,措施到位;
(十一)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
第四章:分公司或項目部專(兼)職安全員對照安全生產例行工作具體內容進行表格化記錄。
第五章:安全生產例行工作由分公司或項目部專(兼)職安全員進行工作記錄匯總。安全工作記錄必須真實可靠,不得弄虛作假。
第三章例行工作報告
第六條:安全生產例行工作報告由分公司或項目部專(兼)職安全員進行匯總后逐級報告。
第七條:安全生產例行工作報告程序:現場施工作業組向分公司或項目部專(兼)職安全員口頭報告;專(兼)職安全員匯總成書面材料向分管的安全領導或行政領導報告;分公司或項目部向局安全生產部報告。
第八條:安全生產例行工作報告時間限定:施工組向專(兼)職安全員口頭報告每天進行;專(兼)職安全員向公司或項目部報告一周進行一次;分公司或項目部向局安全生產部報告一個月進行一次。
第九條:專(兼)職安全員在每天安全例行工作報告或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自己不能處理的,可隨即向分公司、項目部或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章附則
第十條:本制度由局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4篇 干部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制度規范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我鎮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建立健全安全監管網絡體系,明確任務,責任到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西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全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鎮人民政府鎮長是全鎮安生產工作的行政第一責任人,分管副職是本和行業或領域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各包片領導為所包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各下鄉干部是鎮政府派駐所包村的安全監管員,各村支書和主任是所在行政村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二、全鎮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安全生產領導組實地排查檢查與片長、下鄉干部、村干部分級負責抓的辦法。鎮安全生產領導組的主要職責是,領導全鎮安全生產工作,加強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鎮安委會辦公室;各包片領導負責所包行政區域內安全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各分管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各下鄉干部負責所包村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包片領導、各分管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各村委主任負責所包村安全生產的監督和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日常安全監管、安全隱患排查、提出安全隱患整治措施,全程督促和落實整改措施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下鄉干部、包片領導、各分管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
三、分管領導和包片領導每周至少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并將活動情況書面報鎮安委會辦公室,發現重特大安全隱患直接報鎮主要領導,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下鄉干部每日進點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并將活動情況書面報包片領導、鎮安委會辦公室,發現重特大安全隱患直接報鎮主要領導,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如發現私挖濫采、非法建筑等非法生產立即制止,如制止有困難,立即報鎮主要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證照不全的責令停產辦證;證照齊全但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令停產整頓,并將情況及時報告鎮安委會辦公室。各村委24小時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隨時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在本村范圍內的一切企業的新建、生產、工程建筑等都必須報告鎮黨委、政府、下鄉干部、包片領導和鎮安委會辦公室,發現重特大安全隱患直接報鎮主要領導,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四、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人在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結束后,將排查出的問題以書面形式反饋給出被檢查單位,以便被檢查單位及時整改。
五、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人要及時收集各類安全生產信息,對于無證非法和違法生產經營活動要嚴厲打擊,堅決予以取締。不得虛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六、各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人要依法行使權利,不得以權謀私,以不正當理由干擾合法生產經營單位的正常運行,違者嚴肅查處。
七、實行向企業派駐安全監管員制度。各村下鄉干部兼任所在村企業的安全監管員,職責是發現、報告、排除安全隱患。
八、實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今后凡出現安全事故造成后果,視情節和責任大小對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下鄉干部、包片領導等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九、實行事前問責制。各村要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及時發現和上報并采取措施的,一經查出嚴格采取組織措施。
第5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制度
一、總則
(一)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制度,切實加強項目經理部的安全生產管理,保障作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項目經理部持續、健康、穩定地發展,特修訂本工作制度。
(二)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項目經理部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的綜合管理,并指導和督促工程項目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三)項目經理部安委會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上級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一系列重要指示,研究、協調、解決重大安全生產問題,指導和監控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根據上級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項目經理部實際情況,部署和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四)安全生產是一項綜合性的管理工作,貫穿于項目經理部經營生產的全過程,項目經理部安委會要發揮各成員部門的作用,既要分工協作,又要齊抓共管,共同搞好項目經理部的安全生產工作。
(五)按科學規律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堅持科學的態度,采用科學管理方法,學習先進的科學知識,強化業務培訓和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和各項安全制度,嚴格管理,嚴格監督,依法辦事,獎罰分明。
二、組織機構
(一)按照國家的安全生產規定,項目經理是本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項目經理部安委會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
(二)項目經理部分管生產的生產經理、總工、安全總監、機電經理擔任副組長,工程部、物資部、安全部、綜合辦、機電部、測量部、質檢部、商務部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等,共同組成項目經理部安委會。
(三)項目經理部安委會辦公室設在安全部,負責項目經理部安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項目經理部安委會負責召開的各種會議,會議決議、通知、通報的擬訂、綜合性檢查的牽頭,均由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安委會各委員均應按照各自的職責,既分工又合作,共同抓好全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項目經理部安委會委員,凡因特殊原因無法參與安委會的工作或無法再任職時,在正式行文增補前,由缺席負責人安排人員代替。
三、職責范圍
(一)領導和協調項目經理部范圍內有關安全的各個方面工作,對項目經理部各部門、項目安全工作的開展進行指導、審核檢查和考評。定期研究、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和指示組織有關成員部門對項目經理部安全狀況進行調查,向項目經理部領導反映重要安全問題、提出事故隱患的處理意見。
(二)制定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工作計劃,下達安全生產目標,并對目標進行日常的檢查、落實和考核。組織召開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現場會、經驗交流會、安全生產工作會,并對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和安全達標現場進行總結、宣傳和表彰。
(三)組織制訂和完善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督促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培養和儲備安全管理人才,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項目經理部每月組織對施工現場進行至少一次安全檢查,不定期組織的專項安全檢查,并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和“百日安全無事故”等活動。
(五)組織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員安全意識,督促、檢查各單位宣傳教育工作情況,抓好安全培訓工作。
(六)組織對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責任的劃分,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
四、安委會主要成員的分工
(一)按照項目經理部安委會工作職責的要求,各組員、部門均應按照各自的職責范圍,共同抓好項目經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項目經理部安委會組長除負責全面領導工作外,重點負責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和完善,組織制定項目經理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按安求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保證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督促各單位確保安全措施費用到位;決定重大事故責任者的處理;督促、檢查副組長及各成員對安全工作的開展情況;支持部門人員的工作。
(三)安委會副組長在組長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安全教育、安全業務培訓、安全檢查、安全規章制度的健全與完善;負責組織項目經理部安委會的召開;負責組織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
(四)安全部同工程部、機電部負責項目經理部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制訂本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并檢查執行情況;負責組織并參與安全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制定防范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工作;負責指導項目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按照施工程序、施工準備、施工工期必須服從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的要求來安排計劃、組織施工,負責組織、教育、檢查和處理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
(五)技術部、測量部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或專業工程項目施工方案;負責安全技術攻關;負責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從技術上制定措施。
(六)綜合辦與工程部負責員工(含勞務隊伍、甲指分包等)的入場教育、培訓和上崗、換崗教育等的組織工作,并負責勞務隊的管理方面的有關安全工作(如簽訂協議,執行協議情況等)。負責發動各級團組織參與青年安全文明號創建活動;負責組織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七)商務部負責按項目經理部安全生產費用投入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經費及其它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做好項目安全費用投入統計工作,設立專項統計臺帳;牳涸鷦誥邪鶉沃蘋蚓貿邪鶉沃浦杏邪踩諶藎⒓嘍狡瀆涫怠
(八)物資部、質量部負責對購入的各類材料、勞保用品等的質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性能符合國家標準、規范的要求;并制定嚴格發放和使用制度。
五、工作制度
(一)項目經理部安委會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建議,并形成決議。如有重大問題需要及時研究解決時,安組長或副組長可臨時決定召開安委會會議。
(二)每次召開會議之前,各成員應將各自分管安全生產狀況、工作安排和有關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以書面形式報送安委會辦公室。
(三)項目經理部安委各組員應認真貫徹執行項目經理部安委會作出的決定并報告執行情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強協調,形成合力,為消除事故隱患、杜絕各類傷亡事故,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第6篇 豐華醫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制度
醫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醫療安全,治安管理,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制度。
1、安委會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專題會,討論、研究、解決本季度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2、各分管科室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分析會,討論、分析生產方面的情況,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3、各分管科室每半月必須下查一次。掌握安全生產情況,如遇異常情況隨時處理、解決;
4、健全請示、匯報制度,一般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按分工及時解決和處理,較大、特殊情況各科必須請示、匯報安委會領導,按組織安排實施。
5、若遇突發事件在院安委會統一指揮下按分工、按預定應急方案處理。
6、若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立即報告院領導,實施應急預案,同時報上級有關部門。
第7篇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制度范本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做到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和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
強調會前通知、會時簽到、會中記錄、會后落實的要求。運營部門必須定期召開安全學習會,總結安全工作,通報安全情況,學習相關規定,進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不斷提高駕駛員安全生產觀念。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種例會及專題會議。
第二章職責
第四條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級例會的組織及相關工作,負責部門例會及各種專題會議的監督。
第五條綜合管理部負責各種會議的會場安排、設備準備,負責管理保存所有會議紀要原件。
第六條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例會及專題會的組織及相關工作。
第三章管理規定
第七條會議分類
7、1調研會議:上級領導來公司調研,召開部署性重要會議。
7、2安全例會:原則上定期召開,要求公司運營部經理及安全主管及車隊長,駕駛員參加;
7、3部門例會:原則上由部門經理統一召開,要求部門全員參加;
7、4分析會:指針對專項問題進行分析的會議,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由召集部門確定。
第八條會議通知
8、1會議召集部門需在會議召開前一至三個工作日發通知單給各參會部門(人員),并同時抄送綜合管理部。
8、2例會時間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現會議時間調整,公司級例會由總經辦通知各參會人員,部門例會則由部門報總經辦,并說明原因。未通知的,責任部門負責人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8、3會議通知單需明確會議時間、地點、內容和參會人員等。
第九條會議準備
公司級會議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會場安排、設備準備。如落實會場,布置會場,備好座位、會議器材、茶具茶水等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需在會前半小時準備完畢。部門級會議則由部門經理安排專人負責。
如果召開會議部門有供大家參看的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
應提前準備放置在會議桌上,方便相關人員閱讀。
第十條一般會議紀律
10、1會議組織部門負責會議紀律的維護,準備簽到表,組織參會人員簽到。未準備簽到表,會議組織人會根據公司的<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10、2參會人員提前10分鐘到達會場進行簽到。會議開始時,組織人收回簽到表。會后,組織人在簽到表上標注遲到(注明到會時間、未到人員)。
10、3參會人員如不能按時出席,需提前1個小時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未請假視同缺席或遲到處理。
10、4公司例會需部門經理及副職參加,如部門經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門主管級人員代替,并提前通知行政部。
10、5無故缺席會議者,依據<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運營部安全例會及其他會議紀律
11、1凡公司營運駕駛員必須自覺努力學習安全知識,按時參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學習會。安全學習例會要求駕駛員親自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11、2運營部召開例會時駕駛員必須簽名報到。不得遲到、早退,如遇急事不能參加會議必須提前向公司請假,并得到同意。
11、3凡參會者,在會議中必須端正會風,遵守會場紀律。不得交頭接耳,并認真聽講,做好安全學習內容的記錄。如有疑問,待會議完畢后,方可向安全人員提問。
11、4對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的駕駛員,公司將進行查處。一次未參加者將單獨進行補會。全年三次未參加者,將列入不良記錄名單,公司下年度將不予該駕駛員續簽合同。
11、5公司每月在駕駛員安全學習會上對公司的安全工作情況進行通報和綜合評定,對好的分隊和個人進行表揚,對差的分隊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或處罰。
11、6公司必須對參會駕駛員進行嚴格的考勤登記并存檔,年終時在安全總結大會上當中公布考勤記錄并對多次遲到、早退、缺席的人員作出嚴肅處理。
11、7公司每月定期組織安全會議一次,專題研究安全工作情況,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增添安全措施。
11、8公司不定期地針對不同的主題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活動,以辦板報、廣播宣傳、張貼標語、散發安全宣傳資料、放映錄相等形式大力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和內容,培養員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各主要安全生產責任人要在活動中擔負起員工和出租汽車駕駛員的組識、指導和講解的責任。
第十二條會議記錄
12、1會議組織部門安排專人進行會議記錄,會后整理會議紀要,并于會后一個工作日內,發各參會部門(復印件),同時抄送綜合管理部。原件(附簽到表)交綜合管理部存檔。
12、2會議紀要需參會主要人員簽字確認。公司例會紀要由總經理簽字,直接下發;部門例會紀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專題會議紀要
需參會主要人員(或部門)簽字。
第十三條處罰規定
綜合管理部負責編制每月會議紀律處罰清單,會議召開后的一周內上報給上級領導。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及修訂。
第十五條凡本制度未明確規定的獎懲,按<獎懲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8篇 安全生產執法監察支隊工作管理制度
(一)學習制度
1、努力學習政治,結合局機關下達的政治學習計劃,按時組織執法人員學習,定期開展思想教育,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政治覺悟和思想素質,樹立服務經濟發展、保障生產安全的大局觀念。
2、不斷鉆研業務,提升執法監察能力。認真學習與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掌握相關政策,加強對行業生產特點的研究,明晰生產操作規程。
3、加強執法、辦案程序的學習,明確簡易程序的操作要點,掌握一般程序的要素和結案的審批程序。
4、堅持日常自學和集中學習相結合。日常學習以自學為主,集中學習由支隊統一組織。
5、建立專用學習筆記,每半年進行一次檢查考核,保證學習質量。
6、每周五下午為自學學習時間,每月末最后一個星期的周五為集中學習時間,無特殊情況學習時間不得占用。
(二)請銷假制度
1、請假由申請人向所在的大隊領導請示,在市區內請假一天的由主管副支隊長審批,連續兩天以上的由支隊長審批。
2、請假人出市轄區的,由主管副支隊向支隊長呈報,由支隊長審批。
3、婚假、喪假由申請人提出申請,時間超過7天的,由支隊報主管局長批準。
4、工作期間原則上不予準假,極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按照審批權限,逐級上報。
5、申請人不得越權請假,不得擅自超假,需要續假的要按照請假規定,逐級審批。
6、請、休假結束后,按照請假的程序銷假。
(三)車輛管理制度
1、管理職責
(1)局車隊負責支隊機動車輛的使用、調度、維修、保養、燃油供應、審驗和車輛檔案管理等工作。
(2)如遇緊急情況而局車隊負責人又因故不在時,支隊領導可以直接安排車輛,并及時通知局車隊負責人。
2、工作用車
(1)工作用車本著積極保障、相對固定、先急后緩、集中調配的原則進行安排。
(2)各大隊用車必須提前一天向支隊報用車計劃。
(3)出市工作用車必須經分管局長批準,由局車隊負責人具體安排。
(4)支隊車輛難以滿足工作需要時,經分管局長或支隊長批準后乘用出租車。
(5)車輛保養和維修、燃油控制、事故處理按局車輛管理規定執行。
3、其他用車
原則上工作車輛不許私用,更不得越權申請和審批。需要時在銀州區內的由主管副支隊長審批;在市轄區內的由支隊長審批;出市的由主管局長批準。
(四)工作匯報制度
1、工作匯報的主要內容: (1)支隊和上級組織布置工作任務的進展情況; (2)執行工作計劃的進展情況。 (3)案件的板栗和結案情況; (4)階段工作計劃、年度工作規劃及設想。 (5)其他需匯報的工作。 2、請示匯報的方式:
能當面答復的,一般由匯報人員直接向主管領導口頭請示,需研究后答復或辦理中需作文字依據的用書面請示報告單。 3、大隊根據工作需要和工作的開展情況,每月向支隊領導口頭匯報一次,每季度書面匯報一次,一般采取會議集體匯報的形式進行。如因特殊情況無法集中匯報,也可分別匯報。半年及年底對全年的工作進行一次綜合性書面匯報。 4、支隊每季度向局主管領導綜合匯報一次。 5、匯報要逐級進行,不得越級匯報。如極特殊情況來不及匯報的,應及時進行補報。
(五)案件審批制度
1、在安全生產執法監察中,發現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履行簡易程序的由大隊負責人直接審批。
2、一般程序罰款在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由主管的副支隊長審批。
3、罰款在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由支隊長審批。
4、罰款在30000元以上或對生產經營單位采取停產停業整頓或其他強制措施的,由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決定。
5、舉報案件的受理由大隊進行登記,由支隊長根據管轄范圍,指派大隊處理。
(六)著裝規定
1、嚴格按照安監系統發放的標志佩帶。 ?????? 2、執法監察時,必須著規定的制服,著裝時要整齊劃一,單位內部必須統一。 ?????? 3、?著制服應當保持整潔,配套穿著,不得混穿。不得在制服外罩便服。不得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扣好衣扣。著長袖襯衣(內衣)時,下擺扎于褲內。制服內著毛衣、絨衣、棉衣等內衣時,下擺不得外露。
4、穿制服時,只準穿黑、棕色鞋。鞋跟高度不超過三厘米,不得赤腳穿鞋。 ?????? 5、集體活動或參加局大型會議時,應當著制服參加,且支隊內部統一。
6、?季節換裝的時間和著裝要求,由支隊根據季節變化統一規定。 ?????? 7、上、下班時應著便服,不得著執法監察服裝到飯店、洗浴或娛樂場所等活動。
(七)安全生產執法人員八不準
1、不準伺私枉法,辦人情案,禁止向生產經營單位通風報信。 ?? 2、不準違反國家規定亂罰款,禁止內定和下達罰沒款指標。 ?? 3、不準在工作時間飲酒,禁止酒后參與執法活動。 ?? 4、不準收受生產經營單位禮品和錢物,禁止參與企業的生產和經營活動。 ?? 5、不準在工作時間從事娛樂活動,禁止賭博和變相賭博。 ?? 6、不準為企業提供或銷售與安全生產相關的產品。 ?? 7、不準用公車辦私事,禁止公車參加婚喪嫁娶等活動。
8、不準隨意變通法律規定和降低處罰標準,禁止出現辦案不公現象。
(八)會議制度
1、支隊辦公會議
(1)支隊辦公會由支隊長主持,支隊領導班子成員參加,綜合負責會議記錄。
(2)會議主要內容
①傳達上級指示精神,提出貫徹實施意見。
②研究決定支隊工作目標、發展規劃。
③研究、部署、總結支隊的階段性工作。
④研究各大隊提出的需要支隊決定的事宜。
⑤研究其它重要事項。
2、隊務會議
(1)隊務會議由支隊長主持,支隊領導班子成員、各大隊負責人參加。
(2)會議主要內容
①各大隊負責人匯報前期工作完成情況、近期工作計劃和需要協調的有關事項。
②統一調配安排各大隊工作。
③討論其他需要解決的問題。
3、全體人員會議
(1)全體人員會議由支隊長主持,支隊全體人員參加,綜合負責會議記錄。
(2)會議主要內容
①傳達、學習、落實上級指示、文件以及市局辦公會議精神。
②傳達隊長辦公會研究決定的有關事項。
③各大隊負責人匯報前期工作完成情況和近期工作安排。
④支隊總結前期全面工作,布置近期工作計劃。
⑤其它需要研究部署的工作。
4、會議紀律
(1)未經支隊長批準,不得無故不到會,否則按礦工處理。
(2)會議期間未經主持人批準不得中途退場,不得喧嘩、議論、打瞌睡。
(3)認真做好會議筆記。
(4)嚴守組織紀律,不得泄露需要保密的事項。
(九)保密制度
1、不該問的案件機密絕對不問。
2、不該看的案件機密絕對不看。
3、不該記錄的案件機密絕對不記錄。
4、不該傳播的案件機密絕對不傳播。
5、不在非保密本上記錄案件機密。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案件機密。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機密文件、案件材料。
8、不攜帶機密文件、案件資料參觀、探親、訪友和出入公共場所。
(十)文件處理制度
1、支隊文件印發
(1)支隊文件由內勤或有關大隊負責起草。
(2)草擬公文要言簡意賅、文理通順、字跡清晰、標點符號正確,符合統一的公文格式。
(3)文件草稿譽清后,必須由大隊負責人校對、核稿后送綜合,再由綜合負責人填寫主題詞后送支隊長簽發。
(4)屬于綜合、全面、重大問題的,經隊長辦公室討論決定,由支隊長審簽:屬于某一業務方面的文件,由大隊長審核后送支隊長簽發。
(5)文件審簽字后,由內勤按文件內容統一編號、打印、并負責文件的發放和歸檔。
2、外部來文處理
(1)外來文件、電報、資料等,一律由內勤負責簽收、拆封和登記處理。
(2)外來重要文件要逐頁查點,發現問題及時采取處理措施,急密文件要注明簽收時間。
(3)各大隊收到的文件、參加會議帶來的文件資料要及時送交綜合進行來文處理,不得私自截留、藏匿、遺失。
(4)外來文件經登記處理后,由綜合負責人根據文件性質和內容,提出擬辦意見,交支隊長審批后轉有關大隊傳閱或者辦理。
(5)文件傳閱必須及時、快速、急辦文件必須當日傳完,普通文件必須在三日內傳完。傳閱文件要做到勤傳、勤收、做到不拖、不壓。文件傳閱禁止橫向傳送。
3、文件管理
(1)綜合負責文件、資料的統一管理,建立文件、資料登記太帳,加強文檔管理,防止錯亂、遺失。
(2)借閱文件要嚴格履行借閱手續,限定借用時間。要做到誰借文、誰簽字。
(3)要嚴格遵守保密制度。秘密文件一般不得傳閱、借閱,如確需傳閱、借閱的,必須經支隊長批準,并按規定的級別、范圍進行傳閱、借閱和收回。
(4)綜合要對文件、資料經常進行檢查、清理、歸類,做好文件的催辦、清退和立卷歸檔工作。
(十一)考勤制度
1、綜合負責勞動紀律檢查和考勤工作。
2、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工作紀律,不得無故缺勤、遲到、早退。
3、各大隊要指定專人負責考勤工作,并于每月28日前將本月考勤表報綜合匯總。
4、工作人員生病,必須持定點醫療單位的病假證明,經支隊長批準后方可休假。
5、工作人員暫時離崗由大隊長批準,時間較長的按照請銷假規定執行。
6、大隊之間因工作需要,調派大隊之外的人員配合的,由大隊長申請,由主管副支隊長調派,不得越權調派,未經主管領導批準,工作人員不得離崗。
(十二)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1、支隊行政、業務印章由綜合負責人保管。
2、式樣印章須經支隊領導同意后綜合方可準予用印。
3、用印必須規范。蓋出的印章要做到位置恰當、圖形清晰。
4、要加強印章管理,嚴禁私用、出借或者遺失。
5、嚴禁繼續使用廢止的印章,并按有關規定進行封存或者銷毀。
6、對私用、出借、遺失印章或者繼續使用作廢印章的,一經發現,除給予紀律處分外,可以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
7、對因私用、出借、遺失印章或者繼續使用作廢印章而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或者造成經濟賠償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十三)物資、器械管理制度
1、綜合負責全支隊所有物資、器材的購置和管理工作。
2、各大隊因工作需要購置辦公用品的,需提出書面申請,經支隊長審核同意后,由綜合統一購置。
3、支隊物資和辦案專用器材由專人保管。需要使用時,由需用大隊辦理借用手續。
4、支隊物資和辦案專用器材不得外借或私用。特殊情況需要外借、私用的,必須經支隊長同意。
5、借用人員使用完畢后必須及時歸還。保管人員要嚴格檢查物資、器材的各項性能,確保物資、器材的正常、完好,并辦理歸還手續,否則不得入庫。
6、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和使用。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的物資、器材,由使用人員按原價賠償。
第9篇 安全生產工作通報督辦制度
第一條 通報督辦是指,以市安委辦名義印發通報,督促各地各部門落實安全生產工作要求,解決突出問題。
第二條 通報督辦范圍為,全市三區四縣、××風景區、××經濟開發區和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第三條 通報督辦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國務院、省政府安全生產重點工作、重要任務;市安委辦組織的對全市三區四縣、黃山風景區、黃山經濟開發區暗訪檢查中發現的、需要解決的安全隱患。
第四條 通報及時報送市委、市政府,寄送給被暗訪的地方政府或單位。
第五條 采取限時辦結制,各地、各單位對暗訪檢查通報督辦的安全隱患問題要立即整改,一時無法解決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確專人負責,限時整改完成。
第六條 對安全生產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市安委辦將實行跟蹤督辦。
第七條 對采取創新性做法,切實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并取得明顯效果的地方政府或單位,市安委辦將在全市目標管理考核中,對其予以加分。
第10篇 破碎崗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制度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各項法律法規,積極參與上級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培訓考試工作。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學習,提高個人修養及法律意識,杜絕出現監守自盜,內外勾結偷盜礦石現象的發生,按時上下班,做到現場交接班工作。
3、上崗前穿戴齊全勞保防護用品。
4、礦石管護人員必須掌握辨別礦石成分的能力,對運來的礦石及時驗收,貨票相符后再簽字,妥善保存好存根。
5、礦石管護人員嚴格執行對礦石的貧富分堆的原則,指揮車輛分類堆放礦石。
6、礦石管護人員對礦石進行加水降塵濕潤,保證礦石含存一定的水分。
7、礦石管護人員勤檢查原料場照明設施是否齊全,保證料場有充足的照明度。
8、礦石管護人員確保24小時在崗值守,尤其是加強夜間的原料場的礦石管護工作。
9、遇到偷盜礦石現象及時制止并上報處理。
10、破碎工接班前認真檢查設備運行情況,查看設備運行記錄。
11、按章作業,杜絕“三違”( 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發生,及時發現設備故障,及時上報處理。
12、作業中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車間現場。
13、堅持班前講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14、熟悉本車間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積極參與安全生產事故演練工作。
第11篇 井控裝備管理中心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一、目的及適用范圍:
1.1 為協調和部署井控中心安全、消防管理工作,保證中心各項生產、消防、治安、交通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順利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于中心安全會議的管理。
二、會議形式及頻次:
2.1 安全會議包括: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安全專題工作會議和安全例會等。
2.2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專題工作會議根據公司安全工作需要召開。
2.3參加會議人員:
2.3.1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
由中心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開,辦公室負責會議的會務工作;參加會議人員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全體成員。
2.3.2 安全例會
由中心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主持,辦公室負責會務工作;
參加會議人員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各中隊、部門主要負責人。
2.3.3 安全專題會議
由公司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主持,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會議的會務工作,參加會議人員為公司領導、各職能部門領導、中心主要負責人、各部門人員、基層中隊干部等。
三、安全會議的主要內容
3.1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的主要內容
3.1.1 聽取近期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匯報;
3.1.2 研究公司重大安全管理事項,并做出決策;
3.1.3 聽取事故和重大隱患情況匯報,決定處置方案;
3.1.4 總結前段安全工作,研究確定下一步安全工作計劃、任務和目標。
3.2 安全例會的主要內容
3.2.1 傳達上級和公司各項生產、消防、治安、交通、計算機信息等方面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指示、通報、通知等;
3.2.2 根據上級的要求進行工作布置;
3.2.3 落實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和專題工作會議精神,聽取、檢查上月例會布置工作的完成情況;
3.2.4 發布有關安全生產工作信息,交流安全工作經驗;學習有關安全專業知識;
3.2.5 分析、通報公司及各單位上月安全生產管理狀況;
3.2.6 布置、安排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3.2.7 檢查隱患整改情況,提出對事故、隱患的進一步整改意見;
3.2.8 學習有關安全生產、消防、治安、交通、計算機信息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3.3 安全專題工作會議主要內容
3.3.1 傳達上級和公司有關安全工作的指導精神,并進行工作布置;
3.3.2 聽取有關安全管理工作、事故和重大隱患情況匯報;
3.3.3 專題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制定解決措施;
3.3.4 安全工作階段性安排、布置、總結和獎懲等。
3.4中隊安全會議
3.4.1由中隊長負責召開,小組成員參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車間部門自定。
3.4.2會議主要內容: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布置、檢查、交流、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規章制度等;分析班組內外事故案例;結合本班組特點開展事故隱患的預測預控等。
3.4.3會議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主管領導和安全組每月進行定期檢查并簽字。
3.5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
3.5.1由主管安全副經理根據安全生產的季節性和突發性等情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各職能部門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四、相關要求
4.1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并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4.1.2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1.3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到允許。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4.1.4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4.1.5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 、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安技部門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
導、考核。
井控裝備管理中心
第12篇 鍋爐工作崗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鍋爐崗位是必須保證安全運行的工作場所,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不得觸摸,靠近各種設備及配電柜等機電設備,以免發生危險。
2、主管人員、當班司爐工,必須按安全設備管理要求檢查、維護保養設備,定期排污,檢查安全保護設施、受壓部件,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并對出現的故障盡快做出正確的判斷與處理。確保鍋爐用水達到標準。安全閥及壓力表等必須按市區主管部門要求定期送檢!
3、主管人員、當班司爐工要調解好鍋爐安全受壓部件,以保證其靈敏度及可靠性,并對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計等與鍋爐本體的連接管路進行檢查,嚴防堵塞,導致安全事故。
4、鍋爐設備升降壓必須緩慢均衡平穩,嚴禁急劇升降。
5、對設備暴露出的隱患與問題,生產運行中暫時不能處理,但不影響正常運行的必須及時報告,詳實記錄在交接記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