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工程部管理工作制度
1目的:提高部門工作效率。
2內容:本制度規定由工程部負責工程管理及售后服務管理工作內容。
3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工程部所管轄部門的管理。
4管理內容:
4.1負責工程安裝合同執行管理。負責落實工程安裝隊伍對安裝合同執行、管理招標,編制施工方案組織實施。
4.2對工程安裝進行質量、進度、安全、材料管理跟蹤檢查、控制。
4.3組織對工程中間和竣工驗收,負責處理工地施工發生和遇到的困難和重要問題的處理。
4.4負責編制售后服務計劃并組織實施。
4.5負責辦理外地施工許可證等手續。
4.6負責對項目經理和施工員的管理和考核。
4.7負責對發往工地材料在核對、驗收(包括由供應商直發工地的材料)。
5工作標準與考核
5.1由工程部經理落實各工程的安裝隊伍,對安裝價格進行控制(根據工程部與公司簽訂的權限執行)。
5.2由項目經理編制施工方案并組織實施。
5.3工地的進度、安全、質量由工地巡檢員組織檢查,并根據施工員管理制度、現場材料管理制度及施工員考核制度進行檢查、考核。因檢查不力,考核不到位或效果較差,由工程部經理對責任人進行考核。
5.4由工程部經理組織對竣工項目進行驗收和對工程掃尾,是否按計劃及時安排組織驗收,及其效果進行考核,對安裝質量好,按合同工期完工,無安全事故的項目根據公司規定給予獎勵。
5.5由售后服務人員負責編制售后服務計劃,并組織實施。計劃必須周全、詳細、對用戶的來電、來函必須及時處理并存檔。一般對業主的要求在二十四小時內答復,并及時處理,由工程部經理根據服務情況及業主反饋意見情況考核。
5.6日常工作由主管領導每月在勞動紀律、工作態度、工作質量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獎優罰劣。
第2篇 s工程部安全工作制度
工程部安全工作制度
1.工程部全體員工必須加強安全意識,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安全生產,同時要求嚴格執行管理公司規定的治安管理制度,協同保安部門認真做好大廈生產設備,特別是動力、電力系統安全生產工作和防火防盜工作。
2.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責任制:
(1)工程部的安全工作由工程部主任負責;
(2)正、副經理負責各系統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3)領班負責該班管轄范圍的安全工作。
3.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4.工作人員工作時,要穿工作服,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及戴安全帽,有高空落物危險的要有人監護,拉警示線,掛標示牌。
5.帶電作業必須穿安全靴,戴安全手套,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具,作業區要懸掛標示牌,必要時要拉警示線。
6.在轉動設備上工作時,嚴禁戴手套,防止卷入機內。女性作業者,有長發及長辮者要戴安全帽,將長發及長辮藏在帽內。
7.工作需要動火時,要辦理動火證。
8.進入高壓配電間工作要辦理工作票,電氣作業按電氣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執行。
9.未經工程部經理/副經理批準,外來人員(包括參觀學習、探親訪友、施工人員)禁止進入配電房、設備間和電梯機房,經批準進入人員必須辦好登記手續,由值班人員陪同進入。
10.各崗位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發生事故或發現可疑情況,應迅速報告上級領導和保安部,并負責保護現場。
11.定期進行安全大檢查,各班組每月進行一次,工程部每季度組織一次,全大廈性的安全大檢查由公司決定。
12.不準隨意配制機電、配電房、工具房以及其它專用鑰匙。水池蓋應加鎖,并指定專人保管鑰匙,打開水池蓋必須經當值領班或經理批準。
13.班組工具、材料要有專人管理,要登記臺賬,攜帶工具離開大廈工作,要填寫“放行證”,由班組長審查,報部門經理批準才能放行。
14.易燃材料、油料要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點,不行隨意亂放,檢修后的廢油要集中倒在油桶內,不準倒入溝渠。
15.工作時不能隨意挪動或使用消防設施,如果必須使用(除火警外),要經保安部門批準。
16.發生火警時,工作人員要積極投入滅火,并保證消防給水系統,事故照明、排煙機等消防設施用電。
第3篇 大廈物業工程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大廈物業工程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為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表揚先進,批評落后,特制定獎勵和懲罰制度。
1. 員工專業技能考核:
(1)員工到崗后試用期滿轉正時進行基本技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轉正。
(2)每季度由各個專業主管對所屬員工技能情況工作表現進行評定,工程部經理對專業主管工作業績進行評定。
(3)每次專業培訓適時安排考核。
2. 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對在以下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將報請物業管理中心給予獎勵:
(1)工作勤于職守,成績顯著;
(2)業務技術精良,成效顯著;
(3)勤儉節約,效果明顯;
(4)技術革新,效果突出;
(5)發現重大隱患,避免事故發生。
3. 對員工有以下行為者,將報請物業管理中心給予處罰:
(1)違反物業管理中心員工守則和工程部管理制度;
(2)在工作或值班期擅自脫崗;
(3)由于工作失誤造成設備和人身安全事故;
(4)工作態度和質量差,造成客戶投訴;
(5)工作時間辦私事;
(6)私自將大廈或客戶物品帶出大廈;
(7)工作時間串崗聊天,喝酒,會客;
(8)工作時間吵架;
(9)發現問題未及時報告;
(10)其它違規、違紀行為。
第4篇 房地產公司工程部工作制度
房地產開發公司工程部工作制度
一、辦公制度
1、嚴格遵守公司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2、維護公司形象,個人著裝整潔,談吐文明、禮貌;
3、辦公區域內不得大聲喧嘩,辦公用品擺放整齊、有序,文件資料妥善保管;
4、保持辦公室內衛生,每天上班打掃一次衛生。
二、工程管理制度
1、設立目標工作制,各項主要工作均定制完成時間表;
2、在圖紙會審前,各專業人員要詳細識圖,把問題發現在施工之前,避免施工后改動,并能提出科學、合理的方案;
3、管好施工材料,不符合設計的材料、劣質材料要堅決杜絕使用,以保證工程質量;
4、嚴格按規范及施工圖管理工程,作到質量有保證;
5、每天到施工現場,做好隱蔽工程的檢查和監督;
6、認真做好現場簽證工作,簽證單由三人簽字認可生效(專業工程師、工程部經理、總工程師),所簽證工作內容完成后15日內完成簽字手續,過期視為無效,;
7、每周召開一次工程內部辦公協調會,布置安排本周的工作、計劃,檢查落實上周的任務,同時加強內部溝通與協調;
8、每周組織工地現場工程協調會,對各參建方工作進行檢查督促。會議結果向副總及總工匯報;
9、做好對業主的售后服務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10、服從領導,搞好團結。
三、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我公司所建設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管理法規及各項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直接領導;
二、設立安全生產管理常設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
三、各單位工程負責人及相關部門經理為組員,配合常設辦公室的工作,并負責具體實施;
四、加強監理單位的管理力度,建立監理人員責任監督制度,作到責任到人;
五、工程部工程師為日常監督員,負責工程的全過程管理,對工程安全生產負現場管理職責,作到不符和國家安全管理法規的在建工程不允許進入下道工序施工;
六、全體人員定期學習國家現行有關安全管理法規,作到懂安全、會安全、會管理;
七、各負其責,防止出現安全事故,如出現安全事故,按照安全法規規定及時處理、及時上報,作到不隱瞞事故、不拖延上報;
八、本制度未明事宜,參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工程部工作目標
一、工程質量合格率100%
二、竣工驗收一次過關率100%
三、工程按期交工率100%
四、安全生產管理達標率100%
五、重大安全事故(死亡一人以上)0%
嚴重安全事故(重傷一人以上)0%
輕傷類安全事故控制在2‰
六、現場文明施工達標率100%
七、市級文明工地稱號獲得率30%
八、業主投訴受理率100%
人員及時到位率100%
處理結果滿意率80%
第5篇 物業工程部電氣設備上工作保障安全技術措施制度
物業工程部在電氣設備上工作保障安全的技術措施
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下列安全技術措施:停電;驗電;懸掛臨時接地線;懸掛標識牌和裝設臨時遮攔。
上述措施由值班人員執行,對于無人值班的設備和線路,可由斷開電源的人執行并有專人監護。
一、停電工作時的注意事項:
a.設備停電,必須把各方面的電源斷開,且各方面至少有一個明顯斷開點(如隔離開關等),抽出式配電裝置應處于檢修位置。為了防止有返送電源的可能,應將與停電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和電壓互感器從高低壓兩側斷開。對于柱上變壓器應將高壓熔斷器的熔絲管取下。
b.停電操作時,應先停負荷,再拉斷路器,最后拉開隔離開關。當斷路器兩側均有隔離開關時,再拉開斷路器后,先拉負荷側隔離開關,最后拉電源隔離開關。嚴禁帶負荷拉隔離開關。
c.斷開隔離開關操作手把后必須鎖住。根據需要斷開斷路器及隔離開關的控制回路。啟動控制系統和液壓控制系統應閉鎖。
d.線路停電,應停電的范圍如下:與停電工作的線路連接所有電源斷路設備;與停電工作的線路交叉的線路;斷開有可能返回低壓電源和同桿非同一電源的斷路設備;斷開危及線路停電作業的并行或并架線路的斷路設備。
二、驗電工作時的注意事項:
a.檢修的電氣設備停電后,再裝設接地線之前必須用驗電器檢驗有無電壓。
b.驗電時,必須使用電壓等級合適、經檢驗合格、試驗期限有效的驗電器。驗電前,應先檢查驗電器確認其功能是否良好。驗電工作,應在施工或檢修設備的進出線的各項進行。
c.高壓驗電應必須帶絕緣手套。500v以下設備,使用低壓試電筆檢驗有無電壓。
d.線路驗電應逐項進行。聯絡用的斷路設備或隔離開關檢修時,應在其兩側驗電。
e.表示設備斷開的常用信號或標志,表示允許進入間隔的閉鎖裝置信號,以及接入的電壓表指示無電壓等無壓信號指示,可以作為設備無電的參考,不能作為設備無電的依據。
三、裝設接地線工作
a.裝設接地線是將已停電的設備臨時短路接地,用及保護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技術措施。裝設接地線可以利用配電裝置上的接地刀閘或臨時接地線實施。
b.驗電之前,應先準備好接地線,并將其接地端先接到接地網(極)的接頭上。當驗明設備卻已無電后,應立即將檢修設備三相接地并短路。
c.對于可能送電至停電設備的各電源點(包括線路的各支路)或停電設備可能有感應電壓的,都要裝設接地線。接地線應裝設在工作地點視線內,使工作人員在地線保護范圍內。接地線與帶電部分的距離應附和安全距離的規定。
d.檢修部分若分成幾個在電氣上不相連接的部位(如分端母線以隔離開關或斷路器隔開),則各段應分別驗電并接地。
e.變(配)電所全部停電時,應在各個可能來電側的部位裝設接地線。
f.檢修母線時,應根據母線的長短和有無感應電壓等實際情況確定接地線組數。檢修10m及以下的母線,可以只裝設一組接地線。
g.在室內配電裝置上,接地線應裝在未涂相色漆的部位。
h.接地線與檢修設備之間不應有斷路設備或熔斷器。
i.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拆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接地線必須使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禁止用纏繞的方法進行接地或短路。
j.臨時接地線應使用多股軟裸銅線,最小截面不應小于25mm2,每次使用前進行檢查,禁止使用不符和規定的導線作接地線。
k.變配電室內每組接地線均應編號,并存放在固定的地點,存放位置也應編號,接地線號碼與存放位置號碼必須一致。拆裝接地線應作好記錄,交班時應交代清楚。
l.高壓回路上工作,需要拆除全部或部分接地線后進行工作時,應得到值班員的許可,方可進行。工作完畢后立即恢復。
m.線路停電作業應掛接地線的地點:停電線路的出線隔離開關的線路側及聯絡開關的停電側、可能將電源返回只停電線路所有短路設備的停電側及停電范圍內的其它停電線路上。
四、懸掛表示牌和裝設臨時遮攔
a.在變(配)電所內的停電工作,一經合同即可送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或隔離開關的操作手把上,均應懸掛'禁止和閘,有人工作!'的表示牌。
b.在成套裝置內裝設接地線后,應在已接地線的隔離開關操作手把上懸掛'已接地!'的標示牌。
c.在變(配)電所外線上工作,其控制設備在變(配)電所室內的,則應在控制線路的斷路設備或隔離開關的操作手把上懸掛'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的標示牌。
d.標示牌的懸掛合拆除,應按調度員的命令或工作票的規定執行。
e.在室內部分停電的高壓設備上工作,在工作地點兩旁帶電間隔遮攔上和對面的帶電間固定遮攔上,以及禁止通行的過道上均應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
f.在室外構架上工作,應在工作地點附近帶電部分的橫梁上,懸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在工作人員上、下用的鐵架或梯子上,應懸掛'從此上下!'的標示牌。在附近其它可能誤登的架構上,應懸掛'禁止攀登,高壓危險!'的標示牌。
g.在工作地點裝設接地線以后,應懸掛'在此工作!'的標示牌。
h.臨時遮攔可用干燥木材,橡膠或其它堅韌絕緣材料制成,并應裝設牢固。
i.嚴禁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移動或拆除臨時遮攔和標示牌。
j.小車式開關柜檢修工作時,小車拉出后,在小車開關柜內放'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
第6篇 物業工程部工作報告制度
(一)下列情況報告領班:
1.主要設備因故需臨時停或開;
2.主要設備因故需要臨時調整;
3.設備發生故障或停抬修理;
4.零部件改造、代換或加工修理;
5.運行人員短時間暫離崗位;
6.維修人員工作去向。
(二)下列情況必須報告主管
1.重點設備因故需進行調整;
2.采用新的運行方式;
3.主要設備發生故障或停抬檢修。
4.系統故障及檢修;
5.中央零部件改造、代換或加工修理;
6.領工具、備件、材料;
7.加班、換班、補休、病假;
8.外協聯系。
(三)下列情況必須報告經理:
1.重點設備發生故障或停臺檢修;
2.影響管理的設備故障或停工;
3.系統運行方式較大改變;
4.重點設備主要零部件改換;
5.系統主要技術改造或移位安裝;
6.系統及設備外協施工;
7.領班以上人員崗位調整及班組組織結構調整;
8.主管病假、事假、補休、換班。
第7篇 工程部人員工作單調配流程制度
一.工程部人員調配流程
1.日常情況下,按工程部的組織架構圖,負責各自的職責范圍,完成自身的班組工作。
2.當發生突發事件時,需要班組之間協助解決,由主管可協商調配人力、工具,解決問題。
3.經理有權根據工作情況,臨時調配人力、工具。
4.當發生危及人身安全、危及設備安全時,工程部的每一位員工應根據自己的能力,首先處理問題,可不顧工種、專業的限制。
二.工程部工作單流程
1.各種維修單均應統一送達,由工程部助理/文員統一接單。維修單上內容必須填寫清楚并記錄接單時間。
2.工程部助理/文員根據輕重緩急和工種不同,將維修單派往各專業領班或主管,由各專業主管或領班安排實施。
3.維修人員接單后準備相應工具進行修理。完成后注明維修時間和所消耗材料,并請客戶簽字認可后帶回交給專業領班。
4.各專業領班審核后交還工程部助理/文員備案,并向有關部門返單。
5.工程部一般情況下不接受電話報修,如有特殊情況,事后應補工作單。
6.所有正常的維修保養計劃,應根據各專業領班或主管的指示填寫工作單后方可進行。
7.工作單按如下順序分列優先安排:
7.1人身安全、消防安全。
7.2與客戶有關。
7.3設備故障影響到客人。
7.4一般維修。
7.5正常計劃維修保養。
8.主管和經理應經常檢查或抽查工作單的執行情況。
9.文員每月匯總一次工作單,向經理匯報。
第8篇 x別墅園區工程部工作分配及人員調配流程制度
別墅園區工程部工作分配及人員調配流程
目的:保證工作的合理分配
政策:按人員職責范圍,工作的需求合理分配及調整,保證園區的最佳運作方式。
程序:
1.工作分配流程(參見設備維修,保養計劃執行程序圖㈠、㈡)
(1)工程部各專業主管工程師分別制定設備維修保養計劃,各專業設備維修保養計劃報工程部經理審批后,統籌安排,形成小區設備正常維修保養計劃表。
(2)工程部各專業主管按照設備正常維修保養計劃的要求,將設備維修保養任務分別落實到各專業班組和工種,安排具體維修保養人員,落實保養時間和措施。
(3) 各班組維修保養人員按照計劃安排的時間、內容和要求,按時對所分管的設備進行正常維修保養工作。每次維修保養前,對設備運行記錄進行檢查,準備好維修工具和器材,按照維修保養規程進行調試、緊固、加油,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4)各專業班組每次對設備進行正常維修保養時,均填寫設備正常維修保養記錄。
(5)各專業主管和領班,要認真做好設備正常維修保養的組織工作。每次比較重要的設備維修保養完成后,主管要進行檢查,工程部經理亦要進行抽查。
(6)在工作分配的時間安排上,如因故障維修量大,影響到正常計劃維修時,主管有權先安排故障維修,后再將正常維修的項目補上。
2.人員調配流程
(1)正常情況下,按工程部的職位結構圖及人員組織,負責各自的職責范圍,完成自身的班組工作。
(2)由于某些突發的因素,個別班組難以完成自身范圍的職責,需班組之間協助,由各分管主管協商,即可相互調派人力、工具等。
(3)工程部經理完全有權根據工作情況,臨時調配人力,各專業主管均應服從。
(4)如技工本身要求調換班組,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請,寫明調出理由,經本專業主管簽意見,上報工程部經理,工程部經理有決策權。
(5)工程部組織機構的調整,應申訴理由上報人力資源部,得到批準后,即可實施。
3.日常報修流程(參見設備故障處理程序)
(1)外部門請修單,一律經由工程部辦公室登記、記錄收到時間,由值班員標上達標工時。工程部發出請修單也經由工程部辦公室登記、記錄收到時間,由組長標上達標工時。
(2)以上請修單按以下規定分列優先工作次序:
優先序列種類作出反映的時間
⑴與消防和人身安全有關8分鐘內到現場并立即完成
⑵與客人有關30分鐘內完成
⑶設備故障--影響到客人60分鐘完成
⑷一般維修本班范圍完成
⑸大修一周內完成
⑹新工作申請按員工能力允許
(3)急修單應馬上或在24小時內維修完工。一般請修單應在七日內完工,積壓超過七日,需每周填報七日以上積壓單,由辦公室匯總,報工程部經理及總經理。
(4)請修單工作范圍大,工作量超過10個工以上或影響小區正常營業,應匯報工程部經理,作計劃安排。
(5)請修單完工后由組長每日匯總交辦公室注銷返回各部門注銷時應注明時間。
(6)對不能完成的請修單由值班員注明原因退回各部門,新工作應附上空白新工作申請表后退各部門。
(7)各部門提出的跟蹤表由值班員填寫,將未完工項目交值班長決定計劃完工時間,該詢問表一般應次日返回各部門。
(8)各專業工程師對請修單實行計劃管理,定額達標工時,注明要求完工日期。專業工程師不允許將請修單積壓在自己的抽屜里。除大項目或未明了技術要求的項目外,一般均應分配到員工手里,所有請修單應掛在專業跟蹤板上,員工不能按期完工的請修單應提前通知專業工程師,寫明原因,并由專業工程師重新分配。
第9篇 物業工程部工作票制度
物業工程部工作票制度
(十)1.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執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種:填用甲種工作票;
填用乙種工作票;
口頭或電話命令。
2. 填用甲種工作票的工作為:高壓設備上工作需要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者;
高壓室內的二次接線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措施者。
3. 填用乙種工作票的工作為:帶電作業和在帶電設備外殼上的工作;
控制屏和低壓配電屏、配電箱、電源干線上的工作;
二次結線回路上的工作,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者;
轉動中的發電機上的工作。
4. 其他工作用口頭或電話命令。
口頭或電話命令必須清楚正確,值班人員應將發令人、負責人及工作任務詳細記人操作記錄簿中,并向發令人復誦核對一遍。
5.工作票要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一式二份,應正確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錯別字、漏字需修改時,應字跡清楚。
兩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須經常保存在工作地點,由工作負責人收執,另一份由值班員收執,按值移交。
值班員應將工作票號碼、工作任務、許可工作時間及完工時間記入操作記錄簿中。
6. 一個工作負責人只能發給一張工作票。
工作票所列的工作地點,以一個電氣連接部分為限。
開工前工作票內的全部完全措施應一次做完。
7. 事故搶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應記入操作記錄簿內。
在開始工作前必須做好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監護,即:停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指示牌和裝設遮攔。
8. 甲、乙工作票的有效時間,以批準檢修期為限。
9.需要變更工作班中的成員時,須經工作負責人同意。
10.工作票簽發人由強電管理員擔任。
工作負責人和允許辦理工作票的值班員(工作許可人)由站長擔任。
11.工作票所列人員的安全責任:a)工作票簽發人:工作必要性;
工作是否安全;
工作票上所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和足夠,精神狀態是否良好。
b)工作負責人(監護人):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
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思想教育;
督促、監護工作人員遵守本規程;
負責檢查工作票所載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值班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
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待安全事項。
c)工作許可人: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負責檢查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負責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
對工作票中所列內容即使發生很小疑問,也必須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做詳細補充。
d)工作班成員:認真執行安全規程和現場安全措施,互相關心施工安全,并監督安全規程及措施的實施。
第10篇 工程部人員工作單調配流程制度格式怎樣的
一工程部人員調配流程
1.日常情況下,按工程部的組織架構圖,負責各自的職責范圍,完成自身的班組工作。
2. 當發生突發事件時,需要班組之間協助解決,由主管可協商調配人力、工具,解決問題。
3. 經理有權根據工作情況,臨時調配人力、工具。
4.當發生危及人身安全、危及設備安全時,工程部的每一位員工應根據自己的能力,首先處理問題,可不顧工種、專業的限制。
二工程部工作單流程
1.各種維修單均應統一送達,由工程部助理/文員統一接單。
維修單上內容必須填寫清楚并記錄接單時間。
2. 工程部助理/文員根據輕重緩急和工種不同,將維修單派往各專業領班或主管,由各專業主管或領班安排實施。
3. 維修人員接單后準備相應工具進行修理。
完成后注明維修時間和所消耗材料,并請客戶簽字認可后帶回交給專業領班。
4.各專業領班審核后交還工程部助理/文員備案,并向有關部門返單。
5.工程部一般情況下不接受電話報修,如有特殊情況,事后應補工作單。
6. 所有正常的維修保養計劃,應根據各專業領班或主管的指示填寫工作單后方可進行。
7. 工作單按如下順序分列優先安排:
7.1人身安全、消防安全。
7.2與客戶有關。
7.3設備故障影響到客人。
7.4一般維修。
7.5正常計劃維修保養。
8. 主管和經理應經常檢查或抽查工作單的執行情況。
9.文員每月匯總一次工作單,向經理匯報。
安全檢查制度
第11篇 x大廈物業工程部工作計劃管理制度
大廈物業工程部工作計劃管理制度
1、工程部應根據管理目標制定工作計劃,并嚴格按計劃執行,使工作井井有條。
2、根據大廈存在的功能缺陷和大廈的發展方向,制定十年發展規劃;每年應制定年度設備維護和更新改造計劃;每季、每月、每周、每日都應有具體實施計劃。
3、規劃和年度計劃由工程部提出,由物業管理中心行政部審核,項目報請物業管理中心主任。季、月、周、日計劃由工程部自行制訂。
4、各階段計劃必須與總體計劃相符合。
5、在日常工作中必須認真落實計劃內容,做到時間、人力、物力保障,保證計劃按期完成。若因客觀原因計劃無法按期完成時,應事先向領導說明。
6、各級領導要經常檢查計劃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若在執行過程中發現計劃不符合實際情況時可予以修正。
第12篇 工程部在電氣設備上工作保證安全組織措施制度
工程部在電氣設備上工作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在全部停電或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上工作,必須完成下列組織措施:
工作票制度;工作查活及交底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和轉移制度;工作終結和送電制度。
一、工作票制度
a.工作票是準許在電氣設備上工作的工作書面手續。在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填寫工作票或按命令執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種:填寫第一種工作票;填寫第二種工作票;口頭或電話命令。
b.填寫第一種工作票的工作范圍如下:
a.在高壓電氣設備(包括線路)上需要全部或部分停電工作;
b.進行其它(如二次回路等)需要將高壓設備停電或做安全技術措施的工作。
c.填寫第二種工作票的工作范圍如下:
a.在帶電設備的外殼上以及帶電桿塔上的工作;
b.控制盤和低壓配電盤(箱)、低壓干線以及運行中的變壓器室內的工作;
c.二次結線回路上無需將高壓設備停電的工作;
d.轉動中電動機的勵磁回路和轉子電阻回路的工作;
e.核相工作;
f.變(配)電所內進行非電氣作業。
d.其它工作用口頭或電話命令。
口頭或電話命令,必須清楚正確,值班人員將發令人,負責人及工作任務詳細記入操作記錄薄中,并向發令人復誦核對。
e.以下幾種工作可以不填寫工作票:
a.事故緊急搶修工作;
b.線路運行人員在巡視工作中,需登桿檢查;
c.用絕緣工具做低壓測試工作。
在進行第b,c項工作時,應有人監護。
f.一個負責人,一個班組,在同一時間內只能執行一張工作票。
g.在一個電氣連接部分或整個變配電室全部停電工作,有兩個以上班組同時交叉工作時,按班組填寫工作票,并指定總負責人。由總負責人制定安全措施。班組負責人應向總負責人要令,得到工作許可令后方可進行工作。工作完畢后班組負責人應向總負責人交令,由總負責人收回工作許可令后統一送電。
h.在工作過程中,需要補充工作項目,必須由工作負責人征得工作許可人的同意。如增加或改變安全措施時,應另填寫工作票,將安全措施及補救項目告知全體人員。
i.工作票由工作負責人填好后,應由工作票簽發人簽發。工作負責人不得簽發工作票。
j.工作票所列的各種工作人員及相關的安全責任。
a.工作票簽發人:只電氣負責人,生產領導人及其指派由實踐經驗的技術人員,其安全責任為:
(a)工作必要性;
(b)工作是否安全;
(c)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d)所派工作負責人和工作班人員是否適當和足夠,精神狀態是否良好。
b.工作負責人:指帶領一個或幾個小組進行工作的人,主要是負責填寫工作票及作為現場工作監護人,其安全責任為:
(a)正確安全地組織工作;
(b)結合實際進行安全思想教育;
(c)督促、監護工作人員遵守本規程;
(d)負責檢查工作票所載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和值班員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現場實際條件;
(e)工作前對工作人員交代安全事項;
(f)工作班人員變動是否合適。
c.工作許可人:在變(配)電所內是當班值班人員。在線路上為值班調度員,有申請發電權人員、變電所值班員或領導指定人員擔任。其安全責任為:
(a)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常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
(b)工作現場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c)負責檢查停電設備有無突然來電的危險;
(d)對工作票中所列內容即使發生很小疑問,也必須向工作票簽發人詢問清楚,必要時應要求做詳細補充。
d.值班的安全責任為:負責審查工作的必要性和檢修工期是否與批準期限相符以及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
e.工作班成員的安全責任為:認真執行本規程和現場安全措施,互相關心施工安全,并監督本規程和現場安全措施的實施。
f.工作票簽發人、工作負責人,工作許可人不得互相兼任。
k.工作票的填寫應清楚整潔,不得任意涂改。工作票執行后,保存日期不應少于三個月。
二、工作查活及交底制度
a.工作前,工作負責人應根據工作任務到現場查請電源和工作范圍,以及設備編號等。并應根據查活情況,制定現場安全措施,填好工作票。
b.工作負責人應根據工作任務和現場情況,提出所使用的安全用具、起重工具和材料等。并指定專人檢查。工作前一天,應查清所使用的材料、工具是否合格。
c.工作負責人應對停電范圍內的周圍環境、道路等情況做好調查,尤其運輸較重設備時,應事先制定安全措施。
d.工作負責人對于工作范圍內交叉跨越和平行線路,鄰近線路或帶電設備以及有自備發電機者,應調查清楚,并應確定裝設接地線的部位及接地線組數。
現場實施安全措施后,應再次向全體工作人員指明鄰近帶電設備和交叉帶電線路等情況。
三、工作許可制度
a.工作許可人(值班員)應負責審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是否符合現場條件,并應完成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
b.在變(配)電室內工作,工作許可人應會同工作負責人檢查停電范圍內以實施的安全措施。如裝接接地線、遮攔,和標示牌等并指明鄰近帶電部位。在工作地點,應以手觸試停電設備,證明檢修設備確無電壓后,雙方在工作票上簽字。
c.工作負責人及工作許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安全措施及工作項目。工作許可人不應改變檢修設備的運行結線方式,如需改變,須事先取得工作負責人的同意。
d.在變(配)電室出線電纜的另一端頭的停電工作,應得到送電端的值班員或調度員的許可,并做好現場的安全措施后方可開始工作。
e.在線路上停電工作,工作負責人應得到值班員或調度員許可,拉開有關變(配)電所或線路隔離開關等,并做好現場安全措施后,方可開始工作。
f.在工作過程中,當工作許可人發現有違反安全工作規程或拆除某些安全措施時,應及時命令停止工作,并進行更正。
四、工作監護制度
a.工作監護制度是保障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確的主要措施。監護人的安全技術等級應高于操作人。監護人一般由工作負責人擔任。
b.帶電作業或在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應設專職監護人。工作人員應服從監護人的指揮。監護人不得離開現場。監護人在執行監護時,不應兼做其它工作。
c.監護人或專職監護人因故離開現場時,應由工作負責人事先指派了解有關安全措施的人員接替監護,使監護工作不致間斷。
d.監護人所監護的內容:
a.部分停電時,應始終對所有工作人員的活動范圍進行監護,使其與帶電設備保持安全距離;
b.帶電作業時,應監護所有工作人員的活動范圍,不應小于與帶電部位的安全距離、以及工具使用是否正確、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是否正確等;
c.監護人發現某些工作人員中有不正確的動作時,應及時糾正,必要時令其停止工作。
e.監護人可監護人數的規定:
a.設備(線路)全部停電,一個人所監護的人數不予限制;
b.在部分停電設備周圍,不是全部設有可靠的遮攔以防止觸電時,則一個監護人所監護的人數不應超過兩人;
c.其它工種人員進入變(配)電室內,在部分停電的情況下工作時,一個監護人在室內最多可監護三人
五、工作間斷和工作轉移制度
a.工作間斷時,全部人員應撤離現場,工作票仍由工作負責人保存,所有安全措施不能變動。繼續工作時,工作負責人必須向全體員工重申安全措施。
b.在變(配)電所內連續進行一日以上工作時,工作班每日收工時,應將工作票交給值班員,填好實際收工時間,次日開始工作前,必須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方可開始工作。
c.對于連續性的工作,在同一電氣連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幾個工作地點轉移工作時,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員在開工前一次做完,不需要辦理轉移手續,但轉移到下一個工作地點時,工作負責人應向工作人員交代停電范圍、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項。
d.工作間斷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送電時,值班員應得到工作許可人的許可,并通知全體工作人員撤離現場,并完成下列措施后,方可提前送電:
(a)拆除臨時遮攔、接地線和標示牌,恢復常設遮攔和原標示牌;
(b)對于較復雜或工作面較大的工作,必須在所有通道派專人看守,以便告訴工作人員'設備已經合閘送電,不能繼續工作。'看守人在工作票未收回前,不應離開守侯地點。
e.檢修工作結束以前,若將設備試加工作電壓,可按下列規定進行:
(a)全體人員撤離工作地點;
(b)將該系統所有工作票收回,拆除臨時遮攔,接地線和標示牌,恢復常設遮攔和標示牌;
(c)工作負責人和值班人員進行全面檢查無誤后,應由值班員進行試加壓試驗。工作班若需繼續工作時,應重新履行工作許可手續。
六、工作終結和送電制度
a.全部工作完畢后,工作人員應清掃整理現場,清點工具,檢查臨時接地線是否拆除,被檢修的短路設備、隔離開關等應做拉合試驗,試驗后應處于檢修前的位置。(工作負責人應在工作范圍內做周密檢查,正確無誤后,召集全體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點,宣布工作終結后,方可辦理送電手續。)
b.在變(配)電所內工作,工作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應會同值班員共同對設備進行檢查,特別對短路設備、隔離開關的分合位置應與工作票所寫相符,各項檢查無誤后,在工作票上填好終結時間,經雙方簽字后,方可宣布工作終結。
c.在未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前,值班員嚴禁檢修設備合閘送電。
d.檢修工作中如需部分設備(線路)先恢復送電時,工作票應收回。如對未完成工作需繼續進行時,應重新填寫工作票。
e.工作終結,送電前應檢查的工作如下:
(a)拆除的接地線組數與掛接組數是否相同,確認接地刀閘是否斷開;
(b)所裝的臨時遮攔、標示牌是否以拆除,永久安全遮攔和標示牌等安全措施是否恢復;
(c)所有斷路設備及隔離開關的分合位置是否與工作票規定的位置相符,設備上有無遺漏工具和材料;
(d)線路工作應檢查弓子線的項序及短路設備、隔離開關的分、合位置是否符合檢修前的情況,交叉跨越是否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