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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學學校安全工作制度-范本(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4-03 19:18:17 查看人數:49

      中小學學校安全工作制度-范本

      第1篇 中小學學校安全工作制度-范本

      為了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管理,保護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確保學校校產,校舍安全,特制定安全工作制度。

      1、排好護校值班表,要求護校人員嚴格按規定時間護校,確保校舍安全,并做好護校記錄,有問題及時解決匯報。

      2、定期組織人員檢查校舍,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匯報。

      3、教室的燈頭,插座不準學生觸摸,應用電教設施時,教師應親自動手,不能讓學生幫忙。

      4、課間活動,體育課間嚴禁追逐打鬧,做危險游戲,玩危險玩具。嚴禁在任何場合玩火。

      5、不準到深水地方游泳,防止發生溺水事故。

      6、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過馬路要注意過行人和車輛,放學時要排好路隊。

      7、校園內的樹木,花草,籃球架等禁止學生攀登。

      8、嚴禁亂買一些不衛生,不合格的零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第2篇 中小學校家長委員會工作制度-4

      中小學校家長委員會工作制度(4)

      一、家長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

      (一)幫助家長了解學校的工作計劃和要求,協助學校的工作。

      (二)協助學校組織交流家庭教育的經驗。

      二、家長委員會的人選:

      家長委員會的人選在各班推選家長代表的基礎上建立,家長委員會的成員應熱心、關心學校工作,在教育子女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家長中有一定的威信和影響,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活動能力,有一定的業余時間。家長委員會設立會長、副會長若干人。

      三、家長委員會的作用:

      積極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在促進學校質量提高,在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和加強家長自身建設上發揮作用。

      四、家長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一)定期聽取學校領導對學校工作計劃、工作情況的介紹,學期結束聽取學校工作總結匯報。

      (二)對學校各項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

      (三)廣泛聽取家長對學校教學工作、教師師德、學校后勤等方面的意見,并及時與學校聯系,交換意見。

      (四)參與或主持學校的大活動。

      (五)為改善學校的辦學條件出謀劃策,提供條件。

      (六)參加或召開家長會、家長代表會,協助學校舉辦家長學校或進行家庭教育講座。

      (七)組織交流和推廣家庭教育先進經驗。

      (八)組織專題學習討論,對家長在家庭教育中帶有共性的總是開展研究,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九)開展評優家長活動,督促家長履行家長義務,提高自身素質,為孩子做出榜樣。

      五、家長委員會成員每年九月略作調整。

      第3篇 學校財務會計制度中小學校財務制度

      學校財務會計制度中小學校財務制度

      學校財務會計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會計管理,使財務會計工作有章可循,財務活動卓有成效,學校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財務會計人員必須加強法制觀念,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各種法律財政法規,樹立為學校當家理財的思想,嚴格財務制度,堵塞漏洞,協助學校領導管理好財務開支。

      2.規范經費開支,做到用款有計劃,專款專用,實行校長負責制的內部稽核制度,各用款部門嚴格執行經費定額指標。凡超定額指標者,不得報支。

      3.嚴格報銷手續,報銷人員必須提供合法、完整、手續齊全的原始憑證,經會計人員審核后予以辦理。

      4.私人一律不得借用公款,凡因公外參觀、學習、外調、購物,需要預支車旅費及臨時借款者,必須填寫預付款憑證,經校長批示方可借款,辦事結束后三天內來會計處報銷,結清原欠,前借未清原則上不辦理第二次預借。

      5.凡到外地購買物品需要匯款者,應先填寫請匯單,由校長批準匯款,一旦發票、單據收到后立即前來報銷,不得拖延。

      6.加強支票管理,嚴格領用支票審批制度,堅決不開空頭支票。

      7.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加強現金管理,收繳的學雜費、書簿代辦費必須及時送交銀行,不得坐支。

      8.規范收費工作,杜絕亂收費現象。

      9.切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嚴格管理好支票、印章,確保資金安全。

      中小學校財務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中小學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中小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普通中小學校、職業中學、特殊教育學校、工讀教育學校、幼兒園、成人中學和成人初等學校。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上述學校參照執行。

      第三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五條 單獨設置財務機????小學校,實行&?????導、統一管理”的體制。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長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不具備條件或不需要單獨設置財務機構的中小學校,實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體制。即在一定區域內,設置中心財務機構,統一管理區域內中小學校的財務活動,學校只設報賬員,在校長領導下,管理學校的財務活動,統一向中心財務機構報賬。

      具體實行何種體制,由地方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第六條 中小學校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技術職稱、任免獎罰,應嚴格按照《會計法》規定執行。

      第七條 中小學校校辦產業、勤工儉學項目的財務活動,由學校財務機構統一領導。

      第三章 單位預算管理

      第八條 預算是指中小學校根據教育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中小學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

      第九條 國家對中小學校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

      定額或者定項補助標準根據中小學校特點、學校收支狀況、事業發展計劃以及國家財政政策和財力可能確定。

      第十條 預算編制原則

      中小學校預算編制,堅持“量人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學校應當自求平?,不得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一條 預算編制方法

      (一)收入預算,應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

      (二)支出預算,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教學和行政管理人員工資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

      第十二條 預算編報審批程序

      中小學校預算由學校提出預算建議方案,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權限分別上報各有關主管審核匯總報財政部門核定預算控制數。中小學校根據預算控制數編制預算,由各有關主管部門匯總報財政部門審核批復后執行。

      第十三條 預算執行和調整

      中小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財政補助收入和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一般不予調整;如果國家有關政策或事業計劃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主管部門或才財政部門調整預算。其余收入項目需要調增、調減的,由學校自行調整并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收入預算調整后,相應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四條 收入是指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第十五條 中小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中小學校從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括教育事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費、公費醫療經費、住房改革經費等。上述財政補助收入,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不同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二)上級補助收入,即中小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 事業收入,即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納的雜費;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繳納的學費;借讀學生繳納的借讀費;住宿學生繳納的住宿費;按照有關規定向學生收了的其他費用等。其中:按照國家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納入預算的資金和應當繳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要及進時足額上繳,不計入事業收入:從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和部分經準不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計入事業收入。

      (四)經營收入,中小學校在教學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即中小學校附屬獨立核算的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項目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等。

      第十六條 中小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七條 支出是指中小學校為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十八條 中小學校支出包括:

      (一)事業支出,即中小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事業支出的內容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

      其他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他費用。

      (二)建設性支出,即中小學校用于建筑設施方面的支出,包括用專項資金和社會捐贈等新建、改擴建建筑設施發生的支出。

      (三)經營支出,即中小學校在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四)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即中小學校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第十九條 中小學校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為前提。在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不能直接歸集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比例合理分攤。經營支出應當與經營收入配比。

      第二十條 中小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單獨核算的專項資金,應當按照要求定期報送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后,應當報送資金支出決算和使用效果的書面報告,并接受有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第二十一條 中小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沒有統一規定的,由學校結合本校情況規定,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學校規定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責令改正。

      第二十二條 中小學校要加強對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六章 結余及及其分配

      第二十三條 結余是指中小學校年度收入與支出相抵后的余額。

      經營收支結余應當單獨反映。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余部分并入學校結余。

      第二十四條 中小學校的結余(不含實行預算外資金結余上繳辦法的預算外資金結余),除專項資金按照國家規定結轉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外,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為事業基金用于彌補以后年主收支差額;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章 專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五條 專用基金是指中小學校按照規定提取和設置的有專門用途資金。

      第二十六條 專用基金包括修購基金、職工福利基金、醫療基金、獎教獎學基金等。

      修購基金是按照事業收入和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繕費和設備購置費中列支,以及按照其他規定轉入,用于固定資產維修和購置的資金。

      職工福利基金是按照結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規定提取轉入,用于職工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等的資金。

      醫療基金是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并參照公費醫療制度有關規定用于末納入公費醫療經費開支范圍的職工醫療開支的資金。

      獎教獎學基金是接受社會捐贈,專門用于獎勵教職工和學生的無須保留本金的資金。

      中小學校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事業發展需要提取或者設置其他專用基金。

      第二十七條 各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辦法,國家有統一規定的,按照統一規定執行;沒有統一規定的,由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確定。

      第八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八條 資產是指中小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來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二十九條 中小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三十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項、借出款、存貨等。

      第三十一條 固定資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中小學校的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中小學校應根據規定的固定資產標準,結合本校的具體情況,制定各類固定資產的明細目錄。

      第三十二條 固定資的租賃,應經過有關部門批準,并向租賃者收取租賃費。租賃費計入經營收入。

      第三十三條 中小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核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鑒定,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準。

      固定資產變價收入計入修購基金。

      第三十四條 中小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程序及時處理。

      第三十五條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使用者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以及其他財產權利。

      中小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取得的收入除國家另有規定外計入事業收入。中

      小學校取得無形資產而發生的支出,計入事業支出。

      第三十六條 對外投資是指中小學校利用貨幣資金、實物、無形資產等向校辦產業、勤工儉學項目和其他單位的投資。

      中小學校對外投資,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或備案。

      中小學校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對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項目投資取得的收益,計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對其他單位投資取得的收益,計入其他收入;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

      第九章 負債管理

      第三十七條 負債是指中小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三十八條 中小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應繳款項、代管款項等。應繳款項包括中小學校收取的應當上繳財政預算的資金和應當上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應繳稅金以及其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上繳的款項。

      代管款項是指中小學校接受委托代為管理的各類款項。

      第三十九條 中小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十章 財務清算

      第四十條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中小學校發生劃轉撤并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四十一條 中小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監督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國有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并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四十二條 劃轉撤并的中小學校財務清算結束,經主管部門審核并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批準,分別按照下列辦法處理:

      (一)因隸屬關系改變,成建制劃轉的中小學校,其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無償移交,并相應劃轉事業經費指標。

      (二)撤銷的中小學校,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處理。

      (三)合并的中小學校,全部資產、債權、債務等移交接收單位或新組建單位。合并后多余的國有資產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準處理。

      第十一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四十三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中小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

      中小學校應當按照國家預算支出分類和管理權限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四十四條 中小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專用基金變動情況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第四十五條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中小學校收入及其支出、結余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專用基金變動的情況,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六條 中小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小學校應當按照主管部門的規定和要求,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中小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占事業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生均支出增減率等。

      中小學校可以根據本校特點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二章 財務監督

      第四十七條 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學校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中小學校必須接受國家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并建立嚴密的內部監督制度。

      第四十八條 中小學校的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學校可根據實際情況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方式。

      第四十九條 中小學校的財會人員有權按《會計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行使財務監督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有權提出意見并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反映。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五十條 國家對中小學校的基本建設投資的財務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五十一條 獨立核算的中小學校校辦產業及勤工儉學項目的財務管理,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同行業或者相近行業企業財務制度,不執行本制度。

      第五十二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本制度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管理辦法。

      第五十三條 中小學校可根據本制度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財務管理辦法,報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十四條 本制度由財政部、國家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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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篇 中小學校檔案管理制度-4

      中小學校檔案管理制度(4)

      一、檔案是學校工作的歷史記錄,困此,檔案室由學校安排兼職教師負責管理。

      二、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檔案添置、裝訂登記。

      三、檔案要分類在書柜里擺放整齊。

      四、文書檔案按年度裝訂。

      五、檔案按長期、永久分類擺放。

      六、檔案按學年統一編號立卷歸檔,做到排列合理有序,裝訂整齊規范。

      七、每學期結束,學校領導及教師及時上交學期計劃、總結,學校及時安排人員裝訂成冊,立檔歸案。

      八、室內保持清潔。

      第5篇 中小學校園環境環境管理制度

      校長要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教學計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經批準,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組織學生停課參加社會活動。這里是一篇校園環境管理規章制度,讓我們一起來看看詳細內容吧~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校校園環境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學、小學校內環境及所處周圍環境的管理。

      第三條學校是教職工和學生工作、學習、生活的主要場所,應做到環境整潔優美,風氣積極向上,設施完好,秩序正常,成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陣地。

      第四條在學校創設良好的育人環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教職工和學生的合法權益,是校長工作的重要職責。校長應該負責將校園環境建設列入工作計劃,采取措施,組織實施。

      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將學校校園環境的管理狀況列為對校長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五條校園內教學區、體育活動區、生活區和生產勞動區等布局應合理,避免相互干擾。

      學校校舍應堅固、適用,并按有關規定加強管理和維修。

      學校校園要綠化、美化。

      第六條學校要形成方向正確、健康文明、積極向上的校風。

      教師要模范執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言行一致,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學校要嚴格按照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要求和訓練學生。

      第七條校長要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教學計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經批準,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組織學生停課參加社會活動。

      第八條要嚴格執行中小學升降國旗制度。

      國旗要合乎規定,無破損、無污跡,旗桿直立,位置適宜。

      第九條學校要按固定懸掛領袖像,張貼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和世界地圖,張貼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守則,并積極創造條件設置板報、閱報欄、供展覽用櫥窗,開辟圖書室、閱覽室、團隊活動室和教育展覽室。

      第十條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中進行宗教活動,不允許在學校向學生宣傳宗教。

      第十一條嚴禁宣傳暴力、兇殺、色情、恐怖、迷信的圖書報刊、音像制品在學校中傳播。堅決抵制賭博、酗酒、不健康的歌曲和封建迷信活動對學生的影響。

      第十二條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校園內從事以師生為消費對象的盈利性活動。

      第十三條學校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教學設施,飲水飲食,取暖、用電,開展體育、勞動和其他集體活動等方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證師生安全。

      學校要建立安全保衛制度。財務、檔案、食堂、宿舍、各類專用教室、傳達室等部門和場所要制定人員負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嚴格管理。節假日要安排人員值班、護校。

      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學校及學校人員的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或穿行學校。經許可進入學校的車輛要按固定路線行駛,不得影響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第十四條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公共衛生制度。

      校園要整潔、有序,宿舍空氣流通,被褥干凈,物件安置有序。食堂衛生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廁所的設置應符合國家標準,保持清潔。

      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預防傳染病在校園內傳播。

      第十五條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墻或房墻構筑建筑物。

      不允許校園周圍的建筑影響學校教室采光、通風。對已經造成影響的,應要求有關單位或個人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限期治理。

      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周圍從事有毒、有害的污染(包括噪聲)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設立精神病院、傳染病醫院。對已經造成危害和影響的,應要求其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固定的限期治理或搬遷。

      第十六條執行文化部、公安部的規定,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門前200米半徑內設置臺球、電子游戲機營業點。不允許在學校門前和兩側設置集貿市場、停車場,擺攤設點,堆放雜物。

      第十七條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所屬地域內放牧、種植作物、打場、堆物、取土、采石。

      嚴禁在校園內建造、恢復祠堂、廟宇、墳塋等。

      第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的,應依具體情況,按以下辦法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一)屬學校行政管理不當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令其限期改正;工作中發生錯誤,造成一定影響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對校長及其他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因工作失職、瀆職造成后果者,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應追究其行政責任,后果嚴重的,提請政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屬工商管理范疇的,提請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有關法規處理。

      (三)屬民事范疇的,提請當地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四)屬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報請當地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五)對構成犯罪的交由政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認真執行和維護本規定成績顯著的單位或個人,由當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匯編全套

      中小學學校管理制度匯編(全套)

      教務處主任職責

      1、提出各個學期課程設置、課時計劃、方案,經校長審定后組織落實

      2、編排各個學期課程表、作息時間表及各種教學活動表。

      3、做好教材、資料的訂購與發行。

      4、指導各級部各學科備課組工作。定期檢查教師的備課、作業批改,組織好各類公開課。

      5、組織好各類考務活動。

      6、管理好學生學籍,做好學生的轉學、休學、退學工作。

      7、抓好實驗室建設、圖書閱覽室的工作。

      8、組織教師文化業務進修活動,注重培養青年教師。

      9、負責教師的業務考核工作,管理業務檔案。

      10、協調各級部教學工作、抓好音體美的教學。

      11、搞好辦公室的衛生工作。

      12、教務處副主任協助主任按時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政教處主任職責

      1、根據學校工作要求,制訂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計劃,組織政教處工作人員及班主任實施落實。

      2、協助校長領導班主任工作,審查班主任工作計劃,定期布置班主任工作,對班主任工作進行督促、考核、評定,定期組織班主任學習和經驗交流,并做好總結工作,組織安排好班會、校會活動。

      3、負責紀律、衛生的檢查評比,做好衛生室的管理工作。

      4、負責管理對學生的獎懲。組織好對“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先進集體的評選和表揚,對違反紀律的學生執行紀律處分。

      5、負責對學生干部的培養、教育,配合團委指導學生會的工作。

      6、配合教務處做好畢業生工作。

      7、定期召開學生代表座談會和家長代表座談會,定期向校長匯報學生情況和班主任工作情況。

      8、搞好辦公室衛生工作。

      9、副主任協助主任按時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總務處主任職責

      1、根據雙向選擇的原則,對總務處所屬人員實施聘任、安排、分配。

      2、制定總務處工作計劃和管理體制。

      3、管理校產,負責學校基建、維修和校產保管,對校產要登記造冊,定期檢查。

      4、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勤儉辦學,增收節支,定期審核,公布帳目。

      5、采購教學設備與辦公用品,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6、解決師生生活問題。

      7、負責學校綠化、美化、凈化。搞好校容校貌建設,及時進行水電設備的維修與水電費的收繳。

      8、搞好辦公室衛生工作。

      9、副主任協助主任按時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校長辦公室主任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路線、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部門的指示精神,按照校領導指示及學校規章制度處理各項工作。

      2、組織擬訂學校工作計劃、決議、工作報告、規章制度,審核學校上報、下發的文件,草擬并向全校發布通告、通知。

      3、負責全校性行政、黨務會的安排組織工作,會前準備好議題的有關文件、資料,提供會議要點和內容,督促檢查各部門招待會議的情況,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4、負責學校重大問題的歸口報告,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協調各處室等職能部門,組織完成需要由幾個部門共同籌辦的綜合性工作。

      5、負責學校公文的收發、傳遞、批轉、管理及歸檔工作,將收到的公文進行拆封、分類、編號登記,送主管領導審批,轉發到有關部門處理。

      6、掌握并正確使用學校印鑒,校長名章,負責審定各行政部門印章的刻制,并對用印進行監督。

      7、負責做好接待、車輛管理及日常服務工作,接待上級和兄弟單位領導同志的參觀、訪問,做好來信、來訪答復。

      8、負責職員的考核工作、管理好學校人事檔案、文件檔案及綜合統計工作。

      9、搞好辦公室衛生工作。

      10、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教科室主任職責

      1、制定學校的學期、學年以及中長期的教學研究計劃,提出教育科學研究的日程和實施方案。

      2、在校長和市教科所的領導下,注意收集教學信息,總結教學經驗,推廣教學科研成果。 3、指導教研組長工作,預測教研方向,提出教研課題,促進學校的教學效率。

      4、組織各課題組的教科研課題的研討和各類專題講座。

      5、負責對教師的業務培訓,幫助教師總結教學成果,負責教學論文的征集、評選工作。

      6、組織教師參加與教學科研相關的聽課、觀摩教學及評析課和各

      類競賽。

      7、負責教師科研隊伍的建設。不斷完善教科室規章制度。

      8、辦好《教與學》報,使其成為全校師生的良師益友。

      9、搞好辦公室衛生工作。

      10、副主任協助主任按時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報帳員崗位職責

      1、負責編制學校的財務預算收支計劃工作,搞好每月、每季及年終的預決算工作。

      2、負責學校會計的日常工作,遵守學校財務制度,正確處理帳務。

      3、負責財務報表(含基建帳戶財務),及時向校長報送。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和提出建議,當好領導的參謀。

      4、負責財務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工作(包括各種帳簿、報表、計劃報批文件、使用完的收據發票等)。

      5、負責管理財務印章和印鑒,并按用途使用。

      6、負責學校勤工儉學收入的審計工作。

      7、積極配合稽核組及財政、審計等部門的審核工作。

      8、負責學校行政出納的日常工作,根據領導及有關人員已審簽的合法憑證及時辦理資金的收付、轉帳、結算業務。

      9、負責按規定審驗報銷單據,做好學校采購物品價格的監督工作。正確編制記帳憑證。

      10、根據安全規定做好現金的存、取工作,保管好現金、及時清理逾期借款。

      11、負責差旅費報銷,工資發放,代扣水電費、電視收視費和政策性代扣資金。

      12、負責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的報表、上報、支取工作。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檔案管理員的職責

      1、負責收集整理學校人事檔案、工資檔案、綜合檔案、圖片資料等檔案材料。

      2、負責學校大事記、重大活動資料、規章制度及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3、負責檔案資料的分類編號、目錄索引、保密保管工作。

      4、負責檔案的登記,查閱等各項工作,查閱檔案資料必須經過有關領導批準,不得隨意查閱、更不得將有關資料帶走。

      5、督促各處室將活動資料及時歸檔,防止出現檔案資料空缺。

      6、保持檔案資料的清潔衛生和檔案工具的維修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務處職員崗位職責

      1、負責全校必修課、選修課的課程安排,以及作息時間表和其它各種表冊的編制工作。

      2、做好新生的注冊與學籍建檔,整理,保存好學生檔案,落實好學生的轉入,轉出等事宜。

      3、負責全校教師和學生的課本、教參、教輔的訂購、分發、留存與核算。

      4、負責教師、教學的各種材料的收集整理、統計匯總、歸檔保存,管理好教學檔案。

      5、收集管理校級以上(含校級)教育科研課題的實驗報告、數據資料、課題組會議記錄、研究報告及工作報告等與科研課題有關的資料。

      7、統計教師工作量。

      8、完成招生考試、市(縣)統考、月考、期中、期末、學科競賽等各類考試考務工作的安排準備、布置。

      9、負責教師的公事、私事、請假或病休請假的記錄,并在教務主任的指導下安排調課、代課。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化學實驗員的崗位職責

      1、熟悉儀器、藥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到及時保養維修,保證開齊開全必修和選修實驗。

      2、做好儀器藥品的入庫、造冊、登記、陳列及清點工作,做好儀器藥品的保管工作。

      3、做好儀器、藥品的防火、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保管好化學實驗準備室、實驗室的水、電以及有毒有害藥品。

      4、接到實驗單后,及時認真的準備好教師的演示實驗,學生的分組實驗及課外活動小組實驗,不經任課教師同意不得使用代用藥品。配合任課教師做好實驗的改革。

      5、根據學科特點需要及實驗室儀器、藥品的使用情況及時向領導提出購進建議。

      6、按時清掃衛生,保持門窗明亮、室內整潔、物品擺放整齊合理。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圖書管理員的崗位職責

      1、認真驗收書、報、刊,保證及時準確編號,上架,做到書目和帳目相等。

      2、按時開放圖書閱覽室。 3、保證室內潔凈、桌凳(椅)整齊,公物完好。

      4、閱覽課維持好閱覽秩序,做好活動課學生閱覽室及自修室的值班工作。

      5、做好舊期刊的裝訂與積累工作,保證師生及辦公資料的查閱,做好破損書刊的下架修補與歸架工作。

      6、認真履行期刊的外借手續,督促外借書刊按時歸還。

      7、非開放時間做好其他的館務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物理實驗員的崗位職責

      1、熟悉儀器的分類、型號、性能、用途并做到及時保養維修,保證開齊開全必修和選修實驗。

      2、做好儀器藥品的入庫、陳列、造冊登記及清點工作,做好儀器藥品的保管工作。

      3、接到實驗單后,及時認真的準備好教師的演示實驗,學生的分組實驗及課外活動小組實驗。配合任課教師做好實驗的改革。

      4、做好儀器、藥品的防火、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保管好物理實驗準備室、實驗室的水、電。

      5、根據實驗儀器使用情況及時向領導提出購進建議,提倡自己動手制作和改進實驗儀器和裝置。。

      6、按時清掃衛生

      ,保持門窗明亮、室內整潔、物品擺放整齊合理。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物資保管員崗位職責

      1、負責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生活、維修等物品)的保管、發放、管理工作。

      2、負責建立、記好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維修物品的出入庫帳。

      3、隨時掌握庫存情況,每月編報購進計劃。

      4、負責辦理對購進物資的入庫手續。

      5、參與學校資產的維修維護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校產管理員崗位職責

      1、負責學校資產的管理工作。

      2、負責校產的建帳、建檔及存檔工作,負責組織檢查校產管理使用情況。

      3、年度初指定校產管理計劃,年度結束編制新增校產匯總表,及時歸集校產檔案資料。

      4、組織部門管理員管好,用好校產。

      5、在師生中組織宣傳愛護校產活動,搞好校產管理。

      6、參與班級目標管理相關內容考核,對損壞公物和賠償情況及時通報。

      7、負責組織對校產的維修維護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職員崗位職責

      1、整理學校的有關文字材料,起草文稿。負責文件的收發、登記、傳閱、歸檔、保管、借閱、清退等各項工作。

      2、協助領導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審準備工作。

      3、負責學校大事記、信息書記及整理工作。

      4、負責學校黨政文件、材料的打印及文印工作。

      5、協助做好新聞報道及宣傳工作。

      6、做好學校的接待工作。

      7、負責黨總支校長室、會議室、接待室、辦公室的管理、提水及衛生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教處職員的崗位職責

      1、具體組織各種政治思想教育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2、負責編制、分類和回收紀律檢查、衛生檢查、班晨會檢查等各種表格,做好記錄,準確統計,及時公布,做好各班級的量化考核評定工作。

      3、建立健全學生德育工作檔案,登記德育工作的檢查,考核、獎懲等情況。

      4、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好各種文體活動。

      5、協助班主任進行優秀學生的評選及事跡的推廣工作,并做好相應的檔案管理。

      6、管理好學生的成長檔案。

      7、負責每周的升旗儀式的準備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務處主任職責

      1、提出各個學期課程設置、課時計劃、方案,經校長審定后組織落實

      2、編排各個學期課程表、作息時間表及各種教學活動表。

      3、做好教材、資料的訂購與發行。

      4、指導各級部各學科備課組工作。定期檢查教師的備課、作業批改,組織好各類公開課。

      5、組織好各類考務活動。

      6、管理好學生學籍,做好學生的轉學、休學、退學工作。

      7、抓好實驗室建設、圖書閱覽室的工作。

      8、組織教師文化業務進修活動,注重培養青年教師。

      9、負責教師的業務考核工作,管理業務檔案。

      10、協調各級部教學工作、抓好音體美的教學。

      11、搞好辦公室的衛生工作。

      12、教務處副主任協助主任按時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教研組長工作職責

      各教研組設教研組長一人,由校長辦公會討論,教務處任命。教研組長的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1、帶領全組教師認真鉆研《新課程標準》、《考試說明》、《德育大綱》,端正教育思想,認真執行學校計劃,擬草并實施本組教研工作計劃,指導備課組及教師制定計劃。

      2、每學期開學階段,根據學校教學工作計劃與要求,組織教師討論、制定教研工作計劃。根據計劃具體實施,期末認真做好教研工作總結。

      3、支持教研活動,組織集體備課、觀摩教學、相互聽課等活動,積極進行教學改革,努力形成本學科的教學特點,不斷提高本學科的教學水平和質量。

      4、協助教務處、教科研室安排本學科教師的教學教研任務,檢查、評價本組教師的教學質量。有計劃地了解掌握本組教師的教學情況,并根據具體情況對有關教師進行必要的工作指導,要組織對本組教師全面聽課,一學期內至少聽每個教師一節課。

      5緊密結合本學科特點,組織本組教師積極探索、努力做到寓德育于教學之中。

      6、組織本學科各年級“月考”、期中、期末考試的閱卷和試卷分析工作,對改進教學、提高質量提出指導性意見。

      7、組織本組教師指導本學科課外活動和學科竟賽活動。

      8、組織好本組教師的教育理論學習和業務進修,全面提高教師的業務素質。

      9、關心本組教師思想、工作、生活及健康情況。

      第7篇 中小學學校多媒體室管理制度版

      為了更好地利用現代化教育設備,保證教學過程能順利進行,特制訂學校教室多媒體的使用管理制度如下:

      一、各班教室多媒體設備管理第一責任人為各班班主任,對本班教室多媒體設備的管理工作與安全工作負全責。

      二、各班需指定一名學生為管理員,負責教師使用多媒體的預約及設備的防塵、防水、防潮、防震、防盜等日常管理。

      三、教室多媒體設備的鑰匙由各班班主任負責指定責任心強的學生保管,任何人不得私配鑰匙,不得將鑰匙隨意轉借他人。教師若需要使用多媒

      十、多媒體要定期清潔、維護設備保證其運行良好,延長其使用壽命。主管領導要做到一周一檢查。

      十一、所有人為損壞、非法操作及違禁行為所造成的多媒體設備的損壞或丟失的,學校將責令班級照價賠償,并追究當事人其它責任。

      第8篇 中小學校現代遠程教育管理使用制度-4

      中小學校現代遠程教育管理使用制度(4)

      1、專職管理教師負責遠程教育資源的接收、下載、存儲、處理、分類、編目、刻錄等管理工作。

      2、學科教研組要定期對遠程教育資源進行研究,指導教師廣泛應用在教學活動當中。

      3、建立教師使用登記制,逐步將教師每學期應用遠程資源空開展教學活動納入考核指標。

      4、鼓勵學生運用遠程教育資源,建立和完善學生自主學習遠程教育資源登記制。

      5、定期收集遠程教育資源和應用效果的意見和建議,定期向上級部門反饋改進遠程教育資源的意見。

      第9篇 中小學校安全保衛制度-4

      中小學校安全保衛制度(4)

      一、每天晚上7:00準時到校值班。

      二、休息前要對學校各室進行巡邏,值班教師必須履行職責,值班時要堅守崗位,保持高度警惕,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學校領導。因擅自離崗,玩忽職守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三、值班人員對之日當日具有安全保衛責任,在值班期間若出現學校財產損失的,值班人員負責照價賠償。

      四、保持值班室內衛生,早上起床后疊好被褥,打掃地面衛生。值班室內被褥及時洗潔,被罩床單枕巾每兩周洗潔一次,輪流洗潔。

      五、值班教師值班任務完成后應主動把值班室鑰匙傳交下一位值班教師,不得隨意私配鑰匙。

      六、教師值班情況納入學期工作考核。

      第10篇 市建立健全中小學校法制副校長工作制度

      中小學校法制副校長工作制度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綜治委和區、市黨委政府關于加強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學校治安綜合治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部署,進一步推進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推進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為促進全市改革發展營造安全、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日前,**市綜治委與市中級人民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團委等六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學校法制副校長工作制度》。

      建立法制副校長工作制度。《工作制度》要求,市、縣(區)綜治、教育行政和政法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組織機構,全面配齊配強中小學校(含民辦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法制副校長。從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部門中公開選聘政治素質好,品德優秀,作風正派,業務精湛,熱心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同志擔任法制副校長,為他們頒發聘書,從事法制教育工作。《工作制度》規定,法制副校長人選必須由縣(區)、鄉鎮(街道)綜治委(辦)組織政法各部門及其基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組織推薦,并會同教育部門進行審核(中等職業學校、技術學校的兼職法制副校長人選會同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審核),由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聘任,任期一般為三年,可連續聘任。任期內如遇工作變動或原任人選不適合做該項工作的,由學校和綜治辦、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及時進行調整。

      規范法制副校長管理。各縣(區)政法委(綜治辦)和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對法制副校長規范進行管理,并把工作情況作為評估學校德育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司法行政部門要會同綜治、教育行政、公安等部門組織法制副校長的業務培訓,指導他們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及時發現、培養典型。各部門要大力支持配合,積極支持本單位派出法制副校長的工作,幫助他們解決遇到的困難,督促其定期到學校開展工作,并將工作情況納入個人年度工作考評,與個人晉職、晉級和立功受獎掛鉤。學校要建立法制副校長工作檔案,主動與法制副校長的聯系,涉及到學生法制教育的重要會議、活動,應事先與法制副校長協商并通知其參加,及時向法制副校長通報學校法制建設以及學生違紀違法等有關情況;縣(區)綜治辦要加強對法制副校長工作情況的督查,把法制副校長的工作情況作為對其所在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平安創建先進考核的重要內容。學校所在地鄉鎮(街道)綜治辦要加強對法制副校長工作的日常指導,有關會議邀請法制副校長參加,每學年末要聽取兼職法制副校長的述職報告,在定期了解兼職法制副校長工作情況及其所在學校反映的基礎上,加強日常考核,并將有關情況向派出單位反饋。

      明確了法制副校長職責任務。職責任務主要有八項。一是參與制訂學校法制教育規劃、計劃,協助學校開設法制教育課程,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制教育。二是協助學校加強對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領導,開展創建文明校園、平安校園、無毒校園等活動。三是協助學校加強內部安全防范工作,協助學校健全完善規章制度,落實各項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四是定期分析學校內部及周邊治安形勢,掌握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動態,提出工作建議,制定整治方案。五是配合政法部門妥善處理涉校違法犯罪案件,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六是協助學校加強與社區、家庭及社會有關方面的聯系溝通,促進學校、家庭、社區“三位一體”法制教育機制的完善。七是指導學校建立警務室(警務工作站),并參與警務室(警務工作站)工作。八是會同學校和有關部門落實好各項綜合治理工作措施。

      第11篇 中小學校學生作業檢查制度-4

      中小學校學生作業檢查制度(4)

      1、學生作業檢查由教導處具體負責落實、實施。

      2、全校性集中檢查每期1―2次,在期中、期末進行,定時收齊,統一檢查,并及時向教師反饋。

      3、寒暑假作業開學后采取抽查部分學生作業的辦法檢查。

      4、作業要求教師批改及時,格式規范,無批改錯誤,評語恰如其分,字體工整認真。

      5、檢查人員在作業上應寫檢查日期并加蓋教導處公章,并以書面形式寫出檢查小結。

      6、日常校領導聽隨堂課時應同時抽查學生作業。

      7、除集中檢查外,學校不定期收取各班作業各一套檢查,各班應按要求上交。

      8、日常學校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抽查作業,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第12篇 中小學校教職工獎罰規章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內部管理,促進全體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教育和懲制少數或個別人的消極怠工、工作不負責任、不遵守勞動紀律、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學校的聲譽造成嚴重影響者,特制定以下處理規定:

      一、關于教職工出勤的獎懲規定

      1、遲到:每次扣10元( 含課間上課遲到 )。 無課教師乘座二班車不算遲到。行管后勤人員必須按規定保證正常工作作息時間。

      2、早退:凡提前離校、、任課教師提前下課者,均要記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療不扣津貼,超過一周的要扣除崗位津貼)。病事假必須事前寫書面假條經分管領導簽字,交教務處登記后方可生效)。

      4、曠工:教師曠工每節課扣40元,其它人員每曠工半天扣40元。晚自習未到扣10元。

      5、缺課:教職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調整課程而耽誤課時,作缺課處理,每節課扣10元,不記曠工。

      備注:

      1、教職工請假必須要有書面假條交分管校長審批 ]后交教務處登記,并作好調課后方能準假。如有過別特殊情況無法及時當面及時請假者,必須及時用電話通知向校長或教務處請假,作好調課處理。否則造成損失將按曠課處理。

      2、教職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貼,但必須先在教務處請假,每期不得超過三次。政治學習請假要記入考勤。

      3、教職工子女上大學 、參軍可請1-2天護送假,不記考勤。

      二、教職工一般的違紀失職處理:

      教職員工有以下違紀和失職者每次扣當月津貼10-20元。

      1、 教職員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時間不到位、不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不按時上交規定表冊,不按時完成布置的臨時工作者。

      2、 在教室和公共場合吸煙者。(吸煙只能在自己辦公室內,且不能當著學生的面吸煙)。

      3、 教職工穿奇妝異服進入學校者。

      4、 教師有以下行為者:①、教案檢查不合格者;②、課堂教學無板書或板書極為馬虎者;③、教學采用放羊式、課堂內或實習課不管學生或管理效果極差者;④、有體罰學生者;⑤、未經特許坐著上課者。

      5、 保衛科人員不注意形象;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對社會閑雜人員不予勸出;粗暴對待來訪家長和領導者。

      6、 后勤職員有較嚴重違紀或失職者。

      三、嚴重違紀失職的處理:

      處理金額每次40-80元,特別嚴重者扣除當月所有津貼,并視其態度可并罰扣除期末所有津貼。

      1、 教師曠課一節扣40元,職員曠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沒有事前請假)。教師曠課兩節或職員曠工一天扣80元,依此類推。

      2、 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有意扯皮者贊成嚴重后果者。

      3、 教師有以下行為者之一:①、私自調課者造成不良后果者;②、不按時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種重要表冊者;③、教師無教案上課者;⑤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影響和后果者;⑥、因工作不負責在社會上造成嚴重影響者(指家長或社會單位對某教師提出強烈反映)。

      4、 在校園內酗酒鬧事者、或酗灑后上課者。

      5、 未經許可亂收費,影響較大者。

      6、 有其它嚴重違紀失職,影響較壞者。

      四、處理的執行機構及方法: 由書記和副校長擔任考核組長,各處室主任和專業部主任為考核員,每天進行不定期檢查,并要作好檢查記錄,每月底交教務處統一登記,并在當月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年級部,后勤行管人員的處理通知交辦公室,統一在當月津貼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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