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監理工作責任及考核獎懲制度
為建立健全以安全責任制及考核獎懲為中心的安全監理運行機制,加強對各級安全監理人員的管理。堅持以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為第一安全責任人的責任制,逐級落實各級監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持領導到位、制度到位、人員到位、思想到位。做到“依法監理,信守合同,科學公正,爭創名牌”。充分調動各級監理人員對企業負責,對個人負責,認真履行安全職責的積極性。按照監督管理體系,使全體監理安全工作職責清楚,目的明確,做到逐級負責,層層把關,自覺遵章守紀。加強對監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素質教育,提高監理人員的業務工作能力,使項目工程的安全控制工作監督到位,各級監理人員的安全職責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工程安全監理責任制。
1.安全職責
1.1 監理部
1.1.1 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指令、政策和法規等。
1.1.2 建立以安全責任制為中心的安全監理制度及運行機制,總監理師為項目監理部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監督、管理責任。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現場安全工作的控制和監督,對現場發生的事故負主要連帶管理責任。
1.1.3 監理部應有明確的安全管理目標,并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文件如:《施工安全管理措施》、《環境保護管理措施》、《職業安全健康管理措施》、《安全工作計劃》、《安全文明施工檢查表》等。
1.1.4 審查施工承包方的項目管理實施規劃(施工組織設計)、重大技術方案、重大項目/重要工序/危險作業/特殊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現場等所涉及的安全施工和環境保護措施,并監督實施和跟蹤控制。
1.1.5 經常監督檢查施工承包方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狀況(安全體系的運作、人員、機械、安全措施、施工環境),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必要時下達停工令。
1.1.6 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檢查,協助建設單位組織安全檢查并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項目)要求督促落實整改措施。
1.1.7 協助建設單位組建安全委員會。
1.1.8 督促施工承包方每月向監理處報送當月安全報表。
1.1.9 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2.2 各級人員安全職責
2.2.1總監理師安全職責
2.2.1.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按照國家電網公司頒布的《輸變電工程施工安全監理管理辦法(試行)》及監理有關規定編制工程建設監理規劃,明確監理安全管理職責、任務及各施工階段的安全工作重點。
2.2.1.2 履行合同規定安全職責和權限,代表項目法人對工程建設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總體監督和管理,督促施工承包方履行合同規定的有關安全職責和義務。
2.2.1.3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和管理工作,監督施工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對違章行為提出糾正和整改意見。遇有威脅安全的重大問題時,提出“暫停施工”的通知,并督促施工承包方分析、解決問題,爭取早日恢復施工。
2.2.1.4 組織審查施工承包方的施工技術方案、安全措施、作業指導書,督促做好找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2.2.1.5 對施工承包方選擇的分承包方進行安全資質審查。
2.2.1.6組織并主持安全活動,聽取專職安全監理師匯報,了解安全情況,協調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2.1.7 組織并主持安全檢查,參加項目法人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及時解決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并督促整改。
2.2.1.8 在工程施工協調會上,檢查、總結和部署安全文明施工。
2.2.1.9 協助項目法人組建“現場安全委員會”,在“現場安全委員會”指導下開展工作。
2.2.1.10進行一般事故調查,審查并在授權范圍內批準施工承包方的事故處理方案,監督事故處理過程,檢查事故處理結果,簽證處理記錄。參加重大事故調查,提出監理意見。
2.2.2 副總監理師安全職責
2.2.2.1 按照總監理師的授權,行使總監理師的部分職責和權力。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和管理工作,監督施工承包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施工,對違章行為指出糾正和整改意見。
2.2.2.2 經常監督檢查巡視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狀況(安全體系的運作、人員、機械、安全措施、施工環境等),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第2篇 安全監理工作月報制度
1. 安全監理月報由安全監理工程師編寫,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參與比并提出審核意見。
2. 安全監理月報對工程項目安全狀況進行綜合性評價,做到數據準確,重點突出,必要時附圖表或照片。
3. 安全監理月報按格式要求填寫。
4. 安全監理月報重點突出安全監理工作情況。
5. 提出下月安全監理工作重點,如哪些部分分項工程需進行旁站監理,應當采取何種措施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等內容。
6. 項目監理機構安全監理月報每月28日前完成,并在安全監理例會上報給安全總監(安全負責人)。
7. 本企業匯總后按規定時限向當地建設安全監管機構上報并存檔。
第3篇 安全監理檢查工作制度
㈠總監辦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月度檢查,由總監辦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所管轄工區的檢查,主要內容為檢查安全隱患和不安全行為,學習安全法規,各種安全事故經驗教訓,必須有書面記錄,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加以制止和改正,并發出整改通知書。重大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公司安全辦公室。
㈡總監辦每季度組織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由總監辦總監帶隊,對總監辦所屬各項目工區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主要對總監辦所管各安全責任單位所管轄工程范圍內各個項目設備車輛維護,駐地消防、治安、用火、用電管理、人員安全防護等進行檢查,還要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和查隱患,查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做到“四個落實”,即:落實人員、落實措施、落實經費、落實整改。
㈢針對不同情況和季節,不同的施工期,堅持開展各種專項安全檢查,如:雨季防洪、防雷、防危險路段滑、塌;夏季防暑降溫和火災;冬季防凍保暖檢查等。
㈣對涉及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設備和公共人群聚集場所,除在綜合性大檢查時檢查外,還要定期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或委托有關專業單位進行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
㈤堅持節假日的安全值班,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半月半月專業監理工程師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監理員每天上工地時對安全隱患進行巡視。
各種檢查均要作好檢查記錄,檢查后要認真進行總結,并納入各部的年終績效考核。
第4篇 安全監理的工作制度
1.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監理人員需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后方可上崗。
2.安全監理巡查制度
公司對項目部安全監理行為和安全監理工作進行不定期的巡視和檢查,并為項目部提供人力和技術支持。對巡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及安全隱患,工程部提出整改要求,項目部負責督促承包商及時進行整改,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3.項目部安全監理責任制度:
實行項目部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總監理工程師為項目部安全監理第一責任人,總監理工程師需根據項目部監理人員組成進行安全監理職責分工,并具體落實安全監理責任到人。
4.危險源識別制度:
項目部需根據項目工程的現場環境和作業條件、工程特點進行危險源的識別,并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5.施工組織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審核制度:(監理a2表頭(不含b1表施工技術文件報審表)附表: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表2-12(施工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上時應編制施工用電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審批表,表2-13)
項目工程開工前,總監理工程師需組織項目部監理人員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認真審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簽認。施工過程中,項目部監理人
員需嚴格要求施工單位按照經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施工。
6.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審核制度:(含專家論證方案:基坑、模板、腳手架、預應力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09]87號,以下簡稱“建設部87號文件”)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公布我省超過一定規模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論證專家及開展論證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鄂建函[2009]300號),
附件一、附件二所屬范圍)
對危險性較大的專項工程,項目部需要求施工單位報送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經監理審核簽認后方能予以實施,并嚴格監督施工單位按照經批準的專項方案進行施工。
7.安全交底監督制度;達標手冊:安全技術交底表7-1至7-26及分包管理安全管理協議及安全交底。
項目部需對施工單位的安全技術交底進行監督,并要求施工單位提交項目部一份安全技術交底文件(復印件)留存備查。
8.安全檢查制度:(安全設施投入和經費的檢查;達標手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費用預算表表3-1、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費用統計表,3-2表)
項目部需建立安全監理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制度(如每周、每月、每季、節前、節后等),檢查要有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需及時下達監理工程師通知單,督促施工單位整改,施工單位整改驗收合格后要有回復單,及時復查整改情況。情況嚴重的,征得業主方同意后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情況緊急的,需立即下達工程暫停令,并事后向業主方書面報告。
9.安全監理旁站制度:
項目部需根據當地政府安全監督部門的要求對危險性較大的事項進行旁站監理,如深基坑的開挖和支護、塔吊的安拆、外腳手架的拆除等,并做好旁站監理記錄。
10.安全監理日志制度:
(對施工現場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安全狀態逐項檢查記錄、針對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技術措施及安全專項安全方案監理實施巡視檢查旁站見證,主要包括:措施及方案的實施情況,安全管理人員到位情況,特殊作業人員持證情況,安全實施設備檢查驗收情況,監理機構安全指令性文件簽發整改回復復查驗收情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經費投入審查情況。監理機構定期安全檢查情況,監理人員參加施工建設政府部門專項檢查情況,安全專題會議安全活動情況,且記錄閉環)
項目部需對施工現場日常的安全巡查情況進行記錄,并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安全隱患的處理情況進行詳細記錄。
11.安全驗收制度:《武漢市建筑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實施手冊執行》表8-1至8-13
監理工程師簽認(《施工機具驗收單》、《接地電阻測驗記錄》、不超過10㎡、高度5m《落地式操作平臺驗收單》、《懸挑式鋼平臺驗收單》移動1次驗收1次,面積控制;總監簽認《臨時施工用電驗收單》、《吊籃安裝驗收單》、《懸挑式腳手架驗收表》、《落地式腳手架驗收單》、《整體提升腳手架驗收表》、《塔式起重機驗收表》、《物料提升機驗收表》、《施工升降機驗收表》、《起重機械拆裝報審表》和《起重機械驗收核查表》;
施工單位報送的安全檢查驗收記錄表,項目部必須逐一認真對照現場實際情況予以檢查,合格后方可予以簽認,否則不得同意施工單位進入下一步的施工。
12.安全評價制度:(8層以下砌體施工前,高層或超高層主體一半,砌體施工前)
按當地政府安全監督部門的要求,對工程的不同施工階段,項目部需進行安全評價,寫出監理單位的安全評價意見報告。如基礎分部工程完工后,項目部需進行一次安全評價,主體分部工程按樓層的不同分一次或兩次進行安全評價,工程完工后需進行一次安全評價等。
13.會議制度:
每周的監理例會上,項目部需向業主方匯報一周來的安全監理工作情況,針對薄弱環節對施工方提出安全管理要求及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必要時組織相關方召開專題安全會議。
13.安全報告制度:
對施工現場發現的安全隱患和發生的安全事故,項目監理人員需及時報告總監理工程師。總監理工程師需第一時間向公司工程部報告重大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緩報。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時,總監理工程師尚需第一時間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14.安全事故調查制度:
項目部可應業主方的要求,組織對安全事故的調查,并參與政府部門組織的調查。監理單位有責任時,應予以回避,但必須配合政府部門的調查工作。
15.安全資料歸檔制度:
制定專人負責監理內業資料的整理、分類及立卷歸檔。(按照安全責任主體所分類的安全資料分類整理組卷)
第5篇 巡視和旁站安全監理工作制度
為了搞好施工全過程的監理工作,尤其是對隱蔽工程的隱蔽過程、重點部位的監控,監理部應安排監理人員進行巡視監理和旁站監理,確保工程質量滿足用戶要求,不發生因工程質量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現場監理主要內容:
1、巡視監理就是指監理人員對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如:基礎開挖、填筑作業過程、導地線展放過程中等重要項目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監督檢查活動。
2、旁站監理就是指監理人員對施工過程安全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重要及危險作業項目(如對大件吊裝、腳手架搭設、危石及塌方處理、臨近帶電體作業等)的施工全過程現場跟班檢查監督的控制活動。
二、現場監理人員職責:
對施工項目部施工過程的現場安全監理工作應在總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由現場監理人員(安全專責監理工程師或經過培訓的監理員)負責具體實施。安全監理人員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檢查施工項目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運作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到崗和履職情況;
2、檢查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班前會、安全例會、安全檢查、安全工作票、安全技術交底、安全監護、安全評價等)在現場的落實情況;
3、檢查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策劃方案在施工現場的落實情況;
4、檢查投入現場的施工機械、運輸車輛安全設施的安全性能及安全防護措施(裝置)等的安全管理;
5、檢查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6、檢查施工現場的孔洞,高處作業等危險部位的安全防護,現場的防洪、防雷、防滑坡、防墜落物等的控制措施,施工安全用電,以及消防設施等管理;
7、檢查夏季防暑降溫、防事物中毒、防訊、防強風,冬季防凍、防冰、防滑的災害,防煤氣中毒及其它災害的安全措施;
8、檢查安全措施補助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的使用情況。
9、監督施工項目部安全管理和安全施工,制止違章行為,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責令其停止施工,提出監理意見。
10、監理人員在現場實施安全監理控制過程中,要做到有章可循,隨時注意施工人員操作情況,機械設備狀態,工器具配備是否符合安規要求,施工環境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等。
11、施工過程中遇到威脅安全和質量的重大問題時,監理人員應及時提出“暫停通知”,并按有關程序上報,督促施工項目部認真按“四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爭取早日恢復施工。
三、旁站監理內容:
變電所施工中,以下重要及危險作業工序及部位(不限于)應進行旁站監理:
1.土建工程:高邊坡及深坑基礎開挖,大體積混凝土澆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澆筑,大型構件吊裝,腳手架、升降架、大型起重機械安裝拆卸。
2.電氣安裝工程:超高、超寬、超長物件裝卸、吊裝,變壓器吊罩、抽芯檢查、干燥及耐壓試驗,主要電氣設備耐壓試驗,電氣設備送電試驗等。
3.起重作業:兩臺及以上起重機聯合抬吊,移動式起重機臨近帶電體作業等。
輸電線路工程以下重要及危險作業工序及部位(不限于)應進行旁站監理:
1.基礎階段:高邊坡開挖,深坑基礎掏挖(超過3 米時),易坍塌等特殊基礎開挖、支護。
2.組塔階段:高塔組立,臨近帶電體施工,或特殊地形鐵塔組立。
3.架線階段:帶電搭設跨越架(平齊帶電線路至封頂階段),特殊施工方式展放導引繩,導引繩通過不停電跨越架等。
4、監理部及監理人員還應對施工項目部、材料站、臨時電源布設、跨越架的搭設以及起重機械、設備等設施,在使用前由施工項目部專業部門自檢,并有書面驗收記錄。同時由監理人員檢查驗收,并填寫“安全檢查簽證記錄表”。
5、巡視和旁站監理工作結束后,監理人員應將完整的巡視和旁站監理記錄交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歸檔。
四:填寫說明:
1、監理人員應按“記錄表”的具體要求并按分部分項工程中的項目內
容認真填寫;
2、表格編號應按檢查時的順序依次填寫,如:001;
3、內容要簡明扼要,書寫清楚,語句通順,字跡工整,不得涂改,一
律用黑色碳色筆填寫。
4、檢查后的記錄應做到監理人員和現場施工負責人雙方簽名,并確認;
5、檢查記錄表應由監理人員妥善保管,以便備查。
第6篇 安全監理人員工作實績考核制度
1.考核是指在一定量的工作中,對其進行質量定性的一個核定,一般情況下對他
在本職的崗位中應做的工作是否得到肯定和否定的一種認定,它可以優、良、差或從用分數的形式加以確定。
2.實績考核的工作范圍
涉及到安全監理工作內容的自身資料文本,施工單位有關的審報資料文本,
施工外場中的各種動態形式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各類文件執行落實的內容。
3.安全監理人員的主要職責
1、)? 助建設單位與總包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條款,并監督實施;
2、)? 督施工單位在安全生產協議書明確的安全負責人對現場施工全過程的
監督管理。
3、)? 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掌握其職能部門具體人員的落實及通過外審發證情況;
41? 查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5)? 查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安全員持有效上崗證情況及安全員配備數量;
6)? 查施工總包單位推薦的分包單位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及項目負責人、
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有效上崗證;
7)? 與編寫監理規劃中安全監理方案和安全監理工作實施細則;
8、l? 與對施工單位報審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轉向方案的審查;
9、)?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轉向方案實施過程中的巡視檢查,并記好安全監理日記和跟蹤記錄;
(1 0)負責編制安全監理月報,每月上報安監站;
(11)參與對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檢查工作;
(12)對本工程安全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建立安全監理工作臺賬。
第7篇 工程項目安全監理工作制度7
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監理工作制度(七)
1、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在完善項目監理部安全監理組織機構的基礎上,按照安全監理工作中人人有責的原則,落實如下責任制度,做好職責分工,具體安全監理職責內容略。
2、審核查驗制度:對施工單位及其人員資質,施工現場安全保證體系,以及施工單位制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按照現行有關法律、法規、文件、規程、規范、標準等規定進行審查,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建設工程有無施工許可證;
2)施工總承包、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單位的資質是否符合規定,有無安全生產許可證;
3)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有無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各級管理人員上崗資格和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是否符合要求;檢查施工單位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情況。
4)按規定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以及下列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
5)參與建設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地下管線交底資料的移交工作;審查施工單位依據建設單位提供的地下管線交底資料及現場情況制定的對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專項保護措施,并簽署審查意見。
3、安全檢查制度:監理人員通過日常巡視和定期安全檢查的形式,對工程進行管理,其主要內容如下:
1)、每月監理部組織相關單位進行一次有針對性的安全專項檢查。每周督促施工單位至少進行一次現場安全檢查并消除安全隱患
2)、檢查施工單位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組織施工情況;
3)、檢查施工單位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情況;
4)、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和事故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施工單位進行的安全自查工作情況;
5)、檢查施工機械、安全設施的驗收手續,并簽署監理意見。施工機械、安全設施未經監理人員簽署意見的不得投入使用。
4、監理會議制度:
1)每周定期召開監理例會,通過例會解決施工中的安全問題;
2)總監理理師在必要時組織召開安全專題會議。
5、監理報告制度:項目監理部每月總結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情況,寫入監理月報,向建設單位報告。另外,項目監理部按規程要求認真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監理過程控制工作,必要時填寫《安全隱患報告書》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6、安全監理培訓制度:總監理工程師應及時組織項目監理人員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規程等。
7、資料管理制度:
1)安全監理資料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收集及時、真實齊全、分類有序;
2)安全監理資料應納入本項目監理部的工程監理資料管理,由安全監理人員審核后交資料管理員保管;
3)安全監理資料應建立案卷,分類編目、編號,以便于跟蹤檢查;安全監理資料的收發、借閱應通過資料管理員履行手續。
第8篇 安全監理工作檢查制度
㈠總監辦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月度檢查,由總監辦安全監理工程師負責組織各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所管轄工區的檢查,主要內容為檢查安全隱患和不安全行為,學習安全法規,各種安全事故經驗教訓,必須有書面記錄,對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加以制止和改正,并發出整改通知書。重大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公司安全辦公室。
㈡總監辦每季度組織一次全面安全檢查,由總監辦總監帶隊,對總監辦所屬各項目工區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主要對總監辦所管各安全責任單位所管轄工程范圍內各個項目設備車輛維護,駐地消防、治安、用火、用電管理、人員安全防護等進行檢查,還要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和查隱患,查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做到“四個落實”,即:落實人員、落實措施、落實經費、落實整改。
㈢針對不同情況和季節,不同的施工期,堅持開展各種專項安全檢查,如:雨季防洪、防雷、防危險路段滑、塌;夏季防暑降溫和火災;冬季防凍保暖檢查等。
㈣對涉及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設備和公共人群聚集場所,除在綜合性大檢查時檢查外,還要定期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或委托有關專業單位進行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
㈤堅持節假日的安全值班,教育和安全檢查工作。半月半月專業監理工程師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檢查,監理員每天上工地時對安全隱患進行巡視。
各種檢查均要作好檢查記錄,檢查后要認真進行總結,并納入各部的年終績效考核。
第9篇 安全監理責任工作制度
1、方案審查制度。在所有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中必須審查其安全方面的內容;
2、巡視檢查制度。所有監理人員在巡視時均要注重發現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時要進行記錄與匯報。負責安全工作的監理工程師每天要巡 視施工現場,并記錄有關狀況,督促處理有關安全隱患;
3、安全隱患處理制度。重大隱患且為很可能發生事故,應要求項目經理部立即處理并要求在2~4小時內消除,否則簽發隱患影響區域內的停工指令,重大隱患且可能會發生事故應要求施工單位在4~8小時內消除隱患,否則簽發影響區域內的停工指令等。上述兩種情況如果得不到有效控制,立即通過業主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4、安全檢查制度。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書面指出施工現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書面要求施工單位整改。
第10篇 安全監理工作交底會議制度
1、會議組織
工程開工前,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召集項目監理機構的總監理工程師、安全專業監理工程師、安全專業監理員與施工承包單位的項目經理、項目安全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等管理人員參加,召開第一次安全工作會議、安全監理交底會議應與工程項目第一次工地會議合并進行。
2、會議主要內容
①建設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分別介紹各自駐現場的組織機構及安全管理<監理>人員及其分工。
②研究確定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目標,共同分析識別和評價本項目施工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危險源和重大危險源,研究確定安全監理的、主要措施。
③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單位的有關安全管理提出意見要求。包括:編制和提交符合項目實際的施工重大危險源清單及專項施工方案:配合安全監理工作,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安全獎懲制度,施工安全資料管理制度以及貫徹執行這些制度的保證措施。
④共同組建工地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其任務職責和工作制度。
第11篇 安全監理報告工作制度
1、每月月底,項目監理部應總結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情況,并寫入監理月報,向建設單位報告。
2、總監理工程師在下達《工程暫停令》后應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
3、當施工單位拒不執行工程暫停令時,總監理工程師應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監理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
4、在安全監理工作過程中,針對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結合發出監理指令的執行情況,總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的,可向建設單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安全專題報告。
5、當建設工程發生突發事件和安全事故時,總監理工程師應按規定上報。
第12篇 工程項目安全監理工作制度5
工程項目安全監理工作制度(五)
一、安全監理工作會議制度
1、首次安全監理工作會議
--在工程開工前(可與第一次工地例會合并召開)由總監召集施工總包單位的項目經理、技術員、安全員等管理人員,并邀請建設單位相關人員參加,在首次安全生產工作交底上,分析并列出施工過程中各個階段及分部、分項工程中的危險性較大的清單,研究對危險源的控制要求和對策。
--要求施工單位針對本工程建設特點,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危險源較突出的進行羅列,除要求施工單位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外,還應該制定應急預案。
2、安全生產例會
--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由總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工程師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可與每周工程例會合并召開),檢查施工中的安全隱患及落實危險性較大工程的監控措施情況。
--會上應檢查上次會議執行情況,施工單位人員、施工機械及現場施工安全狀況,安全生產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和必要的新議程,對所發現和提出的安全施工隱患,應在會上明確整改措施和責任人員。
--會議中提出的要求和決議應形成書面的會議紀要,并得到與會各方的確認。
3、安全生產現場會議
主要針對現場安全管理工作好的和差的典型情況,適時組織召開安全生產現場會,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對典型常見的安全隱患進行點評,提出改進措施,總結經驗教訓,明確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要求,由監理項目部將會議情況專項編寫安全監理現場會議紀要。
二、審查核驗制度
--審查施工總包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機構建立情況,并應督促施工總包單位檢查各施工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情況。
--審查施工總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單位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其合法有效性、三類人員證書、項目經理建造師注冊證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與到位數量核查其應符合相關規定,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其合法有效性。
--審核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是否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以及審查施工總包、專業、勞務分包單位合同備案。
--審核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施工單位內部編審手續程序。
--審核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情況及費用清單依據。
--審核施工現場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工地考核評分。
三、檢查驗收制度
--總監理工程師、專職安全監理工程師必須了解識別本工程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編制相應的安全監理實施細則,并向全體監理人員、施工承包單位作安全監理工作交底,使全體監理人員及施工單位明確安全監理工作內容要求,嚴格督促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和安全技術措施規定開展施工作業活動。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督促施工單位編制方案的技術人員應參與交底會議(交底內容要有記錄),交底與被交底雙方履行簽字手續,交底后資料監理部收集備案,施工實施過程中進行檢查。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實施過程中,應督促施工單位及時進行驗收,符合驗收要求后,由施工單位技術人員、項目負責人、安全員履行簽字手續,安全監理應對相應資料收集備案。
--基坑施工、模板支撐、起重吊裝、腳手架、施工機械安裝(拆除)等危險性較大工程作業情況應加強巡視檢查和驗收,根據作業進展情況,安排巡視次數,但每日不得少于一次巡視檢查,并填寫危險性較大工程巡視檢查記錄d-c2表。
--監理項目部應重點核查以下大型起重機械和自升式架設設施的驗收手續:
a、塔式起重機
b、施工升降機
c、附著升降式腳手架
d、吊籃
e、自升式模板架體
裝拆、加節、升降前,監理項目部應按照大型起重機械、自升式架設設施檢查記錄(d-c3表)中的檢查內容進行檢查,會同施工單位對設備基礎和建筑物的機械附著部位共同檢查驗收。
四、督促整改制度
--監督施工承包單位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組織施工,制止違章作業施工。
--對施工過程中的高危作業等增加頻率進行巡視檢查,發現嚴重違規施工和存在安全隱患時,及時責令施工單位限時整改,并檢查整改結果。簽署復查意見,情況嚴重的,由總監下達工程暫停施工令并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的應及時向當地安全監督部門報告。
--督促施工單位和各參建單位認真做好日常安全檢查工作,不斷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隱患加以排查。
五、報告制度
--施工現場一旦發生傷亡事故,監理項目部總監應在2小時以內向監理公司運管中心報告,同時簽發工程暫停令并督促施工單位及時向當地受監安全部門報告。
--保護施工現場及時收集整理安全事故資料。
--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要填寫安全事故快報表,在施工發生24小時內向公司運管中心報送相關資料。
六、教育培訓制度
--總監理工程師、安全監理人員需經培訓上崗。
--建立監理人員安全生產崗前培訓教育。
--公司組織專項安全技術培訓教育。(邀請專家講座)
七、資料管理與歸檔制度
監理項目部應在做好日常工程建設安全工作的同時,及時和完善建立安全監理工作臺帳相關資料,以真實有效的反映安全監理工作的依據、計劃、實施和效果。
監理項目部應建立統一的安全監理工作臺帳分類、收集、安全監理管理文件資料可分為以下六項:a、安全監理計劃文件
b、安全監理審核文件
c、安全監理記錄文件
d、安全監理指令文件
e、安全事故處理文件
f、安全監理報告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