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治安工作規范制度
1.目的
規范治安工作,確保園區公共秩序穩定及人身財產安全。
2.范圍
適用于**物業集團所管轄各物業公司(管理處)本轄區內的治安工作。
3.職責
3.1 保安部工作人員負責本規范的實施。
4.工作內容
4.1 小區封閉式管理
4.1.1 小區有明顯出入口的地方應安排固定崗位24小時值勤。
4.1.2 獨立小區在管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含15萬平方米)出入口不得超過2人。
4.1.3 獨立小區在管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50萬平方米以內的出入口不得超過3人。
4.2 小區封閉式管理要求
4.2.1 對進出園區的業主、外來人員須嚴格實行刷卡或登記制度。
4.2.2 小區居住人員按正常刷卡進入園區,如所持ic卡過期,應及時辦理延時或補辦手續,同時保安值班人員應做好登記。
4.2.3 業主未辦或未攜帶ic卡,憑身份證、住戶卡或所報姓名、房號經核實后一并放行。
4.2.4 政府、新聞媒體工作人員、水電、郵政及其他與公司有合作關系的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憑工作證進入園區。
4.3 門崗值班
4.3.1 全天分三班輪值,每八小時為一班。
4.3.2 門崗值勤人員接待來訪人員時,要詢問清楚來訪人員的目的之后,通過對講門鈴核實來訪人員的真實身份,確認來訪人員身份屬實,須讓來訪人員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方可進入小區。門崗值勤人員對三無人員或衣冠不整,堅決拒絕進入小區。
4.3.3 門崗值勤人員控制客戶攜帶無證寵物進入小區,制止推銷散發傳單人員入內。
4.3.4 門崗值勤人員對施工或裝修人員憑裝修證進入小區。
4.3.5 門崗值勤人員對搬出物品與客服部所開出的物品放行條所列內容不符時,且強行搬出的,保安員必須進一步核查,截留可疑物品及人員,報公安機關處理。
4.3.7 門崗值勤人員要認真做好交接班各項準備工作。
4.4 形象崗值班
4.4.1 每1小時換崗一次, 著裝整齊、站姿端正, 值班期間不允許同周圍人交談。
4.4.2 形象崗值勤人員對出入小區的車輛要敬禮、致意。
4.4.3 形象崗值班期間要按照《軍訓標準》中“立正”的動作要領保持良好的保安形象,不準左顧右盼,禁止私自下崗,嚴格按照交接班要求換崗。
4.5 道路治安
4.5.1 各路段拐彎處或路口交叉處設置崗位,有崗亭,在崗亭內或崗亭所管轄區域內巡查;無崗亭,值勤人員應在指定的位置值班,每隔二個小時值勤人員互相調換崗位輪值。
4.5.2 全天分三班輪值,每八小時為一班。
4.5.3 值勤人員應熟悉區域內各類設備、設施、執勤等物品的放置,對于亂堆放、亂丟棄垃圾、占用綠化用地、亂貼、亂掛、亂設立廣告牌、聚眾宣鬧、噪音擾民等予以制止。
4.5.4 值勤人員對推銷、派發傳單等擾亂園區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的行為予
以制止,對推銷人員要清除園區并沒收所推銷、派發之物。
4.5.5 值勤人員要杜絕園區內亂擺亂放,亂拉及亂掛,游商走販等違章現象。
4.5.6 值勤人員對區域內出現打架斗毆、吵架等現象時,應立即上前勸導、制止。制止無效時,應立即報警。
4.5.7 值勤人員對于車主試車、練車、飚車、鳴笛等現象應立即制止。
4.5.8 值勤人員對進入小區車輛進行指揮,按指揮路線行駛,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綠化道上行駛,不得超速。
4.5.9 值勤人員對在園區道路亂占、亂堆、亂放物品,占用小區道路的行為,予以制止并及時清理。
4.5.10 值勤人員必須時刻提高警惕。觀察本區域來往人員的情況及其攜帶的物品,發現可疑人員要主動上前盤問并密切加以監視,如有異常情況,應及時通知巡邏隊協助處理。
4.5.11 值勤人員接待業主/住戶的投訴、來訪,在值勤能力范圍內能解決的予以解
決;如無法解決,應立即通知值班室中隊內勤在《業戶/住戶設訴接報一覽表》登記,并報相關部門跟進處理。
4.5.12 值勤人員在準備交接班前應對交班物品及園區巡查區域的設備設施進行檢查,應在《保安部值班記錄》予以詳細記錄。若有異常情況,報值班室。
4.6 監控中心的操作
4.6.1 中隊內勤24小時崗位值班,三班輪值八小時一班。
4.6.2 中隊內勤每班次至少對信號檢查一次,確認是否有異常情況,并在《保安部值班室值班記錄》予以詳細記錄。
4.6.3 中隊內勤對各種重大事件,重大活動進行跟蹤錄像,并在《保安部值班記錄》做以詳細登記。
4.6.4 中隊內勤每月對電梯對講機及電梯監控完好情況的檢查不得少于兩次。若有異常情況,中隊內勤在《園區公共設施報修記錄表》上予以記錄,并報相關部門及時處理。
4.6.5 對整個監控室的設備設施進行檢查::,對崗位的交接班異常情況進行匯總。
4.6.6 中隊內勤執勤應隨時掌握區域內的監控情況,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知巡邏隊予以解決,并做好記錄。
4.6.7 中隊內勤保證錄像記錄保存期不得少于48小時,無重大事件的記錄予以刪除;若有重大事件的則予以保留,待事件處理完畢后方可清除。
4.6.8 中隊內勤應當嚴格控制閑雜人員進入監控室,除公安部門因工作需要檢查錄像記錄外,其他人員嚴禁查看監控錄像。
4.7 巡查工作
4.7.1巡邏隊24小時全天候命,處于戰備狀態,遇有各類突發事件隨時出隊處理。
4.7.2 巡邏隊配合當地派出所對園區外圍的綜合治安環境進行整治。
4.7.3 巡邏隊巡查時發現園區內有涉嫌制毒、吸毒、嫖娼、賣淫等活動,以及制造、出售、出租或傳播淫穢書刊及淫穢錄像等物品的,應當向公安部門舉報。
4.7.4 巡邏隊要做好園區內的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搶劫、防自然災害事故,防流氓活動等安全巡查防范工作。
4.7.5 巡邏隊每月對住宅樓主體內的樓道燈、電子門、天面門、消防設備、公共門、窗等設施有無損壞情況不得少于三次巡查,并在《樓宇安全巡查簽到表》予以詳細登記。
4.7.6 巡邏隊對裝修單位的巡查,嚴禁無證裝修或超時裝修,禁止違章使用電梯搬運,保證晚20:00后所有裝修工人撤離施工現場。
4.7.7 巡邏隊每月對園區內所有的出租屋、商業用房安全檢查不得少于一次,并在《樓宇安全巡查簽到表》予以詳細登記。
4.8治安監督工作
4.8.1 上班第一時間,中隊長對園區各區域進行巡查,及時了解崗位的情況,查找安全隱患,并在巡查區域各崗位當值保安員的《保安部值班記錄》上詳細記錄并簽名。
4.8.2 中隊長每小時不得少于一次崗位巡查,及時掌握園區動態,糾正違章違規現象,對園區外圍各通道,主要出入口進行安全督導、消除通道的阻塞,防止破壞活動及對小區內部有干擾的活動,對每日處理的重大事件在《重大事件呈報表》上做以詳細記錄并簽名。
5.質量驗收標準
5.1 值班崗位人員著裝整齊,執勤時佩戴齊全,雙手配戴白手套。
5.2 無與業主發生爭執現象,處理問題有禮有節,按原則處理,及時糾正處理違章率達98%。
5.3 物品出入憑物品放行條,仔細檢查,確認無誤方可放行。
5.4 形象崗禁止說話,保持良好的軍姿動作要領。
5.5 單個獨立小區每月治安案件發案率不超過1起,因管理不善引發的刑事案件為零。
5.6 處理違章裝修單位在八小時之內,處理及時率達100%。
5.7 樓宇巡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5.8 報警電話暢通,記錄表格及時填寫,密切注視監控屏幕。
5.9 健全所有出租檔案::,新增出租屋,建檔不得超過30個工作日。
5.10 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對園區內所有住宅出租屋進行安全檢查。
5.11 每月對園區所有出租屋檢查一次,商業用房安全檢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
5.12 無因保安治安不善損壞設施設備現象。
6.相關文件
6.1《廣東省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6.2《廣東省保安服務管理實施細則》
7.記錄表格
7.1 《來訪人員登記表》(qr-7.5.1-08-01)
7.2 《重大事件呈報表》(qr-7.5.1-08-02)
7.3 《園區公共設施報修記錄表》(qr-7.5.1-08-03)
7.4 《業主/住戶投訴接報一覽表》(qr-7.5.1-08-04)
7.5 《樓宇安全巡查簽到表》(qr-7.5.1-08-05)
7.6 《保安部值班記錄》(qr-7.5.1-08-06)
第2篇 z鄉村社會治安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責任查究制度
鄉村社會治安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責任查究制度
為進一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全面落實,深化“平安**”建設,全力維護社會安定穩定,根據上級文件制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責任查究制度,具體事項規定如下:
一、責任對象
(一)責任組
1、村各責任小組;
2、村綜治辦
3、村各相關辦公室
(二)責任人
1、村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治保、調委會主任,綜治協管員;
2、各責任組成員,邊防所下片民警;
3、綜治辦工作人員;
4、村各相關辦公室負責人、相關人員;
5、平安中心戶長;
二、責任內容
(一)責任組的責任內容
根據鎮黨委、政府年初對我村下達的《黨政領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書》,重點考評:人民群眾對社會治安滿意率、對平安建設的知曉率;黨支部、村委會對社會治安工作的重視率等“三率”;刑事發案特別是盜搶等影響群眾安全感的侵財型案件的打擊制止;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信訪事件化解。
(二)村對相關單位的責任內容
村綜治辦年初向各單位下達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書》以及省、市、區、鎮對“平安**”滾動管理驗收的責任內容。
(三)村相關辦公室的責任內容
履行辦公室相關職責的責任內容。
三、考評辦法
實行綜治、平安建設檢查考評和公眾安全感調查測評以及定期或不定期明查暗訪等綜合考評制度。考評結果同時作為村今后對各責任組、個人進行效能和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
(一)綜治、平安建設檢查考評。鎮綜治委每半年組織對我村考評1次;省、市、區綜治委每年組織考評1-2次。
(二)“三率”調查測評。鎮綜治委每季度開展測評1次,必要時依上級要求適時組織測評,測評內容包括社會治安滿意率(群眾對當地社會治安的滿意程度)、平安建設知曉率(群眾對當地平安建設的知曉率)、黨政重視率(黨支部、村委會對社會治安工作的重視程度)。
(三)發案情況通報。鎮綜治委每季度對我村治安刑事發案特別是盜搶等影響群眾安全感的侵財型案件情況進行通報。
(四)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通報。鎮綜治委每個月對我村范圍內矛盾糾紛、群體性事件隱患排查處置情況及信訪動態進行通報。
(五)相關職能履行情況通報。鎮綜治委根據上級的檢查、督查情況進行通報。
四、責任查究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通報批評,責任組負責人向村委會作深刻檢查,并限期整改:
1、在“三率”調查測評中,治安滿意率未達到92%,平安知曉率未達到78%,單位重視率未達到88%;
2、對職責范圍內的矛盾糾紛排查不及時,推諉扯皮,導致惡性事件發生,造成重大影響的。
3、村綜治辦工作人員因工作失職造成影響全村工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程序給予綜治黃牌警告,主要負責人、分管綜治、治保、調解主任、綜治聯絡員、綜治協管員取消當年度綜治評先評優資格,并視情況予以扣發獎金:
1、在“三率”調查測評中,一年內連續兩次治安滿意率未達到92%,平安知曉率未達78%,單位重視率未達到88%的;
2、在上級綜治委組織的測評中,影響到全村“三率”達標,不滿意樣本最多的組;
3、在鎮級的綜治檢查考評中,考評總分低于750分(總分1000分)且居全鎮末位的,鎮直單位考評總分低于85分的(總分100分);
4、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重大群體性*事件、重大治安案件、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在省、市、區、鎮造成重大影響的,被省、市、區、鎮通報的;
5、在省、市、區、鎮組織開展的綜治、平安建設檢查考評中,因工作責任不落實,造成不良后果,影響全村整體水平的,在對上級考評中該項內容被扣分值1/2(含1/2)以上的;
6、在省、市、區、鎮組織的專項打擊行動中,因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影響全村綜治考評、績效考評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程序給予綜治“一票否決”,取消當年度各種評先評優資格,主要負責人,依干部管理權限給予效能告誡直至黨政紀處分,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予以降職使用,治保、調解主任、綜治協管員予以降職使用、撤職、辭聘,并視情扣發當年度獎金:
1、在“三率”調查測評中,連續兩次不滿意樣本最多的,且在年終測評中,位居全村末位;
2、在綜治檢查考評中,村級連續兩次(半年、全年)總分低于750分,鎮直單位低于85分的,或因工作責任不落實,嚴重影響全鎮工作績效考評的;
3、發生重大群體性事件、群體性*事件、重大治安案件、惡性刑事案件、重大安全事故,在省、市、區、鎮造成重大影響的或被中央通報、被省、市、區、鎮查究責任的;
4、刑事案件特別是盜搶等侵財型案件多發,影響群眾的安全感和對社會治安滿意的,或矛盾糾紛多發,排查化解不及時,導致發生惡性事件,造成重大影響的;
5、在省、市、區、鎮開展的專項打擊行動中,因工作不力、責任不落實,被鎮以上綜治部門列為重點整治未能實現整治目標,影響全村績效考評的。
四、此規定由村綜治辦負責解釋。
五、此規定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第3篇 x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學校治安保衛制度
1、學校成立綜合治理辦公室,全面指導學校的治安保衛工作。由保衛科負責維持本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
2、綜治辦應經常對師生員工進行治制教育和“四防”教育。
3、治保組織應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治保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提出改進意見,限期整改。
4、發現盜竊、刑事等事件時,要立即報警,并保護現場。
5、經常檢查報警器和滅火器,使其始終處于良好狀態。發現火災時,要立即報警,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滅火。
6、治保組織負責調解教職員工及家屬中的民事糾紛。
7、外單位人員入校,校內物資出校均按《門衛值班工作制度》的規定辦理。
8、外來人員在學校公寓住宿,事先須向保衛人員報告,經批準后方可留宿。
9、加強黨政領導辦公室、檔案室、財務科、倉庫、食堂、鍋爐房、電教室、實驗室以及汽車庫等要害部位和重點部位的保衛工作。
10、節假日由學校總務處安排專人值班,由學校領導帶班,督促值班人員落實到位。
二、綜治辦工作制度
1、及時貫徹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精神,全面協調學校的綜治工作。
2、實行社會治安管理責任制,與學校各處室層層簽訂責任狀,按照工作例會制度定期檢查責任制執行情況。
3、掌握學校綜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督促各處室抓好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落實。
4、深入調查研究,發現問題、提出對策、總結經驗,當好參謀。
5、認真辦理日常事務,努力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6、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業務素質。
三、綜治辦職責
1、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法規和政策。
2、研究和部署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定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開展創文明安全學校(小區)活動。
3、指導督促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實行綜治目標管理。
4、對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評比、表彰,并實施獎勵與處罰。
5、綜治成員要注意分析學校的綜治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及時解決發現的問題。
6、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表彰先進,推動后進。
7、辦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其他事項。
四、保衛科工作制度
1、組織開展群眾性法制、法紀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師生員工法制觀念。
2、密切依靠群眾,實踐群防群治方針,做好“六防”工作(防滲透泄密、防毒、防黃、防治災害事故)
3、認真開展調查研究,開展突發事件預防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注意突發事件動向,及時處置突發事件,預防群體性*事件,強化信息反饋,及時向上級報告有關情況。
4、認真督促強化重點要害部位安全防范,指導防護設施的設計、安裝、使用、管理,并確保以上部位安全。
5、嚴厲打擊現行的破壞學校安全穩定的一切違法犯罪活動,保護案發現場,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追查破案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開展義務消防員應急事件處理的技能培訓活動,協調、指導學校各處室做好災害及事故預防工作。
7、負責全校消防器材的安裝、管理、維修工作,保障消防器材的正常存貯使用,對重點部位及重點工種工作人員開展防火安全培訓演練,確保學校不發生火災。
8、做好節假日安全保衛工作,制訂必要的工作職責規定,做好檔案管理及安全工作。
9、執行有關行政執法機關工作規定,依法遵紀開展本職工作,完成領導交辦其它工作事項。
10、門衛值班人員負責校園內或宿舍區內治安、衛生、攤點的監管工作,應堅守崗位、忠于職守,不得擅自脫崗、離崗。
11、工作應做到勤巡邏、勤檢查,做好大門進出人員登記工作,值班時發生的問題和可疑情況及時上報保衛科。
12、對進出人員可以進行詢問和查看其相關有效證件,對身份不明、無正當理由進出人員,有權不予放行,并上報保衛科處理。
13、對裝卸物資、家具、辦公用品進出大門的車輛必須嚴格檢查、核實手續,問明情況,符合條件者予以放行,不符規定者,應予留置,并上報保衛科。
14、大門開啟時間:早上6時整;關閉時間:晚上12時整。未按規定時間進出校門者,門衛可核明情況收取一定費用后,予以放行。
15、門衛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負責校園內或宿舍區內的防火安全工作及懸掛防火安全警示牌。
五、防火安全公約
1、積極宣傳,認真學習《消防法》,努力增強防火安全意識和管理力度,確保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
2、密切配合消防部門防火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把火災事故消滅在萌芽階段。
3、加強用電管理,增設各種安全設施,嚴禁表外用電和超負荷用電,嚴禁私自接電和改裝用電設備。
4、加強用火管理,學校食堂和住戶廚房要做到火在人在,人走火滅,盡量不燃放煙花、爆竹,冬季取暖和烘烤衣物時要注意防火。
5、不得亂接亂搭電線,不得超負荷用電燒水、做飯,實驗室、保管室嚴禁吸煙,不得帶易燃易爆物品入內。
6、供水、用電等公共防火設施要倍加愛護,經常檢查,及時維修,保證隨時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7、發現火情及時報告,并組織人員奮力撲救,對火災事故責任人員要嚴肅處理,直到追究法律責任。
8、以上公約,全系統員工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有違犯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第4篇 鎮治安巡防隊員工作制度全集
為全面貫徹省公安廳《關于加強農村社會治安防范工作的意見》要求及省、市、縣政法工作會議的有關精神,大力加強__治安巡防工作規范化建設,全力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穩定,結合當前猴特殊的區位優勢,__正處于大開放、大發展時期,流動人口、暫住人口逐步增多治安防范工作必須先行,以便能更好地維護“云南走向南亞第一鎮”的良好形象,實現平安和諧,因此擬組建一支集鎮治安巡防專職隊伍,方案如下:
一、隊伍名稱及人員配置
集鎮治安巡防專職隊伍名稱為“__鎮治安巡防隊”。辦公地點設在下街村警務室,同時履行“__鎮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管理服務站”職責,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合署辦公。
“__鎮治安巡防隊”設隊長一名,由政法書記擔任,設副隊長二名,由綜治專干和派出所一名副所長擔任,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隊員6名。
二、巡防裝備及后勤保障
“__鎮治安巡防隊”統一著裝,每名隊員配備春秋裝2套、冬裝2套、大衣1件、巡邏頭盔1個、腰帶1條、強光電筒1盞、膠木棍1條、值勤袖章1個,配備巡邏專用摩托車2輛。
巡防隊實行集中統一食宿制度。
三、職責任務及管理方式
“__鎮治安巡防隊”主要職責是在下街集鎮范圍內開展治安巡邏,同時協助派出所民警管理轄區出租房屋、流動暫住人口、行業場所,規范集鎮秩序。
__鎮治安巡防隊”實行隊長負責制,日常工作由副隊長具體負責,根據工作需要安排派出所民警輪流帶隊適時開展集鎮治安巡邏防范工作。
四、業務培訓及學習制度
__邊防派出所負責組織巡防隊員的業務培訓和日常學習,新招聘的巡防隊員必須經派出所集中培訓一周后方可上崗。
五、工資報酬及獎懲
“__鎮治安巡邏隊”隊員月工資700元,實發500元,剩余200元,年終考核合格后統一發放。
建立巡防隊員獎懲制度,對遵守紀律表現突出或在巡防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巡防隊員給予獎勵,年終一次性獎勵1000元。對違反巡防工作規章制度或治安防范不力的巡防隊員給予處罰。對違反巡防規章制度、情節較輕的巡防隊員給予警告;對有重大違法違紀行為的,堅決予以辭退,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__鎮綜治辦公室
__邊防派出所
xx年3月1日
__鎮治安巡防隊管理制度
為加強我鎮治安巡防,提高集鎮防范能力,結合下街集鎮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和工作制度,對重點部位,揭發案區域進行有效巡邏守護,集鎮范圍內可防案件得到控制,群眾有安全感、反映好。
二、在巡邏中發現可疑人,疑事,疑物,對臟款、臟物和拾到的物品要及時登記,不得包庇或為違法犯罪人通風報信。
三、巡邏隊員服從隊長的統一安排,認真參加集鎮巡邏防范工作。
四、認真參加村委會和巡防隊組織的學習和召開的會議,不得無故缺席。
五、嚴禁在工作時間打牌、喝(酗)酒、睡覺。嚴禁在任何時間影響__形象,嚴禁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六、立足集鎮、熱情為群眾服務,堅持夜間喊話制度,并作好記錄。
__鎮治安巡防隊工作職責
一、協助派出所維護下街集鎮治安和公共安全。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防止治安、刑事案件的發生。
二、協助派出所在下街集鎮實施全天候的巡邏守護、堵截盤查,發現和扭送現行違法犯罪嫌疑人。
三、協助派出所對下街集鎮的治安復雜部位、場所、各種行業進行整治,規范集鎮秩序。
四、協助派出所接受下街集鎮群眾報警和求助,參加搶險救災,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
五、調解治安和民事糾紛,排查集鎮不穩定因素和不安全隱患。
六、積極參與下街集鎮范圍內開展的其它公益性活動。
__鎮治安巡防隊員招聘方案
一、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意從事治安巡防工作的全縣城鄉適齡男性青年(復退伍軍人、駕駛和保安專業畢業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2、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反映靈敏,有吃苦耐勞精神和環境適應能力,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3、具有初中以上學歷,身高1.70米以上年齡18至24周歲,視力(裸視)2.5以上,無文身、口吃和其他身體缺陷。
4、本人政治歷史清楚,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報名時須提交有關合法身份證件(身份證、
退伍證、學歷證等)復印件。
5、錄用后,經派出所進行為期7—10天的崗前綜合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二、工資待遇
1、試用期為三個月,月工資為700元(基本工資500元)。
2、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轉為正式巡防隊員,月工資500元,同時享受考核工資200元。
__鎮治安巡防隊員工作制度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服從安排,確保集鎮平安。
二、按時上班,嚴禁遲到早退,遵守工作紀律,上班時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三、上班時應著裝整齊,佩戴執勤袖章,不得敞胸露懷,制服與其它服裝不得混穿。
四、熟悉集鎮范圍和地形,以確保發生事件時以最快的速度到達現場。
五、嚴格請假制度,履行上交下接手續。
六、執勤巡邏到位,嚴禁走過場,敷衍了事,判斷準確,主動行事,遇重大事件立即報告。
七、語言舉止文明,儀表端莊,不激化矛盾,耐心解釋,積極疏導,禁止態度粗暴,不得以任何借口侵犯人身權利。
八、熟悉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辦事、文明執勤。
九、自覺學習,掌握應有的技能和業務水平,能應付突發事件,消除事故苗頭。
十、正確使用警務裝備,不得用于開玩笑,不得將裝備帶回家,下班時要完好無損的歸還辦公室。
十
一、留意陌生人和陌生車輛進入集鎮范圍(特別是深夜)。
十
二、同事間要和睦相處,保持友誼合作,協調配合工作。
__鎮綜治辦公室制
第5篇 參與社會治安大防控活動工作制度制度
一、服從鄉政府的治安管理,積極參與政府組織的有關治安防范會議,整體聯動行動,夜間聯防巡邏等工作。
二、切實做好本校治安防控牽頭工作,做好日常的治安防范工作。
三、認真執行創建平安校園活動的各項工作要求,充分發揮本單位在創建平安縣、鎮、鄉、社區、校園活動中的帶頭示范作用。
四、強化治安防范控制工作,嚴格校園出入人員管理,加強樓院守護和夜間治安巡查,切實做好防盜、防搶、防火工作和防鬧事件的社會維穩工作。
第6篇 參與社會治安大防控活動工作制度
一、服從鄉政府的治安管理,積極參與政府組織的有關治安防范會議,整體聯動行動,夜間聯防巡邏等工作。
二、切實做好本校治安防控牽頭工作,做好日常的治安防范工作。
三、認真執行創建平安校園活動的各項工作要求,充分發揮本單位在創建平安縣、鎮、鄉、社區、校園活動中的帶頭示范作用。
四、強化治安防范控制工作,嚴格校園出入人員管理,加強樓院守護和夜間治安巡查,切實做好防盜、防搶、防火工作和防鬧事件的社會維穩工作。
第7篇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度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度
一、綜治領導小組要定期組織學習,召開工作會議,要有計劃、有安排、有檢查、有獎懲。
二、防范和打擊并舉,不能偏廢,大力加強防范工作,盡可能把治安問題解決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本單位無事故發生。
三、綜治專班人員要懂法制,懂消防知識,有組織紀律,經常對本單位的防范工作進行普查,發現情況及時上報,及時處理,及時解決。
四、建立健全治安責任制,加強監督檢查,獎優罰劣,使全園治安力量各負其責,各盡其職。
五、加強教職工思想政治教育,加大綜治工作力度,切實解決好深層次問題。
安全工作責任制度
一、嚴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為,堅持做到不準亂動各種電氣設備。
二、全體師生不擅自攜帶易燃易爆物品。
三、嚴禁師生私自到溪河、池塘等處游泳,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四、嚴禁購買腐爛、變質的食物,嚴禁學生亂吃零食。
五、嚴禁酒后騎車,嚴禁學生違反交通規則騎自行車,保證不出交通事故。
六、學校圖書室、儀器室、電教室要配置消防設施,并經常對消防設施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七、學校建立各項制度。
第8篇 h公司社會治安綜合管理工作制度
為了切實搞好公司的社會治安綜合管理工作,維護公司全體員工的權益,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防止和杜絕人身傷害、集體、個人財產損失等事故的發生,經公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1、健全綜治領導機構和工作隊伍,每年根據公司領導人員和機構調整,重新組建、調整綜治領導成員及職責。公司的黨委書記必須擔任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組長,副書記和工會主席必須擔任副組長,辦公室主任必須擔任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政工部、工會、工資、計生等部室的人員是綜合治理委員會的成員。
2、定期召開專題會議研究綜合治理。通過召開黨委會議、行政會議、支委會及支部大會等,在這些會議上研究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布置和檢查綜合治理具體工作,開展綜合治理方面教育。
3、加強與所在轄區公安派出所等機關聯系,進行警民共建。
4、聘請局法律顧問處的同志定期到公司做法制報告、講座,定期召開法制教育主題會,定期出版法制教育板報,定期對公司員工進行法制教育宣傳。
5、定期與各支部簽定綜合治理責任狀,明確責任與義務。
6、安全防范工作落實到位,做到落實責任人,備齊各種物品,制定好防范措施,定期進行安全防范檢查,檢查公司內的安全隱患,做到隱患隨檢隨除,化學物品的滅火器材必需按規定定期更新。
7、加強公司機關及礦區周邊環境的整治。注意協調與公司機關及礦區周邊各單位的關系,發現公司機關及礦區周邊有影響公司正常秩序的不安全隱患,及時向相關部門匯報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整頓工作。
8、落實“不放心人”轉化工作。定期進行“不放心人”情況統計,定期進行“不放心人”幫教,定期進行“不放心人”幫教轉化經驗交流。
9、依照有關規定加強公司外來人員管理,加強對公司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加強矛盾糾紛的發現、排查與調解。堅決把矛盾與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10、各單位、各部室要抓好責任范圍內綜合治理工作。關鎖好各辦公室和庫房的門窗,保管好公私貴重物品。
11、庫房、檔案室等地方必須安放滅火器,防止觸電起火等事故發生,做到人人懂“五防”知識,消除各類不安全隱患。
12、對機關重要部門加固防護窗欄和防盜門,防止偷盜案件發生,以避免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13、經常對門衛進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教育,提高警惕,加強安全防范意識,自覺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14、門衛室要強化門衛的職責,加強封閉管理,嚴格人員出入,嚴格外來人員進出登記,對公司的物資進出要嚴格檢查,加強巡邏,確保公司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
15、門衛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機關下班以后門衛值班人員要對辦公樓周圍進行安全檢查,防止各類意外事故發生。
第9篇 物業轄區治安保衛工作檢驗標準制度
物業轄區治安保衛工作的檢驗標準
一、守護保安檢驗標準
(一)儀容儀表
1.按規定著裝,佩戴工作證。
2.精神飽滿,姿態良好。
3.舉止文明,大方。
4.不袖手,背手,插手,不勾肩搭背。
(二)工作要求
1.能熟練掌握大廈業主(住戶)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特征及經常交往的社會關系等。
2.能準確填寫各種表格、記錄。
3.能熟練掌握報警監控、對講、電梯等設施、設備的操作程序。
4.善于發現各種事故隱患和可疑人員,并能及時正確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5.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三)服務態度及要求
1.禮貌待人,說話和氣,微笑服務。
2.主動,熱情,耐心,周到為業主(住戶)服務。
3.不準發生一起爭吵,打斗事件。
4.登記有效證件不超過30秒鐘(不出錯)。
5.不出現一起業主(住戶)被盜、被搶等案件。
6.不準出現大堂秩序混亂等情況。
7.接到住戶報警,不超過兩分鐘趕到現場并報告。
(四)形象規定
1.經常注意檢查和保持儀表整潔。
2.不準留長發、蓄胡子、留長指甲。頭發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檐下發長不得超過1.5 厘米,鼻毛不得露出鼻孔。
3.精神振作,姿態良好,抬頭挺胸,不準彎腰駝背,東倒西歪、前傾后靠、伸懶腰;不袖手、背手、叉腰或將手插入口袋中;執勤中不準吸煙、吃零食,不勾肩搭背。做到站如 松,坐如鐘,動如風。
4.不準哼歌,吹口哨,聽收(錄)音機,看書報。
二、巡邏保安檢驗標準
(一)儀額表
1.按規定著裝,佩戴齊全。
2.精神飽滿,姿態良好。
3.舉止文明,大方。
4.不袖手,背手或將手插入衣袋不勾肩搭背。
(二)工作要求
1.服從領導,聽從指揮。
2.能熟練掌握物業管理范圍的基本情況,包括業主(住戶)的基本情況,樓宇結構,防盜消防設備,主要通道的具體位置,發電機房,配電記,水泵房,消防中心等重點位置的防 范等。
3.善于發現,分析處理各種事故隱患和突發事件,有較強分析,判斷,處理問題的能力。
4.熟悉車場的基本情況。
5.能圓滿完成規定的檢查內容。
(三)服務態度及要求
1.微笑服務。
2.主動,熱情,耐心,周到地為住戶服務。
3.說話和氣,禮貌等人。
4.不發生起爭吵、打斗事件。
5.按時巡邏,按時到指定地點簽到。
6.不出現業主(住戶)家被盜搶事件。
7.車場內車輛完好無損,不出現一起交通事故,不丟一輛車。
8.接到住戶報警不超過兩分鐘趕到現場并報告。
9.處理各種違章,文明禮貌,及時有效,機動靈活,不失原則。
10.及時發現各種事故隱患,不因失職而出現一次意外事故。
三、治安保衛服務的檢驗
(一)
一)班檢:各班班長依據檢驗標準對本班工作進行一次班檢,填寫“班檢表”
二)日檢
1.管理處保安隊長根據保安工作檢驗標準和各班班長填寫的班檢表的情況對保安隊所有工作及隊員進行檢查,填寫《員工考核表》。
2.巡視檢查:分管保安工作的主管,根據標準對各保安工作進行檢查。
3.周檢、月檢:管理處的主管及物業管理經理根據標準對管理部門進行周檢、月檢,其中對保安工作一項單獨進行全面檢查,并分別填寫周檢表、月檢表。
第10篇 商場治安部晚間值班工作管理制度
商場治安部(晚間值班)工作管理制度
一、工作期問,應保持工作作風嚴謹,做到文明禮貌、尊重領導、團結同志、互敬互助。
二、工作期問,要保持良好的辦公秩序,嚴禁在辦公室內辦私事、會私客、嬉笑打鬧、吸煙、吃零食、看閑雜書籍;使用辦公電話要登記,嚴禁使用辦公電話聊天;個人的內務要整理干凈,物品不得隨意擺放。
三、工作期間,遇有其它部門人員來辦事時,首先應當說“您好”等文明用語,并熱情接待,面帶笑容,工作態度嚴肅認真,積極主動,不得出現冷、橫、硬、推等不文明的現象。
四、工作期問,對違紀人員進行處理時,態度應文明禮貌、嚴肅認真,向違紀人員講清楚違紀的內容,做到廉沽閂律、執法、不徇私情,客觀公證的處理問題。
五、工作期間,必須保證通訊聯絡的暢通,接到傳呼要及時的回辦公室或回電話。
六、工作期問,遇到營業員或顧客的報案,要迅速到達案發現場,了解案情,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情況。
七、在寫工作日志、總結、報案記錄等法律文書時,應字跡工整艦范,不寫錯別字,內容要全面,不漏寫、漏登。
八、工作期間,在單位內執行治安巡查或打擊現行犯罪時,應保持嚴謹的工作作風,不得穿奇裝異服進行工作、不得私自出商場,不得在商場內與員工聊天,不得在顧客休息椅上休息,不得從事與顧客無關的事情。
第11篇 x鄉村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鄉村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信息報告制度
各村綜治服務站要充分發揮包組村干部、綜治協管員(專職調解員)、平安中心戶長、綜治工作協會會員和反*協會會員深入群眾的優勢,及時向他們收集轄區社情動態,對本轄區發生的重要情況,在采取針對性措施做好工作的同時,要及時上報鎮綜治辦及相關職能部門。
二、綜治工作例會制度
每月定期召開一次綜治工作例會,認真組織學習上級文件會議精神和相關部署,總結前期綜治維穩工作,深入分析治安形勢和不穩定因素,商討調處疑難矛盾糾紛和解決突出治安問題,具體布置下階段的工作任務。
三、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制度
每月定期召開2次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例會及4次的民情分析會(綜治例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例會及民情分析會可結合召開),及時排查掌握轄區矛盾糾紛動態信息,針對當前熱難點問題研究部署對策,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切實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繳”。原則上明確提請鎮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和相關部門調處的矛盾糾紛,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有當事人要求上級調處的書面申請;有村調委會的調查材料和初步調處意見;有村調委會確實難以解決的理由。
四、社區矯正對象、刑釋解教人員及輕微違法青少年幫教制度
摸清本轄區社區矯正對象、刑釋解教人員和輕微違法青少年的基本情況,逐人建立檔案,因人制宜,組織幫教力量,結對幫扶,開展幫教工作。在做好法制教育的同時,要盡可能地為他們解決一些實際困難和問題,力爭使每位幫教對象棄惡從善、回歸社會,有效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
五、依法治理和綜治平安普法宣傳制度
積極開展依法治理和民主法制建設各項工作,不斷完善規范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規民約,扎實推進“四民主、兩公開”(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選舉、民主監督和村務公開、財務公開),提高村自管理水平;建立法制宣傳欄、村民法校、法制宣傳員、法律圖書角、村級廣播等綜治平安普法宣傳教育陣地,因地制宜地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群眾喜聞樂見的綜治平安普法宣傳活動,不斷提高全民法律素質和綜治平安意識。
六、治安防控和安全防范制度
加強治保會、護村隊、民兵義務巡邏隊等群防群治組織建設,認真研究每階段的治安形勢和發案規律,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治安巡查防控,積極參與警、企、村、校、店、戶等多種形式的聯防互動,大力實施“亮燈工程”,推廣現代技防手段,不斷提高社會治安防控能力和公眾安全防范意識。
七、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務制度
依托綜治服務站,自覺加強流動人口管理服務站的規范化建設,配齊配強流動人口協管員隊伍,定期開展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專項排查活動,全面掌握本轄區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情況,認真做好登記辦證、檔案錄入、匯總上報、服務維權等工作,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
八、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制度
制訂和完善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遇有突發性事件發生,村主干和綜治干部必須及時趕到現場,采取果斷措施,妥善穩定局勢,防止事態惡化,并即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情況。遇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國家、集體財產受到損害時,要全力組織搶救,屬刑事案件或治安事故災害的,要按規定保護現場,積極收集、提供線索,協助公安政法機關盡快偵破案件,及時消除不良社會影響。
九、檔案管理制度
認真按照上級有關工作要求,建立綜治維穩工作臺帳制度,及時收集、整理有關工作信息、工作部署、會議情況、糾紛調處、安全防范、安置幫教、國家安全、鐵路護路、反*斗爭、突發性事件處置、依法治理、宣傳教育、社區矯正、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務等綜治平安建設工作文件資料和活動情況,及時歸檔,實行規范化管理。
第12篇 某街道治安防火工作制度
街道治安防火工作制度
為有效預防火災的發生,切實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按照開發區政府辦公室要求,建立指揮有序,救助有力的安全火災撲救機制,結合凈月街道安全防火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保民生、保穩定、促和諧為著力點,堅持以人為本,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本著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的原則,強化工作措施,積極構建社會單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工作新格局。
二、任務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
街道治安防火辦公室要督促各單位依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社會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要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負責。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
2、落實責任分工
要逐項細化責任,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加強工作檢查和督導,對工作薄弱、進展緩慢的地區和單位要蹲點幫扶,確保取得成效。
開展防火宣傳教育
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四個能”。即: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切實做到“火情發現早、小火滅得了”;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切實做到“能火場逃生自救,會引導人員疏散”;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切實做到“消防設施標識化、消防常識普及化”。結合“119”消防宣傳活動日,開展范圍廣泛、內容豐富的宣傳活動。
做好自檢自查工作
結合開發區要求,進行全面性自檢、自查工作。查看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工具等是否完備;是否存在火災隱患,排查出的火災隱患是否落實整改責任人。對查出的重點整治問題,要立即向街道報告,提出整改措施并如期整改。
做好社區和農村消防工作
加強城市居民區用火用電管理,加強對棚戶區的防火巡邏監護。各社區和村屯要配備消防器材和滅火工具,居民自家應配備簡易的滅火工具。一旦發生火災,要在及時報警的同時,迅速組織撲救,減少火災損失。
綜合統計工作制度
為了更好地開展和完成綜合統計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綜合統計工作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區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以提高統計優質服務為宗旨,以完善和健全綜合統計工作為方向,切實履行責任。按照合理分工,統籌規范的要求,建立健全條塊結合,分級實施的工作機制,逐步形成職責清晰、分工協作、上下聯動的工作體系,全面提高統計工作整體水平。
二、報表內容
各類綜合報表、統計分析、統計基礎工作。
三、組織實施
1、高度重視,采取措施,狠抓落實,做到對統計工作各個環節嚴謹把關,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2、明確責任,合理分工,統一標準,整合資源,建立穩定順暢的工作渠道,共同做好統計工作。
3、依法統計,及時準確。嚴格按照統計報表的各項制度要求填報統計數據,做到全面、準確、及時。不得虛報、瞞報、偽造、篡改。堅持質量第一,確保調查對象全面、統計內容完整。
四、標準和辦法
1、定期統計報表:60分。按照差錯筆數計算差錯率,
差錯率包括:計算差錯、邏輯差錯、遺漏、重復填寫、涂改等。差錯率達到1%扣一分。
差錯率%=差錯數據筆數/上報數據總筆數*100%
2、統計分析:10分。在綜合統計報表范圍內的單位,每半年隨報表報送一篇統計分析,少一篇扣5分。
3、基礎工作:20分。包括基礎表、留存表、原始表、統計臺帳等。積極參加區組織的各項會議及培訓工作,圓滿完成各項臨時性調查及其他工作任務。
4、報送時間:10分。按要求報送綜合統計報表,時間不順延,遲報一次扣2分,兩年內遲報三次者,按照屢次遲報統計資料處理。
年終按得分多少排列名次,前兩名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