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x學校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增強安全事件信息通暢,確保學校財產及師生的人身安全,確保教育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事故
1、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政治性案件(如*等)、網絡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質量事故、校內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重大火災、校內意外傷亡事件、學生活動意外傷害事故等,出現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學校應當根據現有條件和能力,保護事故現場,保全相關證據,向120、110及相關單位求助,及時采取措施救護受傷害的教職員工和學生,并通知受傷害者親屬或監護人,及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2、 報告途徑: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故發生后四小時),校領導(含民辦學校)向教育局各塊分管領導報告
3、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簡單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區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報告單位。事故現場情況、傷亡人數發生變化后,學校應及時進行補報。事情緊急可先采取口頭報告形式,但必須在24小時內及時呈送書面報告。
二、一般性安全事故一般性安全事故:包括學生在校外受到“清錢”、“交通事故”、斗毆傷害則在24小時內形成書面材料報告。報告途徑、內容同上。
三、安全隱患學校發現校內建筑物安全隱患,由學校直接向教育局校安辦報告;校園周邊安全隱患,由學校向教育局分管領導書面報告。
四、學生外出活動報告制度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查閱相關證件、簽訂營運合同(含保險),要有安全應急預案。中小學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必須要由校領導帶隊,并配備充足的師資、醫護人員,注意對活動進行全程組織和安全管理工作,由教育局局長審批。
五、責任追究發現安全事故和安全隱患不及時、不如實報告或者隱情不報,造成后果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2篇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2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不得無故脫離崗位,如有要事離開必須向分管領導請假。
2、實行來客登記制度,上課期間不得讓非學校工作人員進入教學樓。
3、課前半小時開大門,門衛及學校保安疏導學生有序進入校園,制止非學校人員進入校園。
4、如有幫助學生打掃衛生的家長進入校園,需要持標志牌方可放行。
5、上課后關閉大門,學生出走需持班主任的簽名單方可放行。
6、放學期間與安全人員一同疏導學生有序走出校園,制止家長進入校園。
7、幼兒班放學時,必須有家長在校門口來接孩子,未接走的孩子放學時間隨其他年級離開校園。
8、放學后,注意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如發現安全隱患和意外發生的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系。
9、節假日和放學后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路隊安全制度
1、兩放學前的最后一節課,科任教師不得拖堂,保證及時放學。
2、教師不得有任何理由留學生在校園,謹防意外事故發生。
3、班主任要做好學生下樓的護導工作,清點人數,維持路隊秩序。
4、1-3年級要求學生家長在校門100米外接孩子。
5、值月領導要協助教師整理路隊,值月教師、保安、門衛做好門口疏導工作。
6、高年級學生不得未回家而去其他地方玩耍或者學習。
7、學校如果臨時變動放學時間或者調整作息時間、需提前向家長通知。
8、幼兒家長必須在指定時間內,在指定地段來接孩子,以便幼兒順暢放學。
9、所有學生不得騎自行車上下學,否則一切后果由其監護人否則。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教師要堅持侯課或及時進入教室,不得隨意離開教室。
3、教師在課堂上要盤點學生人數,發現短缺問清學生或班主任。
4、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或者離開教室。
5、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未來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6、當天值日領導和教導主任應隨機進入教學樓檢查教學情況。
7、室外課上教師要提醒或者讓學生互查是否帶堅硬的玩具和活動器具。
8、實驗操作課上教師首先要向學生介紹實驗的相關要求,防止對學生造成傷害。
9、上課期間,如發生意外事故發生,教師要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工作。
10、上課教師要留心學生的身體狀況,對身體狀況不佳的學生要問清緣由。
四、設備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園設施維修小組。
2、主管領導與值月領導要堅持檢查設備設施情況。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
4、學校工人在學校領導指定時間里進行設施設備的維修。
5、出現較大的設施設備問題,學校將及時進行維修。
6、每學期開學主要領導對學校的設施設備進行全面的檢查,隨即進行整改。
五、用水安全制度
1、供水工人要維護井口干凈,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供水一定要及時,水溫適當,防止師生燒傷。
3、關閉鍋爐房,不得讓非工作人員進入。
4、凡在學校洗澡的人員一定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發生意外學校不負如何責任。
5、供水工人要及時維修供水設施設備,保證順利供水。
六、課間安全管理制度
1、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推人,不搶行擁擠。
2、學生提前進入教室,避免鈴響后上教學樓擁擠出現意外情況。
3、學生文明有序活動,不攀爬走廊護欄,不做危險性游戲。
4、班主任在課間要隨機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
5、值月領導與教師課間巡視校園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
6、實行值日生檢查制度。德育處要做好值日生的管理工作,發揮他們在課間安全管理時的積極作用。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學校的批準同意。
3、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進行安全管理。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用電安全制度
1、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摸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工要做好線路維護,及時開關閘刀。
5、師生發現用電故障后及時向分管安全領導匯報。
6、電工要及時維修出現的用電故障,一般情況要當天完成。
7、全體師生要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電;不使用大功率用電器,防止發生火災。
8、每學期電工至少三次對學校的用電線路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
九、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自然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課堂期間發生意外,上課教師為學生疏導的第一責任人)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責任。
第3篇 小學學校車輛出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小學(學校)車輛出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學校管理,嚴格學校出入制度,確保校園安全,維護校園教育教學工作正常秩序,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員
1.保安人員應嚴格執行學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項條例;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履行職責,按時到崗,儀表端莊,講文明、懂禮貌,尊重家長、熱愛學生,使學校門衛成為社會、家長認可學校的良好窗口。
3.保證校門交通疏導安全,確保師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門左右附近設攤。
4.禁止商販、產品推銷員、拾荒、乞討人員進入校園;禁止寵物進入校園。
5.保安人員夜間當班者對22時至凌晨5時進出校園所有人員(含學校教職工)進行登記。
6.雙休節假日期間,以及沒有上課階段,應對進出校園人員進行登記。
7.認真做好報刊、雜志、信件的收發工作。
二、人員出入
1.外來人員進出校門,保安人員一要熱情相迎;二是做好有關登記。
2.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后,作好登記記錄,注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進校時間等方能進入學校,離校時,來訪者需在門衛處進行注銷登記。
3.家長來校為孩子送學習用具等物品,原則上不進校園,由保安人員接待并代送。
4.家長、親戚等中途帶小孩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簽字同意后的離校證明單方可離校,并保存此單以便日后查用。
三、車輛出入
1.學校校車和本校私車出入校門應主動示意讓其減速行駛。并要求進校車輛停放指定區域。
2.本校教職工的自行車、電動車輛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要求進校自行車、電動車輛應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得進校,也不得寄停校內。
四、攜帶物品
1.攜帶公物(如:建筑裝潢材料、儀器設備、工具器材、辦公用品、圖書等)出校門,憑學校相關領導簽字確認方可出校。
2.攜帶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須憑學校主管領導簽發的出門單,經保安人員核對無誤后放行。
五、對外接待和會客
1.因公來校接洽業務、聯系工作的人員,憑介紹信或工作證辦理進校手續。離校時應交出會客單,會客單上應有被訪者簽名。
2.凡來校參觀、訪問或集體活動的,應事先經相關部門領導批準,并事先通知保安。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過去凡與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為準。
第4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和獎懲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及“分級分組條塊管理”的原則,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學校無安全責任事故、事件發生。
一、各級負責人:
1、各班級組織活動時,事先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時落實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報,一項未落實的扣5分。? 2、年級組長組織師生活動時發生無責任安全事故,處理不及時的,扣5分。
二、班主任:
1、認真組織每日學生安全教育,學生行為檢查督促工作,每班安全總結,在《班主任日志》上有記錄。少一次扣1分。
2、及時調查、處理并化解學生糾紛等安全事件并記錄,學生中意外事件處理,傷害事件及時救助并上報學校。一次未及時處理、記錄、上報扣2分.
3、發現學生①攀爬學校圍墻;②用籃球架倒立;③站在課桌椅上把頭伸出窗外;④打架;⑤在教室過道狂奔追逐;⑥帶管制刀具;⑦玩爆竹、火藥槍等易發生安全事故的行為。發現一人次扣1分。
4、參加并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異學生管理記錄),及時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5、組織活動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導致發生安全事件的。發生一次扣5分。
6、對班級學生活動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學校以消除隱患。同時教育好學生,防止安全事件發生。未做到以上一項的一次扣5分。
四、學科教師:
1、值班巡視到位,并將安全情況記錄總結在《值日記錄》本上。對發生的安全事件或無責任事件及時了解。巡視檢查學生活動行為,記錄不安全行為學生名字,上報綜治辦,并與相關班主任溝通的。任一項未做到扣5分。
2、課內教學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隱患,組織有序不發生安全事件、事故。一項未做到扣5分。
3、及時處理課內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學生為第一的原則。未做到的或處理不到位的扣5分。
4、跟班時,工作到位,協助管理認真,無安全事件、事故發生。不到崗、不作為的扣5分。
5、學生發生安全事件時,在場或得知情況,應及時救助、處理,否則應負相應安全責任。發生一起扣5分。
6、參加并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學習任務,及時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五、后勤人員:
1、參加學校組織安全學習工作,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2、完成本崗位的安全責任工作,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現安全問題,則要追究相應的安全責任。發生一起扣5分。
3、開展每月一次崗位安全自查工作,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學校,并及時處理。一項未做到的扣5分。
4、配合完成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務。少一次未完成扣5分。
5、上級有關部門對相關部門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因部門及相關人員的原因引起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查到一次扣5分。未及時整改的扣5分。
六、重大責任事故一票否決指標:
有以下情況的任何一項,學期中各項榮譽評比,考核評優、評先等實行一票否決,當年安全考核不合格。
1、發生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傷害師生或劫持學生案件;
2、師生違法犯罪受到處罰事件;? 3、發生1人以上責任事故或3人以上非責任事故事件;
4、有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經查實的。
七、說明:安全考核以100分合計,學校根據考核予以獎勵。
第5篇 晶華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及調查處理制度
華晶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及調查處理制度
1、對學校安全事故實行逐級上報。
2、學校各部門、教師或學生發現各類安全事故及安全隱患、必須第一時間上報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并及時采取防范措施。
3、全體師生均可直接向學校舉報安全隱患或通過學校安全舉報箱舉報,如確認屬實,將予以一定獎勵。
4、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例行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校長。
5、學校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由辦公室電話或書面上報縣教育科技局。
6、對于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不得遲報、瞞報或漏報,對延誤救援的人員給予通報批評,并視情節予以相應處罰。
7、對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要進行及時、認真的調查,查明造成事故的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及相關責任人。并對事故進行妥善處理,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6篇 學校安全監督管理制度
學校安全監督管理制度
1.學校各職能部門要分別明確制訂各自安全工作職能,結合自身部門特點,把
各自安全工作職能具體化,同時要形成校長負總責,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安全工
作格局。
2.學校各級領導和相關安全工作人員,要分別明確制訂各自安全工作職責。校
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副校長、各處(室)和部門主要負責人以及學
生宿舍管理員、學校門衛、學校電工等人員都要分別結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
安全工作職責具體化,做到職責明確。
3.學校各部門、相關人員要明確各自的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到每個崗位、每個
人員,不留漏洞,并作為簽訂安全責任書的內容
4.學校定期、不定期地檢查,監督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并書面通報,對有關問
題提出意見并督促整改。
第7篇 閣巷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市局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為指導,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建設,強化安全職責,預防和減少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及意外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師生人身及公私財產安全安全,堅持以樹立學校“環境優美、管理規范、師德高尚、校風文明、水平一流、成才有望”的品牌形象為目標、保證學校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秩序,從而全面推進學校建設。
二、工作原則
l 、堅持思想領先的原則 2 、堅持科學運行的原則
3 、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 4 、堅持分層負責的原則
5 、堅持獎罰分明的原則
安全工作組織機構
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周國強(校長)
副組長:各校務組組員
成 員:各班主任
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責任制度:
1 、認真貫徹市區安全工作文件精神,不斷完善學校安全規章制度,并將有關制度要求落實到具體崗位的職責中去,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分明。
2 、明確安全責任,校長為確保學校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的第一責任人,負全面領導責任,部門分管的領導為第二責任人,負直接領導責任。各崗位責任人為直接責任人,負直接責任。
3 、層層簽定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學期初校長與學校各部門分管領導、各部門分管領導與各崗位責任人分別簽定責任書,分層管理,責任到人。
4 、將責任制的落實情況與教職工的年度考核評優選先結合,出現問題嚴格按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及服務工作責任事故的認定及處理辦法執行。
5 、健全安全工作檔案,將有關文件、計劃安排、規章制度 (文章轉自實用文檔頻道*09) 、崗位職責、安全責任書、監督檢查記錄等材料及時歸檔,以備查詢。
二、治安管理制度:
(一)值班巡邏制度
l 、為進一步完善學校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的管理,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學校設門衛、值班人員,負責白天門口的出入人員車輛的檢查登記和夜間巡邏,保證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安全。
2 、在假期、休息日、靜校期間、平時夜間等時間內,值班保衛人員負責對全校范圍進行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各種安全隱患、事故,及時上報,及時處理。
3 、值班巡邏由總務處具體負責,安排值班表,檢查督導落實情況。
4 、寒、暑假均安排領導帶班巡邏保衛。
5 、值班教職工,應履行自己的義務。
(二)領導帶班監督檢查制度
1 、學校主要領導和主管安全的領導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監督檢查學校安全工作制度執行落實情況。
2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學校安全工作,堅持每月一次。
3 、采用電話查崗或親臨學校檢查的方式,填好查表存檔。
4 、每月定期檢查三次,抽查至少三次,遇節假日和重大敏感日期等加大抽查力度。
5 、對擅離職守誤崗脫崗人員及時批評處理限期改正,對造成學校損失和嚴重后果的上報校委會按有關規定處理。
6 、帶班領導在辦公室接聽電話,聽取值班人員匯報,及時與其他領導通報情況。
7、交接班時間:每天上午8:00
(三)外來進校人員管理制度
1 、凡進入學校找人、辦事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經保衛人員詢問允許后方可進校。
2 、學校上課期間,不接待來訪,送來錢物的在門口登記清楚并暫存,由門衛電話通知該年級組后,有黑板通知其本人到大門口領取。如有特殊情況找人,須由門衛電話通知該年級組教師將學生請出,其他情況不得找出學生,校外人員一律不得到教室找人。
3 、門衛負責做好送來的學生錢物的登記、保管工作,學生本人領取時要認真核對,并由其本人簽字。
4 、來校找教職工、部門辦事,須由門衛通知其本人或部門后并開具證明,事情辦完,由教職工本人或部門人員證明簽字,出校時交回門衛。
5 、禁止校外人員來校閑逛、游玩,靜校、節假日期間拒絕校外人員來訪。
三、安全檢查制度
1 、各部門、各崗位人員要嚴格按照崗位職責和安全責任書要求對崗位工作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2 、各重點崗位人員每月要對自己所負責的部位進行至少一次全面檢查,平時每天注意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主管領導,檢查要隨時做好記錄。
3 、各部門主管領導每季度至少對本部門所屬崗位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一次,檢查結果做好記錄,發現問題要以書面形式通報崗位人員,限期整改,并做好復查驗收。
4 、學校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匯同有關部門負責人每學期至少要對全校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兩次,要做好檢查記錄,寫清檢查項目、時間、人員、部位、存在問題,并將存在問題用書面形式通報有關部門,限期整改,將整改復查后,寫入安全檢查記錄。
5 、對在檢查中出現問題又未及時整改的崗位責任人或部門主管領導,將依照有關制度給予處理。
6 、各部門和全校安全檢查記錄要在學期末上交辦公室存檔。
四、法制教育相關制度
1 、對干部、教師的法制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制度
( l )將對干部教教師的法制安全宣傳教育作為學校及各部門工作計劃必要部分,安排專人負責,專時專用。
( 2 )領導班子每月討論學校安全工作專題研究一次、分析研究安全工作,聽取安全工作匯報。
( 3 )校領導班子成員每月學習一次法制和安全知識,提高守法意識和安全防范能力。
( 4 )對全校教職工在學期初進行法制和安全知識宣講一次,學期中專題宣講至少兩次,學校逐層簽定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 5 )將法制安全知識專題會議出勤情況記入考核成績。
2 、對于學生的法制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制度
( l )由政教處全面負責對全校學生進行法制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專人負責實施,確保落實。充分利用國旗下講話、*、法制教育課、板報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開展安全教育,宣傳有關法律、法規、防火、防盜、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及其他意外傷害事故的知識,提高抵御各種傷害事故的能力。
( 2 )主管校長與各年級組長、班主任簽訂學期安全法制教育責任書,督促開展教育活動。
( 3 )各個年級在政教處統一協調下,對全年級學生進行法制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每學期不少于四次。
( 4 )各班要在班主任的主持下,結合學校工作學習(如外出、掃墓、植樹、社會實踐等),及時進行法制安全知識教育,使學生提高法制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
( 5 )以《中小學生自救常識》教材和錄像帶以及《交通安全知識》、《中小學法制系列篇》為依托,組織對學生進行全面教育活動。
( 6 )組織學生外出必須履行請示匯報手續。
五、消防、用電安全檢查制度
1 、消防器材的使用維修保管檢查制度
( l )學校的重要部位均配備滅火器材,并且要求定點擺放,設立明顯標志,方便取用。
( 2 )每月部門領導和具體負責同志,對本部門消防器材檢查一次,確保干凈整潔,安全有效。
( 3 )學校每學期組織新上崗人員學習使用滅火器材方法。
( 4 )按有關規定及時檢查、更換和補充滅火器材。
2 、消防工作安全檢查制度
( l )學校每學期組織消防安全大檢查三次(開學初、學期中、放假前),各部門處室每月自查一次。
( 2 )政教處將消防檢查重點列入日常檢查內容,隨時檢查,及時整改。
( 3 )確保消防器材齊全有效。
( 4 )確保正常用電、人走燈滅。
( 5 )確保無違章用火,物品存放正確,無易燃危險品、無自燃隱患,重點部及時通風換氣。
六、集體外出交通制度
( l )集體活動前,必須向校長請求并報教育局審批,由政教處、年級組有關領導組成安全領導小組,實地考察后研究布置安全方案,明確分工、分頭準備。
( 2 )活動前由各年級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全面教育,統一著裝,準備部分藥品。
( 3 )由專任教師佩戴明顯標志、指揮旗,封堵路口,指揮學生交通。
( 4 )班主任、任課教師隨班活動,師生混編,及時指揮控制學生隊伍,糾正、化解安全隱患,防止人群驚恐混亂。
( 5 )學生隊伍排列緊密,防止車輛行人穿行。
( 6 )由年輕體力好、責任心強、頭腦清醒、反應敏捷的男性教師組成機動檢查組,隨時處理各種險情。
( 7 )全體教師主要任務是組織、指導、保障學生安全,不得讓學生接觸有害、有毒物體或從事不安全作業。
( 8 )集體活動的過程要杜絕學生中途掉隊、回家、游玩等現象。
( 9 )活動結束后集體返回學校,清點人數,分班總結后再行解散。
( 10 )各年級各班如有問題需立即向學校領導匯報。
七、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1 、食堂、校內商店食品衛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l )學校成立食品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食堂及食品衛生工作,校內所有炊事人員要服從領導接受監督。
( 2 )炊管人員和經營食品的商店,要認真學習并積極貫徹執行《 食品衛生法》 及各項衛生制度、條例。
( 3 )炊管人員和從事食品工作的人,必須按期體檢,在校工作必須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證,個人衛生符合規定要求。
( 4 )炊管人員和從事食品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把守進貨渠道,不賣變質腐食品、不賣過期食物、飲料、或三無食品和飲料。
( 5 )炊管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生、熟分開,桌面、臺面保持干凈、整潔,做到室內無蚊蠅,炊具要及時清洗、定期消毒。
2 、防投毒、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 l )學校食堂操作間、小賣部內部、水房、水井等處嚴禁外人進入。
( 2 )凡在校內出售食品與飲料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專人進貨,不賣變質腐食品、不賣過期食物、飲料、或三無食品和飲料。
( 3 )炊管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生、熟分開,桌面、臺面保持干凈、整潔,做到室內無蠅蚊,炊具要及時清洗、定期消毒。
( 4 )食品加工來原料、水源,遠離門窗保持距離,防止投毒。
( 5 )滅鼠、滅蚊蠅等藥物使用時要設立明顯標志,專人放置、及時清點,防止人為失誤操作,禁止將個人的農藥、殺蟲劑等帶入工件場所。
( 6 )下班前關好門窗鎖好門,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
( 7 )有關工作人員進入工作環境前,須先檢查門窗關閉情況,確認完好后再進入室內,進入室內后注意觀察室內物品的擺放和數量等情況是否正常,注意是否有異味,有問題時須及時請示匯報。
八、汛期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防汛法》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的方針,作到思想、組織、指揮、職責任務五到位。
2、建立健全防汛領導機構和職責分工,有暢通的通訊網絡,保證24小時暢通無阻。強化防汛值班制度,校長親自帶班,值班人員不得脫崗、離崗。組織好搶險隊,準備好應急物資。
3、對我校所有的建筑物、電路、電器、排水系統等進行認真的檢查
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九、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
1 、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性等物品的購買、運輸必須事先請示領導,嚴密組織專人負責。
2 、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性等物品的使用必須嚴密組織,事先申請、填好記錄、專人負責,及時收回嚴格保管。
3 、校內禁止存放汽油等烈性燃料和煙花爆竹等,教師個人的摩托車等禁止在辦公場所存放。易燃易爆藥品要依據各自性質、分類、分柜保存,避免發生火災。
4 、健全危險品的進貨和使用帳目,使用劇毒藥品要有嚴格的審批制度和領用手續,用后剩余藥品及時入庫保存,并做好記錄。
5 、劇毒藥品庫要求雙門雙鎖雙人管理,只有兩個人同時在時才能領取劇毒藥品,劇毒藥品要放在保險柜內,不得與其它藥品混放。
6 、禁止學生將任何化學藥品帶出實驗室,禁止學生將危險品帶入學校。
7 、在教師、學校使用強酸、強堿等強腐蝕性藥品及劇毒氣體等,必須嚴密監控,設計險情處置方案,檢查應急救護設施,并事先進行安全使用教育輔導,實驗結束后,要切斷電源、收回剩余藥品。
十、校內外大型活動安全管理辦法
l 、集體活動前必須向校長請示,并報教育局審批,由政教處、年級組有關領導組成安全領導小組,實地考察后研究布置安全方案,明確分工、分頭準備。
2 、活動前由各年級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全面教育,統一著裝,明確要求,講解安全知識。
3 、班主任、任課教師隨班活動,師生混編,及時指揮學生隊伍,糾正、化解安全隱患,防止人群驚恐混亂。
4 、由年輕體力好、責任心強、頭腦清醒、反應敏捷的男性教師組成機動檢查組,隨時處理各種險情。
5 、活動結束后,在統一指揮下有秩序的帶回,分班總結后再行解散,防止擁堵傷害師生安全。
6 、活動進行中,設專人檢查電器、音響、燈光、電路等溫度,防止火災發生。
7 、各年級各班嚴禁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的活動,如有問題,需立即向學校領導匯報。
注意:各種情況下勻應及時、準確、清晰上報,并要按組織系統上報,杜絕越級上報現象發生。
閣巷中學
*年9月
第8篇 學校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2
學校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二)
1.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縣教育局審批。
2.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搭配。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船)進行檢修。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野炊、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事故發生
7.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能讓學生下水。
8.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控。
9.在活動中實行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9篇 學校安全人防物防技防制度
為創建“平安校園”,保障我校全體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穩定,根據上級教育部門要求并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三防”制度。
1.突出抓“三防”。
一是落實人防。重點抓好保衛隊伍的規范化建設,做到全時段、全方位值勤巡邏,能夠應對校園內的各種突發事件。
二是鞏固物防。學校重點要害部位的物防措施落實率達到100%。
三是提高技防。在學校校辦公室、總務室、教導處等科室安有電話,有什么事能及時與有關治安部門聯系。
2.嚴格內部治安管理。切實防止校園偷盜、打架斗毆等事件的發生。堅決制止社會人員進入校園尋釁滋事。
3.定期進行各類安全檢查,及時整改安全隱患。檢查要做到認真、細致、全面、徹底、不留死角。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要認真研究,立即整改。
4.切實加強民主法制建設,搞好校務公開,凡涉及廣大師生切身利益,可以公開的事情,都要進行公開。
5.加強法制、安全教育,實行“依法治校”。班主任利用班會對學生開展法律知識講座和青少年自我救護活動,舉行安全、法制競賽。同時,加強學校德育工作,全面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素質。
6.落實治安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治安工作目標責任制,把責任層層分解到各處室、各級部、各班級。認真實行領導干部帶班值周制度,加強對值周期間安全工作的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幫助解決。
7.嚴格考核獎懲。對工作扎實、成效明顯的處室和班級進行通報表彰,給予責任人和工作人員必要的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對因思想不重視、責任不明確、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造成嚴重災害事故和不良影響的,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安全重于泰山。在學校黨支部的領導下,全體教職員工要立足職能,加強學生管理,充分發揮在建設“平安學校”中的作用,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確保“平安學校”建設工作不走過場,扎扎實實地推進,抓出成效。
第10篇 學校防雷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學校防雷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 成立防雷安全領導小組:
2、 校安全領導小組及各班主任等有關老師,要經常開展預防雷電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師生防雷意識和能力。
3、 在學校發生雷雨時,要迅速進入教學樓,切忌在操場上等空曠場地逗留。
4、 雷電時,各教室、辦公室要關閉門窗,防止雷電侵入。人員要盡可能遠離窗戶,遠離電燈、電話、室外天線的電線等。
5、 雷電時,禁止使用電器,要提前關閉電視機、音響、影碟機、電腦等室內的用電設備,并切斷電源及信號線路。
6、 雷電時,不要觸摸水管、暖氣管、鐵絲網、金屬門窗、建筑物外墻,遠離電線等帶電設備或類似金屬裝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樹或煙囪,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屬桿雨傘。
7、 若遭受雷電災害后在積極自救的同時,及時逐級向上級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報告災情,并協助氣象主管機構組織做好雷電災害的調查、鑒定工作,分析雷電災害事故原因,提出解決方案和措施。
8、 為確保防雷設施安全有效,學校要加強對防雷設施的檢查維護,如發現防雷設施損壞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隱患。
9、 發生雷雨天氣時,學校防雷領導小組及各個部門負責人要立即行動起來,做好防雷工作。
10、 雙休日、節假日,在離校前要做好切斷一切電源工作。離校后發生雷雨天氣,學校門衛要巡回檢查一遍,以防不測,并做好記錄。
11、 學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組長為各室的防雷負責人,對于違反本制度而造成損失和責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第11篇 z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是搞好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安全隱患的重要手段。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廣泛進行安全工作法律法規的教育,形成人人講安全,事事講安全的氛圍。
二、班級和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有責任和義務對所轄區的安全進行有組織地經常性地全面檢查,為全校師生的學習和生活提供安全保障。
三、凡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組織進行整改,并做好安全記錄,該上報的要及時上報。
四、檢查中發現重大隱患的,負責檢查的人應詳實記錄在案,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限期整改。
第12篇 學校園區二次加壓供水安全管理制度
1.定期清理水箱房的衛生,保持水箱房的衛生清潔。
2.及時復查水箱房責任人的健康合格證,體檢不合格者立即更換。
3.設專人對水箱的設施、設備負責,杜絕與水箱房管理無關的人員進入水箱房。
4.水箱房要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相關規定,定期的消毒、清洗、報檢、化驗水質,確保業主生活用水的安全。
5.與防疫部門及時溝通協調,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6.按照公司和衛生防疫部門的有關要求,做好水箱房的日巡檢記錄和其他記錄。