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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責任制度(四篇)

      發布時間:2025-02-12 17:48:01 查看人數:84

      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責任制度

      第1篇 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責任制度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1、法定代表人或最高管理者的職責

      法定代表人或最高管理者批準頒發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制,具體職責為:

      1.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落實各級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

      1.2、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體系。設置與規模相適應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建立職業衛生管理網絡,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職業衛生主管,負責具體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1.3、定期召開職業衛生工作會議,聽取工作匯報,親自研究和制訂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落實職業病防治所需經費,督促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1.4、對新、改、擴建或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通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時,應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經衛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和使用。

      1.5、親自參加發生的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和分析,對有關責任人以嚴肅處理。

      1.6、對職業病防治工作負領導責任。

      2、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和職責:

      2.1、組織制訂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督促執行。

      2.2、根據機構設置,明確各部門、人員職責。

      2.3、制訂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并組織具體實施,保證經費的落實和使用。

      2.4、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檔案。

      2.5、組織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知識培訓與宣傳教育。對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有貢獻的進行表揚、獎勵,對違章者、不履行職責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2.6、經常檢查各部門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訂整改措施,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2.7、對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并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和處理,對有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2.8、對職業病防治工作負直接責任。

      3、技術部門的職責:

      3.1、編制生產工藝、技術改進方案,規劃職業病防治措施,改善職工勞動條件,促進文明生產。

      3.2、提供生產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來源、產生部位等技術資料。

      3.3、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維修保養、檢修,確保安全運行。

      3.4、對職業病防治工作負技術責任。

      4、工作場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職責:

      在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的領導下工作,具體職責:

      4.1、把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

      42、組織對本工作場所職工的職業衛生培訓、教育,發放個人防護用品。

      4.3、督促職工嚴格按操作規程生產,確保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嚴加阻止違章、冒險作業。

      4.4、定期組織本工作場所范圍的檢查,對車間的設備、防護設施中存在的問題,及進報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采取措施。

      4.5、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迅速上報,并及時組織搶救。

      4.6、對本工作場所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全部責任。

      第2篇 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責任制度范本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1、法定代表人或最高管理者的職責

      法定代表人或最高管理者批準頒發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制,具體職責為:

      1.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落實各級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

      1.2、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體系。設置與規模相適應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建立職業衛生管理網絡,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職業衛生主管,負責具體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1.3、定期召開職業衛生工作會議,聽取工作匯報,親自研究和制訂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落實職業病防治所需經費,督促落實各項防范措施。、

      1.4、對新、改、擴建或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通稱建設項目)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時,應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經衛生行政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產和使用。

      1.5、親自參加發生的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和分析,對有關責任人以嚴肅處理。

      1.6、對職業病防治工作負領導責任。

      2、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和職責:

      2.1、組織制訂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并督促執行。

      2.2、根據機構設置,明確各部門、人員職責。

      2.3、制訂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并組織具體實施,保證經費的落實和使用。

      2.4、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職業衛生管理檔案。

      2.5、組織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知識培訓與宣傳教育。對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有貢獻的進行表揚、獎勵,對違章者、不履行職責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2.6、經常檢查各部門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訂整改措施,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2.7、對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并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和處理,對有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2.8、對職業病防治工作負直接責任。

      3、技術部門的職責:

      3.1、編制生產工藝、技術改進方案,規劃職業病防治措施,改善職工勞動條件,促進文明生產。

      3.2、提供生產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來源、產生部位等技術資料。

      3.3、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維修保養、檢修,確保安全運行。

      3.4、對職業病防治工作負技術責任。

      4、工作場所負責人、車間負責人職責:

      在職業衛生管理機構的領導下工作,具體職責:

      4.1、把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

      42、組織對本工作場所職工的職業衛生培訓、教育,發放個人防護用品。

      4.3、督促職工嚴格按操作規程生產,確保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嚴加阻止違章、冒險作業。

      4.4、定期組織本工作場所范圍的檢查,對車間的設備、防護設施中存在的問題,及進報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采取措施。

      4.5、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迅速上報,并及時組織搶救。

      4.6、對本工作場所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全部責任。

      第3篇 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員工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為落實“管生產必須管職業安全”的原則,使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各生產部門和職工明確職業病防治的責任,做到層層有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職業病防治,促進生產可持續發展。

      3.本制度規定從公司領導到各部門在職業病防治的職責范圍,凡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責任。

      4.為保證本制度的有效執行,今后凡有人事變動,均以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對照落實相應的職能部門和責任人。

      (二)組織領導

      1.公司設立職業危害防治委員會,各分廠職業危害防治建立領導小組,各職能部門設職業危害防治監督管理員。

      2.公司職業危害防治委員會由分管職防工作的公司領導、各分廠、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直接對公司總經理負責。

      3.分廠職防領導小組由分廠分管職防工作領導、各工段主要負責人組成,對分廠主要負責人負責。

      4.各職能部門設專職職防監督管理員,可由部門安全員兼任。

      5.行政人事處為職防工作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公司日常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三)逐級管理

      1.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職責

      1.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各級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確保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

      1.2設置與單位規模相適應的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職業健康監督管理人員。

      1.3審核批準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計劃、實施方案、技術措施和長遠規劃,保障職業健康工作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1.4組織建立健全和落實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1.5定期主持召開職業危害防治工作會議和開展職業健康檢查,了解本單位職業危害狀況,開展隱患治理工作。

      1.6抓好基本建設和生產裝置、設施技術改造的職業健康管理“三同時”工作。

      1.7組織持續改進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措施、職業危害防治制度、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2.分管職防工作公司領導職責

      2.1明確各級各類人員和部門的職業危害防治職責,并督促落實。

      2.2制訂(改進)本公司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并督促執行;建立本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和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2.3制訂本公司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實施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具體實施,監督經費的落實和使用。

      2.4組織實施對本單位全體員工職業危害防治法律、法規、標準和職業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2.5開展職業危害防治檢查工作,并經常聽取各分廠、部門關于職業健康工作有關情況的匯報,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研究,制訂整改措施,并落實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時解決。

      3.職業危害防治委員會與領導小組的職責:

      3.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職業危害防治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研究和推廣現代職業危害防治管理方法和技術,做好本公司的職業危害防治監督管理工作。

      3.2組織制訂和改進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防治制度和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3組織編制本單位年度職業危害防治活動計劃,保障活動資金投入,并督促有關部門落實。

      3.4編制本單位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職業危害個體防護用品的配置標準,匯總年度維護保養、檢驗檢測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落實。

      3.5組織開展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檢測、評價工作。

      3.6總結和分析單位職業危害防治年度工作情況,并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匯報。

      4.辦公室職責

      4.1組織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大檢查,制定職業病隱患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并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4.2負責本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的職業危害申報工作。

      4.3制定單位年度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員工職業健康體檢工作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組織落實。

      4.4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告知從業人員工作過程中可能遭受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作業場所設置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等。

      4.5協同生產技術處組織新進員工的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及考核工作。

      4.6為公司員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組織員工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4.7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繳納保險費。

      4.8負責工傷待遇的處理,并按國家有關職業禁忌癥的規定合理安排用工。

      4.9制定單位從業人員職業健康工作考核標準,并組織開展考核工作。

      4.10建立健全并管理各項職業健康管理臺帳和檔案。

      5.各分廠、職能部門負責人職責

      5.1認真組織本部門員工貫徹、落實職業危害防治相關的各項法律、法規、標準和單位規章制度。

      5.2制定本部門年度職業健康活動計劃方案,上報批準后組織落實。

      5.3開展部門級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提高員工的職業危害防護意識和技能。

      5.4組織開展部門級定期、不定期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檢查,確保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處于完好狀態,確保員工按照要求佩戴各種防護用品,確保員工的操作符合職業健康操作規程要求。

      5.5發現問題及隱患,及時組織整改,部門無力整改的,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及時上報辦公室和生產技術處。

      5.6組織本部門員工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班組會,傳達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目標、計劃、措施,了解工段或班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開展情況,總結交流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經驗等。

      6.專職(兼職)職防管理員職責:

      6.1貫徹執行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標準規范。

      6.2建立健全本部門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等,擬定年度職業健康工作計劃和職業危害防治技術措施計劃,并檢查和督促落實。

      6.3掌握部門職業危害狀況。

      6.4履行現場職業危害檢查職責,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從業人員防護用品、警示標識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督促落實整改。

      6.5開展職業危害因素監測工作,督促執行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6.6開展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督促執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和員工上崗前及輪崗前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制度。

      6.7 督促執行崗前、崗中和離崗檢查制度。

      6.8 指導和督促本部門按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規定使用。

      6.9 認真做好本單位的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工作。

      7.職業危害崗位員工職責

      7.1參加職業危害防治培訓教育和活動、學習職業危害防治技術知識,遵守各項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7.2正確使用、保管各種勞保用品、器具和防護設施;

      7.3不違章作業,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行為,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

      7.4當工作場所有發生職業危害事故的危險時,應向監督管理人員報告,并停止作業,直到危險消除。

      (四)附則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處會同生產技術處監督落實。

      第4篇 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制度

      (一)總則

      1.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員工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為落實“管生產必須管職業安全”的原則,使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各生產部門和職工明確職業病防治的責任,做到層層有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職業病防治,促進生產可持續發展。

      3.本制度規定從公司領導到各部門在職業病防治的職責范圍,凡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責任。

      4.為保證本制度的有效執行,今后凡有人事變動,均以本制度規定的職責范圍,對照落實相應的職能部門和責任人。

      (二)組織領導

      1.公司設立職業危害防治委員會,各分廠職業危害防治建立領導小組,各職能部門設職業危害防治監督管理員。

      2.公司職業危害防治委員會由分管職防工作的公司領導、各分廠、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直接對公司總經理負責。

      3.分廠職防領導小組由分廠分管職防工作領導、各工段主要負責人組成,對分廠主要負責人負責。

      4.各職能部門設專職職防監督管理員,可由部門安全員兼任。

      5.行政人事處為職防工作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公司日常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工作。

      (三)逐級管理

      1.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職責

      1.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建立健全并落實本單位各級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確保員工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

      1.2設置與單位規模相適應的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職業健康監督管理人員。

      1.3審核批準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計劃、實施方案、技術措施和長遠規劃,保障職業健康工作資金投入,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1.4組織建立健全和落實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1.5定期主持召開職業危害防治工作會議和開展職業健康檢查,了解本單位職業危害狀況,開展隱患治理工作。

      1.6抓好基本建設和生產裝置、設施技術改造的職業健康管理“三同時”工作。

      1.7組織持續改進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措施、職業危害防治制度、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2.分管職防工作公司領導職責

      2.1明確各級各類人員和部門的職業危害防治職責,并督促落實。

      2.2制訂(改進)本公司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并督促執行;建立本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和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2.3制訂本公司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實施方案,經批準后組織具體實施,監督經費的落實和使用。

      2.4組織實施對本單位全體員工職業危害防治法律、法規、標準和職業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

      2.5開展職業危害防治檢查工作,并經常聽取各分廠、部門關于職業健康工作有關情況的匯報,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研究,制訂整改措施,并落實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時解決。

      3.職業危害防治委員會與領導小組的職責:

      3.1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職業危害防治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研究和推廣現代職業危害防治管理方法和技術,做好本公司的職業危害防治監督管理工作。

      3.2組織制訂和改進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防治制度和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3組織編制本單位年度職業危害防治活動計劃,保障活動資金投入,并督促有關部門落實。

      3.4編制本單位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職業危害個體防護用品的配置標準,匯總年度維護保養、檢驗檢測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落實。

      3.5組織開展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檢測、評價工作。

      3.6總結和分析單位職業危害防治年度工作情況,并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匯報。

      4.辦公室職責

      4.1組織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大檢查,制定職業病隱患防范措施和整改計劃,并檢查監督隱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況。

      4.2負責本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等工程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的職業危害申報工作。

      4.3制定單位年度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員工職業健康體檢工作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組織落實。

      4.4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告知從業人員工作過程中可能遭受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作業場所設置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等。

      4.5協同生產技術處組織新進員工的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及考核工作。

      4.6為公司員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并組織員工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

      4.7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繳納保險費。

      4.8負責工傷待遇的處理,并按國家有關職業禁忌癥的規定合理安排用工。

      4.9制定單位從業人員職業健康工作考核標準,并組織開展考核工作。

      4.10建立健全并管理各項職業健康管理臺帳和檔案。

      5.各分廠、職能部門負責人職責

      5.1認真組織本部門員工貫徹、落實職業危害防治相關的各項法律、法規、標準和單位規章制度。

      5.2制定本部門年度職業健康活動計劃方案,上報批準后組織落實。

      5.3開展部門級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和考核工作,提高員工的職業危害防護意識和技能。

      5.4組織開展部門級定期、不定期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檢查,確保職業危害防護設備設施處于完好狀態,確保員工按照要求佩戴各種防護用品,確保員工的操作符合職業健康操作規程要求。

      5.5發現問題及隱患,及時組織整改,部門無力整改的,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及時上報辦公室和生產技術處。

      5.6組織本部門員工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班組會,傳達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目標、計劃、措施,了解工段或班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開展情況,總結交流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經驗等。

      6.專職(兼職)職防管理員職責:

      6.1貫徹執行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標準規范。

      6.2建立健全本部門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等,擬定年度職業健康工作計劃和職業危害防治技術措施計劃,并檢查和督促落實。

      6.3掌握部門職業危害狀況。

      6.4履行現場職業危害檢查職責,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從業人員防護用品、警示標識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督促落實整改。

      6.5開展職業危害因素監測工作,督促執行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6.6開展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督促執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和員工上崗前及輪崗前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制度。

      6.7 督促執行崗前、崗中和離崗檢查制度。

      6.8 指導和督促本部門按國家規定為從業人員發放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規定使用。

      6.9 認真做好本單位的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工作。

      7.職業危害崗位員工職責

      7.1參加職業危害防治培訓教育和活動、學習職業危害防治技術知識,遵守各項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7.2正確使用、保管各種勞保用品、器具和防護設施;

      7.3不違章作業,并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行為,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

      7.4當工作場所有發生職業危害事故的危險時,應向監督管理人員報告,并停止作業,直到危險消除。

      (四)附則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處會同生產技術處監督落實。

      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責任制度(四篇)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健康,制定本制度。1、法定代表人或最高管理者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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